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自我指涉”型语义悖论及其解悖方法探究

“自我指涉”型语义悖论及其解悖方法探究

“自我指涉”型语义悖论及其解悖方法探究
“自我指涉”型语义悖论及其解悖方法探究

“自我指涉”型语义悖论及其解悖方法探究

摘要悖论问题一直是语言哲学的研究前沿,主要讨论意义、指称、命题真假值等基础概念性问题。引起语义悖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命题的自我指称。尽管国内外众多悖论研究者采用多种方法试图消解语义悖论,但至今仍未获得公认的成熟解悖方案。笔者通过“自涉”型语义悖论的认知性成因分析,主张语义悖论研究需要从逻辑、语用和认知的多种纬度探究思维复杂性和语义悖论产生之间的必然联系。

关键词:语义悖论自我指涉解悖认知

中图分类号:h0-0 文献标识码:a

一“自我指涉”型语义悖论的产生

悖论是指某些表达式的逻辑结构违反了固有逻辑规律的命题。也就是说,在公认正确的知识背景下,一个命题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两个自相矛盾的等价式:如果设定该命题为真,则会推出它为假;反之,如果设定该命题为假,又会推出它为真。语义悖论就是从语义内容出发,指表达式本身与其所描述的事态和情境相矛盾的命题。最早的语义悖论是说谎者悖论:“所有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由古希腊哲学家门尼德斯在公元前6世纪提出,其悖论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他本人就是克里特人,如果他所说的命题为真,那么他就在说谎;如果他所说的命题为假,那么他就在说真话。他到底是在讲真话,还是在说谎?该命题的真假值难以确定。其它涉及命题意义

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 汉川一中林静 一、教材分析 推理与证明的内容属于数学思维方法的范畴,贯穿于高中数学的整个知识体系,但是作为一章内容出现在高中数学教材中尚属首次.教材的设计还原了数学的本源、本质,是对“观察发现、归纳类比、抽象概括、演绎证明”等数学思维方法的总结与归纳,即把过去渗透在具体数学内容中的思维方法,以集中的、显性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学生更加明确这些方法,并能在今后的学习中有意识的使用它们,以培养言之有理,论证有据的习惯. 本章结合生活实例和学生已学过的数学实例,介绍了两种基本的推理——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两类证明方法——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合情推理分为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本节课是第一课时. 基于上述分析,我将教学目标及重点确定如下: 二、目标和目标解析 教学目标: 1.结合生活实例了解推理的含义;理解归纳推理的概念,能利用归纳的方法进行一些简单 的推理. 2.学生通过欣赏伟大猜想产生的过程,体会归纳推理在数学发现中的作用. 3.培养学生勇于创新而又不失严谨的思维习惯和在探索真理时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 教学重点:归纳推理的概念理解和应用,体会归纳推理在数学发现中的作用. 三、教学问题诊断分析 本节课教学中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1.结论的开放性 归纳推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教学中每个学生作出的推理可能并不一致.只要“合情”,就应该认为是对的,应当鼓励学生积极地创造性的思维. 当然面对推出的不同结论,可以比较哪些结论是更具有研究价值的,哪些思考是更有深度的. 2.过程的复杂性 归纳推理有时不是一蹴而就的,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只看三五个特殊情形,就能得出一般性结论.而且有些“猜想”有一定的偶然性,当然这种灵感来源于平时的积累.在归纳的同时也能培养学生在探究问题的过程善于发现问题的能力,锲而不舍的精神. 3.结论的正确性 归纳推理所得的结论不是一定都正确.甚至有的问题很难举出反例说明它是错误的.有时 也不容易证明结论的正确性,比如哥德巴赫猜想.课上有意安排这样的例子,目的是使学生 能辩证地看待归纳推理这种方法,体会归纳推理发现新事实,提供研究方向的作用. 所以确定教学难点:归纳推理的应用;如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法及学法分析 (1)教法分析:根据本节课的特点,采用引导发现和归纳概括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等教学过程. 教材以哥德巴赫猜想的思维过程为背景,从中概括出归纳推理的含义,然后借助例题说明应用归纳推理的一般步骤以及归纳推理的作用.但由于高二学生已经具备了分辨是非

世界十大驳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当为这种行为负责。 行为并不是行动,你什么也不干也是一种选择,因而也是一种行为。 我们将这个思想实验稍作修改,就可以看到什么也不干确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为:加入电车的前方帮着5个人,你拉动一下拉杆就能使将电车驶向岔道——而岔道上什么也没有,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时候你动不动拉杆呢?如果你不拉,你什么也不干,眼睁睁看着五个人被轧死,这显然是不道德行为——你本来有选择的余地,轧死五个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结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但是你选择了什么也不干,你就应当

