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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工作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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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外出拜访客户、招待客户)

部员工于

月日(早、晚)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打卡,特此申请。

部门领导: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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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早、晚)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打卡,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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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早、晚)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打卡,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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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说明范文.doc

工作情况说明范文 工作情况说明范文 XXX,女,彝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XXX。 XXX同志1993年参加工作至今先后在XX、XXX等部门工作,勤勤恳恳,吃苦耐劳,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任劳任怨,成绩突出。思想积极向上,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团结同事。 立足本职,始终以一份平和心态,真诚与同事相处,热情为群众服务。以”一杯清茶、一声问候、一张笑脸”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群众信访等工作,获得干部群众普遍好评。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任劳任怨,把青春和汗水洒在了农村工作第一线,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为XX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工作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核心作用,努力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积极稳妥地推动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围绕不同群体对社会福利需求,切实做好各项社会福利工作。办事遵循”公开、开平、公正”原则,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行临时救助公示,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中重要作用。2008年-2012年共举办”新型女农民”培训班28期,培训新型女农民1405,其中手绣制作工培训班167人,有162人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颁发手绣制作工初级五级证书。组织培训女科技致富带头人,仅2006年-2012年,组织和协调举办各类培训34期,参学受训妇女达7028人次,多年来培养了女科技致富带头人200多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由于工作踏实,任劳任怨,成绩突出,被评为”云岭先锋”工程优秀党员、”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工作者、女职工标兵等,多年来多次获一系列荣誉称号。情况说明格式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领导班子征求意见(一) 意见和建议: (1)整体政治素质高,有较强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形象。 (2)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董事会、总经理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团结统一。 (3)敬业心、责任心强、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国内复杂环境形势、大胆探索企业创新思路,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制定合理年度计划目标,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操作手册 2016年9月

目录 1关于 (3) 1.1系统介绍 (3) 1.2功能概述 (3) 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4) 2.1系统运行环境 (4) 2.2IE设置 (5) 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7) 3操作指南 (10) 3.1系统登录 (10) 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2) 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4) 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 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9) 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5) 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7)

1关于 1.1系统介绍 《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 《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 1.登陆; 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 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若主管机关同意纳税人外出经营,审批通过,在企业端“税务出具文书模块”可查询到外经证的文书,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及外管证号,并支持文书的预览和打印。 3.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6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8:00-17:00(行政) 早班8:00-15:00 晚班13:00-20:00(门面)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由人事部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人事部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人事部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人事部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 3.纳税人无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 4.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 输入联系人姓名、电话。

2. 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外出经营方式,可多选。 3. 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划。 4. 输入纳税人外出经营地。 5. 输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操作:按实际情况输入应税劳务信息或应税货物名称信息;应税劳务信息需填写劳务名称、劳务地点、有效期限起、有效期限止、合同金额;应税货物名称信息需填写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起、有效期限止、货物总额;应税信息总数应不少于一条;同种应税信息可输入两条;应税劳务信息和应税货物名称信息可同时存在。 6. 输入合同相对方企业名称。 7. 下拉列表选择合同签订日期。 8. 输入合同金额、已贴印花税额、付款方式。 9.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 此业务要素化采集,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

