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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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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

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人事部 1995-3-3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建房[1995]147号发文时间:1995-3-3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积极审慎地建立房地产估价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现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

第四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考试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二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事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第九条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

(三)实践经历证明。

第十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一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业绩证明;

(四)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七条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第十八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机关吊销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死亡或失踪;

(三)受刑事处罚的。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房地产估价师在经批准的估价单位执行业务。估价单位的业务范围、工作规程由建设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有作业范围包括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咨询以及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享有关下列权利:

(一)有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权利;

(二)有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上签字的权利;

(三)有使用房地产估价名称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房地产评估法规、技术规范和规程;

(二)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四)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房地产评估收费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六条由于房地产估价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在单位可以对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估价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注册单位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行业务、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和未经登记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估价业务的;

(三)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四)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和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估价单位执行业务;

(五)与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做不实的估价报告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收取费用的;

(七)因在房地产估价及管理工作中犯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

第三十二条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20号文件的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是指从事房屋资产和土地资产经营的行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分别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5年开始实施,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当年六月的第一个周六休息日。首次考试时间定于1995年9月5日、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1995年5月2日至5月30日。

二、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试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三、在1995~1997年度组织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八条中(不含第五款)的学历和经历要求,其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满二年者,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自1998年起,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的报名条件。

五、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持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的城市。

七、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各地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职改部门推荐培训单位,建设部审批。坚持考培分开,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所有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和组织管理),考生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八、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费和报名费由个人支付,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

九、人事部和建设部成立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两部领导下,负责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各地的考务工作由当地职改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成立的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考试办公室组成情况应分别报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和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防止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者应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行政人事部岗位职责及薪酬制度

凤凰品牌管理集团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部门设置—行政中心(以下岗位可以一人兼多职) 行政人事部经理: 岗位职责: 1.制定公司各项行政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并监督 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人事招聘、录用、考勤、离职管理等人事规章制度; 3.落实公司员工社保及公积金问题; 4.落实每月优秀员工及每周及时奖励员工的情况,汇报至总经理; 5.每月进行绩效考核,核算员工工资; 6.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7.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状态,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 8.与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系,熟悉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条文,及时处理公 司的法律问题; 9.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10.负责公司公章的保管、使用工作; 11.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部分广告载体的采购; 12.对公司销售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的利益; 13.公司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薪酬标准: 行政人事部经理薪酬标准:1700(基本工资)+1000(岗位工资)+800(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每月实际运营情况决定)

人事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等; 2.负责付转正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具体缴纳工作; 3.对公司需要招纳的岗位,筛选合适的人员通知进行初试,并在结束 后进行及时跟踪; 4.执行员工的入职、转正、调岗及离职相关手续;、 5.负责公司销售合同的拟定事宜; 6.对已回的销售合同进行编号、归档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于公司出台的各项新制度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8.负责劳动合同、保密竞业协议等公司各项合同的签订工作; 9.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薪酬标准: 人事专员薪酬标准:1200(基本工资)+800(岗位工资)+500(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每月实际运营情况决定) 行政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卫生区域的划分、监督及落实; 2.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的维护、管理; 3.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并在每月10日前上班至部门经 理; 4.对公司的媒体资料进行及时的更新,并上传至群文件供销售部使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 业对照表 分类98年-现在 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 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 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 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 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 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 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 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 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 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工 程 选矿工程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分类 专业名称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勘察技术与 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勘察工程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 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 治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 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 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 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 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 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 机械 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 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有色金属冶金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人核培发[1995]68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4日)废止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5.07.03 【实施日期】1995.07.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日人核培发〔1995〕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廉洁从政,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应当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应当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3.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7.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8.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9.见义勇为,舍已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与说明书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与说明书 1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与说明书 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能: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 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与开发计划 2、拟定公司组织及其职能, 主持确定各部门机构、编制、岗位、人员及其职责 3、建立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并组织实施 4、建立公司合理的薪酬体系 5、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并督导实施 6、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招聘计划, 并组织实施 7、建立内外部沟通渠道和公共关系, 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8、主持人力资源的录用、任免、调动、晋升、辞退 9、建立公司人才库, 做好内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10、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分析、汇总, 及时报提相关部门 11、监督与指导各分公司进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12、负责公司养老保险的规范管理 13、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规范管理 14、负责组织员工参加职称申报及考试工作 15、负责办理外来人才调动手续及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和户籍落实工作 16、建立健全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并推动执行 17、及时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2

