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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

收费标准(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
收费标准(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

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方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汕头市分公司

SHANTOU,GUANGDONG BRANCH

二O一四年四月

一、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方案

明细表

二、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费率机制

一、基本险保费

1、基础保费

2、电梯类型调整因子

3、电梯使用场所调整因子

4、电梯使用年限调整因子

5、投保规模调整因子

说明:基本险中每部电梯收取的最低保费不得低于基础保费的70%。

二、附加险保费

说明:放弃代位追偿权附加险仅适用于被保险人同时也是投保电梯的制造单位的情形,即同一部电梯,当被保险人与投保电梯的制造单位是同一法人单位时,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三、总保费

保险费=(基础保费×电梯类型调整因子×使用场所调整因子×使用年限调整因子×投保规模调整因子)×电梯数量+雇员伤害责任附加险基础保费×电梯数量+放弃代位追偿权附加险基础保费×电梯数量

三、条款

(一)基本险条款

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文件、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投保电梯设备的电梯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电梯维修保养方,均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取得《电梯使用标志》或电梯《检验标志》的电梯,属于本保险保障的电梯范围。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电梯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在日常的维修保养期间及检测期间因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过失行为发生跌落井底等意外事故;

(二)由于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失误或过失行为发生电梯超载未报警、轿厢意外运动等电梯安全事故;

(三)由于维保不到位使电梯发生不平层、超速、坠落、轿厢意外运动等故障;

(四)由于电梯零部件遭受盗窃、抢劫、抢夺等造成电梯故障;

(五)由于停电、爆炸等突发性事件导致电梯突然故障;

(六)由于其他情形导致电梯故障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电梯安全事故。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电梯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六)不具有资格证书人员操作电梯或盗用、伪造、涂改、转借作业人员证件操作电

梯,但被保险人不知情或无法控制的情况除外;

(七)电梯未经检测检验部门检测合格或对影响安全的有关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后未改正的;

(八)被保险人盗用、伪造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或在用设备超期未检或该报废仍然使用。

第八条对于下列损失、责任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与他人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但不包括没有该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

(二)保险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列明的免赔额或免赔率。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

第十条对于每次保险事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对于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在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内计算,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对于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在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内计算,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对于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在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内计算,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对于每次事故法律费

用赔偿限额,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对第三者的人身及财产进行施救的,每次事故的施救费用在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内计算。

同一原因同时导致多位第三者伤残或死亡的,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保险人依据本保险条款第十六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险人依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

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七条投保人应按照约定如期交付保险费,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以及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使被保险电梯保持安全运行技术状态;制定《特种设备紧急处理预案》,对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和人员紧急抢救作好准备;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

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现的缺陷立即修复。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部分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进行事故

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尽力配合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对事故的调查、调解、鉴定,提交出险索赔申请书等,签署相关赔偿处理的文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索赔申请、损失清单、事故证明、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明、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死亡证明、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有关的已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以及其他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

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保留行使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偿金额。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存在其他责任方的,保险人自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赔付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保险合同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保险合同按照第一顺位承担保险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七条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第四条的电梯安全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伤残,保

险人对死亡、残疾赔偿按照附表一的约定赔偿;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标准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确定;对死亡、伤残的赔偿按照附表二死亡、伤残赔偿比例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对第三者的死亡、伤残赔偿金在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内赔偿。

第二十八条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致第三者伤残的,对下列费用,保险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

(一)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保险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标准在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对于伤残鉴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二)第三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人负责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标准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赔偿。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名第三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超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第二十九条发生保险事故后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经人民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向第三者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人民法院判决书所载金额进行计算,在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内赔偿。

第三十条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第三者或其他索赔权利人协商并经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一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赔偿:

(一)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二)赔偿受损财产基本恢复至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因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在第三者无法提供原始单据的情况下,保险人以现场查勘资料或损失现场照片作为赔偿依据。

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法律)。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提前十五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计收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定义

(一)自然灾害:

指地震、雷击、暴雨、地震、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二)电梯安全事故:

