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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设施)的。

2.4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在原址

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设

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的。2.5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

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臵(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相同,

但生产装臵(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

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2.9作业场所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臵、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臵或者处理等场所。

3 编制内容

3.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3.2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的建设单位、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

理位臵、工程占地面积、设计范围及分工;

2)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

情况;

3)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4)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臵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其

上下游生产装臵的关系;

5)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荷);

6)项目装臵的主要设备表,包括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

条件、材质、数量等;

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

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

8)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气象、水文等;

9)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

离:

a)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b)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c)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

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

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铁站出

入口;

d)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3.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采用《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

管理导则》(AQ/T3033)推荐的过程危险源分析方法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开展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3.1 物料危险性分析

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基本数据要

求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2)分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

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

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3)说明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

表1 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3.3.2 分析并说明建设项目工艺过程可能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源。

3.3.3 指出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如粉尘、窒息、腐蚀、噪声、高温、低温、振动、坠落、

机械伤害、放射性辐射等。

3.3.4 说明上述3.3.2及3.3.3条中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作业场所。

3.3.5 说明装臵或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3.3.6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辨识重大危险源,并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划分重大危险源等级。

3.3.7 说明建设项目工艺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3.8 说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路由及穿跨越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

3.3.9 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开展的安全评价等报告,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3.10 根据设计过程开展的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或其他安全风险分析,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3.11 涉及多套装臵的建设项目或者同一企业毗邻在役装臵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其相互间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4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基于本质安全设计、事故

预防优先、可靠性优先等设计原则,采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的安全设施。

3.4.1 工艺系统

1)工艺过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

腐蚀等主要措施;

2)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如

联锁保护、安全泄压、紧急切断、事故排放、反应失控

等措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应说明采取的控制

系统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

3)采取的其他工艺安全措施。

3.4.2 总平面布臵

1)建设项目与厂/界外设施的主要间距、标准规范符合性及

采取的防护措施;

2)全厂及装臵(设施)平面及竖向布臵的主要安全考虑,

包括功能分区、风速、风向、间距、高程、危险化学品

运输等;

3)平面布臵的主要防火间距及标准规范符合情况;

4)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臵情况;

5)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3 设备及管道

1)压力容器、设备及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及标准的符合

性,包括进口压力容器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2)主要设备、管道材料的选择和防护措施;

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4 电气

1)供电电源、电气负荷分类、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臵;

2)按照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等级和火灾危险场所选择电气设

备的防爆及防护等级;

3)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4)采取的其他电气安全措施。

3.4.5 自控仪表及火灾报警

1)应急或备用电源、气源的设臵;

2)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臵和安全功能,包括紧急停车系统、安

全仪表系统等;

3)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臵;

4)控制室的组成及控制中心作用,包括生产控制、消防控制、

应急控制等;

5)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6)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6 建构筑物

1)说明防火、防爆、抗爆、防腐、耐火保护等设施;编制

“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结构、建筑面积、层数、

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抗震设防、通风、泄压面积、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

2)通风、排烟、除尘、降温等设施;

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7 其他防范设施

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

施;

2)防噪声、防灼烫、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的设臵等;

3)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4)采取的其他安全防范设施。

3.4.8 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

1)针对建设项目特点、建设性质及周边依托情况,说明设计

中采用的主要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消防站、气防站、

医疗急救设施等;

2)说明发生事故时,可能排放的最大污水量及防止排出厂/

界外的事故应急措施;

3)对安全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的建议。

3.4.9 《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

1)说明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

2)说明工程设计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

3.5 结论与建议

3.5.1 结论

重点说明以下方面:

1)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条件与项目前期安全条件审查阶段

相关内容的符合性以及处理结果;

2)建设项目选用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

3)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4)安全设施设计的预期效果及结论。

3.5.2 建议

根据国内或国外同类装臵(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运行经验,提出在试生产和操作运行中需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及建议。

4 专篇附件

4.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4.2建设项目区域位臵图

4.3总平面布臵图

4.4装臵平面布臵图

4.5工艺流程简图

4.6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4.7火灾报警系统图

4.8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臵图

4.9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器、个体防护装备等。

4.10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5 专篇格式

5.1 专篇组成

5.1.1封面(参见附件1)

5.1.2封二(参见附件2)

5.1.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复制件)及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

5.1.4目录

5.1.5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5.1.6主要内容

5.1.7附件

5.2 字号和字体

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

5.3 纸张、排版

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5.4 制作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5.5 封装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封页。

