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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广告的法律问题

浅谈网络广告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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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广告的互动性

浅谈网络广告的互动性 110505502 靳亚亚 伴随着电脑和网络的诞生,网络广告的出现也给广告家族又添新技,使得广告的表现方式更加丰富,由于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成熟发展,使得网络广告拥有了与其他媒体广告有根本区别的互动性,如何能够更好的运用网络广告区别于其他媒体的这一特性,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对于广告史来说,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我试着运用“互动性”这个概念贯穿全文,论述网络的互动性,网络广告的互动性,网络广告的互动性与其他特性的关系,以及互动性在网络广告形式中的表现和互动性在网络广告创意中的表现,强调网络带给受众的愉悦感和网络广告特有的互动性, 网络广告、互动性及网络广告的互动性 对于网络广告的概念,在人们的意识中,网络广告指基于互联网的广告。从广义上来讲,网上的一切有偿的信息交流都可以称为互联网广告。从狭义上来讲,它指的是在互联网的站点上发布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由专门的广告主发布的以有偿的信息发布形式来完成的各种经营性广告。传统广告的定义主要是强调一方对另一方的信息传达,最终达到影响和劝服的目的。而在互联网上做广告,单依靠一方对另一方的诉求是不够的,而应当在适当的时间把信息传达给目标受众并得到受众的响应,形成双方向的交流以达到真正的广告效果。这就是网络广告的“互动性”特点。 “互动”一词,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双方“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互动性出现了新的内容,传统媒体是单向的传播,信息是从媒体向受众单向流动的,而互联网上的信息是双向流动的。对互动媒体而言,人们对信息不仅有选择权,还有控制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归纳出网络广告的互动性就是指的网民对网络广告的一种参与与信息的接受。

互联网广告法规

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从互联网广告实际出发,落实新《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据悉,工商总局今年将会同国家网信办开展“清网行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此前,北京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今年5-11月全系统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互联网新规全文以及解读: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 (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 (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第六条】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七条】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第八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浅谈网络广告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网络广告现状及发展趋势 本文对微博广告作了概述,分析了微博广告的传播途径与策略,探讨了微博广告在营销方面的应用。指出微博客在国内外发展迅速,已步入盈利门槛,广告商也看好微博客营销平台。因此,微博营销将出现本地化、实用化的趋势,网店将大规模利用微博开展营销。其发展前景良好。 标签:网络广告;微博广告;现状;发展趋势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网络媒体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预想的速度,而且消费者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综合来看,大部分消费者对信息的接触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特点。比方说,部分消费者在接触的过程中,其时间呈现出了“碎片化”的特点。传统媒体明显不敌网络新媒体,虽然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也需要一定的传统媒体,但是市场占有率以及市民的喜爱程度明显下降。从客观的角度分析,消费者不仅仅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还是最重要的生产者。因为,无论是在网络媒体还是在传统媒体上,所有的信息都是在大众中挖掘出来的。由此可见,广告营销的传播方式以及策略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展现出了一定的新特点,其方向也有较大的转变。 一、微博广告概述 微博广告作为新兴的传播媒介,自身具有独特的优势: 1、精准的目标受众 社会竞争加大,人们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生活的时间和空间也变得越来越零碎,企业的客户群体开始呈现出零碎化和分众化的特点,因此,精准的广告传播受到广泛的青睐。微博的用户来自于社会的各个行业,年龄跨度大,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在微博上,用户们一般会根据自己的喜好、个人兴趣等,主动去关注自己所喜好的东西,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品牌信息,并且将它推荐给自己的朋友或者亲属。很多的潜在消费者,通过在微博中的互动得到品牌的信息,进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购买者。“不同的微博满足着不同身份客户的需求,企业根据目标用户群体的特点,在信息的配置上尽量满足个性化,做到有针对性的投放广告,实现了广告的精准传播。” 2、传播的潜意识性 微博信息结合用户的兴趣利益点,充分调动起参与者的实时互动。在当代社会,广告铺天盖地的轰炸,人们反感并本能的抗拒这些功利性广告。这时候企业希望采取一种非强制性的手段,能够与消费者展开深层次的情感沟通,让用户群体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对品牌或者产品的印象,最终实现营销的目的。微博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交流,让企业在宣传广告时具有了“微博搭台,广告唱戏”的特点。企业打着与用户交流的名义,充分使用情感化的语言,将产品的核心价值和理念渗

