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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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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的通知

各部室、队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防治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好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制定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按照晋煤瓦发[2014]201号、阳煤政发[2014]105号、平煤字[2014]84号文件要求,现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超出突出煤层鉴定范围,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煤层鉴定)或认定,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瓦斯、突出矿井仍进行生产建设的。

十、矿井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矿井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生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矿井安全费用,导致矿井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各部门、队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十二条红线”的实施办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管,全面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切实做到瓦斯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触碰红线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通风部

2014年4月14日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 线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淮北矿业 二十条红线 3个十条 54321安全生产体系

“54321”安全生产体系 1、 安全支撑体系:安全理论、安全素质、安全制度、安全文化、安全责任 2、 安全保障体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安全环境、安全监督 3、 安全防控体系:事故防范、隐患排查、“三违”整治 4、 安全操作体系:自主管理、现场管理 5、 安全目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对触及以下二十条安全管理红线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 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未安排停工撤人的当班最高级别管理干部。 2、 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3、 监测监控弄虚作假造成数据失真、上传中断。 4、 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弄虚作假。 5、 违规启封密闭墙,违章排放瓦斯。 6、 瓦检员、防突员虚报、假报检测数据。 7、 脱岗造成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事故。 8、 放明炮、糊炮。 9、 井下无计划、无措施烧焊。 10、 井筒坠罐、过卷、过放、坠物的主要责任人。 11、 扒、蹬、跳车、乘坐皮带。 12、 井下带电作业。 13、 擅自截短锚杆锚索施工。 14、 挂停止作业牌擅自摘牌送电。 15、 携带烟草、打火机、火柴入井。 16、 井下私自照相、摄像,携带手机、电子表、随身听入井。 17、 冒名顶替在岗在职人员入井。 18、 无规程(措施)施工造成死亡事故。 19、 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死亡事故。 20、 违章作业直接造成他人死亡。 强化安全生产严细实作风的十条刚性规定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不严、不细、不实问题,强化安全工作执行,以

严细实作风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十条刚性规定。 1、 必须及时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 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和值班制度。 3、 必须切实提高下井质量。 4、 必须严格按章指挥。 5、 必须严格技术管理。 6、 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灾害治理工程。 7、 必须如实准确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8、 必须严格安全监督检查。 9、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问责。 10、 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和请销假制度。 强化经营管控十项举措 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度过经营难关,特制定强化经营管控十项举措如下: 一、十项举措 1、 实施矿井分类管控(杨庄矿属于二类矿井) 2、 调整相关薪酬标准 3、 压缩成本费用支出 4、 从严控制投资支出 5、 压缩物资采购支出 6、 着力提高精煤产率 7、 调整精煤内部结算基准价格 8、 积极推进非煤单位止亏增盈 9、 加大房地产资源盘活力度 10、 适时推进矿井整合 2、 相关要求 1、 必须解放思想,推进“四个观念”转变。即:由以生产为中心向以效益为中心转变;由以原煤产量为中心向商品煤量、煤种、煤质并重转变;由各自养队伍向以矿井之间市场化服务转变;由以“发工资”向创效益“挣工资”转变。 2、 必须严格考核,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度瓦斯治理工作总结 2013年12月

2013年度瓦斯治理工作总结 我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完善、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稳步推进“通风可靠、监控有效、抽采达标、管理到位”十六字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和改进“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我公司的科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公司下属有嵩基、天基、周山、仟祥四对矿井,在瓦斯治理方面我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每月对各个煤业的通风系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每周我公司都要对各个煤业的局部通风机进行检查,确保“风电闭锁”和双风机自动倒台功能正常,自动倒台记录完善可靠;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机电设备出现失爆现象;4、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每周对各个煤业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查,每周对各个煤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各类传感器齐全、报警断电参数设置正确、井下吊挂位置正确、“瓦斯电闭锁”功能正常;6、对于临时瓦斯积聚的地点加强通风,直到瓦斯浓度低于报警值才可以进行作业;7、定期对各个煤业的瓦检员进行培训,杜绝瓦斯检

