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目录

摘要 (1)

1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背景分析 (3)

1.1城市化导致农业劳动力减少 (3)

1.2部分农村地区已具备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条件 (4)

1.3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5)

2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建设新型农庄” (6)

2.1采购规模化实现成本‘最小化’ (6)

2.2生产规模化实现产出‘最大化’ (7)

2.3销售规模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7)

2.4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三产”并举 (8)

2.5农庄借贷或农户间相互借款实现农业融资 (8)

3建设规模化经营型农庄的关键问题 (9)

3.1需要当地农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资金实力 (9)

3.2拥有较便利的交通条件 (9)

3.3品牌、规模 (10)

3.4能获得相应的技术资源和经济信息 (10)

3.5管理上有难度 (10)

3.6建立农业协会 (11)

目录第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实践和政策”国际研讨会在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报告厅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浙中区域经济研究所、工商管理学院联合主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和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为支持单位。

来自印度农业部农业经济政策中心、菲律宾国际乡村建设学院、越南中央经济管理学院、日本农林水产研究中心、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以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农业部产业与政策法规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等我国研究机构、高校及政府部门的14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

研讨会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方法、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支撑体系、新农村建设的国际经验以及中国乡村建设对世界农村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广泛交流。

摘要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的重要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农业的物质支撑功能和农村的人力输出功能日益突显。在农业劳动力日益减少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突破农业发展的“瓶颈”,提高农业的产出和科技含量,已成为我国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正文 第1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本文旨在研究建设新型农庄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模式,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提供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到户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继续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但,随着科技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在坚持土地承包到户的前提下,一些具体劳作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于户小人少,投入有限,生产工具落后,这种单户生产的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在科技日新月益的今天,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发展速度已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的发展。

因地置宜,实现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农村产业的规模化经营,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小农经济、劳作方式落后、消费能力差、生活贫穷状况,从而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进城带来的农村劳力资源减少的问题。

什么样的劳作方式才能满足城市化进程的要求,答案是农业的现代化。但目前我国的农村结构是在农村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人口的基数虽在下降,仍不如美国日本等国那么明显,农村承包到户作为一种激励农民发展生产力的有效方式,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摆脱小农生产的局限性,各地都在探索,其中,单一农户独立核算,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庄是中等经济水平的农村可以采用的模式。

正文 第2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1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背景分析

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在城市化达到一定程度、农村经济实力达到一定水平,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以科技含量高、产出高的现代化农业代替简单农业劳作方式的产物。

从各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和我国目前的农村状况来看,部分农村地区已具备了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条件,同时也面临着农业劳作方式升级的问题。

1.1城市化导致农业劳动力减少

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农村劳力资源急剧减少的问题,并且城市化需要强有力的农业基础的支撑,只有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机械化、科技化,才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长久的物质支持。

例如:在日本,在许多偏远的农村,年轻人大部分都已经进城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农业劳动力减少并加速老龄化。1999年日本农户324万户,比1950年的600万户减少了一半。在1999年农业就业人口中,65岁以上的约占50%,农业人口老龄化严重。

而在美国,务农人口在1870年占52%,1910年为32%,1994年已经下降到了2%。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的地位尤其重要,近十几年,在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农村人口也不可避免地向大城市、工业城市转移,尽管在户籍上仍从属于农村,但其工作性质、生活范围、消费区域都转向了城市,

正文 第3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从实质上来说,已不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而是目前所称的农民工,这些人一年甚至几年才回农村一次,也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

农民人口的减少是一个国家实现城市化,现代化的必然,而我国农村人口的减少、城市人口(本质上农民工也是城市的消费人群)的增加,仅仅依赖传统的简单农业耕作方式,以一家一户利用简单工具进行生产,养殖十几只家畜供日常开销的农村运作方式,根本不可能满足现代化要求的物质支持。

1.2部分农村地区已具备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条件

1、经济条件

农村承包到户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经过二十几年的实践,我国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虽然总体上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但部分农村已具备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经济基础,如购买现代化耕作机械。这部分农村可以进行规模化经营的试点。

2、科技条件

建立了一批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建立了农村科技信息网络,从而可以较便利地获取经济信息和科技信息,并及时得到科技指导。

3、人才条件

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有知识、懂科技、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理念的农户。由于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与外界进行大量的交流并具备较强的信息敏锐性,需要有现代化管理的理念,这些知识型农户的出现,起到了组织、示范的作用。因此,我国部分农村已基本具备了农业规模化