指由于电梯发生故障导致的责任事故,包括由于停电、火灾和爆炸,以及电梯超速、超载、坠落、超越行程的保护、运动部件伤害、不平层、安全保护失灵、轿厢意外运动等原因而导致的第三者跌落井底、夹伤(亡),摔倒等伤亡事故。

(三)第三者:

本保险的第三者是指在电梯正常的运行过程中乘坐电梯的所有人,包括被保险人的雇员。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文

编号: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文 [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1.公众责任险保险单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号码: 到期通知书 policy no.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 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whereas the insured named in the schedule hereto had ma de to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pany of china, ltd. (hereinafter called "the pany") a written proposal which to- gether with any other statements made by the insured fo r the purpose of this policy is deemed to be incorporated herein and has paid to the pany the premiu m stated in the schedule. now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at subject to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二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9593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合同范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保险单号码:____ 到期通知书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细表 被保险人名称: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 被保险人营业场所:_____ 被保险人营业性质:_____ 被保险人名称: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 赔偿限额:_____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_____

人身伤亡:_____ 财产损失:_____ 总计:_______ 累计赔偿限额:_____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 适用于财产损失:_____ 保险期限:共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率:_____ 总保险费:_____ 付费日期:_____ 被保险人名称: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 司法管辖(选择下列其一): 1.中国司法管辖: 2.世界司法管辖(北美地区除外): 特别条款:_____ 众责任险保单明细表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设备电梯检测收费标准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梯集选控制加收35%:微机控制加收40%,梯群控制加收45%。 (2)电梯5层以上每增加1层加收1 0%,每增加1个贯通门层站加收10% (3)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200%收费。 (4)扶梯提升高度大于4m的加收20%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加收1 0%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 (5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6)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往:(1)吨位每增加5吨加收10%。 (2)跨度大于16.5m时,每增加3m加收1 0%。 (3)防爆型加收100%;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非标起重机加收40%。 (4)电动葫芦按桥式的80%收费。 (5)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6)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1)起升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10m加收1O%,最高不超过50%。 (2)行走式加收20%。 注:(1)高度大于20m,每增加1层加收10%。 (2)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80%收费。

(3)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检验费. (4)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 注:(1)起重量>16t的,每增加5t加收20%检验费. (2)带有副杆的加收30%检验费. (3)带有副钩的加收20%检验费. 注:(1)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2)载重量大于1Ot的,每增加lOt加收30%检验费。 (3)有起重机构的加收50%检验费。 (4)挖掘机加收30%检验费。 (5)改装车加收50%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0.5%收费。 (2)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30个,每超出1个加收50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8人,每超出1人加收50元. (3)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200元检验费。 (4)水上游乐设施加收80元检验费. 2、其它类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公众责任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细表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被保险人营业场所: 被保险人营业性 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总计: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赔额: 适用于财产损失: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保险费率: 总保险费: 付费日期: 司法管辖(选择下列其一): 1、中国司法管辖: 2、世界司法管辖(北美地区除外): 特别条款: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 年月日 保险有限公司 签发地点: 年月日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定义: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2、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施工升降机标准

施工升降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同时代替GB/T7920.3-1996《施工升降机术语》、GB/T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GB10053-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T10054-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和GB/T10056-199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7920.3-1996等5个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3章术语和定议内容,参照欧洲标准EN12159;2000《带垂直导轨式吊笼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对GB/T7920.3-1996《施工升降机术语》 作了增删和修正; —参照欧洲标准EN12159;2000《带垂直导轨式吊笼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或增添;并按“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和“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分别叙述; —取消了原标准中施工升降机的规格系列; —参照JG121-2000《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对原标准中的防坠安全器动作速度的取值范围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制动距离 等相关内容; —取消了原标准试验方法中“电动机功能测定”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述方法按照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幼新、何振础、周迎春。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史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920.3-1987 GB/T7920.3-1996 GB10052-1998 GB/T10052-1996 GB10053-1988 GB/T10053-1996 GB10054-1988 GB/T10054-1996 GB10056-1988 GB/T10056-1996 1范围