法律思维概述以及论述逻辑方法 演绎推理、归纳推理

法律思维概述以及论述逻辑方法——演绎推理、归纳 推理 First:法律思维概念: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也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在法治国家中,其关键就是要用法律至上、权利平等和社会自治的核心理念去思考和评判一切涉法性社会争议问题。法律思维方式的重心则在于合法性的分析,即围绕合法与非法来思考和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利益和关系。 Second:法律思维方式具有诸多特殊之处,其中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属于至为重要的区别:以权利义务为线索、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程序问题优于实体问题和理由优于结论。 一、以权利与义务分析为线索 一切法律问题,说到底都是权利与义务问题。在法学意义上,权利就是一项具有合法性的理由,持有这个理由,相应的行为、利益、主张和期待就会在法律上被视为正当(尽管按其他标准来判断可能并非如此),从而得到法律的支持。有时候,会发生两种权利相互冲突且不可并存,裁判者只能通过牺牲一方来保护另一方的情况,此种做法,实际上是用一种更重要的理由来排斥相对次要的权利理由(朱苏力先生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曾对此有过透彻的分析)。与权利相关联,法律义务就是一种被动的法律地位,居于此种地位,即须被某种权利或合法的权力所约束和支配,因此义务人必须按照约束和支配他的那个合法的理由去做些什么或不做什么,否则便可能引起某种法律责任。正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构成了思考一切法律问题的逻辑线索,因此,法律思维方式的实质就是从权利与义务这个特定的角度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法律规则中所规定的关系模式具有普遍性,而运用法律所要解决的具体法律问题则具有特殊性。由于法治的理想在于用普遍的规则来治理社会,因此,法律思维必然要突出普遍性的优先地位。在这里,对普遍性的考虑是第一位的,对特殊性的考虑是第二位的,原则上,即使适用普遍性规则会产生不尽人意的结果,也不允许以待决问题的特殊性来排斥既定规则的普遍性,更不能以“下不为例”的方式来思考和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 三、合法性优于客观性 任何结论都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这是实证科学思维方式的基本要求,也是政治的、经济的和道德的思维方式的重要原则。然而,这个要求和原则对于法律思维而言并不完全适用。以客观事实为根据,意味着:第一,不查明客观事实就不能做出结论;第二,查明了客观事实就必须做出与之一致的结论;第三,不能虚拟事实并以其为根据做出结论由于适用法律解决社会争议的过程并不仅仅是一个识别真与假的认识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按照法律标准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由于执行法律的裁判者以服从法律为第一职业义务,他们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并据此做出自己的判断;由于裁判者们并非全知全能的“超人”,而又必须在一个有限的期间内对一个涉法性社会争端做出明确的反应。

《四次数学危机与世界十大经典数学悖论》

《“四次”数学危机与世界十大经典数学悖论》 “四次”数学危机 第一次危机发生在公元前580~568年之间的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建立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集宗教、科学和哲学于一体,该学派人数固定,知识保密,所有发明创造都归于学派领袖。当时人们对有理数的认识还很有限,对于无理数的概念更是一无所知,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说的数,原来是指整数,他们不把分数看成一种数,而仅看作两个整数之比,他们错误地认为,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归结为整数或整数之比。该学派的成员希伯索斯根据勾股定理(西方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通过逻辑推理发现,边长为1的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既不是整数,也不是整数的比所能表示。希伯索斯的发现被认为是“荒谬”和违反常识的事。它不仅严重地违背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信条,也冲击了当时希腊人的传统见解。使当时希腊数学家们深感不安,相传希伯索斯因这一发现被投入海中淹死,这就是第一次数学危机。 最后,这场危机通过在几何学中引进不可通约量概念而得到解决。两个几何线段,如果存在一个第三线段能同时量尽它们,就称这两个线段是可通约的,否则称为不可通约的。正方形的一边与对角线,就不存在能同时量尽它们的第三线段,因此它们是不可通约的。很显然,只要承认不可通约量的存在使几何量不再受整数的限制,所谓的数学危机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认为第一次危机的产生最大的意义导致了无理数地产生,比如说我们现在说的,都无法用来表示,那么我们必须引入新的数来刻画这个问题,这样无理数便产生了,正是有这种思想,当我们将负数开方时,人们引入了虚数i(虚数的产生导致复变函数等学科的产生,并在现代工程技术上得到广泛应用),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人类的智慧。但我个人认为第一次危机的真正解决在1872年德国数学家对无理数的严格定义,因为数学是很强调其严格的逻辑与推证性的。 第二次数学危机发生在十七世纪。十七世纪微积分诞生后,由于推敲微积分的理论基础问题,数学界出现混乱局面,即第二次数学危机。其实我翻了一下有关数学史的资料,微积分的雏形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形成了,阿基米德的逼近法实际上已经掌握了无限小分析的基本要素,直到2100年后,牛顿和莱布尼兹开辟了新的天地——微积分。微积分的主要创始人牛顿在一些典型的推导过程中,第一步用了无穷小量作分母进行除法,当然无穷小量不能为零;第二步牛顿又把无穷小量看作零,去掉那些包含它的项,从而得到所要的公式,在力学和几何学的应用证明了这些公式是正确的,但它的数学推导过程却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焦点是:无穷小量是零还是非零?如果是零,怎么能用它做除数?如果不是零,又怎么能把包含着无穷小量的那些项去掉呢? 直到19世纪,柯西详细而有系统地发展了极限理论。柯西认为把无穷小量作为确定的量,即使是零,都说不过去,它会与极限的定义发生矛盾。无穷小量应该是要怎样小就怎样小的量,因此本质上它是变量,而且是以零为极限的量,至此柯西澄清了前人的无穷小的概念,另外Weistrass创立了极限理论,加上实数理论,集合论的建立,从而把无穷小量从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第二次数学危机基本解决。 而我自己的理解是一个无穷小量,是不是零要看它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如果是静止的,我们当然认为它可以看为零;如果是运动的,比如说1/n,我们说,但n个1/n相乘就为1,这就不是无穷小量了,当我们遇到等情况时,我们可以用洛比达法则反复求导来考查极限,也可以用Taylor展式展开后,一阶一阶的比,我们总会在有限阶比出大小。 第三次数学危机发生在1902年,罗素悖论的产生震撼了整个数学界,号称天衣无缝,绝对正确的数学出现了自相矛盾。 我从很早以前就读过“理发师悖论”,就是一位理发师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

