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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3年3月)

一、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

(一)华北平原范围。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1市207县(市、区),分为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中部冲积湖积平原、东部冲积海积滨海平原。山西省作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要补给区涉及8市48县(市、区)。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三)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完善环境监管相结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相结合,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修复示范相结合。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华北平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华北平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六)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加大土壤污

染防治力度,控制地表污染源头、切断污染传输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综合运用

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分区防治,突出重点。结合区域层面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识别优先治理的污染区域,突出抓好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以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为重点,

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

——加强监控,循序渐进。加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控力度,全面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动态评估地下水污染状况和成因。统筹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修复,适时提出地下水污染修复方案,在条件成熟和污染严重的地区开展

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修复示范,探索地下水污染控制和修复的技术和方法。

(七)分区防治。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地下水补水、径流和排水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为落实《规划》

分区防治任务,综合考虑各单元地下水污染指标、地下水使用功能、防治需求等

因素,将蓟运河冲洪积扇等8个单元划定为治理单元,重点强化城镇集中式饮用

水源保护,加快整治造成地下水重金属、有机污染和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

氮(以下简称“三氮”)超标的污染源,努力改善地下水水质状况;将滦河冲洪

积扇等16个单元划定为防控单元,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有效

控制地下水污染风险;将拒马河-大石河冲洪积扇等6个单元划定为一般保护单

元,做好水源地和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保持区域地下水水质稳定。

专栏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

地下水污染治理单元是指地下水污染严重,并已对地下水饮用水源构成了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开展污染治理的单元;地下水污染防控单元是指地下水污染相对不够严重,地下水饮用水源存在一定风险的单元;地下水污染一般保护单元是指地下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比较安全的单元。

地下水污染治理单元(8个):蓟运河冲洪积扇单元、蓟运河古河道带单元、潮白河古河道带单元、温榆河冲洪积扇单元、永定河冲洪积扇单元、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滏阳河冲洪积扇单元、内黄南-冠县-宁津古河道带单元。

地下水污染防控单元(16个):滦河冲洪积扇单元、滦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潮白河冲洪积扇单元、潮白河-蓟运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永定河古河道带单元、瀑河-漕河冲洪积扇单元、唐河-界河冲洪积扇单元、大沙河-磁河冲洪积扇单元、滹沱河古河道带单元、子牙河古河道带单元、子牙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漳卫河冲洪积扇单元、漳卫河古河道带单元、漳卫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武陟-内黄河间带单元、现代黄河影响带单元。

地下水污染一般保护单元(6个):拒马河-大石河冲洪积扇单元、大清河古河道带单元、濮阳南-高唐-阳信古河间带单元、聊城-临邑古河道带单元、古黄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海河-黄河中下游山间盆地及基岩山区单元。

(八)主要目标。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快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

地下水污染防治,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

质状况有所改善。到2020年年底,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

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重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地下水饮

用水源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

防范。

三、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提高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

(九)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到2015年年底,完成华北平原地

下水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环保部门针对华北平原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水质例行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重点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标监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建成后与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相衔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十)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到2014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的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场、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污染源,监测井布设需满足在每个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区至少布置一个监测井和下游区至少布置三个监测井。监测井应充分利用现有井并适量新建监测井,同时开展报废机井的调查工作。新建监测井以污染相对严重的浅层地下水为主,兼顾目标含水层。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加强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监测。企业应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指标除常规指标外,重点监测各个污染源的特征指标,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责任,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监督性监测,并规范、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监测。

(十一)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维护。中央和地方财政重点对公共地下水饮用水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等的监测井进行建设和维护,其他污染源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监测井建设和维护。根据水源、污染源变化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监测网。针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发现的污染进行跟踪监测,定期评估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现状和风险。

四、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十二)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防止由于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水质恶化;通过南水北调工程等水源配置工程和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逐步实现地下水超采区的禁采、限采及压采,达到采补平衡。科学实施地下水资源利用,地下水开发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求,兼顾工业和农业用水,做到优质优用,提高供水效益。加强对单一潜水含水层和饮用水源开采层的地下水保护。加强对农村浅层地下水环境保护,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强化地下水分层止水,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到2014年年底,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29个地市要在30个防治单元基础上,完成本辖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环境保护部备案。

(十三)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到2013年年底,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责任,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和督查,坚决取缔华北平原城镇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加强水源补给径流区环境监管。

(十四)加强地下水源环境管理。完善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推进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档案管理,建立华北平原区域内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档案。制定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增强对地下水污染指标的应急处理能力,形成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优先实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地下水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

备、制度健全”的要求,组织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评估,初步建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十五)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到2014年年底,对人为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提出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治理工程示范。地方政府对水质未达到Ⅲ类的地下水水源采取相应措施,着力解决砷、总硬度、氟化物、铁等超标的问题。对难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且经水厂处理水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水源,应撤销、更换。

五、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有效控制下渗影响

(十六)着力减少重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研究制定重污染水体的水质改善方案,重点控制北四河下游中汞、六价铬等重金属超标,卫河、徒骇河等水体有机污染物超标对地下水影响;逐步控制漳卫新河、徒骇河和马颊河等“三氮”等污染物超标对地下水影响。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排污口设置与取水许可、环评的协调联动。