正文 第4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经营必须的硬件和软件。

1.3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1、美国

美国农场个数在1997年达到207万个,近年来则有了少量回升,其农场包括62%的住宅型农场、30%的家庭型中小农场和8%的大农场。在20世纪四十年代,美国农业已实现高度机械化,并在八十年代率先提出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将GPS、GIS和RS等高新技术运用于农业生产的“精准农业”,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现在,美国农业早已突破了传统农业的概念范畴,形成了产前、产中、产后农业与非农部门的广泛协作及生产、加工、销售一体的现代农业格局,并为全国四分之一的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目前美国农业每年研发投入占财政收入的2%,并且公共与私有农业研究机构在研发投入和研发重点上已经做到了互补。

2、日本

日本的农业也是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但日本的农协在联结农户和整合资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看似分散的小农经营走上了产业化发展的轨道,成功地实现了现代化。

3、我国

我国规模化经营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村数量较少,大部分地区只实现了某个经济过程的规模化,而没有形成系统、持续的规模化经营。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差距还很大。

正文 第5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2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建设新型农庄”

世界各国实现农业规模化的途径不尽相同,以美国为例,由于人少地广,农业生产规模较大,一般以私营农场为单位,最典型的是夫妻农场。大的有几十万亩,小的蔬菜农场和农牧场也有上千亩。基本上靠一家一户自主进行农村生产,因此其农业机械化程度很高,科技含量也很高。

而我国人口众多,尽管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不可能出现美国那种由一家一户独立耕作的现代化大农庄模式,而是存在大量生产资料较少的小农户。

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采取单一农户独立核算,农庄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庄模式,这一模式已在我国部分地区取得了较理想的实践成果。

2.1采购规模化实现成本‘最小化’

集资购买先进的农业设备,或者由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大农户出资购买后再以租赁方式为其他小农户提供服务。

集资搭建棚舍,或者由个别大农户提供棚舍,再以租赁方式租给其他小农户。向正规农业物资单位统一采购种苗、肥料、饲料、农药、疫苗等。

一方面可以实现采购成本的最小化;

另一方面也可以较好地避免因购买假冒伪劣农业物资造成的损失。

通过规模化的采购不仅使成本减少,同时也为提升农业生产结构奠定了基础。

正文 第6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2.2生产规模化实现产出‘最大化’

利用所购买的现代化农业机械统一完成可集中完成的劳作程序。比如‘种植业开垦、撒种、施肥、喷洒农药、收割’等,畜牧业占较大份额的农村也可以利用机械科学控制养殖过程中的‘出苗、给料、温控、通风、消毒’等工序。林业‘开垦、施肥、喷洒农药、伐木、渔业捕捞’等,都可以在有经济条件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现代化劳作方式。

农业生产过程的规模化经营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使产出最大化。尤为重要的是,这一过程的现代化程度将为农产品的销售和加工创造良好的条件。另外,农业生产过程的各个工序应设定相应的标准,提升产成品的质量,从而更有利于销售。

2.3销售规模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进行农产品销售,应具有现代化经营的理念和较强的品牌意识,建立统一的品牌,按质量分级定价,寻求较稳定的销售途径,集体签订销售合同。

赢得可观的市场份额。这一过程能否取得理想的效果,取决于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的把关和能否获得及时准确的供需信息,因此从采购阶段之前就要获得农产品预期销售前景的信息,做到供需平衡,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销售过程的品牌意识十分重要。以养殖野生甲鱼为例,由于温室甲鱼的养殖时间只需一年,而野生甲鱼养殖周期在三年左右,虽然野生甲鱼营养价值更高,但只从外观上很难区分,温室甲鱼在价格方面的优势使野生甲鱼养殖户损失严重。通过注册商标、统一品牌、并在生产过程设立严格

正文 第7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的统一标准(如选择种苗、给料的种类)以后,野生甲鱼有了“身份证”,从而顺利地卖出了高价,获得了应有的收益。

2.4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三产”并举

在传统大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三产”并举。实现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多层次农村生产模式。

在实现大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使农产品增值,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在实质上改变了这些农民的生活方式,进厂以后的农民已不再从事专门的农业生产,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减少,加强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必要性。

农业观光旅游利用现有农村资源,使农民在农闲时节也可以创造可观的效益,农业规模化经营也为农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三产并举的结果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消费能力。

2.5农庄借贷或农户间相互借款实现农业融资

目前农业融资的渠道十分有限,一方面是传统农业发展融资需求较少,另一方面是由于小农户经济实力有限,很难通过融资机构的贷款信用评估。

但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农业、加工业、旅游业”三产并举,会出现大量的资金需求。而农庄统一的品牌形象和经济实力,也更容易通过银行的融资评估。既可以由农庄组织统一借款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也可以采取以农户资产为抵押,以农庄信誉为担保,由农庄出面向银