浅析谎言悖论

浅析说谎者悖论 摘要:如今,解决悖论成了逻辑学界的一大热门课题。本文将追本溯源,对悖论及说谎者悖论作简要分析及说明,说谎者悖论是历史上最古老的悖论,又是最典型的语义悖论。历史上学者们提出很多解决方案,而这些解决方案的都是不成功的,本文将针对说谎者悖论的实质作简要探讨。 关键字:谎言悖论,悖论,说谎者悖论 一谎言悖论的现象 1引言 大多数人一天要遭遇将近两百个谎言。谎言的无处不在或已超出一般人的想象。人们说谎的动机至少有九种。概括为进攻性和防御性动机,如为自身谋求优势,保护隐私等。谎言的无处不在引起我的好奇,进而激起我想一探究竟的欲望。然而谎言本身是更倾向于实实在在的知识,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谎言悖论这种奇奇怪怪的知识。 2对悖论的说明 悖论是英文paradox或antinomy的中译。它来自希腊文的“para”和“doxa”,意思是“难以置信”。从字面上理解,悖论指的是荒谬的理论或者自相矛盾的语句或命题。《中国百科全书·哲学卷》对“悖论”的定义是:“指由肯定它真,就推出它假,由肯定它假,就推出它真的一类命题”。这类命题也可以表述为:“一个命题A,A蕴涵非A,同时非A蕴涵A,A与自身的否定非等值。”《辞海》对“悖论”的定义是:“一命题B,如果承认B,又推得非B;反之。如果承认非B,又可推得B,则称命题B为——悖论。” 3对谎言悖论的界定 “谎言悖论”的表述形式,是要求断定语句“这句话是谎言”的“真”、“假”。而你只要试图完成这一任务,就会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难以摆脱的矛盾怪圈:假如你断定该句为“真”,那便会推出该句是“假”;而倘若你断定该句为“假”,那便会据此推出该剧是“真”。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来自: 哔。黑猫警嫂。(Dream maker, heart breaker.) 2011-11-30 18:34:34 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