人力资源部主管工作职责: 1、主持人力资源部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 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与开发计划 3、组织建立外部沟通渠道和公共关系, 掌握信息, 改进管理, 运用监督、检查、沟通、协调管理技能, 支持服务于职能部门的员工管理, 处理劳动争议, 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4、掌握公司人员需求情况, 对用人部门提出的招聘要求进行审核, 有针对性地组织参加招聘,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吸纳优秀人才 5、依据外部市场竞争趋势, 建立具有竞争力, 公平性的薪酬管理体系, 激励员工的潜力和积极性, 增强公司凝聚力 6、设定公司培训体系, 实施培训目标, 开发人才, 提高素质, 增加公司发展动力 7、建立公司人事绩效考核体系, 提高管理者素质, 加速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8、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状况, 敏锐捕捉各种信息, 及时整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9、监督与指导各分公司进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10、依据人力资源政策, 组织部门内职位设置, 人员聘用, 实施培训, 考核, 晋 3

人事行政部职能及岗位职责(非常实用)

六、人事行政部职能及岗位职责 人事行政部门职责 直接上级:总经理 下属部门:人事行政部 部门性质:总经理对公司进行人事行政全面管理的机构 管理权限:行使人事管理、日常办公秩序、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协调各部门工作,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负责办公秩序、行政事务管理、后勤供给以及人事资源管理,保障公司制度规范化管理主要职责: 1.协助总经办组织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绩效考核、薪资体系等,检查公司 的一切程序、制度、流程等是否得到执行; 2.负责公司职员的招聘、选聘、录用(安排面试、上岗、企业文化代训),职员人事档案的建立、 保存、更新,人才库建立与人才挖掘、引进工作等; 3.负责办理公司职员任免、调迁、升迁、解聘、奖惩等等办理事项,督察公司职员考勤、出勤、 公差、请休假等管理事项,与各项保险业务的办理; 4.负责公司的公章盖印、办公卫生、固定资产、车辆使用、集体宿舍管理; 5.负责公司办公、宿舍、仓库等财产采购登记、资产编制、盘点执行、资产规划、督察管理; 6.负责公司整体形象、办公环境、绿化植物的管理; 7.负责公司文件的拟、收、发、存文档管理(包括公司所有合同),公司管理部门例会及日常会 议的组织及会议纪要的工作; 8.负责公司所有职员办公用品标准的制定,设备器材、日常耗材、办公用品、文具器材、事务性 用品的采购事项及领用的管理,; 9.负责公司人事资源总体规划、薪酬、福利、新职员培训(基础入职培训); 10.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全公司职员大会、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丰富职员文体活动和公司庆 典活动凝聚公司团队;协助对外联谊活动改善公共社会关系; 11.协助公司总经办对内部计算机和新增计算机,局域网的运行管理、配套设备采购、软件的升级 工作、发放管理、维护及修理工作; 12.负责各部门文书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合同台帐及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 13.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安排,做好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 14.负责公司的印鉴、文印的管理和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工作; 人员配置: 人事行政经理1名、行政专员1名、人事专员1名、前台文员1名、司机1名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转发 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通知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转发人发[2002]111号文 件的通知 黑人发【2003】25号发文时间:2003-3-10 各市、行署人事局、建设局,中、省直各单位人事处: 现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分工,按《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人发[2002]141号)规定办理。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 通知 人发 [2002] 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 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 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 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l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办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试行工作。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人事部 二○○六年七月四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说明书