事件情况说明范文

[标签:标题] 篇一:情况说明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情况说明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情况说明是一种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文体,当单位或个人需要对某项工作或某一问题、某一事件向公 众、有关部门或个人作出解释说明时,都会用到。 情况说明有用于个人的,如公务员个人政审情况说明、个人工作情况说明、入党个人情况说明等。 也有用于单位的,如甘肃省康县卫生局2月15日发出的《关于康县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情 况说明》、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月24日发出的《关于“河南商丘120急救车出现在海南三亚风景区”一事的情况说明》,都是相关单位就某一具体事件做出的说明。 大多数情况说明是对问题、事件的解疑释惑,介绍问题、事件的来龙去脉,专业性不是很强。但也有部分情况说明专业性很强,比如财务情况说明、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的情况说明等。 情况说明如果说明得当,可以及时解答疑惑,化解矛盾;如果说明不当,也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因表述欠妥而“抢占”媒体头条的情况说明,屡屡出现,引发争议。因此,情况说明的写作,是一件必须要严谨、慎重对待的事情。 一、恰当命题,一目了然 情况说明的标题,一般不用“情况说明”这样简单的几个字,而是多采用“关于XX的情况说明”的 格式,便于受众能够直接知晓说明的事项,获知必要的信息,并决定是否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如《关于我国茶馆行业标准化工作及相关机构的情况说明》《关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情况说明》这样的标题,简单明白,受众易于作出阅读判断,从而节省时间和精力,更加符合人们的阅读习惯。 情况说明的标题也可以灵活多变,采用“关于XX情况的说明”“关于XX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XX情况的公开说明”等。比如,《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开说明》《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等。 有时,还可以在标题中加入单位名称。比如,《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富达市场拆迁有关情况的说明》。 二、区分对象,准确称谓 情况说明在有致送对象的情况下要写明主送机关。比如,安徽省霍邱县王截流乡人民政府2014年11 月20日向霍邱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王截流乡王楼村水渠、大塘项目规划的情况说明》,其主送机关就写明了是“县水务局”;某工程公司因拖欠工资造成部分农民工围堵市政府大门讨薪,市政府要求该工程公司上报一份情况说明,这份情况说明也需要写明主送机关是“XX市人民政府”。 如果是向领导报送的情况说明,则可以直接采用称呼语。比如,某位同志因公外出,但相关支出票据 丢失造成无法报销,需要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并请求予以审批报销,此时的情况说明可考虑写为“尊敬的局领导”等。 如果是面向公众发出的情况说明,贝IJ不需要写出称谓。^口,民政部2014年8月发出的《关于新式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情况说明》,因为面向的群体是公众,所以并没有主送机关或称谓;前文提到的《关于“河南商丘120急救车出现在海南三亚风景区”一事的情况说明》及时回应网络舆情,其面向的是广大网民,也没有主送机关或称谓。就某一事件向公众作出的说明,类似于情况通报。两者在写法上有相似之处,但从传播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情况通报代表一定的官方立场,具有权威性;情况说明虽往往也由官方发出,但具有平等性、亲和性,更易于接受。 三、介绍经过,实事求是 在写作实践中,除了财务情况说明、刑事司法中的情况说明等具有特殊要求外,多数情况说明并无 特殊的专业性要求。但一般情况下,都包括背景介绍、事实经过、处理措施等几项内容。 (一)简明扼要说明背景 介绍背景是为了让有关部门、人员了解事情的前因,掌握更多背景资料,为顺利阅读后文、得出准确判断做铺垫。 这些背景必须和要说明的事件密切相关,既要交代完备详尽,又要避免喧宾夺主。 比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发言人2012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有关

开具外出经营须知

个人收集整理-ZQ 一、建安行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分包合同需提供总包合同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表》(需提供当年认定地) 、完税凭证复印件(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 附:印花税请按合同总金额缴纳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流程,实行《外管证》基础资料一次性备案制度,再次办理《外管证》地纳税人不需要提供上述、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同一合同需要续办《外管证》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核销原《外管证》.向开具部门提供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外出经营地税务机意见栏要求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章)以及发票、完税凭证复印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合同复印件 、若有决算增加或补充合同地情况,提供增加或补充合同部分印花税复印件,决算及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地产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若上述五证不全,有一项证明有材料也可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以上为首次办理提供资料,再次办理不需要提供、项 三、房屋租赁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印花税票复印件 以上为首次办理提供资料,再次办理不需要提供、项 四、《外管证》地核销:所有由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填开地《外管证》,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报验、登记进行税款缴纳,经营项目完工之后,要持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地《外管证》原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外管证》核销.需持以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外管证》原件(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栏要求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章) 、开出发票、税票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 / 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

附表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 备注:1.若纳税人到省内外出经营的,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将通过大集中征管系统传递电子版《外经证》至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不需要向纳税人打印核发纸质版《外经证》。 2.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外经证》后,在外出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3.到省内外出经营的,应持有填表说明中的第一点提及的资料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当在经营地地税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不需回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缴销《外经证》。到省外或深圳市外出经营的,需持有的资料视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要求。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经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签章,纳税人应当持《外经证》回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缴销。 填表说明 1.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填写本表(项目编码由税务机关填写),并持如下证件和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 (2)外出经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复印件; (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2.纳税人原《外经证》到期但外出经营活动未结束,填写本表(项目编码由纳税人填写),并持如下证件和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 (2)原《外经证》(到省外或深圳市经营的纳税人需提供); (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复印件。

附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2.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3.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地税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12366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操作手册 (1)

