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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 、问题及对策问题及对策问题及对策

北京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 、问题及对策问题及对策问题及对策
北京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 、问题及对策问题及对策问题及对策

城市交通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专稿速递

1999年第3期

10 北京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北京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于春全 张伟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市区现有各类机动车停车位约48万

个,其中公共停车位仅7万个,其余41万个为单位、居民自用停车位,且近70%分布在单位院内,很难供私人车辆或无停车位的其它单位车辆停放。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作为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负责道路停车管理,凡属对社会开放的收费停车场均由市交管局负责审批。经批准的收费停车场由工商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停车费。非社会停车场由产权单位自己管理。占路停车位由市交管局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停车收费由市有关单位负责。大中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配套停车场(库)在规划时,由市交管局和市规划局负责审定,并确定车位数量。

现行停车管理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现行停车管理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88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97年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89年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并附发了《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标准》。

最近经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对住宅小区配建指标修订为:每10户配建3-5个停车位,高档住宅和公寓每户配建一个停车位。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交管局先后发出两个《通告》,在北京市城八区开始实施停车泊位证明制度。

二、停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机动车停车场地及设施严重不足

基本停车位(即自用停车位)严重短缺。市区自用停车位只占车辆拥有量的不足60%。占全市68万辆小客车54%的私人小客车自己真正有停车位的廖廖无几。

市区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在仅有的7万个公共停车位中,还有1万多个是占路临时车位。

客货运输系统、汽修服务行业等缺少基本的经营条件。城八区800多家出租汽车公司拥有5.7万辆车,只有不足10%的出租车夜间停在公司停车场内。公共汽车也有相当一部分占用道路停放。

现有停车场(库)被挪用。

(二)停车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管理失控问题较为突出。

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交管局警力主要还是以控制路口为主,巡逻警力也只局限于一些主要干道,并以纠正处理车辆行驶违法行为为主。

管理执法力度不够。目前违规停车处罚对象是驾驶员,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难以找到当时驾驶车辆的驾驶员。而对车辆所有人的处罚尚无法律依据,造成执法效率大大降低。

对于违反管理法规,私自占用、改变停车场性质的单位,处罚力度明显不够,只是罚单位2000元,法人200元,远远起不到法律的约束作用。

规划建设执行缺乏必要监督管理。规划审批的公共建筑、居民小区停车指标,由于建设过程中不能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竣工后又没有有效的验收手续,造成停车位指标不能完全落实。

专业运输部门、汽修行业等单位在申请执照前,按规定应对本身应配置的停车场在市交管局进行审批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执照,但一些主管部门未能认真履行法律手续,造成事后被动局面。

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住宅小区、居民大院、单位大院对停车的管理较为混乱。 (三)停车意识及法制观念差

相当多的市民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如许多市民头脑中依然保留着非机动车“门到门”的传统观念,开车外出办事或购物,为了图自己便利,随意乱停车。部分单位对内部或配建的停车设施没有依法使用,反而违法随意占用、挪用。 (四)停车法规体系尚未健全

缺乏统一的停车管理法规,停车主管机关在法律上应有的职责和权力未被有效确认。

管理不到位。由于没有法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住宅小区、单位大院的停车管理,难于统一掌握,只局限于政策的咨询和协调,不能很好地发挥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

因住宅小区、单位大院的停车主管部门不明确,管理不规范,造成停车混乱。

停车场的审批和建设一体化在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造成部分建设单位在配建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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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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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主管部门无法有效地参与监督、验收,致使一些公共建筑停车设施不足或流于形式。

(五)停车收费标准低,道路资源浪费,停车场建设未形成产业化。

北京市现行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是91年经市物价局批准执行的,目前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偏低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仅使国家投巨资修建的道路及停车设施,由于停车者无偿或低偿占用,导致国有资源流失。而且,由于停车周转率低,也造成了这些基础设施资源的浪费。同时,偏低的收费标准也妨碍了停车场的建设与发展。 (六)停车无序造成治安秩序混乱 夜间许多机动车随意停在路边、居民楼下等处,缺乏看管而造成车辆丢失,引发了治安、刑事案件增多。