网络广告现状和发展趋势

网络广告的现状 摘要 网络作为新兴的广告传播媒体,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也越来越受到广告客户及消费者的关注。据众多的网络报纸纷纷报道:付费企业的数目在迅猛的增长,这将是2003年网络广告收入的巨大来源。另据调查研究表明:82%的汽车消费者在采购前首先会上网查询广告,在经过前两三年网络低谷的时期后,目前:网络广告面对现在的回升,又将有何优势缺陷及发展前途呢? 关键词:网络广告、广告业、网络 引言 广告是一种由企业或个人付费,以说服的方式,通过媒体传播,有关商品的住处传播活动和经济宣传手段。纵观人类历史,可以说广告历史悠久。从人类祖先开始利用姿态(如舞蹈、声音(如叫卖、火光(如烽火等进行广告传播,后来又发明和运用语言与文字,扩大了广告传播的浓度与广度,到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的出现,使人类广告传播再次发生质的变化,在广告传播媒介不断发展的同时,19世纪计算机与其网络的出现后诞生的用计算机设计制作的传统广告与网络广告,再次提高了广告的经济宣传效果和广告的信息传播速度及广度。 网络广告发展 1946年,第一台计算机的诞生,及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还有随后多媒体的产生给人类产生了巨大的、积极的影响。因为他们的存在,于1994年10月在Hotwird杂志的网络版上第一次出现了包含AT&在内的14家企业的广告。从此,网络经济时代在传统的四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之外开辟了广告的新天地。至今,短短八年时间,网络广告来取得了闪电式增长。1995年,美国的网络广告支出为5000万美元,1999年达到了46.2亿美元。 国内网络广告业也在不断发展、完善,1997年,至1998年间第一次出现网络广告至今,也有五个年头了。其间潮起潮落,网络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在1999年,网络广告的收入达到了近1亿元人民币。

浅谈网络广告现状与发展趋势

正文 1、1网络广告的概念 简单地说,网络广告就是在网络平台上投放的广告。利用网站上例如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等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含量广告运作方式。 与以往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杂志、广播、报纸、电视)广告及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对比而言,网络广告更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广告媒体,速度最快效果也较为理想,是中小企业扩展壮大的最好途径之一,对于广泛开展国际业务的大型公司更是如此。 它是广告主通过互联网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向潜在客户进行有偿的信息传达,从而引起客户和广告主之间信息交流的活动。简而言之,网络广告是指利用Internet这种载体,通过图文动画等多媒体方式,发布的赢利性商业广告,是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有偿信息传播。 现如今网络广告的市场正在以爆炸性的速度增长,网络广告能够发挥出来的效用越来越得到重视,以致广告界甚至认为网络将超越路牌,成为传统四大媒体(杂志、广播、报纸、电视)之后的第五大媒体。在这样的形势下众多国际级的广告公司甚至都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媒体分部”,用以开拓网络广告所拥有的巨大市场。 网络的组成因素是十分复杂的,但业务的要求却很简单。从市场、业务角度考虑,选择处理效果更好的网络,甚至把各种网络技术综合采用在一起,不必拘泥于原有的概念。随着三网合一的脚步越来越快,尤其是信息家电概念的普及,人们已经认识到网络已经泛指传输、存储和处理各种信息的设备及其技术的集成。所以,网络广告的概念应是基于计算机、通信等多种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告形式,其具体操作方式包括注册独立域名,建立公司主页;登录各大搜索引擎,在热门站点上做横幅广告及链接;在浏览量大的BBS上发布广告信息,或开设专门介绍论坛;通过E-mail给目标消费者发送信息,等等。 网络广告总共经历几个阶段 网络广告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了十几年时间,如果划分阶段的话,网络广告的演变经历了以下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广告的门户时代,即网络广告1.0。2003年之前都属于网络广告的准1.0时代,在准1.0时代,广告的形态已经有了,然而广告的投放却无法仔细划分访客,从广告受众的角度看,这阶段的网络广告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不存在本质区别。大部分的客户对网络广告的作用、价值还没有很认可。但经过2003年一系列影响重大的事情以后,许许多多的行业、企业都开始意识到在互联网上发布他们的宣传广告,能够他们的企业和企业销售带来很大的益处和影响力。 第二阶段:网络广告的搜索时代,即网络广告2.0。2003年至2005年,是互联网广告的正式起步和发展时代,那时期的很多互联网广告客户逐渐发现网络广告与其他媒体的不同表

