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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doc 17页)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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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国有科

学事业单位。

第三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是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

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七条国家对科学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根据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和科学事业单位特点、财务收支状况、承担国家科技任务情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对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管理办法。

(一)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单位,以及国家赋予专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二)对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单位,实行定项补助,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八条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科学事业

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财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预算编制内容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单位预算必须全面反映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内容。

第十条预算编制要求

在科学事业单位负责人主持下,财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单位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单位预算,由财务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调整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事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可以报请财务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单位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

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门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

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单位除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

第十四条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包括:

(一)科研收入,即单位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承包取得的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即单位有偿转让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

2.技术咨询收入,即单位提供专业信息、可行性研究、技术和经济论证等智力服务取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设计、工艺编制、分析测试、标准配方、标准审定、分析化验、摄像制图等专业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4.技术培训收入,即单位接受委托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取得的收入。

5.技术承包收入,即单位承包工程中的技术合同项目和技术引进中的消化吸收项目取得的收入。

(三)学术活动收入,即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科普活动收入,即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试制产品收入,即单位从事中间试验产品的试制取得的收入。

科学事业单位上述五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五条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包括:

(一)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即单位通过销售定型、批量产品(不包括试制产品)和经销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餐饮、住宿和交通运输等经营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工程承包收入,即单位承包建筑、安装、维修等工程取得的收入。

(四)租赁收入,即单位出租、出借暂时闲置的仪器设备、房屋、场地等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经营收入,即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经营收入。

第十六条科学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单位组织收入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当合理合法。

(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单位应当加强帐户管理,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防止收入流失。

(五)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八条科学事业单位对同一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用途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九条科学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在统一的会计帐簿中专项予以核算,按照规定的用途开支,并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为加强支出管理,主要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科学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管理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应以研究室、业务部、课题组等为核算单位,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为基本核算对象,进行多层次的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开支划分为:

(一)直接费用,即单位在科研、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材料、支付的工资及其他直接支出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即单位内各研究室、业务部、车间等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分配计入各课题、项目和产品等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即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二条科学事业单位的实验厂、中试车间以及其他生产经营部门,应当实行独立核算,并参照执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因规模较小或者承担的科研试验和研制任务较重,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应当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

第二十四条科学事业单位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

(一)单位支出及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单位自行规定,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单位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二)单位应当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安排各项支出。

(三)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报支出。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结余是科学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科学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单位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入发生的亏损,按照规定提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是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

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直接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业务费中列支,以及在经营收支结余中提取转入,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

(五)其它基金,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资金。

第二十八条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科学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

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第三十条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在一年以

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等。

存货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销售或

者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产成品和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单位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对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及时清理;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发生的盘亏、报废和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对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按照合同要求或者完成进度情况及时结算或

结转。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的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标本、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财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

细目录。

第三十三条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科学事业单位报废和转让的固定资产,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报废和转让大型的、精密或者贵重的设备,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财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和其他财产权利。

单位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保护。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是指科学事业单位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坚持投资回报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单位利用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七条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单位投入的要求回报的投资,应当用于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签订投资协议或者合同,明确投资者、受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八条负债是科学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

(一)借入款项,即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其它单位借入的款项。

(二)合同预收款项,即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外单位签订研究和试制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后,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政府专项合同款项和委托合同款项及其他合同款项等。

(三)应付款项,即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应付而暂时未付的各种款项。

(四)暂存款项,即单位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到的代为保管或者暂时尚未确定性质的款项。

(五)应缴款项,即单位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而未缴的款项。包括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应缴款项。

第三十九条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和不同期限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对借入款项应当按时清偿;对合同预收款项在合同完成或者阶段性完成后及时结转为收入;对应付款项,要按时清付;对各项应缴税费,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计缴。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划转撤并时,应当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

第四十一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期间,应当在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机构。财务清算机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意见,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和划转的准备工作。

