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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化学物质安全限量表

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化学物质安全限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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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化学物质安全限量表

Material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Test Items Requirement

1 Resinous and Polymeric

Coating

树脂和聚合物涂料

21CFR 175.300

Overall Migration

总迁移

Coating employed as a component of a

container not to exceed 1 gallon and intend for

one-time use.

容器体积不超过1加仑且一次性使用。

≤0.5mg/in2

Coating employed as a component of a

container having a capacity in excess of 1 gallon

and intend for one-time use.

容器体积超过1加仑且一次性使用。

≤1.8mg/in2

Coating employed as a component of a

container for repeat use.

可以反复使用的容器。

≤18mg/in2

Coating intend for repeated use, and employed

other than as a component of a container.

涂层不是容器的组成成分,且可以反复使用。

≤18mg/in2

2 Paper or paperboard

纸及纸制品

21CFR 176.170

Overall Migration

总迁移

≤0.5mg/in2

3 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

rene Co-polymer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

聚物ABS

21CFR 177.1020

Acrylonitrile

Monomer

丙烯腈单体

≤0.0015mg/in2

4 Closures with sealing

gasket

密封垫圈

21CFR 177.1210

Overall Migration

总迁移

Plasticized polymer,

including rubber from hot

melt, solution, plastisol, or

latex

液体增塑密封橡胶垫圈

≤50ppm (Water),

≤500ppm (Heptane),

≤50ppm (Alcohol)

Unvulcanized natural or

synthetic rubber

非硫化型橡胶垫圈

≤50ppm (Water),

≤250ppm (Heptane),

≤50ppm (Alcohol)

Vulcanized natural or

synthetic rubber

硫化型橡胶垫圈

≤50ppm (Water),

≤50ppm (Heptane),

≤50ppm (Alcohol)

Polymeric or resinous-coated

paper, plastic or metal foil

substance

有涂层的纸塑料金属膜

≤50ppm (Water),

≤250ppm (Heptane),

≤50ppm (Alcohol)

5 Olefin Polymers

烯烃聚合物(PP/PE/OP)

21CFR 177.1520

1.Density,

密度,

2.Melting Point

熔点

3. N-hexane

extractive,

正己烷提取 4.

Xylene extractive

二甲苯提取

Details see (c) specification of 177.1520.

Test result expressed as %w/w.

6 Polycarbonate Resins

聚碳酸酯PC

21CFR 177.1580

Water extractives

水提取物

≤0.15%w/w

Ethyl alcohol

extractives

乙醇提取物

≤0.15%w/w

N-heptane

extractives

正己烷提取物

≤0.15%w/w

7 Polyethylene phthalate

polymers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 )

21CFR 177.1630

Chloroform

Extractives

氯仿提取物

Used for packaging, transporting or

holding food excluding alcoholic

beverages.

食品接触但不包括酒精饮料

≤0.5mg/in2(distilled water )

≤0.5mg/in2(n-heptane )

Used for packaging, transporting or holding alcoholic beverages (do not exceed 50 percent by volume)

接触酒精饮料(不超过50%) ≤0.5mg/in2(distilled water )≤0.5mg/in2(n-heptane )

≤0.5mg/in2(ethyl ethanol )

Used for contain food during oven baking or cooking at temperature above 250F.

烘烤烹煮食品(不超过250F)≤0.02mg/in2(distilled water)≤0.02mg/in2(n-heptane)

Used for contact dry food, bulk food include alcohol beverage not exceed 50 percent by volume.

接触干食品,散装食品以及不超过50%的酒精饮料。≤0.2mg/in2(distilled water )≤0.2mg/in2(n-heptane )

≤0.2mg/in2(ethyl ethanol )

Used for packaging, transporting or holding alcoholic foods that do not exceed 95 percent by volume.