三、停车管理基本对策

(一)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应遵循布局合理、满足需求、保留用地、落实地域的原则,保证城市停车发展的必要空间。

市政府应给予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将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扶植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的道路。形成政府、集体、个人投资一齐上,使市区规划的社会停车场逐步予以实施。

(二)加大停车管理力度

逐步规范停车。对市区街道进行停车规范化管理;对未经批准在道路上划设停车位的,坚决取缔,对违法停车严格管理;对有条件的繁华大街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适当划设一些停车位及设立准许停车的标志解决购物停车难的矛盾。

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地区的做法,组建正规的道路交通协管员队伍参与交通管理,协助交通民警维护停车秩序。目前,市交管局聘用近1000名以下岗职工为主的交通协管员,协助民警维护停车秩序,同时也解决了部分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些交通协管员的职责和法律作用还需通过市政府正式授权,同时,这支队伍的日常经费,应由市政府在收取的占路停车费中,以收支两条线的形式予以拨付。

严格按规范要求配建停车场,凡规划审批的停车场不能随意改变性质。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已建成停车场使用的监督检查,并与产权单位签定责任书,凡改变性质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对公共建筑及居民区在投入使

用前,应在建委的统一组织下有公安交管部门参加验收。凡未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

为实现“车有其位”的目标,坚持停车泊位证明的做法。

专业客运、货运、汽车维修等行业,在申报营业执照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其是否具备滞留车辆的停车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停车设施予以审验把关,再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则。

各单位要按新实施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将门前停车秩序纳入“三包”范围,并落到实处,这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三)健全停车管理法规 1、有关法规应尽快补充和明确停车管理主管机关职责和权限;明确交通协管员的职责;明确占路停车的性质;加大对违法停车车主的执法力度。

2、修改《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应补充的主要内容:一是除大中型公共建筑外其他影响交通严重的公共建筑(如餐厅、娱乐场所等),也需确定配建停车位指标;二是配建标准应予相应提高;三是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四是对确无条件配建且经依法审批的公共建筑,对缺额部分收取停车位差额费,以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

3、对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尽快立法,不能只是作为一般的技术性规范来要求。

(四)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国内外许多城市的停车管理经验表明,依靠经济杠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缓解停车难有着积极的作用。具体收费标准中要体现占路停车收费高,以减少占路停车行为,保护国有资产的收益;不同地段的停车费用,按地级差价也应相应不同。 (五)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管理

目前,北京市使用的停车计时收费系统,使北京市停车管理产生了多方面的变化:通过规范停车收费区域,以静制动,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由过去单一的收费型向管理型转变,停车秩序得以改善;规范了停车收费行为和收费标准;提高了停车周转率,缓解了部分地区停车难的问题。

(六)关于停车经营管理

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按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合法经营,在经营前应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停车场经营条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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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审批后,再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占路停车收费理论上应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经营单位可以是市、区政府授权一个部门统一组织收取;也可由市、区政府指定一个单位作为业主(政府的代表),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设定的道路停车位,采取市场竞标的方式分路或分片公开向社会单位招标,所收取费用除支付日常管理费用及微利外,一律上交同级财政,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产权单位应确定物业管理部门并纳入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中,统一

规划,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现有居民区,有条件停车的要统一规划对居民开放,凡条件不具备的,可结合部分绿地或区内道路开辟停车场地。 (七)加强宣传教育

停车秩序是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车辆拥有者

“车有其位”、

“停车入位”和“有偿停车”的意识,

改变随意停车的陋习,提高现代化交通意识和遵守法制的观念,从而改善首都交通整体环境。

学会工作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199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在兰州市政府、兰州市规划土地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于9月13~15日在兰州组织召开了199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98名委员及代表参加了会议,建设部原副部长廉仲、国家设计大师任震英、甘肃省建委主任屠锦敏、兰州市副市长宋乃娴、兰州市人大副主任丁克勤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 本次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是在学委会成立二十周年之际召开的,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交通行业的学术发展和技术进步,探索二十一世纪城市交通的发展道路,促进相互交流和理论研究,学术委员会在会前组织了以“迈向21世纪的中国城市交通”为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从应征的70余篇论文中评选出35篇论文收录到论文集,并评选出10篇青年优秀论文。学术委员会将在年内正式出版题为“迈向21世纪的中国城市交通”学术论文集。

