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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山东省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山东省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山东省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和保护山东省境内的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煤矿回采率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山东省生产煤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生产煤矿,在省外建设的生产煤矿、各企业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生产煤矿应严格执行煤炭资源开采的相关规定,加强煤炭资源管理,实现本规定要求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第四条生产煤矿的矿长(公司总经理)是各生产煤矿煤炭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保证煤炭资源回采率指标达到考核要求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门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回采率指标的制定与考核;生产技术部门对回采率进行技术管理,组织采区、工作面资源回采率设计编制和审查,提出并落实保障回采率达标的具体措施,确保设计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六条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全省生产煤矿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各集团公司、各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煤矿的回采率监督管理。

第二章 回采率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各生产煤矿回采率的确定应当坚持安全效益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可采煤层的最低开采厚度按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中确定的最低开采厚度,若开采煤厚小于0.6m 的,编制专题研究,由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第八条 生产煤矿各开采煤层若可采厚度、可采层数、可采面积、可采量有较大变化要及时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九条 采区、工作面回采率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一般煤类采区、工作面回采率标准

特殊和稀缺煤类的采区回采率,在上表规定的基础上,标准各提高3%。

第十条 工作面回采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100?+=工作面损失量

工作面采出量工作面采出量工作面回采率 (1) 式中工作面采出量,即回采工作面内根据实测结果计算出来的采出煤量。计算公式如下:

Q 面=S 面×M 面×D -R

式中Q 面—工作面采出量;

S 面—工作面实际采空面积。即工作面轨道顺槽内侧到运输顺槽内侧,开切眼内侧到工作面煤壁(或停采线)所围成的面积;

M 面—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以工作面内及相对巷道的煤厚观测资料的加权平均值为主,参考面内及附近的钻孔资料综合确定;

D —煤层视密度。采用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地质报告的数据。 R —工作面内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

(2) 式中工作面损失量,是指实际发生在工作面内的各项损失。如煤柱资源损失量、浮煤过小断层损失量、顺槽间小煤柱。

第十一条 综放工作面由于不能精确测算工作面采出量,工作面采出量采用经过水分、灰分、矸石量改正后的统计产量。计算公式如下:

????????=煤样灰分矸石灰分煤样灰分原煤灰分煤样水分原煤全水分统计产量工作面采出量---1-100-100()含矸率-1?

式中:原煤灰分—原煤空气干燥基灰分Aad ,%;

煤样灰分—煤层煤样空气干燥基灰分Aad ,%;

煤样水分—煤层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

煤层灰分、煤样水分一般取工作面内及其附近地质钻孔的煤质化验数据的平均值;在煤层顶底板岩层炭质含量低或基本不含炭质的情况下,矸石灰分取100%。

第十二条 采区回采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100?=采区动用储量

采区采出煤量采区回采率 (1) 采区采出煤量是指采区内所有回采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2) 掘进煤量是指根据实测数据计算出来的采区巷道掘进出煤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Q 掘=S 巷×L 巷×D

式中Q 掘—采区巷道掘进煤量;

S 巷—实际巷道断面平均见煤面积;

L 巷—采区见煤巷道长度;运输机巷和回风巷的长度应计算到报告期未回采工作面停止的位臵。超前掘进不能参加计算;

D — 煤层视密度。

(3) 采区动用储量是指采区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其按如下公式计算:

采区动用储量—工作面动用储量+采区巷道储量+采区煤柱等损失量

式中工作面动用储量—采区内各工作面动用储量之和;

采区巷道储量—采区已开采部分巷道掘进煤量与采区巷道内损失煤量之和;

采区煤柱等损失量—采区煤柱等应摊销的损失量。

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回采率管理

第十三条 对于内蕴经济资源量中的正常块段、各类煤柱,地质

构造影响严重的煤炭资源,若要开采必须由具有煤矿开采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题开采设计,经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初审论证后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受法律保护,矿区范围内不得建设公用工程或者其他工程。确需压覆煤炭资源建设的,要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12﹞161号)执行。

