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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2)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2)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单项选择题部分。

11.关于法条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正确(不考虑数额)?

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答案】D

【考点】法条间关系

【解析】A项错误。盗窃罪是违背被害人意志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他损的犯罪),而诈骗罪则是使他人产生认识错误而被害人“主动”处分财物的行为(自损的犯罪)。因此,针对同一对象而言,不可能同时成立二者。

B项错误。如果认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对立关系,则意味着二者之间不存在一般与特别的关系,此时只存在想象竞合的空间,而非法条竞合。

C项错误。冒充警察骗取数额较大财物时,行为既侵害财产法益,又侵害国家机关公共信用,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的情形(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而非法条竞合。

D项正确。挪用公款行为的本质在于“挪”,而不在于“用”,因此,若以赌博的意思将

公款挪出,在不考虑数额的情况下,至少成立挪用公款罪(无需三个月未还);当然,如果查明行为人挪出时根本就不想还的意图,则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12.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答案】C

【考点】放火罪

【解析】放火罪属于理论上的“具体危险犯”,该危险需要法官根据行为时的客观情形予以判断。本案中,甲在高速路中间制造的火堆并没有导致火灾的危险(题干没有交代其他事实细节时,就没有必要假设)。而且,其制造的20厘米火堆并不足以产生车辆倾覆的危险,即与放火相当的危险。因此,C项正确。A、B、D均错误。

13.陈某欲制造火车出轨事故,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陈某的行为被及时发现,未造成火车倾覆、毁坏事故。关于陈某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

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C

【考点】破坏交通设施罪

【解析】本案中,陈某实施了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也造成了致人死亡的后果。但能否将该死亡结果归属于陈某的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从而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答案是否定的。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指的是由于交通工具的颠覆、倾覆而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非指的一切损失。因此,陈某的行为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基本犯),适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定刑。与此同时,陈某的行为也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陈某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C项正确。A、B、D均为错误。

14.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

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答案】D

【考点】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

【解析】甲的贷款行为虽采用了虚假手段,但是提供贷款一方乙对这一点是完全知情的(甚至是其授意的),因此,乙并没有认识错误而发放贷款。因此,甲的行为不成立骗取贷款罪。相反,乙明知甲不符合贷款的条件而予以发放,成立违法发放贷款罪。因此,D项正确。A、B、C 项均错误。

15.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万

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10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

B.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止

C.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D.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

【答案】D

【考点】绑架罪

【解析】本案涉及到的问题在于:第一,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且已经成功控制人质,绑架罪既遂;即使之后将人质释放,也不成立中止。

第二,乙丙二人实施了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但主观上没有绑架的故意,因此成立非法拘禁罪,且犯罪已既遂。

第三,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乙丙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第四,对于吴某的死亡结果,既无法归责于甲的绑架行为,也无法归责于乙丙的非法拘禁行为,因为该结果并非该行为直接导致的。

综上所述,D是正确的,A、B、C均为错误。

16.贾某在路边将马某打倒在地,劫取其财物。离开时贾某为报复马某之前的反抗,往其胸口轻踢了一脚,不料造成马某心脏骤停死亡。设定贾某对马某的死亡具有过失,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贾某踢马某一脚,是抢劫行为的延续,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B.贾某踢马某一脚,成立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C.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应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C

【考点】抢劫罪

【解析】贾某实施了两个行为,第一个是抢劫行为,第二个是伤害行为,且之所以实施伤害行为,是因为贾某为了报复,而非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更不是为了“压制对方反抗”。因此,两个行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应独立评价,成立抢劫罪(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因此,C项正确。A、B、D项错误。

17.关于诈骗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不考虑数额)?

A.甲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通过预先植入的木马程序取得他人财物。即使他人不知点击链接会转移财产,甲也成立诈骗罪

B.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取得他人财物的,由于他人知道自己付款,故乙触犯诈骗罪

C.丙将钱某门前停放的摩托车谎称是自己的,卖给孙某,让其骑走。丙就钱某的摩托车成立诈骗罪

D.丁侵入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刘某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转入自己的账户。对丁应以诈骗罪论处

【答案】B

【考点】诈骗罪

【解析】A项错误。被害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点击链接,其财物丧失并非源于被害人的处分,因此甲的行为应成立盗窃罪。

B项正确。当被害人点击付款链接时,其对自己财产上的处分这一点是有意识的,只不过该

意识是有瑕疵的,这恰好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C项错误。如果将钱某作为被害人,则其摩托车的丧失是源于丙的转移占有行为,因此成立盗窃罪。

D项错误。丁的行为属于违背被害人意志,将他人财物转移占有的盗窃行为,只不过丁运用了侵入计算机系统这一手段,这并未改变该行为盗窃的性质。

18.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

B.甲以欺骗方法使乙信以为真,成立诈骗罪

C.甲将乙的遗忘物据为己有,成立侵占罪

D.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

【答案】D

【考点】盗窃罪与相关罪名区别

【解析】A项错误。甲未实施任何压制乙女反抗的行为,只是利用其无法反抗的情势而取财,因此,不成立抢劫罪。

B项错误。甲虽实施了欺骗行为,但乙并未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因此,也不成立诈骗罪。

C项错误。钱包虽离乙有7、8米远,但根据社会一般观念,此时钱包依然属于乙“占有”,而非甲占有,也不属于遗忘物,因此甲不成立侵占罪,

D项正确。甲转移占有的行为涉嫌抢夺罪或盗窃罪,最终的认定取决于抢夺与盗窃的区分标准:根据“公然还是秘密”的标准,甲成立抢夺罪;根据“手段是否暴力”的标准,甲成立盗