(十七)降低再生水灌区地下水环境风险。充分衔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全国水资源保护“十二五”规划》、《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等相关规划。严格控制再生水灌溉对地下水污染,北京市大兴南红门再生水灌区、天津市再生水灌区、河北省洨河、邯郸市再生水灌区上游的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且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严禁用不达标再生水直接灌溉。避免在土壤渗透性强、地下水位高、地下水露头区进行再生水灌溉。

(十八)加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优化工业园区选址与工业园区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新建工业企业应全部进入园区。到2015年年底,所有工业园区要对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加强管理,完善防渗设施和检漏系统。对于已经造成地下水污染,且直接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工业园区,采取封闭、截流、净化恢复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十九)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充分衔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强化天津市,河北石家庄、邢台、邯郸,山东滨州等地下水“三氮”超标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到2015年年底,城镇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地形条件复杂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源头控制地下水农药化肥施用量,在环境本底好、水力联系好、基础设施配套的农产品基地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在地下水“三氮”超标地区、国家粮食主产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六、突出重点污染源防治,防控地下水环境风险

(二十)加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预防和环境准入。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重点企业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到2015年年底,完成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成因评估分析,对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点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对存在重大地下水环境风险企业应强制建设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地下水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二十一)防范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污染地下水。重视埋地油罐和输油管线对地下水影响。采取埋地油罐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设置渗漏检测设施。加强输油管道的腐蚀、泄漏等监测,发现管道减薄

或开裂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到2014年年底,华北油田、中原油田、胜利油田的石油开采油泥堆放场等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应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防止回注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重点解决地下水有机污染问题。石化加工企业应查明储存、加工和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容器、机械、设备、管道发生泄漏的部位,提出地面防渗方案。到2014年年底,加油站单层地下油罐应更新为双层油罐或设置防渗池,并进行防渗漏自动监测。

(二十二)强化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周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选冶技术,逐步建设与开采同步的地下水环境恢复建设机制。强化采场、废石堆场(排土场)、尾矿库、选矿厂、冶炼厂等区域地面防渗,防止含有重金属等污染物随地表水体下渗,以及通过矿坑、竖井、钻孔的直接导入等途径进入地下水。完成尾矿库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防止尾矿淋滤液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的煤矿矿区,综合实施矿区煤矸石、矿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十三)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影响。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防渗工作,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厘米/秒。对于华北平原已做防渗措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应定期检查防渗设施漏损情况,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并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应立即关闭或封场。对于无防渗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应强化雨水导流渠建设,完善地面防渗设施。对于已封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要开展稳定性评估及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危险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防渗等级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到2015年年底,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二十四)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作。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防渗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正在使用的不达标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完善防渗措施和雨污分流系统,垃圾渗滤液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到达标排放。对于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开展稳定性评估及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到2015年年底,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闭过渡性的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对于已污染地下水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及时开展渗滤液引流、终场覆盖等修复工作。

(二十五)强化高尔夫球场地下水环境管理。严禁在地下水水源补给径流区新建高尔夫球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已建的高尔夫球场应予以关闭。高尔夫球场农药和化肥使用情况每年年初向环保部门申报和备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4285)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施用重金属、氰化物、氟化物等高污染、高残留的农药和化肥。完善高尔夫球场防渗膜、阻拦坝、过滤层等防渗设施建设。到2015年年底,高尔夫球场应建成汇集含残留农药化肥的雨水和地表径流的蓄水塘。

七、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确保治理单元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

(二十六)积极推进重金属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温榆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北京昌平区地下水铅重金属污染问题,对北京市首都钢铁公司搬迁场地提出场地修复技术方案;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峡石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铅、汞重金属污染问题;滏阳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邯郸东部地区自行车零件加工企业等地下水铅、铬、汞、镉重金属污染问题;内黄南-冠县-宁津古河道带单元要着力解决山东省滨州、德州、东营、济南、聊城等市地下水铅污染问题。充分衔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石家庄辛集市、保定市徐水县、保定市安新县、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新乡市凤泉区、新乡市新乡县等污染防控区,科学选用清理污染源、地下水抽出处理、水力隔离等技术,开展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与修复工作。到2015年年底,地下水重金属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二十七)加快实施有机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蓟运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天津农药厂、天津染化厂、天津蓟县杨津庄镇化工厂旧址、河北唐山钢建集团等周边地下水有机污染问题;永定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北京化工二厂、焦化厂、西郊机场油库等有机污染问题;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峡石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保定市石油炼化厂等有机污染问题;滏阳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元氏污水坑等有机污染问题。积极推进濮阳市油田区地下水有机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厂场地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科学选用清理污染源、原位处理、地下水抽出处理、制度控制及监测自然衰减等措施,开展地下水有机污染综合防控与修复工作。到2015年年底,地下水有机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二十八)逐步开展“三氮”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蓟运河古河道带、潮白河古河道带等防治单元的“三氮”污染防治。分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综合采取经济、技术、工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生态农业,严格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管理,着力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