浅议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浅议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摘要]文章从分析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重要性出发,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网络广告虚假宣传,有奖网络广告不正当促销行为,网络广告非法网页链接,网络环境下域名争议中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框传输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埋字串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思路: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的有效完善;对于网络广告主体规制的有效完善;增加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对于不正当竞争有关法律条款的有效完善。最后得出:在以后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管理中,不单要把握其表现形式,更要有效的利用法律来进行规范,通过加大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力度,来完善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管理,从而还经营者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关键词]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虚拟宣传;促销行为 一、前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和各项活动。这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在这样的环境下,网络广告也就应运而生了。所谓网络广告就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经营性广告。网络广告不同于平面媒体广告,有其非常多的独特特点,如:独特的表现性,可链接性,快速的传播性,客户广泛性等等。由于这些特点,网络广告带来了更多的信息,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随着网络广告的不断增多,人们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 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影响了经营者的利益。为此,研究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问题,对于改善网络广告的规范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从分析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重要性出发,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思路。最后得出:在以后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管理中,不单要把握其表现形式,更要有效地利用法律来进行规范,通过加大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力度,来完善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管理,从而还经营者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分析 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网络广告不断的出现,随着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形式,主要包括:网络广告虚假宣传,有奖网络广告不正当促销行为,网络广告非法网页链接,网络环境下域名争议中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框传输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埋字串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 (一)网络广告虚假宣传

网络广告的现状及其发展

网络广告的现状与发展 网络广告的现状分析 进入2000年后,网络经济泡沫开始破碎,以网站作为载体的网络广告也跌入了低谷。美国网络广告局和普华永道公布的一份研究报道显示,2000年第三季度,美国互联网广告收入为19亿美元,比当年第二季度下降了6.5%,这是互联网广告收入首次出现季度负增长。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上的增长速度也将放慢,美林的研究报告将2001年中国网络广告开支总额预测由1.2亿美元减为8000万美元。以网络广告为主要收入的三大门户的营业收入不约而同出现增长放慢。对于一个新兴的广告媒体而言,缓慢的增长甚至负增长几乎是致命的。 那么,为什么网络广告会出现如此大的落差?网络广告究竟失去了什么?网络广告业还有前途吗?仔细分析网络广告的生存现状,我们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首先,人们对点击率的错误认识把网络广告推进了死胡同。 人们曾经认为,网络广告的最大优点之一,就在于广告访问量的可统计性。事实证明,以点击率为依据,网络广告的效果就有很大一部分被忽视。网络广告并不仅仅在点击之后才会产生效果,当网民在看到网络广告横幅时,广告就已经产生了效果,如果一个人能够完整的看完一个4、5秒的banner,我认为他就会了解这个广告的大概内容,该网络广告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不妨做个比较,报纸

广告同网络广告类似,你都可以选择看或者不看,而一般人都会浏览一下报纸广告,了解其中的大概内容。这时报纸广告产生的效果同网络广告是相似的。而要求人们点击网络广告banner的前提,则需要人们在耐心看完长达4、5秒的广告后,对广告宣传的对象非常感兴趣才可能发生。这个前提条件对于报纸来说相当于一个人在浏览广告的时候,被该广告的内容、标题所吸引,花时间仔细的看完了广告的内容。众所周知,对于报纸而言,这个比例是相当小的。网络广告同样如此,点击banner条的人在全部浏览网站banner条的人中所占比例是微不足道的。笔者认为,点击率根本代表不了什么,甚至不能作为广告效果的依据之一。完全以点击率来判断网络广告的效果,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大降低了互联网广告的价值。 反观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统计,历史悠久的传统媒体广告效果的衡量都是相对模糊的。传统媒体的广告业中流传这样一句话:“我知道我有一半的广告费浪费了,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半。”传统媒体尚且如此,那么网络广告试图通过点击率来对广告效果进行统计的做法,是过于天真了。 遗憾的是,在2000年以前,网络广告一直是沿着点击率这条路走的。这种思想下诞生的网站banner广告有着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它难以在狭小的视觉空间内传递太多的信息。当banner没有被访问者点击的情况下,其自身起不到什么好的广告效果。而可怜的点击率进一步打击了网络广告客户的信心。 网络广告基于点击率的思想已经走了四年,这四年间,网络广告从未进行过革命性改变。过去四年来从未进行过革新的行业标准,使得网络广告无法跟上互联网的发展深度,也使得网络广告的客户无法完全体会到网络广告的好处,网络

