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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王裁判规则(2001年)

散打王裁判规则(2001年)
散打王裁判规则(2001年)

2001年)

第一章场地与器材

一、拳台规格要求

比赛时使用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标准擂台。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台型和尺寸:擂台对边距离为8.5米,呈六角形。台面边长4.9米,围绳与台边内侧距离50厘米,台高120厘米。

2、台与保护垫:擂台的建筑应坚固。台下保护垫宽1米,高30厘米。围绳以外要有50厘米左右的空余部分。六根围绳柱应对称,六角要有软垫装臵,以防止伤害运动员。裁判长席的左近侧为红方,其对角为黑方。其余两角为中立角、另两角为裁判角。

3、台面覆盖物:台面要铺上毛毡、橡胶或其他具有弹性的适当材料,厚度应合适,并用帆布或其他适当材料覆盖。毛毡、橡胶或其他适当材料及帆布必须盖住全部台面。

4、围绳:应设有直径3~5厘米的四根围绳拉紧于围绳柱上,每根围绳之间距离为30厘米。

5、台梯:拳台应至少设有三处台梯。两处台梯在拳台的红、黑方,供运动员及教练和助手使用。另一处台梯设在左远侧的中立角,供场上裁判员和医生使用。

二、拳套

1、运动员应使用竞赛组织者规定的拳套。拳套规格由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争霸赛管委会)制定。

2、体重在60公斤以下(含60公斤,以下未做特殊说明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所指公斤级)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量为每只230克,体重在65公斤以上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量为每只280克。

三、护手绷带

运动员使用的绷带为外科用绷带或竞赛专用绷带,每条绷带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5厘米。禁止使用任何带有药物成份的绷带。

四、服装护具

1、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织者指定的短裤、护裆和护齿。

2、除穿戴短裤、拳套、护裆和护齿外,运动员比赛时不得穿戴

任何其他服装和护具,也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经现场医务监督认可使用的除外)。

五、竞赛应准备的其他设备

1、劝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黄色板12块,板上写“劝

告”

2、警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红色板6块,板上写“警告”

二字。

3、读秒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蓝色板6块,板上写“读秒”

二字。

4、放牌架:长60厘米、高15厘米,红色和黑色各1个。

5、秒表两块。

6、单、双音哨子个一个。

7、一套带话筒(麦克风)的扩音设备。

8、扩音喇叭3个。

9、铜铃、锤和铃架一副。

10、计数器12块。(最少8块)

11、体重秤2台。

12、供运动员使用的两套水杯、水瓶和水桶。

13、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用的必要的桌子和椅子。

14、一套急救装备。

15、救护车1辆或2辆。

16、各种记分表及必要的工作用纸张和办公用品。

第二章运动员、教练员与助理人员

一、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1、下列运动员可参加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

(1)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散打运动员。

(2)中国武术协会邀请的国外散打队的运动员。

(3)经争霸赛管委会认可具有相信参赛水平的运动员。

2、每年参加比赛运动员的资格由争霸赛管委会制定并另行公

布。

二、体检要求: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向争霸赛管委会提交15天以内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三、年龄:运动员的年龄为18-35周岁。

四、运动员保险: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五、体重

1、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公斤

(2)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

(3)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

(4)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

(5)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

(6)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

(7)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

(8)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

(9)85公斤级:〉80公斤≤85公斤

(10)85公斤以上级:〉85公斤

2、每次比赛级别数可由争霸赛管委会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六、称量体重

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2、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或能证明运动员身份

的其他证件。

3、称量体重须在争霸赛管委会的监督下,由检录员负责。

4、运动员必须按照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

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并在1小时内称完,逾期取消比赛资格。

5、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

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6、每次参赛的运动员统一称量一次体重。

七、抽签与轮空

1、抽签在每年比赛的年初进行。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

只有一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2、抽签由裁判长负责。

3、不允许任何运动员没有参加比赛就得到名次。

八、教练员及助手

1、每名运动员比赛时,可派一名教练员,争霸赛管委会将为每

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配备一名助手。

2、只有教练员和助手可登上拳台。比赛暂停或中场休息时允许

教练员进入围绳内。

在比赛进行期间,教练员和助手不得留在拳台上。在每局比赛开始前,助手应将椅子、毛巾和水桶等撤离拳台。

3、教练员犯规的责任由运动员承担。

九、运动员应遵守的纪律和礼节

1、纪律

(1)运动队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或踢打比赛器材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2)运动员禁止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吸氧。

2、礼节:运动员比赛礼节另行制定。

十、弃权

1、运动员除非因伤病经证明不能参加比赛可弃权外,不得以其

他任何理由弃权。

2、比赛进行时,如运动员实力相差悬殊,为保护运动员安全,

场上裁判可以终止比赛,并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3、运动员无故弃权,将给予如下处分:

(1)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2)承担此前由比赛承办单位支付的全部比赛费用。

(3)视情节给予取消一年、两年、四年参加本赛制比赛的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禁止参加本赛制比赛的处分,并

