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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首先,什么是依法治国?简单的解释,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复杂的说的话“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够依照法律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些制度和法律,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为领导人的看法得改变而改变”。1

在我国,依法治国这一主张很早就被提出了,主要是由春秋战国期间的法家思想家管仲、慎到、商鞅以及韩非等人提出的,其中韩非为法家的代表。韩非著有《韩非子》一本,他主张“霸道”和“以法治国”。他把“法”、“术”、“势”融为一体,强调必须行法整套的治国理论,规定一切都“断于法”。这些论述虽包含有法制的、执术、持势,使法、术、势三者密切结合,提出“抱法处势则治”。形成了一整套的治国理论,规定一切都“断于法”。这些论述虽包含有法制的思想,但是却和现代法治精神有着本质的不同。什么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呢?它是指依托正义的法律、传播民主精神来治理我国国政以及管理社会,进以使权力得到更加合理配置的国家的类型。目地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历经磨练后的最终和最佳抉择。依法治国是路径,是其余治国方法无法比较的最好的方

1党的十五大报告

案。无论目标还是路径,都离不开“法”,其最基本的精神都是法律至上,尤其是宪法的至上性,奉行法律的唯一性和统一性。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情景了,其建立的背后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备,脚下是发展的新阶段,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在社会的精神建设层面,法治建设则日益成为共同的核心价值;在人民生活的物质层面,法治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但是从发展阶段以及现实情况上看,这一期盼已经成为了一个痛点与焦点。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人民群众也是拍手较好。那么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这些害虫们在不断地吞噬着人民群众的血汗财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都有权力得染指;在有资源的地方,都有权力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放肆贪污,肆无忌惮。因此,我们要通过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这样才能保证人民大众的胜利果实落到人民自己的手里。

依法治国是一项治国的策略方针,而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一个法治的国家,就是一项治国的战略目标。它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家模式和政治法律制度类型,应具有一系列基本的原则和要求。依据人类的共同的经验和中国的具体国情,能够将它概括为以下几项首先,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出来后,在尚未修正之前,任何组织特别是任何人都必须真正要遵守的。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宪法和法律能够在全社会面前得到一个全方位的贯彻落实,使得各行各业、全体公民都能够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邓小平同志不断地强调“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施行,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2必须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必须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尤其是宪法的特权的行为。所以依法治国,其实就是依据宪法治理国家。

其次,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备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当前,我国必需要解放固有的思维方式,转变落后守旧的观念,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正因为如此,才要建立一个结构严谨、门类齐全、内部和谐、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一个国家,治国必须有法,立法,守法,所以有法可依就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

再次,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和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

我国得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机关中,权力最大,机构最多,影响最广,涉及面最宽的机关。所以说,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对比,比较容易违法。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80%都需要行政机关执行。可是人是主观的,由于人的个体素质的差异,管理上的漏洞还有传统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92页

习惯上的不同影响,让我国法律法规随时遭遇着挑战,在现阶段违法犯罪的情况也不断地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一种强有力的应对手段,那么依法治国就很难进行。列宁在论述国家法律的制定,要想让他得到有效的实行的话,那么必须做到:“一是对法律的执行加以监督,二是对不执行法律的加以惩办”。3而国家的行政司法机关就肩负着这种保障职责,江泽民同志在1997年的全国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因此必需要使得行政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打击犯罪,规范人们的行为,不仅如此还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法律的威望,加强公民的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的稳定有序的实施。所以,依法行政以及建设廉政高效的政府,则是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如果没有一支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业务素质水平超强的队伍,那么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这要求我们通过进一步健全行政法律,建立和强化表里监督机制,并采取教育的、行政的各种手段逐渐去实现。

然后,完善监督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依法治国就必须完善监督机制,树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为此,一方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准绳。另一方面,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依照党的十五大的

3《列宁全集》第三卷第256页

要求,建立与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是一项重要而长远的任务。

最后,深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据此,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有必要意义。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国的法制建设,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依法治国的道路选择。

一个国家走向法治之路要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开展的情况、历史的传统等相符合。如果仅仅是简单的“拿来主义”、人云亦云,已经行不通,还会引起更大问题。因而关于当前的中国来说,我们要使依法治国制度,成为我们的国体与政体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有力保证。必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最低准则,所以坚决不可以在这个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

