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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及参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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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

省属监狱、劳教系统

河南各地市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各地地税系统

开封(市、区)直单位

安阳(市、区)直单位

鹤壁(市、区)直单位

济源(市、区)直单位

信阳(市、区)直单位

南阳(市、区)直单位

驻马店(市、区)直单位

周口(市、区)直单位

商丘(市、区)直单位

三门峡(市、区)直单位

漯河(市、区)直单位

许昌(市、区)直单位

濮阳(市、区)直单位

新乡(市、区)直单位

焦作(市、区)直单位

参公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参公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参公人员的管理,规范参公人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参公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云人〔2004〕21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公人员考核坚持民主客观、科学准确、公平公正、注重实绩、便于操作的原则,以日常考核为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参公管理人员。 第二章考核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了加强对参公人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学校二级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参公人员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参公人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实绩。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创造性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四章考核计分和等次标准 第七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15分、绩35分、廉10分。考核的结果分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评定,按照上级人事管理部门规定的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综合考核总分计算:全体参公人员打分所得分值占总分的70%,考核领导小组打分所得分值占赋分的30%。 综合考核分=全体参公人员打分平均值×70%+领导小组打分平均值×30% 第九条被考核参公人员的考核等次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好,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并按需要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考核量化评分在90分以上。 (二)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并按需要完成一定加班任务,考核量化评分在70至89分。 (三)基本称职:对表现较差,介于称职与不称职之间,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考核量化评分在60至69分。 (四)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失职,造成较大失误,考核量化评分在59分以下。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条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参公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一条参公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工资;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按德人发〔2010〕5号给予嘉奖;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考试题及答案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考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答:D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 分类管理 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答:C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答:A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答:C 5、下列()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A. 企业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答:D 6下列()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答:D 7、下列()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答:C 8、()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答:D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XX〕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的通知》(川人发〔XX〕4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集中审批参照〈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组通〔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适应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稳步

推进。通过公务员法的实施,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为全县招商引资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参照管理的人员范围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巴市组通〔XX〕66号文件规定,我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范围: 1、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

2、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三、职位设置 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局机构的通知》(机编发〔1999〕44号、机编[XX]40号、机编[XX]124号文件精神,核定19名事业编制,设局长1名,按正科配备;副局长2名,按副科配备。现实有非工勤身份15人,其中正科1名,副科3名,工勤身份3人。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中发〔XX〕9号文件附件四)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设置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0名。详见局职务职数核定表(附件1)。三、参照管理的人员登记

最全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及其答案

最全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类管理)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 分类管理 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依法履行公职)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三项均属于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5、下列(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A. 企业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6下列(机关中的工勤人员)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7、下列(某省人事厅人事处)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8、(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9、下列(大专以上学历)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 身体健康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大专以上学历 10、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下面(保持“政治中立”)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A. 《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 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 保持“政治中立” D. 保守工作秘密 11、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最新管理2020年取消参公管理

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全部转到与职能对应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职工将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以后也不会再有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虽然隶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却受公务员法统一管理,行使的也是行政职能。这样一来,事业单位没有任何依据受参公管理,参公事业单位也将面临大规模整改。 从去年在辽宁等地完成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测试结果来看,事业单位将全面取消参公管理,这是肯定的。按新《公务员法》第112条规定,只有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能参公管理,目前也只有像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领域的执法机构,以及管理城市、乡镇地区综合类执法机构才能保留参公的身份,其他事业单位到现在为止仍是一个未知数。从目前来看,公务员管理机关正在大力整顿事业单位,就算是部、委层级也只有党校、党史办、证监会、银监会等少数几个事业单位可以继续参公管理,省、市、县一级还在清理阶段,目前还不能确定哪些单位可以参公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后,取消了参公岗位,参公人员大概有3种出路: 1、保留参公身份,继续留在参公事业单位工作。这类人指的就是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执法机构,这类单位的参公人员可以继续参公身份,继续参公管理。 2、保留参公身份,转任到公务员岗位。这是指军转、群团、规划、农综等随职能整合到党政机关的事业单位。如果能转任到公务员岗位,也会由原来的参公身份转变为公务员身份,只不过最后能从参公人员转为公务员的人少之又少。 3、取消参公岗位,参公人员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既然已经取消了参公岗位,参公身份也就失去了其意义。大多数参公人员会成为事业人员,这大概是大多数参公事业人员的最终出路。辽宁省出台政策,参公人员转事业岗位的,原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继续评聘,参公管理年限作为职称评定年限。 从现状来看,辽宁省的试点改革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各省也在等最终的政策,预计今明两年即可见分效。