八、完善地下水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二十九)完善地下水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关系,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充分衔接。加快制定地下水污染责任追究和补偿等方面相关的规章,针对恶意排污和规避环境监管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针对华北平原的地下水重金属、有机和“三氮”的突出污染问题,编制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技术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

(三十)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名单动态更新、环境监测、风险评估、责任追究、限期修复达标、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等制度,提升地下水环境管理水平。位于水源补给径流区的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正规和规模较大的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大中型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重点污染源,要加强定期监测,按季度向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价,形成区域与场地相结合、污染源和水源统筹、政府与业主各负其责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制度。实施风险评估和污染溯源制度,加大受污染地下水责任追究力度,统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与修复,限期改善地下水水质。有关部门要建立华北平原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数据库,形成地下水环境状况信息共享制度,完善地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联合会商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

(三十一)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地下水污染物检测、探地雷达等设备,定期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地下水环境监测、群众信访举报、网络媒体等数据信息,重点针对污水“零排放”、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

生量不一致的企业开展地下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等情况。严厉查处通过高压灌注、渗井、渗坑、废弃井等恶意排放废水的企业。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及时公布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的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

九、健全投融资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

(三十二)多方筹措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相关企业要积极筹集治理资金,确保治理任务按时完成,石油化工行业、矿山开采及加工企业和高尔夫球场地下水污染防治以自筹资金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积极推进工作方案实施。对于符合国家支持政策的项目,中央财政在现有投资渠道中予以统筹考虑,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三十三)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加大石油化工行业、矿山开采及加工等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力度。从高制定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差别水价等政策,加大征收力度,限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探索建立受益地区对地下水补给径流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三十四)优先启动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考虑紧迫程度、项目前期工作、配套条件等因素,到2015年年底,优先启动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等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2015年后适时动态增补项目。

十、重视地下水污染科学研究,增强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三十五)加大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研发力度。通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等加大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课题研究的支持,重点加强合理地下水位划定、矿山开采和地下水工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水位回升引起的地下水水质变异、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水质的影响跟踪监测、漏斗回复过程中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等研究。

(三十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推广。针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问题,结合地下水水文地质特征,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国内适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及管理经验,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逐步建立先进实用技术目录,积极培育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产业。

十一、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责任,加强相关部门协调

(三十七)落实企业责任。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要求,切实履行监测、管理和治理责任,防范地下水环境风险。对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或通过高压灌注、渗井、渗坑等恶意违法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并处罚款;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八)强化地方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的原则,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工作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分解落实目标和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狠抓落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政策,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五省(市)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批复辖区内治理单元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三十九)加强部门协调。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和单位,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各有关

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环保、国土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专业调查研究队伍的作用,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服务。

(四十)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评估。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落实情况及实施进度每年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2015年后,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科学调整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优化实施方案。