第四十二条财务清算意见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由财务清算机构妥善处理单位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清算结束后,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单位,其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单位,全部资产由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财务报告是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集中、总括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调整以及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的问题,是国家制定科技政策的重要依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五条科学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情况、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财务收支变动对科研事业发展的影响,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单位应当定期按照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第四十六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收入计划完成率、总收入增长率、事业收入增长率、经营收入增长率、支出计划完成率、专用基金增长率等。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科学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中国科协和地方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本制度;非国有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四十九条下列科学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一)经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科学事业单位。

(二)科学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五十条军工科研单位财务制度另行制定,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一条科学事业单位可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和国家科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XXXX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1 / 12 ---------------------------------------------------------------范文最新推荐------------------------------------------------------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386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 386号) 篇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

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 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 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 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 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填写借款单, 并注明用途、 金额、期限等, 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 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取。 (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提高效 审批、实施、 支取现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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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3) 第三章审批 (6) 第四章研发人员差旅费规定 (7) 第五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统一财务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监管、控制管理,本着集中统一、统筹合理调配资源,分散灵活经营的财务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并主动接受主管财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三、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活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亏损等,都应当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种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及时制定和修改原材料、能源等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五、制度的基本内容 是指研发部门在研制产品、开发项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六、立项标准 单位项目费用在50万以下(含50万)的由公司自行组织立项,并由

财务部实施经费的控制、评审和经费审核。 单个项目在50万(包括50万)以上或事关公司发展的项目,由公司立项后到区主管部门立项,由公司总经理对经费开支进行逐笔控制、评审和经费审核; 研发费用需财务部门跟踪使用情况并记录结果,研发费用财务核算采用项 七、项目管理制 财务部设置了项目核算财务账套,项目研制经费按项目独立做账、核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项目研制经费管理。 1、项目前期财务管理 A.前期投标费用管理:项目前期投标准本产生的相关费用,分清不同投标项目的费用,如果项目投标成功,则进入项目经费设计费,不成功则进入公司管理费用。 B.经费预算管理:财务部配合完成投标项目经费预算,综合考虑各费用组成的合理性,可行性,争取和项目决算保持一致。 C.合同的管理:项目立项后合同及时复印一份交财务部管理,以便财务部及时设立项目科目,核算项目费用。 2、项目期间财务管理 A.项目经费科目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

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 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 30 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

研发支出财务管理制度

XX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研发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加强研发费用管理,本着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研究开发经费来源 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企业自有资金,主要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其他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指出区分研究阶段指出与开发阶段指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指出,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指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公司研发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会计继续教育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题目及答案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科技产品”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利用(非财政性专项资金)试制、生产科技产品的实际成本。 ●2012年新一轮的制度变革的内容不包括(《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 ●按照规定将原账中“试制成本”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对于归属于已经验收结项的科研项 目的试制成本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不属于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的是(利润)。 ●处置或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应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单独修订《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原因不包括(原制度内容过时,毫无用处)。 ●当债权人豁免本应偿还的应付账款时,科学事业单位应贷记的科目是(其他收入)。 ●根据新制度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对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贷方余额进行分析:按照借款利息部分应在 新账中贷记的科目是(其他应付款)。 ●根据新制度规定,科学事业单位首次并账后新账科目的借方合计金额与贷方合计金额的差额,可以通过贷记或 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总调整。