第十五条在可采的特殊和稀缺煤类范围内建设公用工程或其他工程的,建设单位将压矿评估报告报省煤炭工业局,经煤炭工业局许可并报国家能源局审批后,方可批准建设。

第十六条对于建下压覆的厚煤层、中厚煤层或多个可采煤层要坚持搬迁全采和充填全采的原则,若要采用条带开采方法需编制专题开采设计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论证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中厚、厚煤柱要尽量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对3~5m厚的煤层尽量采用高架子一次采全高的综合机械化开采方法,对于煤厚5m以上的煤层应尽量采用网下综放开采或分层综采开采,对于综放开采要不断改进放煤工艺,尽量提高放煤率。对薄煤层也应尽量采用机械化开采。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采,确需反顺序开采的,需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开采设计并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实现赋存条件好坏煤层、厚薄煤层合理配采,以及边

角煤和复采煤的开采,不断完善和提升“边薄复”开采技术。

第二十条要加强对断层构造、水文条件的探查,要实现合理开拓布局和无煤柱开采,尽量减少资源损失。

第二十一条综采、综放工作面设备选型应与煤层厚度相匹配,不断创新,逐步形成适应不同条件的开采技术装备,严禁留顶煤、留底煤和留大煤柱开采。

第二十二条凡有条件的矿井对水平和采区应实现集中开拓、联合布臵,合理加大水平段高和采区、工作面的宽度、长度,尽量减少资源损失。

第二十三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煤矿,须报请省煤炭工业局组织对回采率指标进行评估修正,并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一)因地质构造复杂造成的水文地质损失量分别超过可采储量20%、15%和10%的;

(二)煤层赋存不稳定,经井下勘探证实采区可采范围不足采区原可采范围30%的;

(三)开采“三下一上”(铁路下、水体下、建(构)筑物下和承压水体上)煤层的;

(四)受冲击地压威胁严重采区各种解压措施后还未达到解压目的的资源储量。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批准的采区、工作面设计进行开采。若因地质条件变化、冲击地压或煤层自然发火等因素须修改设计时,要报原批

复单位审批。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丢弃不采。

采区设计修改后,要重新计算采区回采率,并要符合本规定要求。

修改设计所损失的煤量,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损。

第二十五条生产煤矿的采区、水平和矿井开采结束后要编制专题回采率总结报告报原批准单位审查备案。

第三章煤柱摊销与报损

第二十六条矿井所有不能回收的煤量都要列为资源储量损失。资源储量损失分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两种。

正常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的设计损失和正常的开采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地质、水文条件、安全开采条件等不能开采的资源储量损失,主要包括矿压损失、地质损失、水文地质损失及报损等。

第二十七条属正常损失的资源储量,每年随储量年度报告,经批准后,一次性给予核销。

第二十八条非正常损失的资源储量,按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小型矿井3万t,中型矿井5万t,大型矿井10万t)经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矿业集团审批,高于以上数字要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经过审批后的非正常损失,列为矿井损失,不计入采区保有资源储量和计算采区回采率。

第二十九条对于设计规定不回收的采区永久性煤柱(采区间隔离煤柱和工作面间的隔离煤柱等),其损失量要按规定进行摊销,列入采区损失。

永久煤柱(断层煤柱、防水煤柱、井田边界煤柱、地面建(构)筑物煤柱等)属于矿井的设计损失,等矿井闭坑时一并处理。

第三十条采区内规定回收的煤柱必须采出,不得进行摊销。如因受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原计划回收的煤柱无法采出,按第三十条办理。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的资源储量等矿井闭坑时再做处理:

(一)煤层顶板破碎,煤质差,管理困难,开采后经洗选灰分仍超过规定标准,且无销售对象的煤层或块段;

(二)采空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遗留下来的无法再开采利用的孤立块段;

(三)风氧化带至回风水平之间的资源储量,虽采取措施仍无法采出的资源;

(四)极近距离煤层,采动其中一层,就会破坏另一煤层以致无法再开采的煤层储量;