华北平原

华北平原(又名:黄淮海平原) 一、绘制轮廓 西起太行山,东到黄海、渤海和山东丘陵,北依燕山,南至大别山区一线与长江流域分界,跨越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北京、天津等省市,面积达30万平方公里。 二、自然条件 1.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大多位于半湿润半干旱区(山东半岛东南部为湿润区),属暖温带。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雨热同期。1月均温小于0℃,降水变率大, 年降水量在400㎜~800㎜之间。 2.地形:主要位于第三阶梯,我国第二大平原,是冲积平原,是由于黄河、海河、淮河、滦河等所带的大量泥沙沉积所致,海拔多在50m以下,平坦宽阔,有零星低矮 山地,地形完整。 3.水文:夏季为丰水期(夏汛),冬季为枯水期,径流季节变化明显。黄河流经该地含沙量大,黄河有凌汛。易春旱,纬度高有结冰期。河流补给形式为大气降水,地下 水。 4.土壤:黄土,土质疏松,利于根系生长,但盐碱化严重。 5.生物:温带落叶阔叶林。但农作物取代森林占地较多。 三、社会经济条件 1.农业:①利:夏季高温多雨,雨热同期,农作物两年三熟,无霜期较长200~220天;土 地平坦肥沃,有河流水提供灌溉;人口稠密,劳动力丰富且素质较高;耕作历史悠 久,耕作经验丰富;市场广阔。该地有全国商品棉基地冀鲁豫平原。 ②弊:春旱,夏涝,风沙,盐碱对农业生产威胁较大;春季和秋季的寒潮不利于农 作物越冬。 ③粮食作物:冬小麦,谷子。经济作物:花生,棉花,芝麻,大豆,甜菜 ④冀鲁豫平原成为商品棉基地的原因分析: (1)自然:气候:夏季高温多雨,雨热同期,秋季降水少晴天多,对棉花后期生长 和收摘有利。 水源:播种期适逢春旱,灌溉水源不足。 地形:平原地形,地势平坦。 土壤:土壤土层厚,土质疏松,适宜棉花根系生长。 (2)社会经济:市场:市场广阔,市场需求量大 交通:交通便利 政策:有国家政策扶持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知识分享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1.1.前言 地下水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如今,随着我国人口的迅猛增加和经济的法则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加,全国水资源量27940亿,其中地下水水资源量为8840亿,占总水资源量的1/3。在我国当前的用水结构中,地下水雄踞一端,占据了全国总供水量的20%,饮用水供水量的70%,农田灌溉水量的40%,工业用水量的38%,并且这种用水结构短期内不会改变。 然而,我国地下水体的保护.安全情况并不乐观,污染比较严重,并且呈现日益增加的趋势。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地下水污染概况,熟悉其污染途径和污染成因,从长远利益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制定科学的防治对策,让我过的水体结构更加科学,地下水更加安全,能够长远的造福人类。 1.2.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 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长。近30年来,我国地下水的开采量以每年25亿的速度递增,全国有400个城市开采地下水。有些城市基本上是依靠地下水来满足对水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情通报(2005年度)》,2005年在具备系统统计数据的171个地下水漏斗中,漏斗面积扩大的就有65个,占到了统计数的38%,面积扩大了6736,仅河北沧州第Ⅲ承压含水层漏斗面积就扩大了2089,最大水位埋深达到10m。由此导致了湿地消失、植被死亡和土地沙漠化等严重的生态灾难,以及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海水入侵等自然灾害的频频发生。 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呈现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由城市到农村的扩展趋势,污染程度日益严重。全国195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趋势加重;北方17个省会城市中16个污染趋势加重,南方14个省会城市中3个污染趋势加重。在一些地区,地下水污染已经造成了严重危害,危及到供水安全。例如,辽宁省海城市污水排放造成大面积地下水污染,附近一个村因长期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多数人患上当地未曾有过的特殊病症,造成160人因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而亡;淮河安徽段近5000范围内,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浅层地下水面积仅占11%;由于地水的严重污染,淄博日供水量51万立方m的大型水源地面临报废,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齐鲁石化公司水源告急;在首都北京,浅层地下水中也普遍检测出了具有巨大潜在危害的DDT、六六六等有机农药残留和尚没有列入我国饮用水标准的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有机物。 地下水超采与污染互相影响,形成恶性循环水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进一步加剧了对地下水的超采,使地下水漏斗面积不断扩大,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地下水位的下降又改变了原有的地下水动力条件,引起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浅层污水不断向深层流动,地下水水污染向更深层发展,地下水污染的程度不断加重。日益严峻的地下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自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1.3.地下水污染的途径 地下水污染途径指污染物从污染地进入地下水中所经过的路径。除了少部分气体,液体污染物,可以直接通过岩石空隙进入地下水外,大部分污染物会随补给地下水的水源一道进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肖晓宇贵州森堡生态实业有限公司550081 摘要:水资源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资源,对人类的生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很多工业的兴起对水资源造成了不少的浪费和污染,特别是对地下水的污染尤其值得关注,再加上地下水的自净能力有限,严重破坏了地下水资源的使用,导致多个地区发生干旱、缺水。所以,笔者在研究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的基础上,联系先进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地下水污染和防治进行论述。 关键词:地下水;概念;特点;污染途径;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量的工业废水、城市垃圾及农药化肥等被生产出来。而地下水是全国近1/3人口饮用的主要水资源,是城市和工农业的主要用水资源。由于一些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很多企业没有认真做好排污项目,还有一些市民对于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不够等,使得我国的地下水资源在逐渐受到污染,这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很大的挑战,对公民的正常生活和饮水安全也是很大的威胁。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加大对地下水资源的关注程度,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治地下水资源受到污染。通过了解地下水污染定义及特点,分析污染途径,从而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望能给相关者提供一些帮助。 一、地下水污染的定义及特点 1地下水污染的定义 所谓的地下水污染是指,基于地下水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后,超过背景值的基础上,地下水的可利用范围与原来的水质可利用范围相比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可见,地下水的污染跟人类的活动有很大的关系,在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之后,地下水资源的水质比之前有所改变,而且是向着负面方向的改变。 2地下水污染的特点 区别于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有着自身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隐蔽性。与地表水污染不同,地下水污染有着很好的隐蔽性,很难被人们发现。通常情况下,地表水被污染之后都可以通过一些水的气味或者颜色有所发现,或者是通过观察水生物的状况来判断,但是地下水污染就不同,很难发现其是否受到污染,以及受污染的程度。这种隐蔽性很容易使得人们误饮到受污染的地下水。(2)难以逆转性。由于地下水的流速较慢,自净能力有限,当发现水质被污染时已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事,这就大大增加了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难度,所以,更加应该注意防止地下水的污染,只有减少了污染的情况,才能减少后期的治理工作。这不仅是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策略,也是节约我国发展成本的有效渠道,更是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地下水污染途径 1间歇入渗型。通过大气降水或灌溉水的冲刷,固体废物、表层土壤或地层中的有害或有毒组分从污染源通过包气带渗入含水层,这一过程是周期性的。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呈非饱和状态的淋雨状渗流形式,或呈短时间的饱水状态连续浚流形式。此种污染途径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其污染对象主要是潜水。 2连续入渗型。存在于污水或污水溶液中的污染物随之不间断的渗入地下含水层。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诸如污水池、污水快速渗滤场及污水管道等的污水

