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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两对伴

乙肝两对伴

石城县横江厚德医院乙肝二对半检测报告

性别:女

年龄:31岁

送检标本:血

送检医生:邹春红

检验医生:掲凌峰

送检日期:2017-09-21

急性重症戊型肝炎合并乙肝案例分析

急性重症戊型肝炎合并乙肝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13-08-20T15:22:43.187Z 来源:《医药前沿》2013年第21期供稿作者:吕宜民 [导读] 急性重症肝炎早期应当以大量保肝西药静脉滴注,在病情控制后可以适时地改为以中药水煎服治疗为主。 吕宜民(山东省乳山市中医院肝病科山东乳山 264500) 【中图分类号】R57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21-0321-01 急性重症肝炎是指患者2周内肝细胞发生大块变性坏死,出现严重的肝功能障碍,体内代谢产物累积,患者有明显的胃肠道不适症状,临床上病情危重,如未积极治疗,少部分患者可进展为重型肝炎。现以戊肝合并乙肝急性重症肝炎案例报告如下。 病案:刘永刚,男,52岁。2周前乏力、食少、恶心、右胁部不适,伴有发热,用感冒药治疗后发热好转,出现皮肤、巩膜黄染,尿黄。于2013年02月25日来我院诊治。查体:神志清,无肝掌征、蜘蛛痣。全身浅表淋巴结无肿大,鼻腔齿龈无血迹,心肺听诊无异常发现。腹柔软,肝区叩击痛阳性,双下肢无浮肿。检测肾功能大致正常,血糖5.6 mmol/L。乙肝小三阳,戊肝抗体:弱阳性,其余甲肝、丙肝、丁肝抗体均阴性。凝血功能示:部分凝血酶原时间 46.80 S,凝血酶时间 23.80 S,纤维蛋白原时间19.10 S,纤维蛋白原1.703 g/L。肝胆胰脾B超示:无肝内外胆管扩张,脾脏厚约4.1cm。舌苔微黄,脉弦。初步诊断:中医诊断:黄疸病(湿热蕴结);西医诊断:急性重症戊型肝炎、慢性HBsAg携带者[1]。入院医嘱:肝炎灵注射液肌肉注射;以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液、甘草酸二铵注射液、谷胱甘肽注射液静脉点滴,每日2次。维生素C注射液、维生素B6注射液、葡醛酸钠注射液静脉点滴,每日1次。嘱患者绝对卧床,清淡饮食。 2月27日复查肝功能:ALT:1444IU/L,AST:1389IU/L,ALP221IU/L,GGT121IU/L,ALB36.8g/L, TBIL343.4umol/L,DBIL174.9umol/L。医嘱:维生素K1注射液20mg肌肉注射,每日1次。3月1日因夜眠差、淤胆,嘱:苯巴比妥60mg口服,每日3次;患者近2日未大便,乳果糖口服液10ml,必要时每日2次。 3月5日医嘱:地塞米松注射液2.5mg肌肉注射,连用2日。 3月6日患者复查肝功能。复查凝血全套:凝血酶原时间 17.20 S,活动度 48.60 %,凝血酶原时间比值1.47,国际标准化比值(PT) 1.48。3月7日医嘱: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液、甘草酸二铵注射液、谷胱甘肽注射液改为每日1次静脉点滴。停维生素K1肌肉注射;熊去氧胆酸片0.1g口服,每日3次;地塞米松片1.5mg口服,每日2次。 3月8日患者自觉较前明显好转,根据患者要求停用静脉滴注治疗。停肝炎灵肌肉注射,改为谷胱甘肽1.2g肌肉注射,每日1次;继续口服地塞米松、苯巴比妥、熊去氧胆酸片。配合疏肝清湿热中药水煎服,每日1剂,水煎服。 3月12日患者近日来饮食及睡眠可,食后腹胀不适较前明显减轻,巩膜发黄、周身瘙痒减轻。复查肝功能:ALT:106IU/L,AST:77IU/L,ALP198IU/L,GGT78IU/L,ALB35.2g/L,TBIL294.9umol/L,DBIL160.6umol/L;医嘱:地塞米松片减为每日1次口服。其他继续同前巩固治疗。3月16日加用复方益肝灵胶囊2粒口服,每日3次。 3月18日患者较前明显好转,患者舌质淡红,舌苔白,脉弦虚,辨证属于阴黄[2]。嘱:地塞米松片改为0.75mg口服,每日1次。继续以谷胱甘肽肌肉注射,配合疏肝温脾胃、化瘀利胆中药水煎服,每日1剂,水煎服。 3月21日复查,患者要求出院。出院医嘱:注意休息,中药10剂减去熊胆粉,水煎服;3天后地塞米松片改为隔日1次口服,苯巴比妥、熊去氧胆酸片、复方益肝灵胶囊同前口服。 3月30日复查,医嘱:复方益肝灵胶囊、五灵丸、熊去氧胆酸片口服,停用其他药物。 讨论: 急性重症肝炎早期应当以大量保肝西药静脉滴注,在病情控制后可以适时地改为以中药水煎服治疗为主。此类患者一定要由有多年实践经验的医师确定是否停用静脉滴注,临床应当注意以下5项:(1)急性重症肝炎要与急性重型肝炎相鉴别。(2)重型肝炎往往需要输注新鲜血浆及白蛋白。如果急性重症肝炎病情未控制,且出现肝性脑病、腹水形成等,应考虑按重型肝炎处理。(3)急性重症病毒性肝炎一般不需要输注新鲜血浆及白蛋白,临床常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威佳)、甘草酸二铵注射液、还原型谷胱甘肽针剂静脉滴注。急性重症病毒性肝炎早期治疗不用损肝药物,一般不用抗生素,不用抗病毒药物。(4)治疗酶胆分离,常用熊去氧胆酸、苯巴比妥、地塞米松片口服。急性重症病毒性肝炎应当预防肝性脑病,防治电解质紊乱,控制继发感染。(5)在治疗急性重症病毒性肝炎时,患者要绝对卧床休息,清淡饮食,给予因人而异的心理健康指导,使患者主动配合治疗也很重要。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年版)[J].实用肝脏病杂志,2011, 14(2):81-89. [2]陈源,尤海玲,卢利员.中医扶阳思路在32例重症肝炎治疗中的应用分析[J].光明中医,2011,26(8):1574-1576.