报中国武术协会另行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得分标准

一、可用招法: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包括拳法、腿法、摔法和膝法,但不得使用犯规动作。

二、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腿(不含膝关节)

三、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四、得分标准:

1、得5分

使用腾空侧踹或腾空后摆腿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站立者。

2、得2分

(1)使用拳法或腿法(推、拉和搂抱动作除外)击倒对方。

(2)对方受警告。

(3)一方出台1次,对方得2分。

(4)被强制读妙(侵人犯规除外)1次,对方得2分。

3、得1分

(1)对方倒地(除击倒以外,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支撑台面或支撑拳台最下方的围绳)。

(2)用腿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3)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4)用膝法击中对方腰带以上头部以下的躯干部位。

(5)运动员消极6秒,被指定进攻后6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6)对方受劝告。

4、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2)双方倒地(包括先后倒地)。

(3)击倒对方时,只记击倒分。

(4)双方相互搂抱时,互打互击不得分。

五、暂停比赛及重新开始

1、暂停比赛

(1)运动员倒地时。

(2)运动员相互搂抱没有进攻动作达3秒时。

(3)犯规运动员受到“劝告”或“警告”处罚时。

(4)运动员受伤时。

(5)运动员由于客观原因举手要求暂停时。

(6)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7)裁判长处理场上问题或场上出现险情时。

(8)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2、重新开始

(1)运动员倒地暂停时,应在3秒内重新开始比赛。

(2)犯规运动员受到“劝告”或“警告”处罚暂停比赛时,应在3秒内重新开始比赛。

(3)运动员相互搂抱没有进攻动作暂停后,应立即重新开始比赛。

(4)其他情况暂停比赛时,应在处理完后立即重新开始比赛。

六、犯规

1、侵人犯规

(1)在场上裁判员口令“开始”前或“停”后进攻对方。

(2)击打对方禁击部位。

(3)用头、肘和反关节动作进攻对方。

(4)用膝攻击对方头部。

(5)使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6)用腿法攻击倒地一方的头部。

(7)用牙咬对方。

2、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消极逃跑躲避对方攻击。

(3)用手抓围绳。

(4)用膝攻击对方腰带以下部位(用膝攻击对方裆部按侵人犯规

(5)处于不利状况时要求暂停。

(6)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语言或有其他不服从裁判的行为。

(7)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8)上场不戴或吐落护齿,有意松脱护具。

(9)教练员违反规则。

3、犯规处罚的执行

(1)对不服从裁判、违反规则或出现不正当比赛等犯规行为的运动员,场上裁判员有权决定给予“劝告”“警告”或“取消比

赛资格”的处罚。

(2)给予“劝告”或“警告”处罚时,场上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向运动员和边裁判员示意指出该犯规动作。

(3)给予“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时,场上裁判员必须征得裁判长同意。

4、犯规处罚措施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一方受罚失分达8分时,判对方为胜方。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该场的比赛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禁赛处分。

(5)运动员因非故意的犯规致使对方受伤不能继续进行比赛,取消该场比赛的资格。

(6)运动员因对方犯规受伤,有继续比赛的能力而诈伤,经现场医务监督确诊,取消当场的比赛资格。

(7)运动员局间休息时吸氧,取消比赛资格。

(8)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取消比赛资格,并处禁赛两年。

第四章分数记录、胜负与名次

一、比赛的局数

1、男子每场比赛共进行5局,女子3局,每局比赛2分钟。

2、每局比赛之间休息1分钟。

二、分数记录

1、边裁判员应如实记录双方运动员的得分数。

2、每场比赛边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实际得点的多少给予评分。

3、计算分数的具体方法:

(1)每一局比赛结束后,由记录员收集边裁判员的记录表,按得分标准统计双方运动员得分。

(2)计算每场比赛双方运动员的得分总和。

一、分数获胜

1、在一场比赛结束时,被多数边裁判员判为胜方的运动员应被

宣布为胜方。

2、加赛一局:如果根据边裁判员的记分无法判定一方运动员获

胜,加赛一局。

3、加赛一局后仍无法判定获胜方,根据下列次序判定如下一方

为胜方:

(1)体重轻者;

(2)在比赛中处于主动地位;

(3)在比赛中具有较好的进攻技术。

4、在没有运动员犯规的情况下,如果一名或两名运动员受伤经

现场医务监督诊断为不宜继续进行比赛,或两名运动员同时被击倒地而不能继续比赛,边裁判员应计算出每一名运动员到终止比赛时的得分。到终止比赛时得分多的运动员应判为胜方。

四、优势胜利

1、实力相差悬殊:如果一方运动员被场上裁判员认定为实力相差悬殊,场上裁判员在征得裁判长同意后,可以终止比赛,并宣告对方为优势胜利。

2、击倒对方获胜:如果一方运动员受重击倒地,在十秒钟内不能重新比赛,或十秒内站起后明显丧失比赛能力,应立即判对方获胜。

3、因对方被取消资格而获胜:如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或诈伤等原因被取消资格。场上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立即宣布另一方获胜。

