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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矿地质勘探规范

铅锌矿地质勘探规范
铅锌矿地质勘探规范

铅锌矿地质勘探规范

绪言

建国以来,我国铅锌矿地质勘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评价并勘探了近六百处铅锌矿产地,探明的铅锌储量跃居世界前列,提交了许多可供矿山建设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积累了丰富的勘探铅锌矿床的经验,为我国发展铅锌工业和地质勘探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实践表明,铅锌矿地质勘探工作应坚持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根据地质条件的可能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选择勘探矿区;合理地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勘探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矿床地质研究程度;认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勘探;讲究经济效益,缩短勘探周期,用相对较少的投资和工作量,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地质勘探报告。

本规范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收集探采对比资料的基础上,系统地总结建国以来铅锌矿地质勘探工作的经验,根据原国家地质总局1977年颁发的《金属矿床地质勘探规范总则》(试行)的原则而制定的铅锌矿地质勘探工作要求。它是我国现行地质工作管理体制下,指导铅锌矿地质勘探和审批提供矿山建设设计的地质勘探报告的技术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各矿床地质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具体运用。

第一章工业要求

第一条:铅、锌矿的特性及用途

铅是兰灰色金属,硬度1.5,比重11.34,熔点327℃,沸点1525℃;能与锌、锡、锑、砷等金属组成合金。铅的展性良好,延性甚微;在干燥空气中,铅不发生化学变化;在潮湿空气中,易形成氧化铅薄膜覆盖其表面;常温下,铅几乎不溶于稀盐酸和硫酸,但溶于硝酸,铅对碱、氨、氰酸及有机盐具有较好的防腐蚀能力。

锌是兰白色金属,硬度2.0,熔点419℃,沸点906℃,加热至100-150℃时,具有良好压延性,压延后比重为7.19,锌能与铅、锡、锑、镍、铜等金属组成合金。在常温下的干燥空气中,锌不起变化;在潮湿空气中,其表面生成致密的碱性碳酸锌薄膜,可保护锌金属内部和镀锌金属表面不再氧化受腐蚀。

由于铅、锌具有上述特性,因此被广泛用于电气工业、机械工业、军事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轻工业和医药工业等部门,铅金属还在核工业和石油工业等部门有所应用。

第二条:常见的铅、锌矿物

我国目前常见的铅、锌矿物共17种,它们均不同程度地为工业所利用,其中尤以方铅矿、闪锌矿为最重要(表1)。

我国常见铅锌矿物表1

第三条:铅、锌矿石工业类型

应在研究矿床中矿石自然类型的基础上,结合矿石加工技术特征,划分矿石工业类型。根据以往勘探和生产经验,铅锌矿石的工业类型有:

1.按矿石氧化程度不同,可分为:

硫化矿石:铅或锌氧化率<10%;

混合矿石:铅或锌氧化率10—30%;

氧化矿石:铅或锌氧化率>30%。

2.按矿石中主要有用组份不同,可分为:铅矿石、锌矿石、铅锌矿石、铅锌铜矿石、铅锌硫矿石、铅锌铜硫矿石、铅锡矿石、铅锑矿石、锌铜矿石等。

3.按矿石结构、构造不同,可分为:浸染状矿石、致密块状矿石、角砾状矿石、条带状矿石、细脉浸染状矿石等。

4.按脉石矿物不同,可分为:重晶石型矿石、脉石英型矿石、萤石型矿石、方解石型矿石及天青石型矿石等。

矿石工业类型划分,不宜繁杂。当工业部门需要按类型分采、分选(冶),而在地质剖面图上能够圈出,且与相邻剖面能对应相连,则应圈出其分布范围,分别计算储量。

第四条:铅锌矿的选矿和精矿标准

铅锌矿石一般均需选矿富集为精矿使用。根据铅锌矿石类型不同,选矿方法也不同。一般硫化矿石多用浮选。氧化矿石用浮选或重选与浮选联合选矿,或硫化焙烧后浮选,或重选后用硫酸处理再浮选。对于含多金属的铅锌矿,常采用磁—浮、重—浮、重—磁—浮等联合选矿方法。

铅锌矿石进行选矿后,其精矿产品应符合冶金部部颁标准。

1.铅精矿质量标准(表2)

铅精矿质量标准(YB113—81)表2

注:铅精矿中金、银、铋为有价元素,应提出分析数据(按:冶金部原定标准中,所谓有价元素,指计价元素,例如在精矿中Au>1g/T、Ag>20g/T开始计价。)

2.锌精矿质量标准(表3)

锌精矿质量标准(YB114—81)表3

3.铅、锌混合精矿、氧化铅精矿、铅锡混合精矿,目前尚无冶金部部颁标准,现仅将有关单位使用的企业标准列为附录一,供参考。

第五条:工业指标

1.凡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所采用的具体工业指标,应由地质勘探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附必要的地质资料,由工业部门委托矿山设计部门进行经济核算和比较研究后,由省以上工业主管部门确定。

在进行矿床普查评价时,可参考一般工业指标。

2.一般工业指标(表4)一般工业指标表4

说明:①边界品位指单样,工业品位指单项工程平均品位,厚度指标均为真厚度。

②当矿床品位较贫,规模较大,伴生组份多,矿石易选,矿山开采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较好时,可取其下限值;反之,取其上限值。

③确定可采厚度和夹石剔除厚度,当矿体倾角平缓时,取其上限值;反之,取其下限值。适于露采矿床的可采厚度,还可适当增大。

3.铅锌矿床中伴生组份的评价。为了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当伴生组份品位达到表5所列的含量时,要认真进行取样化学分析以及选矿富集途径、赋存状态的研究。

伴生组份综合评价一般参考指标表5

注:上表中元素的含量系指:

一、该元素能形成独立的有用矿物,通过选矿,能选成单独精矿产品的,如:

1.Cu主要系指赋存在硫化铜矿物中者;

2.WO3主要系指赋存在白钨矿、黑钨矿中者;

3.Sn主要系指赋存在锡石中者;

4.Mo主要系指赋存在辉钼矿中者;

5.Bi主要系指赋存在辉铋矿中者;

6.S主要系指赋存在硫铁矿(黄铁矿、白铁矿、磁黄铁矿)中者;

