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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规模划分指标

建筑项目规模划分指标
建筑项目规模划分指标

(房屋建筑工程)规模

1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a、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 大型>28层; 中型6--28层;小型≤6层

建筑物高度; 大型>100m ;中型25-100m ;小型≤25m

单跨跨度;大型>36m ;中型15-36m ;小型≤15m

单体建筑面积;大型>30000m2 ;中型5000-30000m2 ;小型≤5000m2

b、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建筑群建筑面积;大型>12万m2 ;中型1--12万m2 ;小型≤1 万m2 .

c、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10000万元;中型500-10000 万元;小型≤500 万元

2 高耸构筑物工程

a、冷却塔及附属工程;淋水面积;大型>3500m2;中型2000-3500m2 ;小型≤2000m2

b、高耸构筑物工程;高度;大型>120m ;中型25-120m ;小型≤25m

c、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10000万元;中型500-10000 万元;小型≤500 万元

3 地基与基础工程

a、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物层数;大型>25层;中型6--25层;小型≤6层

b、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构筑物高度;大型>100m ;中型25-100m ;小型≤25m

c、基坑围护工程;基坑深度;大型>11m ;中型4--11m ;小型≤4m

d、软弱地基处理工程;地基处理深度;大型>15m ;中型2--15m ;小型≤2 m

e、其他地基与基础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1000万元;中型100-1000万元;小型≤100 万元

4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挖方或填方工程;大型>60万m3 ;中型15-60万m3 ;小型≤1

5 万m3

其它挖方或填方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4000万元;中型300-4000万元;小型≤300 万元6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包括轻钢结构工程);钢结构跨度;大型>33m ;中型10-33m ;小型≤10m ;

总重量;大型>1200吨;中型100-1200吨;小型≤100 吨单体建筑面积;大型>24000m2 ;中型6000-24000 m2;小型≤6000 m2

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网架工程边长;大型>80 m;中型10-80m ;小型≤10m 总重量;大型>350吨;中型5-350吨;小型≤5吨; 单体建筑面积;大型>6000m2 ;中型200-6000m2 ;小型≤200m2

其他钢结构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4000万元;中型300-4000万元;小型≤300万元

7 建筑防水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 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200万元;中型50-200 万元;小型≤50万元

8 防腐保温工程各类防腐保温工程; 单项工程合同额;大型>400万元;中型50-200万元;小型≤50 万元

9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工程;高度;大型>80 m ;中型25-80 m ;小型≤25 m

10 金属门窗工程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建筑物层数;大型>28层;中型6-28层;小型≤6 层;

建筑物高度;大型>80m ;中型20-80m ;小型≤20m ; 单体建筑面积;大型>8000m2 ;中型1000-8000m2 ;小型≤1000 m2

单项工程合同额; 大型>500万元;中型100-500 万元;小型≤100 万元

11 预应力工程各类房屋建筑预应力工程;跨度; 大型>36m ;中型15-36m ;小型≤15 m

单项工程合同额; 大型>800万元;中型100-800万元;小型≤100 万元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93402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序号 建设 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1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单体建筑面积 20000㎡以上5000~20000㎡≤5000㎡ 建筑高度>50m 24~50m ≤24m 复杂程度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 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 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 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 (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 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 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 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 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 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 修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 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 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 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和室外工程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设计和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 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 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 房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 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 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 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 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 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 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 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 住宅 宿舍 层数>20层12~20层 ≤12层(其中砌块建筑 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 数限值要求)复杂程度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 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 程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 居住建筑工程