正文 第8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行贷款的方式融资,或者采取以农庄组织为中介、以农户资产为抵押的农户资金相互借贷方式,解决小农户借款难的问题。

总的来说,建设新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及其后续发展的实现“三产”并举、获得农业融资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其前提是在有条件的农村先进行大农业的规模化,再实现产业的升级。建设新型农庄实现规模化经营有较严格的前提条件,实施过程也要解决许多实际问题,绝不能一刀切、一哄而上。

3建设规模化经营型农庄的关键问题

3.1需要当地农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资金实力

例如能提供购买耕作机械的资金,因此较适合于经济水平中等以上的农村进行试点。目前我国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及其他个别省份的一些农村城镇化程度较高,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下降比较明显,而江西、湖南、四川等农民工输入大省,也面临着农业生产人口减少的问题,但这些省份满足经济条件的农村并不太多。

因此,在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之前,必须对本村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农户的经济水平进行非常详细的调查。

3.2拥有较便利的交通条件

大规模采购和销售必须通过快捷且流通量大的运输方式,因此,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具备相应的交通硬件条件。

另外,地理位置也十分重要,离城市距离不能太远,以免运输成本过高。

正文 第9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3.3品牌、规模

整个新型农庄的建设都离不开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这些新型农民应具备现代化经营的理念、规模采购过程和销售过程的对外交流能力、生产过程的机械操作能力、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力、销售过程的品牌意识等。

因此,有一些具有品牌意识,规模化经营概念,知识层次较高的领导班子或大农户;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是建设新型农庄、完成农村产业升级、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3.4能获得相应的技术资源和经济信息

因此,建设新型农庄必须有较好的信息渠道,利用技术站或网络资源实现农业产品的生产过程技术化,便利获取供需信息与及时得到销售渠道的反馈信息。

实现新型农庄模式的关键是要在每个阶段都有技术的支撑,如通过专业的采购机构把好质量关,产成品分级应由专业监督机构提供相应的鉴定证明,实现科学质量定级,维持品牌的信誉。

因此,需长期与科技单位签订技术支持协议或以集体名义雇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最新的科技信息和科技服务甚至法律服务。

3.5管理上有难度

在统一品牌、设定产品质量标准上,由于单个农户并不能马上看到成效,所以短时间内难以达成共识,因此只能逐步推进。

比如:质量标准的执行方面,部分农户会对严格的标准要求产生抵触情绪,但一段时间以后,由于其他农户实行严格标准获得了更大的收益,

正文 第10页 共11页

建设新型农庄——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这一问题也会得到逐步解决。

3.6建立农业协会

规模化经营在许多环节上都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组织进行协调处理,因此需要建立服务性的农业协会。这方面可以参考日本的经验。日本农协是根据《农协法》成立的一种民间组织。

其工作职能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1、指导农业生产

农协对农民的生产指导非常全面,包括生产技术的教育培训、生产计划的安排制定、新品种的改良和更新、种植业结构调整、技术标准应用等。

2、集中销售农产品和采购农业生产资料

帮助农户集中销售农产品、促进农产品及其生产资料的流通是农协最重要的日常工作。

3、信用合作

日本农协金融活动的主要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为农协全体成员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两大领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国家的农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密切配合。

4、社会福利和保险

新型农庄运作是否成功,农协组织的性质和功能十分重要,这种农协组织是为经济服务的协调组织,在实际中要与村委行政组织区分,其组织领导人应从经济素质较高的农民中选出或直接聘用专业人员。

正文 第11页 共11页

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 告正式版

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力量。作为一个山区农业小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如何,在发展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加快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日对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

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数量增长快。今年新增农民合作社20家,全县达到157家,比上年增长14.5%,同比增4个百分点,其中省级示范社12家,今年新增7家,同比增长快1倍,全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203个,目前已有30个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 二是经营方式活。一是土地流转形式活:今年全县已流转耕地面积20190亩(其中:转包3960亩,转让745亩,互换1038和出租10941亩,其他3506面),占承包面积的20%左右。二是业主资本组织形式多