4、因对方弃权获胜:如果一方运动员弃权,应判另一方为胜方。

五、无胜负中止比赛

由于重大客观原因(如比赛场馆遭损坏、停电或特殊天气原因)致使比赛无法继续进行,场上裁判员应宣布中止比赛,该场比赛成绩无效。由争霸赛管委会另行选择比赛时间和地点。

六、名次的评定

1、当比赛为淘汰赛时,直接决出名次。

2、循环赛名次的确定:运动员每胜一场比赛得3分,负一场得0分。按累计得分确定最后名次。

3、如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在循环赛过程中总获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

(2)累计受警告少者名次列前;

(3)累计受劝告少者名次列前;

(4)平均体重轻者名次列前(以体重记录为准)。

最高院公报中最新13个民商事典型案件裁判规则

最高院公报中最新的13个民商事典型案件的裁判规则 (精编版)|法客帝国 目录 1. 就同笔款项签订购房协议和借款协议,亦可均有效 2. 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借款,应对债务真实性严格审查 3. 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内部确权的法律效力 4. 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不符,结算行有无责 5. 股东正当取得非专属公司的商业机会,不视为侵权 6. “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7. 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8. 履行方式约定“只能”的,不视为有其他替代方式 9.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及行政规章,合同并不无效 10. 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 11. 注销土地使用证,未注销土地登记的,权利人不变 12. 轻便摩托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保险人亦不因此免责 13. 协助执行义务人恶意侵害保全申请人债权,应赔偿 一、就同笔款项签订购房协议和借款协议,亦可均有效 ——借贷双方约定以签订购房合同形式提供担保的,通过规避流押条款, 亦可达致购房协议和借款协议均有效的效果。 1、【案情简介】 2007年,朱某与开发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开发公司开具了1035万余元的发票。次日,双方又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开发公司向朱某借款1100万元,开发公司自愿将前述商品房抵押给朱某,并约定如按期偿还借款,购房协议不再履行;否则,购房协议应继续履行。因到期未偿,朱某起诉要求继续履行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2、【法院认为】 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了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且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依法应认定上述合同和协议均成立并已生效。《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法律上禁止流押的规定。禁止流押的立法目的是防止损害抵押人利益,以免造成对抵押人实质上的不公平。 本案《借款协议》中诉争条款并非法律禁止的流押条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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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最高院:关于“预约合同”裁判规则集成 精彩内容一、涉预约合同裁判规则集成1、约定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各方可行使放弃权的合同视为预约合同裁判要点: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虽然就股权转让标的、价款及价款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但由于同时赋予了各方当事人可以放弃交易的权利和处理规则,因此应当认定该意向书的约定仅为意向性安排,不能据此认定该意向书为本约合同。2、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生效的预约合同应当履行裁判要点:当是否继续履行预约合同产生争议时,若根据合同目的、合同履行方式和预约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能够继续履行的,依法应当继续履行。3、欠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核心条款的意向书应视为预约合同裁判要点:商品房买卖《意向性协议书》约定的内容须同时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形式要件,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两个条件,才能认定该意向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约合同,否则,意向书仅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4、预约合同中具体明确的内容应视为本约合同的组成部分裁判要点:本约合同中虽未明确的内容,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协商一致的、确定性的条款,基于合同目的和交易习惯,也应视为本约的一部分。5、名为预约合同实为本约合同的应直

接认定为本约合同裁判要点:协议中有“待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的表述,虽形为预约合同,但若协议本身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体,且包含了合同内容主要内容的,则应当直接视为本约合同。二、关于最高法院5个案例的详细剖析案例一约定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各方可行使放弃权的合同视为预约合同——海南嘉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张小侠、海口南川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南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关键词】合同| 预约合同| 本约合同| 股权转让【裁判要点】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虽然就股权转让标的、价款及价款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但由于同时赋予了各方当事人放弃交易权及处理规则,因此应当认定该意向书的约定仅为意向性安排,不能据此认定该意向书为本约合同。【案件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民二终字第10号【基本案情】2010年1月6日,嘉博公司与张小侠、南川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张小侠与南川公司拟将各自持有的南国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嘉博公司,同时约定了转让标的、价款和支付方式。该意向书第三条第4款明确约定:若张小侠、南川公司或南国公司不具备意向书约定的8种情况的任一情形,嘉博公司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意向书并要求退还定金;若因嘉博公司的原因导致不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嘉博公司所付定金,张小侠与南川公司有权没收;