会议期间,张启成主任委员作了题为“努力探索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规律”的主题报告,回顾了20年来学委会走过的历程,对下一阶段学委会的学术工作提出了要求。来自各地的20余位委员和代表交流了近年来完成的交通规划项目和建设实施项目;香港的3名特邀委员介绍了香港的城市交通发展,以及政府、企业和学术团体在香港交通发展中的作用及协调机制;兰州市规划土地局李曙光局长全面介绍了兰州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编制情况;会议还组织考察了兰州市的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

世纪之交召开的本次会议具有两个明显的特

点,一是精心组织会议交流的项目和论文,突出了交流内容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增加了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评价;二是项目交流采用了多媒体演示,交流方式直观、新颖,具有吸引力。与会代表认为,本次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把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活动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拓展了新世纪城市交通研究的思路。

会议期间,还分组讨论了学委会的自身建设,以及对兰州市城市交通发展的建议。同时,也对“关于城市交通发展与交通规划的建议”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修改。会议通过了增补两名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议。

应南京市规划局的盛情邀请,学术委员会2000年的年会将于明年秋季在南京召开。

(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 马林)

资料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领导机构名单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张启成 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陈晓丽、李秉仁、武涌、王静霞、

徐循初、钱连和、全永燊、夏丽卿、冯容、戴逢

秘书长秘书长:: 李晓江 副秘书长副秘书长::

马林、金东星、陆锡明、危素贞 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传真::

(010)68343297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供)

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46号 《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2月4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杨鲁豫 2013年2月19日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下同)停车收费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所)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所)是指依法经营的停车场(含室内和露天,下同)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施划的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停放泊位(以下简称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所)收费遵循统一政策、条块结合、适时调整、分级管理、差别收费、累进递增的原则。 第五条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组织实施工作。 规划、财政、市政公用、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公安交通管理、价格、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停车管理协调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条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所)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下列机动车停车场(所)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一)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场所的配套停车场; (二)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三)道路停车泊位。 第九条下列机动车停车场(所)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提供经营性服务的; (二)商住楼、综合楼等与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共用的停车场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后,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根据政府指导价自行确定。 第十条下列机动车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社会力量依法独立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

阳光海天停车场管理制度 (通用版) 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准则、要求 一、各级人员职责 (1)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职责 1、依据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 2、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优先保证项目开发商、管理公司、VIP客户使用车位。 3、负责在本车场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要 求。 4、负责本项目部员工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生活管理,人员调配、考核、奖惩。 5、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甲方要求表格、文件等。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项目 部周工作总结表》、《月度工作总结》,监督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 《停车场巡视记录单》。 6、负责监督和落实车管员岗位职责,对车管员进行考核。 7、对所辖管理人员、员工合理分配工作,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 8、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9、遇突发事件,参考按相关预案灵活处理,认真填写《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记录 表》。根据甲方的管理风格,对需上报事件及时上报并尽力获得已上报证据。 10、负责对车管员进行岗位培训、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车管员服务技巧。 11、定时与甲方甲方车场管理部门门沟通有关停车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 (2)项目主管(副主管)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完成车场管理工作。 2、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在项目经理不在工作岗位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对车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全责。 4、负责所带班组的日常工作,并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车场巡视记录 单》。 5、协助项目第一负责人进行员工管理、队伍建设。 (3)进出口岗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进出车辆的管理、引导工作。根据要求记录进出车辆进相关情况。 甲方要求提供接、递卡服务的,要面带微笑、双手接递并使用礼貌用语。