接触含量不超过95%的酒精饮≤0.5mg/in2(distilled water )

≤0.5mg/in2(n-heptane )

≤0.005mg/in2(ethanol )Container capacity: Greater than 50ml

料。≤0.05mg/in2(ethanol )

Container capacity: Less than or equal to 50ml

8 Polystyrene and

rubber-modified

polystyrene

聚苯乙烯和橡胶改性聚苯

乙烯PS

21CFR 177.1640

Residual styrene

monomer

苯乙烯单体残留

PS except contact with fatty foods

不接触油性食品的聚苯乙烯

≤1%w/w

PS contact with fatty foods

接触油性食品的聚苯乙烯

≤0.5%w/w

Rubber-modified polystyrene

橡胶改性聚苯乙烯

≤0.5%w/w

9 Rubber articles intended

for repeated use (excluding

nursing-bottle nipples)

重复使用的橡胶制品(不

包括婴儿橡胶奶嘴)

21CFR 177.2600

Overall Migration

总迁移

Used in contact with aqueous foods

接触水性食品

≤20mg/in2 (first 7h of extraction)

≤1mg/in2 (succeeding 2h of extraction)

Used in contact with fatty foods

接触油性食品

≤175mg/in2 (first 7h of extraction)

≤4mg/in2 (succeeding 2h of extraction)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82.61%,较2013年69.06%的比例上升了超过13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 https://www.sodocs.net/doc/4a1347116.html,position (有毒有害成分); 2.sensory 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测试项目的特殊之处:French DGCCR特殊之处在于法国要求镀层和里面的材料需分开进行测试。 表2: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一般塑料制品PE PP全面迁移测试 .PVC塑料制品全面迁移测试,氯乙烯单体测试 三聚氰氨树脂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 陶瓷、玻璃、水晶制品铅、镉溶出量测试 搪瓷制品铅、镉、六价铬溶出量测试杯边附加铅、镉、六价 铬溶出量测试 硅橡胶制品全面迁移测试,(VOM)有机挥发物意量,过氧化值测 试,有机锡化合物测试 橡胶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过氧化值测试芳香 胺溶出量测试,亚硝胺及其化合物含量,有机挥发物 总量 纸制品(PCP)五氯苯酚测试,多氯联二苯测试,重金属溶出 量(铅、镉汞、六价铬)测试,抗菌成分迁移测试, 乙二醛释出量测试,感官测试 带不粘涂层制品等有机涂层全面迁移测试 金属、合金及电镀制品重金属溶出量(铅、镉、铬、镍)测试,感官测试 木制品(PCP)五氯苯酚测试,对带漆部分感官测试 铝、铝合金制品、钢铁制品、*不锈钢制品金属成分分析,全面迁移测试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较2013年%的比例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有毒有害成分);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测试项目的特殊之处:French DGCCR特殊之处在于法国要求镀层和里面的材料需分开进行测试。 表2: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一般塑料制品PE PP全面迁移测试 .PVC塑料制品全面迁移测试,氯乙烯单体测试 三聚氰氨树脂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 陶瓷、玻璃、水晶制品铅、镉溶出量测试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卫生部出台了8项食品接触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对塑料、橡胶、搪瓷、陶瓷、涂料等8类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管理性规定,但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这些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废止。目前,我国正在构建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同步建立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在标准构建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涉及到整个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的原则性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在缺乏相应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急需建立相关标准,为现行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出处,为其他配套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规范的管理提供依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本标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张俭波、朱蕾、张泓、王竹天、邓陶陶、鲁杰。 本标准修订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依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3月,评估中心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为了保证本标准能够充分解决相关问题,起草组向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标准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收集,并对美国、欧盟、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这些规定在我国监管方式和行业现状下的可行性。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了数次研讨会,对于标准制定原则、亟待解决问题、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研讨,并重点关注本标准与GB968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的协调问题。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1月,起草组将标准草案向相关专家、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15家单位的50余条意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起草组与相关专家、协会进行了沟通,根据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2015年2月,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SPS通报。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一)关于标准名称 为明确体现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标准名称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二)关于适用范围 本标准控制的是所有可能和食品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因此范围中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并明确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关于术语和定义 此部分规定了本标准中涉及的13项术语和定义。包括“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组合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总迁移限量(OML)”、“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残留量”、“最大残留量(QM)”和“非有意添加物质”。 由于原标准体系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不能全面概括和明确描述标准所适用产品的范围,因此,以《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以及“食品经营用工具、设备”定义为基本依据,参考欧盟和美国相关定义,标准引入“食品