2021年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2021年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答:D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制度。答:C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 分类管理 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答:A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答:C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5、下列()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答:D A. 企业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6下列()类人员不是公务员。答:D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7、下列()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答:C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8、()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答:D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9、下列()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答:D A.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 身体健康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大专以上学历 10、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下面()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答:C A. 《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 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 保持“政治中立” D. 保守工作秘密 11、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

事业单位参公过渡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事业单位参公过渡考试复习题及答案(二) 一、判断题 1、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制裁。× 2、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职责和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 3、法律法规授权有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处分,参照《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4、行政机关公务员是指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5、处分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6、违法违纪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 7、国务院各部门都可以单独制定涉及处分事项的规章。× 8、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幅度。× 9、法律和《处分条例》都对处分事项有规定的,应该执行《处分条例》的规定。× 10、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违纪行为。√ 11、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12、违法违纪行为的客体,是指受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13、纪律责任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4、纪律责任与处分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15、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16、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决定外,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处分事项。√ 17、程序保障是指对纪律责任的追究必须按法定的程序进行。√ 18、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为违法违纪行为。√ 19、处分的轻重主要是由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决定的。√ 20、违法违纪行为人承担的纪律责任,绝对与违法违纪行为的轻重成正比。× 21、只要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不一定需要完备。× 22、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3、降职是行政处分的种类之一。× 24、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不得再被录用。√ 25、免职以后可以不再给予行政处分。× 26、处分的有效期间即处分的法律后果的影响期间。√ 27、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

如何区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以及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的

如何区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的 许多想考公务员的同学对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等这些概念有些模糊,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区别,各自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应大家的要求,大学生就业第五区就业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4210681656.html,)对这些概念结合具体例子做了一个详细的说明。 国家机关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其包含行政机关,党委机关(比如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纪检委等)、权力机关(也就是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个最主要的群体,实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机关,比如政府办、司法局、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等,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直属机关。 公务员通俗点讲就是指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有些单位里一些司机、后勤也属于机关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但是他们属于机关中的工人,是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想成为公务员,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特殊例外的就是,除非你是在国有企业当领导,这样可以调任到国家机关当领导,自然就变成公务员了。 事业单位通俗讲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单位,讲虽然是这样讲,但是许多事业单位实际都是以营利为目的。最典型的事业单位就是学校和医院,人数最多。然后其他许多文艺单位(比如话剧团)、科研机构(比如什么研究中心、研究所)等。有些单位比较特殊,在不同地方性质可能不一样。比如房管局、农机局,有些地方这些单位可能是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现在进人基本也都必须统一面向社会招考招聘了。考试形式和公务员考试差不多,但是可能更灵活一些,不同事业单位因为专业性很强,可能侧重要考专业知识,比如医院招医生,肯定要考医学专业知识。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际是介于一般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单位之间,但是更偏向公务员单位,工资待遇什么完全和公务员单位一样。出现这类单位的原因主要是这些单位不合适直接划归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单位,但是其工作内容又主要是从事行政管理,所以就取个名字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他们的人员录用完全和公务员一样,统一参加公务员考试。如交警队、监狱等,基本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但是,这类单位也是同样的单位在不同地方可能性质不一样,有些地方把他划归普通事业单位,有些地方就把他参照公务员。比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路局等,各地可能性质都不一样。 行政编制实际就是指公务员编制,是公务员就一定是行政编制,反之一样,二者含义一样。行政编制主要是编制部门给各单位控制人员的指标,比如某个单位给你20个行政编制,那么你单位正式人员一般不能超过20个,不够20个你可以上报人事部门进行公务员招录,但是很多单位实际都是超编。 事业编制自然就是指在事业单位中正式工作的人员身份,比如教师、医生,都是事业编制身份。 另外,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因为工作任务又重,但受编制限制,单位编制内人员已经满了,不能继续招人了,那么很多单位就私自向社会招聘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或合同工。这些人的工资由这些私自招的单位自己想办法解决,财政不管。现在医院这种现象最为普遍,很多医生都是没有正式编制的。 以上是一个简单说明,实际这些问题因为不同地方可能所有差异,大学生就业第五区就业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4210681656.html,)主要是想让大家对这些概念有个基本了解就行。

事业单位参公过渡考试复习题及答案(一)

参公过渡考试复习题及答案(一) 作者:〖huxinyue〗 2009年5月21日〖来源:四川机构网〗〖网友评论(6条)〗〖进入论坛〗〖打印〗〖关 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答:D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 分类管理 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答:C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 中()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三项均属于 答:A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答:C 5、下列()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A. 企业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答:D 6下列()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答:D 7、下列()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答:C 8、()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答:D 9、下列()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2014年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题及答案考试精要(容易出错的题型)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考试精要(容易出错的题型)强化训练 单项选择34题 1、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是()。 A.持枪许可 B.排污许可 C.会计师证 D.行医许可 c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这体现了()。 A.公平原则 B.公开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D.便民原则 C 3、经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A.不得 B.可以 C.应当 D.视情况 C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之前,必须经()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人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主管部门 B 5、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内提出听证申请。A.5日