(五)进行条带开采的采区,其留设的条带煤柱不具备开采条件的。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生产煤矿要制定回采率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储量、损失量年报和采区回采率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第三十三条工作面、采区结束后,要及时编制采后总结报告,对回采率进行计算、分析。

第三十四条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负责对各自管辖的生

产煤矿采区回采率、分季度和年度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生产煤矿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年度的实际采区回采率、回采工作面回采率、本年度的建议考核采区、回采工作面回采率报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及各集团公司;于每季度首月的4日前,将上季度的实际采区、回采工作面回采率、本季度的建议考核采区回采率报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每年7月31日前和次年的2月15日前将各生产煤矿上半年及全年的采区、工作面实际回采率情况及下半年、全年的回采率计划报省煤炭工业局。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应当对辖区内生产煤矿回采率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半年度、年度考核,对未完成指标的要下令限期整改。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要求的设计单位,煤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七条生产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可采煤层丢弃不采的;

(二)违反开采顺序的;

(三)一次采全高开采丢顶煤、底煤或者用煤皮作假顶、假底的;

(四)留设保护煤柱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五)未按规定及时提交采区、工作面回采率设计及办理相关报审手续的。

第三十八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及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积极申请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创造、采用、推广提高回采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以及新管理办法,使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达到新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对于极薄煤层进行开采的;

(三)对由于各种原因丢弃的残煤和煤柱,在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通过复采等形式最大限度地采出或利用的。

煤矿机电岗位责任制(完整)

四川荣威集团荣县煤业 阳沟河煤矿 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 1、机电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机电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机电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机电队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机电带班班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6、机电检修班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胶带运输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刮板运输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机电检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0、机电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水泵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风、水管道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3、风钻打眼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绞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信号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6、把钩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7、验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8、乳化泵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9、乳化液泵站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0、电(气)焊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1、砂轮机操作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2、井下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3、井下设备管理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4、设备配件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5、材料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6、排沙潜水泵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7、锚杆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8、耙斗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9、主扇风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0、调度小绞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回绞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2、采煤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3、机组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4、推车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5、井下运料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6、风镐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7、台钻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8、液压支架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9、转载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第二节人力资源配置(开采设计方案) 1、生产作业班次 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天,日工作制度:井下“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地面“三·八”工作制;每天三班作业,每班工作八小时。 2、劳动定员与技能素质要求 (1)劳动定员 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矿井设计井型,年工作制度、全员效率,结合本矿的管理制度进行估算。 原则上按照煤炭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劳动定员在籍系数为:井下工人在籍系数1.40、地面工人在籍系数1.30、其他人员在籍系数1.00。 估算结果,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1-1。 (2)技能素质要求 根据矿井机械化设备配置程度,其管理人员及工人要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生产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1矿级领导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煤矿生产管理一定的年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②矿机关和队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③工长、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及机电、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但精通本工种技术,而且亦能承担相近工种的一般工作。 ④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技校毕业水平,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劳动定员汇总表表12-1-1

(3)全员效率 根据矿井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按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t/年,计算全员效率的矿井计效原煤生产人员出勤人数148人,年工作日330天。 按此计算矿井原煤生产人员效率(全员效率)为: 矿井全员效率=设计日产量/原煤生产人员=273/148=1.85t/工 从以上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来看,全矿井职工在籍总人数217人,按照矿井设计机械化设备配备程度,与类似矿井劳动定员相比,该矿井劳动定员配备是合适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 制规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合同书

HJZL20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合同书 项目名称:XX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发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包单位:XXX 签订时间:2013年X 月XX 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XXXX 承包单位(乙方):XXXX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双方就“XX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工作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编制“XX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提交正式技术报告成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 5 份,数据光盘 1 份。 第二条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45 日(即2010年9月13 日—2010年10 月28 日)内送至国土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条技术内容、要求 1.工作目的 通过对矿山环境进行调查,通过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危害矿区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矿山地质灾害的调查及分析研究,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是为保护矿山环境,有效防治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地质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矿山环境调查。 (2)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 (3)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第四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规定,认真完成评估及设计过程的有关工作。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告到国土部门审批。 (3)乙方在完成所承担项目的“方案报告”时,应及时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并通过,并负责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将报告送至国土部门后,因国土部门原因没有安排评审会议,而延误报告及备案文件的提交,工期顺延。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主动提供乙方本矿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建设初步设计

