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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医疗废物与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与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与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与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感染性材料及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感染性材料规范化管理、处置及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3定义

3.1 感染性材料

指那些已知或有理由认为含有致病原的物质。致病原是指能使人或动物感染疾病的微生物。

3.2 医疗废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含实验废弃物。

3.3 实验废弃物

指病原微生物实验或相关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实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物。

4职责

4.1总务科负责实验废弃物的集中处理。

4.2实验室负责人(组长)负责本室感染性物质管理及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4.3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对感染性物质的生物安全防护及本实验室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4.4实验室工友负责实验废弃物的收集、消毒、运送及运输车的维护、消毒工作。

4.5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对感染性物质规范化管理及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5 管理规定

5.1 感染性材料管理应遵循《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对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及采集、样本运输、保藏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制度。

5.2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5.3总务科负责全院实验废弃物统一管理,科室主任是科室内部实验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4及时收集实验废弃物,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内。

5.5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

5.6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7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现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8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5.9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实验废弃物用黄袋,生活垃圾置黑袋)。

5.10实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11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实验废弃物规定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后运送至废物处理站处理。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消毒清洁。

5.12严禁在贮存设施范围外堆放实验废弃物;也不得露天存放实验废弃物。

5.13废物处理站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5.15从事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5.16从事实验废弃物运送、贮存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

5.17在进行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

5.18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响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实验废弃物在运送至废弃物处理点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

6处理要求

6.1 处理原则

6.1.1 感染性材料处理要求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接收、保藏、使用和销毁管理规定。

6. 1.2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采购中心、设备科负责提供相关设备、特定容器、特定标识等。

6.1.3实验室内或实验台上必须设置收集实验废弃物的容器。

6.1.4需要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实验废弃物,应放置在无渗漏、耐压力蒸汽并能够被蒸汽穿透的包装容器中。灭菌处理后,用专门运输工具运送至暂存地点。

6.1.5使用消毒液消毒实验废弃物时,应使其与废弃物充分接触,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气泡阻隔,并保证足够的作用时间。

6.1.6使用周转箱运送实验废弃物时,周转箱应加盖、密闭。运送实验废弃物的周转箱应能够防渗漏、遗撤,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6.1.7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存档备查,处理记录必须保存5年。

6.2 处置程序

6.2.1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①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包括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

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

②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应进行蒸汽灭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于0.5%消毒剂中

浸泡24小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的,应在包装外粘贴指示标记(以便分辨是否经过高压),标明压力蒸汽处理要求及实验废弃物处理责任人姓名(实验室内高压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骤),灭菌或消毒处理后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废物处理站处理。

6.2.2损伤性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①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针头、手术刀片、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

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

②所有损伤废弃物(不论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实验还是非感染性实验)都必须放入符

合要求的利器盒里(可以使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容器装满3/4后封盖,(先消毒必要时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方标签,运送到废物处理站。

6.2.3 药物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①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疫苗和血液制品等。

②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以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大量药物性废弃物,使用防渗漏包

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废物处理站。

6.2.3化学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①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

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②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废液应分开收集,在实验室负责人监督下及时进行中和处理

后排放下水道;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放下水道。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废液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产前诊断实验室,基因扩增实验室

2017-1-1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中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 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原粮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反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1、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由质检部负责。 2、公司授权质检部负责本厂内不合格产品的检验评审。 3、质检部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及时做出书面的处置方案,以及仓管部,生产部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科学处置。 四、工作程序 1、原料收购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由收购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原料禁止收购。 2、原料储存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由仓管部将不合格原料与合格原料分离,单存单放并设立红色标识,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判断由生产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评判,发现不 合格品,应单存单放,设立红色标识,并通知质检部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4、成品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由仓管部会同质检部进行检验评审,确定为不合格品后,应将不合格产品与合格产品分离,单存单放,设立红色标识,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五、处置 1、收购原料发现不合格的,由供方自行处置。 2、原料和成品在存储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部处置,应做出相应的处置报告。处置报告应注明:产品的原因分析,处置方法,处置的数量等。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若返工后可生产为合格品,由生产部负责返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若不能返工,应单独存放,单独处置。 4、已经外销的不合格品由公司委派的人员与客户协商并负责召回,做好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质检部。 5、质检部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标记,并填写“不合格产品通知单”及 注明不合格原因。仓管部应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设立红色标识。公司研究出处置方案后根据方案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