7.CaF2主要赋存在萤石中者;

8.Sb主要指赋存在硫锑铅矿和脆硫锑铅矿中者。

二、表中Au、Ag的含量要求,来源于铅锌精矿中含Au1g/T,含Ag20g/T,即可单独计价。以原矿经选矿富集10倍,折算出原矿石含Au0.1g/T、Ag2g/T作为评价指标。考虑Au、Ag 含量太低,分析误差大,亦可按精矿中含Au1g/T、Ag20g/T的标准进行评价。

三、Ge、Ga、In、Se、Te、Tl、Cd等分散元素,经选矿一般富集在铅、锌、铜的精矿中,通过冶炼回收。

*四、汞、铀、砷元素,当环保措施较好,它们在铅锌矿床中达到:Hg>0.005%、U>0.02%、As>0.2%的含量时,有综合利用的可能性,需对其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分选或回收途径进行研究。

第二章地质研究

第六条:区域地质研究

应着重研究区域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分布特点,有时还要研究区域变质作用和岩相古地理环境,阐明它们各自对铅锌矿床的形成和分布的关系。

测区范围,一般应能反映出控制矿床的区域地质背景,比例尺可用1/5万至1/万。

第七条:矿床地质研究

1.地层、岩性、岩相研究

对产于沉积岩层中的铅锌矿床,地层研究是矿床地质研究的基础。应有依据地确定区内地层的时代,对地层(尤其是含矿地层)进行详细分层,找出对比标志,详细研究含矿层位或容矿岩层的岩性、岩相、沉积环境、沉积建造、岩石地球化学特征等,阐明它们对矿床形成及矿体空间分布的关系。

2.构造研究

一般应侧重研究控矿的、控岩的和破坏矿体的构造,研究它们的形态和性质及其空间分布范围、产状变化特点、发育先后次序、相互复合关系,阐述它们对矿床的形成或破坏有何关系及影响。探索控制矿床产出空间位置的构造因素,分析矿化富集的构造条件,对破坏矿体较大的构造要查明其性质,其空间位置和破坏程度要有工程控制。

3.岩浆活动(包括火山作用)研究

对与岩浆侵入活动有关的矿床:应研究侵入岩的岩类、岩性、岩相、岩石地球化学特征,查明岩体形态、规模、产状变化、侵入时代、演化特点以及与成矿的关系及其对矿休的破坏或影响。对与火山活动有关的矿床:应研究火山岩系的时代、层序、岩性、岩相以及喷发~沉积旋回,阐述火山机构与成矿的关系。

4.变质作用研究

对与变质作用有关的矿床,应研究变质作用的性质、强度、影响因素,变质岩岩性特点,变质相带及其分布,以及变质作用对矿床的改造或形成的影响。

5.风化作用研究

对氧化带较发育或残、坡积铅矿发育的矿区,应重视风化作用对氧化带和砂铅矿形成以及对原生矿改造的研究,包括对风化作用的程度、范围、深度、风化作用的产物的研究,控制风化壳形成的有关因素的研究和地球化学特征的研究,并注意风化作用对开采技术条件和矿石工业利用性能的影响。

6.围岩蚀变研究

研究不同构造部位围岩岩性的蚀变种类、规模、强度、矿物组成、分带性及其与成矿的关系。

7.根据上述各项研究成果,探讨有利于成矿最佳组合因素,探讨成矿的物质来源、成矿作用特征、矿床成因等问题,总结矿床成矿规律和找矿标志,指出找矿方向指导矿区外围找矿。

第八条:矿体形态研究

根据矿床地质和矿化规律特征,研究矿体(或矿体群)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分布范围。对主矿体(层)还应研究矿体规模、形状、产状、分枝复合、尖灭再现、斜列再现、夹石分布等变化规律,及成矿后断层或火成岩对矿体的穿插破坏情况。

对主要矿体(层)的连接,必须找出对比标志,有依据地正确圈定矿体。

第九条:矿石物质组份的研究

1.查明金属、脉石矿物种类、比例、粒度、嵌布特征、矿石构造,以及它们在不同矿石类型中的变化情况。

2.研究影响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和效果的杂质种类(矿石中Cu、As、Fe、F、SiO2、MgO、Al2O3等杂质。脉石矿物中易泥化的滑石、石膏、重晶石、萤石、绿泥石、绢云母、高岭土以及断层泥、可溶性盐类等)、大致含量、赋存状况和分布变化等情况。

3.查明矿石中伴生元素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各自与铅、锌等主元素的相关性,并了解其分布变化情况以及它们在不同物相中的分配值和分配率。

4.研究铅锌矿化特点、矿石品位变化规律及矿床原生分带性。

5.根据矿物共生组合和结构构造特点,以及影响加工技术性能效果的矿石工艺特性,研究和划分矿石的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统计其比例,查明其相互关系及空间分布情况,尤其在矿床中氧化带发育时,需根据矿石的氧化程度,查明硫化矿石、混合矿石和氧化矿石的空间分布情况及其界线。

6.了解矿体中的夹石和近矿围岩的物质组份,注意其综合利用的可能性,并评述当其混入矿石中时,对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章水文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的研究

第十条:水文地质的研究

1.根据我国目前已勘探的铅锌矿床,按照矿床充水主要含水层的含水空间形态,铅锌矿床水文地质类型主要有二类:

第一类: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简称裂隙充水矿床)。

第二类:以岩溶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简称岩溶充水矿床)。

各类充水矿床,根据矿体与当地侵蚀基准面的关系,地表水体对矿床充水影响程度,主要含水层和构造破碎带的富水性,地下水补给条件,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分为三型,如表6。

我国铅锌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6

2.水文地质研究要求

铅锌矿床普查勘探中水文地质工作要求,应按地质矿产部1982年12月26日颁发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勘探规范》执行。

我国铅锌矿床成矿条件大多数与碳酸盐岩有关,对岩溶充水矿床,在普查勘探阶段应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应重视使用综合水文地质勘探手段,如做好区域和矿区水文地质测量;生产矿井及老窿水文地质调查;做好水文地质钻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和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工作,尤其要做好岩心溶蚀情况的系统观察分析和岩溶率统计;水文地质试验(包括单孔、群孔抽水试验,生产坑道抽、放水试验,地下水连通试验等);地面物探及水文物探综合测井;岩溶调查;地下暗河示踪试验;地表水、地下水动态观测,水样和岩(土)样室内分析试验等。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岩溶充水矿床,应着重研究以下几点:

①研究碳酸盐岩的岩性、厚度、分布、产状。

②断裂构造的性质、产状、规模。

③岩溶发育程度、岩溶形态类型、分布规律及与构造等地质因素的关系;溶洞裂隙充填物和充填情况及对矿山开采的影响,岩溶发育带的深度,含水层的富水性、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

④对矿床充水有影响的岩溶、裂隙导水体系;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⑤以地下暗河充水为主的矿床,要研究地下暗河的位置与矿床的关系及对矿床充水影响程度,各地下暗河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暗河流量及动态变化;研究地表岩溶洼地、落水洞、漏斗等发育程度和分布;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排泄区。

3.通过勘探和试验所获得的水文地质参数,计算第一开采水平(或基建开拓水平以上中段)的涌水量,并估算下一开采水平的矿坑涌水量。

第十一条:开采技术条件研究

1.在研究矿床地质构造规律的基础上,详细研究矿体及其顶底板围岩中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岩溶等的发育程度和分布情况,评价矿体及其顶底板的稳固性;对适于露天开采的矿床,还应评价未来露天开采矿场边坡稳定性。

2.研究岩溶的形态类型,发育程度与分布规律,溶洞充填物和充填情况。

3.对矿床开采排水疏干时可能产生的地面塌陷及范围作出预测和评价。

4.第四系松散层的岩性、厚度、分布。

5.调查老窿的分布范围、老窿充填情况和积水情况。

6.测定各类矿石、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的有关参数,如:抗压、抗剪、体重、硬度、块度、湿度、松散系数、安息角及矿石结块性等。

7.测定游离二氧化硅、铀、氡气的含量,研究引起硫的自燃原因。

8.调查并收集可能存在的地热异常和地震资料。

上述各项应尽可能在坑道里观测研究和取样测试。

第四章勘探类型和勘探工程间距

第十二条:为正确、合理地勘探矿床,应认真研究和确定矿床勘探类型

1.研究的内容应以影响勘探难易程度的地质因素为主,研究的对象以矿床中的主矿体为重点。随着勘探工作的进展和认识的深化,应对原定勘探类型进行对比验证,使之逐步合理。

2.研究和确定勘探类型的主要地质因素有:矿体延展规模(包括矿体走向长度和倾斜深度,延展面积,主要是走向长度);矿体形态复杂程度(包括矿体形状、厚度变化幅度、变化系数、产状变化、分枝复合、成矿后构造或火成岩体破坏矿体程度等);有用组份分布均匀性(包括各种矿石类型在矿体中分布稳定程度、矿化连续性、品位变化系数等)。

第十三条:根据我国已勘探铅锌矿床的实际情况,按前述划分和确定矿床勘探类型的主要地质因素,将铅锌矿床类型划分为如下五类

第一类:矿体延展规模特大;矿体形态规则,一般为层状或巨厚似层状;有用组份属于均匀至较均匀。如云南金顶矿区一号矿体。

第二类:矿体延展规模大,个别特大;矿体形态属较规则或规则,以似层状为主,亦有脉状或层伏;有用组份属不均匀至均匀。如湖南桃林矿区。

第三类:矿体延展规模以中等为主;矿体形态一般较规则,个别属规则,以似层状、脉状、透镜状居多;有用组份属不均匀或较均匀。如甘肃小铁山矿区、江西德兴矿区。

第四类:矿体延展规模以小型为多,个别属中等;矿体形态为不规则或极不规则,形状为透镜伏、筒柱状或脉状等;有用组份为不均匀或极不均匀。如湖南水口山矿区、辽宁关门山矿区。

第五类:矿体延展规模较小,形态极不规则,多为小囊状、小透镜状、小筒柱状或其它极不规则状;有用组份为极不均匀。

注:划分和确定铅锌矿床勘探类型的主要地质因素,其变化等级和特征如下,供作参考。

①矿体规模:

特大:走向长度>1200米,延展面积>0.8平方公里。

大:走向长度800—1200米,延展面积0.4—0.8平方公里。

中:走向长度150—800米,延展面积0.02—0.4平方公里。

小:走向长度<150米,延展面积<0.02平方公里。

②矿体形态复杂程度:

规则:一般为层状,产状变化小,没有或稍有分枝复合现象;一般无构造破坏;厚度变化幅度小,厚度变化系数<50%。

较规则:一般为似层状、脉状,个别为层状,产状变化小,矿体分枝复合以简单者居多;一般无构造破坏;厚度变化幅度小~中,厚度变化系数50~80%。

不规则:一般为脉状、透镜状,少数为似层状,产状变化多属小~中等;矿体分枝复合以中等为主;断层破坏程度中等;厚度变化幅度中~大,厚度变化系数80~100%。

极不规则:一般为筒状及囊状,也有羽毛状、透镜状等不规则状;产状变化大;矿体分枝复合复杂或呈零星小矿体;有时有断层破坏;厚度变化大,厚度变化系数>100%。

③有用组份分布均匀性:

均匀:矿化一般连续,矿石类型较简单,有用组份在矿体中分布均匀,品位变化不大,变化系数一般<80%。

较均匀:矿化一般连续至较连续,或矿化虽连续但夹石较多;有用组份在矿体中分布较均匀,品位变化不大,变化系数一般80~100%。

不均匀:矿化一般不连续,个别较连续,有用组份在矿体中分布不均匀,品位变化大,变化系数一般100~180%。

极不均匀:矿化极不连续,有用组份在矿体中分布极不均匀,变化系数一般150~200%以上。

上述厚度、品位变化系数是根据我国铅锌矿区实际统计而综合的一般参考数据,具体运用时要结合矿区实际情况。

第十四条:在总结我国铅锌矿床勘探经验和探采验证对比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各勘探类型的地质特征,提出控制各级别储量的基本工程间距如表7

