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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维科)

监理规划(维科)
监理规划(维科)

标识:HS-QR-7.1-01 监理规划

工程名称: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B1花园住区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维科城东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Ⅰ标段:浙江置华建设有限公司

Ⅱ标段: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人:

监理单位: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监理规划签批

一、规划参编人员

签名:

年月日二、项目部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三、公司审核意见

公司技术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3)

三、监理工作依据 (9)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

职责 (10)

五、监理工作制度 (14)

六、工程质量控制 (18)

七、工程造价控制 (23)

八、工程进度控制 (25)

九、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7)

十、合同与信息管理. (29)

十一、组织协调 (30)

十二、监理工作设施 (32)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部新城核心区B1花园住区项目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212000m2

3、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框架-抗震墙结构

4、建设单位:宁波维科城东置业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Ⅰ标段:浙江置华建设有限公司

Ⅱ标段: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东部新城核心区B1花园住区项目建筑面积21.2万m2,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设一层整体地下室,本工程为地下一层,上部二十二幢单体建筑(其中22层6幢,18层10幢,18层(局部15层)2幢,15层1幢,2层1幢,1层2幢),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3872m2;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四级;耐火等级二级;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900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0.000标高以下墙体(地下室顶板上及非地下室部分):采用240厚MU15混凝土实心砖(标准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0标高以下内墙(地下室内隔墙):采用200厚蒸压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粘结剂砌筑;±0.000标高以上外墙:单独建筑的变电所采用240厚MU10混凝土多孔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商铺采用240厚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A5.0、B06),专用粘结剂砌筑;住宅采用240厚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A5.0、B07),专用粘结剂砌筑;±0.000标高以上内墙:包括卫生间内隔墙,均为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A3.5、B06),专用粘结剂砌筑。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为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根据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委托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同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 监理工作内容

1)开工前期的监理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在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后,监理业务尚未正式开展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参加的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相互认识,分别介绍各自进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

(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项目建设单位主持并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项目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情况。

(4)项目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与会各方研究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项目监理机构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分发各有关单位。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项目监理机构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进行审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前进行认真策划。在确定质量目标的前提下,要有相应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措施。各项施工必须确保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中尤其要考虑脚手架的搭设、钢筋、模板的施工、混凝土的浇筑和建筑物沉降的观测,并且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在确认基础上签署相关意见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并监督其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变更时,应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其保护措施,符合要求的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上签认。检查内容包括: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6、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进行实地考核,审核内容包括试验室资质、试验范围、试验设备及人员资格等,对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回避采用。

7、检查项目开工必备条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

(1)进场道路、水电、通讯是否通畅;

(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

(4)主要材料是否已落实。

符合开工条件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是否具备施工机械使用许可证,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使用许可证明和机械设备的完好性、时效性等。

2、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与主要设备的订货合同,审核其质量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进场材料的数量、状态、使用部位、保管、有效性以及其所形成的记录全面实施监控,对报验资料的完整性(如钢材的炉批号、数量、使用部位,检验所引用标准的有效性等)进行监控,并将报验资料与现场实物进行核对确定其真实性、准确性。

3、现场巡视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建设程序进行施工,应经常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活动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

是否使用了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施工情况等。巡视中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如经口头提出后整改达不到要求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书面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对未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旁站监督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应进行旁站监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对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见证。旁站监理的部位、时间、参数、检测结果和过程控制应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记录上。

5、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按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确定的例会制度,定期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加强沟通,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对会议纪要登记签发各有关单位。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主要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落实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并制定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协调建设各方的有关事项。

工地例会在召开前各方均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将要解决的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提高会议质量。

6、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

7、参加工程阶段性验收,主持工程竣工预验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

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按月对已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和施工质量签证认可;

2、参与协调施工进度,及时提出监理调整建议,督促承包商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确保竣工日期;

3、审定供应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供计划并督促执行;

4、组织现场协调会及时检查、调整及动态控制;