建设项目的划分与分类

建设项目的划分与分类 建设项目是固定资产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通常以一个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或独立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是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作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固定资产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建设项目。 一、建设项目的划分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以及编审建设预算、制定计划、统计、会计核算的需要,建设项目一般进一步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1.单项工程。一般是指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设计规定产品的车间(联合企业的分厂)、生产线或独立工程等。一个项目在全部建成投产以前,往往陆续建成若干个单项工程,所以单项工程也是考核投产计划完成情况和计算新增生产能力的基础。 2.单位工程。它是单项工程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通常按照不同性质的工程内容,根据组织施工和编制工程预算的要求,将一个单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如工业建设中一个车间是一个单项工程,车间的厂房建筑是一个单位工程,车间的设备安装又是一个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它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建筑安装工程的结构、部位或工序划分的,如一般房屋建筑可分为土方工程、打桩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工程、装饰工程等。 4.分项工程。它是对分部工程的再分解,指在分部工程中能用较简单的施工过程生产出来,并能适当计量和估价的基本构造。一般是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规划划分的,如砖石工程就可以分解成砖基础、砖内墙、砖外墙等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编制施工预算,制定检查施工作业计划,核算工、料费的依据,也是计算施工产值和投资完成额的基础。 二、建设项目的分类 建设项目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

各专业建筑项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优质参考文档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 60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优质参考文档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RR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 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 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 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 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 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 80 公顷; 8. 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 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RR0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 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1.20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优质参考文档 2. 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 3. 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 1--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 20--80 公顷; 4. 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 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 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 10000---20RR0 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 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 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2.20 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 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 20 公顷以下; 4. 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 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 3 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 1—3 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 1 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 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 10000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优质参考文档

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8-1 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项目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备注 1 给水工 程 净水厂万立方米/日≥10 10~5 <5 地表水或地下水取 水,如需处理才可 供水,按净水厂规 模确定;如不需处 理,直接取地下水, 按泵站规模确定。 给水工程专业丙级 资质设计任务范围 仅限管道工程。给 水工程含再生水利 用工程。 管网 泵 站 万立方 米/日 ≥20 20~5 <5 管 道 管径(毫 米) ≥1600 1600~1000 <1000 2 排水工 程 处理厂万立方米/日≥8 8~4 <4 排水工程专业丙级 资质设计任务范围 仅限管道工程。排 水工程含再生水利 用工程。 管网 泵 站 万立方 米/日 ≥10 10~5 <5 管 道 管径(毫 米) ≥1500 1500~1000 ≤1000 3 燃气工 程 城市燃气 输配系统 万立方米/年 ≥10000 (高、次高、 中、低压) <10000 (次高、中、 低压) 小区管 网及户 内管 (中、低 压) 门站、储备站、调 压站、各级压力管 网系统的整体项目 均属大型项目人工气源 厂 万立方米/日≥30 <30 \ 含燃气汽车加气站城市液化 石油气储 备站 瓶/日罐装能 力 ≥4000 1000~4000 <1000 4 热力工 程 热源厂 MW 热水锅炉, ≥3×58 热水锅炉,3 ×14~3×58 \ 以供热、制冷为主, 单台≦25MW的小 型热电厂也属大 型项目 t/h 蒸气锅炉, ≥3×75 蒸气锅炉,3 ×20~3×75 \ 热网系统毫米 城市供热一 级网,DN≥ 800毫米; 热力站 城市供热一 级网, DN<800毫米 城市供 热二级 网,DN≤ 400毫米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500 150~500 <150

工程项目规模类型划分规定(修订)