2020年(通用版)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样本

2020年(通用版)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样本 Sample of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contract in 2020 (general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2020年(通用版)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样本 前言: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本文档根据保险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保险单号码: 到期通知书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细表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被保险人营业场所: 被保险人营业性质: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总计: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赔额: 适用于财产损失:

常用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一、GJJ牌SC型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1.SC200/200TD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 速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 2.SCD200/200TD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 速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1000kg。 3.SCD200/200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内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2×1000kg。

4.SCD200/200GZ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 升速度0-63m/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2000kg调速变频升降机。 5.SC200/200GZ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0-6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调速度升降 机。 6.带对重 7.不带对重 二、吊笼内尺寸有两种:

1.长*宽*高:3.2*1.5* 2.5 2. 3.0*1.3*2.5 三、施工电梯选型及参数 1.施工电梯选型 综合考虑拟建建筑物的高度、平面形状、尺寸及周边场地情况和经济效益,本工程3#楼拟选用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C200/200型施工电梯。 2.施工电梯参数 主要技术性能如下:每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2000kg/25人;吊笼内尺寸(长×宽×高):3.2×1.5×2.5(m);额定提升速度位0~80m/min;每个吊笼的功率:380~415V/50HZ;标准节:尺寸0.65×0.65m,高度 1.508m,重量187kg;吊笼的重量2540kg;基本单元尺寸:3.6×4.4×4.7m。 …… 四、基础设置 1、产品说明中对于基础的技术要求 (1)地面压实后承载力,高度小于100m时不得低于0.1Mpa,高度大于100m时位0.15 Mpa。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3)基础的尺寸为: 4.0m×6.0m×0.3m(京龙)。 2、本工程基础方案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doc

合同编号: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1.公众责任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到期通知书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细表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被保险人营业场所: 被保险人营业性质: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总计: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 适用于财产损失: 保险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费率: 总保险费: 付费日期: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司法管辖(选择下列其一): 1.中国司法管辖: 2.世界司法管辖(北美地区除外): 特别条款: 公众责任险保单明细表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 日期:年月日

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签发地点: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定义: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默纳克电梯有限公司别墅电梯(家用电梯)规格和报价说明