5、工程进度应动态控制管理及时调整执行中的差异;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进度信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完成工程量报表,审核重点包括:核实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一旦发现进度偏差,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承包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对后续工作产生的影响,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及其它配套措施及时调整进度计划,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并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尽量减少和避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落实。

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账。

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3、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

4、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5、与建设、施工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6、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7、施工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承包单位协

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9、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

10、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11、对于变更工程量,严格据实计量。

5)施工阶段安全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7、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为: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b、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拆除);

c、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搭、拆);

d、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井架等)安装、拆除施工方案;

e、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9、审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0、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1、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旁站监理;

12、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3、参与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组织监理机构内部学习。

(三)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目标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工期符合施工合同有关工期的要求,争取提前完工。

2、质量目标

满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同时确保工程项目实体功能和使用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资目标

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投资控制,同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施工方案节约投资。

4、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本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合同;

3、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4、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等;

5、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与规定;

6、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及规范: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8)《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7)相关标准图集等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部是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对工程实施阶段进行监理,并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相应调整人员配置。

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力,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有监理签字权。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土建专业

制项目总监工程师

进度控制造

安全

文明

施工

管理

合同

信息

管理

安装专业

Ⅰ标段监理组Ⅱ标段监理组

土建专业安装专业

安全

文明

施工

管理

合同

信息

管理

总监代表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职务姓名职称进退场计划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宋铁军工程师

工程开工前进场

竣工验收合格后

退场项目监理部负责人

总监代表张光辉助理工程师兼Ⅰ标段土建专监土监理工程师熊元清工程师Ⅱ标段土建专监

安装监理工程师施以明工程师Ⅰ、Ⅱ标段安装专监土建监理员方青峰助理工程师Ⅰ标段土建

土建监理员童跃辉助理工程师Ⅰ标段土建

土建监理员吕鹏杰/ Ⅱ标段土建

土建监理员谢伦辉/ Ⅱ标段土建

安装监理员陈建雄助理工程师Ⅰ、Ⅱ标段安装

市政监理员程河波/ 市政工程开工前

进场

市政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后退场

Ⅰ、Ⅱ标段市政

备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项目监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填写监理业务手册、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包括安全监理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工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定期组织或参与工地安全检查;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审阅项目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记。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填写监理业务手册;

3、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包括安全监理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工复工报审表;

8、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

9、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

10、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参与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审查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

13、参与工程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定期组织或参与工地安全检查;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5、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审阅项目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记。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核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安全)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3、指导安全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等日常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员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自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填写监理日记,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监理记录;

7、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8、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9、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危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10、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旁站监理。

五、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学习、会审制度

1.1总监理工程师在设计技术交底前组织监理组人员学习、熟悉设计文件;

1.2在学习、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对图纸进行会审;

1.3会审时发现图纸存在问题,待图纸技术交底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2督促施工单位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编制有关(专项)施工方案并自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2.3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

2.4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3、工程开工报审制度

3.1督促施工单位在具备开工条件后,正式开工5天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3.2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开工条件审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

3.3总监理工程师于收到报审表后3天内签发工程开工令附开工报审

表。

4、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复核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必要时采用平行检验方式进行复验,符合要求后,签认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

5、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制度

5.1施工单位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

5.2按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工程材料按批验收,并在监理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

5.3根据实际需要,对主要工程材料(如水泥、钢筋、砖、防水、节能保温材料等)采用平行检验的方法进行抽检;

5.4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监理机构审核符合要求,同意使用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

6、巡视检查制度

6.1巡视检查的范围

6.1.1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

6.1.2正在施工的作业面的操作情况(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

6.1.3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1.4进场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的动态情况;

6.1.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状况;

6.1.6施工现场各作业面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情况。

6.2巡视检查要求

6.2.1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及时进行巡视检查,保证所有已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至少经过一次巡视检查;

6.2.2正在施工的作业面(包括安全),应根据其部位的重要程度和施工作业的难易程度,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或二次(上、下午各一次),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施工;