探求B、C级储量勘探工程间距表表7

注:第V类型(未列表)小而复杂,勘探工程间距,一般用走向为40—50,倾向为50,探求D级储量,提供边探边采。

为了正确应用上表中勘探工程间距和合理地选择勘探手段,特作如下说明:

1.表中所列工程间距,系指钻孔或坑道控制矿体的实际距离。

2.Ⅰ、Ⅱ类型矿床钻探可探求B级、C级储量;但Ⅱ类型矿床B级储量应有少量坑探检查验证;Ⅲ类型矿床钻探可探求C级储量,B级储量一般应用坑探探求或坑钻结合探求;Ⅳ类型矿床,一般用坑钻结合探求C级。

在地形有利,或不适于钻探施工时,Ⅰ—Ⅲ类型矿床,也可用坑探探求各级储量。

当矿体埋藏深,或地形条件又不利于采用坑道探矿时,应专题报告勘探主管部门,并与有关单位具体商定勘探手段问题。

3.当矿体规模、形态、品位变化情况是倾斜方向稳定,走向方面变化大时,如筒状、柱状矿体,则表中的走向工程间距可适当加密,倾向工程间距可适当放稀。

4.为有利详细研究矿体赋存特点,地表槽、井等轻型坑探工程间距,一般应较相应类型走向工程间距加密一倍。

第五章矿床地质勘探程度

第十五条:矿床控制程度

1.在详细勘探区内,应控制矿体总的分布范围、空间位置、矿体边界。

2.查明氧化带、混合带、原生带的界线。

3.对适于坑采的矿床,应控制主矿体两端、上下盘界线及其延伸情况;对确定露采的矿床,要系统控制矿体四周的边界和露天采场底界标高面上矿体边界。

4.对盲矿体应控制首采地段主矿体顶部边界,必要时应适当加密工程。

5.对破坏矿体较大的断层及火成岩侵入体,应有工程进行控制。

第十六条:勘探深度

鉴于目前开采技术经济条件,矿床勘探深度一般为300—400米左右,最大为500米左右。对勘探深度以下的矿体,应有少量的或稀疏的工程了解其远景。对生产矿区深部和埋藏较深的隐伏矿床,其勘探深度可根据建设需要情况与有关部门商定。

对延展规模大的矿床,应与设计、生产部门共同协商划分矿段,分期勘探,以适应分期建设需要。

第十七条:详细勘探范围内各级储量的比例要求

大、中型矿床一般要求探明B+C级储量占B+C+D级储量的70%以上,其中分布在首期开采部位的B级储量应占5—10%;对某些地质条件复杂,经用较密工程控制仍探求不到B级储量时,可探求到C+D级储量,其中C级储量占60—70%;对某些规模偏小而复杂的矿床,其C 级比例还可适当减少。

对小型矿床一般只探求C+D级储量,其中C级占50%;对复杂的小型矿床(如第V勘探类型),经用较密工程仍探不到C级储量时,可少求C级或探求D级储量,供边探边采。

对详细勘探深度范围以下的深部矿体,用稀疏工程控制的D级储量,不列入计算各级储量比例。

第十八条:老矿区和主矿体上盘小矿体的勘探程度

对生产矿区深部或其外延勘探区,可适当降低勘探程度,其各级储量比例可视矿区具体情况与设计、生产部门共同商定。

对主矿体上盘的小矿体,必要时应适当加密工程,提高其勘探程度。

第六章综合勘探与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伴生组份综合评价要求

1.铅锌矿石中伴生组份较多(如Cu、WO3、Sn、Mo、Bi、As、Hg、Sb、Co、Ni、Au、Ag、Pt、Pd、Fe、Mn、Cd、Ga、Ge、In、Se、Be、Te、Tl、V、U及硫铁矿、萤石、天青石、重晶石等)应查明它们的种类,在不同类型矿石中的分布、含量及其变化。

2.研究伴生组份的赋存状态,查明它们各自在不同矿物中的分配值和分配率,以及与不同世代矿物的相关性。

3.通过选矿(或冶炼)试验了解各种产品(包括选矿中的精矿、尾矿,以及冶炼中的各产品)中伴生组份的迁移情况和富集程度以及回收率,如形成单独矿物的伴生组份,选矿时应进行综合回收试验,以指出其综合回收途径或方向。

4.对具有综合利用价值的伴生组份应分别计算储量。凡伴生组份经选矿后能分选为合格精矿产品的,或在选矿时主要富集到铅锌精矿而在冶炼过程中能回收利用的,可用矿石中该组份的含量计算其储量;有的伴生组份在选矿时部分进入精矿,部分进入尾矿,则只能用精矿中该组份的含量计算其储量。对于当前能利用的计算为《表内》储量,暂不能利用而在将来有可能利用的计算为《表外》储量。伴生组份的储量级别,可按其对综合研究评价程度而定。

5.有时铅锌矿床中其它某些组份含量较高,已达到它的工业品位要求,就应将它列为主金属之一,同时进行勘探研究。在工业部门正式确定铅锌矿石工业指标时,也应同时确定该组份的工业指标,作为储量计算的依据。

第二十条:对矿区内铅锌矿体上下盘及其附近的共生矿产应进行综合勘探评价

为避免遗漏共生矿产,对具有综合开采价值的共生矿产如铜、锡、钨、菱铁矿、磁铁矿、硫铁矿、萤石、重晶石、磷块岩、菱镁矿、天青石、石膏等,在勘探铅锌矿的同时应按一孔多用的原则,探明其赋存部位、分布范围、矿体规模、形态产状及品位变化。如共生矿产为贵重金属或急缺矿产,采用铅锌矿床的勘探网度还不能作出评价时,应适当增加工作量。其勘探研究程度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参照该矿种规范要求进行确定,或与有关工业部门商定。

第七章勘探工作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矿床地质图

1.为了解矿床基本地质条件及各项控矿地质因素以合理地部署勘探工作,应认真细致地填制矿床地质图,其比例尺一般为1∶1000—1∶2000。

2.当浮土覆盖范围大时,应适当使用填图工程(槽、井或浅钻)以控制主要地质界线,配合使用必要的地层钻和构造钻,以了解地层层序、岩性及构造发育情况。填图工程和填图观察点,均须纳入实际材料图。