附件1

(建设项目名称)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建设项目名称)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联系人: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公章)

年月日

新安全设施专篇则编写提纲

新安全设施专篇则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2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的建设单位、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 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设计范围及分工; 2)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 情况;

3)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4)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 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5)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 荷); 6)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表,包括名称、规格、操作或设 计条件、材质、数量等; 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 8)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气象、水文等; 9)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离: a)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b)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c)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 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铁站出 入口; d)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采用《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推荐的过程危险源分析方法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开展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1 物料危险性分析 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基本数据要 求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2)分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 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 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3)说明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 表1 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安监总局令第88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安监局局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议题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皮局长传达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5年,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发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以许可为总抓手,促进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取证工作的主动性,加快许可证办理进程,分别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许可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是以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为目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甲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没有取证的已建成生产企业和甲类经营企业,多数是安全条件差、企业负责人认识程度不够、申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按照省局许可工作进度要求,分别以安委会、市局名义下发通知,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目前,已有68家生产企业、350家甲类经营企业取得许可证。 三是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做好乙类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材料和现场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不走过场,突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范、可操作性,确保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共有28家取得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情况的调查,结合省局要求,对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工作做出部署。严格设立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查处,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和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工作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由窗口统一办理,促进了危化品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扎实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周调度制度。安监、交通、公安、质监、化工协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部署开展剧毒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7家企业,制定了关闭或搬迁计划,其中3家已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了企业“双基”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预警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初设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1.2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3 其他设计依据,如地质勘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报告、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2. 工程概述 2.1 建设工程基本概况 简明叙述矿山地理位置、设计范围、开采方式、设计规模、采选工艺,开拓、提升、运输、排水、通风系统、矿区总平面布置、工程概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 工程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新科研成果、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2.3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防范措施。 2.4 对矿山安全状况及周边安全环境的影响进行总体评价。 2.5 存在问题和建议。 3. 地质安全影响因素 3.1 简述区域地质特点,主要构造带(断层、破碎带)的分布,矿区发生地面塌陷、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3.2 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赋存状况、喀斯特地貌(溶洞)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3.3 高硫矿床和其它有自燃、自爆倾向的矿床对矿山安全的影响。 3.4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3.4.1地质条件复杂、地压大、岩层破碎、水害严重的矿床。 3.4.2开采深度大,有岩爆发生的矿床。 3.4.3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矿床(如氡气等)。 3.4.4有放射性元素的矿床。 3.4.5矿区老硐、采空区、塌陷区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3.5 特殊灾害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3.5.1地震。 3.5.2雷电。 3.5.3海啸。 3.5.4台风。 3.5.5暴风雪(雨)。 4. 矿床开采安全评述 4.1 选用的采矿方法安全可靠性分析 矿块构成要素,采场整体稳定性,顶板管理,充填及采空区处理等。 4.2 露天矿最终边坡角,工作帮坡角选择、防止边坡坍塌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4.3 坑内通风系统设计特点,矿井风量计算与分配原则,矿井风流和风量的控制方法,风门、风墙、风桥等通风建筑物配置的安全可靠性分析;矿井防尘措施:入风质量、凿岩防尘、爆破防尘、装卸矿时防尘、井下破碎防尘、水帘降尘、风量和风速排尘等安全可靠性分析;深凹露天矿爆破通风及防尘措施的可靠性分析。 4.4 露天矿和坑内矿排水系统特点、水泵排水能力、防水闸门设置

安监总管一〔2015〕68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 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列出设计依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分层次列出,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每个层次内按发布时间顺序列出;依据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 1.2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列出设计采用的技术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层次列出,标注标准代号;每个层次内按照标准发布时间顺序排列;采用的标准应为现行有效。 1.3 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相关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成果及安全论证报告等,并标注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2. 工程概述 2.1 工程概况 简述企业基本情况,尾矿库所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及地震资料等。 2.2 尾矿库地质与建设条件

