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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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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用?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工作日加班: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8 * 加班小时数*150%;休息日加班: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8 * 加班小时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8 * 加班小时数*300%。

用人单位如果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应该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用呢?实践中,单位安排了加班却并没有给劳动者加班费的情况有不少,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呢?本文一一为你做解答。

一、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用?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按照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虽然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是往往有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而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故意克扣员工的加班费。

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将受到相应处罚,不仅需要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还须支付所欠工资25%的

补偿金。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数额与25%补偿金总和的二倍以内赔偿金。

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例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针对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但是是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能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必须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有安排加班但是没有支付加班费的行为,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您应得的加班费。如果单位依然拒绝,您可以选择法律的途径来追讨加班费,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对加班事实进行举证。如果您不知道如何举证,建议您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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