悖论

概念 bèilùn (paradox,也称逆论,反论) 逻辑学和数学中的“矛盾命题”,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 悖论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我们可以按照某些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某一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有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却出现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 自然在整体上是包含多样性的,而我们却置这些情况于不顾,而专门关注属于我们感兴趣的那一种特殊情况,当特殊情况与其它相反的情况或普遍性存在的一般情况相遇时必然产生某种相悖的结论。不是数学悖论对数学基础产生大的危机影响,而是对逻辑和认识产生重大影响。 无限集合本身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规定,有限是可以称为集合,无限是不能称为集合的。集合是指表示在某一个范围内无限则是指范围为无限大的,否则就不应该称为无限而称有限。无限不应该成为一个任意性选择或适用的范围,一个数量当超过人类所能达到或认识的程度便进入无限的范围之中。到现在为止,人类还没有完全清楚地知道我们所能认识到的半径有多大,所以无法准确精确地规定无限与有限它们之间的界限究竟在那里。 集合本身的概念就是一个没有限制性的概念,总的集合可任意分成若干集合,都是集合,确切地说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在那种意义前提限制下的集合。 子集合中存在悖论,或与别的集合之间存在悖论,子母集合之间也还存在悖论,因为在每种具体的子集合中都有属于它自身的规定规则,只在自身范围有效。超越范围则失效,这是永远不可避免或取消的。除非取消类的集合层次之间的区别,那么又不符合对待具体事物的态度,无法满足实际应用要求。另外集合的本义与引申义常混合使用,有时与元素意义混同,集合在低层次相当于元素,当上升时为集合,当再次上升时又相当于元素,是累积式的。 罗素悖论在当它们还没有进行相互联系时是有效的,当它们进行相互联系时即它们已经成为一个类或一个整体,那么一个类或一个整体中是不允许或无法执行两种衡量标准或规定的,自我否定是和没说一个样,或等于没有规定一样。 哥德尔关于一阶逻辑完全性定理与不完全性定理的本身就是悖论,已经暴露出逻辑导致发生的问题。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是缺乏评判,以决定的主导方面为衡量标准,或衡量标准过多而引起的悖论。所谓的标准也是一种规定。失效以后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再次进行新的规则规定,反正原来的规则也是规定,为什么出现发生悖论以后不可以再次重新进行规定规则,以满足实际应用的目的的需要呢?明明是自己的规定,可是自己又制造新的规定来破坏原来的规定,如果这样来干活,那么将永远有活干了,永远有干不完的活。 类是人为区分出来的,但类是根据需要人为任意性制造的,若分类,故类有所不同。在整体上却不存在类同与不同,由于类不同,故数也有所不同,有些不同相悖是很正常必然的。然而人们又想进行类与数之间变换,那么又不得不重新再作新的规定。 证明也只是按照预先所设置和认为的规定去操作,必然会符合规定,我们只管按规定操作执行好了,证明又有什么作用或意义呢?类的悖论问题不是通过进行证明就所能解决得了的。 悖论是属于领域广阔、定义严格的数学分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分支以“趣味数学”知名于世。这就是说它带有强烈的游戏色彩。然而,切莫以为大数学家都看不起“趣味数学”问题。欧拉就是通过对bridge-crossing之谜的分析打下了拓扑学的基础。莱布尼茨也写到过他在独自玩插棍游戏(一种在小方格中插小木条的游戏)时分析问题的乐趣。希尔伯特证明

人工智能复习总结讲解-共30页

第1章概述 1、重点掌握人工智能的几种定义。 2、掌握目前人工智能的三个主要学派及其认知观。 3、一般了解人工智能的主要研究范围和应用领域。 人工智能的三大学派及其认知观: (1)符号主义:认为人工智能起源于数理逻辑。 (2)连接主义:认为人工智能起源于仿生学,特别是对人脑模型的研究。 (3)行为主义:认为人工智能起源于控制论。 第2章确定性知识系统 ?重点掌握用谓词逻辑法、产生式表示、语义网络法、框架表示法来描述问题,解决 问题; ?重点掌握归结演绎推理方法 谓词逻辑法 一阶谓词逻辑表示法适于表示确定性的知识。它具有自然性、精确性、严密性及易实现等特点。 用一阶谓词逻辑法表示知识的步骤如下: (1)定义谓词及个体,确定每个谓词及个体的确切含义。 (2)根据所要表达的事物或概念,为每个谓词中的变元赋以特定的值。 (3)根据所要表达的知识的语义,用适当的连接符号将各个谓词连接起来,形成谓词公式。例1:设有下列事实性知识: 张晓辉是一名计算机系的学生,但他不喜欢编程序。 李晓鹏比他父亲长得高。 请用谓词公式表示这些知识。 (1)定义谓词及个体。 Computer(x):x是计算机系的学生。 Like(x,y):x喜欢y。 Higher(x,y):x比y长得高。 这里涉及的个体有:张晓辉(zhangxh),编程序(programming), 李晓鹏(lixp),以及函数father(lixp)表示李晓鹏的父亲。 第二步:将这些个体代入谓词中,得到 Computer(zhangxh) ?Like(zhangxh, programming) Higher(lixp, father(lixp)) ?第三步:根据语义,用逻辑联结词将它们联结起来,就得到了表示上述知识的谓词 公式。 Computer(zhangxh)∧?Like(zhangxh, programming) Higher(lixp, father(lixp)) 例2:设有下列语句,请用相应的谓词公式把它们表示出来: (1)人人爱劳动。 (2)自然数都是大于零的整数。 (3)西安市的夏天既干燥又炎热。 (4)喜欢读《三国演义》的人必读《水浒》。 (5)有的人喜欢梅花,有的人喜欢菊花,有的人既喜欢梅花又喜欢菊花。 (6)他每天下午都去打篮球。