第二十二条:物化探工作

物化探工作应符合其专业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并注意如下几点:

1.根据矿区地质特点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条件以及工作目的要求,认真做好物化探设计和物性参数测定、方法有效性试验等工作,合理选用综合方法,正确评价物化探异常。

在浮土广泛掩盖地区,物探工作除着眼于寻找隐伏矿体外,应紧密与地质填图工程相配合,为填制基岩地质图提供资料。

2.矿床勘探过程中要开展原生晕研究。在初勘阶段或详勘前期,除应对矿床内填图工程揭露的岩石及新鲜露头进行地表原生晕采样分析外,还应在纵横剖面上选择一定数量的钻孔岩心进行原生晕的系统采样分析,以查明围岩中微量元素组合特征,研究原生晕分带模式,确定寻找盲矿的地球化学指标,指导勘探区盲矿体的寻找工作。

原生晕副样应作为实物资料长期保存,使以后需要增加分析项目或提高分析灵敏度时,分析研究工作得以继续进行。

3.加强对异常的综合研究和必要的工程验证工作,以提高推断解释水平。在地质勘探报告中应反映物化探成果,并评述其质量。

第二十二条:坑探工程

1.轻型坑探工程(剥土、探槽、浅井):浮土覆盖浅于3米地区,以槽探工程揭露为宜,浮土覆盖较厚时,以浅井或浅钻代替槽探,施工工程应掘至新鲜基岩0.3~0.5米。

2.重型坑探工程(平巷、穿脉、沿脉、天井、竖井、斜井)的布设,应尽可能考虑为将来的生产所利用。

3.所有坑探工程都应进行地质编录。

4.充分利用老窿或生产矿山坑道,做好资料收集、样品采集和地质编录工作,并将其分布情况测绘于矿床地质图上。

第二十四条:钻探工程一般要求应按照《岩心钻探规程》的规定执行,并强调如下地质要求。

1.岩、矿心采取率

①矿心、岩心平均采取率应分别大于75%和65%。在矿体中连续5米的平均采取率小于75%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②矿体的顶、底板3—5米范围内的岩心采取率与矿心要求相同。

③在疏松、易碎矿层中,使用的钻探工艺应尽量能满足保持矿石原有结构特点和完整性。在复脉状或多脉带型矿床中,为防止钻进中漏矿,应严格控制钻进回次长度及回次采取率。

2.钻孔弯曲度测定(顶角及方位角)

①所有钻孔均应按《岩心钻探规程》要求测定顶角和方位角,并修正钻孔实际位置。

②极厚矿体(大于30米)应在见矿点和出矿点各增加一次弯曲度测定,小于30米的矿体,只在见矿点增测一次;复脉状或多脉带矿体连续厚度大于30米时,其弯曲度测定要求与极厚矿体同。

③对钻孔弯曲度的具体要求,应在达到地质图的前提下,根据矿床地质特点和钻探施工技术条件的可能具体制定。也可考虑设计定向孔。

第二十五条:取样加工工作

1.为了详细研究矿床、评价矿石质量,探讨成矿规律和成因问题,应根据矿床不同特点采取各类样品(岩、矿鉴定样,化学分析样,单矿物样,选矿试验样,岩、矿石物性测定样等)。

2.取样:

基本化学分析样品,取样长度以能正确划分矿石类型,控制矿体边界,满足其品位代表性要求为原则,一般为1—2米。矿心取样一般沿矿心长轴劈取一半作为样品。坑探工程中取样一般可用刻槽法或具代表性的其它方法(如平行刻线法或方格法)。用刻槽法取样时,槽的断面采用10×3厘米或10×5厘米。对氧化矿石中品位变化较大者,采用15×5厘米。

有关各类样品采取数量、质量要求,可按照原国家地质总局1977年颁发的《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普查勘探采样规定及方法》执行。

3.样品加工

用Q=Kd2公式缩分时,其K值可据矿石组份分布均匀程度的不同,选用0.1—0.2。

第二十六条:化验分析工作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现状及提升措施分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现状及提升措施分析 摘要:当前国内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相对于先前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煤 炭地质勘查技术所承担的新任务、面临的新情况来看,其在很多方面还有着较大 的提升空间。因此,这就需要国家、企业及个人等主体,全面认识到提升煤炭地 质勘查技术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切实从当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实际情况出发,持 续提升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整体水平,为党和国家打造出一整套现代化的煤炭地质 勘查技术。 关键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现状;提升措施 引言 因为自然环境以及地质地貌都是不同的状况,而且煤炭资源所处的地质条件 以及特色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比较系统化的、科学合理的地质 勘查策略,而且还可以充分地探索一些相关的勘探方式。在煤炭地质勘察的过程 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需要对此进行认真地探索和分析,为煤炭 资源地质勘查提供更多有效的方法。 1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现状 1.1勘查矿业权与拥有权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国内政策下,对某个区域内矿业权进行勘探是有偿的,在进行矿业资 源的勘查时,需要按照招投标的方式得到对应的矿业权。但是从当前煤炭地质勘 查情况来看,勘查单位在具体勘查时,资金等方面的因素限制较大,特别是一些 中小型的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在具体的招投标过程中,较常处于相对不利位置,得 到矿业权的概率非常低。所以,即便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得到了矿业权,对于勘查 范围内煤炭资源风险性与稳定性也不能提供出较好的保证,这就导致在具体煤炭 地质勘查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风险。在具体工作中,煤炭地质勘查单位的优势主要 体现在对具体地质信息的掌握层面,而煤炭地质勘查工作涉及到的内容相对较多,仅仅掌握地质信息容易出现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果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并没有获得 其他矿业权,那么其开展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就是服务工作,得到的具体勘查结 果归属矿业权所有者,矿业权所有者仅需提供服务费用即可,按照矿业权所有者 的要求开展相关的工作。 1.2煤炭地质勘查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煤炭地质勘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具体工作中若操作不当容易给煤炭存储 区域内地质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会影响到该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尤其是在煤 炭地质勘查工作结束后,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回填,严重情况下可导致整个区域 内自然环境出现变化,带来水资源污染、土地荒漠化等问题,给勘查区域生态安 全带来影响。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为了压缩勘查成本,仅注重煤炭地质勘查 工作,对于由于勘查而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够重视,具体勘查过程中构建的勘 查体系也不够完善,传统的开发式地质勘查情况相对较多,容易给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若对勘查区域内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重视程度较差,非常 有可能导致勘查结束后,给勘查区域生态平衡带来威胁,也影响到整个煤炭行业 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3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体水平相对不高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煤炭地质勘查手段相对于先前更为丰富,更重类型的现代化技术与装备为煤炭地质勘查水平的提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 是从当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掌握这些先进技术与装备情况来看,整体的情况