查出现漏检、假检现象。因仟祥煤业属于高瓦斯矿井,我公司瓦斯治理工作重点放在了仟祥身上,为总结经验与教训,现将我公司具体对仟祥煤业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一、矿井通风情况 1、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主、副立井进风,1#回风斜井和2#回风斜井两个斜井回风的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通风方式为抽出式。两个风井各装备FBCDZ-No23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额定功率185kW×2。1#回风斜井担负矿井南翼的通风任务,回风风量3452m3/min,负压1100Pa;2#回风斜井担负矿井北翼的通风任务,回风风量3366m3/min,负压1030Pa。全矿井的等积孔为2.43m2。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全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FBD-No5.6(2×15kW)、FBD-No6.0(2×22kW)局扇压入式供风,并实现双电源双局扇自动倒台、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 2、通风瓦斯现状 矿井现总进风为6620m3/min,总回风量6818m3/min,等积孔 2.43m2;回风瓦斯浓度为0.06%,矿井瓦斯涌出量 3.961m3/min。 3、通风设施管理 矿通风科成立通风设施组,专门负责矿井通风设施构筑、管理,对以前老旧通风设施逐步整改,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对新构筑通风设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工程、一达标”,确保通风设施安全可靠。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33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 线(正式版)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0303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山西近日出台《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对所有煤矿瓦斯防治实行红线管控。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2、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3、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4、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

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XXXXX 煤矿 瓦斯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

丰汇煤矿瓦斯防治方案设计及防治措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我矿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根据市安监局《市煤安监管字[2011]10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宏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深入开展瓦斯整治,落实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确保我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落实瓦斯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改善通风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瓦斯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一)瓦斯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瓦斯防治技术总负责。 (二)领导小组职责 1.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督促和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由组长XXX(法人代表)负责。 2.设置合理的瓦斯防治治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治理资金。由副组长XXX(矿长)负责。 3.根据《开采方案》、《安全专篇》的设计,规划好采掘布局。打好瓦斯防治的基础。由副组长XXX(总工)负责。 4.优化通风系统,做到简单可靠。由副组长XXX(总工)负责。 5、维护好安全监控系统,做到长周期稳定运行。由成员XXX 负责(安全矿长)。 检查好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由成员XXX (机电矿长) 负责。 6、制定完善综合防治煤层自燃的措施并认真落实。由成员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2020新版)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

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煤矿安全演讲稿做好瓦斯治理推进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演讲稿-做好瓦斯治理推进安全生产 做好瓦斯治理推进安全生产 安全工作是煤矿的最大政治,同时也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瓦斯治理又是安全工作的重点。自踏入通防战线十余年来,一直不断探索、研究、实践瓦斯治理工作,并积累了一点经验。深切的认识到:治理好瓦斯,控制住重大瓦斯事故,稳定员工队伍,促进安全生产,使矿井经济有效、可持续发展。 在瓦斯治理有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进入2013年,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而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有所变化,瓦斯治理工作如果跟不上条件变化的需要,就达不到保障安全、稳定员工队伍推进生产持续发展的目的。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治煤矿事故的特别规定》等的国家一系列煤矿的组合、整合的法律、法规,矿山企业的安全现任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置,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到了法律化的轨道,把安全生产当成一种政治工作来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不能达到法律条款的要求,轻则给予经济等处罚,重则给予吊销营业执照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就是,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确保人身安全代表着矿山全体员工的最大利益。如果由于安全工作做得不好,出现了人身事故,就损害了全体员工的最大利益,所以现在的安全责任不仅仅限于几位主要领导,而是要将安全责任扩展到各个生产环节,每一位在岗员工。凡是涉及到人的安全问题,我们都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安全。 二是我们面临的瓦斯情况发生了变化。我们矿逐步向下延伸,现在在1500水平,将来还要到达1300水平掘进,绝对和相对瓦斯涌出一步步增高,通风系统进入矿井的困难时期,加上瓦斯抽放系统将要面对的老化问题等。这意味着我们到了实实在在治理瓦斯的关键时期。因而我们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立足于这个形势上,在有限的条件下,要提出新的指导思想,寻求新的突破和提高。 三是我们面临的员工队伍素质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我们矿采掘队是短期合同工,短期利益严重,存在着文化水平偏低,流动频繁、重视经济收入、轻视技术业务及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不到位等问题。所以提高这部份员工的整体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让安全意识和公司理念真正达到每个员工潜移默化,是搞好瓦斯治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四是我们矿多煤层开采,资源重组矿井。由于以前的小煤矿巷道狭窄,以前施工技术低劣,巷道布置不合理,风路混乱,地面塌陷造成矿井漏风,造成现在的有些地方通风不合理,甚至前一段时间由于这个原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

