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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_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1]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_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1]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_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1]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

领取方法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提供的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应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计发标准和停发情形

1、计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2、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二、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三、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办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

2、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社保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计发。

四、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失业员工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须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在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打印制证单后制卡。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

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

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不属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施范围,按照本规定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的职工,本规定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第二十一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医疗费仍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助。但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失业人员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供养人数发给。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两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

第二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及指南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及指南 一、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经办业务范围 申领失业保险金;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申领夫妻双方同时失业补助;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操作流程 (一)APP端操作 1.下载民生山西APP: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民生山西”,下载并安装。 2.注册用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 3.领取电子社保卡。 4.选择申领待遇项目。 5.填写完善申领信息。 6.阅读承诺须知并确认同意。 7.提交。 (二)经办机构操作 1.失业人员在APP端提交申请后,相应的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在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内进行审核。 2.审核位置与相关业务的审核位置相同。 3.对于提交信息有问题的记录,可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输入不通过原因,失业人员在APP端可查看。 三、失业保险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1. 下载民生山西APP: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民生山西”,下载并安装。

2. 注册用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打 开民生山西,打开“个人中心”,点(去登录) (新用户注册),按提示完成注册。 3.领取电子社保卡(若已领取过可跳过此步骤):在民生山西APP首页点(电子社保卡),根据提示完成领取操作。 4.申领失业待遇:在民生山西APP首页点(全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参保地,选“山西省”。 5.点击要申领的待遇项目:(1)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为在职人员申领使用。(2)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女工生育补助、夫妻双方同时失业增发、求职创业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死亡补贴,等待遇均为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才可申领。 6. 填写申领信息: (1)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情况、婚姻状况、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就业意向、医疗手册编号、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2)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申领原因、变更日期、待遇申领日期。 (3)夫妻双方同时失业补助:申领日期、配偶信息、婚姻信息(结婚证编号、发至日期、发证机关)。 (4)申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初次参加鉴定工种、工种类别、鉴定证书名称、鉴定证书编号、鉴定时间、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5)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原因、求职创业类型、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6)失业人员死亡补助:死亡信息、领取人信息。 (7)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编号、证书类别、工种、级别、领证日期、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7.阅读承诺须知并确认同意 8.提交。 (本资料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上海2021年失业保险补偿金领取期限及领取条件

上海2021年失业保险补偿金领取期限及领取条件 上海2021年失业保险补偿金领取期限及领取条件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 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能够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能够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能够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能够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 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 2、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 3、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当前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上海失业补偿金如何计算?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补偿金如何计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失业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均工资。 失业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又重新作了明确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 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 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 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78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扣除你当月缴纳的五险一金,再除以你工 作年限,之后按照个税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关于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国家会适时调整,目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激发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小于3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445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大于等于35岁,或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的、小于4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0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的、大于等于45岁,或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5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4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 关于领取条件。《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保险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该细则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应征服兵役;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上述原因消失后,失业人员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的延伸内容:失业人员待遇芝麻开花节节高 【案例】家住天津市的小韩自幼体弱多病,10岁时就染上乙肝病毒。成年后,小韩一直没有办法找到工作,好心的街道办大姐给小韩办理了失业人员登记,这样每月就能领取一些失业金。就这样小韩一家三口依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和小韩的失业金维持生活。祸不单行,2010年春天小韩的肝病犯了,光住院费就花了好几万,这其中只有很少的部分能够享受报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063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Unemployment insurance payment standards in 2020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额有多少? 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那么,失业保险金是如何领取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

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2018年)