乙肝两对半及肝功能指标的解读和意义

乙肝两对半及肝功能指标的解读和意义 肝功能是非常重要的临床指标,但是在临床评价时常常有一些问题,如一些病人仅有“转氨酶水平”升高,即被简单的认为“肝功能异常”。实际上,反映肝功能的指标应包括肝脏的合成、排泄、对药物等的代谢、免疫等功能,而不仅仅是转氨酶的水平。 肝脏基本功能 合成功能:Alb、PT、脂质和脂蛋白 排泄功能:胆红素、胆汁酸、色素(磺溴酞钠,靛青绿)代谢功能:氨基比林、非那西丁、色氨酸、尿素等代谢免疫功能:γ-球蛋白 肝脏标志物检查 肝细胞损伤-酶学改变:ALT、AST、LDH、腺苷脱氨酸 胆汁淤积:胆红素、胆汁酸、胆固醇、ALP、GGT、 肝硬化:Ⅲ、Ⅵ、Ⅰ、Ⅳ型胶原,透明质酸、脯氨酸羟化酶 肝癌:AFP、GGT-Ⅱ、AFU、AKP-Ⅰ、醛缩酶A、去羧基凝血酶 自身免疫性肝炎:平滑肌抗体 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线粒体抗体、IgM 各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肝脏合成功能 (一)白蛋白(Alb) 肝脏是合成白蛋白的唯一场所,血清白蛋白水平是反映慢性肝损伤的很好的指标之一。血清白蛋白水平降低见于:营养摄入不足,合成障碍,消耗过多,丢失增多。慢性肝病病人的血清白蛋白水平可以反映肝脏合成白蛋白的能力及白蛋白的容积分布变化,如果血清白蛋白的水平降低且不易恢复者,往往预后不良。

(二)凝血酶原时间 肝功能损害时,相关的凝血因子合成障碍,可以导致PT延长,这是肝功能异常的早期预测指标之一。PT延长,维生素K又无法纠正,预示肝功极差。在爆发性肝功能衰竭,PT是一项重要的早期诊断指标。 (三)脂质和脂蛋白 脂质和脂蛋白不是肝脏损害的敏感指标,但是在肝细胞损害时,血清胆固醇酯水平降低,而且于肝脏的损害程度呈正比。慢性肝脏疾病时,脂蛋白降低,而且其水平与转氨酶、胆红素呈负相关。 二、肝脏的排泄功能 胆红素是肝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正常总胆红素TBIL 的水平<1.1mg/dl(17.1μmol/l),其中70%是间接胆红素不能从肾滤过。只有直接胆红素才能从尿排出。注意:1.肝功能正常时,溶血性黄疸时TBIL<正常的5倍(85μmol/l)。 2.肾功能正常时,任何原因黄疸,TBIL<500μmol/l。 3.有黄疸,但是尿胆红素是阴性,说明是间接胆红素升高。 4.许多单纯以间接胆红素升高为主的黄疸是Gilbert syndrome,这种综合征肝脏组织没有病理组织改变,对机体没有明显的影响,一般无需特殊的治疗。 三、血清酶学水平 (一)ALT、AST ALT的特异性比AST好。 1. 当ALT>正常10倍,肯定有肝损害(如慢性乙肝) 2. 胆道疾病时ALT、AST升高,但是<正常8倍 3. AST/ALT的比值: (1)估计肝脏损害程度:越大,损害越严重; (2)鉴别肝病:酒精肝>2,慢乙肝>1可能有肝纤维化或肝硬化

15岁以下儿童乙肝个案调查表

1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例个案调查表 调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 一、患者情况 1、患者姓名;____________ 户主姓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患者性别:(1)男(2)女□ 3、患者年龄;出生日期年月日 ______ 岁□□ 4、/ 5、与户主关系:(1)户主(2)父子(3)母子(4)兄弟姐妹(5)其它□ 6、乙肝疫苗接种史;(0)无(1)有(2)不详□ 7、乙肝疫苗接种时间:第一针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针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针_____年___月___日□□□□□□ 8、初次发病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首次就诊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本次就诊单位:(1)省级(2)地(区)级(3)县级(4)乡级(5)村级□- 10、诊断依据:症状体征:(0)无(1)有□ 肝功能:(0)正常(1)异常 IU/L(3)未做□乙肝病毒感染标志:(1)HbsAg阳性(2)HbsAg阴性 (3)抗—HBc阳性(4)未检测□□□11、本次发病前是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0)是(1)不是(2)不详□ 以下项目仅调查即往无乙肝病史、初次发病的乙肝病人。 二、¥ 三、有关因素调查 (一)接受医疗服务情况(发病前1月至半年内) 1、发病前半年是否患过其它疾病(0)无(1)有□ 如患过其它疾病,记录病名 2、住院:(0)无(1)有□ 住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医疗单位:(1)省级(2)地(区)级(3)县级(4)乡级□、 住院科室:(1)内科(2)外科(3)妇产科 (4)小儿科(5)传染科(6)其它□3、手术(0)无(1)有□ 何种手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术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手术单位:1)省级(2)地(区)级(3)县级(4)乡级□