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超前防范,“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犯、不可逾越。 第二章通用类 (一)机构设置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防、安监等管理机构。 第四条配齐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采煤、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度建设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考核500元,责任人考核1000元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每月主持召开2次安全办公会。 第六条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下井带班数目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三)劳动用工管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外包施工队一律停工停产。 第七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矿统一管理的,出现非法分包、转包的;施工队未到省级煤炭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

第九条入井新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未签订师徒合同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一律不得独立作业。 第十条外包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第三章设计类 第十四条矿井、采区、工作面、供电、防灭火等设计违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中煤集团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等规范、标准的,一律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探放水设计违反《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中煤集团防治水管理体系》等规定的,一律不得实施探防水作业。 第十六条采掘工作面无设计或无《作业规程》而私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第四章基建管理类 第十七条非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实行以包代管,或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的,一律停工整顿。 第五章采掘类 采掘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十九条无批复的设计、作业规程擅自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或未采取(未建立)注浆、注氮、三相泡沫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系统)的。 第二十一条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三条巷道掘进施工地点支护参数无依据或擅自更改巷道支护设计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锚杆(索)支护未做拉拔试验的,预紧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十二条红线、十个严禁

十二条红线 “十二条红线”的具体内容为: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七、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超出煤层鉴定范围,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煤层鉴定)或认定,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的;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瓦斯、突出矿井仍进行生产建设的;十、矿井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十个严禁 这“十个严禁”的规定包括:严禁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组织采掘活动;严禁无风、微风进行作业;严禁在通风设施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可靠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严禁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的矿井进行采掘活动;严禁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严禁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

动;严禁矿井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现象;严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或运行不正常、各类传感器应设而未设进行采掘活动;严禁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按设计方案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或未开展火灾预测预报工作,进行采掘活动;严禁防尘洒水系统不完备的矿井进行采掘活动。

2017年度瓦斯治理计划

贵州金永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仁怀市梯子岩煤矿 2017年度瓦斯防治计划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 通防科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规程措施、报告、预案审批会审表审批会审时间:年月日 审批会审地点: 主持人: 名称2017年度瓦斯防治计划 参加审批会审部门及人员签名 矿长总工程师 通防副总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通防科长安全副总 机电科长调度主任 防突队长 会审审批意见: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 2017年度瓦斯防治计划 为了全面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切实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十六字”体系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瓦斯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我矿进一步树立“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和避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瓦斯防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方针,创建煤矿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化矿井,为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整治取得的成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2017年度瓦斯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深入开展瓦斯综合防治,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把我矿建设成一个瓦斯防治示范矿井。 二、建设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做到2017年度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 (2)安全生产目标:消灭“一通三防”死亡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消灭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 (3)瓦斯抽采目标:2017年6月实现1700采面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 (4)建立并提升矿井通风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及紧急避险系统等。

瓦斯防治十二条实施方案 2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 实施方案 根据县局以右煤字[2014]63号转发省市晋煤瓦发[2014]201号、朔煤发[2014]号文件《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玉龙煤业2014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玉龙煤业2014年度瓦斯治理实施方案》。特制订落实“瓦斯防治十二条规定”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级人员都要树立“瓦斯灾害是第一危害,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落实好省厅、市、县煤管局和市、县公司部署的“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强化职工的通防安全意识,规范岗位操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预防事故的警觉性,促进矿井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组 为确保“瓦斯防治十二条规定”活动的顺利展开,我矿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对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进行统一指挥: 组长:周立举(矿长) 副组长:程长青(总工程师)、冯彦龙(安全矿长)