社保知识解读六--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包括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二、失业金的领取金额标准 1、失业金的金额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如江宁区职工2018年平均缴费工资为3030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 3030*40%=1212 元失业金。) 三、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满2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金,依此类推,最 多可领取24个月即两年时间;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 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领取失业金的注意事项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本人应在失业保险机构审批后第10个工作日起,携带○1《南京市实业保险金审批表》○2本人 建设银行卡○3户口薄○4本人身份证○5两张1寸照片○6就业登记证(未办理就业登记证的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时间为每月3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3、在失业待遇审批后,如失业人员户籍跨区变动的,本人提供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 明,持《南京市实业保险金审批表》到原户籍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二、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 ...........1.次(办理时间: ..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每月 ..........请.务必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每月 ..1.日至月底 ........................ .....或社保卡 ....、失业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最后 ..二个工作日前 ......).携带身份证 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 .......................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北京失业保险申领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材料?领取的地址在哪里?查看下文,北京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详细的信息。 领取标准 2015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补充说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 领取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一寸免冠照片 领取流程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正式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想领取失业金,就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如今就业压力大,失业风险也大,尤其在大城市更是如此。在广东东莞,如果失业了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不妨来看看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等相关知识。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我们身边不乏失业的人群,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失业的人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究竟什么人才可以领取呢?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以下三点: 第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就意味着,辞职、跳槽等主动申请离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第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市人保局指出,参保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符合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到底能领多少失业保险金呢?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领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在过去的2013年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310元×80% = 1048元。区区1000元,在东莞生存下去谈何容易?其实,失业保险金只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难关,保障失业期间最低生活标准,如果怀有侥幸心理,想靠失业保险金不劳而获生活下去,是不大可能的。 另外,失业保险金也有领取期限,不可能无限制领取。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符合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流程很简单。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所需资料。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对待遇并发给《失业保险待遇卡》。参保人凭《失业保险待遇卡》及社保IC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日后,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待遇。

失业金领取告知书(申领时本人现场签

失业xx领取事项告知书 领取失业金期间,保险关系不可转移。个人养老保险可选择中断,也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缴纳(咨询电话#)。失业金期满后,个人养老保险可办理转移手续。 由失业金基金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医保代缴期限与失业金起止期限同步。失业金到期后,统筹内转移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去任意医保代缴机构续缴职工医疗保险,如需办理统筹外转移的人员,请联系我们咨询相关手续。(咨询电话:#) 医保领现金人员请按照申请书上列示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支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在缴费的。(三)应征服兵役的。(四)移居境外的。(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六)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八)失业人员死亡的。 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信息联网,如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本人或亲属应及时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或经数据比对、审计稽核发现多领失业保险金的,应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资金退回。失业人员或亲属拒不退还多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资金的,可依据社会保险反欺诈的相关规定,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并按规定将涉案人员名单上传至社会信用征信系统。 当月的失业救济金将于本月月底之前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号中(如遇法定节假日酌情顺延或提前),如确有疑问,请持银行柜台人工打印的流水详单与我们联系(电话:#1)(ATM取款机自动打印的流水详单可能会有信息不全) 1/ 2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与程序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与程序 2017/11/24 14:03:17 编辑:来源: 个人失业保险的缴纳时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确立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实行的是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所以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无法确定。因此,《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龄的计算方法,失业者的工龄就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失业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第二,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是随后又失业的,根据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事项: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国家劳动保障部8号令)

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 申请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需提交材料: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就业登记证》,一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移交就业管理处。 失业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应当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就业管理所(站)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

沧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办法

沧州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月可领取630元 沧州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月可领取630元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将全面上调,最高每月可领取630元。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起,提高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提高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如医疗补助金、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未实行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政策的设区市,从2011年1月起,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共分两挡,四个标准。失业保险金是以存折的形式,按月发放的。截至去年11月份,全市共有5792人领取失业保险,其中市本级2061人。 以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09年10月起执行的,时隔一年多再次提高,其中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555元增至630元,最低标准由455元增至540元。失业保险金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失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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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温馨提示:这里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失业金领取金额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北京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以2019年为例。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会有所调整,以当年通知为准。 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举个例子:小王2011年2月在北京参加工作,工作期间正常缴纳失业保险,2019年3月小王失业了,办理失业金领取业务,按照他的累计缴费时间可确定他属于