2.2.1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1)工程地质条件。简述尾矿库库区的地层岩性、区域地质构造,尾矿库坝址及排洪系统的工程地质条件,各层岩土渗透性及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等。 (2)水文地质条件。简述库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成因、类型、水量大小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3)地质勘察报告结论及建议。简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的结论及建议;重点论述地质条件对坝址及排洪系统等重要安全设施的影响。 2.2.2 影响尾矿库安全的主要自然客观因素 列出影响本项目生产安全的主要因素,根据尾矿库实际情况对高寒、高海拔、复杂地形、高陡边坡、洪水、地震及不良地质条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 2.2.3 尾矿库周边环境及相互影响 简述尾矿库周边环境情况,包括周边的工业设施及生产生活场所与本项目的距离及其相关情况,并分析尾矿库的建设和运行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及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2.3 工程设计概况 ⑴说明编制本次安全设施设计的初步设计版本。 ⑵简述尾矿的特性(数量、粒度、浓度、固废类别等)、总体处置规划、工艺、建设计划、尾矿设施的总体布置等。 ⑶简述尾矿库类型、库容、坝高、等别、尾矿坝、防排洪系统、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 式 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相关设计和安全评价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和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和安全评价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认真学习,掌握要领,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按照竣工验收表的要求严格组织项目验收。 二、有关资质要求 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和安全评价报告:国务院或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的;核工业矿山建设项目;水体下、建筑物下、铁路下和高速公路下等特殊开采条件的建设项目;生产建设规模中型以上的项目;三等以上或虽然等别低但下游三公里冲击范围且坡降在10%及其以上有居民区、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为保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矿山改建、扩建,尾矿库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和原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安全专篇和安全评价报告。其他建设项目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同一个 安全评价机构,变相委托的视为违规行为,依法对委托单位和承接单位予以处理。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对其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和安全评价报告负责。 三、做好工作衔接 结合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执行新老文书格式和内容的衔接工作。设计和评价单位在2012年6月30日前与矿山企业签订设计或评价合同的仍按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表格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29号)规定执行,凡2012年7月1日以后与矿山企业签订设计或评价合同的,其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冶金等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纲

冶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或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1.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 1.3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1.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备案文书。 1.5其他设计依据及有关说明文件等。 2.建设项目概述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2建设项目性质、任务及范围 建设项目性质,是指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 2.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主要技术方案及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选址,项目用地,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功能分区; (3)建设项目主要原料、辅助料的数量与来源,主要产品、副产品数量; (4)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污水处理、供配电、供汽、供气、供冷、消防、防雷、采暖通风、仓

库、堆场、厂内运输等工程,特别是涉及到项目安全保障的工程)的能力及来源; (5)建设项目厂内外运输方式及运输量; (6)建设项目总投资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施工队伍要求等。 (7)建设项目其他特殊要求。 2.4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设施的情况 (1)简述原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与流程、总平面布置、运输等情况; (2)简要说明利用原有场地、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的情况,并对其是否满足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要求进行分析说明。 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以及安全预评价的结果,对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分析。 3.1主要物料危险、有害因素、有害程度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贮存的主要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贮存、输送、使用情况,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有害程度,如高温液态金属、燃气、酸碱、放射源等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 3.2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 对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包括正常操作、控制,以及故障、检修等情况

国家安监总局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安监总厅管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 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 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 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 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和有害因素 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危险化学品数量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作业场所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编制内容 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附件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1 设计依据 (1)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 1.2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 (1) 1.3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1) 1.4 其他设计依据 (1) 2 工程概述 (1) 2.1 矿山概况 (1) 2.2 设计概况 (1) 2.3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 2.4 初步设计对安全预评价提出主要意见的落实情况 (2) 3 矿区地质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分析 (2) 3.1 矿区地质特征 (2) 3.2 矿区水文地质特征 (2) 3.3 岩土工程特征 (2) 3.4 矿区地质灾害 (2) 4 矿床开采安全可靠性分析 (2) 4.1 矿山开拓系统 (2) 4.2 选用的采矿方法 (2) 4.3 通风与防尘系统 (3) 4.4 井下排水及排泥系统 (3) 4.5 矿山运输系统 (3) 4.6 矿山充填系统 (3) 4.7 爆破作业 (4) 4.8 井下爆破器材分库 (4) 4.9 联合开采矿山安全对策措施 (4) 4.10 特殊开采条件下的安全对策措施 (4) 5 矿山安全避险系统 (4) 5.1 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4) 5.2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4) 5.3 紧急避险系统 (5)