宪法学经典案例--中国“乙肝歧视”张先著案

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1 【事件概要】2003年6月,原告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专业。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三十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同年9月17日,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指定的铜陵市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显示,其乙肝两对半中的HBsAg、HBeAb、HBcAb均为阳性,主检医生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其体检不合格。张先著随后向芜湖市人事局提出复检要求,并递交书面报告。同年10月18日,张先著在接到该通知后,表示不服,向安徽省人事厅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同年10月28日,安徽省人事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同年11月10日,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不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并被录用至相应的职位。此宗案件,被媒体称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由人事部门制定一定的标准是必要的,国家人事部作为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这一部门规章,安徽省人事厅及卫生厅共同按照规章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权力,制定《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该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并不冲突,即未突破高阶位法设定的范围,也未突破高阶位法的禁止性规定。因此,依照《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属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参考适用。 被告芜湖市人事局根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委托解放军第八六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应属于行政委托关系,被委托人所实施的行为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因解放军第八六医院的体检不合格的结论违反《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芜湖市人事局作为招录国家公务员的主管行政机关,仅依据解放军第八六医院的体检结论,认定原告张先著体格检查不合格,作出取消原告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一、二目之规定,应予撤销,但鉴于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结束,且张先著报考的职位已由该专业考试成绩第二名的考生进入该职位,故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确认,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本案涉及到何种宪法行为? 【分析参考】 1本案例转引自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性事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

宪法案例:中国第一乙肝歧视案

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案情介绍】 2003年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案中原告张先著于2003年6月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了体检程序。但在其后的体检中张先著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正式宣布张先著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10月18日,张先著向安徽省人事厅提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理由是体检不合格的结论是医院作出的,而非芜湖市人事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遂以被告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不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并被录用至相应的职位。 2004年4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定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中,以体检不合格的理由取消原告张先著录取资格的决定,主要证据不足,决定应予撤销。但法院同时认为,去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结束,原告报考的位置已被别人顶替,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的请求不予支持。4月19日,芜湖市人事局不服一审判决,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芜湖中院二审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 (一)本案涉及平等权问题 本案中,原告是以芜湖市人事局“歧视乙肝患者”为由提起诉讼的,同时也正是由于芜湖市人事局的“歧视”行为而导致原告失去了很好的就业机会。因此,本案首先要明确的是这种“歧视”是平等权保护问题还是侵犯劳动权问题。 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力体系中,平等权被置于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的首要位置,位于盖章的第1条,该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表明“平等权在宪法上主要是作为一种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的,但它与其他基本权利不同,在整个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中具有一定的超越地位。具体来看,平等权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适用法律平等,二是立法平等。 劳动权有称工作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享有从社会获得有保障的工作并按照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所得的权利,即受雇佣权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的实现,首先必须要有受雇佣的机会,这要求国家积极地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满足劳动者对就业的要求。 本案的行为从表面看,不仅涉及了原告所享有的宪法上规定的平等权,也关联到了原告的劳动权,原告因此而丧失了在芜湖作公务员的机会。然而实质上,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并不涉及原告的劳动权,而是一个平等权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要先有权利,然后才有权利被侵犯的可能。而本案中的劳动权还没有形成,不存在被侵犯的问题。其次,作为宪法权利的劳动权,属于受益权的范畴。公民在未能获得适合其劳动的机会时,无法直接行使请求权。因此,芜湖市人事局的拒录行为不构成对张先著劳动权的侵犯。所以,本案中应该考量的是平等权的问题。 (二)歧视与合理差别对待 本案中,要判定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张先著的平等权,关键就在界定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歧视”。它在招录公务员时依据的体检标准是一种歧视还是合理的差别对待?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判断:

乙肝两对半终结版(内容清晰)

乙肝两对半定量测定技术 对HBV感染诊断、治疗的意义 邳州市中医院检验科李平 1、前言 乙型病毒肝炎是由乙肝病毒(HBV)感染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在全球范围内,乙肝的发病率均比较高,属于临床上常见的一种传染病。因为乙肝病毒感染易转化为慢性乙肝,继而发展成肝硬化,肝癌,所以需要早诊断早治疗。我国是乙肝病毒的高危流行地区。在我国大部分医院,预防、诊断及治疗乙肝时,乙肝两对半的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通过乙肝两对半的检测结果,可将乙肝病毒活动性复制及传染性是否存在直接反映出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是将抗原抗体免疫反应的特异性和酶的高效催化作用原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可敏感的检测生物标本中微量的特异性抗体或抗原的一种临床检验方法。因其操作简单,灵敏度高,经济安全,不需特殊设备等特点而在临床医学检验中得到广泛应用[1]。然而,此方法属于定性检测方法,只能进行定性分析,“灰区”样本易导致漏诊。同时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定性方法难以判断乙肝病毒感染复制情况,患者病情及疗效情况不能实