贾拯(生产矿长)、常永军(机电矿长) 郭全年(通风助理)、薛德强(防治水助理)成员:孟杰、李军、魏征才、郭占元、杜海平、李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办公室主任由于博兼任。负责“瓦斯防治十二条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各科室、项目部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组织检查、考核,并对此次“瓦斯防治十二条规定”的工作进行详细总结,对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领导组职责 1、组长: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 2、副组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矿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实施情况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各阶段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安排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3、成员: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组织落实分管部门的“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活动,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职责 1、调度室:指挥和协调推行“瓦斯防治十二条规定”活动,确保此次活动开展顺利。负责“一通三防”应急救援业务指导,指导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2、安全科:把本次活动作为提升全矿安全长效工作的契机,并作为核心内容进行长期安排部署,定期组织人员对本次活动进展情况

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调查的基本要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水灾治理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火灾治理:防灭火、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及综合防灭火措施。 防治水“三专”:专项设计、专职队伍、专用钻机。 《七条规定》中所指矿长:包括生产矿长、各类煤矿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 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小煤矿实际控制人等。 矿领导下井带班:能有效的处理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对重 点不位、关键环节加强检查巡视,及时发现不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违章指挥、超能力组织生产,重大隐患处理必 须蹲点把关。 本质安全:在规定条件下,在预期工作状态下,不会发生预期的事故,即“预期是安全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所谓本质安全电路指在规定 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 物的电路。 底板——直接底、基本底 煤层的产状——(1)走向(2)倾向(3)倾角近水平(<80) 缓斜角(80—250) 倾角(250—450) 急斜角(>450) 顶板——伪顶、直接顶、基本顶 单斜构造——岩(煤)层向一个方向倾斜的形态称为单斜构造。(褶曲一翼或断层一盘) 褶皱构造——岩层被挤成弯曲但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的构造。褶皱的每一个弯曲称褶曲、向上凸起称背斜、向下凹陷称向斜。 断裂构造——岩层失去连续性和完整性的构造形态裂隙(或节理)断层 煤矿主要地质图:(1)井田地形地质图(2)煤矿地质剖面图(3)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4)水文地质图(5)采掘工程平面图 置顶事故的预兆 局部置顶的预兆:(1)响声(2)掉渣(3)片帮(4)裂缝(5)离层(6)露顶(7)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8)顶板淋水明显增加 大面积置顶的预兆:(1)顶板的预兆(2)煤帮的预兆(3)支架的预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为职业伤害保险,是对在劳动过程 中遭受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着俩种情况造成的死 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瓦斯防治规定资料汇编 (电子版)

瓦斯防治规定资料汇编 二0一四年三月

目录 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 (1)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 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 (3) 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 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48号) (7) 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 矿瓦斯防治的八项规定的通知》 (晋安发【2013】2号) (12) 5、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 红线”的通知 (晋瓦发【2014】201号) (16) 6、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 通知 (晋煤瓦发【2014】200号) (19) 7、关于印发《山西省煤层气开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煤瓦发【2014】199号) (2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8号 《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已经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1月24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12条安全红线