煤矿岗位责任制

队长岗位责任制 1、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安全活动日的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和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并认真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3、负责劳动管理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劳动力,消除窝工浪费现象,制定并贯彻执行请假、考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休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保勤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政策,制定本队的联产计酬、联责考核的工资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分配要合理,奖罚要严明。 5、要经常深入现场,指挥工作,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设法解决,重大问题要亲自组织处理。 6、负责定期召开队务会议、队干生活会议,研究讨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并坚决贯彻执行。 7、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班子团结,提高劳动效率,科学组织生产。 8、负责本队的职工管理积极开展和参加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对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支部决议、决定负全面责任。 3、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队干部的教育、培养,提高马列主义水平和政治思想,坚持勤政廉政,坚决反对腐败。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树立典型、发扬正气、弘扬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负责领导本支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安全生产开展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的组织作用。 6、负责经常与支部委员、行政、技术干部互通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研究工作,并支持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7、负责掌握与熟悉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变化,经常地、有计划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章守纪。 8、负责组织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 9、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熟悉生产,参加生产,指挥生产。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标准 影响系数表及计算公式

附件1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标准 影响系数表及计算公式 一、缴存标准及影响系数表 收缴标准 影响系数 矿种(多矿种矿山依据主矿种确定) 收缴标准(固体矿 种元/吨,液体矿种按元/立方米) 开采方法(矿山企业存在多种采矿方法的,以主采矿方法确定影响系数) 影响系 数 大 中 小 能源矿产 煤、油页岩 1.5 2 2.5 空场 采矿法 全面采矿法 留不规则矿柱采矿法、留 规则矿柱采矿法 0.8 地热 0.2 房柱采矿法 条带式采矿法 0.6 其它矿种 1.5 2 2.5 留间隔矿柱采矿法 0.7 金属 矿产 铁 2.5 3 3.5 留矿采矿法 浅孔留矿采矿法 0.7 分段矿房采 矿法 分段矿房采矿法 0.8 金 5.5 6 6.5 阶段矿房采矿法 水平深孔阶段采矿法、垂 直深孔阶段采矿法 0.8 其他 0.7 其他 3.5 4 4.5 充填 采矿法 非胶结充填采矿法 削壁充填采矿法 0.6 水力充填采矿法 0.5 非金属矿产 建筑石料、 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 1.5 2 2.5 胶结充填采矿法(膏体充填法) 0.2 石膏 0.5 1 1.5 嗣后充填采矿法 0.7 岩盐 0.4 0.5 0.6 崩落采矿法 1.2 粘土(地下开采) 1 1.5 2 露天开采方法 山坡露天 轮锯式开采 0.5 其它矿种 1.5 2 2.5 非轮锯台阶式开采 0.7 水汽 矿产 矿泉水 0.2 其他开采方式 1 地下卤水 0.1 凹陷露天 采坑深度<=5米 1.1 其他 0.2 采坑深度>5米 1.2

二、计算公式 《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采矿许可证存续期内保证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年缴存均额=缴存标准×采矿许可证批准生产规模×开采影响系数= ×× = 万元 采矿许可证期限内保证金缴存总额=年缴存均额×采矿许可证许可期限= × = 万元 采矿许可期限精确到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新办矿山可先以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生产规模进行计算、缴存,待采矿许可证颁发后,多退少补。 多种矿种并存的,以主矿种计算;多种开采方式并存的,按主要开采方式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 阐述任务由来:主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委托书或合同要求而编制。 编制方案的目的: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和矿山业主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阐述矿山资料的收集、调查工作量情况;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现状调查,现状和预测评估情况,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与部署情况,经费估算情况,方案编制过程、公众参与(包括义务人、土地权人、有关部门的意见,下级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 插工作量表、工作程序图。 1.3 方案编制依据 按下列顺序列出依据: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 3)政策性文件。 4)技术标准与规。 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矿山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矿产地质详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详查报告、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尾矿库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方案编制委托(或协议)书等。 1.4 方案的服务年限 据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剩余年限(或拟申请的、或拟延续的采矿许可证期限),加上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年限(一般1年),再加上监测管护年限(一般3年),确定方案服务年限(自××年××月-××年××月)。