关于制定《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的说明

关于制定《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的说明 一、制定和颁布《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的必要性 1.为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把原来的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转化为煤炭行业的技术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为规范煤炭资源地质勘查钻探质量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先后于1978年和1987年制定颁发了《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和《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为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程质量和地质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两个“钻孔质量标准”虽然已经作为“标准”,并被广泛使用,但是这两个“标准”都是以煤炭部文件下发的,形式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技术标准。在煤炭管理体制已经发生变化的现在,为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把原来的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转化为煤炭行业的技术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2.钻探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推进钻孔质量标准化意义重大。经过几十年发展,煤炭资源地质勘查技术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多种勘查手段的综合勘查技术。尽管如此,机械岩芯钻探仍然是煤炭资源勘查最重要、最有效、运用最广泛的勘查手段之一。把原来的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转化、修改为煤炭行业的技术标准,对在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中加强钻孔质量管理,提高勘查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现在执行的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制定和颁布新的《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是非常必要的。现在执行的《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是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煤炭工业部颁发的,距今已经近二十年了,虽然总体上仍然适用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进步,

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对一九八七年《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进行修改,制定和颁布适应新的形势《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二、《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内容的说明 本《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是在一九八七年《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对于一九八七年《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已经运用多年,实践证明,这个标准的质量指标至今仍然是基本合适的,本次制定的《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对这些指标不再提高,也不降低。与九八七年《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相比,主要不同之处如下: 1.《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增加了“钻孔综合质量标准”。一九八七年《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只有钻探质量标准和测井质量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在钻探质量和测井质量的基础上对煤层质量和全孔质量进行综合质量评级。为满足对钻孔煤层质量和全孔质量综合评级的需要,新的《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增加了“钻孔综合质量标准”一章。 2.《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将钻孔质量统一按“煤层质量”和“全孔质量”分类表述。为突出煤层在《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中的地位,新的《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对钻探质量、测井质量和综合质量均按煤层质量标准和全孔质量标准进行分类表述。 3.《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的钻探、测井和综合“全孔质量”按甲级、乙级、丙级和废孔(品)四级分类。一九八七年以前的钻孔质量标准将钻孔级别定为甲级、乙级、丙级和废孔(品)四级,现行的钻孔质量标准将钻探的钻孔级别定为特级、甲级、乙级和废孔四级,钻孔测井综合级别定为甲级、乙级、丙级和废(品)四级,考虑到中文表达级别的习惯和级别的统一性,新的《煤炭地质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工作勘查研究程度、勘察类型及其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可行性评价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银、镍、钼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和审批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对铜、铅、锌、银、镍、钼矿有成矿远景的地区,通过综合地质研究、初步野外观察、极少量工程验证,初步预测可能的资源量,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 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或地段通过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工作、数量有限的工程验证和取样测试,进行可行性概略评价,相应估算矿产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详查 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对详查区内的矿体加以控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 3.4 勘探 对勘探区内的矿体,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及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手段,探求矿产资源/储量,同时为可行性评价和矿业权转让、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须的地质资料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5 勘查工作顺序 勘查工作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等顺序进行。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1.1 预查阶段 收集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选定找矿远景区进行预查。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阶段收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成矿远景。 4.1.3 详查阶段 根据该区域相关地质、矿产及物探、化探资料,大致了解区域成矿地质背景。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应根据该区地质、矿产和物探、化探资料,简要反映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主要成矿因素,了解区域成矿远景。 4.1.4.2 矿区地址:通过(1:5000)~(1:1000)甚至(1:5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工作查明地层层序,详细划分与成矿有关的地层,研究岩性和组合特征及其与成矿的时空关系。4.1.4.3 矿床地质:用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范围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顶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完整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2000 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 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 总则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 量标准化管理。 4.2 地质勘探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01458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完整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 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 —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 —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 —2000 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 —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 —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 —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 —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 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只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 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 总则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参考模板)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 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 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 5.1 阶段划分 5.2 预查阶段 5.3 普查阶段 5.4 详查阶段 5.5 勘探阶段 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 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 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 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 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 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

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 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 10 泥炭地质勘查 10.1 泥炭预查 10.2 泥炭普查 10.3 泥炭详查 10.4 泥炭勘探 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 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 B.1 煤质研究 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 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 B.4 环境地质工作 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 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 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 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 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

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 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 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 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 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 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 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 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 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 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 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 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J.1 概略研究 J.2 预可行性研究 J.3 可行性研究

地质勘察要求

xx路地质勘察要求 一、道路工程概况 xx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1.28公里。 二、勘察目的与任务 根据规划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为确定路基设计方案、工程构造物的位置和编制设计文件,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 1、查明工程场地范围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地基土各土层的分布规律、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2、提供地基土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判定场地类别及建筑场地类型。 三、施工图地质勘探技术要求: 1、本次地质勘察按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进行。 2、本次勘察应为地基处理提供详细的地基土结构资料,沿线按微地貌特征分段,查明各段的地质结构、岩土类别、土的密度和含水状态,基岩风化情况,地下水埋深、变化规律和地表水活动情况;确定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划分土石工程等级。提供各种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及防治措施。 3、本次勘察应提供地基土受力层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与分布、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地基承载力等。对已出现沉降和滑移问题的原有路堤,应落实其有关地层层位、层厚、岩土类别、分布范围和水文条件;对有关地层进行测试,掌握设计所需的各种物理力学指

