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嫁娶管理规定
一、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在员工发生婚丧嫁娶生育乔迁等事宜时,以公司名义致赠,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之心,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对象
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员工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的父母。
2、如有亲属关系的两人或两人以上均在本单位工作者只可申请一份礼金或慰问金。
3、处于停薪或停职情况的员工不适用该标准。
4、只有劳动关系在本单位,但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不适用该标准。
三、申请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如部门负责人为当事人则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2、分管副矿长核实签字确认。
3、矿长签字确认。
4、计财部按照申请金额支付礼金或慰问金。
5、工会采购礼品,向当事员工或家属发放礼金或礼品。
所有员工及配偶的婚丧嫁娶生育等事宜的礼金均由工会负责,副书记负责监督与指导,矿长负责审批。
四、管理规定
1、喜事的规定
(1)本公司各层领导、员工及其子女结婚、小孩满月、乔迁新居等不提倡下贴。
(2)凡参加上述事项的员工,严禁过量饮酒,如有此类现象发
生,影响正常工作,有损公司形象的要按照有关管理标准给予处罚。
(3)办事需要车辆由当事人提前一周向工会负责人提出申请。
2、白事的规定
(1)本公司员工去世后,丧事由工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从简的原则协助其家庭进行办理。前往慰问和吊唁的人员及部门,原则上除生前友好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和部门不作硬性要求。
(2)本公司员工去世后的丧葬费按具体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员工父母或配偶去世,由工会(代表公司)和部门分管矿领导前往慰问和吊唁。
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