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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试行)根据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需求,结合《XX镇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应每年度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挂钩。

二、考核主体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由镇政府牵头,司法所具体协助实施。

三、考核时间

镇政府每年12月初开始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

考核内容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四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0%、10%、40%、30%。具体内容如下:

(一)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20%)

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每月定期1次前往服务村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宣传。

(二)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10%)

应村居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需积极参与村居群体性或疑难矛盾纠纷、经济项目(动拆迁项目、土地流转涉及10户村民或面积在10

亩以上或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标的5万元以上的签订等)、资产处置(5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制定村规民约等活动的法律论证、法律文书审查,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三)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40%)

1、法律顾问参与的经济项目、资产处置等无重大损失(占20%);

2、因动拆迁等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有力,每年递减20%以上(10%)。

3、村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以上或者或者协助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10份以上(10%)。

(四)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30%)

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委托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由村居委组织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90分—80分)、合格(8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并根据考核等级支付合同规定的考核服务费用。其中,优秀档次全额支付考核服务费;良好档次按80%支付;合格档次按60%支付;不合格档次不支付考核服务费用,并调换考核为不合格的法律顾问。

六、考核细则的解释

该考核细则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考核细则的实施

该考核细则自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镇卫生院法律顾问制度

永靖镇卫生院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医院法制建设,使医院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是医院今后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此特建立永靖镇卫生院法律顾问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6、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

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3、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 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医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11、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 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 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 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 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

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

明溪县村(社区)法律 顾问工作主要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017年1月

【法制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制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方兴社区服务中心,包河经济开发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投集团: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合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合政秘〔2015〕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支撑,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我区于2009年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2011年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近年来,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其他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存在覆盖面不够广、工作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今年,我区将全面整合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资源,组建统一的区政府法律顾问大平台。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整合法律顾问资源,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包河”提供有力

支撑。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统领,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和“法治包河”的建设水平,努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区本级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大平台健康运行,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在涉法事务或者涉及专业领域发挥的作用更加充分。区农林水务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区市监局、常青街道、芜湖路街道、包公街道、望湖街道、骆岗街道、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政府、大圩镇政府、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方兴社区服务中心、区经济开发区、区高铁南站综管办、区滨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另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涉法事务;其他部门和单位在具体涉法事务中,可向区政府法制办提出申请,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民商事案件、重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代理、重大专项法律事务,按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区政府本级涉法事务,由区政府法制办与法律顾问签订代理合同;各部门、单位的涉法事务,由各部门、单位与法律顾问签订代理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 2年)》中,明确提出了“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的工作任务,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任务,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不可忽视。 一、我市当前此项工作的开展基本情况 自2013年以来,黔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就在如何为乡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2013年1月黔中市司法局联合索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律师服务团“帮乡进村入户”活动”,面向全市选聘XX名律师组建“帮乡进村入户”律师团,深入索岭自治县XX个乡镇开展“帮乡进村入户”工作;2016年3月,黔中区启动“互联网+法律服务”暨律师“帮乡进村入户”工作,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按区域分工对黔中区xx个乡(镇)办、三个新型社区开展“帮乡进村入户”工作。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司法部对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下沉,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黔中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相关工作精神,于2017年底基本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的全覆盖,于2018年分类逐步 - 1 -

推进“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自身职能优势,以“法治扶智”为抓手,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充分整合辖区内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治工作人员与全市2000个村(居、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400名律师、2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0名法治工作人员(含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等)参与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执业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的村居有XX个,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的村居有XXX个,与法治工作人员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的村居数量有XXX个。共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微信工作群XXXX个,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XX件次,化解矛盾纠纷XX件,开展法治宣传XX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法律顾问质量参差不齐。黔中市现有律师XX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一是大部分的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在主城区,部分县区律师人数不足10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和分布不均衡的问题突出;二是无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治工作人员,大部分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执业律师相比,自身法律业务知识不强,有时工作开展起来捉襟见肘,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等质量不高、效果欠佳。 - 2 -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设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律顾问办公室设在乡镇司法所(乡镇政府办公室),由乡镇司法所所长(分管法制工作的乡镇长)兼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负责乡镇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 第三条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涉及乡镇政府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乡镇政府委托承担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

