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北京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北京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北京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北京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北京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一、资源概况

北京地区年日照时数达到2600~3000小时,年日照时数在2750小时左右,年累计太阳辐照量达到5000~6000兆焦/平方米,接受太阳能辐射总量约为26亿吨标准煤。总体上看,北京市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优于上海、江浙等地区。其中,生态涵养区的延庆、密云、怀柔等区县以及亦庄地区太阳能资源条件最为优越。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1、国家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按照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确定电价。

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表: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表

注: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另行制定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提出,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2、北京地方政策

北京市级目前没有针对光伏项目的补贴电价政策,但在海淀区和朝阳区对光伏项目有相关的补贴措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节能减排支持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14]13号),提出“支持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凡纳入海淀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的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业主单位0.3元/W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也提出“对新建的新能源(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年生产量5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生产1吨标准煤的新能源给予600元的补助。”

三、申报/核准流程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4号),规定了项目的备案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1]

报建手册 2007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开发报建流程1 第二部分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7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7 第三部分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10 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10 二、办理《项目立项》12 三、规划局13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3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15(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15(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16(六)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6(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17(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 18(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报批18(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18(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9(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20(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21四、市建设局22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22(二)建设工程缴费指南25(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保函备案指南29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指南15(五)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2(六)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4(七)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9(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指南43(九)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49(十)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申请指南 52(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指南53(十二)商品房预售广告备案指南54(十三)商品房预售楼款用款申请指南56(十四)商住用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说明58(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指南59(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延期指南61 五、城市管理局63 六、人防办76 七、消防局79 八、房管局8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资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华市建设局制 说明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一式两份,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并初次纪录提交验核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留一份,企业自留一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的主要事项如实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每季末将本手册或有关凭证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核。验核后,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留的一份由企业进行补充纪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于企业资质延期、定级、晋级、续期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核。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核。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每次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6.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存档。企业可留存复印件。 7.项目用地被收回或因其他原因项目被撤销的,开发企业应办理项目手册注销手续。 8.项目转让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手册变更手续。

说明:住宅小区填写此表,单位工程按栋填写。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规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流程及所需资料 XXXXXXXX 二○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立项报批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选址、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的必要性等)。 2、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3、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 1)、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 2)、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 3)、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4)、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 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注:所有附件需以业主方的名义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

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 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 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三)主管部门 1、社会发展处 (1)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卫生、体育、文化、

北京市房地产项目开发报批流程

北京市房地产项目开发报批流程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1. 取得方式 1) 拍卖 2) 招标 3) 挂牌出让 4) 协议出让 ◆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 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基本采用挂牌、拍卖的方式 2. 流程示意(以拍卖为例) 确定竞拍价、竞 拍人、叫价原则 获取土地出让信息及相关规划指标(一般1-3个月前,政府予以公布即挂牌) 组建竞投小组,购买标书。 测算土地成本、估算开发总投资、总价值。(一般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计算)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及竞拍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了解规定细则及其他。 竞拍成功,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期限交纳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 获得土地使用权限 办理相应的土地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3.细节阐述 1)信息资料部分 A.招标文件、公告(政府对地块现状、用途、规划的说明); B.现场勘察地块的位置、地块形态、生熟程度、四至环境、区域 竞争楼盘资料; C.前期研究报告包括:市场相关数据、动态和发展趋势预测,项 目开发的工程信息资料、类似项目资料、同区域项目的建设、销售情况,潜在目标客户调查分析; D.竞拍提交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法人企业附股东 会或董事会决议);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E.《中标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挂牌成交确认书》 2)前期可行性分析(机会可行性分析) 一般采用假设开发法(又叫剩余法)确定竞拍的最高限价,依据待拍地块的坐落位置、形态面积、区域状况、规划用途及红线指标等条件,发展商对市场收益进行预测,剔除开发成本、税费和期望利润得出最高地价。 4.文书证件 许可证件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2本 承办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项目开发建设手续步骤