窃罪。

19.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

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

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

D.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

【答案】C

【考点】妨害公务罪

【解析】A项错误。妨害公务罪成立的时间条件为“执行公务过程中”,该项中警察的公务已实施完毕,不存在妨害公务罪成立的空间。

B项错误。乙入户盗窃后为了抗拒抓捕而对戴某实施暴力,属于刑法269条规定的“事后抢劫”,应将行为整体评价为抢劫罪。另外,本案中作为被害人的戴某刚好具有警察的身份,但并不意味着其抓捕行为是执行公务的行为。

C项正确。丙以暴力的方式妨害警察的公务行使,成立妨害公务罪。

D项错误。根据刑法318条规定,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0.甲杀丙后潜逃。为干扰侦查,甲打电话让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丙的鲜血放到现场。乙照办后报案称,自己看到“凶手”杀害了丙,并描述了与甲相貌特征完全不同的“凶手”情况,导致公安机关长期未将甲列为嫌疑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错误?

A.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放到现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

B.对乙伪造证据的行为,甲不负刑事责任

C.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成立诬告陷害罪

D.乙向公安机关虚假描述“凶手”的相貌特征,成立包庇罪

【答案】C

【考点】伪造证据罪、诬告陷害罪、包庇罪

【解析】A项正确。本案中的乙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为“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被害人的鲜血放到现场”与“向公安机关宣称自己看到真凶,并描述了与甲相貌特征完全不同的真凶的情况”。对于前者,应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

B项正确。对于后者,应成立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包庇罪。

C项错误。乙的行为不成立诬告陷害罪,首先,乙没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而是为了“包庇”真凶;其次,诬告陷害罪是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乙的行为并不会使得任何人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

D项正确。本案中的甲实施了指使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被害人的鲜血放到现场”的行为,但该行为并不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因为对于本犯而言,该行为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21.国家工作人员甲听到有人敲门,开门后有人扔进一个包就跑。甲发现包内有20万元现金,推测是有求于自己职务行为的乙送的。甲打电话问乙时被告知“不要问是谁送的,收下就是了”(事实上是乙安排丙送的),并重复了前几天的请托事项。甲虽不能确定是乙送的,但还是允诺为乙谋取利益。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没有主动索取、收受财物,不构成受贿罪

B.甲没有受贿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可能构成受贿罪,故甲不构成受贿罪

C.甲允诺为乙谋取利益与收受20万元现金之间无因果关系,故不构成受贿罪

D.即使认为甲不构成受贿罪,乙与丙也构成行贿罪

【答案】D

【考点】受贿罪

【解析】首先,乙丙二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甲财物,成立行贿罪。其次,甲虽一开始不了解现金的来源,但后来当乙重复请托事项后,即对于该现金属于贿赂款具有明知了,因此,甲的行为符合受贿罪“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益”的特征。至于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综上,D项正确。A、B、C项错误。

人过四十,已然不惑。我们听过别人的歌,也唱过自己的曲,但谁也逃不过岁月的审视,逃不过现实的残酷。如若,把心中的杂念抛开,苟且的日子里,其实也能无比诗意。

借一些时光,寻一处宁静,听听花开,看看花落,翻一本爱读的书,悟一段哲人的赠言,原来,日升月落,一切还是那么美。

洗不净的浮沉,留给雨天;悟不透的凡事,交给时间。很多时候,人生的遗憾,不是因为没有实现,而是沉于悲伤,错过了打开心结的时机。

有人说工作忙、应酬多,哪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啊?记得鲁迅有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是有的。”

不明花语,却逢花季。一路行走,在渐行渐远的时光中,命运会给你一次次洗牌,但玩牌的始终是你自己。

坦白的说,我们遇到困扰,经常会放大自己的苦,虐待自己,然后落个遍体鳞伤,可怜兮兮地向世界宣告:自己没救了!可是,那又怎样?因为,大多数人关心的都是自己。一个人在成年后,最畅快的事,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重新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学会了独自、沉默,不轻易诉说。因为,更多的时候,诉说毫无意义。

伤心也好,开心也好,过去了,都是曾经。每个人都要追寻活下去的理由,心怀美好,期待美好,这个世界,就没有那么糟糕。

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情节,两个人坐在一起,杂乱无章的聊天,突然你感到无聊,你渴望安静,你想一个人咀嚼内心的悲与喜。

透过窗格,发着呆,走着神,搜索不到要附和的词。那一刻,你明白了,这世间不缺一起品茗的人,缺的是一个与你同步的灵魂。

没有了期望的懂,还是把故事留给自己吧!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颠沛流离,浪迹天涯。有时候,你以为找到了知己,其实,你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花,只有在凋零的时候,才懂得永恒就是在落红中重生;人,只有在落魄的时候,才明白力量就是在破土中崛起?.

因为防备,因为经历,我们学会了掩饰,掩饰自己内心的某些真实,也在真实中,扬起无懈可击的微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困扰。

人生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逝去的当作最美的风景。所以,不要活在虚妄的世界,不要对曾经存在假设,不要指望别人太多。

有些情,只可随缘,不可勉强;有些人,只可浅交,不可入深;有些话,只可会意,不可说穿。

或许,有这么一段情,陪你度过漫长冰冷的寒冬;有那样一个人,给你抑郁的天空画上了温暖的春阳。

但时光,总会吹散很多往事,把过去一片片分割,移植到不同区域,并贴上标签,印着不同的定义,也定义着自己的人生态度。

正如庄子所说:“唯至人乃能游于世不避,顺人而不失己。”外在的世界,只是一个形式,而你内在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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