B.10日 C.30日 D.45日 A 6、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______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的 a、法律、行政法规 b、法律、法规 c、法律、法规、规章 d、行政法规、规章 A 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______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 c、地方政府法规 d、行政规章 B 8、不属于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是()。 a、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 b、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 c、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废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 d、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B 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包括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说明理由 c、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d、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A 10、关于行政许可格式文本,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许可申请书是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b、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c、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格式文本,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收费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特点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一般事业单位来说,两者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实行公务员制度,后者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录、晋升、薪酬、退休、养老等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录制度,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人员招录必须遵守《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系列规定执行。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事业单位,经审批,才能取得参公管理的身份。《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第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参公事业单位与一般事业单位在享有的资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参公管理身份的确立,能够增强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开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参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类同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例如,参公人员基本可以无障碍地在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之间进行交流,从而有较大职业发展空间。因此,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非常希望纳入参公管理。 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规定 一、参照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参照管理范围

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务员到底有什么区别

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务员到底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党政机关(比如工商局、人事局、市委、县委、宣传部之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国民党等)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工会、妇联之类的),在这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一般都为公务员,除了个别工勤编制(比如司机)。 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从事一些服务性质的公益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但是却为事业单位性质,在里面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各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地方把这些单位归类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归类为一般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交警队等等,他们完全是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因为其不是独立的党政机关,一般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级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完全和公务员一样,只不过叫法不一样而已。 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 在工资方面,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工资高于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比如,市里中学老师的工资就比市政府办的公务员工资要高,因为事业单位的补贴较多。 在县级党政机关,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往往不区分,局机关里公务员编制很少,大部分都是下属事业编制的人,但是干工作大家都一样,很多股长都是事业单位的,而且在干部任用上也不区分。县委可以直接将事业编制的股长提拔为县局的副局长,自动就转为公务员编制了。 到了市里以上的级别,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就区分得很明显,工作人员一般不大范围的交叉,都是各干各的,尤其是副科以下的人员一般不能交流,但是到了副科就可以相互交流。比如可以从事业单位里直接提拔人到局机关当副科长或科长,也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了。

机构工作人员参公管理情况介绍

政府经济学 第三章政府经济管理机构 一、公务员涵义? 二、事业单位涵义? 三、参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涵义? 四、参公的来源? 五、事业编类型? 六、退休待遇? 七、参公不参公的区别? 八、二个认识误区? 九、实现公务员身份的形式? 关键词:公务员、参公、事业编 公务员(性质只有一种:国家工作人员) 参公(性质有二种:使用行政编与非行政编) 事业编(性质有四种:全额、差额、定额、自收自支) 摘要: 公务员就是吃国家财政的纳入国家保障体系,在编制上有名。而参公待遇和公务员一样但没有编制,只有空余的可以直接进入公务员编不用考试(只限行政编制)。事业编(大学老师)就差了,待遇要低一个档次,工作内容一样,但要是想进公务员很难,不仅要报名还要考试面试审查。

一、公务员涵义? 公务员就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人员,待遇都是国务院统一安排,有公务员法保障其收入,待遇因地区经济状况和职务不同各有高低。公务员是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依法履行职责,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担负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改革前的党委、各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也属于这个范围。公务员法实行后,工(会)青(联)团(委)妇(联)侨(联)即属于这个范围。 在行政机关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才是公务员。没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只是事业编制,主要为勤杂人员和司机。 二、事业单位涵义?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到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编就是完成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事业单位的人员就是事业人员。 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但是却为事业单位性质,在里面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各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地方把这些单位归类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归类为一般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交警队等等,他们完全是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因为其不是独立的党政机关,一般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级单位。 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好的事业单位的待遇比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强多了,但公务员要保险点。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通过参公管理身份的确立,能够增强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开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参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类同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参公人员的管理相关办法,欢迎阅读! 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特点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一般事业单位来说,两者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实行公务员制度,后者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录、晋升、薪酬、退休、养老等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录制度,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人员招录必须遵守《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系列规定执行。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事业单位,经审批,才能取得参公管理的身份。《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及答案看完必过[优质文档]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及答案看完必过[优质文档] 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 )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 分类管理 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 )是公务员最本质 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 )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5、下列( )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A. 企业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6下列( )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7、下列( )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8、( )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9、下列( )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 身体健康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大专以上学历 10、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下面( )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A. 《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 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 保持“政治中立” D. 保守工作秘密 11、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 )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A. 任务 B.义务 C.权力 D.权限 12、公务员职位类别里( )类的职位数量最大。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 D.法官检察官职位类别 13、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以下说法( )项不正确。 A.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共有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 B.公务员法列出的三类职位外还有检察官、法官等职位。 C.以后根据实践需要还将划分新的职位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是什么意思