默纳克电梯有限公司别墅电梯(家用电梯)规格和报价说明 一、默纳克别墅电梯规格说明:别墅电梯的规格主要从三个方面区分 1、载重规格:默纳克别墅电梯的载重分为固定三档:260kg、320kg、400kg,曳引机也是依据相应载重进行配置 2、承载人数规格:通常以能站得下为依据分为1人、2人、3人、4人、5人几种,默纳克别墅电梯(家用电梯)乘载人数与载重标准和轿厢面积大小紧密相关联,额定载重规格一般要超过人数×75kg(单个成年人体重),一般1人、2人、3人电梯载重规格是260kg,4人电梯的载重规格一般为320kg,5人电梯的载重规格一般为400kg。 3、轿厢面积规格:因为家用电梯(别墅电梯)基本是定制式的,即在客户井道基础上尽量轿厢最大化,所以轿厢面积会有无数种可能,一般将轿厢面积(轿厢宽度×轿厢深度)≤1㎡的作为260kg规格,轿厢面积≤1.2㎡的作为320kg规格,轿厢面积>1.2的都为400kg载重规格 二、默纳克家用别墅电梯(别墅电梯)报价包含项目: 1、电梯设备。即别墅电梯(家用电梯)的完整成套机械,如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限速器、安全钳、导轨、轿厢、轿门、顶灯、地板、钢丝绳(钢带)、配重块、导向轮、绳轮、相关支架、线路和连接器等。 2、别墅电梯(别墅电梯)的安装费用。电梯属于现场二次成型产品,故此只有完成现场安装并确保电梯设备正常运行才能算是成品,所谓电梯设备“三分设备、七分安装”说的就是安装的重要性。为确保一次安装到位,默纳克别墅电梯目前是采取厂家亲自安装。 3、别墅电梯专用的UPS电源,又称停电应急保护装置或应急平层系统。这是为了确保断电状态下电梯仍能运行至就近楼层停稳并打开电梯门放出轿内人员。 4、第一年的免费质保和维保。质保是对电梯整梯及配件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障,对不合格配件只换不修。维保是日常性地对电梯运行状态的调试及检查设备配件的良好状态,所以需要定期上门进行服务,并非有了故障才需要上门。但由于客户安装电梯一般要提前于入住时间几个月,所以我们通常会相应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而客户不用担心提前安装电梯影响首年免费质保和维保。 5、合同总款的发票,默纳克别墅电梯(家用电梯)税票不存在不开票就降价的说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同时也是客户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这点很重要!很多顾客不明白这点的重要性,别墅电梯(家用电梯)是安全设备,很多小厂子或非正规升降机正是利用顾客可以不要税票的疏忽逃避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给客户长期使用留下后患。也可以说,没有税票就意味着客户的电梯在国家质监部门就没有备案,近乎三无产品。 6、电梯运输费用。即从工厂发到客户别墅现场的运输费。二、家用别墅电梯价格可选项目: 1、别墅电梯(家用电梯)专用井道。电梯井道分为土建、自建钢结构和工厂配套钢结构(铝合金)三种,前两种井道我们不承担施工但可以免费辅导客户,工厂配套钢结构(铝合金)我们实行按层收费,钢结构和铝合金价格略有差别,一般钢结构适用于封闭式井道,铝合金适用于玻璃观光式。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编号:FS-DY-20249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保险单号码:____ 到期通知书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细表 被保险人名称: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 被保险人营业场所:_____ 被保险人营业性质: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 赔偿限额:_____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_____ 人身伤亡:_____ 财产损失:_____ 总计:_______ 累计赔偿限额:_____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 适用于财产损失:_____ 保险期限:共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率:_____ 总保险费:_____ 付费日期:_____ 被保险人名称:_____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核心提示: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 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 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1、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QT60/80型塔机动臂式塔机,因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能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2、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3、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

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4、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二、以下几种限制使用: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 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2、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2019年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到期通知书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明细表 被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营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伤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累计赔偿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财产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法管辖(选择下列其一):

特种设备电梯检测收费标准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梯集选控制加收%:微机控制加收%,梯群控制加收%。 ()电梯层以上每增加层加收,每增加个贯通门层站加收 ()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收费。 ()扶梯提升高度大于的加收%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每增加加收%检验费,最高不超过%。 (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往:()吨位每增加吨加收。 ()跨度大于.时,每增加加收%。 ()防爆型加收;冶金类起重机加收;非标起重机加收。 ()电动葫芦按桥式的%收费。 ()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检验费。 ()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起升高度大于时,每增加加收%,最高不超过。 ()行走式加收%。 注:()高度大于,每增加层加收。 ()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收费。

()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收取检验费. ()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检验费. 注:()起重量>的,每增加加收%检验费. ()带有副杆的加收检验费. ()带有副钩的加收检验费. 注:()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载重量大于的,每增加加收检验费。 ()有起重机构的加收%检验费。 ()挖掘机加收%检验费。 ()改装车加收%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收费。 ()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个,每超出个加收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人,每超出人加收元. ()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元检验费。 ()水上游乐设施加收元检验费.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协议 书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xxxxxxxxx 2017年度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xxxxxxxxxx2017年度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xxxx 负责人:xxxxxxx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 乙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郭薇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德胜尚城B座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投保之2017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组成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1.补充协议 2.批单 3.本保险合同 4.保险单 (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二、保险条件 三、出单及保费支付