第一节建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规划意见复函) 承办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 收费依据和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上局务会批准后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受理条件:取得《北京市测绘院密云测绘分院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申请材料: 办理规划意见复函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 4、土地公开交易所依据规划意见文件(含附图)复印件; 5、总平面5份;(总平面设计) 6、《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北京市测绘院密云测绘分院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8、建筑效果图; 9、项目基本情况及设计方案的演示文件(PPT格式)。

第二节环境影响批复 承办部门:密云县环境保护局 收费依据和标准:委托编制环评报告表(书)的费用由企业与评估单位自行协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密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受理条件:符合环保要求 申请材料: 1、由企业自行委托在环保局批准名录中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表(书); 2、房屋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3、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建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图;(要标出拟建项目周围最近的建筑物名称及据该拟建项目的距离。) 5、拟建项目经营场所平面图;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该手续由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投资服务部协助办理。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标准版)

编号:HT-202121054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标准 版) (This contract clearly divides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o ensure that the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will not be infring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

2018-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执行情况报告-推荐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执行情况报告 篇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两书”执行情况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使用说明 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执行情况 我公司自201X年2月成立以来,认真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服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管理。如实填写、记录开发项目的建设及经营情况,并如 实记录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审批、核准和奖惩等意见。并 指定专人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填报及管理工作。 同时,我司严格执行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文件关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 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确实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 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使广大购房户和公司 员工,共同深入了解实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主要内容 和重要意义。提高了广大购房户和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为安岳的两个文明建 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我司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 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 单位的质量责任。 2、我司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3、我司严格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4、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四川省翔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平禹九矿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平禹九矿项目建设主要前期手续主要有:路条、探矿权、核准批文、初步设计批复、环境评价、采矿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一、探矿权的批复 探矿权的办理程序是由集团公司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储量核查报告的备案证明、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等文件。 1、储量核查报告的备案证明:由集团公司委托地质勘探公司编制储量核查报告,然后由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人员对储量核查报告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备案证明。 2、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由集团公司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国土资源部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储量核查报告、储量核查报告评审意见、储量核查报告的备案证明等材料。划定矿区范围的年限为2年,如需延期,由集团公司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延期申请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文,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审批。 二、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 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办理程序是由建设单位向省发改委提出申请,经省发改委能源处审核后,由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负责审批。需提供的资料有: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安全预评价备案、项目申请报告等资料。

1、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取得探矿权后,由集团公司委托地质勘探公司对矿区范围进行地质勘探,并编制矿井地质勘探报告。由集团公司委托北京中矿联咨询公司组织评审,将评审意见书上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2、安全预评价备案:由建设单位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编制安全预评价,经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评审后,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现在安全预评价不需要上报备案。 3、项目申请报告:由集团公司委托中煤国际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上报省发改委能源处。 三、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120万吨以下的矿井由省环保局负责审批,120万吨以上的矿井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平禹九矿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的程序是由集团公司委托中煤国际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评审后,禹州市、许昌市环保局分别出具意见,最后省环保局下发批复文件。 四、项目核准 项目核准90万吨以下的矿井由省发改委负责核准,90万吨以下的矿井项目由国家发改委负责核准。平禹九矿项目核准办理的程序是由建设单位向禹州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禹州市发改委再向省发改委提出申请,经省发改委能源处审核后,再由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经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审核,由国家发改委下发核准批文。 项目核准需要的资料有:矿区总体规划的审批文件、项目可行性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北京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四、代建管理费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第九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

编号: NFS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公司名称: 宁夏金诚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盖章) 填报日期 : 07月27日 企业代码 : □6□9□4□3□4□5□3□8—□7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监制 说明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的十五日内, 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建设计划、拆迁许可证、开工报告、商品房预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手续前, 应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规定的有关资料, 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查验核。 4、房地产开发项目( 含土地使用权) 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转让手续后, 应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并办理项目开发人变更等有关手续。以房地产开发项目( 含土地使用权) 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时, 合资、合作双方应依法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 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开发人变更等有关手续。 5、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进行年度验核, 并不定期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抽查验核。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在每次验核后签署验核意见, 并加盖验核章。 6、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交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存档。 7、《房地产项目手册》一式两份,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 一份企业自存, 一份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概况