感染性材料的管理制度

感染性材料的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意识,防止病原微生物外泄及感染性标本的污染。 2.范围:适用于本科菌、毒株及其它样本与培养物的管理。 3.职责:在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指导和监督下由全科工作人员执行。 4.操作程序 4.1 感染性标本的采集 4.1.1 所有血标本均使用真空采血管,不得使用普通试管采集。真空采血管必须有“三证”。 4.1.2 尿常规与粪常规必须用有盖塑料容器收集。 4.1.3 其它要求按管理程序《标本采集管理程序》 4.2 感染性标本的运送 4.2.1 病区运送标本的工人均应经过培训,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4.2.2 所有标本在运送过程中,必须置于有盖容器中,其盖必须完好无缺。 4.2.3 高危HIV标本及菌、毒株的运送分别由免疫室与细菌室分别制订相应的操作程序。 4.3 感染性标本的接收 4.3.1 接收人员应观察病区工人运送标本的容器是否有破损,容器中的标本是否有泄漏现象,如发现容器破损及标本泄漏应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同时汇报专业组长,认真做好记录,如有必要须及时与病区护士长取得联系。 4.3.2 标本接收的其它要求见管理程序《标本签收和管理程序》。 4.4 感染性标本的保存 4.4.1 感染性标本必须在可控状态下保存,本科室以外的人员未经同意不能接触。 4.4.2 按照各专业组规定的保存日期存放,在冰箱内或其它容器内正立置放,不得倒置或横置。 4.5 菌(毒)株的保藏 4.5.1 菌(毒)种的保存应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并确保电源的正常供电。 4.5.2 菌(毒)种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取、存毒种应有2人或以上人员同时在场进行。 4.5.3 菌(毒)种中的冰箱运行情况应定时进行观察记录,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管理制度】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处理流程图 (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通知单 (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质量问题通知单 (9)

前言 本规定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热电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础性标准。目的是为了规范热电的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从而规范并加快热电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217.08-03-2012《不合格项处理管理标准》 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基建工程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工程部

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新建工程基建全过程中的不合格项处理的管理流程、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新建工程控制各承包商的产品或服务不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 5210—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各专业篇) DL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 H-215.08-01-2013 《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H-215.08-05-2013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19.10-01-2013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标准》 -219.10-02-2013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 -206.03-01-2013 《标准化管理规定》 -206.03-02-2013 《标准编制管理流程》 -206.03-03-2013 《管理标准编写指引》 -206.03-04-2013 《管理流程编写指引》 -219.10-45-2013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文件以及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等。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 对各部门、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在不合格项处置中的分歧意见予以裁定。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99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215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制度

QB 西北电力设计院西海电厂项目部标准 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制度 Q/XBXH2-215-2004 2004-08-20发布2004-08-20实施 西北电力设计院西海电厂项目部发布

目次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编制依据┅┅┅┅┅┅┅┅┅┅┅┅┅┅┅┅┅┅┅┅┅┅1 4 不合格的确认┅┅┅┅┅┅┅┅┅┅┅┅┅┅┅┅┅┅┅┅1 5 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理┅┅┅┅┅┅┅┅┅┅┅┅┅┅┅1 6 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1 7 质量记录┅┅┅┅┅┅┅┅┅┅┅┅┅┅┅┅┅┅┅┅┅┅3 8 附录┅┅┅┅┅┅┅┅┅┅┅┅┅┅┅┅┅┅┅┅┅┅┅┅9