【导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是什么意思?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华图官方微信(schuatu),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事业单位考试备考交流qq群:346049848。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是什么意思? 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公务员。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具有行政编制的,不是公务员。 二、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事业编制待遇国家怎么规定的? 三、通过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省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定是公务员吗? 不是。这两种考试兼招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前者称之为公务员,后者称之为机关工作人员。 国考招的事业编制有:国务院各监管委员会、专利局、统计系统各城调大队、海事局系统、各所、各监管站、各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国考上现在做的比较规范,大家在近年的国考职位表上都可以清楚的看到职位性质的分类,“中央部委”、“党的机构”、“各垂直系统”这些都是公务员,“社会团体”(各协会)、“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监管委员会)、“其他单位”(海事系统及机关辅助职位)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同样,在省级招考中,各中心、站、协会、省垂管基层分局、大队等都是事业单位,不同是有些是参公事业,有些是普通事业。 可见,参加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招考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可以转为公务员吗? 参公事业编或普通事业编的朋友迫切希望自己通过“过渡”等方式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行政编制)。普通事业编或参照事业编成为行政编制的渠道只有两种,一种是参加公开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参公后工资问题 (1)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参公后工资问题 已经进行的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对我们是事业单位参公单位的专业技术干部工资待遇严重不公。从现在参公的相关政策看,参公后我们的职称评聘全部停止,工资待遇大幅度下降。不将专业技术职称、工龄和业绩作为本次参公初定职级的依据,简单的实行一刀切,全部将高、中级技术人员初定为科员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等同于一概否认参公事业人员过去为了国家、社会、单位所做的贡献,一切重新开始,一切从头再来,显失公平,极不合情理,不符合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不符合《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这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歧视。我们认为,这样的参公是不合理而且是严重违法的。理由是: 一、参公与重新录用公务员不同,参公只是完成身份的转换,而不是新录用。 参公的所有人员,此前都是国家干部,有固定的身份,而且职称的晋升也严格按国家的要求进行,以高级技术职称为例,高级技术职称的取得,除有任职年限、科技成果、论文发表、工作业绩等方面条件要求外,还要通过英语和计算机考试、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答辩和评审等一系列的严格地审批程序,其任职条件之高,审批任命程序之严,不亚于行政职务的晋升。如果参公实行一刀切,不看以前形成的法定身份,都一律定为科员,从根本上违反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参公后的工资待遇不合理甚至违法 (一)、参公后的工资待遇不合理 参公后的工资待遇实行一刀切,即无论参公前是什么职称,参公后都一律定为科员待遇。按此逻辑,那现行的政策就不是“参公”而是“参工”了,可以不要学科技了,可以不用办学校了,文凭和科学技术无用了,科技是生产力就是一句空话。 (二)参公后的工资待遇违法 1、参公后的工资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参公前我们是国家干部,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我们与公务员一样,都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和公务员只是分工的不同,而没有性质的区别,如果

参公、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的区别(修正版)

[政策动向] 参公、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的区别(修正版) 帖子在军转论坛上流传很久,很多人都信以为真,但实际上有很多错误的地方。结合工作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不具有行政编制的,都不是公务员。. 除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专项编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这个都是标准公务员。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是什么? 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因此,参公身份,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 这个没什么大问题,但搞混了一个概念,编制和人员身份并不是同一概念,也并不绝对对应,事业编制的个人身份一样可以是公务员,因为他按公务员法,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

三、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K如果把第二个问题完全搞清楚了,那第三个就不是问题了,参公管理的人员使用的编制是事业编制,个人身份是公务员。这个个人身份不会随着退休又变成了未参公的事业单位聘用干部身份,退休前后都是一样的。 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个人身份是聘用制干部或工人,按岗位分类来定。 四、关于参加了公务员登记,就一定是公务员吗? 不一定。一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公务员登记,就认为他们是公务员了。同志,形式这种东西你在机关工作那么多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吗?有些地区的做法是,参公人员参加登记,但只到地一级或者副省级,而不到省里去备案,这是为什么?因为参公人员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省编办不承认他们的公务员身份啊,没有行政编制,那还怎么备案?谁担得起责任啊!但人心需要安抚,工作需要开展,形式一下,大家能瞒则瞒。 这段中的错误就更多了,公务员登记是由各级组织部门负责,编办管理的是编制,个人身份不由编办确认。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

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1 / 25 精品文档 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2 / 25 精品文档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参加培训;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提出申诉和控告; 申请辞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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