停车场停车位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停车位管理方案

目录 第一章背景介绍 (2) 第二章方案概述 (3) 第三章工作原理 (3) 第四章方案架构 (4) 4.1系统组成 (4) 4.2各数据层功能描述 (5) 4.2.1数据采集层 (5) 4.2.2数据管理层 (6) 4.2.3 车位信息发布层 (6) 第五章系统功能及特点 (7) 5.1系统功能介绍 (7) 5.2系统特点 (8) 5.3同类产品应用比较 (8) 第六章拓展应用 (10) 第七章产品介绍 (11) 7.1 无线地磁车辆检测器 (11) 7.2无线信号接收机 (13) 7.3 有源电子标签 (14) 第八章方案实施 (15) 8.1 通用型停车场停车位诱导 (15) 8.2 路边停车收费监管 (16) 第九章产品清单配置 (16) 附一:产品包装清单 (16)

第一章背景介绍 据权威统计机构发布的消息,截止2014年,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5亿辆之多,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以几何速率迅猛增长。在一些发达城市的中心城区停车位一位难求,停车难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一个核心话题。 因为寻找停车位困难而造成车辆拥堵,也令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倍感头痛。政府部门通过多种干预途径,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试图解决停车难问题,但收效甚微。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物联网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型企业,公司现阶段主要致力于智能交通领域设备的研发和生产,能有效地为监管部门提供准确、实时的交通数据,降低运营成本、加强有序管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和资源的利用率,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多样性服务。 通过多年的尝试与努力,我们产品已在不同城市的停车位应用领域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获得了使用方的广泛认同。我公司系列停车位检测设备,能有效的为车辆监管部门及车主提供实时、准确的车位状态信息,流量信息。在缓解交通压力、改善车主出行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我公司电子系列产品主要结合了无线射频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智能交通建设,我们正做着有益的探索。。。

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 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供住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者使用; 2 .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3 .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4 .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 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 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小区机动车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 .地面、地下住户承购之专用停车区; b .地面、地下住户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c .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 .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 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处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管理处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活租位费和管理费后申领《停车证》,管理处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 5. 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 6. 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 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 .访客车辆则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9 .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必须在管理处登记,获准后方可允许,若违规同时停放两辆车将依罚则处理; 10 .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用户车号,如车号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管理处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届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管理处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12 .车位所有权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 13 .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14 .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否则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确保安全作业,打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本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进入停车场内车辆,必须按规定支付停车服务费。服务费内容仅包括泊车费,不包括车辆及附属物品的保管费和其他费用。 3、车辆入场流程:首次进场时,驾驶员须在入口处自助领取日照港物流服务区一卡通,二次进场时,持一卡通直接在入口处刷卡进场。车辆行驶至泊车区域停放妥当后,驾驶员按提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常用手机到物流服务大厅绑定卡信息并充值300元(含卡押金20元),此卡为实名制卡,具备挂失补办查询功能,驾驶员领取派车单后,系统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通过视频音频系统、手机短信或拨号方式等发出提示信息,通知车辆出场,车辆出场时在出口处刷卡扣费放行。 4、车辆入场后,必须按入口提示和场内标识进入指定停车区域,并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5、所有入场车辆必须按场内导向牌指示行驶,限速5km/小时,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且车头一律朝外,并控制车距,禁止任何车辆在主通道停放。 6、车辆停放后,请马上关闭引擎,及时检查车辆油路、电器线路等,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离开前请关闭车窗以及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货物应在场外苫盖捆绑完好后进场停放,

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本场概不负责。 7、车辆停放后,司机及随车人员在停车场内等候过程中,严禁车底纳凉、抛掷杂物、攀爬车辆、随地便溺以及其他不安全、不文明行为。 8、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任何后果,该车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严禁在停车场内及作业区域吸烟或以任何理由使用明火,严禁在停车场内及其他非修车区域修车。 9、本停车场仅供停放商用大型运输车辆,其他车型非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场。 10、如违反上述1-9条管理规定,须按照停车场管理要求整改,并按本规定另行支付50元至200元综合服务费,如出现拒不整改或拒不支付综合服务费等情形,停车场将进行锁车、扣车、拖车等方式处理,直至整改完毕并交清费用;若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将按不低于10倍综合服务费标准收取费用。 11、本规定由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修订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公司停车场管理系统方案