国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述评

国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述评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阶段国内外学术界研究和探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外学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集中关注和研究了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培育,形成一定的可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借鉴和参考的经验总结。国内学者主要探讨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特征、功能定位及培育政策主张等,以此为基础,可以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研究内容和体系。 【关键词】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壮大有着深刻的社会发展背景。一方面,受土地极度细化的小农经营规模的制约,我国农业劳动力难以开展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难以满足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对专业化、组织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的宏观背景下,务农人口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受到严重挑战。为了保证充分的农业劳动力,提高务农人口的文化素质,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强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和探讨已刻不容缓。现实条件下如何通过有力的政策及相关措施支持、培育及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是亟待研究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一、国外研究现状

“农业经营主体”是国内的提法,国外类似的研究则直接体现在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培育上。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理论的不断深入发展,不仅改变农业生产的方式,也影响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选择,是其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驱动因素。 (一)国外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理论研究 国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采取的培育模式形成不同的政策主张。政府主导型观点强调政策制定、财政扶持在其培育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基础型观点坚持市场在培育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只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引导。技术支持型、主体自由发展型等也被认为是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模式。 在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国外学者也提出了不同的发展思路和培育方案。Jamison & Lau(1982)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对农场主进行培训可以明显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农产量的增加。Chambers & Thrupp(1994)强调家庭农场主的创新及可持续性有赖于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支持。Bammann(2007)对农场主收入、就业机会和粮食安全进行价值链分析,认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家庭农场的影响不可低估。Wilson,Harper & Darling(2013)则认为,完善的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学习资料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随着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到来,“明天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入2013 年,必须进一步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目前全镇农业企业家,年加工产值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入社社员人,联系带动农户户、生产基地亩;新型高素质农民名,种养殖面积亩,年产值元。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普通农民作为经营主体“一统天下”的状况,有效缓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着力培育“三大主体”,不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加快培育一批与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我们以培育新型农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高素质农民为基础、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生产经营队伍。一是以培养培训为抓手,扶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立足提升传统农民、转化失地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利用区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乡镇成校等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绿色证书”、实用技术、远程学历教育等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农业实用技术,近年来,每年培训都超过万人次。二是以打造品牌为核心,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方面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我镇的区域地理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全镇拥有市级农业企业家。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做精做专,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推进农业精深化加工,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全镇拥有农产品知名品牌个,获得绿色无

农业规模化经营

规模化经营是小麦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邓小平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基本的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多方面形式的变化,我国现阶段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形式已经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农业,一些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发展和规范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借他山之石,寻求适应我国农村实际的土地规模经营的模式,早日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洪淳关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探讨农村经济77、83) 一、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新格局的形势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尤为重要。(黄莉新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纵横2010/1,7-9) 面对我国人均耕地少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耕地抛荒现象,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方针的指导下,许多专家开出了一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良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也一直在鼓励“资本下乡”整合农村各种要素,发展资本集团主导的现代农业,走“公司+农户”的道路。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大幅增长,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度下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并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制度瓶颈。无论是提高农业竞争力.还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农用土地逐渐集中和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推进土地的“登记、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在农民发展诉求的强烈需求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林冬生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粮食安全的两难困境及对策农村经济2010年第l2期53-55)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为深入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同时,为探索构建合理农业经营体系有效途径提出个人见解, 近日,笔者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结合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笔者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相比,规模经营较大,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四大类型。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主要承担着农产品的生产职能,发挥着对小规模农户的集约示范效应,体现的是专业性。农民合作社是产前、产中或产后的组织联合,实现农民合作共赢的目标,体现的是组织性。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用先进技术、资金、现代.经营理念融入农业领域,体现的是

示范性。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忻城是个以农业为主业的县,农民人口最多、农用地面积最大。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培育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 速,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新型农业主体、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近年来, 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质并举,蓬勃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 作社如雨后春笋,过去两年每年以25%以上的数量增 加。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XX 年全县达到56个,比XX年增加16个,XX年全县达到76个, 比XX年增加20个。同时着力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工作,截止目 前,获得国家级示范社有 1 家,自治区级先进社 2 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4家,来宾市级示范社17 家。这些荣誉的获得,助推了该县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就家庭农场而言从无到有,XX年全县只发展了5个,XX年全县达到28个,比XX年增加23个,经营内容 覆盖粮食、蔬果、花卉苗木、水产等多个领域;经营土 地8833 亩,从业人员近 3 万人,每年经营农产品100 万吨以上。来宾市级以上龙头企业7家,年销万户。9 亿元,带动农户 6 售收入.