关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企业应从设计、管理中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工艺、管道、设备、土建、给排水、总图布置等防止污染物泄露的措施。在处理或贮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设置防渗漏的地基并设置围堰,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均能被回收,从而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设计强酸或强碱操作的区域的地基、地面、围墙、排水沟均通过耐酸碱混凝土或耐酸碱胶泥或花岗岩处理;其他操作区域的地基、地面均铺设防渗漏地基。严格按照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设计施工。设计化学物质的输送管线均设置在地面上,不设地下贮罐。地下集水池经过酸性防腐和防渗漏处理。 企业危险废物临时堆场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固废临时堆场应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企业与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危险废物仓库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产业园监控中心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2)地下水污染监控 建立企业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求企业在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3)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 建立企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装置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启动周围

社会预案,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组织装专业队伍负责查找环境事故发生地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紧急时间局部化,如可能应予以消除。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的扩散,扩大,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事件诱因: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废气中的污染物质、废水中污染物质、固体废物中的污染物或其渗透液)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事件类型: 1、大气污染物通过干、湿沉降过程污染水体和土壤; 2、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3、固体废物堆积、掩埋等处理污染水体和土壤; 4、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发生泄漏处理不当污染水体和土壤。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重金属污染的危害:土壤中重金属或类金属污染对居民的危害通过农作物和水进入人体;(痛痛病) 2、农药污染的危害: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首先使土壤受到污染,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极致突变、致癌和致畸作用; 3、生物性污染:是当前土壤污染的重要危害,影响面广,可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可引起钩端螺旋体病、炭疽病、破伤风及肉毒中毒等。 对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是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不可逆性和长期性两大特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危害也是持续的、具有积累性的;使地下水与土壤质量下降,造成污染,影响动植物的生长、大气环境质量和危害人体健康。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一、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 (一)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状况 我国地下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据调查,全国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8218亿立方米,其中,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64%)地下水资源量24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30%;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36%)地下水资源量576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70%。总体上,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 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呈迅速增长态势,由20世纪70年代的570亿立方米/年,增长到80年代的750亿立方米/年,到2009年地下水开采 1

总量已达109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18%,三十年间增 长了近一倍。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地下水资源的长期过量开采,导致全国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2009年共监测全国地下水降落漏斗240个,其中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15个,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25个。华北平原东部深层承压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面积达7万多平方公里,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累计下降达30-50米,局部地区累计水位下降超过100米。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进一步加大了水资源安全保障的压力。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1.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进 行评价,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 2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附件4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工作指南 (试行) 2014年10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依据 (1) 1.4 术语与定义 (2) 1.5 指导原则 (3) 1.6 组织编制单位 (3)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 2.1 工作内容 (4) 2.2 工作流程 (4) 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 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 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 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 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 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 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 4.1 报告编制大纲 (29) 4.2 成果图 (29) 4.3 成果表 (31) 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 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 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 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淮河、巢湖流域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跨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巢湖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二)水质目标。到2015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颍河、涡河、新濉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巢湖西半湖总磷、总氮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6%和8%以上,其他指标达到Ⅳ类;东半湖总磷、总氮浓度维持2010年水平,其他指标达到Ⅲ类;环湖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三)减排目标。到2015年,我省淮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包括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25.82万吨,比2010年削减9.05%;氨氮排放量(不包括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3.44万吨,比2010年削减10.75%。巢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4.3万吨,比2010年削减8.9%;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3万吨,比2010年削减11.5%;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9万吨和2265吨,比2010年削减10.4%和18.0%。 二、主要任务 (四)加快实施《规划》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优先控制单元内项目为重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月细化工程进度要求。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采取部门会商、联合审批等方式,抓紧启动开工一批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和督查制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项目发挥环境效益。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地要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淮河、巢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3年底前,依法取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2015年底前,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对人为污染引起水质超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制定实施水源地水质达标方案。尚无备用水源的市、县要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3年开展1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实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接受公众监督。 (六)强化重点区域防治。按照分区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薄弱、水体功能要求高的控制单元,加强分类指导,优先落实防治措施。对淮河流域的史河六安控制单元和巢湖流域的巢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单元、杭埠河六安市控制单元,要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治理工程,维护良好的水环境质量。对淮河流域的沣河淠东干渠六安控制单元、颍河谷河阜阳控制单元、淮河干流淮南控制单元、涡河亳州控制单元、淮河干流蚌埠滁州控制单元、沱河淮北宿州控制单元、怀洪新河宿州蚌埠控制单元,巢湖流域的南淝河合肥市控制单元、十五里河合肥市控制单元、派河合肥市控制单元、塘西河入湖区合肥市控制单元,要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改善城市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采取“一河一策”的办法,综合整治涡河、濉河、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57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09.07 【实施日期】2016.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年第57号) 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38号),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