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说明书 职务名称:人力资源部经理 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人力资源管理员、组织宣传员 工作范围: 1、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内外部需求,制定人力资源发展策略。 2、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根据公司短期和长期需求,进行人才招聘、培养开发工作。 3、根据企业的发展,不断评估、完善组织架构、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流程。 4、根据公司发展目标与需求,进行员工教育培训与能力开发管理。 5、制定并修改员工绩效评估制度。 6、制定人事运作程序规范与监督(聘用、升迁、降职、奖惩、调职、解聘等)。 7、根据公司阶段性目标,制定员工激励机制。 8、收集人力资源资讯,并及时向总经理提出有关建议。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限与责任: 1、权限 1)对本部门员工工作具有指导权及考核权。 2)对公司人员使用、培养情况具有监督、指导权。 3)对公司各项人事制度具有制定及监督实施权。 2、责任 1)对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负全部(100%)责任。 2)对公司人事运行程序及规范负重要(80%)责任。 3)对公司人才流失负一定责任。 衡量标准: 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是否有创新。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四年以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2、专业背景:人力资源管理或其他管理类专业。 3、年龄要求:30岁以上。 4、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具有人力资源任职资格。 5、能力要求:A、理论知识丰富、掌握现代人力资源发展趋势、具有创新能力和可操作性的实务经验; B、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能进行有效沟通,能有效组织、协调部门间运作和处理员工关系; C、善于分析和判断内外部信息对公司人力政策的影响,维护劳资双方利益。 6、个人素质:责任心强、工作踏实、主动。

行政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作用

行政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作用 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的一个幕僚部门,肩负整个公司的管理重任,不仅为公司正常的运转提供了服务平台,而且为公司的所有活动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运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司的规范化进程, 一、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的行政人事管理和日常事务,协助领导搞好各部门之 间的综合协调,落实公司规章制度,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负责全公司组织系统及工作职责研讨和修订。 2、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1)、组织架构的设计、岗位描述、人力规划编制、考勤管理的工作。 (2)、招聘使用: 提供工作分析的有关资料,使部门人力资源计划与组织的战略协调一致,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作最终录用和委派决定,对提升、调迁、奖惩和辞退做出决定,职务分析和工作分析的编写,制定人力资源计划,通过这些使企业内部“人事相宜”即采用科学的方法,按照工作岗位要求,将员工安排到合适的岗位,来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制。 (3)、工作报酬: 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按劳付酬,论功行赏,通过报酬、保险和福利等手段对员工的工作成果给予肯定和保障。其次,促使员工提高士气和生产效率的各种激励策略也是对员工工作绩效的一种 有效报偿。

(4)、培训开发: 现在的市场无疑应是产品质量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一个企业整体素质的竞争。一个产品质量的好坏,也是一个企业所有岗位技能的集中体现,所以应把全员培训作为企业立业之本,追求全员卓越,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提供培训开发需求和待培训者名单,制定并实施培训开发计划:主要指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品质的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咨询,规范在职培训开发的指导,通过培训开发来“提高员工能力”和“发挥员工能力”以此改进员工的行为方式,达到期望的标准。 (5)、人员考核: 主要负责工作考核,满意度调查,研究工作绩效考核系统和满意度评价系统,制定纪律奖惩制度,以工作职责来制定绩效考核标准,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公平的决定员工的地位和待遇,可以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合理利用,并且提高和维持企业的经营的高效率。 3、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及检查监督。 运用刚柔并济的管理模式,制定一套符合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运用权利和组织系统,强行进行指挥、控制、命令、硬性管理来达到目的。 4、负责总务管理 没有后勤的保障,就保证不了公司正常工作的进行。首先要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考勤、水电、办公用品、零星修缮、部分固定资产、卫生、环境、车辆的管理。 5、安全保卫 加强对人员进出、公务访客、车辆物品出入、消防安全、防盗防灾、职业安全防护等的管理,同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 题的解释》的通知 (2003年12月10日国人部发[200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现将《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后,各地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意见》精神,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现对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聘用制度实施范围 1.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3.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二、推行聘用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有关问题 4.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可以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1)现役军人的配偶;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残疾人员; (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的; (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6.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到该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7.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中,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其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退的,予以辞退。 三、公开招聘 8.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在编制内进行。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在本地区发布招聘公告,采用公开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四、聘用合同的期限 10.聘用合同分为四种类型: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11.试用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单位新进的人员,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不再规定试用期。 12.“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中,“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行政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石家庄正和网络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第一节总则 第1条行政人力资源部是总经理行政指挥的办事机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第2条行政人力资源部内设人事、行政、培训等岗位。 第3条其管理权限为:受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公司日常办公秩序、行政文书、人事管理、后勤生活、内部治安进行全面管理,真正起到纽带作用。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4条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总经理的工作部署、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情况,反馈信息。 第5条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第6条负责组织安排公司的办公会议,会同其它部门安排业务会议或有关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并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7条负责公司发文的拟定、审核、报批、编号、打印、传递,做好收文的登记、传阅、归档及文书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工作。 第8条负责组织公司通用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协同其它部门进行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讨论、修改、编写工作。 第9条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定、检查、修订及执行。 第10条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第11条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第12条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励、差假、调动等工作。 第13条协同其它职能部门做好职工的岗位培训教育工作。 第14条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迎送等工作。 第15条管理公司办公设施、设备;负责公司办公用品采购。 第16条负责办公环境卫生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提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现象。 第17条负责公司的用水、用电、电话、电脑和其它电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维修。 第18条及时、圆满地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节管理权限 第19条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第20条对公司会议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对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第21条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22条有权按总经理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23条对各部门以公司的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对不符合总经理要求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第24条对各部门的工作纪律和文明办公的执行情况有检查和监督的权力。 第25条对试用期员工的辞职、辞退,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辞职、辞退、行政处分有审批权。 第26条对管理人员的调动、升职、加薪、奖励,对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辞职、辞退、行政处分有审核权。