现动态的监测,使得其在临床中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2]。近年来,乙肝两对半检测中开始采用定量检测方法,如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TRIFA),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CLIA)等,因这些方法具备的高灵敏度、强稳定性等优势,而在临床检测中得以迅速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ELISA方法存在的局限。 2、我科乙肝两对半检测的现状分析 酶联免疫吸附实验(ELISA)法作为传统的传染病标志物检测技术,多年来一直被我科用于乙肝两对半、丙肝、梅毒等的实验室诊断。鉴于其定性方法方法学的特性,应用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在2014年7月,我科引进了一台EFFICUTA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分析仪器,用于开展传染病标志物的定量检测。该机器采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TRFIA),有效排除背景杂质光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可获得高灵敏度、高准确性的传染病标志物定量分析结果,不仅在早期诊断和判断是否痊愈中可以应用,而且可在治疗过程中实时监测治疗效果,对于临床治疗方案的制定给予实验室支持。 3、问题确立 对于传统项目因方法学改变而产生的收费差异,临床上还是存在一定的疑虑,尤其是肝病科,由于其科室(我院特色科室之一)的诊治的乙肝病人较多,医生多次向我科咨询:(1)转变方法学,定性和

史上最全两对半报告解读

不管是医生还是患者,拿到一乙肝两对半检验报告单都会看看具体是哪些项目阳性,一般的大三阳、小三阳以及表面抗体阳性、全阴等报告掌握的比较熟,可出现其他的一些阳性组合的时候,往往都会不太清楚其代表的临床意义。笔者曾经跟检验科的同事认真探讨过,再被他们普及了一课后,让我深刻理解到“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这里,笔者将乙肝两对半阳性组合的诸多模式临床意义总结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不管是医生还是患者)都有帮助! 先看一下乙肝五项各项目临床意义,如下图: OD值、Cut off值、S/C.O.值啥意思? 部分医院乙肝两对半的报告中会出现OD值、Cut off值、S/C.O.值。也会让诸多医生摸不到头脑。其实以上数值是乙肝五项检测时候仪器读取出来的几个数据。OD值表示吸光度,Cut off值表示对照样本的临界值;S/C.O.比值即用来判断阴阳性结果的数值。对于乙肝两对半前三项(HBsAg、HBsAb、HBeAg)OD值S/C.O.>1,则表示阳性,后两项(HBeAb、HBcAb)OD值S/C.O.>1则相反,表示阴性。 一、常见阳性组合模式 1、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 俗称大三阳,即一三五阳性。在新版的《中国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大三阳”的规医学名称应该有两个,分别是慢性HBV携带者和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体乙肝病毒的免疫指标,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乙肝核心抗体(抗HBC)三项阳性,这三项指标阳性往往提示体病毒复制比较活跃,但是否引起了严重的肝细胞损害,还要看肝功能检测情况和患者的自觉症状! 简单地说,“大三阳”并不意味着病情严重程度。 其临床意义可归纳为:急性期、慢性期、有较强的传染性。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乙肝第一案

行政诉讼法案例 —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案情摘要: 2003年6月,原告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专业。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三十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 2003年9月17日,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指定的铜陵市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显示其乙肝“小三阳”,主检医生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其体检不合格。张先著随后向芜湖市人事局提出复检要求,并递交书面报告。同年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经请示安徽省人事厅同意,组织包括张先著在内的十一名考生前往解放军第八六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显示,张先著乙肝“一、五阳”,但体检结果仍为不合格。依照体检结果,芜湖市人事局依据成绩高低顺序,改由该职位的第二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并以口头方式向张先著宣布,张先著由于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 2003年10月18日,张先著在接到不予录取的通知后,表示不服,向安徽省人事厅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2003年10月28日,安徽省人事厅作出皖人复字(2003)1号《不予受理决定书》。 2003年11月10日,原告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认定原告体检“一、五阳”不符合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并非法剥夺原告进入考核程序资格而未被录用到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恢复录用。 案件焦点 1、人事局是否为适格被告?——体检结果由人事局负责还是由体检医院负责? 2、鉴定结论是否合法? 3、《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是否合法有效? 争议分歧 针对焦点一:人事局是否为适格被告?——体检结果由人事局负责还是由体检医院负责? 1、体检结果由人事局负责,人事局为被告。 在芜湖市范围内进行公务员招考录用,是被告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中体格检查工作由被告指定的医院完成,其行为性质应属行政委托关系,被委托方的一切行为,其责任都应当由委托方负责。因此,人事局应该对体检不合格的鉴定负责。原告对体检结果不合格不服应该以人事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负责,医院为被告 医院与人事局之间并非行政委托关系,而是委托鉴定关系。医院以其医学标准对鉴定结果负责。人事局只是使用了鉴定结果而作出不录用决定,因此原告若认为体检结果违法则应该以体检医院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焦点二:鉴定结论是否合法? 1、合法:人事局依照有关规定,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行为,是委托鉴定关系,而非行政委托关系,医院作出的体格结论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该以医院的检验标准为依据,因