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13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国家二、三级裁判培训资料) 体育学院:林辉 第一章:裁判员的职业道德 一. 裁判员职业道德的八字方针: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1.严肃:就是在思想上要正确的认识裁判的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认真:就是要有一个认真的工作态度,树立为比赛、为运动员和观众服务的意识, 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作好各项工作。 3.公正:就是要出于公心,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不感情用事。 4.准确:就是要提高判罚的准确性,力求不出后少出错或漏判。应告示是什么判什 么,反对判什么是什么。 二.裁判员临场体现的“四严”、“四公”、“四良” 1.“四严”:严于律己、严格执法、严肃认真、严格管理。 2.“四公”:公平准确、公平合理、公而忘私、公开透明。 3.“四良”:良好的职业道德、两到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二章:足球竞赛规则分析 1.比赛标准为长90米—120米、宽45米—90米。场地必需是长方形。(介绍足球 场各个区域)球门:长:米宽:米。国际足联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的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但国际足联还规定世界杯比赛不得在人造草坪球场进行。 2.界线:场地各线的宽度不得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 3.边线与球门线: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 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同意,队员及其他队员不得擅自进、离场。边线出界:掷界外球,球门线出界:踢球门球或角球。球整体越过边线或球门线才算出界,进球时更要注意。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对方在罚球区踢间接任意球时,防守队员不足米,则允许防守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4.中线:开球时,双方必须站在本方的半场,防守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 少后,开球必须向前开。 5.球门区:可以在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当球在球门区是裁判员停止比赛,若坠球恢 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6.罚球区: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队员在罚球区内犯规应判球点球。 踢球门球时对方应退出罚球区,球必须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进行。罚球点球时其他队员必须退出罚球区及罚球弧以外,球滚动时队员才能进入。 7.角球弧: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在角球弧内。角球旗杆不得低于米杆的顶端应为平 顶,以防刺伤队员,旗布规格为30厘米X40厘米。 8.球门:球门的门柱和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应该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 9.场地四周:第四官员、技术区域、替补席。 10.球:周长:不得长于70厘米,不得短于68厘米。 11.队员人数:一场比赛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必须有一名守门员,裁判 员不得同意某队愿意在没有守门员的情况下比赛。在比赛中守门员可以与场上的

最新篮球规则和裁判手势图解[40P]

最新国际篮球比赛规则 比赛概要 第一条:定义 1、1、篮球是两队各有五位球员出场的比赛,其目的在将球投入对方篮内,并防止对队获球或得分。 1、2、球队所进攻的篮为敌篮,球队所防守的篮为本篮。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传,投,滚,拨或运球,惟必须合乎下列规则条文的规定。 1、4、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较多的一队获胜。 第二章 球场及设备 第二条:球场面积 第三条:界线与及尺寸 第四条:球场设备 第二条:球场面积 2、1、比赛球场为长方形的坚硬平面,场内不得有障碍物。 2、2、国际篮球总会主办之重要比赛(参阅‘国际正式比赛程序’E段),其球场面积需长二十八公尺,宽十五公尺,由界线内缘量起。 2、3、国际篮球总会授权各会员单位,在主办区域性或洲际性之比赛,或各国家篮球协会主办之国内比赛,得适用现有球场,惟最低限度须长26公尺,宽14公尺。即将兴建之球场,应依据国际篮球总会正式比赛场地规定,即长二十八公尺,宽十五公尺。 2、4、球场天花板或障碍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於七公尺。 2、5、球场的光线应平均而充足,灯光装臵不得影响球员的视线。 第三条:球场界线 划成同一颜色(最好为白色); 宽五公分(5cm),并且清晰明显。 3、1、界线 3、1、2、球场两边的长线称为边线,两端的短线称为端线。 3、2、中线 3、2、1、球场必须划出中线,中线为两边线中点的连接线,与端线平行,且应超出边线十五公分。 罚球线 3、3、1、罚球线必须与端线平行,其离端线较远一边,与端线内缘间的距离为5.80公尺、罚球线长为3.60公尺、其中点应位於两端线中点假想的连接线上。 限制区域 3、3、2、限制区域的面积的面积,包括端线与罚球线及两连接端线的斜线中间部份,该两斜线起於端线内缘,该两线之外端各距端线中点三公尺,斜线的另两端中止於罚球线的两端、限制区域可漆上颜色,但必须与中圈内所涂的颜色相同。 罚球区域 3、3、3、罚球区域是以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并连同限制区域所有的面积、在限制区域内另一半圆,应划成虚线。 3、4、中圈 球场的中心,须划上一半径1.80公尺的圆圈,此圆圈的半径应计算至线的外缘、中圈内可涂上颜色,但必须与限制区所涂颜色相同。 3、5三分投篮区域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婚姻家庭卷)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婚姻家庭卷)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婚姻家庭卷)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是各省市县的法院审判的标准,那么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律师365就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婚姻家庭卷)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作如下说明,欢迎大家浏览。 第一章婚约聘礼 规则1 给付与接受聘金以成就婚姻为前提条件,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 第二章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抚养 规则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以人工授精方 式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夫妻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三章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规则3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物质奖励,具有特定人身性的,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规则4 夫妻双方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登记 注册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规则5 婚姻当事人以离婚为前提对财产的处理,因婚姻