6.2.3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违章操作,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或存在严重隐患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时,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发出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6.2.4项目监理人员必须每天至少一次巡视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及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特别是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材料,如水泥、钢筋、钢材、砖、砌块、防水、节能保温材料等;

6.2.5在巡视中若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签字认可的工程材料的行为,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

6.2.6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6.3巡视工作安排

6.3.1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巡视检查由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

6.3.2安全监理的巡视检查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7、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7.1定期组织有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参加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7.2参加建设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7.3督促施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对建设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检查单位反馈,并销项。

8、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8.1隐蔽工程验收的条件

8.1.1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的工程量施工完毕;

8.1.2施工单位经过自查并达到合格要求,并经质量检验评定合格;

8.1.3施工单位报送《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8.2隐蔽工程验收的时机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该部位的工程被隐蔽前进行。

8.3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施工单位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合格及有关

资料符合要求、工程材料质量合格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8.4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9.1施工现场若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告;

9.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

10、会议制度

10.1监理例会

10.1.1 监理例会的周期和具体时间、地点由第一次工地会议决定,定期召开;

10.1.2监理例会的出席人员为第一次工地会议所确定的各方人员;

10.1.3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

10.1.4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方代表会签。

10.2专题会议

10.2.1专题会议根据建议单位、施工单位针对有关专项技术质量问题或专项管理问题提出建议而召开;

10.2.2专题会议的参加单位及人员由提出建议的单位与监理机构协商决定;

10.2.3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

10.2.4专题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方代表会签。

11、监理月报报送制度

11.1监理月报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开始编制;

11.2监理月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1.3监理月报于次月5日前送交有关单位;

11.4监理月报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和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各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一份。

11.5工程项目所有单位工程均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均合格

后,不再编制监理月报。

1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例会制度

12.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需要时还可临时召开;

12.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

12.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例会的主要内容:

12.3.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上次例会的监理工作情况;

12.3.2总结上阶段监理工作,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和要求;

12.3.3 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12.3.4协调内部关系;

12.3.5组织业务学习,包括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和法规的学习。

六、工程质量控制

1、对施工方的控制

a)施工人员的控制

开工前,应首先要求施工方报审质量管理网络和组成网络的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和技术能力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同时也审查人员的数量是否与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等一致。

工程开工后,在监理过程中应同时考察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对屡次造成质量缺陷或无法生产出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产品的操作队伍,应要求施工方及时进行撤换。

b)建筑材料、设备的控制

对于用于工程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或构配件,必须要求施工方在采购以前报审生产厂家的资质,必要时应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厂家的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容许其进行采购。

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方应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监理机构在收到报验表后应首先检查实物出厂编号和质保资料是否相符,然后检查质保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上述符合性要求满足时可容许其进场。

对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进场复试

的形成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预制结构构件、涉及使用安全和耐久性的材料,在进场以后,监理人员应对其进行见证取样,封样后由施工方单独或与监理方共同送往资质经过审核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其中由监理机构见证员共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30%。试验合格,试验报告应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

上述范围以外的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报验后,监理人员应对其进行检查或测试(必要时测试应由专业测试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容许其投入使用。

经过上述检测合格的材料、设备,若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仍发现其有疑点,应进行平行检测,即在与施工方共同抽样后送往由监理机构委托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若试验不合格,监理机构有权要求该批材料或设备退场。

c)施工设备、机具的控制

施工测量和计量设备,如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尺、秤、水电的测试设备等,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且是否在有效期内。

对结构形成起重要作用的机械设备,如对焊机、测力扳手等,监理人员应检查机械设备的产出合格证,有的(如测力扳手)还应检查其检定证书。

涉及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如塔吊、人货电梯、井架、氧炔压力表等,监理人员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基础专项设计、安装单位资质、安装施工方案以及安装验收记录等,压力表应检查检定证书。

d)施工技术、方法的控制

施工方开工前应以技术标为基础,深化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方审批。监理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此执行。施工过程中若需根据实际条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变更,则仍应报监理方审批。

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工序开工以前,施工方还应根据环境和技术条件制订具体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编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应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审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艺方案、可靠性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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