十大著名的哲学假设

世界上最著名的十大思想实验 思想实验,哲学家或科学家们常常用它来论证一些容易让人感到迷惑的理念或假说,主要用于哲学或理论物理学等较为抽象的学科,因为这类实验往往难以在现实世界中开展。这些实验看似简单,其间却蕴含着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哲理。它们就像是一顿丰盛的精神盛宴,等待餐客前来饕餮。然而,这类盛宴往往菜式复杂,并非人人都能“饱餐一顿”。因此,我们列出世界上最有名的十大思想实验,并在哲学、科学或伦理方面对这些实验进行了阐释: 10. 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电车难题”是十分有名的伦理学思想实验,其内容如下:一个疯子将5名无辜的人绑在一条手推车轨道上,而一辆失控的电车正向他们冲去。幸运的是,你可以拉动操纵杆将电车转至另一轨道。然而,该名疯子在那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此时此刻,这根操纵杆,你拉,还是不拉? 深度解析: 这道“电车难题”由哲学家菲利帕·富特(Philippa Foot)提出,目的在于批判伦理学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此类理论认为,“将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才是最道德的。根据功利主义哲学,牺牲1个人可以挽救5个人,则毫无疑问应该拉动操纵杆。但这样做的问题在于,拉了操纵杆,你就成为杀死“1个人”的同谋,那么很明显你做了一件不道德的事,因为你对此人之死负有部分责任。同时,还有人认为,但凡遇到这种情况,你就必须有所作为,不作为同样会被视为不道德。简而言之,不管你做不做、怎样做,都无法让自己在道德的世界里无懈可击,而这正是问题之关键。很多哲学家都以“电车难题”来说明:在现实世界中,人们通常会让自己的道德标准不断妥协,因为真实而完满的道德,并不存在于这个世上。 9. 奶牛在田野(The Cow in the Field)

高中政治专题2遵循形式逻辑的要求7学会归纳推理的方法学业分层测评新人教版选修

学会归纳推理的方法 (建议用时:45分钟) 一、选择题 1.“我们摩擦冻僵了的双手,手便暖和起来;我们敲击冰冷的石块,石块能发出火光;我们用锤子不断锤击铁块,铁块可以热到发红,由此可知:运动能够产生热。”这一推理属于( ) A.演绎推理B.联言推理 C.完全归纳推理D.不完全归纳推理 【解析】从“我们摩擦冻僵了的双手”等许多能够产生热的若干个别情况,概括得出“运动能够产生热”的一般性结论,是运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D项符合题意,应入选。A、B、C三项不合题意,应排除。 【答案】 D 2.“某甲会英语、某乙会英语、某丙会日语、某丁会法语,而他们都是W厂的厂级领导干部。”根据上述情况,若运用归纳推理,可以推出的结论是( ) A.W厂有的厂级领导干部会英语 B.W厂的厂级领导干部都会英语 C.W厂的厂级领导干部都会外语 D.W厂的厂级领导干部都会英语、日语和法语 【解析】归纳推理对一些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断出一般性的结论。题目中:“英语、日语和法语”相对于外语来说都是个别与特殊。因此选择C项。 【答案】 C 3.如果要在甲、乙两块土质不同的地里种玉米,并运用求异法确定玉米品种A是否比玉米品种B的产量高,播种时就应这样来安排实验,即( ) A.在甲地分片种A、B两种玉米,并且在乙地分片种A、B两种玉米 B.在甲地种A品种玉米,在乙地种B品种玉米 C.在甲、乙两块地里都种A种玉米 D.在甲、乙两块地里都种B种玉米 【解析】求异法要求在同一条件或同一场合下,甲地、乙地条件不同必须要求两种玉米种子在同一块地中播种才能相比绞。因此选择A项。 【答案】 A 4.我国科学家发现,当太阳上的黑子大量出现时,长江流域的雨量就多;当太阳上黑子出现不那么多时,长江流域的雨量就不那么多;当太阳上黑子出现很少时,长江流域的雨量也就少。这里运用的是探求因果联系方法中的( ) A.求同法B.求异法

空瓶换酒悖论

§空瓶换酒悖论 空瓶换酒是厂家为促销而采用的一种销售策略,它被抽象为数学题, 常在竞赛题中出现. 如果我买了n瓶啤酒, 商家规定, n 个空瓶又可以换得一瓶啤酒,问我最多可以喝到多少瓶啤酒?这是空瓶换酒类问题中最简单的一种先看, n=10 , m=3 的特殊情况. 10瓶啤酒喝光后可得到10个空酒瓶, 用它们可换取3瓶酒,还剩了1个空瓶. 把酒喝完后又得到4个空瓶, 再换一瓶酒, 还剩余1个空瓶, 喝完酒后总共有2个空瓶. 实际上我已喝了10 + 3 + 1 =14瓶啤酒. 这就是最多的啤酒数吗? 不是的, 我还可以用最后剩下的那两个空瓶再换一瓶酒喝. 我先向别人,如老板, 借一个空瓶, 凑足 3 个空瓶后按规定就能换到一瓶酒了, 把换得的酒喝光后, 我把空瓶还给那人即可. 因此我最多可喝到15瓶酒再 看一般的解答. 由已知, 若设一瓶酒的价格为x元, 则一个空瓶 的价格应为x m元, 瓶内纯酒的价格应为(x - x m)元, n瓶酒的总价格 为nx元可喝到的纯酒瓶数为 若(m-l) 整除n , 则瓶数为n+n m-1; 若(m-l)不能整n, 则瓶数为n +[ n m-1]可以合写为n +[ n m-1]当n== 10 , m= 3 时代人这个公式,算出 结果为10+[10 3-1]=15,与我们的分析是一致的。