关系未解除,已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第四章夫妻共同债务 规则6 主张夫或妻一方的对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当事人,负有证明该项债务确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第五章被抚养人 规则7 “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既包括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人,也包括应当由死者抚养,但因为死亡事故发生,死者尚未抚养的子女。 第六章事实婚姻关系配偶的继承权 规则8 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第七章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继承权 规则9 一方同意人工授精后又反悔,该受孕子女无论与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无血缘关系,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第八章遗产的处理 规则10 被继承人与妻(夫)再婚后共同生活,妻(夫)没有收入来源,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 规则11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合同继续履行裁判规则10条

合同继续履行裁判规则10条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1.供货方已经依约生产,合同不继续履行将使其遭受重大损失的,法院应当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大庆凯明风电塔筒制造有限公司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最高法院认为,关于华锐公司未接收的9套塔筒应否继续履行的问题。凯明公司在交货期间内交付这9套塔筒,不构成违约。其在依约投入巨资生产出的塔筒若不能出售,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华锐公司行使合同终止权的条件未成就,擅自终止合同不发生终止的效力。华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契约严守和契约公正的原则,其关于尚未交付的9套塔筒不应再交付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判令华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索引:案例刊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1期。 2.当事人之间主要权利义务均已确定,但其他附随义务等未达成一致意见情形,可以通过《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合同解释原则进行补救,并不构成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履行障碍——成都讯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与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最高法院认为,当事人已就合同项下房屋的位置、面积和价款进行了明确具体的约定,蜀都实业公司已向讯捷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讯捷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定金,虽然当事人之间在讯捷公司是否应向蜀都实业公司支付使用案涉房屋的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房屋买卖的全部税费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在双方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主要权利义务均已确定的情形下,上述争议可以通过《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合同解释原则进行补救,故并不构成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履行障碍。而且,如前所述,在蜀都实业公司与迅捷公司之间,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故讯捷公司主张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索引:案例刊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期。 3.政府公告注销了作为涉案土地不动产物权证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并未注销土地登记,并未改变涉案土地的权属状况,涉及该土地流转义务的履行不存

案例裁判规则解析:公司治理争议

案例裁判规则解析:公司治理争议解决司法实务(二) 2015-03-24 师安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接大成微信公众平台3月20日文章《案例裁判规则解析:公司治理争议解决司法实务(一)》8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司法裁判规则 (一)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主要事实基础。 第一种情形是公司高管层损害股东质询权,并对公司利益构成侵害的,股东有权提起派生诉讼。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因此,如果公司前述管理层人员拒绝履行接受质询的义务或者在质询中所答复的内容构成对股东的隐瞒、欺诈等一切不诚信行为且构成对公司利益侵害的,股东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第二种情形是公司高管层损害公司监事会或监事职权,并构成对公司利益侵害的,股东有权提起派生诉讼。 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应当说,监事会及监事的职权来自股东或股东会的授权,其归根结底是股东权利的体现。如果损害了监督权,则必然损害股东权利并进而构成对公司权利的侵害。 第三种情形是存在第三方侵害公司权利而公司治理机关怠于维护公司利益的,则股东有权提起派生诉讼。 公司法规定,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法定程序条件的股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种情形是公司监事本身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前述公司治理机关拒绝行使诉权的情形下由其自行提起派生诉讼。 (二)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及程序性规则。 第一,股东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前臵条件。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是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则股东有权提起派生诉讼。 第三种情形是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477329593.html,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买方和卖方确定买卖关系的书面证明,一旦签署买卖合同,便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仔细的阅读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其次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中会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本文中从法律的角度对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裁判规则 1、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5、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昆明刑事辩护律师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7、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 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 径赛 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 二、跑道测量 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 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 三、起点工作 1、发令协调员: (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 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当下令重新起跑时,应重新召集运动员。 (3)接力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 (4)出现起跑犯规的情况后,助理发令员应当: 除了全能比赛,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名运动员面前出示红黑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 全能比赛中,将对第一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警告,并在该运动员前举起黄黑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同时,其他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也将被警告,并由一名或多名助理发令员在运动员前举起黄黑牌,以通知他们如果任何运动员再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如果再次发生起跑犯规,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运动员前举起红黑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 4、起跑器: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200米和4×400米接力的第一棒)各项径赛的起跑必须使用起跑器。其他径赛项目的起跑不得使用起跑器。在跑道上安装起跑器时,起跑器的任何部分不得触及起跑线或延伸至其他分道。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 第一章特殊的公司主体 规则1 公司筹备处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合同,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规则2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并不因未申报登记而免除民事责任 规则3 公司分支机构于法人变更中是否被注销,不影响公司承担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规则4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具有一定的运营资金和行为能力,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规则5 同一人兼任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不同私章分别代表不同的企业法人,属内部区别,对外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揭开公司面纱 规则6 关联公司在借款关系中存在借款人身份混同的事实,两者之间构成了共同债务人关系。应共同承担偿还该笔贷款的法律责任 规则7 多个公司法人表面上虽然彼此独立,但实质上构成人格混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章股东出资和公司资本 规则8 企业开办其他企业,法人注资不足或没有注资时,在注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或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企业的开办单位无过错的,不应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规则9 夫妻双方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登记注册公司,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 规则10 股东以动产实物出资但未实际交付的,应认定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投有实际到位。 第四章股东权利 规则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等人员实际掌控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导致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其他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规则12 公司股东主张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公司予以认可,但公司其他股东有异议,如不足以证明该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规则13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该合同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实际出资人有权依约主张确认投资权益归属。 第五章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规则14 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的,不能代替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其他股东申请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规则15 诉讼调解程序中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参加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对各股东均有约束力;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叉就《股东会决议》涉及的问题提起新的诉讼时,如不属于依法应予支持的情形,则应当判令当事人各自遵守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无讼阅读|汇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15条