第二,确定依法治国的正确选择。

在现在的中国,依法治国有着最基本的价值谋求,这就必须要坚决不动摇的维护宪法以及法律的权威,要坚决的依法维护人民的基本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国家的安全以及稳定。如果说,宪法法失去了其权威性,依法治国就失去了前提;如果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那么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意义;无法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不能维护国家得安全以及稳定,那么这样的话,依法治国也就成了摆设。这“四个维护”是贯穿在整个四中全会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布局

里的,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依法治国为完成“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的想法提供坚固有力的法治保证。

第三,解决依法治国的当前之急。

现在中国的法制建设,早已经不是一片白沙,如何才能在已经存在的法治治国的基础之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甚至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便成为了现在中国政府的主要任务,这就必需要在实现科学立法、严峻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与进展。

第四,勾勒依法治国的实施方略

有了科学的规划之后,还要有一个能够实现其规划的科学路线图。不仅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而且要坚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建设。因此,我国只有通过从严治党、加强反腐,等方式,才能更好的履行依法执政;只有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建设法治政府。如果没有法治的大环境,那么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这些政策也是很难运行的;如果没有依法执政以及依法行政的真正实施,那么,依法治国也没有了实践基础。由此看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不仅需要法治国家“先立其大”,并且法治国家也会通过一个依法办公的政府、一个遵守法律的社会的情形来展示其国家的品格、国家的追求。这样使得国家依法治国共同推进、使得一体建设可以事半功倍,反之,如果各自为战、单兵突进的话,则会劳而无功。

全面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国家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公民的努力,要让法律知识普及开来,而现在,我国的法学不仅要克服自己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还必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能够体现这一理论的基本路线;其次,还要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转变落后的观念;要注意世界法学研究的新动向,认真学习以及借鉴历史上、别的国家的经验,不断吸取人类积累的、精华的部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依法治国不仅对于中国,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宏大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它不仅是我们的目标,更是人类探索发现的过程。它需要几代、甚至是十几代人的努力,需要社会上,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甚至是全国人民齐心协力的共同努力。

[红头文件,依法治国,作用]浅析正确发挥“红头文件”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浅析正确发挥“红头文件”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10月23日,在首都北京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本次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社会主义国家法治进程。会议通过的决定包括七部分内容,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从行政、司法到法律意识和党的领导,让公众看到了党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实施方略,也为依法治国提出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中国梦的实现铺平了道路。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并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国的篇章。但是我们的现状却是:一方面国家大力提倡、贯彻依法治国;另一方面红头文件大肆盛行,使依法治国未得到深入实施。红头文件是指我们除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法律性的文件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是针对特定的组织给出相应的通知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大部分是出于组织、部门的利益或者便于行使职权而制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红头文件与法律相冲突现象却层出不穷,这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效用,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阻碍了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2014年4月16日,有人在湖南红网上发帖称,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双峰县领导制作了名为《中共双峰县县委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李定胜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请示》的红头文件,称涉嫌非法经营罪已属玩弄文字游戏,希望大事化小。双峰县就是这样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娄底市委政法委求情,希望政法委法外施恩,将依法不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犯人给放出来。这不仅仅干扰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严重的是违法的红头文件披上合法性的外衣,有损国家法律的权威,同时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公民权利的保护大大减低,而且对社会稳定形成了隐患,不利于我们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因此,分析为何会频频出现红头文件违法的现象以及解决在依法治国前提下如何发挥红头文件的积极作用是必要而且急迫的。红头文件为何总是杜绝不了违法乱纪呢? (一)从历史角度看,不少地方依旧人治重于法治权大于法,这是出于中国三千年左右的封建社会残留下来大量的封建思想,阶级等级、专制与人治是其典型特征,延续到近现代,其体现就是红头文件。 (二)从红头文件制定的目的来看,出台这些文件要么是为自己谋利,要么是为单位管理开辟绿色通道,然而不管怎样说都离不开利字的推动,这都不符合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三)从制定角度看,红头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十分混乱:一是制定主体乱,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机构及下属的职能部门,都可以成为制定红头文件的主体。二是对事项的规范混乱,红头文件所规定的问题包括了工作的方方面面,繁冗杂乱。三是制定程序乱,对各类主体需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制定红头文件没有作出统一规范。 (四)从法律体系角度来讲,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有待完善。如何发挥红头文件在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的呢?通过对种种现象的剖析以及对原因的阐释,主要方法包括:(一)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的内容,同时建立健全对红头文件的各项备案审查制度;(二)制定相应