●购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固定资产,扣留的不超过一年的质量保证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购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固定资产,扣留的不超过一年的质量保证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中,费用性支出的目的是(维护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 ●关于“应收票据”在新制度下的变化,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没有变化)。 ●关于“应收账款”科目在新制度下的变化,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核销条件是逾期两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 明确实无法收回)。 ●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及其账务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计提折旧/摊销时冲减事业基金)。 ●科学事业单位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的起始日是(2014年1月1日)。 ●科学事业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首次并账处理不正确的是(按照基建账中“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借记新账 中“固定资产”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时,一般应先计入(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科学事业单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借记的会计科目是(应付职工薪酬)。 ●科学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科学事业单位的下列资产中,应该计提折旧的是(打印机)。 ●科学事业单位核销无形资产的标准是(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六章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八章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章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支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暂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报销审核制度 第十六章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回佣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税务制度 第二十二章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措施 第二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 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 会计工作职责 : 1、按照会计核算规范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 会计核算软件。 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 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 存物资动态报表》。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51728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 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1.4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公司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1.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1.6 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1.7 公司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省、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2.1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1.1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1.2 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1.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2.1.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2.1.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1.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1.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2.1.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3.1 项目申报部门和个人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的措施,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紧跟会计改革步伐,使自己的知识、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二条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三条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监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一项财务主管的权责 第一条财务主管是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对会计工作人员有领导责任,应领导会计机构的全体人员执行“会计法”,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做到以身作则,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二条财务主管应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支持、配合会计人员办理会计手续,保证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财务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事情,有权制止。 第二项会计的职责 第一条会计人员必须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的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附加帐,组成系统科学的帐薄体系,保证合理地反映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二条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如应拒绝受理。 第三条会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薄,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四条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资料进行经营活动的核算;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行进、销项税金及其他税金的正确核算。帮助领导做好经营决策工作,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准时送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真实。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五条会计人员负责向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按董事会决议规定报告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经营和经营成果的预测及决策。 第三项出纳的职责 第六条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具体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报销时要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一律拒绝办理现金收付手续,严格把好关。 第七条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特殊情况报开户银行审批,不能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借款报销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第八条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会,帐目日清月结。 第九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负责保管现金、转帐等空白凭证,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人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以上共同处理。支票填写必须写明对方单位、金额、用途,不能开具空白支票、延期支票。 第十条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记日记帐与银行对帐的工作由两人分别承担。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富地红华动力(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 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1.4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公司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1.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1.6 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1.7 公司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省、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2.1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1.1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1.2 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1.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2.1.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2.1.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1.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1.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2.1.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科学事业单位1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 科研收入”、“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 1.“410101 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技术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教学活动收入等。 技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学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科普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教学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 1.“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2.“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技术活动费用、学术活动费用、科普活动费用、试制产品活动费用和教学活动费用等。 技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学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普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试制产品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教学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1其他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税务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附贝y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 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审批、实施、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 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 取。 (2)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 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一章 总则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研发财务管理制度

研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国家、股份公司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技术开发部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研究开发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技术开发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对于股份公司级研究开发项目,承担单位在徐州基地者,其项目经费均在公司的财务部进行核销;承担单位在徐州基地以外者,其项目经费在本单位财务代报,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公司财务部。 对于公司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承担单位是公司所属部门者,项目经费日常代报在本单位财务进行,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公司财务部;承担单位是公司机关者,项目经费核销在公司财务部进行。 第十一条研究开发经费在部门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究开发经费在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技术开发部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报公司技术开 发部。公司财务部、技术开发部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各部门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公司财务部核销。 第十四条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管道储运公司、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物控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各部门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五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核算科目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条在项目计划阶段,牵头科科要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用款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安排、组织形式、实施进度和投资总额,并与主管局领导、相关科科、办公科及财务科共同制定专项资金用款计划,合理确定项目的开支内容。 第三条项目计划批复后,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量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参加人员,安排内外业任务,与批复计划一起留存财务科。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科比照批复计划和任务安排,共同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做到任务完成与资金支出同步,资金使用与用款计划一致,定期对帐、检查监督项目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完成的项目,年终时,项目负责人要编写资金结转或结余理由,决算时由财务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委托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致。收到业务委托单位的业务委托书(函)后,项目负责人与业务委托单位协商工作经费,签订

业务委托协议,除项目组留存外,交总工办、办公科、财务科各一份,凭业务委托书和生效的协议由财务科开具税务发票并组织完成委托业务。 三、出差派遣制度 第六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政府林业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林办规[2017]86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七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 科科一般人员出差由科科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科科主任、副主任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副局长、纪检书记、总工程师出差由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局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局长审批。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前置审批办法 所有人员出差实行前置审批办法,先审批,后出差。出差前将出差审批单签字后,第一联即财务报销联报财务科留存,由财务科专人管理;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培训通知文件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出差,或有关审批领导出差,不能签发出差审批单时,可先短信或电话请示有关领导,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加盖领导名章,并将签署完毕的出差审批单交财务科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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