2018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一)

2018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一) 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步发展,企业数量和规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发展带动能力显著增强。特别是2012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以下简称“文件”),厘清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加快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黄金期”。农业产业化龙头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信贷方面提供便利。文件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而且包括拟上市公司,还进一步包括了一些地区龙头和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广大龙头企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质量管理,创建知名品牌,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展现出快速发展的新特征。 一、发展概况 据农业部统计,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达41.7万个,比2015年底增长8.01%。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3.03万个,同期增长了1.2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约为9.73万亿元,增长了5.91%,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1%;大中型企业增速加快,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同比增长了4.5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约为4.23万亿元,增长了3.94%。 图1农业部第七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分布图 2016年,农业部公布了第七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总共为1131个。其中,山东省共计有85个,位居首位,第二名是四川省(58个),河南省和江苏省并列第三(55个)。有13个省份的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高于40个,还有7个省份的数量介于30-40个之间。从地区的分布来看,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传统农业大省。例如,经济发达省份的浙江和广东等省份,传统农业大省的四川和河南等省。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对周边地区经济辐射力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一端与广大农户链接,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赵泽红 沾益县农业局 655331 摘要:本文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问题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村新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成为应对入世挑战,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近些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是公司、农户等市场主体在经营服务环节上的联合,充分体现了农业合作经济的本质。农村改革以来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公司+农户”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公司根据客户的需要,组织指导农户种植养殖,并负责产品的推销,起到了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作用。事实上,公司与农户的结合是所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农业合作经济,就是农户联合起来办企业为自己服务。这个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是农产品销售企业,也可以是农业生产资料购销企业,或者综合经营的企业。公司是合作组织成员联合投资、共同拥有并民主管理的,可以说是“农户+公司”,许多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农户+公司”;我国目前的产业化经营中,公司是农户以外的市场主休投资兴办并管理的,是“公司+农户”。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所联系的农户越来越多,如果龙头企业与每一农户都签订合同,运作成本就会很高,还会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一个中介服务组织,协调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正因为这个现实的需要,目前我国有众多的知名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化运作方式,已从“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如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走上通过饲养“草原兴发羔羊”、“草原绿鸟鸡”脱贫致富的道路。“农户+公司”中的公司,是农户投资兴办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实行传统合作经济的原则,形成“共享、共担”机制。“公司+农户”中的公司,投资主体不是农户,完全采用合作经济原则是不切实际的,但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如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无偿或低偿地向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确定保护价,包销农产品等,使公司与农户形成“共享、共担”机制。本文主要讨论“公司+农户”这一组织形式。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龙头企业拉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长期以来,有一些地方农村经济一直依靠烤烟、油菜等有限的支柱产业,而烤烟的指导性种植计划和指令性收购计划两种体制矛盾十分尖锐,油菜价格偏低。一些地方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着力发展经果林种植及畜禽养殖等,而届时如没有相应的贮运、加工及营销企业的拉动,难免会出现种果园到毁果园等隐忧。谷贱伤农。某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仍面临着或冷或热的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构想。 201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这个战略构想进行了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重新认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农户家庭经营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 农户家庭经营、公司农业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容性。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我国通过农村改革构建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农户家庭经营“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往往绕不开如何对待这种传统的农户家庭经营的问题。进一步说,这种“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能否通过转型提升,有效转化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 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统一。在可预见的将来,至少在大多数常规的农业生产领域,农户家庭经营仍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并具有相对于公司农业经营的比较优势。当然,农户家庭经营的这种

比较优势往往不一定表现在单纯的经济方面,而是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如许多公司农业经营不愿种植利润率较低的粮食作物,喜欢种植高度出口导向的非食品作物。大面积采用公司农业经营替代农户家庭经营,容易加剧农产品供求结构的矛盾,形成对局部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毁灭性破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①。缺乏相关经验导致管理失误等农商企业内部的问题,也是许多国家公司农业经营不成功的重要原因。 从国际上看, 20 世纪 80 年代后,墨西哥支持外资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②。当时,墨西哥在降低农产品关税、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推动农业市场化改革,放宽对外资投资农业的限制,并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分得土地的农民,允许农民通过土地买卖、租赁等方式转让土地,鼓励外资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用地进行投资。由此造成墨西哥农业生产结构转向以面向出口的经济作物为主,粮食等大宗作物生产在跨国公司的挤压下迅速萎缩,粮食由自给自足转向高度依赖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农业产业链甚至农业的土地经营和技术选择日益受到跨国公司控制。这些农业跨国公司很少直接投资农业生产,而是将投资的重点放在利润更高的农业产前、产后环节,导致农业利润大量外流,农民只能获得产中环节的小部分利润。跨国公司主导的农业技术选择主要服从于大规模农场的需要,导致普通农户缺乏获得技术进步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被迫进入城市贫民窟。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部分地区向工商企业的土地流转过快,推动了农业“非粮化”提速,增加了危及粮食安全的隐