5.4 压风自救系统 (5) 5.5 供水施救系统 (5) 5.6 通信联络系统 (5) 6 总平面布置安全可靠性分析 (5) 6.1 矿床开采错动范围圈定 (5) 6.2 工业场地选址及布置 (5) 6.3 建(构)筑物防火距离 (5) 6.4 排土场 (5) 7 矿山机械安全可靠性分析 (6) 7.1 提升系统 (6) 7.2 带式运输机 (6) 7.3 其它设备 (6) 8 矿山供配电安全可靠性分析 (7) 8.1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7) 8.2 电气安全保护措施 (7) 8.3 提升机控制系统 (7) 9 矿山供排水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 (7) 9.1 井下及地表供水系统 (7) 9.2 地表防排水系统 (7) 10 矿山安全管理 (8) 10.1 矿山安全机构及安全教育培训 (8) 10.2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8) 10.3 矿山保健辅助设施 (8) 10.4 矿山救护 (8) 10.5 矿山安全设施投资 (8) 11 存在问题和建议 (8) 12 附图 (8)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 列出采矿许可证。 1.2 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列出设计依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分层次列出,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每个层次内按发布时间顺序列出;依据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 1.3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列出设计采用的技术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层次列出,标注标准代号;每个层次内按照标准发布时间顺序排列;采用的标准应为现行有效。 1.4 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地质报告(包括专项工程和水文地质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相关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成果及安全论证报告等,并标注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2. 工程概述

2.1 矿山概况 ⑴简要说明建设单位简介、隶属关系、历史沿革等。 ⑵简述矿区自然概况(包括矿区的气候特征、地形条件、区域经济地理概况、地震资料、历史最高洪水位等),矿山交通位置(给出交通位置图),周边环境,采矿权位置坐标、面积、开采标高、开采矿种等。 2.2 矿床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 2.2.1 矿区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 ⑴说明矿床在区域地质单元中的构造位置,矿区主要地层、构造、岩浆岩体、影响开采技术条件的风化、蚀变特征,矿床成因类型。 ⑵简述矿体形态、规模、埋藏条件、矿石性质、矿体围岩。 ⑶简要说明本项目的水文地质,包括气候、地形、地表水的汇水面积、水位、流量,含水层、隔水层、导水构造的性质、分布、埋藏条件及与矿体的空间关系,含水层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地表水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作及其成果或结论。 ⑷简要说明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包括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岩体质量评价指标,主要不良地质体描述,主要物理力学参数。 ⑸简要说明本项目的环境地质,包括地震区划,地质灾害特征(种类、规模及分布),其他情况(自燃、地热、高地应力、放射性等)。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文件。企业要保证生产管理、过程危害分析、事故调查、符合性审核、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及相关解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 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 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经有关化学品安全专家多次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列入《名录》的60种危险化学品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

安全设施目录、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08-05-15 08:00:35| 分类:安全标准、规范|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2015)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解读

目录 1. 设计依据 (1)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 (1) 1.2 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1.3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1) 1.4 其他设计依据 (1) 2. 工程概述 (1) 2.1 矿山概况 (1) 2.2 矿床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 (1) 2.2.1 矿区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 (2) 2.2.2 矿床资源 (2) 2.2.3 开采现状和周边开采情况 (2) 2.2.4 其他 (3) 2.3设计概况 (3) 3. 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议采纳及前期开展的科研情况 (6) 3.1 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与采纳情况 (6) 3.2 本项目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方面科研情况 (6) 4. 安全设施设计 (6) 4.1 露天采场 (6) 4.2 采场防排水系统安全设施 (8) 4.3 矿岩运输系统安全设施 (8) 4.3.1 铁路运输 (8) 4.3.2 汽车运输 (9) 4.3.3 带式输送机运输 (9) 4.3.4 架空索道运输 (10) 4.3.5 斜坡卷扬运输 (11) 4.3.6 溜井及破碎系统 (11)

4.4 供配电安全设施 (12) 4.5 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 (13) 4.5.1 工业场地安全设施 (13) 4.5.2 建(构)筑物防火 (13) 4.5.3 排土场(废石场) (14) 4.6 通信系统安全设施 (14) 4.7 个人安全防护 (14) 4.8 安全标志 (14) 5. 安全管理和专用安全设施投资 (15) 5.1 安全管理 (15) 5.2 专用安全设施投资 (15) 6.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6) 7. 附件与附图 (16) 7.1 附件 (16) 7.2 附图 (17) 5

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安全生产考试试题

高新区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题 单位:姓名时间 一、填空题:共60分 1、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3、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原则。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6、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和方案。 7、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8、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9、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和调查。 10、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 1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14、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 15、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组织体系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17、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18、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1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

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则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1〕114号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7-8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 关企业,结合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鲁安 监发〔2011〕96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 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 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 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 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充分发 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 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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