乙肝三系统检验项目解读

乙肝三系统检验项目解读 乙肝三系统,又称乙肝五项、乙肝两对半,多用来判断是否感染乙型肝炎病毒或粗略估计病毒复制水平的初步检查,为乙肝病毒(HBV)感染检测血清标志物。乙型肝炎病毒免疫学标记一共3对,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表面抗体(HBsAb)、乙肝e抗原(HBeAg)乙肝e抗体(HBeAb)、乙肝核心抗体(HBcAb)、乙肝核心抗原(HBcAg),而乙肝核心抗原(HBcAg)目前试剂盒也不过关,核心抗原在血中不易测到,所以还剩两对半抗原抗体,故名“乙肝两对半”。 1.乙肝表面抗原(HBsAg) 为检验乙肝病毒感染的直接指标,除相关疫苗注射后的72小时内的检测,否则该项指标阳性就意味着体内存在乙肝病毒。乙肝表面抗原是乙型肝炎病毒(HBV)的外膜蛋白,可在感染HBV后早期出现。HBsAg本身无传染性,但因其和HBV常同时存在,故HBsAg阳性是HBV感染的标志。它可存在于患者的血液、精液及阴道分泌物等体液中;但并不反映病毒有无复制、复制程度、传染性强弱。 2、乙肝表面抗体(HBsAb) 为中和性抗体标志,是否康复或是否有抵抗力的主要标志。乙肝疫苗接种者,若仅此项阳性,应视为乙肝疫苗接种后正常现象。血清中乙肝表面抗体滴度越高,保护力越强,持续时间也越长(3~5年以上)。再次感染乙肝病毒后,乙肝表面抗体可在2周内滴度明显升高。 3.乙肝e抗原(HBeAg)

为病毒复制标志。在乙肝病毒感染后表面抗原阳性同时或其后数日可测得乙肝e抗原。在肝炎症状出现后10周内逐渐下降,在乙肝表面抗原转阴前可先转阴。如果乙肝e抗原阳性持续阳性3个月以上则有慢性化倾向。乙肝e抗原阳性说明乙肝病毒在体内复制活跃,传染性强。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乙肝e抗原指标转阴而乙肝e抗体转阳过程中临床上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恶化。极个别情况下可见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而乙肝e抗原为阳性。 4.乙肝e抗体(HBeAb) 为病毒复制停止标志。在乙肝e抗原转阴后数月出现乙肝e抗体阳性。乙肝e抗体阳性预示患者的传染性已显著或相对降低。病毒复制程度已降低或明显缓解,但并非完全没有传染性。 5.乙肝核心抗体(HBcAb) 为曾经感染过或正在感染者都会出现的标志。核心抗体IGM是新近感染或病毒复制标志,核心抗体IgG是感染后就会产生的,对于辅助两对半检查有一定意义。目前我国仍然认为乙肝核心抗体是病毒的感染指标。通常在乙肝表面抗原出现后3~5周肝炎症状出现前即可在血清中检出,高滴度的乙肝核心抗体阳性常标志乙肝病毒正在复制,有传染性,低滴度的乙肝核心抗体表示乙肝病毒既往感染。不管是什么原因,抗-HBc阳性患者的血液和器官均具有传染性。 必需指出,有条件者,应争取测定HBV-DNA(乙肝病毒核酸)。正常:阴性,定量小于10的三次方copies/ml。阳性说明有病毒复制;小于等于10的五次方,传染性较低;大于等于10七次方传染性较大。

乙肝疫苗事件案例(模拟) (1)

模拟新闻发布会案例——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死亡案例 (模拟新闻发布会案例) 2014年1月5日凌晨1时,我市XX路XX小区住户陈XX在市XX医院顺产一名男婴。接产医务人员按常规为孩子做了检查,男婴为足月儿,健康状况良好。男婴出生后约1小时,即凌晨2时,一名护士为其注射了乙肝疫苗。凌晨3时许,男婴出现呕吐现象,检查发现其背部皮肤出现数个小水泡,当班医师予以抗过敏、止吐、监护生命体等治疗。凌晨5时许,男婴出现呼吸急促、嘴唇发青。家属赶紧向护士求救,孩子被转入重症监护室。继续抗休克、生命支持治疗。1月6日11时许,孩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临床死亡原因是:休克、呼吸衰竭。1月6日下午15时开始,患方召集30余人到市XX医院讨说法,认为是医院注射乙肝疫苗导致男婴死亡,并质疑医院抢救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要求医院赔偿人民币100万元。医院方耐心进行了解释,并建议患方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死因。患方不同意尸体解剖。也不同意按正常程序处理男婴遗体。而是将遗体陈列门诊大厅,打横额,打砸医院大厅桌椅、电脑等设施。公安、卫生、市医疗纠纷第三方机构介入调查处理。公安部门带走3名带头闹事人员后,聚集人员逐步散去,男婴遗体转市殡仪馆。患方家属随后单方在“XX网站”发布“新生儿被XX医院打乙肝疫苗杀死”等网贴,

声称将组织更多人员到医院讨说法,到市政府上访。 事件发生后,市卫生部门、市疾控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处理。据查,男婴注射的是深圳XX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不属近期国家禁止使用的乙肝疫苗范围。该疫苗是国家提供的免费疫苗,属于自治区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的,疫苗全部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自治区—市—县—接种单位逐级发放,疫苗流通环节温度符合标准要求。该疫苗在XX医院的贮存于2~8度的冰箱中,使用前外观正常。疫苗接种过程符合要求,且该护士已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