—1—

—2— 拆迁安置记录

北京市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政策和流程

北京市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政策和流程 一、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9年5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4〕46号) 1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1月1日 二、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流程: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及附件)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 一、为贯彻依法必须招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将招标方案报市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三、核准项目招标方案的条件与标准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核准)。(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4.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全额捐赠的; 5.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6.有效投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经依法重新招标后仍不足3人的; 7.项目单位自身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设备、材料的生产条件和能力,不需要另行采购的; 8.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9.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项目设计可以不招标;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 (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招标。若单项合同估算金额符合下列标准、相对招标成本过高、不适宜招标的,可以核准不招标: 1.勘察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2.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4.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四)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1.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2.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五)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申请邀请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资源或自然地域环境条件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3.项目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四、项目单位申报招标方案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及申报表; (二)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核准)的有关批复文件(具有特殊情况拟提前招标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材料); (三)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不招标的,应当说明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提交有关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内设的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情况、能够证明具备招标经验的有关材料;

房地产开发项目说明手册样本

房地产开发项目说明手册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说明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批准、处理、处罚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拆迁许可证》、《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及申请综合验收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附有关凭证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每次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交房地产开发企业部门统一存档。 。 ,具体意见由房地产开发部门审核后填写。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联络员张丽娜项目名称国鑫楠坪雅居电话 项目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南屏路9号 开发单位名称郑州国鑫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发单位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毕河村潮湖管委会1号楼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级资质证书编号 开发单位法定代表人马新海电话60128690 项目负责人郑维利电话 总占地面积㎡土地投资万元 项目用地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和批准日期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拆迁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计划总建筑面积㎡计划总投资万元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房屋 分类 普通住宅别墅住宅写字楼商业厂房文教其他备注: 拆迁安置主要事项记录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其中住宅: 拆迁动工日期: 拆除房屋完成日期: 拆迁户数:其中公房户:私房户: 需安置户数:需安置人口:

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户数: 安置记录: 安置日期安置面积安置户数安置人口安置方式备注

项目建设主要事项记录 项目的勘察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的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单项工程进度记录 单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住宅 套数 开工日 期 基础完 工日期 竣工验 收日期 竣工房屋实际面积(㎡)竣工 住宅 套数 质量验 收单位 质量等 级合计住宅合计住宅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 2006-07-26 京发改〔2006〕12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和市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应当不少于二名。 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其中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代表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第七条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或者招标人直接确定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二)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实行暗标评审的应除去能够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等。 (三)在评审项目较复杂或者投标人较多时,合理安排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工。 (四)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五)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六)回收评标用表格和评审记录并查验完整性及有效性。 (七)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第八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自行或者组织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专业机构进行清标,即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但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范本)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目录 1.填报说明与要求 2.《项目手册》填报人员确认 3.开发建设企业及项目投资(合作)开发建设企业基本情况 4.项目基本情况 5.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情况 6.项目拆迁安置情况 7.项目建设方案 8.项目分割转让记录及项目或公司股权变更记录 9.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记录 10.项目工程施工企业情况 11.项目单项(体)工程施工进度及监理情况 12.项目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13.住宅主要成套技术应用及性能等级认定情况 14.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情况 15.预售许可情况记录 16.商品房预(销)售进度记录 17.《使用说明说》、《质量保证书》发放记录 18.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情况 19.房屋交付使用记录 20.《项目手册》备案考核记录 21.项目结束总体情况记录 2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摘录

填报说明与要求 一、根据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 二、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项目,以及我市企业在其它地市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均须执行《项目手册》制度。即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十日内(包括外地项目),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482847212.html,)填写《项目手册》并网上报送。首次报验后,应于每月5日前,按照要求网上填报《项目手册》。 三、企业填报《项目手册》的内容和方法 (一)基本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具体位置、所属类型、开发状态、占地面积、小区规划建设总面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息、投资(合作)企业情况等及“信息系统”中默认的必填项数据(如工商注册信息、企业资质信息等)和其他相应数据。 (二)行政审批(或备案)的主要数据信息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企业自取得以上证件5日内应及时更新“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数据。 (三)开发建设进度动态数据指标记录 包括拆迁安置进度情况、项目施工进度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建筑节能情况、预售情况、交付使用情况、项目物业服务情况等相应数据。当以上数据指标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应的网上信息。 (四)开发项目的主要问题记录 项目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在项目备注中加以说明。 四、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属联合开发的,应当以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填报项