(四)协助乡镇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乡镇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乡镇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 (六)协助乡镇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办理乡镇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具有X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情况;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六)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村级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是什么?不妨看下牛人的工作总结。 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总结XX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义桥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XX 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本村将依法治村作为村委工作的重要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它三委班子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次制定了新农村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建成村、组、户三级网络管理,实行村包组、组包户服务模式,形成了全村上下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第三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组织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确保新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村将法律顾问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 本村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今年2月15日本村邀请了镇司法所和镇安监办的工作人员为全村个私企业的老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主要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通过培训使企业老总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系统地了解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为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56 份,开办法律讲座 7 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

某某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泉岭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政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乡政府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乡政府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政府公共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乡政府法律顾问,是指乡政府根据需要,从境内外聘请的、为乡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或法律专业人士。 第三条乡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乡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乡政府法律顾问室与乡司法所合署办公。 第四条乡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事务; (二)依法维护政府公共利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五条乡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乡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为涉及乡政府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乡政府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乡政府委派代理乡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四)协助乡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乡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乡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经乡政府指派,以乡政府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六)出席乡政府法律顾问室召集的法律顾问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七)指导和协助乡政府所属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八)协助乡政府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受托办理其他乡政府法律、行政事务。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律师、司法、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人士。 具体聘用条件为: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篇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 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篇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4)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乡镇法律顾问制度

维古乡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提高乡机关依法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的水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乡法律工作者受乡综治办的指派,担任乡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企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是协助聘请方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第二条,聘请法律顾问,由聘请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乡综治办提出,并提供有关证件和基本情况;乡综治办接到聘请后,根据聘请方的情况和本所的情况,决定是否应聘。乡综治办决定应聘的,应当指派一至两名乡乡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聘请方对法律顾问有指名要求的,应尽可能予以满足。 乡综治办独自应聘有困难的,可以商请县司法局联合应聘。 第三条,乡综治办与聘请方应当协商订立法律顾问聘应合同。聘应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聘应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双方名称,法律顾问的人数和姓名; (二)法律顾问的具体任务、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律顾问报酬数额及给付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担任乡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服务业务: (一)就较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拟定从法律角度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三)协助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重要法律事务文书; (四)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 (五)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六)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 (八)受托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 第五条,担任乡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服务业务:(一)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决策,就其中较重大的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协助起草、审查、订立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代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总 结 篇一: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 引导语:好的成果是需要分享的,这样才能起到鼓励的作用。同时这也有利于激励其他人共同奋斗,写好工作总结是延续成功的有效方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20xx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义桥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12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今年是实施&ldquo;农村法律顾问工作&rdquo;的第二年,本村将依法治村作为村委工作的重要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它三委班子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次制定了新农

村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建成村、组、户三级网络管理,实行村包组、组包户服务模式,形成了全村上下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第三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组织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确保新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创新模式,活动多样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村将法律顾问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 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本村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今年2月15日本村邀请了镇司法所和镇安监办的工作人员为全村个私企业的老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主要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通过培训使企业老总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系统地了解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法

广东高拓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事迹材料

广东高拓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先 进事迹材料 广东高拓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成立以来便承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律师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得所服务村(社区)委及村(居)民的信赖。市局、市律协的考评人员在2015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对广东高拓律师事务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本所的村(居)法律顾问主办律师陈焕年律师因在2015年度台山市政法系统“三官一师”进基层工作中成绩突出,被中共台山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工作者”。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初步形成1+法务秘书+非诉组的工作架构 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是提高村(居)法律服务品质的关键。我所承担台山、开平等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后,结合农村实际需求,构建了1+法务秘书+非诉组的工作团队,为每个村(居)指定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统筹负责,由法务秘书负责收集村(社区)的相关法律信息,全天候与村(社区)的人员沟通,并且由非诉组整理汇总资料后,提出村(社区)法律服务方案。比如:我所担任台山、