各国食品接触材料要求

各国食品接触材料要求 “民以食为天”,食品历来是与人们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敏感商品,一直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对于食品安全有着双重意义:一是合适的包装方式和材料可以保护食品不受外界的污染,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成分、品质等特性不发生改变;二是包装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 随着食品科技和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型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不断出现,如何对各类包装材料在食品中的应用进行规范和管理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 食品包装、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备食品的辅助材料、设备、工具等一切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统称为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简称FCM)FCM从材料上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塑料、金属(包含表面涂覆涂层)、纸质及植物纤维类,玻璃、陶瓷、搪瓷、橡胶、纸及植物纤维类和竹木类等。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为人们对食品安全一个新的关注点。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HCT虹彩检测可以提供与食品接触产品相关的测试服务,为使您的产品满足目标市场要求,您可以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测试。 欧盟相关法律法规-1935/2004/EC (EC)No.1935/2004(Regulation NO. 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 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是欧盟最新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 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1. 释放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测试项目的特殊之处:French DGCCR特殊之处在于法国要求镀层和里面的材料需分开进行测试。 表2: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No.材料测试要求 1.一般塑料制品PE PP全面迁移测试 2..PVC塑料制品全面迁移测试,氯乙烯单体测试 3.三聚氰氨树脂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 4.陶瓷、玻璃、水晶制品铅、镉溶出量测试 5.搪瓷制品铅、镉、六价铬溶出量测试杯边附加铅、镉、六价铬 溶出量测试 6.硅橡胶制品全面迁移测试,(VOM)有机挥发物意量,过氧化值测 试,有机锡化合物测试 7.橡胶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出量测试,过氧化值测试芳香 胺溶出量测试,亚硝胺及其化合物含量,有机挥发物 总量 8.纸制品(PCP)五氯苯酚测试,多氯联二苯测试,重金属溶出 量(铅、镉汞、六价铬)测试,抗菌成分迁移测试, 乙二醛释出量测试,感官测试 9.带不粘涂层制品等有机涂层全面迁移测试 10.金属、合金及电镀制品重金属溶出量(铅、镉、铬、镍)测试,感官测试 11.木制品(PCP)五氯苯酚测试,对带漆部分感官测试 12.铝、铝合金制品、钢铁制品、*不锈钢制品金属成分分析,全面迁移测试 13.铸铁制品铅含量,带电镀层的限制金属元素测试、重金属镍铬 迁移测试,全面迁移测试 14.锡制品限制金属元素测试,重金属锑迁移量测试 15..其他合金及金属限制金属元素测试、重金属镍铬迁移测试 四、美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D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隶属于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82.61%,较2013年69.06%的比例上升了超过13个百分点。 主要为产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感官检测不合格等;而安全卫生检测的不合格项目, 主要为重金属、初级芳香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总迁移量、三聚氰胺迁移量、有机挥发物超标等。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欧美国家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规及测试项目。 一、欧盟相关法律法规-1935/2004/EC (EC)No.1935 /2004 (RegulationNO. 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 )是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 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1. 释放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2. 导致食品成分不能接受的改变; 3.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 〔.composition (有毒有害成分);?2.sensory 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 ?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 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 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和检测知识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为人们对食品安全一个新的关注点。目前,由于我国出口的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已影响到我国此类产品的出口

各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各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近年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已引起全世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认识的提高,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也正被发达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德国、中国、法国、英国、韩国、日本等都先后发布了相应的指令法规。 欧盟 欧盟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各指令关系 上面的框架图我们可以知道欧盟已经明确立法的材质一般可以分为: 塑料橡胶陶瓷纤维素薄膜 补充:欧盟指令94/62/EC中规定:Pb,Cd,Hg,Cr6+总含量小于100ppm。 1:塑料依据20XX /72/EC我们测试的项目有 a:全面迁移测试 2:聚氯乙烯依据78/142/EEC进行测试的项目有 a:氯乙烯单体测试 3:纤维素薄膜依据93/10/EEC进行测试的项目有 a:单乙二醇 b:二甘醇 c:游离甲醛 d:甲苯 4:陶瓷依据84/500/EEC进行测试的项目-----a:重金属 5:橡胶奶嘴依据93/11/EEC进行测试的项目---------a:N-亚

