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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化比喻在法律概念教学中的应用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 nal of Shand ong Administ rat ion Inst itut e &Shand ong Econ omic Manag emen t Personn el Instit ut e

2006年6月

增刊(总第76期)

J un ,2006S0.Ser.No.76

XU B O

摘要:形象化比喻在法律概念教学中具有优越性,但需要教师的创造性思维,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在有限责任公司概念讲授中,教师先要深刻理解概念,再运用比喻将抽象概念进行形象化转换,就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形象化比喻;法律概念;有限责任公司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3154(2006)S 0-0072-02

形象化比喻在法律概念教学中的应用

谢元春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法律概念主要从定义和特征这两个方面去掌握,由于概念的抽象程度比较高,学生学习时通常感到难于理解,往往死记硬背,学习效果较差。化抽象为形象的基本技法之一就是比喻,所谓比喻就是:“打比方,用某些类似点的事物来比

拟想要说的某一事物,以便表达得更加鲜明生动。”[1]

比喻既

是汉语的一种修辞方法,也是一种形象化的表达方法,黄伯荣先生认为:“比喻的修辞效果有三:一是使深奥的道理浅显化,帮人加深印象;二是使抽象的事物具体化,叫人便于接

受;三是使概括的东西形象化,给人鲜明的印象。”[2]课堂教学

中的一些抽象的概念,也可以用比喻来讲解的,以形象化的比喻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和说明,将枯燥抽象的大道理转化为形象生动的小故事、小事例,把概念表述的更生动、更形象,学生既乐于接受,又能充分消化一些专业术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形象化比喻在法律概念教学中的优越性(一)既深入浅出又能培养学生形象思维能力

将教学内容深入浅出地转化到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便是当前摆在广大教师面前的一个颇具挑战性的工作。随着高新技术成果的运用,越来越多的光碟等形象性教学辅助材料开始走进教学课堂,将教学内容形象化,以求深入浅出,让学生易于掌握、理解。但这种观赏性的以“看”代“读”的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形象思维能力方面有缺陷,同时将法律概念转换成观赏性的图象也很难,做这方面的课件,教师往往也只是宣读而已。法律中的概念大部分是抽象的,我们如何把它变成形象具体的语言呢?《老子》曰“善于运用生动的比喻,鲜明的形象来阐发哲理,赋予虚无缥缈的自然道论以形象化、

具体化。”[3]通过我们把法律用语的形象化,把概念本质的具

体化,可以比较好地发展学生的形象思维。

(二)增加趣味性,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讲究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是调动学员内在积极性、实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个新鲜、精彩的比喻犹如神奇的魔术棒,碰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美丽的光

芒。用风趣、幽默、浅显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寓意深刻的比喻来表达要讲述的概念,有助于唤起学员的感觉,帮助理解和记忆,不觉得烦琐枯燥。毛泽东同志是个巧比善喻的大师,他把八股文比喻成“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就是一例。

另外,形象化比喻还有成本低,易于教师操作等特点。二、形象化比喻教学的具体步骤

运用形象化比喻把概念深入浅出地表达清楚,是一个创造性思维的过程,总结多年来的教学经验,笔者认为要想较好地将形象化比喻运用到教学中去,应遵守以下两个步骤:

(一)教师首先要深刻理解概念

教师对法律概念的把握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形象化教学设计的成功与否,甚至是关系到所讲内容正确与否的是非问题。如何把握法律概念,功夫还在自己,对概念不能透彻理解,就无法进行形象化比喻,透彻理解概念是形象化比喻的前提。教师需要抱着极大的热情,孜孜不倦地钻研教材,准确地把握法律概念的含义,才能实现形象化比喻的飞跃。

(二)运用比喻将抽象概念进行形象化转换

教师透彻地理解了概念,接下来就是讲懂问题。讲懂也就是不仅把概念讲清楚,还要让学生理解。有的老师知识很丰富、很深厚,可办法不多,不能让学生透彻理解,这主要是教者和学者的认识水平有差异,而教师却没有换位思考。教师在研读概念时需要遵循深入浅出的思维转换模式,置身、置心于学生之中,提前虚设教者和学者角色,根据角色特点,将教者研读概念中把握的信息进行比较转换,用形象化语言来负载这些抽象的观念思想,学生不但理解起来轻松,而且会印象深刻,易于接受。

比喻就是用相似的事物打比方描绘事物或说明道理,喻的功能就是明,巧用比喻就能实现这种转换。构成比喻有两个事物,即“此物”与“彼物”,这要求比喻使用者需要善于寻求不同事物之间的相同或相偶合之处,找出恰当的彼物,才能进行比较。把不同的云比作“羽毛”、“羊群”、“峰峦”等就是寻找到了二者在奇妙形态上的偶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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