煤矿调度主任岗位责任制(正式)

煤矿调度主任岗位责任制(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 工作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 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类生产 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 检查。 3、掌握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 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

安全。 4、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协调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6、负责接受传达和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部署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一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工作情况,按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9、负责组织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

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10、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煤矿定员标准

弥勒市宏庆煤矿劳动定员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现依据《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关于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7】218号)、《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通知》(云煤安全【2015】103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宏庆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 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不搞“一刀切”。 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凡是能够计

算和考核工作量的岗位都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5、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 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限定,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既要对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界定,又要对井上、下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矿劳资部门负责人负责劳动定额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平均、先进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每2年修订一次。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额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及时予以修订。 3、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对生产区队要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 三、劳动定员管理和执行标准 1、矿劳资部门抓好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劳动定员管理相关工 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最新)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为持续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我县矿山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如期销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切实做好X 生态保护工作。 二、预期目标 通过治理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矿山问题按时销号,确保媒体和社会关注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改,确保全县矿山更加注重生态修复,自觉走绿色矿山的发展道路。 三、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查、“绿盾行动”、环保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矿山问题,各类新闻媒体聚焦负面反映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X年排查出的其它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包括X矿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及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其它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僵尸”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治理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办理。对于三类治理范围内的5个重点矿山统一由县国土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单位针对矿山破坏生态环境具体问题做出工程设计,然后按照设计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修复生态环境。鼓励激励企业投资自行治理,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中适当予以奖励。 对于类似X铁矿的“僵尸”企业,为了尽快完成环保督查销号,由县国土局直接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企业承担的资金可以采取欠账措施,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于无主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由县国土局组织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所需费用从市县财政补助的矿山治理资金中解决。 (三)资金来源。 本方案资金来源于市县两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共320万元。其中:市国土局下达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分别以安国土资发〔X〕309号文件下达50万元,安国土资办发〔X〕48号文件下达100万元),县财政局下达X年市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20万元,县国土局报告政府拨付50万元,

煤矿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监察的规定,指示,做好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督促各矿及时整改。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督促各矿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并监督落实。 五、制订并督促落实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六、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的审查、审批,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 七、负责公司和各矿月、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工作。 八、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考核并奖罚。 九、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抓好安全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 十、参与工程设计审定、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的审批工作。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一、督促各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提高各矿井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

靠性及抗灾能力。 十二、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三、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轻重伤事故,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四、督促检查各矿落实上级有关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规定,定期开展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察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负责安全监察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各矿隐患排查整改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加强对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安全状况,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负责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六、负责重伤以上事故、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和瓦斯超限事故(指瓦斯浓度在1.5%以下)的调查与处理,以及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负责对公司和各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管理等的奖惩考核。 八、负责对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组织制定事故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编制说明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编制 说明 一、制订目的、工作简况 为有效爱护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爱护的和谐进展,为矿山地质环境爱护及治理复原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09]251号文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爱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治理暂行方法》,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要求与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治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查院,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在我国和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验收没有现行规范可依,而我区面临有大规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需要验收的背景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验收实践体会和新技术的使用,提出编制稿,现征求广西矿山业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意见,进行修改,最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定稿。 二、项目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广西地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打算的通知》(桂质监函[2010]169号)文,将本标准