硝胺 b:N-亚硝胺生成物 德国 德国与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出口到德国的与食品接触材料不但要遵守欧盟指令的要求,也要遵守德国《食品卫生法》中的第30、31条。具体测试项目有: 1:欧盟指令中要求测试项目 2:德国规定与食品接触的产品要进行 a 感官测试b:过氧化值测试 3:德国规定相对欧盟指令增加的测试部分:PE塑料制品要求测试: a:铬,钒,锆含量测试 PS, ABS, SAN, Acrylic塑料制品要求: a:有机挥发物总量:PP塑料制品要求测试: a:铬钒锆含量测试:PA, PU塑料制品要求测试: a:芳香胺迁移测试 PET 塑料制品要求测试: a:锌铅含量测试:Silicone Rubber 硅橡胶制品要求测试: a:有机挥发物总量 c:有机锡化合物含量测试:Rubber, TPR, TPE橡胶制品要求 a:甲醛溶出量测试 b:锌,铅含量测试 d:芳香胺迁移测试:Paper纸制品要求 a:五氯苯酚测试(PCP) b:重金属溶出量测试 c:抗菌成分迁移测试 d:甲醛含量测试 e:带颜色的纸制品-附加偶氮染料测试 Baking paper 烘焙纸制品要求 a:外观 b:热稳定性 c:抗菌成分迁移测试 d:多氯

各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韩国: KFDA - Kore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KFDA- 韩国食品级法规 KFDA 测试要求: 1.Synthetic Resin(general standard) 合成树脂通用要求 2.PVC聚氯乙烯 3.PP, PBT, EVA, PPS, PLA/PBSA, PMP(polymethylpentene), PVA(Polyvinyl Alcohol), PB-1 ( Polybutene-1), Alcohol(EVOH), Polyimide(PI), BDR(Butadiene resins), Polyarylate(PAR), Hydroxybutyl(HBP), Fluoro Resins(FR), Ionomer resin, Polyethylene naphthalate(PEN) 4.PS, Polyphenylene ether(PPE) 聚苯乙烯,聚苯树脂 5.PVDC聚偏二氯乙烯 6.PET 7.PF(Phenol formaldehyde) 苯酚甲醛树脂 8.MF(melamine formaldehyde) 密胺树脂 9.UF(urea formaldehyde), POM脲醛树脂,聚甲醛 10.Acrylic resin丙烯酸树脂 11.PA聚酰胺(尼龙) 12.PC聚碳酸酯 13.PU 14.ABS, AS聚苯乙烯聚酯,聚酯,丙烯酸塑料制品要求 15.Polymethacrylstyrene(MS) 16.PAN 17.MABS 18.Epoxy resin环氧树脂 19.PCT 20.PE聚乙烯 21.Polyarylsulfone(PASF) 聚芳砜 22.PES 23.cellophane( regenerated cellulose film) 玻璃纸(再生纤维素) 24.Rubber, Silicone resin, BDR (Butadiene resins) 橡胶, 硅胶树脂, 丁二烯树脂 25.Paper /processed paper 纸板要求 26.Metal containers, packages and apparatus 1.with coating 金属容器,包装及器具1.带涂层 27.Wood木材 28.glass, ceramic,enamel, pottery 玻璃,搪瓷,陶瓷,陶器 29.starch淀粉 日本: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inance No. 370 日本食品卫生法 No.370日本食品卫生法测试要求: 1.Synthetic Resin(general standard)合成树脂通用要求 2.Synthetic Resin made from formaldehyde甲醛制成的合成树脂(例如,密胺材料,脲醛树脂,EVA 等) 3.Polystyrene聚苯乙烯等(PS,ABS,GPPS, HIPS, AS, BS) 4.EVA树脂 5.PE/OP聚乙烯/聚酯树脂 6.PET树脂 7.PP聚丙烯树脂10.Polymethyl Pentene (PMP)聚甲基戊烯树脂12.Polyvinyl Alcohol(PVA)聚乙烯 醇酯14 Polylactic acid(PLA) 8.PVC聚氯乙烯树脂 9.Polyvinylidene Chloride (PVDC)聚偏氯乙烯树脂 10.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11.Nylon ( PA)尼龙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与检测知识 来源于https://www.sodocs.net/doc/4a1347116.html,/FrontEnd/news/news_detailed.jsp?id=70104&cid=58702 一、食品接触材料概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常见英文缩写为FCMs(Food Contact Materials食品接触材料)。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欧盟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 美国FDA定义:间接食品添加剂 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接触的物质,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而这些物质本身并不用来在食品中产生任何效应。食品接触材料出现于食品中,可能是由于这些物质向食品的迁移,或由于意外萃取而出现于食品中。 2、主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 陶(搪)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其包含的产品类别有: 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及器皿、餐厨具、家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生产加工机械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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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什么是食品接触材料 随着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由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餐厨具等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定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是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内壁涂料。 ?陶瓷/玻璃/搪瓷 ?塑料类 ?金属类 ?涂层类 ?硅胶类 ?橡胶类 ?木材类 ?纸/纸板类 2 为什么要测试? 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对于食品安全有着双重意义:一是合适的包装方式和材料可以保护食品不受外界的污染,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成分、品质等特性不发生改变;二是包装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随着食品科技和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型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不断出现,如何对各类包装材料在食品中的应用进行规范和管理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食品接触材料可能向食品迁移本身的化学成分,影响食品的卫生安全; 食品接触材料还可能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 二、目前应用的法规 针对目前各种食品级材料和制品的法规要求,不仅各个国家的要求不尽相同,对不同材料的要求也各有差别,甚至对同种材料在不同使用条件下也制定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进行食品接触材料管控的时候,需要明确产品的出口地区、材质和使用条件。常见的各国食品级法规如下:

美国联邦法及FDA执法政策指导 一基础了解 在美国各地、各州都拥有涵盖了食品生产包装和配送领域的严密管理和监测体系,来确保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卫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食物和包装食品的供应国。其中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在这一过程中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它对食品接触安全法规的规定是十分具体,复杂的。对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美国FDA认为食品包装材料属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范围。FDA 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包括了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添加、接触食品成为食品成分或者影响食品性质的所有物质,因包装、储存或其他加工处理过程而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属于间接添加剂。美国联邦法典第21 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的第174、175、176、177、178 部分(21.CFR.Part;174.175.176.177.178)对食品添加剂有详细的规定。 美国食品级法规US Food Grade:U.S. FDA CFR 21 Part 175-189 & FDA CPG 7117.05, 06, 07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U.S. FDA =United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美国联邦法案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CPG): 美国FDA执法政策指导 CFR are mandatory regulations in 52 states of U.S.在美国52个州内强制执行 ? 21 CFR = Food and Drugs 食物和药品 ? 21 CFR 175 = Adhesives and coatin g 胶水和涂层 ? 21 CFR 176 = Paper and paperboard纸和纸板 ? 21 CFR 177 = Polymers (plastics and fabric)聚合物(塑料和纺织品) ? 21 CFR 181.32 = Acrylonitrile copolymer (A < 30%)丙烯腈共聚物(丙烯腈单体< 30%)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CPG): 美国FDA执法政策指导 ? CPG 7117.07 = Lead content in ceramic food wares 瓷制食物器皿中铅含量 ? CPG 7117.06 = Cadmium content in ceramic food wares瓷制食物器皿中镉含量 ? CPG 7117.05 = Lead content in silver-plated food wares镀银食物器皿中铅含量 二测试选择 Components need to perform FDA test: 需要FDA测试 ?Direct food contact components 直接食物接觸部分 ?Lids / stoppers 蓋/塞子 ?Gasket rings 密氣墊/圈 ?Toys imitate food contact articles (e.g. cooking sets) 模仿接觸食物的玩具 Components NO need to perform FDA test: 无需FDA测试 ?Will not contact with food under normal and foreseeable use 在正常和可預見的用途之下,不會接觸食物 ?Handles (such as cups, pitches) 柄,把手 ?Exterior area of food containers 食物容器的外部 ?Will be removed before use 在用之前將被去除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 料的要求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EN 602Fe+Si,Ti,Cr,Zn,Cu,Mn,Mg,Ni,Sn,Pb, Tl,Be 铝合金EN 601 EN 602IN HOUSE基材铝合金substrate: Si,Mg,Mn,Ni,Fe,Cu,Sb,Cr,Ti,Zr,Zn, Sr,Sn,As,Ta ,Be,Pb,Tl 各类不锈钢/铁制品 /金属/合金/电镀制品CM/Res(2013)9CM/Res(2013)9Ag, Al, Co, Cr, Cu, Fe, Mn, Mo, N i, Sn, V, Zn, As, Ba, Be, Cd, Hg, Li, Pb, Sb, Tl, (Ti, Mg)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 (有毒有害成分); 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着色剂对食品接触材料之安全性影响