贵州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贵州省房地产开发 项目手册

附件二 编号:黔房开项字第号贵州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贵州省建设厅 (年月日)

说明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制定《贵州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 2.《项目手册》采用全省统一编号格式,由各市、州、地统一编号。全省统一编号格式为:黔房开项(各市、州、地简称)字(年份)第××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的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和建立该项目的《项目手册》。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开发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处罚意见记录在《项目手册》中。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5日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5日内、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项目申报综合验收时将《项目手册》送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验核。验核程序和要求由各市、州、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每年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前30日内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核。 6.《项目手册》在每次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7.《项目手册》只限本项目使用,不得伪造、随意涂改、出租(借)、转让。如有遗失,登报声明作废后再申请补发。

8.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手册》一式四份,一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作为项目开发经营活动的依据,一份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特区)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持有,作为项目监督管理的依据。另外两份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报市(州、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存档。 项目概况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

说明 1.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河南省建设厅监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定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得开发项目(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之日起五日内,到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定期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验备案。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处罚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下载《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电子版,按季度如实填报,并于每季度末向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手册电子文档(邮箱地址)。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资质延续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附有关凭证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6.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交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存档。 项目概况

注:项目编号由市房产管理中心编制。 拆迁安置主要事项记录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其中住宅: 拆迁动工日期: 拆除房屋完成日期: 拆迁户数:其中公房户:私房户:需安置户数:需安置人口: 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户数: 安置记录:

项目建设主要事项记录 项目的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的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单项工程进度记录 单项工程进度记录(附页,共页,第页)

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样本)doc - 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

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样本)doc - 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编号: 项目名称: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说明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的十五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处罚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申领《拆迁许可证》、《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及申请综合验收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附有关凭证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定期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每次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6、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交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存档。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开发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房地产开发证书号资质等级 开发企业电话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项目用地用地批准文号取得方式和批准日期项目性质项目占地面积项目建筑面积计划投资额立项批准文号建设用地规和批准日期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建筑工程施划许可证号工许可号 拆迁许可证号开工年月计划建设期限和发证日期竣工年月 普通住宅别墅公寓写字楼商业厂房文教其他房屋 分类备注 注:分期建设项目按各期项目情况分别填写此表。 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开发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房地产开发证书号资质等级 开发企业电话法定代表人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及程序规定北京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及程序规定北 京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流程及所需资料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融资科 二○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立项报批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选址、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的必要性等)。 2、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3、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 1)、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 2)、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 3)、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4)、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 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注:所有附件需以业主方的名义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 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 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 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三)主管部门 1、社会发展处 (1)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卫生、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政策;负责社会事业方面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审查上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或审查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生计划;参与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综合平衡。 (2)联系人:唐晓群处长;马俊科长 (3)联系电话:、(马俊)

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节约和集约用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京政发[2005]15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本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分工,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土地、征收和占用集体土地等进行建设的项目,但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农田排灌沟渠等建设项目除外。 第四条市国土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并具体负责国土资源部预审建设项目的初审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建设项目、跨区县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预审;市国土局区县分局负责行政区域内其他建设项目的预审,并将预审结果报市国土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用地单位按下列程序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一)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建设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议书;2.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回复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意见;3.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其中应明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性质、规模和布局等意见; 4.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等材 料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二)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以及非政府投资核准类的建设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建设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材料; 2.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征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回复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意见; 3.发展改 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其中应明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性质、规模和布局等意见; 4.建设单位持项目告知单等材料向国土资 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三)非政府投资备案类的建设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受 理并对建设项目进行备案,核发项目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项目备案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规划意见书;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意见书;4.建设单位持项目备案表和规划意见书等材料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第六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三)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 (五)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市国土局统一印制。 第七条预审申请报告应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类型、补充耕地初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