孕产妇保健内容

婚前、孕前、孕期保健内容 一、孕产妇在怀孕前要进行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及时间:孕前3-6个月夫妻双方,免费体检内、外、妇、男性科、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HIV筛查、优生四项、B超等。免费发放叶酸。 【温馨提示】:专家提醒:婚前检查,孕前检查是为了全面了解爸爸妈妈的健康状况并及早干预,为夫妻双方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打好基础。孕前孕后3-6月要口服小剂量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发生,孕后及早补充钙剂。检查时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晨空腹。 二、孕期保健 1、第一次产检:怀孕12周 【产检项目】:免费建立孕期保健手册、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压、体重指数、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肝五项、梅毒螺旋体、HIV筛查、B超等。自愿自费做NT(11-13周)值。 【温馨提示】:专家提醒:第一次产检做的检查项目相对最多,这也是为了全面检查准妈妈的健康情况。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准妈妈的一寸照片。空腹来医院进行检查。 2、第二次产检:怀孕16周 【产检项目】: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免费检查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孕中期唐氏血液筛查(15—20周),自愿自费检查骨密度及B超。 【温馨提示】:第2次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唐氏筛查,做唐氏筛查时检查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禁食物和水,第二天早上空腹来医院检查。最好16周左右,否则采血失败无法重采。 3、第三次产检:怀孕20周 【产检项目】:免费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自费血常规、尿常规、四维彩超胎儿畸形筛查(18—24周)。 【温馨提示】:第3次产检项目中最重要的是四维彩超胎儿畸形筛查,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医生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等。四维彩超,还可以让准妈妈看到宝宝的实时面部表情及活动情况。 4、第四次产检:怀孕24周 【产检项目】:免费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自费糖耐量筛查(75g OGTT)、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4次常规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检——糖耐量筛查,一般是在孕期第24周做。做糖耐量筛查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要进食,水。 5、第五次产检:怀孕28周 【产检项目】:免费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自费产科B超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整理)乙肝两对半对照表及临床意义.

乙肝两对半 乙肝两对半是国内医院最常用的乙肝病毒 (HBV)感染检测血清标志物。乙型肝炎病毒免疫学标记一共3对,即表面抗原(HBsAg)和表面抗体(抗HBs或HBsA b)、e抗原(HBeAg)和 e抗体(抗HBe或HBeAb)、核心抗原(HBcAg)和核心抗体(抗HBc或HBcAb)。乙肝两对半又称乙肝五项,其检查意义在于:检查是否感染乙肝及感染的具体情况,区分大三阳、小三阳。 基本概述 两对半检查是用来判断是否感染乙肝或粗略估计病毒复制水平的初步检查,两对半对于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估参考性不大。而肝功能是衡量肝脏是否有肝细胞坏死或炎症存在的重要检查,其中转氨酶是重中之重,治疗需要以肝功能为重要参考指标。HBV DNA检查是判断如何治疗的参考依据,同时也对传染性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一般DNA越高,传染性越强,也需要同肝功能一起检查。 乙肝两对半中 1(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为已经感染病毒的标志,并不反映病毒有无复制、复制程度、传染性强弱; 2(HBsAb-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为中和性抗体标志,是否康复或是否有抵抗力的主要标志。乙肝疫苗接种者,若仅此项阳性,应视为乙肝疫苗接种后正常现象; 3(HBeAg-乙肝病毒e抗原)为病毒复制标志。持续阳性3个月以上则有慢性化倾向; 4(HBeAb-乙肝病毒e抗体)为病毒复制停止标志。病毒复制减少,传染性较弱,但并非完全没有传染性; 5(HBcAb-乙肝病毒核心抗体)为曾经感染过或正在感染者都会出现的标志。核心抗体IGM是新近感染或病毒复制标志,核心抗体IgG是感染后就会产生的,对于辅助两对半检查有一定意义。 前S1抗原三病毒复制的另一个指标,临床意义不是很大。 由于核心抗原在血中不易测到,目前试剂盒也不过关,所以还剩两对半抗原抗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乙肝两对半”检查,或称“乙肝五项”检查。 临床意义