我在讲解这个问题时发现一些同学的回答相当不可思议, 他认为我可以喝到1000瓶酒. 原因很简单,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发现: (l) 当m个空瓶可以换( A ) 得一瓶酒, 则( m-1)个空瓶照样可以换(B) 取一瓶啤酒. 即空瓶的数目能减少一个. 因为向他人借一个空瓶后可得到m瓶, 把这个空瓶还给那人就行了. (2) 既然(m -1)个空瓶能换(C)一瓶啤酒,同理, ( m-2)个空瓶也能换(D)取一瓶酒. (3)以此类推, 空瓶数目逐次少一个,最终一个空瓶也能换一瓶酒, 进而不要空瓶也可以换啤酒. 因此啤酒是可以白喝的. 如果商店足够大. 啤酒足够多, 就能喝到1000瓶啤酒. 这个结论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但要将其中的道理解释清楚却并不容易. 我发现这个悖论后, 经过了仔细分析, 认为产生错误的原因如下. 我们已将错误的论述分为了三个部分, 给它们加上了编号, 下面逐一分析. (l) 是完全正确的, 从刚才那个一般的结论中也可以看出, 仅用空瓶换得的啤酒为[ n m-1]分母m-1 . 其中最关键的一 个字为“ 换” , 我们也给它编了号. 在(A)中的“换” 意为: 用m个空瓶交换一瓶啤酒, 是直接交换. 在(B)中的“换”意思就不一样了, 是间接的交换, 因为直接用(m-1)个空瓶是换不到啤酒的. 我就先去借一个, 凑足了数目以后再

基于 MV 代数语义的格值逻辑的程度化方法

基于MV代数语义的格值逻辑的程度化方法 左卫兵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河南郑州450043) 摘 要: 基于MV代数(Many-Valuedalgebra)语义,通过在MV代数赋值格和全体命题集上分别建立概率测度,利 用积分方法提出了一种格值逻辑上命题的概率真度.由此可诱导出命题集上的伪距离,进而在格值逻辑上建立了概率逻辑度量空间并展开程度化推理.本文将计量逻辑学中近似推理方法推广到格值逻辑上,为格值逻辑的程度化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 MV代数;格值逻辑;概率真度;概率逻辑度量空间;近似推理 中图分类号: O141.1;O18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372-2112(2013)10-2035-07电子学报URL:http://www.ejournal.org.cn DOI:10.3969/j.issn.0372-2112.2013.10.026 GradedMethodofLattice-ValuedLogicBasedonMV-AlgebraSemantics ZUOWei-bing (DepartmentofMathematicsandInformationScience,NorthChinaVniversityofWaterResourcesandElectricPower,Zhengzhou,Henan450046,China) Abstract: BasedonthenotionofMV-algebrasemantics,probabilitymeasureissetupinMV-algebraevaluationlatticeandsetofallpropositions,andaprobabilitytruthdegreeofpropositionsinlattice-valuedlogicisproposedwithintegral.Thuspseudo-metricinsetofallpropositionsisinduced,probabilitylogicmetricspaceisestablishedinlattice-valuedlogic,andgradedreasoningisdeveloped.Insummary,approximatereasoningmethodinquantitativelogicisexpandedtolattice-valuedlogic,anditisfeasibleingradedinlattice-valuedlogic. Keywords: MV-algebra;lattice-valuedlogic;probabilitytruthdegree;probabilitylogicmetricspace;approximatereasoning 1 引言 如何将数值计算的思想融入到数理逻辑中来,使数 理逻辑的符号化与计算数学的数值计算、近似求解联系起来,使形式化的数理逻辑具有灵活性并扩大其应用范围,这是长期以来许多学者探讨的问题.早在上世纪50年代,Rosser与Turquette就提出了用“指派真值”来反映 逻辑公式和逻辑推理的真确度的方法[1] .70年代末 Pavelka在他的系列文章[2] 中对几乎所有的概念进行了程度化研究.90年代以来逻辑概念程度化的研究有了 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许多成果[3~10] ,其中文献[4]基于均匀概率的思想首先提出了命题逻辑系统中公式的真度概念和逻辑度量空间理论,逐步形成了计量逻辑学[10,11],为逻辑系统的程度化推理提供了新方法,并引 发了大量后续研究[12-15] . 我们知道,经典逻辑、多值逻辑和模糊逻辑系统的 赋值域均是线性格即链,链中任何元素均可比较大小 (在偏序意义下),这样的逻辑系统自然有其优越性,但也表现出与现实中赋值存在不可比较性相悖的缺点.事 实上,以格为赋值集的逻辑系统早已有之[11] ,文献[16,17]研究了基于格蕴涵代数的格值逻辑上的推理理论.如何在一般的格值逻辑系统中进行逻辑概念的程度化研究,目前文献涉及较少,其中文献[18~20]研究了以有限Boole代数为赋值格的格值逻辑的程度化方法,文献[21]通过积分方法在一般Boole语义上实现了程度化描述.受文献[22]的启发并作为上述工作的继续,通过 在MV代数[23] 赋值格和全体公式集上分别建立概率测度,利用积分方法提出了一种基于MV代数语义的格值逻辑上公式的概率真度,进而在格值逻辑上建立了概率逻辑度量空间,将计量逻辑学中近似推理方法推广到格值逻辑上,为格值逻辑的程度化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方法. 收稿日期:2012-09-20;修回日期:2012-12-21;责任编辑:覃怀银 基金项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No.112300410040);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No.2011A110012,No.13A110719);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No.2011GGJS-097)   第10期2013年10月 电 子 学 报ACTAELECTRONICASINICA Vol.41 No.10 Oct. 2013