农业规模化经营

加强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 九三学社开封市委员会 始于1978年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丰富了农产品市场,实现了人民群众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巨大转变,成为农业的第一次飞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增量效应已逐渐减弱。针对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民增收缓慢和农产品质量档次跟不上老百姓消费水平提高的矛盾,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将大幅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档次,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有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 一、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形式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现有耕地591.5万亩,农业人口387.3万。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是我省小麦、棉花、花生、瓜菜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区。目前,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我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4家,他们以收购、加工和销售农产品为主,上联农产品销售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带动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如金明食品有限公司在顺河区东郊乡建立大葱生产基地,从宏太朗大葱的引种、生产技术指导,到产品的加工销售,实行一条龙服务,带动了全乡1000多亩的大葱种植,实现亩收入5000多元。 (二)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近年来,我市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当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市经过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近300个,入社农民3.5万多人,带动农户约4.1万户,为全市农户的6%。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的生产,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如开封县半坡店乡常店村的长丰豆角蔬菜专业合作社,实现品种、品牌、种植、销售四统一,2008年合作社农户的收入比2007年增加了一倍。 (三)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随着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悄然兴起。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近20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3.55%。其中,转包转让12.9万亩,出租2.6万亩,互换1.9万亩,其它形式(如代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1.1万亩。如开封市七彩虹公司,租用尉氏县庄头乡庄头村农民1000亩土地,建立了供港蔬菜基地。部分出租土地的村民在公司当上了产业工人。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生产的无公害蔬菜,比在当地蔬菜市场高出5—10倍的价格全部销往港澳。土地流转推动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变了细碎化的土地经营模式,细化了社会分工,降低了劳动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经济效益。 二、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人多地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加上农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各种社会服务不专业、不系统、不完善、不到位,优势农产品没有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致使我市农产品质量档次不高,价格偏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强 我市的涉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科技含量较低,多数为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多数企业没有能力指导农民生产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的农产品。而政府部门又缺少必要的服务和管理,致使一些本地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和困难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从我县的情况看,尽管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形势总体看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流转难是最需化解的矛盾。部分农民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四难”问题:农村人口频繁流动导致空巢农户增多,流转找人难;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难;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漠,规范流转难;田块面积账实不符,流转面积确认难。 2.资金筹措难是最需突破的瓶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前期资金的持续注入是个硬条件。银行虽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主要是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无疑是杯水车薪。农业化生产组织融资途径不广,金融信贷体系不健全,贷款程序多、额度小、抵押难,初期投入较大,企业回报率相对较低,回报周期长,造成融资困难,部分经营主体因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设施配套难是最需扫除的障碍。健全配套的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依托,部分农村基础设施的薄弱,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严重障碍。此外还有水利设施不完

善,抗旱、防涝能力差,耕地质量差,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增产的难度加大。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走势,当前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 1、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民土地预期,规避土地权属纠纷,让农民可以放心流转土地。二要赋予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现阶段,供销社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三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 2、创新方式提高融资能力。一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各金融机构要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积极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二要创新保险支持方式,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 3、完善农业保险来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增强农民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对稳定农村金融意义重大。供销社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 调查数据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通过我对廊坊市新型农业园区的调查我发现。其经营者大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积极参与技术培训,拥有一定的非农工作经历。与此同时,他们在融资、土地获得、服务体系、政策效率、后继人才等方面仍面临困难和挑战。加快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 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 建立农业经营者的退出与进入机制 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 是现阶段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 一般而言,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这种多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区性或行业性的服务组织等。 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同的是,农户(家庭农场)仍然是中