标,特别是固结和抗剪指标。 4、应按照上述要求详细进行地层层位、层厚、土质类别和地下水埋深、分布调查;确定土的承载能力、抗剪指标、粘聚力和内摩擦角等指标。 5、沿线水塘、沟渠等水系应探明,查明沿线现状水渠及鱼塘的水深、淤泥深度及水面设计高程。并探明其分布范围,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与措施。 6、其余要求应遵照《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执行。 四、施工图地质勘探试验项目技术要求: 1、钻孔要求 1)静力触探孔布设2个,孔深20m。 2)钻探孔布设原则上每100m布设一个,以静力触探孔结果为判断依据。钻探孔深度应穿透全部软土层,进入下卧层3~5m。当遇岩层时,深度应进入岩层2m。 2、取样 对于粘性土层的取样: 1)路基孔10m以浅每1m一件,10m以深每1.5m一件。 2)当土层厚度大于5m时,可在上、中、下分别取样,但间距不得大于2.5m。对于砂土,以扰动样为主,20m以浅的砂土样品在标准贯入器重截取。 3、试验项目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oc 10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Dl0001—8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rvey for Geologicai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1:1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标准。 1.1.2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使用,并可供相应精度的矿山设计及生产利用。 1.1.3 在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基本精度时,可采用其它作业方法或新技术作业,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1.4 作业前,应根据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测区各项有关资料,分析测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情况进行测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书。作业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成果工作报告,进行成果成图验收。 1.2平面控制测量 1.2.1 平面控制点是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基础。根据测区的面积及测图比例尺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级三角或导线测量。各等级三角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各等级导线网最弱点与起始点或相邻路线中最弱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1.2.2 无论采用那一种方法测制地形图,均应布设满足相应测图比例尺所需密度和精度的平面基本控制点。 1.3高程控制测量 1.3.1 测区的高程基本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亦可布设等外水准或等外光电测距高程导线。 1.3.2 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对起始点不大于0.05m。1.3.3 各等级三角点(导线点)的高程,采用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测定,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l/20等高距,当采用0.5m等高距时,不大于1/10等高距。

最新《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资料

1. 规范的性质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以下简称规范)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的技术标准,属于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推荐性标准。 规范中凡涉及到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过程安全的条款都是强制性的,如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的条款。规范规定的工作量是可能查明上述地质条件的最低工作量。 规范规定的各勘查阶段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是衡量地质勘查报告是否达到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基本要求。矿业权人对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的要求,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要求。 2. 关于勘查阶段划分(规范5.2 条、5.3条、5.4 条、5.5条) 2.1 关于勘查阶段的调整(规范5.1 条)勘查阶段的调整、合并或跨越某个阶段的原则,主要根据资源情况和地质条件。如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单个井田以及不需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的地区,可以在普查的基础上不经过详查阶段直接进行勘探。 老矿区深部、生产矿井之间以及孤立的小煤盆地等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地区,可一次勘查完毕。 2.2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规范5. 3.3 条、5. 4.3 条)供煤矿设计建设使用的地质报告一律称为最终报告。普查(最终)、详查(最终)与勘探的主要区别是普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详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 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控制的”类别资源储量,该报告即为详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 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推断的”类别资源量,该报告即为普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的查明程度达到勘探要求,阶段性质与勘探阶段相同。 3. 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规范5.5.1 条)勘探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但同时必须注意全井田的工作程度。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范围应由具有煤炭矿井(或露天矿)设计资质的单位确定。 4. 生产矿井扩大(延深)(规范 5.5.2.3 条)生产矿井在平面或垂深超出原已批准地质报告的范围扩大井田范围时,应根据扩大区所处井田的部位,结合矿井改扩建设计对扩大(延深)范围的要求,明确地质任务,合理布置勘查工程。 扩大(延深)勘查的工作程度应根据矿井的生产、开拓水平与扩大区的相对关系来考虑。若扩大区直接作为开拓水平使用,其性质大致相当于勘探的第一水平;如近期不作为开拓水平使用,而是为了矿井生产能力增大之后有足够的资源储量,则其性质大致相当于勘探的第二、三水平,基本上以估算推断的资源量为主。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 分类。 2.0.5 详细规划勘察阶段,近期建设区内的拟建工程的等级,应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工程破坏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及修复可能性)的严重性,按表 2.0.5 划分。3 总体规划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 3.0.1 总体规划勘察应对规划区内各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作出评价,并为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规模、城市各项用地的合理选择、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编制各项专业总体规划提供工程地质依据,还应研究和预测规划实施过程及远景发展中,对地质环境影响的变化趋势和可能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防治对策。 3.0.2 总体规划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已有资料、文献;调查了解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3.0.2.2 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各场地的地形、地质(地层、构造)及地貌特征、地基岩土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动力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空间分布、发生和诱发条件等以及它们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并应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存在的特殊性岩土的典型性质。 3.0.2.3 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各场地的地下水类型、埋藏、迳流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污染情况,并采取有代表性的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在缺乏地下水长期观测资料的规划区应建立地下水长期观测网,进行地下水位和水质的长期观测。 3.0.2.4 对于地震区的城市,应调查了解规划区的地震地质背景和地震基本烈度,对地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 度的规划区,尚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3.0.2.5 在规划实施过程及远景发展中,应调查研究并预测地质条件变化或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 3.0.2.6 综合分析规划区内各场地工程地质(地形、岩土性质、地下水、动力地质作用及

煤炭地质勘查报告范本

学习“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的体会(个人意见) 牛昆山 一、“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与“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的关系 前者作为地质行业标准,2002年发布实施,时间在前;后者作为煤炭行业标准,2007年发布,,时间在后。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编写的单矿种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用于规范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写。二者在内容上并无明显差别,只要符合后者的要求,一般也能符合前者的要求。 二、报告编制前必须作好准备工作,打好基础十分重要: 1、煤炭地质勘查中,测量、地质填图、地震、电法、测井等野外工作结束前,勘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编写专业报告;专业报告经承担单位组织审查合格后,才能在地质勘查报告中使用。 2、煤炭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时组织对地质勘查程度和基础性资料进行野外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始编制勘查报告。 3、报告编写负责人要根据勘查区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勘查阶段要求(勘探报告还应听取煤矿设计部门的意见),以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题纲为基础,进行适当增减,拟定切合实际的报告编制提纲,制订编写计划,