行政人事部岗位作业指导书

行政人事部岗位作业指导书 职位名称:行政人事主管 直属上级:行政人事副经理 直接下属:行政人事部各专员 职责概要: 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档案管理和制度化建设等行政人事部工作。 一、入职要求 1.基本要求: 年龄:23岁以上 性格:开朗、稳重 健康状况:良好 工作经验:两年以上人事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管理类专业 2.综合素质: 2.1具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2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2.3熟悉人事、劳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4熟悉企业文化,并能就企业文化开设部分培训课目; 2.5熟悉内部架构、各部门岗位编制、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工资待遇;

2.6掌握各种制度、公文的拟定技巧; 2.7掌握各种人员的招聘流程和招聘技巧; 2.8掌握内部培训的组织模式; 2.9熟悉人员考核流程和考核技巧; 2.10掌握各种福利、保险的办理流程; 2.11熟悉人事数据分析方法及其含义,并能够提出相应对策; 2.12熟练运用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沟通技巧。 二、岗位职责 1.配合部门经理拟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2.负责统筹管理各类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跟进工作; 3.负责组织人员招聘,通过多种渠道为公司寻求合适的人才,及时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 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评估培训效果;5.负责完善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公司部门工作和员工业绩的考核,处理员工针对考核结果的申诉; 6.负责薪酬与福利调查,了解不同岗位的竞争力,编制公司年度薪资调整方案,并对此作出应对建议; 7.负责处理各种与劳动合同相关的事宜,组织收集员工想法和建议,反馈给相应部门和人员,负责实施员工离职面谈; 8.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收集有关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信息,为公司人事决策提供信息支持;9.负责在行政人事方面代表公司与政府及其他单位对口职能部门沟