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2015年,《规划》共确定428个考核断面,有13个断面因断流不计入考核,实际考核断面415个,其中达标313个,占实际考核断面总数的75.4%,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提高2.9个百分点。辽河、淮河、松花江、长江中下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海河、滇池和巢湖流域达标断面比例分别为96.0%、84.1%、82.9%、78.7%、75.5%、 72.5%、64.0%、63.6%和50.0%。《规划》共安排684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截至2015年底,完成(含调试)4985个,占项目总数的72.8%。淮河、巢湖、海河流域项目进展较快,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项目进展较慢。 总的来看,《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各省份均通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其中,山东省、江苏省、贵州省、上海市、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江西省、安徽省、四川省、重庆市、山西省、河南省等17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好,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湖北省、吉林省考核结果为较好,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考核结果为一般。 请各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本地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推动落实,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特此公告。 附件:1.各省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完成情况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汇总表 3.各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环境保护部 2016年9月7日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3年3月) 一、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 (一)华北平原范围。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1市207县(市、区),分为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中部冲积湖积平原、东部冲积海积滨海平原。山西省作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要补给区涉及8市48县(市、区)。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三)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完善环境监管相结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相结合,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修复示范相结合。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华北平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华北平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六)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加大土壤污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_2015年)-1018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流域水污染防治现状 (1) 一、规划范围 (1) 二、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1) 三、水环境质量状况 (2) 四、“十一五”规划考核情况 (3) 五、前期治理存在的问题 (4) 六、“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压力及形势 (5)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规划时段 (8) 四、指标体系 (8) 五、规划目标 (9) 第三章水污染防治对策及调控措施 (10) 一、健康水循环调控的战略框架设计 (10) 二、健康水循环调控的主要措施 (11) 三、控制单元分类控制策略 (12) 第四章优先控制单元治污方案 (14) 一、草海陆域优先控制单元 (14) 二、草海湖体优先控制单元 (15) 三、外海北岸优先控制单元 (16) 四、外海东岸优先控制单元 (18) 五、外海南岸重点控制单元 (20) 六、外海湖体优先控制单元 (22) 第五章重点任务 (23) 一、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让滇池休养生息 (23)

二、强化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24) 三、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高点源削减量 (25) 四、保障滇池生态用水供给,创建节水型城市 (26) 五、提升流域生态修复能力,加强非点源控制 (28) 六、多种手段削减滇池内源,减少累积性污染 (30) 七、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理顺监控新体制 (30) 第六章规划项目与投资 (32) 附表1:规划范围表 (33) 附表2:规划分区表 (33) 附表3:水质状况表 (36) 附表4:规划断面水质目标表 (38) 附表5:控制单元总量目标表(工业+生活) (41) 附表6:规划项目投资汇总表 (42) 表6-1:项目投资汇总表 (42) 表6-2:优先控制单元项目投资汇总表 (42) 附表7:规划项目清单 (42) 表7-1: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表 (43) 表7-2: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表 (44) 表7-3: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表 (46) 表7-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表 (47) 表7-5: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表 (48) 附图1: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控制单元分区图 (51) 附图2:流域尺度下健康水循环路径设计示意图 (52) 附件1: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1-2015年)的批复 (53)

华北平原复习课件

【自主达标】 一、北方地区(课本96页)(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东,___________以南,__________以北,东临___海和__ 海。经纬度位置:33°N —53°N ,103°E —135°E (2)在图中画出这要的经线和纬线,填出字母A 、B 、C 、D 、E 、F 代表的山脉名称,字母H 、L 、M 、N 、G 、I 、J 代表的地形区,以及数字1—10所代表的河流名称山脉A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_______D____________________E____________________F____________________地形区H____________________L____________________M____________________ N____________________G____________________I____________________J____________________河流:①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 ④_____________⑤_____________ ⑥_____________ ⑦_____________ ⑧_____________课 题中国地理 华北地区 课 型复习课课 时1课时编写人韩霞审核人赵彦明签字课标要求 1.读图明确北方地区和华北地区的位置和范围。2.运用各类图表,分析华北地区的自然特征。3.根据图文资料和本区的自然特征分析本区的人文特征。4.了解北方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主要农业区、农作物分布及农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成因和对策。料试卷方案。