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但是,随着中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加快,中国农户群体开始逐渐分化,农业经营者分化为传统农户、专业种植与养殖户、经营与服务性农户、半工半农型农户和非农农户五种主要类型。其中,专业种植与养殖户,被称为专业大户,是指以农业某一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为主,初步实现规模经营的农户。有学者认为,与大规模的机械化农场相比 劳动和资本双重密集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更加符合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 是在现有城市化及土地流转水平下解决农业隐性失业、收入低下、产业升级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的出路所在。 通过我对廊坊市新型农业园区的调查,我发现。尽管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和分配机制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具有适度的经营规模和带动效应,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较充足的资金来源 市场导向性强 注重品牌建设。结合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本文给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分析: (一)经营规模较大,呈现辐射带动效应 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改变了农业经营者的土地经营规模结构。如果说农业专业大户是以其土地经营规模大为主要标志 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的是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它们通过组织模式与利益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社员小规模生产基础上的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分析(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分析 本文是枪手代写的,并且客户没有付费,所有上传网上,客户不要用,用了就是侵犯版权,会告到单位 摘要:最近几年,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的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地发展进步,呈现出一幅蓬勃发展的良好趋势。但是,改革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这就意味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还需要受很多条件的制约,面临诸多问题的挑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一步一步解决克服。本文将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促进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引言:随着农业改革力度的加深,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不断扩大,这就意味着不仅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加快,而且我国农业劳动力也有序进行转移,并且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民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为了加快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着力推进“三农”工作的落实,提高农民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这就需要深刻认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分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分析 1.加快农业转型和结构调整 近几年,我国加大力度在农业转型方面,加快调整结构,培育了一大批专业农业经营主体,例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积极地推动了新型农业的发展,扩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 2.家庭农场逐步兴起 从当前的调查数据来看,近几年,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已经扩宽到蔬菜、水果、畜禽、种植业等领域。农业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农业劳动人员,30%左右的农场都拥有自己的长期雇工人员。当然,为了适应农业的发展,也存在短期雇工和季节性雇工,而季节性雇工大多从事种植业的农业生产。 3.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 最近几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大大增加,基本覆盖了种植业、畜牧渔养殖业、水果蔬菜、桑蚕、茶叶、药材等多个特色主导农业性产业。 4.农业企业实力不断增强 近几年,我国农业企业不断扩展,农业龙头企业更是数不胜数,实力大大增强。不断地提高农业的经济实力。 5.经营规模较大 农业的改革,加快了农业土地的流转,同时也改变了农业经营者的土地经营规模结构。农业专业大户的标志是其土地经营规模的大小,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的是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道路,他们具体的实现了小规模生产基础上的合作。这就意味着它们将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的方向,经营规模较大,呈现带动效应,将带动农业企业的发展,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 经过调查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要比传统的农业主体经营能力更强。另外,由于新型农业的改革创新,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十分的强。研究表明,较强的盈利能力不仅有利于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收入,还增强了在农业产业方面的投资能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极影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5、农业园区带动型(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示范园+农户型),6、中介组织协调型(“农产联”十企业十农户),7、其他组织模式(主要以以上几种模式衍生而出) 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 这种模式是以经济实力较强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企业或 农户品的加工和销售企业为龙头,对某一农产品实行系列化生产经营,带动农产或相关的生产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联结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紧密程度不同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龙头为农民承担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 ②“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有效地改变了过去那种企业与农户利益直接对立的状况,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③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资金、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市场生产要素上实现了优势互补,龙头企业负责技术、资本密集、风险大的部分,劳动密集和风险小的部分交由农户负责,形成新的生产力。龙头企业与农

户结合,既发挥了大规模经营的优越性,又弥补了农业小生产在经营环节上的缺陷,调动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实现了更高层次上的双层经营。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农户品的供求关系难以稳定。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 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成为农产品的集散地,加快了农产品流通速度。②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完善。②农村流通中介组织还未发展完善,还需要培育专业化的经纪人队伍及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投资少、易起步、风险小,尤其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②资源优势相对突出,生产专业化水平较高,形成了专业村、专业乡。③形成产、加、运、销为一体的产业群体。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资源比较优势战略的影响,不容易把握市场需求。②产业层次低、产品质量差、市场竞争力弱。③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对市场的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 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②较好地解决了农户生产规模小与市场大的矛盾。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有些服务以盈利为目的,不考虑农民利