1 目的 对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西海电厂(2×135MW)发电工程进货、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交付后对不合格品的处理。不适用质量事故的项目。 3 编制依据 3.1 GB/T19000族标准(2000年版)。 3.2 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规范、规程。 3.3 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管理规范(程)及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3.4 有关的工程承包合同。 3.5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4 不合格的确认 4.1 采购物资到货后,通过验证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在施工过程中,过程产品通过验证,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及作业文件。 4.3 工程竣工后最终产品通过验收,不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 4.4工程交付使用后或开始使用发现工程某个部位不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 4.5通过内审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管理体系的运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及院的管理规定。 5 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理 5.1采购物资在验证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以防误用,隔离的方法可采取涂漆、做标记、挂牌、划分隔离等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见附表1)报项目主管副经理。 5.2 采购物资不合格的处置 5.2.1由物资管理部与供货方协商处置,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a)将不合格品退回并办理有关手续; b)改作它用时物资管理部予以记录,经项目总工批准,并得到业主的同意后实施。 C)合同有规定时,按合同规定处理。 6 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87662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过程中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试验、不合格工序的处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及依据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一期)A1号楼,对整个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进场、施工过程中不合格检验试验情况、各单位检查问题等对不合格项的处理。 编制依据 (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规范、规程; (4)北京城建集团《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制度》; (5)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关于加强北京市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6)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不合格项的确认 物资不合格项:采购物资到货后,进场验收不符合或者外观验收合格但复试结果不合格,可以判定为物资不合格。 施工不符合项: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施工或检验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施工试验不符合项:施工试验不合格,按规定经双倍复试后仍不合格的,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其他具有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要求的项目。 四、物资不符合项处理管理 采购物资在进场验收或复试发现不合格品时,进场验收不合格以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

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监理或管理公司判定为准。 针对不合格材料,根据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要求,材料进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得进行二次复试,相应批次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退场处理。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以防误用,隔离的方法可采取涂漆、做标记、挂牌、划分隔离等方法。 根据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通知,物资部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见附表1),报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公司,在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公司的见证下将不合格材料进行退场处理,退场过程需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影像信息包括见证人员、接受人员、封样、装车、车牌号、车辆驶出现场口等)。 对不合格材料物资,物资部统一建立不合格物资处理台账,并留存退货单据,退货单据由供应方、收货方签字确认,并清晰载明材料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生产厂家、数量等信息。 五、施工过程不合格项的管理 现场日常管理出现的需整改、已整改的质量问题,不作为不合格项。只将产生问题无法整改,需要编制处理方案、征求设计、监理、建设等各方意见的问题,作为不合格项。 现场技术、质量、施工管理人员发现并上报不合格项,最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判定。 针对判定的不合格项,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联系设计、监理、勘察、建设等单位确定整改方案,并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方案的编制,按程序报监理审核。需要设计认可的报设计签认。 现场按照审核确认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验收。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做好施工过程不合格项处理的资料整理、归档。 六、施工试验不合格项的管理 施工过程进行施工试验,发生最终检验试验报告不合格时,定义为施工试验不合格项。不包括能够进行双倍取样复试但还未复试的除判不合格。 发生试验不符合项时,项目专职试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汇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并依据应整改方案要求严格进行整改落实。 施工试验发生不合格项,需要暂停相关部位施工的,由技术负责人通知工程部门立即暂停所涉及的施工部位和相应施工工序的施工。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第1章适用范围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第2章职责 第3条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第4条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第5条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3章工作程序 第6条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第7条评审、记录 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第8条标识、隔离 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第9条处置 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作出规定。 2.不合格品是指凡是不符合法规、标准、设计图样、合同协议要求的产品零部件均为不合格品。 2.1.不合格品分为一般性不合格,及质量事故性不合格。 2.2.一般性不合格由责任质检人员鉴定,并填写不合格检查记录。 2.3.质量事故不合格,由质检人员填写“不合格报告”一式3份,报质管、技术部门1份,自留1份。 3.管理职责 3.1.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事故性的评审意见的批准。 3.2.质量检验部负责不合格控制程序的管理,并保存评审及处置的记录。 3.3.质量检验部生产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管理。 3.4物质供应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外委件的管理。 4.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4.1.所有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均由责任质检人员负责给予明显的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应按指定区域单独存放或挂牌标识。 4.3.质检责任人有权立即终止已鉴定为不合格的制造工作,不得进入下一制造工序。 5.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1.一般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召开技术评审,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参加,会议决定返工或返修处置后,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上履行签字手续。检查员验证并重新按检验程序检验,并做好记录,质量检验部门应做好不合格品的登记台帐。 5.2.质量事故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召集生产部、技术部、物质供应部等共同评审,必要时经营部与总工程师及质保师共同参与。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处置实施后应重新申请检验。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发现分析及反馈。 3.2质检部主管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 质检部主管、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来料问题的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 3.4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5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 质检部发现来料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处理,并由质检部通知供销部部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质检部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质检部负责监督,经全检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材料不合格品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料生产的,由车间主管与质检部主管协商补料生产事宜,并由车间主管安排进行补料生产。 4.2.2工序人员负责前去仓库领料,同时将原材料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通知质检部;。