工程项目规模类型划分规定(修订) 一、特大型项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1、路基工程:山岭重丘区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15km及以上,平原微丘区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25km 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里程15km及以上;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5亿元。 2、路面工程: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以四车道计,下同)施工里程50km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里程30km及以上;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5亿元。 3、路线工程(含路基、路面和构造物,下同):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20km及以上,二级公路工程施工里程40km 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里程10km及以上;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5亿元。 4、桥梁工程(含轻轨):水上独立大桥长度大于或等于1500 m,或主孔跨径大于或等于300 m;深山峡谷区独立大桥长度大于或等于2000 m,或主孔跨径大于或等于300 m;其他独立大桥长度大于或等于3000 m,或主孔跨径大于或等于300 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5亿元。 5、隧道工程:独立的两车道隧道单洞长度(双洞不能折合为单洞长度,以下同))大于3000m的工程;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5亿元。 6、铁路线下工程(含梁场、轨道板场):施工里程40km及以上;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5亿元。 7、铁路铺架(铺轨)工程: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亿元。 8、技术含量达到国际先进施工技术水平,被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开发课题的工程项目。 二、大型项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大型项目: 1、路基工程:山岭重丘区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10km,小于15km;平原微丘区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20km,小于25km;市政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10km,小于15k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 2、路面工程: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30km,小于50km;市政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20km,小于30k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 3、路线工程: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15km,小于20km;二级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30km,小于40km;市政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8km,小于10k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 4、桥梁工程:水上独立大桥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m、小于1500m,或主孔跨径大于或等于200m、小于300m;深山峡谷区独立大桥长度大于或等于1500m、小于2000m,或主孔跨径大于或等于200m、小于300m;其他独立大桥长度大于或等于2000m、小于3000m,或主孔跨径大于或等于200m、小于300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 5、隧道工程:独立的两车道隧道单洞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m,小于3000m的工程;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 6、铁路线下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30km、小于40k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 7、铁路铺架(铺轨)工程: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亿元、小于人民币5亿元。 8、技术含量达到国内先进施工技术水平,被列入中交股份科技研发课题的工程项目。 三、中型项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型项目: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 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 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 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 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 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 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3 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3 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 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 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风景园林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万人口以上城市风貌规划、城市园林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一)按建设工程的自然属性划分 建设工程就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与工程设施的统称。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与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与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二)按建设性质划分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就是指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与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就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她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与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就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与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她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就是指原有企业、事业与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与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就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就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就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规定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Array工程类别划分标 准 (三)工程 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 工程类别按工业 建筑工程、民用 建筑工程、构筑 物工程、单独土 石方工程、桩基 础工程、装饰工 程分列并分若干 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 筑工程:指从事 物质生产和直接 为物质生产服务 的建筑工程。一 般包括:生产(加 工、储运)车间、 实验车间、仓库、 民用锅炉房和其 他生产用建筑 物。 (2)民用建 筑工程:指直接 用于满足人们物 质和文化生活需 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 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II类执行。 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 (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类工程确定。 (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I类工程确定。 (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4)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工程,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 二、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课件-新版.doc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序号建设 项 目 工程等级 特征大型中型小型单体建筑面积 20000 ㎡以上5000~20000 ㎡≤5000 ㎡ 建筑高度>50m 24~50m ≤24m 1. 功能单一、技术要求 1.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 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简单 的小型公共建筑 工程 2. 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 济、文化、历 史等意义 的省 (市)级 中小型公共建筑工 程 2. 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区性意义 的小型公共建 筑工程 2. 高度<24m的一般公 共建筑工程 3. 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 程 3. 高度24-50m的一般 公共建筑工程 3. 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1 一 般 公 共 4. 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4. 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古建筑、保护 性建筑以及 修工程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 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建 筑 复杂 程度5. 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 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 计及室外工程 6. 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和室外工程 6. 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设计 和室外工程 6. 相当于一星级饭店 及以下标 准的室内装 修工程 7. 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 房 7. 跨度小于24 米、吊 车吨位小于10 吨的单 层厂房或仓 库;跨度小 于6 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 以下的多层 厂房 或仓 库 7. 跨度小于30 米、吊车 吨位小于30 吨的单 层 厂 房或仓 库;跨度小于12 米、6层 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 库 8. 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 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12层(其中砌块建筑层 数>20层 12~20 层 不得超过 抗震规 范层 数限值 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规模等级划分1