开平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先为每个村指派一个合适的、固定的主办律师,选派的主办律师及非诉组人员均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农村习惯,会说粤语。主办律师每月至少1天以上到村(居)值班,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为村民答疑解惑,并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作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凭证。法务秘书与村(社区)的相关人员通过QQ、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全天候保持联系,村(社区)的相关人员及时反映相关法律咨询信息,法务秘书将这些信息汇总给主办律师及非诉组,以便快速启动相关工作流程。非诉组在与主办律师沟通后,根据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供主办律师参考,由主办律师向村(社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回访解释。 二、以实际行动争取村(社区)委及村民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要提供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拓宽服务渠道,离不开村(社区)委及村民的积极支持。我所律师通过展示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羸得了村(社区)委及村民的信任。我所的林素贞律师,在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时,某些村(居)民在凌晨时分向其提出一些法律问题,林律师没有因该村(居)民在凌晨时分提出问题而不予解答,而是以女性特有的温婉气质,通过耐心、细心的解答赢得了村民们的尊重和认同。另外,林律师还主动将开平东升村、东乐村、爱

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的聘请、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重视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并具体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具体承办本区县(自治县)、本部门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勤勉敬业、责任心强; (二)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 (三)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有10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度; (五)具有法律执业资格。

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由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法制机构拟定建议人选,报本级政府审定。 市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由部门法制机构拟定建议人选,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法律顾问人选确定后,应当与其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市或区县(自治县)政府的法律顾问原则上不超过8名,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原则上不超过3名。 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期原则上与本届政府的任期一致。期满后,双方愿意的,可以续聘。 第八条政府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在聘用单位不占用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 第九条政府法律顾问应当遵循尽责、敬业、高效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责: (一)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仲裁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四)受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受托办理政府其他涉法事务。 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由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政府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457813912.html,)/实用范文/汇报材料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

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 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保障镇(街道)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政府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镇(街道)法律顾问,是指镇(街道)根据需要,聘请的为镇(街道)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或法律专业人士。 第三条镇(街道)法制办负责镇(街道)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事务;(二)依法维护政府公共利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五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镇(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镇(街道)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二)为涉及镇(街道)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

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镇(街道)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镇(街道)委派代理镇(街道)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四)协助镇(街道)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镇(街道)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镇(街道)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经镇(街道)指派,以镇(街道)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六)出席镇(街道)法制办召集的法律顾问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七)协助镇(街道)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八)受托办理其他镇(街道)法律、行政事务。 第六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个案工作报酬。固定报酬由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确定;个案工作报酬由镇(街道)法制办参照社会同类法律事务收费标准,结合委托事项情况与法律顾问协商确定。但为镇(街道)及其领导决策办理法律事务和提供法律意见不支付报酬。 第七条镇(街道)法律顾问在镇(街道)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但为办理镇(街道)事务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由镇(街道)承担。

村居法律顾问协议书版.