电子税务局外管证系统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 纳税人点击首页菜单中的“外出经营” 在“外出经营”中可以看到“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缴销”、“增值税预缴税款查询列表”五个功能。 一、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纳税人) 纳税人按照【外出经营】—【受理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 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地、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注册类型、申请人、申请日期,如图所示:

纳税人填写外出经营地,选择行政区划后下拉选择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选择街道乡镇、经营方式、外出经营主行业。 其中纳税人经营范围包含建安业的时候,才可以选择经营方式建筑安装。 货物或服务信息,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外出经营地点、合同金额,选择合同有效期起止。点击按钮来添加一行,或者通过来减少一行。

输入合同对方企业信息,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名称、总金额。其中可以输入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带出合同对方企业名称,也可以不填写识别号只填写合同对方企业名称。 网上办理外管证开具申请后,点击“确定”会自动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点击“报验登记”,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查看相关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完成在线报验登记。

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 纳税人按照【外出经营】—【受理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 根据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身份证件种类、登记注册类型、国标行业(主)、隶属关系自动带出。 下拉选择管理证明编号,带出外出经营地、税务登记地、经营方式、经营地行政区划、主管税务局、以及货物服务名称、外出经营地点、合同有效期起止、合同金额等。 确认信息无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申请”完成提交。

税总发〔2016〕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税总发[201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及成品油征管等25个热点问题解答(北京国税2018年4月12366) <思迈特论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现就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见附件1,以下简称《外管证》)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外管证》在当前税收管理中的意义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是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外管证》作为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与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权限界定和管理职责衔接的依据与纽带,对维持现行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是税务机关传统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当前情况下仍须坚持,但应结合税收信息化建设与国税、地税合作水平的提升,创新管理制度,优化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其存废问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征管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综合评估论证后统筹考虑。 二、创新《外管证》管理制度 (一)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二)探索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信息化。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需要开具《外管证》的,税务机关应积极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受理纳税人的网上申请,为其开具电子《外管证》;通过网络及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推送相关信息。在此前提下,探索取消电子《外管证》纸质打印和经营地报验登记。 (三)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三、优化《外管证》办理程序 (一)《外管证》的开具 1.“一地一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2.简化资料报送。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税总发2017年103-跨区域经营不再开具外出证明

2017-09-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现就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的更名与创新 (一)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作为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也是落实现行财政分配体制、解决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及征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之间划分问题的管理方式,对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按照该项制度的管理实质,将其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三)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四)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国税机关之间传递,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均要实时共享相关信息。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 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

活动方案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重庆市xx国税局: 我公司所属地为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现因我公司承建 此证明,请给予办理,为谢! xx(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篇、办理外管证资料——情况说明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情况说明 青羊国税局: 我公司()税务登记证 号:,因工程(项目),到区(市、县)施工,金额为:元,现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请准予批准。 公章 年月日第三篇、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1、工程项目名称:贵阳市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钢箱梁施工 2、工程项目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5环北段)一标 3、工程项目合同总价:47,343,200.00元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xx年5月18日第四篇、外出经营情况说明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申请书 000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纳税人识别号:0000000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行业为建筑业,已承包项目“00000000项目”,办事处地点:00市00镇,金额:00000元。因公司业务需要,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外管证。 0000有限公司 xx年05月26日第五篇、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运销地点行业经营方式申请有效期限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名称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货物或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人证件类型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办法-中化二建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化二建财发〔2007〕11号 关于印发“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开具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开具管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开具管理办法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务外出经营税收证明开具办法通知

总经理办公室2007年7月16日印发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外出经营活动 税收证明开具管理办法 随着集团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开具和缴销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的工作也日益频繁,为了规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有效使用外经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到太原市以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应当在合同签订两个月内持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纳税人到达经营地后,持《证明》向经营地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报验登记,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税收管理。 第二条纳税人申请开具《证明》程序 根据我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业务属基地太原各单位的,无论业务资质归属集团公司还是子公司,其相关《证明》均由本单位财务人员携带资料持公司财务部开具的相关介绍信到对应的税务机关予以办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办理此项业务;外地项目部及外地分公司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 一.首次办理需携带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外地经营项目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或中标通知书,经营项目批文或经营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5)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二.日常办理需携带资料: (1)外地经营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完整版)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第一篇: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 国税发227号规定: 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 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进行经营活动。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精选多篇)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税外证〔〕号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 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 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税务登记地外出经营地 登记注册类型经营方式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 应税劳务劳务地点有效期限合同金额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货物总值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总金额 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以下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填写 应税劳务营业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 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货物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 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