公司停车场管理系 统方案

停车场管理系统概述 停车场管理系统以非接触式卡作为停车场车辆进出的凭证,一车一卡,对车辆进出图像进行对比。系统是将先进的射频卡识别技术与视频图像处理技术结合,经过计算机处理,对停车场车辆出入进行安全管理以及收费。 停车场管理系统中,持有免费卡、月卡和储值卡的车主在出入停车场时,将卡放在出入口控制机的读卡感应区内感应,读卡器读卡并判断卡的有效性。对于有效卡,摄像机摄取该车的图像,道闸的闸杆自动升起,中文电子显示屏显示礼貌用语提示,同时音箱发出礼貌语音提示,车辆经过,系统将相应的数据存入数据库中。若为无效卡或进出场的车辆图像对比不同等异常情况时,则不给予放行。临时停车入场时的车主,按入口票箱上的取卡键取出一张卡,自动完成读卡,同时摄像,入口道闸打开,车辆入场。在出场时,在出口票箱上读卡并交纳停车费用,同时取出入场图像进行图像对比,无异常情况时道闸打开放行。 停车场管理系统具有功能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能够完成收费管理系统各种参数的设置、数据的收集和统计,能够对发卡系统发行的各种卡进行管理,对丢失的卡进行挂失,并能够打印有效的统计报表。

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意义 1、防止盗车,保护车辆安全。凭卡出入、车牌预置、车况预置、图像对比等从不同程度保证车辆在场内的安全; 2、提高服务质量,方便车辆进出; 3、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工工作量,降低人工成本; 4、防止乱收、少收、漏收停车费; 5、防止贪污停车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停车场管理系统方案 一. 概述: 现代企业管理部门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所辖小区进行规范的现代化管理,已广泛地采用智能停车场收费系统取代落后的人工收费,对出入车辆的进行高效管制。 吾想科技有限公司,集多年专业从事安装车场路桥IC卡收费系统的经验,采用先进的单片计算机控制,从高标准、高可靠、高安全的设备,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利用了高度自动化的机电和微机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112号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8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剑飞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

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20年北京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doc

2020年北京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20xx年北京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使用、管理和机动车停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停放管理,适用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独立建设的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配建停车场,是指为公共建筑、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临时停车场,是指临时设置的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场所,包括道路停车泊位和利用街坊路、胡同以及待建土地、临时空闲场地设置的

停车场。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是静态交通体系,机动车停车场坚持统筹规划建设,实行差别化管理,逐步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独立建设的停车场为辅、临时停车场为补充的格局。 本市鼓励社会多元化参与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第五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停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独立建设的停车场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制定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并对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 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管理及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统筹协调。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具体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的停车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辖区内通过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

阳光海天停车场管理制度 (通用版) 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准则、要求 一、各级人员职责 (1)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职责 1、依据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 2、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优先保证项目开发商、管理公司、VIP客户使用车位. 3、负责在本车场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要 求. 4、负责本项目部员工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生活管理,人员调配、考核、奖惩. 5、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甲方要求表格、文件等。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项目部 周工作总结表》、《月度工作总结》,监督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 车场巡视记录单》。 6、负责监督和落实车管员岗位职责,对车管员进行考核。 7、对所辖管理人员、员工合理分配工作,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 8、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9、遇突发事件,参考按相关预案灵活处理,认真填写《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根据甲方的管理风格,对需上报事件及时上报并尽力获得已上报证据。 10、负责对车管员进行岗位培训、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车管员服务技巧。 11、定时与甲方甲方车场管理部门门沟通有关停车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 (2)项目主管(副主管)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完成车场管理工作。 2、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在项目经理不在工作岗位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对车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全责。 4、负责所带班组的日常工作,并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车场巡视记录单》。 5、协助项目第一负责人进行员工管理、队伍建设。 (3)进出口岗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进出车辆的管理、引导工作。根据要求记录进出车辆进相关情况。 甲方要求提供接、递卡服务的,要面带微笑、双手接递并使用礼貌用语. 2、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3、根据车场情况,指引车辆前往规定区域。