河长制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互动关系

河长制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互动关系 发表时间:2018-12-24T16:40:17.8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作者:刘立军 [导读] 摘要: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源污染问题严重,为了有效的保护水资源、改善我们用水质量、维护水系平衡,河长制在2016年被提出来,并且要求各地区进行实行。 滨海县蔡桥水利管理服务站 224000 摘要: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源污染问题严重,为了有效的保护水资源、改善我们用水质量、维护水系平衡,河长制在2016年被提出来,并且要求各地区进行实行。这一制度的提出对于我国水污染治理的工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将河水治理的工作真正的落实到每一个地区,有效的保证了治理工作的实效性,能够及时的发现污水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针对河长制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联系进行分析。 关键词:河长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互动关系 1、河长制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意义 1.1统筹各方关系 在进行流域水的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同时还存在低效率、产品流通较低、对于资源的消耗较大并且对于环境的污染也比较大。也由于水源分配的不合理,从而导致恶性竞争、存水的现象。河长制的提出与实行,能够有效的分配上下游的水资源,保证其利益之间的关系平衡,提高了对于水资源的利用率,这也有利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1.2促进资源的整合 通过推行河长制,地方党政领导作为河长,有效的将流域治理和地方政府的政线进行捆绑,将水资源配置、开发、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各个环节进行串联,整合各种行政资源,调解统筹各部门之间的权责矛盾和利益冲突,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形成合力,全面的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水平,为流域水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3细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空间目标 这一制度的实行,能够将水污染治理与防治的工作有效的结合到一起,并且能够将防治工作中的一系列活动进行分工细化并且有效的落实;各区域之间相互配合完成区域内的防治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各区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有效的开展。 1.4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综合措施 在进行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河长制为河长的工作内容以及职责权限都有明确的划分,河长对所管辖的区域水质承担主要的责任。这一制度的实行,能够促使河长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针对当地的水资源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并且能够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能够促使河长在工作中充分利用利害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群体进行污水防治的工作,以此来实现污水治理的最终目标,有效的提高了区域范围内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水平。 2、河长制为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河长制能有效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上和岸上进行系统治理,为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供了契机和可能。长期以来形成的流域上下游布局性不合理,产业同构化、低端化、无序化、低效化问题突出,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生态产品低输出的“生态逆差”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流域上下游之间存在竞争性用水和蓄水等问题,导致河道生态流量难以保障,中小河流断流现象十分普遍,维持水质改善和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丧失。因此,治水必须以流域为单位开展才能取得实效。河长制能统筹考虑流域上下游地区、左右岸地区的用水、治水需求,实行从江河源头到入江(湖、海)口等的系统布设和统筹安排,也为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提供了契机。地方党政领导作为河长,能最大程度整合各种资源,实现职能综合和手段综合,具有协调性好、执行力强的特点,是加速流域水质改善的推进器。 受历史原因影响,我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分别由政府几个部门承担。由于相关法律和各级机构的“三定方案”中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规定比较笼统,因此产生了分工不明、定位不清、互相扯皮的现象,存在明显部门壁垒,相互协调机制没有建立。在现实工作中,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交叉重叠,部门存在“争夺权力而不承担责任”的现象,不能形成合力,不仅造成工作重复、协调困难,而且加大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流域水治理涉及水的资源开发及配置、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诸多环节,地方党政领导作为河长,实现了河湖治理与政绩“捆绑”,从而倒逼地方党政领导积极有效地整合各种行政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治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形成治水合力,是碎片化流域水治理体系的再建和重构,能加快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河长成为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最重要利益相关方,既是编制者,也是实施主体,对于提高规划的可执行性等具有积极作用作为流域下游地区的河段长,为减少上游来水影响,提高本地区水环境质量达标水平,确保用水安全,有意愿协调上游地区开展联防联控,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同时,河长为有效地推动流域水环境治理,必然会积极参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目标可达性、任务可操作性和项目落地性等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河长制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 3、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是河长制推进和落实的具体路径 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是开展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遵循和参考,也是河长制在水污染防治领域的核心任务。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是以江河湖泊水系为对象而进行的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强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的规划。流域规划对流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和产业活动具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和法律意义,也是我国开展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生态空间保护、治理任务落实、推进机制建立等角度为河长有序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方向指引,确保河湖治理的各项任务是在加强流域生态保护的前提和背景下开展。编制和组织实施不同尺度范围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方案是各级河长加强流域保护的第一要务。《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十条》均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原则,均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作为主要任务,强调了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者间的紧密联系,而《水十条》将改善水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本质,描绘了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治水路线图。河长制背景下,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三水”关系将进一步突出,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手段不再局限于单纯控源减污,治污方案具有了实现经济优化和社会、环境效益最大化的优化条件。精准施策是河长制的关键,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系统施策才能取得实效,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是其重要的技术支撑。 由于各地区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状况、植被覆盖程度等不同,决定了水污染特征和水环境问题的空间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2.4.1.3 瓦斯综合利用问题 根据地质勘探及生产矿井资料,矿区范围内煤层瓦斯含量不大,均属低瓦斯矿井;随着生产矿井不断向井田深部推进,瓦斯含量有所增加,预计矿区深部区域可能是高瓦斯地区,尤其是下组煤的开采,由于埋藏相对较深、压力大,亦可能存在高瓦斯,应加强瓦斯勘探,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同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均提出了煤层气资源合理开发的相关要求。 矿区内东庞矿井由于瓦斯的增大,已于2009年初新建立了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并于2009年2月份投入运行。目前已经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瓦斯利用进行综合评价,据初步资料表明,预计可以建设瓦斯电厂。但矿区总体规划中未针对矿区瓦斯气资源利用进行具体规划。应进一步加快建设瓦斯利用设施的步伐,使矿区瓦斯利用率达到相关技术政策的要求。