着色剂对食品接触材料之安全性影响 食品接触材料的化学迁移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另一方面,迁移物质可能造成食品感官状态的劣变,如产生异味、色变和有污点出现等。着色剂作为一种常用的塑料添加剂,它可以赋予和改变食品接触材料的颜色,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但是倘若着色剂使用不当,或者使用劣质的着色剂则有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隐患。近年来,我国多批出口的黑色尼龙餐具被欧盟通报,主要是因为所用的黑色偶氮染料引起芳香胺超标。 着色剂是指能够赋予或改变食品包装材料颜色的物质。它主要有染料和颜料两种,同时也包括一些本身不显色,但是可以增加食品包装色泽的特种着色剂,如光学增量剂和荧光漂白剂。加入了着色剂的塑料制品,着色剂的内在质量与应用性能直接影响到塑料制品的外观和安全性能,一方面着色剂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颜色、高的着色强度与鲜艳度、良好的透明性或遮盖力,另一方面要求着色剂应与塑料有良好的相容性,不应与塑料制品或其他食品接触材料的组分发生反应。同时,还要求食品接触材料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不易发生迁移,低毒性或无毒,其LD50应不低于500mg/kg。 着色剂对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着色剂及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向食品接触材料中的迁移情况。着色剂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无机颜料中的铅、镉等重金属、某些有机颜料合成过程中形成的多氯联苯、致癌物质芳香胺等等。这些物质通过迁移进人食品,进而在人体内富集,在达到足够量后便会给 人们的健康带来威胁。 一些企业为了达到产品所需要的色度,而过量添加着色剂,如在聚丙烯塑料中添加过量的钛白粉,从而使得制品在4%乙酸浸泡液中迁移量超标。添加过量的有机或无机色剂,导致脱色试验不合格。荧光增白剂主要包括噁唑环类荧光增白剂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荧光增白剂,被广泛的应用于塑料及纸制品的漂白。根据医学临床实验,发现荧光物质可以使细胞产生变异性。如果食品用纸和包装材料中荧光性物质过量,长期接触就会成为潜在的致癌因素 欧盟的相关法规要求

新《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解读

新《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解读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卫生部出台了8项食品接触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对塑料、橡胶、搪瓷、陶瓷、涂料等8类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管理性规定,但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这些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废止。目前,我国正在构建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同步建立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在标准构建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涉及到整个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的原则性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在缺乏相应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急需建立相关标准,为现行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 出处,为其他配套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规范的管理提供依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本标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承担标准起草工作。主要起草人:张俭波、朱蕾、张泓、王竹天、邓陶陶、鲁杰。本标准修订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依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3月,评估中心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为了保证本标准能够充分解决相关问题,起草组向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标

准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收集,并对美国、欧盟、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这些规定在我国监管方式和行业现状下的可行性。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了数次研讨会,对于标准制定原则、亟待解决问题、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研讨,并重点关注本标准与GB 968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的协调问题。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1月,起草组 将标准草案向相关专家、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15家单位的50余条意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起草组与相关 专家、协会进行了沟通,根据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2015年2月,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SPS通报。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一)关于标准名称为明确体现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 准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标准名称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二)关于适用范围本标准控制的是所有可能和食品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的安全,因此范围中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项目