结合中国实际谈谈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结合中国实际谈谈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早在春秋时期,百家争鸣,法家学派自成一家,在当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可以看作是“法”的精神的一次宣扬。伴随着秦朝的统一,使中华大地上出现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的不断更迭,在这期间中国的传统文化不断发展,“法”的精髓已经植入了中华民族的本身。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万物百废待兴,新中国各项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同时法制建设也开启了新的篇章。但是“十年文革动乱”摧毁了中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法制薄弱基础,虽然中共在以后的时间里不断的进行弥补,依旧没有改变公民淡薄的民主法律意识。为此,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即依法治国! 何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国?从小的方面说就是完善、普及各行各业法律,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要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体方面个人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1、实行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健全与否的前提。新中国初期的法律单一,立法不完善才使得在文革时期甚至出现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思想,领导人的权威大于法的权威,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法律不完善的原因,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修补法律漏洞,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2、实行依法治国,是民主建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中华民族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人民心中的“人治”大于“法治”!这样人民的民主权利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无法实现公民自己的民主权利,又谈何让人民翻身做主人?因此,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权力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2、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同兴衰的社会现象。真实意义与成熟形态的依法治国,即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故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3、实行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可以说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能够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制文明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依法治国反映了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依法治国可以保证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样就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能力。 5、实行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支撑,依法治国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与保证。只有社会处处充满了和谐,国家才能够繁荣昌盛,才能够长治久安,这些都离不开中国法制的建设,而中国法制的完善建设是从依法治国开始的!

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和法治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知识点归纳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单元序: 1、治理国家和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2、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3、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第七课前言: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一、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P74-75) 1、法律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法律的发展历程: (1)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 (2)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 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4、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及评价。 (1)历史:中华法系源远流长。 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制定成文法; 西汉时期,强调礼法结合; 唐朝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 鸦片战争之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未获成功。 (2)评价: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 作出了重要贡献。 【名词点击】什么是中华法系? 指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P75-77) 1、法的产生: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4、法的特征: (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名词点击】什么是社会规范? 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职业规范等。(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思考: 1、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制定和认可。 2、制定: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 3、认可: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依法治国的意义

依法治国的意义?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③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保证;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④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预防和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序地进行;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如何才能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 (1)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法律体制;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青少年如何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青少年: 1. 要增强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主人翁意识,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牢固树

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要勇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的言行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P77 1、政府能否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 2、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 3、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为我国反腐倡廉提几点建议: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惩治犯罪,加大反腐力度; 2.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 3.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健全监督机制; 4.公民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控告检举各种违法犯罪分子。 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可依 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的依据:宪法和法律 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宪法 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