(一)出具保险单 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单指示3个工作日内提交文本保单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文本保单至甲方。 (二)支付保险费 正式保险单出具后,甲方应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时限内向乙方缴纳保险费,保险费自投保人账户划出即视为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履行。 四、保险服务条款 (一)理赔服务 1.出险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尽快拨打乙方服务人员的电话(xxxxxxxxxxx)或24小时报案电话xxxxxxxxxxx进行报案。 2.现场查勘 乙方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告知是否需要现场查勘。如需现场查勘,乙方查勘人员应在接到报案后三小时内到达出险现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未对紧急抢险措施提出具体意见,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需要,组织实施施救工作,并自行处理事故现场,但被保险人应保留事故现场材料和事故现场照片。 3.受理赔案 (1)乙方应根据每一赔案具体情况,在出险后15天内,一次性向被保险人书面出具该起事故应准备的索赔资料清单,对于被保险人因合理原因而难以提供的资料,乙方同意免予提供。

常用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GJJ牌SC型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1.SC200/200TD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 2.SCD200/200TD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 速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1000kg。 3.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内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2×1000kg。

4.SCD200/200GZ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 升速度0-63m/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2000kg调速变频升降机。 5.SC200/200GZ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0-6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调速度升降机。 6.带对重 7.不带对重 、、吊笼内尺寸有两种: 1.长*宽*高:3.2*1.5* 2.5 2. 3.0*1.3*2.5 、、施工电梯选型及参数 1.施工电梯选型 综合考虑拟建建筑物的高度、平面形状、尺寸及周边场地情况和经济效益,本工程3#楼拟选用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

SC200/200型施工电梯。 2.施工电梯参数 主要技术性能如下:每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2000kg/25人;吊笼内尺寸(长×宽×高):3.2×1.5×2.5(m);额定提升速度位 0~80m/min;每个吊笼的功率:380~415V/50HZ;标准节:尺寸0.65×0.65m,高度1.508m,重量187kg;吊笼的重量2540kg;基本单元尺寸:3.6×4.4×4.7m。 …… 、、基础设置 1、产品说明中对于基础的技术要求 (1)地面压实后承载力,高度小于100m时不得低于0.1Mpa,高度大于100m时位0.15Mpa。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3)基础的尺寸为:4.0m×6.0m×0.3m(京龙)。 2、本工程基础方案 (1)3#楼施工电梯基础直接置于地下室顶板上。 3、基础设计 (1)3#楼施工电梯基础 因基础设置于地下室顶板上,故须对顶板进行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如下:采用Φ48×3.5钢管进行加固,在施工电梯导架中心四周 1.8m×1.8m范围内立竿按300×300间距支撑并配备方木和可调顶托加固,其他在基础范围内立竿按500×500间距加固。

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 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 关于修定《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 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我省《关于下发<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冀劳人锅(1990)257号实行以来,对推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的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监察、检验业务的增加,特别的近几年来检验费用的不断提高,原来的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这项工作的发展。为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的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经研究,对现行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机构要向用户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这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 二、各收费单位接通知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费用纳

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三、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同时废止。 附:《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锅炉压力容器收费通知

抄送:省劳动厅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收费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劳动部门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省级(含省级)以上劳动部门进行资格认可和授权的检验单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检验等业务的收费。 2、按本办法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劳动部门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收取的监督、检验费属职能性事业收费,所收费用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额参加财政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检验业务支出,如设备购置费、检验用房租建费、技术培训与交流、按规定开支的劳保用品、人员工资,以及直接与检验工作有关的业务开支等,不得挪作他用。年终结余可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比例经当地财政部门确定。 3、费用的支付:定期检验由产权单位支付,监督检验由被监检单位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包干经费或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企业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安装质量监检及验收、修理、化学清洗、改造检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并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样本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样本 Sample of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样本 前言: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 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 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 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属于民 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本文档根据 保险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 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 1.公众责任险保险单保险单号码:到期通知书鉴于本 保险单明细表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明细表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地址:被保险人营业场所:被保险人营业性质: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地址: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总计: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适用于财产损失:保险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 注:1 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 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四)气瓶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及收费单位: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10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8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6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 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增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如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增收50%。 5、焊接钢瓶收费标准为40立升,如>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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