中国广告协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前言 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社会化营销方式,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构建包括政府监管、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在内的社会共治格局。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诸多要素带有明显广告活动功能和特点,广告活动的各类主体也积极参与投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是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广告协会密切关注广告活动的变化以及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的发展,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并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单位、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大力支持,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中国广告协会将不断倡导自律规范先行,依法加强行业自律,提供自律公共服务和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本规范侧重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各类主体提供行为指南.非直播 网络视频营销,属于广告活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属于其他营销活动的,可参照本规范进行自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引导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网络直播营销业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商家、主播等参与者在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平台上以直播形式向用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 第三条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诚实信用、信息真实、公平竞争原则,活动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鼓励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直播营 销活动社会共治。 第四条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浅谈对网络广告传播的几点思考(一)

浅谈对网络广告传播的几点思考(一) 论文关键词:网络广告;网站;传播;点击率;目标受众 论文摘要:作为广告界的一大热点,网络广告的运作效果却难尽如人意。从广告信息传播角度来看,对网络广告认知度低、广告与网站关系暧昧、传播信息与目标受众信息寻求发生错位,是网络广告在传播流程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借助传统媒体,扩大对网络广告的认知度,理顺广告与网站关系,培养网民的忠诚度,是促进网络广告成熟的当务之急。当研究者们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网络时,网络广告已成为业界的一个热点。自1993年首次出现网络广告以后,可谓情形一路看好。据报道,1997年互联网上广告总收人高达9.65亿美元,是1996年2.669亿美元的3倍多。香港1999年网络广告收人高达36亿港元。但就网络广告自身的运作效果而言,却并不尽如人意。网上标题广告在1994年首次出现时,其点击率高达10%(网民好奇心较强),而现在已跌破了1%。据美国雷曼兄弟公司针对线上广告市场发表的一份厚达24页的最新研究报告,一般广告点击率大概只有0.6%。走在国际网上营销最前列的美国汽车营销,也同样遇到效果问题。美国汽车和咨询公司J·D·鲍尔公司的研究得出了令人优虑的结果:因特网对于汽车制造商与其说是帮助,倒不如说是拖累。到底是什么原因使网络这种整合了传统媒体优势的全新媒体在广告传播与在线服务上遭此挫折呢?笔者以为目前网络广告在传播上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对“网络广告”的认知局限使其传播土壤贫瘩 这里所说的“网络广告”专指借助因特网传播的在线广告,不包括广播电视网络广告。就电脑普及情况看,截至1999年底,全球个人电脑总数达4.4亿台,因特网用户达2.59亿。我国网民数量,199〕年7月达401)万,但相对于我国的十几亿人口来说,上网人数还嫌太少,约占人口总数的3‰。虽然上网的不一定懂网络,不上网的不一定不懂网络,但这一数字确实为我们理解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提供了某些参考。大众对网络这种科技神话本来就知之不多,对网络广告难免知之更少。这一点,在对网络广告的直接认知上也得到充分地表现。业界对此认识,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网络广告是传统广告的延伸,有人认为网络本身就是广告,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立体的概念。而对于见过网络广告的网民来说,网络广告只是个非常简单的现象,是指用网络来做的广告,是指贴在网页上的广告!这种对网络广告认知上的局限严重影响了网络在广告传播中特殊作用的发挥,而当网民的好奇心淡出之后,他们又很自然地用看待传统广告的心态面对网络广告,这种心态对在线广告投放者极为不利,使他们的努力要么变得“经常无用”,要么认为“一相情愿”。由此可见,对网络广告的认知,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远远不够,网络广告的传播土壤还相当贫膺。网络广告要想培养自己的受众,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 广告与网站关系暖昧影响网络广告的成熟进程 网络广告与网站的关系远远没有广告与电视或广告与报纸的关系那么明朗单纯。目前,众多的网站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内容模式,以媒体的方式出现,以新闻信息为主要内容,同时提供娱乐、聊天场所;其二是社区模式,以满足网民专类需求的形式存在;其三是整合模式,主要针对电子商务,为买方、卖方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整合平台。我国在一年多时间内,网站已“迅速增加至5万多家,网络公司达1500个以上,而且以每天两家的速度在增长”。目前我国的网站大多分属于第一种类型和第三种类型,第二种极少。第一种类型的网站,其运作模式与传统媒体有些类似,靠提高其“点击率”来获取广告收人,属于“眼球经济”。但从中国的网民数量、结构看,靠网上广告收人来养活网站这条路肯定不现实。据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的研究,一个人口网站需要二亿到二亿五千万美元的广告收人才能打平,目前只有美国在线及Yahoo才达此水平。而从我国网站从业人员中传出的呼声则是“网络是最大的泡沫”,“网站赚不到钱”。在这种情形下,网站只有两条路可走:其一是倒闭;其二是另谋融资渠道。现在,国内已出现一些专业内容服务网站,实行会员制来收取部分费用。第三种整合模式,