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2自2014年1月1日起,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时间: 2008-4-22 来源:毕税官作者:毕君业(责任编辑:湛蓝) 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 (1)中标通知书; (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

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活动。 6、外出经营活动的时间如何确认 国税发[2003]47号文件规定《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是以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7、《外管证》过期了,应当怎么办? 国税发[2006]104号文件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外管证》到期后,可由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开具。 8、企业如何办理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9、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如何办理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该单位在结清税款,缴销在经营地购买的发票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将《外管证》归还纳税人。 10、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供的材料 (1)建筑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关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关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规模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升温,道路设施基础建设投入不断增大,建筑和房地产行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地方税收增长的新亮点,对地方税收贡献逐年增大。但由于建筑安装企业在其提供劳务和建筑施工上具有流动性强、工程项目周期长和成本费用核算复杂、难以真实准确反映利润等特点,使得建安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成为难题,特别是外出经营的建安企业,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其在外地的实际经营情况,且与施工地税务机关缺少联系和沟通,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税收流失较为严重。 一、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外出经营管理不规范,异地施工税收管理缺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同一地的不超过180天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外地来马施工企业都是在生产经营后收取预付款需发票时进行报验登记,有的甚至在工程竣工结算需发票时才进行报验登记,还有的在已按无

证经营规定进行税款征收的情况下为少缴税款而后补办外经登记手续。造成登记滞后,信息资料不实,管理上形成“空档”,外地工程项目漏征漏管情形时有发生。 (二)没有严格执行外经证的缴销制度 纳税人所在地与施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缺少沟通,缺乏有效的监督。开出外经证的税务部门没有对其开具外经证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纳税情况进行及时深入的跟踪,到期也没有按规定做核销处理。另一方面,纳税人经营情况及其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如何,施工地税务机关一无所知,在施工地凭一张外出经营证就可以不在经营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容易产生管理真空,纳税人就非常容易钻税收的空子,达到偷税的目的。这也给建筑市场带来不公平的竞争,污染了纳税环境。在今年稽查局对房地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中,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过程中,承接施工项目的单位90%以上是外来建安单位,外来建安单位持《外经证》,利用现有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政策的缺陷,偷欠企业所得税达一百多万元。(三)税收政策执行不统一 对于外出经营的税收管理仅在我市,不同的分局执行的标准不尽相同。有的分局按合同金额预征1.2-2%所得税,对其是否按时核销《外经证》也就不加以监督控管。有的分局只管开证,并不预征所得税,采取的是年度汇算征收,而调研中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

一、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2、申请单位在经营地签署的工程或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贴足印花税或有税务机关的印花税核销章。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企业自己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二、审核程序 企业上述资料齐备后,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录入计算机,报所长审批,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字并盖外出经营证明专用章,两份都退还给企业。 三、核销外出经营证明程序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企业自己填写清楚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企业填写清楚,经营地税务机关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3、经营地的完税税票及经营地代-开-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4、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代-开-发-票一个月内,持发票到涉外所开具外出证明的窗口做核销。没有来核销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不再为该企业出具新的外出经营证明,待核销后再办理。 四、外出经营证明的注意事项 1、报送的表格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 2、所提供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用电脑打印,用燕尾铁夹子夹好或其它方式装好,以防止材料报送过程中丢失。 3、外出经营有效时限最长不能超过180天(填写过程中一定不要超过这个时间段)。 4、企业在合同期外开外出经营证明需提供补充协议。

5、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打开发票一个月内,到税务机关核销。没有来核销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不再为该企业出具新的外出经营证明,待核销后再办理。

活动方案 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9、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如何办理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该单位在结清税款,缴销在经营地购买的发票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将《外管证》归还纳税人。 10、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供的材料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1)建筑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 (7)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第二篇、外管证延期说明

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外出经营证延期申请 xx地方税务局: 我单位承建的《xx店面改造工程》,所签的施工合同虽已到期,但工程尚未进行竣工结算。由于原外出经营证于xx年X月X日已到期,而合同仍在履行中,尚未结算完所有工程款。特此申请延长外出经营证期限。望贵局给予帮助。 201X年X月X日 泉州市xx公司第三篇、外管证开具及报验 外管证外出情况说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一、到外县(区、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内容包含外出经营地址、经营时间、合同金额,如建筑安装行业有分包款需列明分包合同金额) (3)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 二、临时到外县(区、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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