顾问单位(甲方):------------------------------------------ 村(居)民 委员会 法律顾问(乙方):律师事务 所 为加强依法治村(居),提咼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御户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加快建设法治幸福萝岗,根据区政府《关于萝岗区 建立基层组织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择优选聘等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法由甲方聘请乙方担 任其常年公益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特订立本合同,共同承诺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系工作,负责转 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1.2甲方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支持。 13甲方组织安排法律顾问办理本基层组织的法律事务时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媛便。 1.4综合、研究和处理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 1.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 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 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的服务范围 2.1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日常管理工作,为其提供政策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为其内部管理和对外交往的重大决策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2参与甲方辖内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甲方的社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或法律培训服务。 2.3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受萝岗区司法局及区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承办甲方辖内涉法涉诉的维稳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 2.4协助甲方的人民调解组织处理涉法涉诉纠纷,为其提供法律专业指导意见。 2.5配合甲方做好辖内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突发群体性、敏感性事件开展法律疏导。 2.6依法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所涉重大法律事项开展调查、论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谈判、签约活动 2.7为甲方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征地拆迁、股份分红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8依法接受甲方及其社区群众的委托,代理其进行诉讼、仲裁、调解、调查等法律事顼。 2.9经双方友好协商,受甲方委托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2.10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公益法律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及其辖内群众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非日常管理与社会服务的投资、融资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3.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3.1乙方应当保证至少一名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作为甲方日常法律顾问工作的负责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法律顾问团队的组成成员,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2乙方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办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务,受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交

昌傅镇2017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昌傅镇2017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增强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法治昌傅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截至目前,在镇一级,我镇与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常年聘请该所两名律师为我镇的法律顾问;在村一级,我镇按照每个村三名法律顾问(一名镇法律顾问、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名蹲点干部)的配置标准实现了法律顾问在村一级的全覆盖,并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 今年以来,我镇镇村两级法律顾问共开展进村(社区)服务共计12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共计50余人次,协助镇村两级调处纠纷6次,举办法治讲座1次,受教育500余人。 (二)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我镇根据本地实际,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相关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均已上墙;二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镇、村(社区)服务1次以上,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4次。三是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四是建立信息公

开制度。制作了法律顾问公示栏,为群众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 二、主要成效 (一)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 (三)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 (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随叫随到,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我镇法律顾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工作任务较重,宣传力度不够、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因此,很多工作还需在推进中逐步完善。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试行)根据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需求,结合《XX镇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应每年度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挂钩。 二、考核主体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由镇政府牵头,司法所具体协助实施。 三、考核时间 镇政府每年12月初开始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 考核内容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四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0%、10%、40%、30%。具体内容如下: (一)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20%) 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每月定期1次前往服务村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宣传。 (二)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10%) 应村居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需积极参与村居群体性或疑难矛盾纠纷、经济项目(动拆迁项目、土地流转涉及10户村民或面积在10

亩以上或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标的5万元以上的签订等)、资产处置(5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制定村规民约等活动的法律论证、法律文书审查,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三)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40%) 1、法律顾问参与的经济项目、资产处置等无重大损失(占20%); 2、因动拆迁等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有力,每年递减20%以上(10%)。 3、村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以上或者或者协助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10份以上(10%)。 (四)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30%) 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委托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由村居委组织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90分—80分)、合格(8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并根据考核等级支付合同规定的考核服务费用。其中,优秀档次全额支付考核服务费;良好档次按80%支付;合格档次按60%支付;不合格档次不支付考核服务费用,并调换考核为不合格的法律顾问。 六、考核细则的解释 该考核细则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考核细则的实施 该考核细则自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法

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学院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积极学院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和经济合同签订工作,对学院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积极协助学院依法调处涉及法律关系的矛盾和纠纷,帮助学院制定和完善规范性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治,促进学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法律顾问要以教职工反映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协助学院解决当前难点、热点问题。针对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等问题中出现的影响大、难度大、易激化的矛盾,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和教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学院的团结和稳定。 四、通过不断的宣传和教育,是每个学生都能懂法律、用法律知识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明白人。

村居法律顾问XX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村(居)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同行,下午好!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18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预防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二、我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普法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

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三、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助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村居法律顾问多次参与邻里关系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基层纠纷调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村居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独立于当事人,且因其专业水平容易获得居民的认可与信赖,因此调解的成功率大大增加。其中,村居法律顾问曾为鸡山社区一起因火警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调解,开始双方对赔偿数额互不让步,对立情绪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出面帮助调解,与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职业技巧协助计算赔偿方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该案中,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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