3 塑料GB 7105-86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 壁涂料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 ≤30mg/L GB/T5009.6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铅(Pb)4%乙酸浸泡液,≤1mg/L 砷(As)4%乙酸浸泡液,≤0.5mg/L GB/T5009.11-2003 氯乙烯单体残留量≤1mg/kg GB/T5009.67-2003 4 塑料GB 9680-88食品容器漆酚涂料卫 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 5009.6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水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3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浸泡液,≤1mg/L 甲醛4%乙酸浸泡液,≤5mg/L GB/T 5009.61-2003 / GB/T 5009.178-2003 游离酚水浸泡液,≤0.1mg/L GB/T 5009.69-2003 5 塑料GB 9681-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 成型品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5009.67-2003 20%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15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浸泡液,≤1mg/L 氯乙烯单体≤1mg/kg 脱色试验浸泡液:阴性 — 3 —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阴性 6 塑料GB 9682-88食品罐头内壁脱模涂 料卫生标准 游离酚 水浸泡液 617#涂料:----- , 214#涂料:≤0.1mg/L, XE2#涂料:----- GB/T 5009.69-2003 重金属(以Pb计) 617#涂料:----- , 214#涂料:-----, XE2#涂料:≤1.0mg/L, GB/T 5009.60-2003 甲醛 617#涂料:----- , 214#涂料:≤0.1mg/L, XE2#涂料:≤0.1mg/L, GB/T 5009.69-2003 / GB/T 5009.178-2003 高锰酸钾消耗量≤10.0mg/L, GB/T 5009.69-2003 蒸发残渣 水浸泡液,≤30mg/L 4%乙酸浸泡液,≤30mg/L 20%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30mg/L 7 塑料GB 9686-88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 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5009.60-2003 GB/T5009.7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30mg/L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浸泡液,≤10mg/L 重金属(Pb)4%乙酸浸泡液,≤1mg/L 8 塑料GB 9687-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 型品卫生标准 蒸发残渣 4%乙酸浸泡液,≤30mg/L GB/T5009.60-2003 65%乙醇浸泡液,≤30mg/L 正己烷浸泡液,≤60mg/L — 4 —

欧盟及成员国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安全规范要求

欧盟及成员国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安全规范要求 一、欧盟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安全规范要求 考虑到欧盟各成员国还没有就食品接触橡胶制品的安全技术问题达成协调一致 意见,欧盟层面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橡胶制品的法规。因此,现阶段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橡胶制品的欧盟法规是欧盟出台的框架性法规和针对具体物质的指令。任何进口到欧盟的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必须遵循框架性法规中的通用要求以及指令中涉及橡胶 制品所用物质的安全卫生要求。 1、(EC)No 1935/2004 法令通用安全规范要求 (EC)No 1935/2004 法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暨废除80/590/EEC 和89/109/EEC 指令》于2004 年底取代早期实施的框架性指令89/109/EEC 及 80/590/EEC 而成为欧盟新的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性条例,由于法规是以法令(Regulation)形式颁布,意味着各成员国无需进行任何转换,而必须直接完整地接受和遵守执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法律效力更强。 (1)适用范围和对象 No 1935/2004 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所有预期或可能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其中包括:打印油墨、胶标签)。但是,它不适用于那些作为古董用途的材料及制品以及构成食品的一部分并可以被直接食用的覆盖层或涂料、涂层(如糖衣、肠衣等)制品。此外,用于公共及消费者用水供应系统的材料及制品也不在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内,而受另行制定的专门条例管辖。 (2)通用要求 作为框架性的条例,它规定了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的总原则和规定,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通用安全要求,活性、职能包装,新物质授权的申请,标签,符合性声明,可追溯性,安全措施等28 个条款。条例的核心条款是规定了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必须满足的通用要求: A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其生产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从而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其成分向食品的迁移总量不致造成: ●危害人体健康; ●导致食品成分发生不能接受的变化; ●降低食品所特有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B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标签、广告以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 对于任何的进口以及在欧盟市场销售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如果被发现不符合上述通用安全要求,即使产品符合相关的特定要求或具体材料指令的要求,也将被视为不安全产品而依法遭受制裁。 (3)特定要求 除了基本要求外,框架性条例还在活性智能材料、原料物质使用、标签、可追溯性等方面具体规定了相关的特别要求,其中与生产企业关系密切的要求主要包括: A 活性及智能材料: 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不应导致可能误导消费者的食品组成或感官特性变化,如掩饰食品的腐败; 智能材料和制品不应给出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有关食品状态的信息; 已经和食品接触的活性及智能材料和制品应充分标识,以使消费者识别不可食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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