4.2.3质检部出示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品质异常作出分析,质量负责人给出解决措施,总经理签字,由采购部立即反馈客户或供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4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质检部门,由质检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的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采购控制程序》 5.2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管理,防止感染性疾病的院内传播,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区域划分明确,各区域相对独立,人流、物流符合功能需求与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2、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包括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发热门诊与肠道门诊的患者通道应分开设置。医务人员通过医务人员专用通道进出。 3、明确三区分布与功能。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值班室、更衣室、专用卫生间与库房等;潜在污染区为治疗室、办公室等;污染区为候诊区、诊室、隔离观察室、挂号收费处、检查室、放射检查室、患者专用卫生间、污物存放间等。 4、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与医务人员工作区域分别设置独立的专用卫生间。 5、在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以及缓冲区等应配置方便、有效的手卫生设施与相关用品,如流动水、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纸等。 6、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原则,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须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防护服、隔离服、手套、鞋套、防护面罩、防渗透围裙及胶鞋等。 8、须配备消毒药品和器械如含氯消毒剂、漂白粉、喷雾器等,以便及时采取消毒措施。 9、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医疗废物处置,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10、确诊或临床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专用单间隔离观察室。 11、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医院感染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医院感染相关操作。对患者及家属进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宣教。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饲料厂饲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饲料厂饲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不合格的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识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让步接收原料、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及出厂前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三、职责 1.质量标准研究室起草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并进行监督; 2.分析实验室负责原料和成品检化验指标的判定; 3. 品控负责原料、成品料、中间产品外观的判定并对不合格品的存放、使用、标识、处理等进行跟踪; 4.技术经理或配方负责人对不合格品做处理决定; 5.生产人员根据处理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工作程序 (一)不合格品界定 1.原料 1)让步接收 是企业在基本质量保证的状况下,对产品的部分缺陷有限度有评审的接收。 2)判定依据

抽样执行《饲料原辅材料及产品采样标准》,依据《饲料原辅材料接收标准》进行判定; 2.中间产品 1)中间产品范围 主要包括粉碎、混合及制粒等加工过但未成形的饲料半成品或饲料原料。例如:核心料、粉碎的原料等。 2)判定依据 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依据《饲料生产配方》中数据、技术经济指标中《原料粉碎粒度》、《混合均匀度》、《配料精度》等进行判定。 3.饲料产品 1)不合格分类 出现窜料(窜仓)、未添加或重复添加核心料、喷油或液氮错误、配料超过误差范围以及成品蛋白高于配方2%以上现象均判定此批料为不合格。 2)判定依据 依据公司《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Q/XM YKS0004)、《蛋鸡配合饲料》(Q/XM YKS0019)企业标准和《成品料化验标准》判定。 (二)不合格品的标识及贮存 1.原料的标识及贮存 让步原料由现场品控通知保管在库房指定区域存放,并悬挂“让步”或“禁用”标识牌。 2.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标识及贮存 现场品控在每天的巡视和监督生产各工序时发现不合格品,要及时通知生产