人事行政部岗位职责

人事行政部岗位职责 人事部分岗位职责描述 一职责描述:人员招聘 ?制订、完善招聘流程; ?实施年度、季度、月度的招聘计划; ?筛选有效候选人简历,电话通知面试并汇总面试安排提交直接上级; ?组织和实施所招聘岗位的初试。 二职责描述:招聘渠道管理 ?拓宽和优化各种人力资源招聘渠道,如招聘网站、人才中介等; ?建立和维护与招聘网站、学校等外部合作关系; 三职责描述:劳动关系办理 ?汇总合格候选人相关资料提报入职审批流程,发放录用通知书; ?跟踪新员工入职准备流程直至审批结束; ?负责办理新员工的入职手续,收集员工个人资料,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书,存档; ?及时办理各项人事手续(试用期员工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及续签、岗位调动申请等手续),审核相关审批表信息是否完整,并按照审批流程提报; ?负责员工离职申请手续的受理,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提报; ?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离职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四职责描述:培训管理 ?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协助、指导、监督公司各中心开展内部培训,对员工培训进行记录; ?组织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并对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跟踪、记录、评估、反馈; ?完成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培训资料、培训场地安排等); 五职责描述:员工保险管理 ?负责办理社保登记、员工社保增减员、社保转移、核定基数等手续办理; ?负责办理员工退休手续、医疗报销、生育报销、工伤认定等手续。 六职责描述:考勤统计汇总 ?根据员工请假、调休、外出、出差、未刷卡、外出登记表等相关考勤记录对当月考勤进行汇总; 七职责描述:员工考核 ? 收集各部门考核材料数据,审核,核算考核分数; ? 对更换岗位及职责的员工进行考核指标进行更改; ?对考核结负责,绩效不理想的进行绩效面谈; 八行政职责描述: ?负责部门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发放; ?季度、中秋、春节节假日福利的采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公司档案的备案、使用、登记等管理; ?负责公司各类通知、公告等文件的下发; ?客户接待,礼品准备等 ?卫生区域划分及安排,检查等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人发[1996]1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2月29日实施日期:2008年2月29日)废止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6.01.29 【实施日期】1996.01.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驻外全权大使以外的国家公务员。 第二章晋职 第四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在国家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五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逐级晋升。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又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领导职务。 第六条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能廉洁奉公,

行政人事部经理岗位职责

行政人事部经理岗位职责职务:行政人事部经理 呈报上级:总监 指导下级:人事行政部所有员工 一.行政人事部经理在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管理公司人事行政部的各项工作。 二.人事工作: 1.编制及按需要修订人事规章制度。 2.根据工作量的情况,控制及调整员工的总数,每年将人员编制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年末负责编制次年的人员编制报告表。 3.招聘优秀面试人员时,对通过初试合格者,向公司领导推荐。 4.对年终员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公司领导。编制年度员工工资、福利的预算。 5.针对每月员工考勤情况, 各种提成补贴的发放,在次月X号前做出工资表,交上级进行审核。 6.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负责员工的晋级、调薪的考核与平衡。 8.负责各部门人员的年终考评工作。建立人事资料档案制度,负责安排公司各类对内文件的收发、起草、印发、存档等工作。 三.培训工作: 1.对入职员工进行初步培训,并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建议部门录用。对员工的培训大纲进行编写审核。

2.对各部门的员工的专业培训进行配合。 3.对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者,组织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尽量保证每月一次) 四.行政工作 1.组织或主持行政办公室会议,组织每星期一次周例会,整理会议纪要。(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待定) 2.负责公司及本部门工作的计划安排及检查总结。(每月一次) 3.协助公司领导领导,加强公司内部人员管理,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审核工作。协助各部门经理做好各项行政及人事工作。 4.负责有关指示、规定的督办、查办及落实工作。 5.协助公司上级做好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6.负责公司物品设备采购审批工作。每月提交当月相关报表。 7.负责公司其他有关的后勤工作 五、员工招聘工作 1、员工招聘程序 (1) 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时予应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人员需要 申请说明理由,条件和数量,人事行政部经分析,整理上报给公司领导批准。 (2) 人事行政部接到公司领导的批复后,制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目标,发出招聘广告。 (3) 应聘人员需真实,公正的填写申请表并一同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最高 学历证明的复印件等证件给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认真审核,评选后确定可 面试人员的名单。 (4) 在人事行政部门初试通过后, 推荐给该部门主管进行复试。通过了解应 聘者情况后,从中选出适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并上报公司领导批复。经公司 领导批准后,通知来试工。(试工周期为一至三个月) 。 (5) 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记录其工作表现。符合工作要求的,试用期满后, 部门主管需上报人事行政部提请为其办理正式接受手续。使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者,部门主管可提请人事行政部提前结束其试用期。人事行政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试用期员工方可被公司正式录用为其建立正式员工档案。