无讼阅读|汇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15条 整理人/陈鑫范陶鸿来源/微信公众号“律行天下 (lxtx-cxf)”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关键词:合同无效;验收合格;结算 规则详解:对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同样可以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论发包人或承包人选择与否,均应参照合同约定,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结算。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在2010年4月20日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内部函(2010民申字第260号)中也明确了以下观点:关于讼争工程价款的确定应依据鉴定结论还是参照合同约定的问题,涉及对《解释》第二条的理解问题。《解释》对于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原则上是采取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的补偿方式,虽然其在表述中出现:“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

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于两种折价补偿方式享有选择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解释》第二条确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的折价补偿原则,即:“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该条并未赋予承包人选择参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定额标准进行结算的权利,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定额价或市场价据实结算,否则,一般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案件索引: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48辑)第112-118页。 二、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2001)民他字第2号》规定,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关键词:审计结论;审计工程决算价;合同效力 规则详解:对于国有投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和政府财政支付的规定和要求,需要进行审计,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在工程款的结算上究竟是以当事人的约定,还是以审定结论作为

2013年成都理工大学《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考试试卷

2013年成都理工大学《足球竞赛与裁判法》考试试卷姓名:学号:分数: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20分) 1.足球规则有17章。 2.足球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 3.在比赛中如果球门横梁移位或折断,应暂停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能修复,则使用移 动球门。 4.在比赛开始时球的重量是不多于450克、不少于410克,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 气压。 5.比赛中未经裁判员及助理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6.一场比赛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不得少于7名,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 7.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球衣、球裤、护腿板、球鞋、护腿袜。 8.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裁判员、其他队员、助理裁判员。 9.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_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裁判员允许队 员回场前须检查队员装备。 10.队员不能暴露有标语或广告的贴身背心。脱掉上衣暴露标语或广告的队员将受到比赛组织 者的处罚。 11.每场比赛由1名裁判员控制,裁判员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12.受伤队员离场护理,只有在得到裁判员的信号后才能重返比赛场地。 13.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 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14.当队员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15.裁判员根据与比赛有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或未中止 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和判罚。 16.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但时间是不超过15分钟。 17.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 方法。当球接触地面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18.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19.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20.纪律制裁只允许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替补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牌或黄牌。 二.判断题:(20分) 1.队员在比赛进行时可以从任何地方进入比赛场地。(错) 2.在比赛成死球时,第四官员可以允许受伤队员入场。() 3.在画场地时可以允许有断裂的标线。() 4.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5.球门网时必须有的。() 6.守门员可以掷界外球、踢角球、罚球点球。() 7.一支只剩7名队员的队被判罚球点球,同时犯规队员被罚出场,该队剩下6名队员,裁判员可 以允许执行完罚球点球后才取消比赛。()8.如果在比赛开始前,一名队员在未通知裁判员的情况下被同队替补队员更换,裁判员发现后不 允许该替补队员参赛。() 9.队长有权就裁判员的判罚提出疑义。() 10.一名离场接受医疗护理的队员故意绊倒了场内的对方队员,该队员因非体育行为被警告,并判由 对方罚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11.在开始踢球点球决胜负之前,裁判员必须确定留在中圈里的双方队员人数一致后再执行踢球点 球。()12.一名场地工作人员在比赛场地外,从角旗杆处丈量10.15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这个标 记是符合规则规定的距离的。()13.裁判员在罚球区内正要坠球时,一守方队员在球还未触地时用暴力击打对方队员,裁判员应将 该队员红牌罚令出场,并继续坠球恢复比赛。() 14.球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或边线,就是球出界。() 15.直接任意球直接踢进本方球门由对方踢角球。() 16.第四官员举牌示意的时间为最短的补时时间。() 17.一名被要求替换下场的队员拒绝下场,裁判员为了维护教练员的权利,要求该队员必须被替换 下场。() 18.替补队员经裁判员同意后可以从边线的任何地方进场。() 19.队长可以将本队犯有严重不正当行为的队员罚出场。() 20.中圈开球时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篮球规则与裁判法