网络广告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网络广告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姓名王** 学号 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00703班

指导教师陈俊慧 2013年1月4日 摘要 本文以网络广告为研究对象,网络广告是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媒体,它虽然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快、传播形式多样具有许多传统媒体广告所不能比拟的优势,其发挥的效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所以在人们的生活已和互联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今天,对网络广告的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查阅资料,了解了网络广告的一些基本常识,掌握了网络广告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网络广告的发展趋势是锐不可挡的。本论文指出了中国网络广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对网络广告科学化管理的方法。通过图表对中国网络广告的现状

及发展趋势做了分析和总结。通过分析中国网络广告的市场特征,中国网络广告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些见解。最后并指出了网络广告的发展形势不可阻挡,是现代广告的继承和发展,成为新兴的广告媒体。 关键词:网络广告;市场问题;对策分析;产业发展趋势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Internet advertising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network advertisement is along with the Internet development and the emergence of a new media, although it starts late, but development speed, transmission forms with many of the traditional media advertising incomparable advantages, its effect also appear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So in the life of people and the Internet closely together today, advertising on the network 's research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Has been checked the data, understand some basic common senses that network advertise, control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network advertisement and develop the trend, network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advertisement is a rui and can't block of.This thesis pointed out the Chinese network advertisement in the existent problem, putting forward perfect advertise the method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 to the networks.Pass the chart to the Chinese network advertisement of present condi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did the analysis and summaries.Pass the market characteristic of the analytical Chinese network advertisement, Chinese network the present condition and

试论网络广告的互动性

试论网络广告的互动性 【摘要】网络广告媒介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广告媒介。由于信息时代受众的独特心理、性格特点,以及互联网的本质特征,使得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体广告有所不同。其双向互动性的传播特点成为了区别于传统媒介的最大优势。本文通过对互联网、网络广告的分析,阐述了互动性在网络广告中的表现,通过经典案例进一步说明网络广告互动性的实现应该从受众心理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利用网络广告互动性的优势,提高传播效果。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广告互动性受众心理传播效果 【正文】 作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诞生的新型媒介,互联网现在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了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3.84亿人,普及率达到28.9%。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预计到2012年全球网民人数将达到18亿人,占全球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互联网作为一种崭新的媒体在中国以及世界范围的快速普及,使人们深刻的感受到了互联网时代蕴藏的巨大商业机会。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广告也在蓬勃地发展,并呈现出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据媒体规划与收购公司实力传播发表的数据显示,互联网广告的全球市场份额已超过户外广告牌,并且将很快超过广播电台的广告收入。2008年全球互联网广告开支达到342亿美元。至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不含渠道代理商收入)预计将达到157亿元。网络广告业的迅速崛起,使其已经逐渐成为企业整合营销传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最热门的广告形式。