论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论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摘要: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是中国进入现代化社会的必然选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依法治国意义 人教版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思想品德》九年级第三单元第六课,提出了依法治国理论,强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笔者认为:当前一些青少年法制意识比较淡薄,政治课教学中有必要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这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显得更为重要。 早在一九九七年九月,党的十五大就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一九九九年三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是中国进入现代化社会的必然选择,笔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阐述它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从人类社会的历史考察来看,“法治”和“人治”这两种不同的治国理论,原则的对立和争论,在中外的历史上已经存在几千年。在古希腊,有以柏拉图为代表的人治论和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法治论之争。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主张人治,即“贤人政治”。他认为只有哲学家才能把政治权力和聪明才智完善地结合起来,把国家和个人引导到善。哲学家是智慧理论的化身,掌握着真理性的知识,它比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要文明得多。他的弟子亚里士多德则反对人治而主张法治。他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1]“要想使事物合乎正义,必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合乎中道的权衡。”[2]而且“法治应当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3]与古希腊几乎是同一年代,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也展开了一场以儒家的人治论与以法家的法治论之争。儒家主张“人治”,强调决定国家命运的是人的作用。“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而法家则强调“法治”。“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4]“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韩非提出治国要“以法为本”,[5]“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6]这些思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首先,什么是依法治国?简单的解释,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复杂的说的话“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够依照法律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些制度和法律,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为领导人的看法得改变而改变”。1 在我国,依法治国这一主张很早就被提出了,主要是由春秋战国期间的法家思想家管仲、慎到、商鞅以及韩非等人提出的,其中韩非为法家的代表。韩非著有《韩非子》一本,他主张“霸道”和“以法治国”。他把“法”、“术”、“势”融为一体,强调必须行法整套的治国理论,规定一切都“断于法”。这些论述虽包含有法制的、执术、持势,使法、术、势三者密切结合,提出“抱法处势则治”。形成了一整套的治国理论,规定一切都“断于法”。这些论述虽包含有法制的思想,但是却和现代法治精神有着本质的不同。什么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呢?它是指依托正义的法律、传播民主精神来治理我国国政以及管理社会,进以使权力得到更加合理配置的国家的类型。目地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历经磨练后的最终和最佳抉择。依法治国是路径,是其余治国方法无法比较的最好的方 1党的十五大报告

案。无论目标还是路径,都离不开“法”,其最基本的精神都是法律至上,尤其是宪法的至上性,奉行法律的唯一性和统一性。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情景了,其建立的背后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备,脚下是发展的新阶段,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在社会的精神建设层面,法治建设则日益成为共同的核心价值;在人民生活的物质层面,法治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但是从发展阶段以及现实情况上看,这一期盼已经成为了一个痛点与焦点。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人民群众也是拍手较好。那么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这些害虫们在不断地吞噬着人民群众的血汗财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都有权力得染指;在有资源的地方,都有权力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放肆贪污,肆无忌惮。因此,我们要通过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这样才能保证人民大众的胜利果实落到人民自己的手里。 依法治国是一项治国的策略方针,而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一个法治的国家,就是一项治国的战略目标。它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家模式和政治法律制度类型,应具有一系列基本的原则和要求。依据人类的共同的经验和中国的具体国情,能够将它概括为以下几项首先,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2018最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

【2018最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的-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全文的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xx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我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全会决定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即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关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

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

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重要保证 只有充分发挥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和领导核心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道路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和既定轨道顺利推进。党的领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促进, 相辅相成, 协调一致的。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所要重点解决的如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公正的法治实施体系、严肃严密的法制监督监管体系、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的建立, 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这一正确方向永不偏离, 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保证; 才能保证法治进程的协调有序和快速推进。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们党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升公信力,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民主, 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努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保证人民民主的主体地位。法治建设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造福百姓的生活, 同时, 法治建设更离不开人民的信念、理解、拥护和支持, 法律的权威依靠全体人民来维护,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使知法懂法, 学法用法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要把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作为法律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完善立法机制和体制, 规范立法程序, 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保证立法符合宪法精神.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的, 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 这种公平体现在立法、守法、执法、维权、司法的各个方面, 公民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力, 同时有责任依法履行各项义务,法律面前没有特权, 对待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一视同仁、标准统一, 禁止歧视。特殊的是立法虽然体现人民的意志, 但具体行