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人部发[2005]90号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11.04 【实施日期】2005.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 (2005年11月4日国人部发[2005]90号) 部内各司级单位: 《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已由人事部第46次部务会议于2005年11月3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促进人事部机关依法行政,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人事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事部政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事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工作的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条人事部政务公开是指人事部机关或由人事部依法委托履行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向社会或者服务对象 (包括本机关工作人员)公开相关事项,并接受监督。 第四条人事部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人事部成立由部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部机关各司级单位和有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事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和拟订相关制度;驻部监察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关司级单位按照职责负责实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内容

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说明书(最标准格式)

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说明书 岗位 基本信息岗位 名称 人力 资源部 经理 所属 部门 人力 资源部 备案 部门 人力 资源部 直接 上级总经理 直接 下级 培训专 员、招聘 专员、薪 酬福利 专员、助 理 岗位 定员1人 岗位 编号 岗位 等级 任职者 签署 评价 人员 签署 直接 上级 签署 编制 日期 工作概要 为有效满足公司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需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本部门的管理目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计划,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岗位职责描述 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参与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和规划,在制度管理、岗位管理人才招聘甄选、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资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供给和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1、组织制订公司部门管理计划并进行监督落实 1、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订人力资源规划 1、2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各项政策 1、3组织制定部门的业绩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并报总经理审定 1、4指导下属人员制订各属的工作计划,并进行统一审核,检查和监督各项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满足各部门的用人需求

工作任务与要求 2、人力资源管理 2、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和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组织开展规划、招聘、配置等“招人、选人、用人”工作 2、2组织开展各类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劳资关系等“留人、育人”工作 3、企业管理、文化建设和法律事务 3、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组织开展公司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3、2协助组织开展公司企业文化体系的建设 3、3协助处理公司劳资纠纷,组织受理和调查外部投诉和纠纷处理 4、控制管理费用 4、1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与费用的控制 4、2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本部门费用预算指标,严格控制公司人员编制和公司总额 5、团队建设 5、1不断清晰本部门的组织架构,制订部门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并指导下属工作 5、2对本部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3开展对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员工动态,关心员工成长,提高团队的凝聚力 5、4负责向组织内部人员及时准确的传达公司的各项精神、方针、决定等,帮助员工理解并组织贯彻 6、人力资源信息管理 6、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员工的入职、转正、职称评定、任免等人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6、2了解和收集重点岗位的薪酬和市场供求变化信息 6、3建立和维护人力资源信息库,并利用人力资源信息库对人事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6、4保证人事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及时向总经理和相关部门提供人事信息和建议

行政人事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行政人事部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前言 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的管理与服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为公司提供和培养合格的人才;上传下达,为各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本说明书详细描述了行政人事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用于规X与指导行政人事部的工作,是行政人事部的基础管理文件。 二、行政人事部部门职能 1. 负责对公司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 统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定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3. 为公司吸引、选拔、保留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优质人才保障。 4. 协助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制定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5. 代表公司,与政府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树立公司对外良好形象。 6. 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劳动争议,解决劳动纠纷。 7. 与总经办合作,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及主题活动,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8. 保管公司印章、证件,存档公司重要合同、文件。

9. 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 10. 对公司车辆进行管理。 11. 对公司电路、管道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12. 上传下达,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三、目前人员编制(结构图)。

四、各岗位职责说明。 1. 行政人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行政隶属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董事长 直接下属:行政主管、人事专员、文控专员 (2)主要职责 1. 负责公司行政、人事、后勤及日常事务处理及相关外联活动。 2. 制定并完善公司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3. 协调并支持配合公司各部对人力计划、行政开支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公司各部对人事、行政、后勤方面的支持工作。 4. 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5. 制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及时解决绩效考评中出现的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6. 向公司决策者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战略、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人力资源等问题。 7. 代表公司建立政府劳动、人事和相关公共关系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信息,改善管理,规避政策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8. 审核部门职位设立,人员配置及职位说明书管理,把控人员招聘录用,提出录用人员岗位级别和工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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