网络广告及其特点 网络广告最早起源于1994年的美国。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理解网络广告。广义的网络广告包括了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一切形式的信息,例如公益性信息、企业的商品信息以及企业自身的域名、网站、网页等;狭义的网络广告是指利用国际互联网这种载体发布的盈利性的商业广告。它是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而发布的易于传播的具有声音、文字、图像、影像和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可供上网者视听,并能进行交互式操作的商业信息传播形式。 网络广告具有广告的一般特点——有目的、有计划,通过媒体进行的、有偿的信息传播活动。网络广告也有别于传统广告的很多优势,主要表现在:互动性沟通;覆盖范围广泛;视听效果具有综合性;信息发布具有时效性和灵活性;信息容量大;可使广告厂商获得完备可靠的数据报告;网络资源可共享,信息传达准确高速;广告投放目标针对性强;非强迫性传送资讯。其中,由于依附网络这一新兴媒体的双向互动传播的特点,网民上网本身就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网络广告也必须遵从这种互动性。互动性也就成为网络广告最大的特点,是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最突出的优势。 互动性在网络广告中的表现 “互动”一词,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双方“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互动性有了新的内容。传统媒体是单向传播,信息是从媒体向受众单向流动的,而互联网上的信息是双向流动的。对互动媒体而言,人们对信息不仅有选择权,还有控制权。广告主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后,受众可以参与到网络广告活动中,不仅可以察看广告、参与其中,而且可以把自己的信息反馈给广告主。广告主和广告受众是互动的双方。广告主是指在网上销售或宣传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商家。广告受众是广告信息传播的对象,广告信息的接受者。广告受众是整个广告活动的中心,成功的广告能吸引广告受众的注意,调动他们的购买欲望,把他们由被动的宣传对象变成主动的购买者。因此网络广告也被称作互动广告,但在2000年以前,中国网络广告大都是旗帜广告和控钮广告之类展示性广告,这和传统媒体上的广告形式没有根本区别,走过、看过就完了,很少有人点击,其互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广告有九条红线说和七条红线说。 九条红线说:(工商总局版本)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委于2016年4月发布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包含以下九大类情况。 一、违法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财新记者发现,上海市工商局还进一步要求,互联网金融类广告中,如果没有明文规定的,应当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 二、对未来效果、收益或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这是2015年9月颁布的新广告法所禁止的内容。 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做出虚假或夸大表述的。比如3月10日上海工商局曝光所处罚的案例中,上海虹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年放贷额超3亿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达5亿元、建立了350人的专业团队、成功控股内蒙白云岩矿(镁矿)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众多银行机构签约了长期合作关系”等宣传内容。 四、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这一条也是新广告法所禁止的内容。 2015年底,宋鸿兵在太原演讲被泛亚的投资者所围攻,后他回应称不了解泛亚模式。2016年1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组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裴平,被爆担任陷入兑付危机的江苏融其道公司的独立董事及首席金融顾问。近期,与快鹿集团合作的黄晓明、为鑫琦资产代言的“皇阿玛”张铁林,代言中晋资产管理公司的“九球天后”潘晓婷,这些明星所代言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均陷入兑付危机。公开资料显示,多位明星、专家甚至政府官员为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站台或代言,比如范冰冰出任紫马财行的形象大使,羽泉为借贷宝代言人等等。

浅谈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

浅谈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网络广告发展概况 (2) 二、网络广告的优势 (2) (一)传播范围广 (2) (二)交互性强 (2) (三)即时性强 (2) (四)针对性明确 (3) (五)受众数量可准确统计 (3) (六)灵活、成本低 (3) (七)感官性强 (3) 三、网络广告的传播特点 (3) (一)内容制作有针对性 (3) (二)形式多样 (3) (三)针对受众选择合适的网络媒体 (4) (四)运用新技术,追踪用户兴趣 (5) (五)根据投放效果,调整投放策略 (5) 参考文献 (5)

摘要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络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对于企业来说,网络不但是企业获取信息的一个平台,同时企业也可以运用网络进行销售和品牌宣传,如是,网络广告应运而生。网络广告肯定是未来发展的焦点,那么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型的宣传方式,它的传播效果又会如何呢?它能否更加积极地调动起消费者更多的兴趣?本文就加强网络广告传播效果谈谈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网络广告;优势;传播效果;