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流程图

“405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图 个人提出申请: 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 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交齐全完整的申请材料户籍所在社区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 年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二选 不通过 一):(1)银行开具的缴纳养 老保险《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 审核退回本人 电子缴税(费)凭证》; (2)浦城县地税窗口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5、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当年度):《劳动事务代理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和本年度医保缴费记录页); 6、邮政储蓄银行(仙楼邮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街道保障所 审核 政储蓄所)开户的储蓄存折原件 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填上本 人的联系电话。 通过 就业中心 审核不通过则退回 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县财政局 审核 通过 省就业局 不合格 审核 合格 发放到个人账户 不发放

资料不全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图 参保单位申请 告知补齐 窗口经办人员审 核材料是否齐全 或有错 受理 不通过 科室负责人审核 通过 不通过 30 日内 不符合申请条件 或不在受理范围 不予受理 通知书 中心领导审 批 作出许可决定(终止缴费,建立 待遇发放信息) 告知当事人

单位申报 申请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流程图 离退休死亡丧葬补助金申报材 料: 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补正申报材料 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 退休死亡的,另须提供《户 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 死亡证明; 3.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 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 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 请。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经办岗 审核材料,核定待遇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审批岗 通过 不通过 财务复核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领导审批 报送财务拨付基金 基金会计记账 业务与财务对账 材料存档 材料不全或有错 30 个工作日内 做出审批意见

失业人员失业后最长能够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后最长能够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 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照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刻长短的别同,划分为三个档次:①累计缴费时刻满1年别脚5年的,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②累计缴费时刻满5年别脚10年的,最长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③累计缴费时刻10年以上的,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之因此如此规定,是因为社会保险法既别是公法,也别是私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它具有三个特性,即公开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其中强制性是其最要紧的特点。失业保险法律是社会保险法律的一具分支,固然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也算是说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规范范围内的所有主体都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互济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挂钩,既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体现了参保人员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的对等原则。正是从这一指导思想动身,《失业保险条例》才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长短与之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挂钩。 《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时刻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目的是为了爱护时期性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能够经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如劳动者能够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经过非全日制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在这种事情下,很容易浮现劳动者就业期限别满一年就失业,也可能浮现劳动者多次就业期限很短就失业的事情。例如,一具劳动者工作六个月后失业了,一段时刻后又再次就业,假如就业六个月后又再次失业,如果这一劳动者在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他本人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这种事情,按照新的《失业保险条例》失业前累计缴费时刻的规定,就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可以领到失业保险金;但假如把失业前的延续缴费时刻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上述失业人员别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领别到失业保险金。条例将累计缴费时刻的长短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别仅爱护了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实践中将起到鼓舞失业人员经过多种方式尽快实现再就业,减轻就业压力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别是所有的劳动者失业后都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惟独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劳动者失业后,才干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通知(2020)

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通知(2020) 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区人社局就业部门积极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确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现就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通知如下: 一、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三、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的提示要求,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要在原来初定的基础上做出调整,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具体标准以第一批发放为准。 四、申领失业补助金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自行到西湖管理区人社局就业医保服务大厅(进门左边1、2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一)按要求提交资料。准确无误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特别是银行行号必须具体到开户行网点。同时,准备好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工作人员需要复核并复印。 (二)交表签字离场。申领人员将填好的表交到工作人员手里,并在《申领失业补助金提交资料签字表》上签字,工作人员会将签字表上的序号编入对应的《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右上角,这时申领人员可以离场。 (三)审核回复意见。工作人员对填写了《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申领人员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进一步核实,一个月内通过电话的方式向申领人告知其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及其原因。对于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由就业处工作人员当场向其解释清楚。 (四)按月发放资金。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人员,将从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时间的月份发放(每月15日前为当月,15日后为次月),最多可领取6个月。当出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民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况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85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

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法律依据 《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1998』第25号)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程序和时限 1、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且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从被确定失业之日起30日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及银行卡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县(市)、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机构应从失业人员登记的次月起按规定计发失业保险金,逾期登记的,超期部分不予补发。超过90日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三)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确定。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增加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每满四个月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私营企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连续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增加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增加缴费不满一年的,每满四个月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转制变为私营企业的,原企业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在原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 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的职工,其领取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职工领取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辞职、自动离职职工领取救济金的期限与被企业辞退的职工相同。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新城子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55元;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10元。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及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1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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