乙肝病毒相关性肾炎临床60例案例回顾性分析

乙肝病毒相关性肾炎临床60例案例回顾性分析 目的分析与总结乙型肝炎病毒性的肾炎患者临床治疗情况,了解其抗病毒治疗的效果。方法对60例乙肝病毒性肾炎的患者在临床上的肝、肾功能,乙肝病毒相关指标进行分析,研究乙肝病毒DNA与其临床表现的关联,以乙肝病毒情况和蛋白尿的状况进行分组,而后给与核苷类物质进行抗病毒治疗观察。结果3个月后病情缓解率达39.13%,6个月后病情缓解率达52.17%。结论乙肝病毒性肾炎患者的临床表现具有特殊性,乙肝病毒的DNA载量与蛋白尿情况呈现出正关系,抗病毒的治疗有利于病患病情的缓解。 标签:乙肝病毒;肾炎;蛋白尿 在我国,乙肝病毒属于高发性流行性疾病,其中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高达10%。乙肝病毒容易引发肝脏以外的人体器官的疾病,其中乙肝病毒性肾炎是属于肝外表现的常见现象。成人中患有乙肝病毒性肾炎人群中20%会有可能发展成为末期性肾脏疾病[1]。本组研究主要观察60例乙肝病毒性肾炎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病理情况,对乙肝病毒血清的DNA载量和24 h的尿蛋白定量间的关联性进行研究,观察之间的联系,并且分析核苷类似物质在乙肝病毒性肾炎方面抗病毒治疗的疗效。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研究对象来自于我院2012年3月~2014年1月经过肾活检而确诊的乙肝病毒性肾炎患者60例,其中男性47例,女性12例,年龄在12~57岁,平均年龄为(33.6±9.8)岁,其中12~31岁患者有41例。60例患者与在1989年北京座谈会中所提出的乙肝病毒性肾炎的诊断标准一致[2]。其标准有3点:血清乙肝病毒抗原阳性;肾活检证明存在有肾小球肾炎问题,但排除狼疮性肾炎等继发性肾炎的情况;肾组织可查有乙肝病毒抗原。特别是第三条为必备性条件。 1.2实验室检查在24 h内对60例病患进行尿蛋白定量、肝肾功能、尿常规、乙肝血清标志物、免疫学检查(包含IgA、IgG、IgM、C3、C4),以及乙肝病毒DNA载量的检测。并根据其载量水平来进行研究分组:第一组为乙肝病毒DNA 载量105 copies/mL组。 1.3肾组织病例检查60例患者全部通过B超引导进行皮肾穿刺活检,而后再将采集到的肾组织标本进行光镜、电镜和免疫病例检查处理。所有光镜检测的标本均含有10个以上的肾小球,将其组织用福尔马林液进行固定,石蜡包埋后再进行切片,切片厚度为2 μm,分别做PASM、PAS、Masson 、HE染色,免疫病理检查以冰冻切片,辣根过氧化物酶标记免抗人的IgG、IgM、IgA和C3、C4、C1q行直接法检测组织中的IgG、IgM、IgA和C3、C4、C1q,由此来观察免疫复合物和补体在肾组织的分布特点和强度,以及分布的部位。石蜡切片取样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免疫组化的染色处理,而后将所有标本进行电镜检查。

乙肝两对半对照表参考

乙肝两对半对照表参考乙肝两对半对照表供参考 序号HBsAg HB s A b H B e A g HB e A b HBcAb简明临床意义 1-+-—-乙肝两 对半2 阳 (1)注射过乙肝苗有 免疫;?(2)既往感 染;③假阳性。 2—+—++乙肝两 对半 245阳 急性HBV感后康复 3+--—+乙肝两 对半 15阳 (1)急性HBV感 染;?(2)慢性HBsA g携带者;(3)传 染性弱 4—+--+乙肝两 对半 25阳 既往感染过乙肝病 毒, 现病毒已基本清除, 身体在康复。 5+--++乙肝两 对半 145阳 (1)急性HBV感染 趋向恢复; (2)慢性HBsAg 携带者;?(3)传染性 弱。即俗称的小三

阳。 6+-+—+乙肝两 对半 135阳 急性或慢性乙型肝炎 感染。 提示HBV复制,传染 强。?即俗称的“大 三阳”。 7---—-乙肝两 对半全 阴 过去和现在未感染过 HBV 8---—+乙肝两 对半5 阳 (1)既往感染未能测 出抗—HBs;?(2)恢 复期HBsAg已 消,抗—HBs尚未 出现; (3)无症状HBsAg携 带者 9--—++乙肝两 对半4 5阳 (1)既往感染过 HBV;?(2)急性HBV 感染恢复期;?(3)少 数标本仍有传染性 10+——--乙肝两 对半1 阳 (1)急性HBV感染早 期,急性HBV感染潜 伏期 (2)慢性HBV携带 者,传染性弱. 11+--+-乙肝两 对半1 (1)慢性HBsAg携 带者易转阴;

4阳(2)急性HBV感染 趋向恢复。 12+—+--乙肝两 对半 13阳 (1)急性HBV感染 早期,(2)慢性携带 者,传染性强。 13+-+++乙肝两 对半1 345 阳 (1)急性HBV感染 趋向恢复; (2)慢性携带者。 14++———乙肝两 对半 12阳 (1)亚临床型HBV感 染早期;?(2)不同 亚型HBV二次感染 15++——+乙肝两 对半1 25阳 (1)亚临床型HBV 感染早期;?(2)不 同亚型HBV二次感 染。 16++-+—乙肝两 对半 124阳 亚临床型或非典型性 感染。 17++—++乙肝两 对半 1245 阳 亚临床型或非典型性 感染 18+++-+乙肝两 对半 1235 阳 亚临床型或非典型性 感染早期. HBsAg免疫复合 物,新的不同亚型感

乙肝两对半对照表(20210201160853)