8.3.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矿区开发活动对地下水影响的主要因素为煤炭开采和废水排放,其中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含水层结构破坏和地下水资源流失,废水排放主要表现在污染物以下渗的形式进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水质。8.3.2.1 地下水资源流失减缓与保护措施 为了有效保护区域地下水资源,减缓矿区煤炭开采对区域地下水含水层和水资源的不良环境影响,本评价提出从规划实施的设计阶段、矿井勘察阶段、项目建设阶段、规划实施阶段等全过程对矿区地下水资源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规划设计阶段 ①在规划新建矿井设计阶段应根据整个矿区的地下水分布情况,补给、径流和排泄的特点,重点划分井田的“富水区”、“缺水区”、“水文地质复杂区”、“底板突水压力区”等,便于在规划实施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 ②矿井开拓方案设计过程中,邢台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下禁止采煤,二级保护区内有条件的限制煤炭开采、实施煤炭保护性开采,以保证饮用水源地的供水安全;重要地表水体(南水北调总干渠、白马河、七里河、沙河、北澧河、滏阳河等)下留设保护煤柱或采取全采全充填的形式进行水下采煤。 (2)规划矿井勘查阶段 ①在规划矿井或矿区后备区勘察、勘探阶段,钻孔封闭必须规范,同时建立技术档案,以备建井及生产利用。 ②查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地层各岩层透水性、渗透系数、矿井水量,断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的分布和导水性等),查明地方小煤矿采空区积水、老窑积水分布、水量等情况,绘制水文地质资料相关图件(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等厚线图、矿井基岩等厚线图等),以备矿区后续开发中利用。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5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 (试行) 2014年10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编制依据 (1) 1.4术语与定义 (2) 1.5指导原则 (3) 1.6组织编制单位 (3)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 (4) 2.1工作内容 (4) 2.2工作流程 (5) 第三章地下水环境调查 (7) 3.1第一、二阶段地下水环境调查 (7) 3.2第三阶段地下水环境调查 (7) 第四章修复(防控)目标确定 (8) 4.1修复(防控)目标确定原则 (8) 4.2修复(防控)目标确定方法 (8) 第五章修复(防控)技术筛选及方案制定 (10) 5.1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筛选 (10) 5.2修复(防控)方案确定与比选 (13) 第六章修复(防控)工程设计及施工 (18) 6.1修复(防控)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 (18) 6.2修复(防控)工程设计 (19) 6.3修复(防控)工程施工 (22) 第七章修复(防控)工程运行、维护及监测 (25) 7.1运行、维护及监测内容 (25) 7.2运行、维护及监测方案 (25) 7.3运行、维护及监测实施 (29) 第八章修复(防控)终止 (32)

8.1修复(防控)工程验收 (32) 8.2修复(防控)系统关闭 (33) 8.3场地清理 (35) 8.4场地恢复 (35) 8.5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程评估报告编制 (3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36) 表 A.1常见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 (36) 表 A.2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评价参数表 (4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t检验 (4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方案报告大纲 (44) 附录 D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程评估报告大纲 (45)

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提升X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X省辖X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X-X)》有关要求,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优良水体水质保护,推进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基础设施建设、内河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治理等,恢复水生态功能,确保我市X流域水环境安全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X年X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皿类)比例总体达到83%以上;X 年X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皿类)比例总体稳定达到84%以上; X 年,X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皿类)比例总体稳定达到85%以上; X出境水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皿类标准,主要支流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结合辖区河流水质目标,有条件

的县级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尾水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加装总磷监控设施,并同省、市环保部门联网;以县(区)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分质处理,X年12月底前,建设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全部退出,其他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具备条件的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到X年12月底前,全国重点镇和省界、市界周边的建制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具备相应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配套完善城 市建成区和产业集聚区收排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X年12月底前,各相关县(区)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负荷率均要达到80%以上;X年12月底前,各相关县(区)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负荷率均要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3.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X年12月底前,X县X乡、X乡、X 乡、X乡、X乡和X乡,X县X镇、X镇、X镇,X县X乡,X城区X 乡、X 乡,X县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和X镇等,要完成集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任务,确保集镇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

防止污染地下水措施参考图集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5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工程 防止污染地下水措施参考图集 中国石油集团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

总说明 本图集是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500万吨/年炼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492号)和《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500万吨/年炼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吸收了国内外防渗工程的实践经验及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并结合石化项目建设的自身特点,以满足本项目防渗工程的施工和建设的可实施性。 一、适用范围 本图集仅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5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工程各生产装置及配套工程,作为各院编制防渗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参考图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6.《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三、防渗措施 本工程的防渗措施坚持从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检测及应急处理的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防渗原则,主动防渗措施即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控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被动防渗措施即末端防渗措施,当污染物发生泄漏后,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主要包括: 1. 严格划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根据可能泄漏物质的性质将污染防治区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特殊污染防治区。 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无毒性或毒性小的生产装置区、物料储罐区、装置区外管廊及气态产品装车区等。 重点污染防治区是指危害性大、毒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区、物料储罐区、化学品库、液态产品装卸车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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