停车场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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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 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 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暂】 为加强机关院内管理,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统一停放在车棚内。 (二)公务车辆一律安排固定停车位,工作人员及家属院私有车辆根据实际空余车位合理安排。 (三)外来车辆在工作时间禁止驶入。出租车、大货车禁止驶、停入机关停车场院内。 (四)地下停车场原则上保障公务车辆使用,地面车位安排其他车辆停放,公务车位不足时可协调补充使用,地上车位暂不规划固定车位。 (五)所有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停放车位泊车并依次停放整齐。严禁跨车位停放车辆。如各停车位均占满后,可停放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空场处,尽量缩短前后车距离。各位车主停车时请照顾好车位车辆,为车位内车辆留出行车通道。 (六)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将车辆停放管理的制度及管理办法传达到每一个车辆所有人,并负责加强监督协调管理。 (七)停车人员请按要求停放车辆,禁止乱停乱放;注意不要在停车位内丢弃杂物,时刻保持停车位的卫生清洁。

根据社保大厦招标意愿书之要求本人符合其基本条件。现上报停车场管理办法【暂】及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1.安排三名车辆管理人以8小时为一时段进行停车场管理,统一制服,统一管理,从形象和业务上保证停车次序和车辆安全。 2.协调各个单位保留车辆驾驶人员联系方式,为突发及其他未知状况做好应对。 3.合理安排车位,地下保障公务车辆,地面保证工作人员及家属院车辆使用。 4.以服务为主,收费为辅的理念对车辆管理员进行业务及其他事物培训,来保障并符合业主方要求。 5.加强院内卫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常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肩负起车辆,人员,环境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的院落整体秩序。 以上所述为本人对应社保大厦停车场管理的方式与方法,不到之处还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486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 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存车方):_____ 住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 车牌号:_______ 车辆特征:_____ 乙方(停车管理方):_____ 联系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协议

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协议(万达东坊地下室) 甲方: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建邺分公司 乙方:车主 地址:云锦路58号栋室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停车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停车位置:。 (请注明车俩停放具体停车场) 4.本停车场提供乙方停车场地,收取照明、供电、消防、道路 维修、标识安装的停车位使用费。 5.签订协议并交费后发给乙方蓝牙停车卡,停车卡应随车携带 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转让、不得一卡多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停车使用权。 6.车辆进出时,在道口岗亭凭停车卡进出园区,在指定区域车 位上停车。 7.乙方保证遵守停车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管理 指挥,保证不违规行车、停车;若出现三次以上违规停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停车使用权。如因违规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或赔偿。 8.乙方需做好车辆的防盗措施,离开车辆仔细检查车门、窗是 否关锁,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对于停车时由于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蓄意、失误所引起的事故、偷窃车辆等由当事人负责。