列入2010年第一批广西地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打算,项目编号为:20 10—1001。 三、确定规范要紧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由十部分和三个附录内容构成:范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总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要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要求,矿山公园建设要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工程验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验收,矿山公园治理复原验收。本标准的要紧内容是矿山地质灾难类,矿山含水层破坏类,和地势地貌景观破坏类的治理复原要求和验收标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的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倒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势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复原,适用本规定”,界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的范畴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倒塌、滑坡等地质灾难类、含水层破坏类,地势地貌景观(含地势地貌、土地、植被)破坏类。另据《矿山地质环境爱护与治理复原方案》(DZ/T223—2009修订稿)的9.2.4 条“泥石流治理,可采纳清理泥土石以复原场地,或者修建拦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潜在的泥石流隐患可采纳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排除引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的条款要求,和我区矿山中确实存在废石、弃土、废渣作为要紧物源的泥石流灾难,因此,矿山地质灾难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的第二条的地质灾难类的4个灾种中增加一个泥石流灾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后,对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迹,国家鼓舞开发为矿山公园”,和第二十二条关于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条件的规定,以及第十二条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爱护与治理复原方案应当包括内容的第五款“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和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形,如实提交监测资料。县级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承担单位:****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工程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项目承担单位:****国土资源局 负责人:吴**** 编制单位:****工程公司 负责人:赵****

复核人:郭**** 编制人:王**** 李**** 张**** 曹**** 二O一三年八月

正文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项目简介 (1) 1.2编制依据 (5) 第2章项目区自然条件 (7) 2.1项目区自然地理概况 (7) 2.2区域地质概况 (9) 2.3社会经济概况 (12) 第3章项目区地质环境现状及问题 (14) 3.1地质环境现状 (14) 3.2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预测 (16) 第4章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17) 4.1地质环境治理的原则 (17) 4.2项目治理的目标 (18) 4.3工程设计内容 (18) 4.4工程量计算 (20) 4.5施工组织设计 (21) 4.6预期成果及管理 (27) 第5章项目经费预算 (28) 5.1预算编制依据 (28)

5.2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28) 5.3需要说明的问题 (32) 第6章预期效益分析 (33) 6.1社会效益 (33) 6.2生态效益 (34) 6.3经济效益 (34) 第7章保证措施 (35) 7.1组织领导保证 (35) 7.2项目实施制度建设 (36) 7.3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37) 7.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8) 7.5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 (39) 第8章附件 (42) 8.1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 (42) 8.2编制单位内部审查意见 (51) 8.3项目工程任务表 (53) 8.4附件 (57)

煤矿各个岗位责任制

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二、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订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整改好了再生产。对上级安全生产的决定以及矿长的指示,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三、对生产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对待,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在科队长干部会议上总结布置分管范围内安全方面的工作,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 五、协助矿长处理好重大责任事故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参加全矿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六、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条例、规程和决定等。 二、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参加《作业规程》会审,监督各级干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业务部门业务综合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负责安全奖励基金、安技措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七、负责事故的追查和防范措施的制度。 八、负责全矿的班组建设工作。 九、协助生产副矿长抓好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 十、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正].doc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4-11-25 执行日期:2004-11-25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第三章地质遗迹保护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工程建设等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岩体、土体、地下水、矿藏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和。 地震灾害防御,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实际,组织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设施。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省的地质环境状况公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及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以及破坏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标志的行为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0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一、矿山基本情况 (1)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3) 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4) 六、保障措施和效益分析 (5)