12条安全红线 1.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及其它作业地点存在无风、微风或瓦斯积聚、超限的。 2.局部通风机存在无计划停电停风、盲巷未及时封闭或缺栅栏、警标的。 3.局部通风机无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及自动分风切换装置或发生循环风的。 4.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未停止作业的。 5.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开关闭锁装置失效、未执行停送电制度或停电检修无措施、未挂警示牌的。 6.擅自甩掉开关三大保护及各类(照明、煤电钻、皮带)综合保护装置及水泵电机接地极的。 7.矿井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小绞车固定不牢靠或声光信号不完善、斜巷防跑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传动部位防护设施不齐全或不完好的。 8.防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缺失或不可靠、排水能力不符合规定,水文地质极复杂矿井排水泵无独立供电线路、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无双回路电源的。 9.采掘工作面临时支护不到位、空顶作业或平行交叉作业、支护强度或迎山角度不符合要求、上下顺槽安全出口不畅通的。 10.锚网巷道大断面或交岔口无双重支护的。 11.矿井、采掘工作面出现透(突)水征兆、自燃发火征兆、冒顶征兆未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 12.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继续作业的。 12条安全红线 1.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及其它作业地点存在无风、微风或瓦斯积聚、超限的。 2.局部通风机存在无计划停电停风、盲巷未及时封闭或缺栅栏、警标的。 3.局部通风机无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及自动分风切换装置或发生循环风的。 4.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未停止作业的。 5.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开关闭锁装置失效、未执行停送电制度或停电检修无措施、未挂警示牌的。 6.擅自甩掉开关三大保护及各类(照明、煤电钻、皮带)综合保护装置及水泵电机接地极的。 7.矿井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小绞车固定不牢靠或声光信号不完善、斜巷防跑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传动部位防护设施不齐全或不完好的。 8.防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缺失或不可靠、排水能力不符合规定,水文地质极复杂矿井排水泵无独立供电线路、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无双回路电源的。 9.采掘工作面临时支护不到位、空顶作业或平行交叉作业、支护强度或迎山角度不符合要求、上下顺槽安全出口不畅通的。 10.锚网巷道大断面或交岔口无双重支护的。 11.矿井、采掘工作面出现透(突)水征兆、自燃发火征兆、冒顶征兆未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 12.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继续作业的。

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修改后)

织金县精选煤矿 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矿长: 总工: 编制: 编制日期: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一、矿山交通范围、矿界范围 (3) 二、矿区地质特征 (4) 三、瓦斯、煤尘爆炸性和煤的自燃倾向性 (6) 四、开拓、通风方式 (6) 五、矿井防灭火系统 (7) 六、监控、人员定位系统 (7) 七、矿井供电 (7) 八、排水系统 (7) 第二章治理瓦斯的指导方针 第一节、指导思想 (8) 第二节、瓦斯治理的基本原则 (8) 第三节、工作目标 (8) 第四节、瓦斯治理组织管理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10) 第五节、瓦斯治理措施 (12) 第三章瓦斯治理具体规划 一、工作要求 (17) 二、矿井中长期采掘规划(2014——2016) (18) 三、矿井中长期主要采掘情况分析 (19) 四、2014年——2016年瓦斯治理规划 (19) 五、瓦斯再利用系统 (20) 六、附表 (21)

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瓦斯治理整体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明确以通风、抽放为主,监测、监控为辅做到标本兼治。对于抓出来的成果必须做到抓出一点,巩固一点,瓦斯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稳扎稳打、稳步提高,坚决杜绝瓦斯治理成果出现滑坡、反弹现象。 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做为突出矿井,必须将瓦斯治理工作贯穿整个工作日程,清醒的认识到瓦斯治理是一场持久站,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将瓦斯治理规范、要求传达到班组、个人,让大家切实感受到瓦斯治理不是面子工程,是生命工程、形象工程,是安全生产、预防群死群伤,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基础工程。 针对矿井M23、M27煤层的开采(2014年—2016年),具有针对性制定矿井的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以便指导矿井的采掘规划,合理调整生产布局,充分做好矿井瓦斯治理的防范。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山交通位置、矿界范围 织金县后寨乡精选煤矿属于织金县后寨乡所辖。地理坐标:东经105°35′12″-105°36′24″,北纬26°35′42″-26°36′13″。距县城(运距)27.5Km左右有省道由北东至南西直接通过矿区(织金至六枝),矿区至滇黔铁路六枝站运距约65km,交通比较方便。

“安全生产红线制度”、“六要八步

安全简报 (第十六期) 南靖县供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所属各部门、供电所、班站: 为做好迎接省公司检查的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本次 漳州局“秋查”的反馈情况,我部重点收集整理了公司“安全生产红线制度”、“六要八步”、“百问百查”安全生产通用17问、“百问百查”优质服务13问、“秋查的六个重点”等相关重点学习材料。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迎查工作,组织员工进行学习,督促员工要熟读会牢记。进一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更好的面貌迎接省公司的检查。 附:检查重点学习材料