菌(毒)种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安全管理与保存制度

菌(毒)种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 安全管理与保存制度 (一)菌种保存种类 1. 标准菌株:ATCC25922 大肠埃希菌、ATCC25923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27853 铜绿假单胞菌、ATCC29212 粪肠球菌、ATCC13883 肺炎克雷伯菌 ATCC90028 白色念珠菌等,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提供。 3. 保存三类菌种:如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条件致病菌。 3. 如实验室检出高致病菌(结核杆菌)等,立即高压灭菌处理,并做好记录。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鼠疫杆菌、霍乱弧菌、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等传染性强的菌种 (二)菌种或毒种的保存方式 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鲍漫不动杆菌、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嗜血杆菌等保存:将对数生长期的培养物混悬于 0.5-1.0ml 无菌兔血小管中,置 -80℃冰箱保存即可。 (三)微生物室设立菌种专管人员,实行组长负责制,菌种保存于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确保菌种安全。如发生被盗等意外事故,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生物安全委员会、实验室负责人、必要时打电话 110 报警。

(四)建立菌种保管及发放登记册,包括细菌名称、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方法、耐药机制、签发者等并注明使用、转移、销毁情况及原因,见附表。 (五)凡科研、临床新药试验需要转移菌种,须填写使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见证明,微生物室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在菌种专管人员处签名领取。 (六)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转种,一般在转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污染及变异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菌种或毒种的消毁必须有科主任、微生物工作人员在场,并注明销毁情况的原因,作好记录。 (八)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的规定执行。 (九)初筛 HIV 阳性标本不保存,及时通知预防保健科,由专人,专门的容器,专车两人运送成都市预防控制中心,并做好交接记录和签字。 (十)检测后的血液等标本需要备复查,要将标本密封放在标本储存室 2-8℃冰箱里保存,放入冰箱时要登记签字,取出来进行无害处理时也要登记签字。24 小时工作人员看管,晚上大门关闭,如发生被盗等意外事故,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生物安全委员会、实验室负责人、必要时打电话 110 报警。 (十一)相关文件记录

最全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处理方法及管理制度

不良品物料处理作业规范 1、目的: 规范不良品退料流程,明确不良品归属和处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作业程序适用于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仓库存处理。 3、引用文件: 3.1 JS-CO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2 JS-WI-PM-22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 4、定义: 来料不良品:在物料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零件承认书之要求;在制程中发现不良但属于来料本身劣质和不合格品。 制程不良品:在制造过程中若因加工、组装、测试和包装等作业造成物料的划伤、脱漆、断脚、变形、破裂、坏死等或因产品元器件异常导致不良发生。 5、职责: 5.1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良品(来料和制程)反馈、报废申请及退库作业。 5.2品管部: 负责对不良品的性质判定及甑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等评审,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5.3 采购部:负责对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和最终处理决议的执行。 5.4 资材部: 负责不良品帐物管理,并监督、跟进落实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结果。 6、内容: 6.1 生产退料作业 6.1.1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物料时,材料员按来料不良、作业不良区分合理包装存放,再办理退库作业。 6.1.2 物料员按不良属性开出“来料不良退仓单”(属来料不良),或“不良品退库单”(属作业不良、返修拆卸品),并附有品质小票,单据和小票内容必须填写有料号、品名、数量、不良原因、供 应商名称,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 6.1.3 物料员将审核好的单据、物料、小票送随线IQC 裁定,IQC 对不良材料裁定其不良属性、供应商是否准确,包装是否合理,有问题的当场纠正,如果是作业不良的应注明处理意见,物料员根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分别送不良品仓退库。 6.1.4 不良品仓库收到物料员退来的不良品时,一定要核实单据、小票、实物是否一致,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品管部所签署的意见并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依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区分点收,退货单签字后留白联(仓库联)存底做帐,对描述不清楚、包装不合要求的拒收。 6.1.5 物料员拿仓库签字的退库单交物管开单,属“来料不良”的开调拨单领取良品材料,“作业不良”的开领料单超耗领取良品材料。 6.2 不良品仓库存处理作业: 6.2.1 仓管员每天对所进出的不良品(含来料、制程),按来料不良、制程不良、报废品做电子档帐,在次日9 点前转发至物管、采购部、品管部,以便不良品周转信息的查询。 6.2.2 急需材料、批量性的不良品要当天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附来料检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跟进处理进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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