进行明确分工,组织好报告编写工作。 4、构造解释方案和煤岩层对比是报告编制的基础,涉及面广,一定要抓紧、抓好,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解决。 三、报告编写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1、缺少400字左右的文字摘要和附件目录 按照国土资发[2007]68号第九条的要求,“各类资源储量报告均应在报告的正文开头,加附不超过400字的文字摘要,主要内容应包括勘查区(矿区)地理区位、面积、勘查单位、工作时间、主要工作量、勘查(核实)投入、地质矿产特征、基本认识及主要成果、主要结论、主要建议等”。 2、要明确报告编写的目的,并与申报评审的目的一致;要完整叙述地质勘查的目的和地质任务。报告结论应与勘查目的和地质任务、报告编写目的与结论前后呼应,不能脱节。 3、勘探报告应明确先期开采地段的具体位置。及划定先期开采地段的煤矿设计单位的名称和实质。 4、应有一独立段落成一节专门叙述矿业权的设置、沿革情况。 5、以往地质工作中,应完整叙述与勘查区有关的地质报告名称,提交单位、提交时间和审批单位、审批时间、批准文号及备案情况。 统计说明本次报告利用的以往勘查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6、“矿井和小煤矿”一节中应对矿业权范围内及周边邻近的煤矿小煤矿和老窑的开采、水、工、环条件及采空区范围调查情况进行明确评述。 7、在矿区地质中,要有对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的明确结论。

地质勘查规范

金矿石从找矿、评价、勘探到矿山开采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储量计算。储量计算是对矿石的“质”和“量”的全面总结,是生产建设和企业投资的依据。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种计算参数应真实可靠,计算数据要准确无误,以保证储量数字的正确性。 一、金矿储量级别的分类和条件 我国目前将金矿储量分为两类,即能利用储量(称表内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表外储量)。并根据地质勘探控制程度又分为A、B、C、D四级。矿床评价阶段探获的储量,主要是D级储量,可有部分C级储量。 C级储量是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其条件是:①基本控制了矿体的形态、产状和空间位置;②对破坏和影响主要矿体的较大断层、褶皱、破碎带的性质和产状已基本控制,对夹石和破坏主要矿体的主要火成岩的岩性、产状和分布规律已大致了解,③基本确定了矿石工业类型的种类及其比例和变化规律。 D级储量是用一定的勘探土程控制的储量,或虽用较密的工程控制,但仍达不到C级要求的储量以及由D级以上储量外推部分的储量。其条件是:①大致控制矿体的形状、产状和分布范围,②大致了解破坏和影响矿体的地质构造特征,③大致确定矿石的工业类型。 D级储量在金矿中有三种用途:一是作为进一步勘探和矿山远景规划的储量;二是在一般金矿尿中,部分D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三是对小而复杂的矿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二、主要综合性图件的编绘 (一)坑道(中段)地质平面图. 1.图件的主要内容 (1)坐标线,勘探线、该平面上各种探矿工程及编号。 (2)采样位置及编号、样品分析结果。 (3)各种地质界线及并产状,矿体编号. (4)图名、比例尺、图例及图签。 2.编图的基本方法 (1)按坑道的范围,在图纸上画好平而坐标网及勘探线作为底图。 (2)利用坐标网和勘探线的控制,根据测量成果,在底图上画出坑道的几何外形和钻孔位置。 (3)根据坑道原始地质编录资料,将各种地质界线和采样位置按比例尺转绘到底图上对于沿脉坑道,当矿脉出露在壁上时,若坑道(中段)平面图以顶板标高为投影平面,应按矿脉产状,顺倾斜投影到顶板界线之一侧的延长线上仁将共交点, 按比例尺投绘到中段图的相应位置。壁上矿体的采样位置也随矿脉产状投绘,此时样长即为矿脉的水平厚度。 (4)连接地质界线,并按产状外推地质界线于坑道之两侧,画上岩性花纹。对含金矿脉依据采样分析资料和规定的工业指标,综合分析,合理地圈定矿体。 (二)垂直投影(纵投影图)的编绘 此图通常为矿体倾角较陡时(>450),作为地质块段法计算储量的主要图件。它是把各项探矿工程揭露矿体的位置(点)投影到垂直平面上,用来圈定矿体范围,划分块段和储量级别,以便进行储量计算。 1.图件的主要内容 (1)标高线、勘探线和矿体地麦出露线(一端或两瑞注明方向)。 (2)各项探矿工程的投影位置及编号,见矿工程旁注明矿体厚度及工程平均品位、钻孔还应注明矿芯采取率。 (3)矿体边界的投影线及切割矿体的脉岩、断层线及代号。 (4)用于储量计算时,应按规定要求,圈定各计算块段的范围,注明矿体及块段编号,块段面积编号,列出各块段的计算参数、矿石量和金属量,如有老采区或采空区应划出。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标准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53:1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27—8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8]4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由冶金工业部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TJ27—78,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GBJ27—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原《供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冶金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冶金工部武汉勘察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1月9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有关勘察、科研和高等院校等10个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进行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有关科研所取得的新成果,列专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召开了3次全国性技术会议和多次书面征求意见。最后,由冶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卓和5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勘察阶段的划分和要求;有关影像判释与填图的要求;有关填粒过滤器填粒规格的要求;关于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精度要求。并增补了报告书编写提纲,地层符号和图例符号3个附录的规定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武汉市青山区),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 1988年1月 主要符号 B——计算断面的宽度(m)、越流系数; E——地下水的蒸发量 F——含水层的面积、降水入渗面积(㎡); H——自然情况下潜水含水层的厚度(m); h——承压水含水层自顶板算起的压力水头高度,潜水含水层在抽水试验时的厚度、潜水含水层在降水前观测孔中的水位高度、水位恢复时的潜水含水层的厚度(m); h——潜水含水层在自然情况下和抽水试验时的厚度平均值(m); ——潜水含水层在自然情况下的厚度H和抽水试验时的厚度h的平方差(㎡); I——地下水的水力坡度; K——渗透系数(m/d); 1——过滤器的长度(m); M——承压水含水层的厚度(m); mi——曲线拐点处的斜率; Q——出水量、地下水径流量、降水入渗补给量 R——影响半径(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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