======================================================================= 检查重点学习材料 ★公司安全生产“红线”条款(试行)内容 一、通用条款 1、严禁无票工作、操作(“安规”规定允许的除外); 2、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3、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作业; 4、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5、严禁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构件上; 6、严禁不验电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7、严禁醉酒驾车及无准驾证驾驶本公司车辆; 8严禁未挂接地线就开始工作; 9、严禁部门、班组或个人私自承包或转发包工程; 二、变电运行专业 1、严禁值班人员未接到正式指令就开始操作; 2、严禁操作时无人监护。 三、变电检修专业 1、严禁应使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不使用安全措施票; 2、严禁在开关机构上检修不解除操作电源; 3、严禁设备耐压(高压)试验后不放电; 4、严禁高压试验应设专责监护人的工作未设专责监护人; 5、严禁工作现场无监护。 四、调度专业 1、严禁工作票(包括所有的关联申请)未终结即下令操作; 2、严禁无监护进行遥控操作。

十二条红线

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的通知 各部室、队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防治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好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制定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按照晋煤瓦发[2014]201号、阳煤政发[2014]105号、平煤字[2014]84号文件要求,现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超出突出煤层鉴定范围,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煤层鉴定)或认定,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瓦斯、突出矿井仍进行生产建设的。 十、矿井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矿井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生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矿井安全费用,导致矿井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各部门、队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十二条红线”的实施办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管,全面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切实做到瓦斯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触碰红线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通风部 2014年4月14日

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

、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2、瓦斯检查的三对口:瓦斯记录本;牌板;台账。 3、“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时, 严禁装药放炮。 4、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 分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 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 主。放炮现场必须填写“三人连锁放炮制”交接表。此表每班由炮管组发给放炮员,班后由放炮员 交给炮管组保存、备查,若发现表内有不签字或漏项不填者,炮管组负责追查,并将追查情况提 交矿安全办公会处理。放炮警戒牌、放炮命令牌、放炮牌分别由炮管组、调度室、通风工区在工 前会上发给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必须按时到指定部门领取相应的 牌子并在班后及时交回。 5、一通三防:防水;防瓦斯;防火。 6、瓦斯防治的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7、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防治水十六字方针: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9、超能力生产:矿井年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月产量超过当月计划10%的;一个采取同一煤层单 翼布置回采面一个以上或掘进面2各以上或双翼回采2个以上掘进面4个以上的;为定期检修设备的;入 井人数超过规定的。 10、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1、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 1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触碰“十二条红线”的处罚标准

触碰“十二条红线”的处罚标准 一、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的对损坏人按开除矿籍留矿使用进行处罚,对现场四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对当天值班干部按严重失职进行处罚。(第一条、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掘进工作面无风、微风状态下强行作业的责任人按开除矿籍留矿使用进行处罚,对现场四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第一条、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三、因生产技术部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构筑通风设施、巷道失修、顶板垮落等原因造成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对生产技术部相关责任人按严重失职进行处罚。(第二条、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四、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到位造成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对通风区包区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按严重失职论处。(第二条、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五、对瓦斯超限强行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的现场四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对当天值班干部按严重失职进行处罚,对调度指挥部分管应急救援的副职和相关责任人按一般失职进行处罚。(第三条、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六、矿井一个月内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到位造成两次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的对通风区区长和分管副区长进行严重警告处理。(第三条、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七、矿井一个月内因顶板大面积垮落、回风通道不畅通、巷道过风断面不达标等其他施工队组管理不到位造成两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对瓦斯超限单位按停产整顿处理,对瓦斯超限单位的当班现场四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对当天值班干部按严重失职进行处罚,对瓦斯超限单位的队长、书记、安全队长按一般失职进行处罚,对生产技术部分管责任人按一般失职进行处罚。(第三条、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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