§13.2 推理的几种基本方法

§13.2 推理的几种基本方法 预备知识 ●不等式基本性质及不等式的解法 ●素数、奇数、偶数等概念 ●数列的有关知识 ●立体几何中有关体的概念 ●函数的奇偶性与函数图象的对称性 重点 ●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一般方法 ●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在数学发现中的应用 ●演绎推理的一般形式及其应用 ●数学归纳法的原理与应用 难点 ●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在数学发现中的应用 ●演绎推理的一般形式及其应用 ●数学归纳法的原理与应用 学习要求: ●通过学习教材中列举的例子体会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在数学发现中的应用,并能对一些数学问题作出合情推理,提出一些合情的猜想 ●理解演绎推理的一般形式及其应用方法,会运用演绎推理解决一些简单的数学问题 ●理解数学归纳法的原理,会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些简单的关于自然数n的数学命题 ●了解数学归纳法的局限性

“若p则q”形式出现的数学命题的建立,命题是否为真的判定,都需要一个逻辑推理过程.根据命题不同,证明的方法也各不相同.这种推理、证明方法,也就是所谓逻辑思维.在学习和掌握数学命题本身的同时,了解和学习逻辑推理过程、证明方法,有助于我们建立正确的推理方法,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本节,我们将对逻辑推理过程和证明的方法作一个概括性的介绍和小结,使你在今后的学习中能提高主动性,减少盲目性.最后,我们还将学习一种新的推理证明方法——数学归纳法. 1. 几种主要的逻辑推理 导出和判定命题真假,离不开推理过程.推理必须符合逻辑,即应该是逻辑推理.对不同的命题,尽管推理过程千变万化,但并非无章可循,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基本规律和原则. 简单地说,推理可以分为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两大类. 合情推理是根据已有的事实和正确的结论(包括定义、公理、定理等)、实验和实践的结果以及个人的经验和直觉等,推测某些结果的推理过程. 看下面这个例子: 6=3+3;8=3+5;10=5+5=3+7;12=5+7;…… 我们可以发现如下规律:各等式的左边是大于4的偶数,右边各加数为奇素数.由此可以合乎情理地推测,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奇素数之和.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它是从有限个特例通过不完全归纳提出的猜想.这就是合情推理的一种,叫做归纳推理.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这个浅显易懂的猜想尚未得以证明.换言之,尽管我们目前还举不出反例,但它仍然只是个猜想,未必正确. 演绎推理是根据已有的事实和正确的结论(包括定义、公理、定理等),按照严格的逻辑法则得到新结论的推理过程.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之间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下面对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一般形式及其特点加以分析.

战略管理十大悖论(doc5)