福安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概要

福安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把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抓手,依靠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在党的惠农政策和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持下,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变革,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35.05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3.45万亩,占总面积9.84%;果疏面积38.90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5.84万亩,占总面积15.01%;林竹面积168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63.84万亩,占总面积38%;畜禽出栏数162.7万头,其中规模经营出栏数110.60万头,占总出栏数67.98%;水产品产量 6.5万吨,其中规模经营 5.9万吨,占总产量 90.77%。 一、发展现状与成效 1、发展特色产业,为农业规模经营增加效益 近年来,我市重点发展茶叶、以葡萄为主的果业、水产、畜牧、林产业五大主导产业。2010年主导产业产值达31.63亿元,“坦洋工夫”、“福安巨峰”品牌效应凸显,“坦洋工夫”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我市获“全国重点产茶县”称号;扶持8家龙头企业项目,实施山海协作项目2项,合作资金8160万元;各级产业化组织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亿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2 亿、宁德市级10.2亿、本市级3.0亿、其他农业企业2.6亿元,带动种植基地17.5万亩、12万户,农民产业化经营收入1.72亿元。有力促进了规模农业发展。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基础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它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农民组织化进程,推进农业产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至2011年10月底全市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726个,农民合作社涉及产业领域日趋广泛,主要以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加工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 化产业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能力,促进城乡各个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 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成就举世瞩目。进入新世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难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吸纳现代生产要素,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种地农民收入。因此,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农业生产潜能,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上,要求坚持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求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要求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这些决策,明确了土地产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界限,澄清了人们对土地权益的模糊认识,有利于克服土地产权虚化的弊端,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 在农业经营方式上,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就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可以抓住机遇、培育经营活力、增强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这表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但同时要求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问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问卷 1.被调查者年龄 30岁以下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以上2.被调查者学历 小学及以上初中高中中专或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 3.本村所在位置地理类型 平原丘陵半山区深山区 4.你村有以下哪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新型职业农民 5.你村销售农产品的最主要渠道是 企业订购或收购合作社统一销售商贩上门收购自己到市场上销售其他 6.农业生产过程中最担心的变化 生产资料上涨农产品价格下跌补贴政策会变旱涝病虫害农技跟不上雇工难 7.你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需要政府做什么 [多选题] 加大农业直补提供技术服务加强职业农民培育提供融资支持建立 信息平台协助土地流转其他 8.农机的使用方式 部分自给完全自给农机部门提供 9.生产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民间高息借贷农村信用社借贷 10.当前约束进一步扩大规模的因素 [多选题] 土地承包期短 个人经营能力 有限缺少技术 资金不足 11. 你认为当前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多选题] 良种供应 技术推广 农资价格高 劳力少

价格低 环境污染 其他 12. 你认为目前制约你靠农业发家致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产品销售困难 种植面积不够 生产工具落后 劳动力不足 缺乏技术指导 其他 13. 你认为政府对农业的资金扶持重点应该放在哪里? *为农业提供技术支持 提供先进的生产设备 提供农业销售渠道的信息 新办农业农产品公司,对农产品深加工 其他 14. 有没有参加农业保险 * 没有 有 15. 你村是否有家庭农场 * 有 无 16. 本村的家庭农场是否经过注册? * 是 否 17. 本村家庭农场的经营形式是 * 个体工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物联网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与应用项目可行性报告

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物联网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与应用

一、本项目针对的相关民生问题及科技需求 1.背景和民生问题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突出强调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当前农村劳动力极度匮乏、农业生产管理粗放,机械化程度较低,生产成本持续增高,已经不能满足我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需求,同时我国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基础薄弱,农民信息获取能力差、信息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推广速度及农业经济发展,已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突出强调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我国目前进城务工人员超过2.4亿,农村“谁来种地”、“谁来养猪”已成为绕不过去的严峻问题,还有,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屡屡暴涨暴跌,这与我国小生产大市场,农民没有组织起来有很大关系。 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只有进行农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种植专业化、生产组织化等改革,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016年4月28日 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推动力量,近年来,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山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我县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规范管理、加大指导服务等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1、种养大户情况。全县共有种养大户312户,其中粮食种植大户124户,经作种植大户86户,畜牧养殖大户52户,水产养殖大户50户,综合类种养大户220户。其中种植业以水稻、茶叶为主,畜牧养殖以生猪、土鸡养殖为主,水产养殖以流水养鱼为主。经营业主以基层村组干部以及有经验的农户为主,但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速度加快,一些有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返乡农民渐成主流。 2、家庭农场情况。自2013年7月我县注册登记全市首家家庭农场以来,截至目前,全县经县农委、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共73家,其中种植业56家,经营耕地、茶园面积1.15万亩;42家养殖业家庭农场中,生猪养殖规模500头以上2家,养殖水面100亩以上6家。全县家庭农场中,达到中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15家,达到大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5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家,2015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纯收入为21.4万元。

3、农民合作社情况。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9家,其中部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12家,入社社员2.25万人,联系带动农户5.45万户。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为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提供了纽带。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4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5家。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突破3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5、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建立各类农业服务组织77个,其中农业技术服务型组织16个,农业产业化合作互助型组织8个,农产品销售组织5个,植保服务组织32个,农机服务组织1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市场化、多元化进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效益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促进了山区特色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营机制的创新,为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一是加快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截至2015年底,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流转耕地、茶园5.68万亩,全县耕地流转率在15%左右。其中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耕地面积达4.62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81.5%。规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