一、矿山基本情况, 王家岭煤矿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建有配套的500万吨/年的选煤厂。矿井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境内,地处河东煤田北段,井田东部以吕梁山脉与宁武煤田相隔,南部为河东煤田白家沟资源补偿项目详查区,西部邻黄河与陕西神府煤田隔河向望,北部为神华集团神东公司保德煤矿。行政划隶属于保德县桥头镇和孙家沟乡所辖。 国土资源部划定的矿区范围呈南北走向的多边形,南北最长8.32km,东西最宽5.43km,井田面积34.4471Km2。 公司新建的运煤专线(由厂区到窑洼收费站)和S46五保高速在窑洼收费站相接,王家岭总体对外交通便利。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王家岭煤矿属于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漫长而寒冷,西北风盛行;春季较长,多风沙、常干旱;夏季湿度大,多高温;秋季较短,气候温和,天气凉爽。 2、矿区属黄河水系,黄河从矿区西部垂直距离约6km的地方通过。由天桥北入境,冯家川南出境,全长约54km。石塘河从工业广场由东相西通过,由于受上游煤矿排水影响,河道常年有水,但是水量不大,王家岭为其在井田范围内留设了保护煤柱。 3、井田土壤分为两个土类,栗褐土和黄绵土,地带性土壤为栗褐土,与黄绵土交错分布。 4、矿区在植物区系分区上属于泛北极植物区,欧亚草原植物亚

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凝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采石厂

1.目的意义、规划依据及规划期限 1.1目的意义 矿产资源为不可再生性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必将出现矿产资源 逐渐枯竭的现象。盲目开采既浪费了矿产资源又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使地质环境条件逐渐恶化,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达到既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又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及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有关法律法则,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要进行合理规划,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地质和生态环境,把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有着重要意义。 1.2规划依据 主要依据为: 《矿产资源法》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3规划期限 *************凝灰岩矿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矿山闭坑后还需进一步监测与治

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期限预计为10年。 2.矿业开发概况 2.1开发现状和发展规划 *****凝灰岩矿位于***************村约1.5km,矿区东有铁路直通*********市,距********火车站约4.0km,从***********至矿区有公路相通,距**********约10km,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拐点坐标为: 点号X Y ① 本次储量核查范围面积为0.092km2。 该矿山为一小型新建矿山,属个体企业性质,矿山投资总额55万元,该凝灰岩矿已探明(333)矿石量79.4×104t,预计年产矿石13×104。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服务年限暂定为8年。 2.2开采方式和开发利用程度 (1)开采方式 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人工或装载机装车,小型汽车运输,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运输,运输公路利用原采矿公路并加以改造。 露天边坡参数如下: 露天采场尺寸(长×宽):290m×100m 露天采场底标高:220m水平 最终阶段高度:10m 台阶坡面角:75°

煤矿各岗位、工种岗位责任制大全

矿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党政组织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会议决议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2、接受公司董事会、党委、监事会及委派部门的检查指导。 3、负责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推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负责矿井的生产、质量、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矿井改扩建、物资供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等全面工作。 5、负责矿井内部经营、核算管理,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建立核算体系和指标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6、负责落实股份公司下发的各种计划,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7、负责全矿职工的政治思想、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8、负责矿井的三项(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管理、制度、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矿井现代化水平,促进矿井不断升级。 9、积极组织矿井开展小改小革活动、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加强各项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降低经营成本。 10、积极组织矿井科学地编制生产接续、技术改造方案,保证矿井可持续发展。 11、制订并实施矿井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

12、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井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负责、监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到矿井。 2、协助矿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3、对矿井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和宣传发动,对全矿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负总责。 4、组织安全纪律检查小分队,每月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5、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井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6、负责矿井产品销售工作。 7、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和组织全矿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安全检查科的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办公会决议责成相应单位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规定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严格合理控制入井人数,以减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制定现场劳动定员管理的原则 1、坚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必须符合新《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措施的落实,实现增速提效,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必须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合理的进行编制。 4、坚持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对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5、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规定和执行标准 1、健全、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工作。各生产工区要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严格按定员标准组织生产,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实行排休班制度。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劳动定员标准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2、加强劳动定员管理。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人员位置标示卡入井,以便对各单位出入井人员数量按照定额数量时时进行监控。在副井口等候室悬挂各单位人员出入井人员显示屏,跟踪监控各单位施工地点人员数量及采区人员数量和全矿井入井人员数量。同时在各个采面设备集中控制列车处、掘进迎头配电点处悬挂定员人数和当班施工人员名单。 3、严格落实采掘迎头的布置。 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4、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各工区要按规定安排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严禁挤占检修时间进行生产作业。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区排长、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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