战略管理十大悖论 一、理论VS创造性 战略思维的本质应该是什么?无论是战略实践者还是战略理论研究人员对这一问题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战略思维是一种最为复杂的分析推理方式,它表现出建立在严谨推理基础上的理性;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战略思维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打破正统的信条和思维模式,进行富有创造性和非常规的思维。因此对战略思维的不同认识便产生了理性与创造性之间的悖论。 基于理性的战略思维的认知模式是分析性的,其推理过程依赖于正式和固定的规则,表现出了计算的性质,同时强调严谨和一致性,对于现实的假设是客观和可认知的,战略决策完全基于计划,因此从这些方面来看,战略可以被认为是一门科学。 而与此相对应,基于创造性的战略思维的认知模式是直觉性的,其推理过程依赖于非正式和可变的规则,表现出了想象的性质,它强调的是非正统和洞察力,对于现实的假设则是主观和可创造性的,战略决策完全基于判断,因此在这里,战略变成了一门艺术。 二、深思熟虑VS随机应变 第一个悖论体现了表现在个体上的战略思维过程,而第二个悖论则反映了组织中的战略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形成过程的本质是什么。一方面,有人认为组织是以一种深思熟虑的方式来制定战略,即首先制定明晰的、综合全面的计划,然后再逐一实施而也有人认为现实中的大部分战略是在一段时间中实时出现的,它们之间呈现出一种不连续变化,甚至更有人极端地提出组织中事实上存在着“战略缺失”。 视战略形成的过程为深思熟虑的一派认为,战略是刻意设计的,而战略的形成是计算出来的,因此形成的过程是规范化和结构化的,其步骤是先思考后行动,因此他们视战略为一系列决策,强调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协调,对未来的发展视为可预测的,因此对于未来的工作是积极投入,做好准备,战略实施则强调程序化和组织的效率。 与此相对应,视战略形成过程为随机应变的一派认为,战略是逐渐形成的,而战略的形成是发现出来的,形成的过程则是非结构化和分散的,其步骤是思考和行动结合在一起,他们视战略为一系列行动,强调不断的试验和首创行动,对未来的发展视为不可知和难以预测的,因此对于未来的工作是保持战略的柔性而非积极投人,战略实施则强调学习和组织的发展。 三、突变VS渐变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以及消费者偏好等的快速变化,企业所处的环境日益呈现出动态化的特征,因此企业的战略也不得不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战略更新的方式便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战略更新应该在企业现有的状态上逐渐演变还是进行脱胎换骨的突变?战略更新应该是逐渐的、连续的还是大幅度的、不连续的?对于战略更新的形式和性质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一部分战略学者认为,企业中的战略更新应该以一种突变的方式推进,通过采取激进的、快速的和全面的措施来实施战略更新;而另一部分战略学者认为,战略更新应该通过渐变的方式加以实施,更多地强调持续性的学习和连续性的改善,因此采用的是一种持续变化的方式。由此产生了战略更新的突变和渐变之间的悖论。 采用非连续变化视角的观点视战略更新为破坏性的创新和转折,因此战略更新过程就是

悖论

“悖论”(paradox) “悖论”(paradox)一词常见诸报端,其字面意思为“荒谬的理论或自相矛盾的话”。从逻辑上看,悖论性的语句具有这样的特征:如果假定这个语句为真,那么会推出这个语句为假;反之,如果假定这个语句为假,又会推出这个语句为真。说它对也不是,不对也不是,真是左右为难。 语义学悖论举例 悖论古已有之。一般认为,最早的悖论是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新约全书·提多书》是这样记述的: 克里特人中的一个本地先知说:“克里特人总是撒谎,乃是恶兽,又馋又懒。”这个见证是真的。 这个克里特岛的“先知”是伊壁孟尼德(Epimenides)。后来欧布里德(Eubulides)将他的话改进为: 我正在说谎。 这句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如果是句真话,由这句话的内容可知:说话者正在撒谎,既然是撒谎,那么说的是假话;反之,如果这句话是假的,说假话就是说谎,这句话的内容正是“我正在说谎”,因此这句话又是真的。 后来又发现了好几种“说谎者悖论”的变种,例如所谓“说谎者循环”: A说:“下面是句谎话。” B说:“上面是句真话。” “说谎者悖论”和“说谎者循环”是与自然语言的表达方式密切相关的悖论,涉及真假、定义、名称、意义等语义方面的概念,这类悖论被称为“语义学悖论”。语义学悖论的实例很多,“格列林 (K.Grelling)-纳尔逊(L.Nelson)悖论”就饶有趣味,它与形容词的应用有关: 将形容词分为两类,一类称为“自谓的”,即可对于它们自身成立、对自己为真的。例如,形容词“Polysyllabic(多音节的)”本身是多音节的,“English(英文的)”本身是英文的,它们都是自谓的。另一类称为“它谓的”,即对于它们自身不成立、对自己不真的。例如,形容词“Monosyllabic(单音节的)”是它谓的,因为这个词不是一个单音节词;“英文的”也是它谓的,因为这个词是中文的而不是英文的。问题来了:形容词“它谓的”是不是它谓的? 得到的结果是:如果“它谓的”是它谓的,那么会推出“它谓 的”不是它谓的,反之亦然。导致了自相矛盾。 集合论悖论与公理化

世界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世界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当为这种行为负责。 行为并不是行动,你什么也不干也是一种选择,因而也是一种行为。 我们将这个思想实验稍作修改,就可以看到什么也不干确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为: 加入电车的前方帮着5个人,你拉动一下拉杆就能使将电车驶向岔道——而岔道上什么也没有,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时候你动不动拉杆呢?如果你不拉,你什么也不干,眼睁睁看着五个人被轧死,这显然是不道德行为——你本来有选择的余地,轧死五个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结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但是你选择了什么也不干,你就应当为你的行为负责任,即使法律不去惩罚你,你的行为最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