乙肝两对半对照表 乙肝两对半对照表是在做完乙肝两对半检查之后用来分析检查结果的,根据乙肝两对半对照表,我们能够获知是否体内是否有乙肝抗体,是否已经感染乙肝病毒,以及并且是否得到缓解。 在乙肝两对半对照表中,我们会看到五个项目的检测结果,分别是HBsAg(乙肝表面抗原)、HBsAb(乙肝表面抗体)、HBeAg(E抗原)、HBeAb(E抗体)以及HBcAb(核心抗体)。其反应的结果如下: 一第1 项阳性,其余四项阴性,说明是急性病毒感染的潜伏期后期。 二1、3、5 阳性,其余两项阴性,俗称乙肝大三阳,说明是急、慢性乙肝,传染性相对较强。 三1、4、5 阳性,其余两项阴性,俗称乙肝小三阳,说明是急、慢性乙肝,传染性相对较弱。 四1、3 阳性,其余三项阴性,说明是急性乙肝的早期。 五1、3、4、5 阳性,说明急性乙肝感染趋向恢复或者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六1、4 阳性,其余三项阴性。说明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易转阴或者是急性感染趋向恢复。 七1、5 阳性,其余三项阴性。说明是急、慢性乙肝,包括急性HBV 感染、慢性HBsAg 携带者,传染性弱。 八第5 项阳性,其余四项阴性。说明:既往感染未能测出抗-H Bs ;恢复期HBsAg 已消,抗-HBs 尚未出现;无症状HBsAg 携带者。 九2、4、5 阳性,其余两项阴性。乙肝的恢复期,已有免疫力。...

乙肝两对半各项指标的意义 相信很多人只知道要做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却对乙肝两对半的几个项目一无所知。乙肝两对半的几个项目都有着其各自的意义,反应的是不同阶段的病毒情况,下面我们就一一道来。 1、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病毒的外壳物质,本身没有传染性。它的阳性往往提示有完整的病毒颗粒存在。 2、乙肝表面抗体,它的存在提示人对乙肝有了抵抗力,不会得乙型肝炎。 3、乙型肝炎e 抗原,产生于病毒内部,可分泌血液中,e 抗原阳性提示病毒有活动,乙肝病毒复制速度很快,而且是具有传染性的指标。 4、乙肝e 抗体,是人体针对e 抗原产生的一种蛋白物质,阳性结果提示病毒的传染性变弱,病情已处于恢复阶段。但另一种情况可能是乙肝病毒发生了变异,此时血清中无HBeAg,但可产生抗一HBe,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查HBV —DNA来判定是否还有病毒存在。 5、乙肝核心抗体,这种抗体分IgM 和lgG 两种。抗HBc—IgM 阳性提示病毒活动,有传染性;抗HBc —IgG阳性提示为以往感染,无传染性,不需抗病毒治疗。 乙肝两对半正常结果 从乙肝两对半对照表,我们会发现,检查乙肝两对半可能出现的结果有很多,那么哪种结果表示自己是未感染病毒,完全正常的呢? 1、乙肝五项全部阴性,说明没有感染乙肝病毒。不过这一类群体,是完全没有乙肝抗体的,属于易感染人群,需要及时注射乙肝疫苗,避免感染乙肝病毒。 2、乙肝表面抗体阳性,其余为阴性。乙肝表面抗体阳性表示曾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是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使人体产生免疫力。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以往有过乙肝病毒感染的历史,身体对这种病毒产生了一定的免疫力。 3、乙肝表面抗体阳性、乙肝核心抗体阳性,其余为阴性。这种结果表示接种了乙肝疫苗后,或是乙肝病毒感染后已康复的结果,已有免疫能力。

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姓名:张** 学号:*******

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张**(*******) 摘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本文将对乙肝疫苗致死突发事件进行回顾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同时结合实际提出应对措施和做出相关评价。 关键词:乙肝疫苗;疫苗风险;政府部门;社会媒体 引言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其整体安全性是高于治疗性药品的。但公众对疫苗风险认知不足和情绪效应,超出了实际风险很多倍。从2005年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到2010年山西疫苗事件,类似事件波及范围在扩大,平息纠纷的难度在加大。政府部门面临的压力也在增加。 1 乙肝疫苗致死事件回顾 1.1 事件主线 (1)2013年12月8日,赵某在郫县第二人民医院迎来自己的第二个孩子。11日,这名男婴因呼吸循环衰竭去世。赵某怀疑儿子的去世与接种乙肝疫苗有关。 (2)2013年12月17日,一名男婴在深圳南湾人民医院降生,74分钟后孩子父亲却接到了儿子的死亡通知,医院称可能与接种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有关。 (3)2013年12月19日中午,深圳市疾控中心报告,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产科有一例新生儿死亡病例,该新生儿死亡前曾接种过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家长怀疑其孩子突发死亡与本次接种疫苗有关。 (4)2013年12月21日,浙江温州永嘉县一名出生两个月的婴儿死亡,前一天上午他刚打过产自大连汉信生产的乙肝疫苗。[1] 1.2案件经过及死亡病例 1.2.1案件经过 这一事件的最早的曝光是从湖南省婴儿接种疫苗死亡开始的,随后,广东、四川陆续出现类似病例。其中,湖南省常宁市、衡山县、汉寿县共有3名婴儿在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常宁和衡山的两名婴儿死亡。昨日,广东省疾控中心证实,11月至今,广东中山、江门、深圳、梅州等地先后发生4例类似死亡病例。四川死亡病例情况不详。 1.2.1死亡病例 7例死亡病例中,有6例死因尚在调查中,需尸检报告出来后才能确定,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其中中山病例,广东省疾控中心副主任邓惠鸿表示,经中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结论为重症肺炎,与疫苗接种无关。 2应对措施及其事件影响 2.1 应对措施 2.1.1应对措施 (1)叫停问题疫苗 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暂停使用深圳康泰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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