加强网络广告传播效果的几点建议 网络广告简单地说,网络广告就是在网络平台上投放的广告。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网络广告指以互联网为媒体发布、传播的经营性广告。网络广告发源于美国, 1994年10月14日美国著名的Hotwired杂志推出了网络版的Hotwired,并首次在网站上推出了网络广告,并且当时的网络广告点击率高达40%。我国的网络广告则开始于1997年3月,Chinabyte网站发布了Intel的一则动画旗帜广告,开我国网络广告之先河。1999年开始初具规模,之后网络广告迅猛发展起来。 DCCI数据显示:在中国, 2010年网络广告营销市场规模将达到252.7亿人民币,占中国广告总体市场的比例首次突破10%,达到11.1%。预计2012年中国网络广告营销市场将达到423.1亿元,超越报纸(2012市场规模预计为413亿),成为中国市场第二大广告媒介。 艾瑞研讨院院长曹军波先生宣布了淘宝同盟及广告行业白皮书,他乐观地指出,按当初的行业增加率,明年互联网广告总收入将有可能超过电视广告,成为最主要的广告投放渠道。网络广告整体的增速达到50%以上,整个网络广告市场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 一、网络广告的优势 与传统的三大媒体 (报刊、广播、电视)广告及近来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独特优势大致可以总结为如下六点: (一)传播范围广。网络广告的传播范围极其广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络把广告信息 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如今,互联网已经连通了170多个国家,全球网民已超过27亿多,中国也超过了5.2亿,并且这些用户群正不断加速发展壮大。作为网络广告的受众,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随时随意浏览广告信息。 (二)交互性强。在网络上,受众是广告的主人,在当其对某一产品发生兴趣时,可以通过键击进入该产品的主页,详细了解产品的信息。而厂商也可以随时得到宝贵的用户反馈信息。 (三)即时性强。网络广告的发布可以是全天候的,每天24小时,随时更新,随时发布。因此,广告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发布最新的产品信息,或对原有广告进行修改。

浅谈网络广告创新中的问题及对策.

网络广告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更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由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还不够,使得网络广告效果一直不尽人意。网络广告是数字经济的产物,它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应运而生。随着IT业的全球回暖,电子商务再次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网络广告作为商业网站最原始的一种赢利模式也呈现出勃勃生机。网络广告创新最终目的就是怎样才能使你的广告更新颖,令人看到后赏心悦目,赞叹不绝。借助网络媒体的舞台,依托旺盛的广告市场需求,网络广告凭借其独特的传播优势,正在逐步走出低谷,成为网络媒体业绩增长最快的业务、门户网站的主要赢利来源。 一、网络广告定义与现状 (一网络广告的定义 网络广告是以互联网为媒体发布、传播的商业广告。其实网络广告也就是在网上做广告,它是利用电子计算机连接而形成的信息通信网络作为媒介,采用相关的电子多媒体技术设计制作,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的广告形式。 (二网络广告的现状 中国的第一个商业性的网络广告出现在1997年3月,传播网站是Chinabyte,广告主是Intel ,广告表现形式为468×60像素的动画旗帜广告。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作为新兴产业,网络广告可谓发展迅猛。从中国网络广告整体市场来看,2002年网络广告收入为4.9亿;2003年为10.8亿,04年为19亿,05年将突破30亿,2006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广告收入为49.8亿元人民币。据互联网协会表示,49.8亿元中并不包括搜索引擎广告,如果加上搜索引擎广告(15. 7亿元人民币,2006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总额达到65.5亿元人民币。 二、目前网络广告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广告缺乏有力的广告语 从某种程度上说,广告语号召力,鼓动性越强,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就越深刻,就越有机会在消费者之间进行信息交流。这也就加大了商品信息的流通量,为商品销售提供了有利条件。一个强有力的广告语就是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概念和主张,这是商品信息传达最方便

简论网络虚假医药广告的法律规制

简论网络虚假医药广告的法律规制 [论文摘要]由搜索引擎服务商推出的竞价排名模式使得人们更加有效地获取各类信息。由于搜索引擎服务商缺少严格审查,一些虚假医药信息传递给了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法律方面又存在空白,无法有效地对消费者提供救济。文章将针对上述原因进行分析,并给出完善建议。 [论文关键词]搜索引擎服务商竞价排名虚假医药广告消费者权益 一、虚假医药广告问题与现状 近些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势头迅猛,成为人们学习和娱乐的重要途径。通过网络平台来获取、利用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现象。2012年10月10日全球性社交营销代理机构We Are Social发布报告称,目前亚洲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10.3亿,占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的45%。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为40%,在亚洲排名第9。 网络的发展是把双刃剑,它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威胁。由于生活节奏日渐加快,对于一些小病小痛,网友们常常在网上咨询一下然后再决定是否要去医院,他们也经常自己在网上买一些对症的药品,这样节省了不少时间。然而,网络上却充斥着大量假医假药。 2013年3月5日,互联网实验室发布《关于搜索推广中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假药依然在百度的推广和售卖之列,77.8%的推广药品属三无产品;在被调查的91家北京医院中,40%的医院被百度进行了山寨推广、冒名顶替。 二、虚假医药广告存在原因分析 为什么网络能为虚假医药广告提供生存土壤,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一)网络方面审查力度较低 因为审查力度问题,医疗广告在电视、纸媒等渠道的投放逐渐减少。且对于一些小型医药商家来说,也正处于事业起步阶段,没有过多资金用来宣传。网络方面也对医疗广告的规范尚不明确,且收费也比其他宣传媒介低,因而网络成为医药广告首选的渠道。 (二)商家对竞价排名的不正当使用 搜索引擎发展初期主要是由互联网数据搜索技术的提供商向其他网站提供搜索服务,后来转向对搜索结果的竞价排名,这一模式利用互联网网民对搜索引擎的依赖和使用习惯,在网民检索信息的时候尽可能将广告主的信息传递给目标受众,通过目标受众对所显示的搜索结果的点击向广告主收费.相比其它推广方式,竞价排名能够更灵活地控制推广投入、持续优化,不断地提升投资回报率。 竞价排名这一商业模式,不仅给搜索引擎服务商带来高额利润,还让参与竞价排名的经营商家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但是竞价排名也被一些企业所利用,他们通过参与竞价排名,将不合格产品推向社会大众。 (三)缺乏竞价排名的法律规定