篮球规则与裁判法 一、篮球裁判员的素质要求: 1、分级:国际级:岁数38岁(含38岁)以下 国家级:岁数35岁(含35岁)以下 一级 二级 三级 2、“公正、准确、积极、稳定”的八字方针。 公正:反映思想水平,准确:反映业务能力。 积极:反映跑动和精神状态,稳定:反映自身心理素质、情绪和判罚尺度。 3、裁判员学习三个阶段: 有啥吹啥 吹啥是啥 想吹啥是啥 4、篮球场28米*15米。 5、犯规: 1)发生身体接触; 2)非正常篮球动作; 3)使自己获得利益; 4)使对方处于不利; 6、犯规吹20%,放80%。 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篮球裁判: 1、对裁判员素质的要求: 1)具有对篮球事业的献身精神、要秉公执法、按八字方针办。 2)要自信、有快速的反应和果断的判断、有很强的约束能力。 3)精通规则,熟悉裁判法。 4)懂得篮球技术战术、熟悉英语术语、丰富的知识。 5)体力充沛、精力旺盛、坚持体能训练。 2、裁判员要做到“四个必须” 1)必须熟练掌握规则中各项条款及法则。 2)必须熟练掌握临场的移动路线和各中移动技术。(如启动、侧身跑、侧(前)滑步、后退跑) 3)必须熟练掌握鸣哨的方法和宣判违犯的程序及手势。 4)必须熟练掌握裁判活动中的区域分工和配合法。 如跳球时、掷界外球时、罚球时、全场紧逼时、暂停和换人时。 3、九个兼顾 1)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和另一裁判员管辖区域兼顾; 2)重点的一般区域 3)全场、局部 4)人与球 5)进攻与防守 6)有球区与无球区 7)篮上与篮下

8)场内与场外 9)犯规与违例 临场裁判员的称呼: 1)主裁判与副裁判; 2)前导裁判与追踪裁判; 3)执行裁判与配合裁判; 4)宣告裁判与另一裁判; 二、篮球规则 1、比赛开始前一方不足5人者,不能开始比赛。 2、比赛当中(因犯规罚下等原因)一方剩余不足2人者不能继续进行比赛。 3、有意向自己一方球篮投篮,得分无效,判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两罚一掷)如无意向自己一方投篮中,得分有效,记在对方队长名下。 篮球场地标准尺寸及说明 要求:一、球场:是一个长方形的坚实平面,无障碍物。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球场的丈量要从界线的内沿量起。对于所有其它比赛,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有权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围内的现有球场:长度减少4米,宽度减少2米,只要其变动互相成比例。天花板或最低障碍物产高度至少7米。球场照明要均匀,光度要充足。灯光设备的安置不得妨碍队员的视觉。所有新建球场的尺寸,要与国际篮联的主要正式比赛所规定的要求一致:长28米,宽15米。 二、线条:宽度为0.05米(5厘米) (一)界线:球场界线距观众、广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碍物至少2米。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 (二)中线:从边线的中点画一平行于端线的线叫中线;中线要向两侧边线外各延长0.15米(15厘米)。 (三)罚球线、限制区和罚球区: 1.罚球线要与端线平行,它的外沿距离端线内沿5.80米;这条线长为3.60米。它的中点必须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2.从罚球线两端画两条线至距离端线中点各3米的地方(均从外沿量起)所构成的地面区域叫限制区。如果在限制区内部着色,它的颜色必须与中圈内部的着色相同。 3.罚球区是限制区加上以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米为半径,向限制区外所画出的半圆区域。在限制区内的半圆要画成虚线。 4.罚球区两旁的位置区供队员在罚球时使用。画法如下: (1)第一条线距离端线内沿1.75米,沿罚球区两侧边线丈量。 (2)第一位置区的宽度为0.85米(85厘米),并且与中立区域的始端相接。

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及裁判规则解析

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及裁判规则解析 知情权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其设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公司小股东或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财务等信息,内在还蕴含着对公司及公司高管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在实践中,知情权往往是小股东行使其他基本权利(如人事任免权、决策权、收益权)的必要前提或证据收集方式,甚至成为小股东与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博弈的手段。 公司法中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依据主要为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依据主要为公司法九十七条,从实践争议和区分价值的角度,本文不再对该条做区分探讨) 股东根据该条款可以行使知情权乃至提出股东知情权诉讼。实践操作中,股东行使知情权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行使知情权的主体 行使知情权的主体为公司股东,此概念包含两层意思,从实质意义上,股东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的人;从形式意义上,股东是被记载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上的人(参见施天涛著《公司法论》)。行使知情权的股东应为公司的现