乙方停车卡遗失,要立即向甲方处报备,并办理补卡手续 (每 卡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元)。 9.停车管理服务费按月交纳(车位使用费260元/月),当月 25日前由车主到管理处办理交纳手续,可以预交。已方逾 期不交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停车使用权。 10.本停车场车位权仅作为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1.乙方在车辆租用期内,如因甲方管理工作的需要,乙方将无 条件更换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车位,价格、租期及本协议其他 的约定不变,乙方不会因本条所述变更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 偿、补偿请求。 12.乙方在车位租期内,如因出租方出售车位等其他须终止出租 的行为,则甲方将自终止之日起停止收取车位使用费,并清 退收取的后期费用,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 任何赔偿或对合同期已收费用的异议。 1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协议期满后需重新签订,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 约权。 甲方: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南京建邺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简述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简述 根据多年设计、安装停车场收费系统的实际经验,停车场系统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适合地下车场管理的耐用可靠设备,在工程施工质量上做到严格施工要求;在软件和系统设计上为贵车场提供了一套最严格、最先进、易用、便于维护和运行可靠的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 一、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概述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在住宅小区、大厦、机关单位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而人们对停车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智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也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乐。不仅提高了现代人类的工作效率,也大大的节约了人力物力,价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使得整个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包括车辆人员身份识别、车辆资料管理、车辆的出入情况、位置跟踪和收费管理等等。 二、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构成 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包括停车场控制器、远距离IC卡读感器、感应卡(有源卡和无源卡)、自动道闸、车辆感应器、地感线圈、通讯适配器、摄像机、MP4NET 视频数字录像机、传输设备、停车场系统管理软件等。 这种系统有助于公司企业、政府机关等对于内部车辆和外来车辆的进出进行现代化的管理,对加强企业的管理力度和提高公司的形象有较大的帮助。 三、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需求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立在小区内,有若干入口和出口。所有出入口都要求联网,式线数据通讯,并采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最远的出入口之间的距离约为800米,和两个办公楼的地下室设有一个出入口,整个停车场采用IC卡和视频图像管理。 出、入口系统功能需求 车辆感应IC卡,可以存储持卡人的各种信息。感应IC卡安装在每辆车的驾驶室里面,当车驶过读感器的感应区(离读感器2米左右)时,感应IC卡通过读感器发过来的激发信号产生回应信号发回给读感器。读感器再将这个读取信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01月12日 16时59分 15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者与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建设、规划、土地、工商、价格、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土地部门编制,作为城市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哈南公交枢纽站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前言 停车场系统设备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国内各种大型或超大型商业收费停车场(机场、体育场、展览中心)、中小型商业收费停车场(酒店、写字楼、商场、剧院配套)、小区停车场等都有相应的应用,且不同的停车场对系统软、硬件的要求都有所差异。传统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只解决了出入口控制的问题,对于停车场内部的停车引导、找车、快速进出等功能则鞭长莫及,而且在收费这个环节上也存在缴费方式单一、人工管理效率低下、存在收费漏洞等问题,更别说进行停车场整体的系统整合及资源优化配置了。 随着新的智能化停车管理技术不断发展,停车场管理正在向更开放、更灵活的方向发展。停车场管理走向智能化是停车场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传统停车场大多采用近距离读卡方式,必须停车伸手刷卡,下雨天容易被淋湿,上下坡道停车刷卡容易造成溜车、碰撞等事故。另外,传统停车场大都需要保安倒班值守,这样既给使用者造成了不便又牵制了物业的人力的资源。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以智能卡技术为核心,以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为手段,将停车场内的车辆更人性化、自动化管理。在智能停车场管理过程中,用户通过一张非接触式IC卡、手机终端便可实现通常的停车消费、临时用户管理和月租用户管理。同时,系统还可以对出入车辆实时记录和图像对比,使整个车辆管理做到技防、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管理。

一、设计需求 根据用户需求,系统选用基于车牌及车型识别的收费系统作为车辆出入停车场的凭证,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及车辆的停放时间和应缴停车费、停车管理系统,主要是对车辆进行智能化管理。本系统的设计本着先进性、安全性、扩展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系统在设计上汲取了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系统的优点,能够完全适合于各种不同用户的共用,并对车辆进行科学的有效管理。 二、系统设计原则 1、先进性 本次系统在设备选型、网络设计、软件设计等各个方面,采用当今世界先进且具有发展前途的技术和产品,系统可平滑升级,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在设计方面,采用容错设计和开发计算结构。 2、易管理性/易维护性 系统可通过电脑进行24小时实时控制和管理;系统管理员可在不改变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具备对系统进行调整和故障的排除。 3、安全性 系统具有相当的安全等级,对内可通过多级密码管理机制防止内部人员的越权使用。 4、可扩充性/开放性 本统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在产品选型、产品容量和处理能力等方面都具有扩充功能,这种扩充不仅充分保护了原有投资,而且具有较高的综合性能价比。 本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采用集散型模块化结构设计,支持tcp/ip协议,支持sql数据厍。同时,整个系统符合国际标准接口协议,可增加第三方应用系统,可跟监控、防盗报警进行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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