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这次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定了清晰的路线图,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作出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这次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一步深化,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要深入理解这一战略部署,有必要回顾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总体上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孕育阶段(1978年到1997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如何执政?采用什么方略治理国家呢?在这个问题上,党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曲折的探索过程。1954年制定了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文革”十年,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十年动乱之后,在总结“文革”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党开始探索治国理政的新方法。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段谈话,把健全法制的基本要求准确而简洁地概括为16个字,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民主与法制思想的基本精神,为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奠定了基本理论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同时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目标。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准确地描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内核,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础。邓小平同志还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进一步指明了实施依法治国的方向。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立法工作。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刑法等7部重要法律。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现行宪法。该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是依法治国在宪法中的最早表述,初步奠定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宪法基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人民而言,它是基本权利的宣言书;对我们党来说,它是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恢复重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立法机关开始推进立法进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等一系列重要的民事、经济法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力推动了法制建设稳步前进。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开端。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的内涵。这一时期,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公务员等法律制度相继建立,政府的行政行为逐步被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权益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逐渐形成了与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治理相适应的司法体系。 在这一阶段,依法治国方略虽然尚未提出,但“十六字方针”的提出和宪法及一系列重要法律的修订出台,清晰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开始形成,这为依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科学内涵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把人们的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这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依法治国,本质特征是把广大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用以治理国家,也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由广大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因此,依法治国的主体必须也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只是在人民授权范围内行使某些行政管理权或司法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绝不能未经人民授权或者超越人民授权成为站在人民之上的治理国家的主体我们常讲国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如果公仆成了治国的主体,广大人民成了治理的对象,这就把关系颠倒了。所以,依法治国,包括依法治市、治区、治厂、治乡等等,都不能异化为由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以权治民,把法作为权的工具,作为行使权力的手段去对付人民群众,这是与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的。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人治的影响根深蒂固。封建专制时代也讲法制,而那是“法令者,防民之具也”,法是统治人民的工具。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进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没有自觉地清除人治的影响,建立保障人民民主的制度,法制很不完备。直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更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要用法治取代人治,要以民主之法,治社会主义之国但是从总体来看,我们现在仍处在由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处在由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向依法监督制约权力的机制转变的过程之中。当前,在不少地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中,口头讲法治,实际行人治的现象,“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不愿接受人民对权力监督制约的现象所在多有_因此,在人们的认识和行动上,真正确立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观念,这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有多种途径和方式。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依法治国,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二有些同志,其中不少是信奉“人治”,信奉“权大于法”的人,把人大看成是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甚至把人大当成是找麻烦、多事的机构,看来这些同志应该认真学习宪法,深入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真正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切实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人大也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的立法职能、监督职能,真正体现出广大人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力.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宪法所规定的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 二、依法治国重在以法治权、治官 我国现己颁布实施的法律中,80铸是通过行政活动来体现和实施的,所以,依法治国不仅要求全体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利益,更重要的是要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使他们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时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是依法治国十分重要而又大量的任务。 国家干部奉公守法的表率作用会给广大群众带来很好的影响,而政府公务人员、司法人员违法乱纪,比普通老百姓违法造成的危害更大影响更坏。有些老百姓的违法行为,既有本人的责任,也有不少是与大大小小的当权者有关。有些当权者为了自身和局部的利益,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幕后指使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当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假冒伪劣有增无减,滥伐森林、污染江河、乱占耕地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了当地当权者的默许和保护。事实表明,法不能治权、治官,依法治国将是一句空话。 把依法治国的重点放在以法治权、治官上,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完全一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在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靠法律来规范、制约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这些年来,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前进中也不断出现种种干扰和阻力。你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使之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有人就以权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你要搞活流通,有人就以权搞地区封锁、部门垄断,搞官商结合、权力经商;你要珍惜土地资源,依法保护耕地,有人就以权倒卖耕地;更有甚者,有人以权走私、以权抗税、以权弄虚作假,等等。总之,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人却使权力进入市场,搞“权力经济”。事实表明.如果不以法治权、治官,我们推行的一些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作法,在有些地区或部门,或者执行不下去,或者“走样变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很难真正建立起来的。 三、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江泽民同志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句话科学地阐明了加强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一个基本方面就是要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也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执行宪法和法律,是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是保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以,依法治国,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以宪法和法律所具有的更为普遍的约束力和更为广泛的权威性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推行依法治国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首先,各级党委领导要带头学法、懂法、强化法治观念。第二,党委要模’范守法、自觉用法党委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在制定各项重要决议、决定以及发表重要讲话、指示时,都要认真做到处处注意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委能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党的领导,就会推动政府更加重视依法行政,从而确保全党全民意志统一,政令畅通。第三,重视发挥人大的作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又是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政党,我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必须始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应成为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领导人民前进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注重和善于运用人大的立法职能,以法律形式体现党委的主张和意图;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依靠人大依法强化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以及通过人大经民主与法律的程序任免干部等等。所有这些,都使党的领导置于更为广泛的人民民主的基础之上和法律的权威之中,无疑会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更加正确有效。 重要意义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1996年2月8日,江泽民同志发表了《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3月17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战略目标,1997年1月21日在中国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对中国法学界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7年9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载入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可以充分看出中央领导人依法治国的决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经成为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依法治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也势必造成混乱。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法制思想的指导下,法律逐渐形成了体系,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然而还不够完善,还要进一步推出适合中国经济改革步伐的、满足国家管理、新的更为具体的法律、法规,然而单纯从法律体系方面着手依法治国,还远远不够,而必须树立全党、全社会依法治国的观念,这就必须明确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一、 1.法律是中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具体体现。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及其执政党并不完全代表人民,而主要代表资产阶级,因而,其法律只能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而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体现的是无产阶级、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广大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这一立法机关,实现对国家重大问题的立法权,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立法权,对国家机关的组建与监督权,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种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这也是社会主义能够,也必将战胜资本主义的地方。坚持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2.用法律来保护公民个人民主权利 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和责任,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均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为保障公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侵害,必须高举法律的武器,提高法律意识,对侵害公民的民主权利的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法律制裁,使公民得到公正的保护,只有用法律来保护公民的个人民主权利,才能够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答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 测试题目共:30,总分值:100,测试时间:60分钟 第1题.法治可以脱离一定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所提供的社会条件。(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2题.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3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内容博大精深。(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4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5题.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6题.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7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8题.把法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在现代社会不具有普遍性。(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9题.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10题.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是否题)(3分) A.对 B.错 第11题.下列组织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单选题)(3分) A.全国人大 B.各级人民政府 C.法院 D.社会团体 第12题.依法纠错的含义是()。(单选题)(3分) A.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该纠正的就纠正,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也要纠正