表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工 程等别工程规模 水库总库容 (108m3) 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 保护城镇及工 矿企业的重要 性 保护农田 (104亩) 治涝面积 (104亩) 灌溉面 积(104 亩) 供水对象重 要性 装机容量 (104kW) I 大(1)型≥10特别重要≥500≥200≥150特别重要≥120Ⅱ大(2)型10~1.0 重要500~100 200~60 150~50 重要120~30 Ⅲ中型 1.0~0.10 中等100~30 60~15 50~5 中等30~5 IV 小(1)型0.10~0.01 一般30~5 15~3 5~0.5 一般5~1 V 小(2)型0.01~0.001 <5 <3 <0.5 <1 表2.2.1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 I 1 3 Ⅱ 2 3 Ⅲ 3 4 IV 4 5 V 5 5 表2.2.6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级别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 限(年)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规模 高度(m) 库容(108m3) 3 有特殊要求的1级永 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或 推迟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造 成重大灾害和损失 >3 >50 >1.0 4 1、2级永久性水工建 筑物 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或影响工程 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而造成较 大经济损失 3~1.5 50~15 1.0~0.1 5 3、4级永久性水工建 筑物 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 组发电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小 <1.5 <15 <0.1 表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坝型 拦洪库容(108m3) >1.0 1.0~0.1 <0.1 土石坝>100 100~50 50~2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50 50~20 20~1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工程项目建设界面划分

风电公司风电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风电公司项目的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各工作职责和界面,遵照蒙能投公司和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坚持工程效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投资控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工程投资、质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 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效益,有效地实现四大控制目标,结合风电公司组织模式的实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分层管理,即工程部和现场项目建设管理部。项目建设管理部随着项目的完成自行解散,人员归原所在部门管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1. 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风电公司风电项目建设期间组织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管理的责任部门。 2. 根据、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法规和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公司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实际,制定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体系,在定期对现场项目管理部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编制下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的年度总体投资、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计划,负责各项目标的具体分解,负责下发至各项目管理部。 3. 充分发挥工程管理部的整体优势,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等面的重大问题。主要是: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技术协议和案、组织召开设计(设备)技术联络会、设备选型、标段划分与概算分劈、工程招投标(负责设备材料招投标的技术部分)、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式和措施等。 4.做好各项目的建设信息的收集,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各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总、统计。对项目管理部的年度和总体工程建设目标进行检查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经风电公司批准后执行。 6.负责项目建设相关的协调,如催交图纸、各种对口行文。 7. 牵头组织进行监理、施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并与施工、监理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廉政合同和环保文明施工协议。 8. 牵头组织设备材料的技术规的审查,提交给供应部门进行招标。 9. 组织整套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对各项目上报的资料整理汇总,定期完成上级单位的各种报表和材料。 11. 代表公司参加蒙能投公司的基建工作各种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定: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内部设施如为同一企业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划类。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doc资料

(一)按建设工程的自然属性划分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二)按建设性质划分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 合同名称: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合同编号:NSZB-2017-02

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划分说明 1.项目划分范围 项目划分范围为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有坝式引水口1座,铺设干管1条,长3.628km;支管4条,总21.205km;φ90移动软管24条,总长1.2km。配建阀门井29座,给水栓316座。 2.项目划分依据 本工程项目划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水利2012年版本)、《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施方案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结合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若出现新增项目时,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划分原则进行调整。 3.项目划分原则 本项目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评定方法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水利2012年版本)、《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给排水管道工》

(GB50268-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按从单元工程到分部工程,从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最后到工程项目,逐级验收,逐级评定。 3.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按照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 定划分单位工程,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为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合同编号为GNCG-D1。 3.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按照本工程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将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划分为4个分部工程。主要分部工程为贵南县塔秀乡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引水枢纽工程,阀门井工程,管道工程,给水栓工程。 3.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和质量考核要求,将该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层、块、区、段,每一层、块、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包括管道、各类阀门井、给水栓等。其中管道工程干管中 Φ355PVC-U管道按每200米为一个单元工程(包括管沟开挖、管道安装、管道试验、土方回填);支管Φ225PVC-U(0.6Mpa)管道按每500米为一个单元工程(包括管沟开挖、管道安装、管道试验、土方回填),阀门井按每五座为一个单元工程,给水栓按50组为一个单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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