网络广告互动性对传播效果的影响【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广告学 网络广告互动性对传播效果的影响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上网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习惯和必需。网络已成为重要的传播媒体。它有着传统媒体广告无法比拟的优势,而最突出的是互动性。网络广告的互动性正改变着现有的广告传播方式,也决定了受众的关注和参与程度,进而影响网络广告传播的效果。 网络传播方式变革了传统媒体信息传播方式,它促进了网络广告的发展,但同时也阻碍了它的发展。网络媒体的互动性使广告信息的无意注意受到很大限制。在网络广告信息的传播过程中,由于网络互动性的存在,受众一般都是以有意注意的方式接收信息,直接影响了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同时网络广告在发挥互动性时不得不面对一些元素的限制,网络广告的互动性优势因这些因素限制被抵消掉了不少。因此对于网络广告互动性以及传播效果进行分析和探讨,对于提高网络广告的效果,促进网络广告市场的繁荣有很大的意义。 网络广告媒体、广告主、广告公司都看好网络作为重要的载体,都期望从中得到利益。基于网络广告的本质特征、网络受众心理因素、网络广告设计策略、媒体投放等都是影响互动性的要素。互动是网络广告深度发展的核心动力也直接影响着传播效率。互动性可以增强广告受众的参与程度,使他们对产品更熟悉,更容易对产品产生好感,广告主就更容易建立与消费者之间积极稳定的关系,通过建立关系来促进销售。所以说互动性对网络广告传播效果有不容忽视的影响。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研究网络广告互动性对传播效果的影响,总结一些有关网络和网络广告的文献,在对网络传播特点,网络广告传播效果和目标受众心理因素的了解基础上,分析网络广告的互动性与传播效果的关系。从广告信息的互动过程来研究互动性对网络广告传播效果的负面影响。此外研究因没充分利用互动性的优势和空间而导致广告信息无法传递给受众和受到无意注意渠道的限制等问题。 对品牌信任度、网络广告信息投放、网络广告形式、信息传播等影响互动性效果的因素进行研究,最后以开发网络广告友好互动技术、个性化策略、激励式策略等措施尽量避免上述的负面影响和问题。 1.网络传播分析: 1.1网络广告传播研究 1.2网络广告传播的现状与问题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背景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广告产业最大和增速最快的板块,成为商品生产经营者及服务提供者的重要选择。互联网广告迅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逐步显现。监测显示,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时有发生。由于互联网广告诸多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虚假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时,遇到许多特殊问题和困难,亟须通过立法立规解决。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之所以制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一是为了跟上目前广告业态的发展变化形势,因为现在互联网广告的经营额已经超过或者即将超过传统广告的经营额的总和。互联网广告已经越来越多的渗透到人民的生活当中。另一方面,互联网广告当中的违法现象也屡屡发生,急需一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在逐渐成熟比较完善的基础上,今天终于把它颁布。但是,大家注意到,我们这个办法叫暂行办法,也就是说,这种业态可能还会发展,还会变化。随着它的发展变化,将来还有可能新的条款、新的规制要不断完善,所以叫做是暂行办法。 政策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 (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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