股东,符合“当时持股”和“连续持股”两大原则(参见宋晓明、刘俊海主编《人民法院公司法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第95页)。所谓“当时持股”原则,是指原告在起诉时必须享有股东身份,设置目的主要是要求原告应该为权益直接受侵害者,防止原告通过诉讼实现其他非法目的。“连续持股”原则是指从起诉到诉讼终结为止必须持有公司股份。根据该原则,如果诉讼过程中原告出让股权的,则丧失行使知情权的权利,应当驳回起诉。 关于行使知情权的主体,实践操作中还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一)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后,无权要求对其股东资格存续期间的信息行使知情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上海法院民商事审判问答(之四)——关于审理股东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纠纷若干问题的问答》(下称:《上海问答》)规定,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享有的知道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的权利,为股东权之一种。股东权具有社员权的性质,股东权利不能与其股东身份相分离。股东退出公司导致其丧失股东身份的,其不再对公司享有股东权,故其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的权利也随之丧失。因此,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的适格主体为公司股东。对于公司原股东作为原告要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北京意见》)规定:已退出公司的股东对其任股东期间的公司经营、财务情况提起知情权诉讼的,因其已不具备股东身份,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相关案例及裁判规则: 【案例一】杨永登与阳西县三友环保砖有限公司、潘克逢股东知情权纠纷((2015)阳中法民二终字第117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规则】一审裁定认为:本案为股东知情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上述条文看出,只有股东才有权查阅、复制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的规范类型及其法律适用

二.合同法的规范类型及其法律适用 (一)任意性规范 我们先分析第一种类型的利益冲突,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合同法设计何种类型的法律规范去进行协调?对这种类型利益冲突的协调,要严格贯彻和体现合同自由原则,即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利益安排,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地去做出决定。既然要贯彻和体现合同自由原则,那么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法律的协调,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的类型,自然就是任意性规范。我国台湾学者韩忠谟教授在《法学绪论》一书中提及“关于任意法亦可细分为补充法解释法两类;所谓补充法乃于当事人就某一法律关系意思有欠缺时由法律设立准则以补充当事人意思之所不备,反之,当事人就某一法律关系另有意思时则依其意思赋以法律效果,从而排斥补充规定之适用,民法上之任意规定以属此类者居多数。至于解释规定乃于当事人意思不完全或不明确时用以释明其意思,以便发生法律上之效果”意思是说,任意性规范包括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以及解释性的任意性规范,但主要是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我们着重谈此类任意性规范。这类规范首先允许合同当事人经由平等的协商对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出安排,在当事人自己对自己的利益关系没有做出安排,并且也没有做出补充安排的时候,法律的规则才作为一种替代的安排方式,成为法官解决纠纷的裁判规范。这样的一种规范就是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当然用更简单的话来讲,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就是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排除该项规范适用的规范。 在整个合同法上,占据主导地位的法律规范就是任意性规范。因为,合同法是调整市场交易关系的基本法,它主要是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协调的法律规范。 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就任意性规范的法律适用,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如何识别任意性规范。 对任意性规范的识别有两个办法,这两个办法是相互补充的。 1.形式上的识别方法。在合同法上有不少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如我国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293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某一个法律条文的后面有这样的一句话,这个条文所对应的法律规范肯定是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这是判断合同法中的法律规范,哪些是任意性规范的第一个办法。即从形式上去判断。 2.实质上的识别方法。合同法上有大量法律条文,没有在法律条文的后面强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我们能不能说,没有如是内容的法律条文就不是对应着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显然不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某一个法律条文后面没有如是内容,我们需要分析这个法律条文对应的法律规范所协调的利益冲突,是不是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与合同关系以外特定第三人的利益有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某一个法律条文对应的法律规范所涉及的利益冲突,只是涉及到合同关系当事人的私人利益,这个法律条文所对应的法律规范一般也都是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 如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解释论上,该规定通常被解释为,在通常情形下,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只要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存在有违约行为,且存在违约行为的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违约存在有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该当事人即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虽然该款规定并未明示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但考虑到合同的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承担违约责任,通常仅关涉合同关系当事人的私人利益,应该认定该款规定对应的法律规范一般应属于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留有允许当事人约定就违约责任的承担,采取过错推定责任或者一般的过错责任的余地。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指导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最咼法院劳动争议指导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来源:发布时间:14-12-20 22:47:00 浏览量:1975 规则1: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项劳动合同合法有效。----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裁判规则】 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至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 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规则2:劳动者存在生理缺陷,但其身体体并未达成严重缺陷的程度,可以适应其所担负之工作,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林珍诉中国银行浙江省直机关桐庐支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劳动者因外伤身体器官被摘除,但其身体并未达到严重缺陷的程度,可以适应所负担之工作,对其劳动权应依法予以保护,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规则3:被保险职工遭受意外伤害后,虽然享有法律规定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医疗劳保待遇,但不能因此剥夺其根据人身体保险合同享受的权益。----陆培基诉江苏省直机关无锡市华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保险金纠纷案。

【裁判规则】 为单位职工投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职工人身保护的一种福利措施。《团 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以致死亡或伤残的”,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被保险职工遭受意外伤害后,虽然享有法律规定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医疗劳保待遇,但不能因此剥夺其根据人身体保险合同享受的权益。依法《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应负返还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职工的保险赔偿金的责任。 规则4: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起算时间。---杨庆峰诉无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机关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裁判规则】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这里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包括工伤事故导致的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工伤事故发生时伤害结果尚未实际发生,工伤职工在伤害结果实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属于超过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情形。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起算时间。 规则5: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 串岗”不影响工伤认定。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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