B.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该纠正的就纠正,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就不纠正 C.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错误都要纠正 D.刑事案件的错误要纠正,其他案件的错误不纠正 第13题.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凸显,造成此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单选题)(3分)A.政府职能缺位 B.社会群众诉求太多 C.非营利性组织的无端干预 D.人们维权意识增强 第14题.下列国家机关中()行使国家立法权。(单选题)(3分)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最高检察院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15题.本文中提到,权利是与()相统一的。(单选题)(3分) A.义务 B.风险 C.建设 D.制度 第16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单选题)(3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德治与法治那个重要,谈谈你的看法

河南公务员考试群166909202 习近平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因此,我们不仅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华图教育老师梳理如下,供参考)。 第一、法律具有强制性,是他律;法治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对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但法律的发展相对社会发展而言,在有些方面有一定的滞后性,使得法律并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求,甚至出现漏洞或法律空缺;而良好的道德风尚可以起到很好的弥补。 第二、德治不具强制性,是自律;主要通过道德教育的说服、劝导来影响和规范其行为;当然,良好的道德素质,能使人们自觉地伸张正义,扬善惩恶,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的社会风气;但随着经济迅速的发展又使优秀传统道德受到冲击和侵蚀,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新型道德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和形成,许多腐朽没落的思想和道德乘虚而入,影响了社会风气;对于道德自律的乏力,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 习近平说: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要尊重自己的历史文化;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 王岐山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治理国家不可能只靠法律。法律法规再健全、再完备,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如果领导干部在德上出了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中华历史传统注重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历朝历代既有许多成功经验,也有不少深刻教训。要借鉴我国古代为政以德、礼法相依、德主刑辅、管权治吏、正心修身等历史经验和思想。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要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历史智慧和文化营养。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实现他律和自律的结合、道德教化和法制手段兼施,让道德和法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依法治国。 第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中国实际出发,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作为公务员既要遵纪守法,也要注重才能,注重品德;努力成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始终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为个人谋私利,把自身的价值实现和人生追求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的不懈奋斗之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总之,法治与德治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要全面推进党和人民的宏伟大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缺一不可。华图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全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全文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xx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决定约万字,分七部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xx所作的说明约1万字,分三部分:关于全会决定起草背景和过程;关于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说明指出,全会决定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五是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说明还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10个问题。 《决定》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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