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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入住公司宿舍的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一、安全责任

1、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2、责任人职责:

1)禁止破坏供电、电器、消防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2)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所住房屋楼道畅通,禁止在通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3)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3、宿舍禁令:

1)宿舍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原则上不得使用明火蜡烛及蚊香,如有需要可用具安全保障的电子蚊香等,并做到远离可燃物,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宿舍内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及带腐蚀性、刺激性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食物和加热晾烤衣物、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4)宿舍内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喧哗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宿舍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须主动上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若查实将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劝离住宿。

二、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上述禁令行为的发生或造成安全事故,公司将追究第一

安全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如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被发现违禁行为,所在宿舍无人主动承担责任且无法查明的,公司将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追究宿舍全体入住人员责任,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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