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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在线咨询 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恢复子女姓氏及探视子女纠纷案

焦点问题: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将子女的姓氏改为再婚配偶的姓氏,是否有法律依据原告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法院如阿判决审判要旨

离婚后的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子女姓氏的,无法律依据.又与社会习惯相悖.应予纠正。我国法律承认离婚父母对由一方抚养的子女享有探视权,对于离婚父母一方探视子女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案情】

原告:张德明,男。

被告:丁石,女。

原告张德明与被告丁石于1989年4月15日经广汉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张成玺(生于l983年2月27日)随母亲丁石生活,张德明一次性给付张成玺的生活、教育费3000元。张德明与丁石离婚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为生计经常东奔西走,且未再婚。张成玺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丁石和继父黄宗赋生活多年,相处融洽,丁石处的抚养条件和学习环境比张德明处好。1990年6月被告丁石将张成玺的姓氏改为其再婚丈夫黄宗赋的姓氏,取名黄忆丁。自原、被告离婚后,丁石对张成玺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进行护送护接,严禁张德明接近张成玺。由于原告张德明看望张成玺受到丁石的阻止,为此,双方多

次发生纠纷。1994年2月28日,张德明书面向丁石提出:从4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午起,每隔一星期,他与张成玺共度周末和星期日一次,暑假期间除半个月外,其余时间他与张成玺共同生活。对张德明的书面要求,丁石不予理睬,继续阻止张德明探望张成玺,更不让张成玺与张德明共同生活。原告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诉称:双方于1989年4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张成玺由被告抚养。1990年6月,被告擅自将张成玺的姓名改为黄忆丁(被告再婚之夫姓黄),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双方离婚后,原告多次提出看望张成玺,均遭拒绝。1994年2月,原告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告,再次提出看望张成玺的要求。而被告却视张成玺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原告探视。据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婚生子张成玺变更为原告抚养,并有原告承担张成玺的一切生活、教育费。如张成玺坚决不愿与原告一起生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黄忆丁恢复为原来的姓名张成玺,并依法保护原告探视张成玺的权利。

被告辩称:原、被告离婚时,法院的调解书已经载明,离婚后儿子张成玺由被告抚养,现已执行了5年。张成玺已满11周岁,他又不愿与原告一起生活,被告又有抚养能力和较好的抚养条件。如果张成玺仍由被告抚养,他今后可以免试进入广汉中学读书(被告再婚之夫是广汉中学的教师)。据此,原告要求变更张成玺抚养关系无正当理由;张成玺自愿将其姓名改为黄忆丁是合理合法的;黄忆丁不愿见被告,应尊重黄忆丁本人的意愿。

在诉讼中,张成玺向法院表示,原随母亲丁石生活,不愿随父亲张德明生活。

【审判】

广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从有利于张成玺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不宜改变原来的抚养关系,张成玺仍随丁石生活更有利其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现实生活中,子女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被告丁石将张成玺的姓名改为黄亿丁,既无法律依据,又与社会习惯相悖,因此应予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是承认离婚父母对由一方抚养的子女享有探视权的。因此.原告张德明探视亲生子的诉讼请求,是合法的,应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二十九条及有关法津的规定,该院于l994年ll月1日作出判决:

一、驳回原告张德明要求变更儿子张成玺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二、责令丁石在本判决生效后—个月内将黄忆丁恢复为原姓名张成玺;

三、原告张德明可于每月第一、第三个星期日早十点到晚八点探望其子张成玺。但张文玺拒绝接受探视时,张德明不得强行探视。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服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注】

一、确定子女抚养,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发生争执时,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子女有识别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父母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包括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均应以子女的权益为重,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隶成长为标准确定。在本案中,原告张德明是个体工商户,工作不固定,且未再婚;而丁石工作固定,在与张德明离婚后很快再婚,现住广汉中学校内,丁石的再婚丈夫黄宗赋是广汉中学的教师,张成玺已与母亲和继父生活多年,家庭关系融洽,张成玺现在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都比较好。由此可见,张成玺随母亲丁石生活更有利于他的身心健康成长。加之张成玺又表示原随母亲生活,不愿随生父张德明生活,在此情况下,广汉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德明变更张成玺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二、丁石擅自将张成玺的姓名改为黄忆丁不当。首先,欠缺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法律未规定父母任何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名随意更改。因此,丁石将儿子张成玺的姓名改为黄忆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次,与司法解释的精神相悖。关于父或母一方能否变更子女姓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有两个个司法解释。一是1951年2月28日对华东分院的批复,指出: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已成年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子女姓氏依抚养

责任而变更是不妥当的。二是1981年8月14日,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指出:傅家顺(女方)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方(原夫)同意,单方决定将陈昊彬(子)的姓名改为傅伟继的作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方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的姓名。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结论:其一,父母双方离婚时,子女年幼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姓名,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原用姓名。其二,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将子女的姓氏改姓是不当的,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在本案中,丁石与张德明离婚后,在未取得张德明同意的情况下,丁石单方将张成玺的姓名改为黄忆丁,使子女既非随父姓,也非随母姓,而是随继父姓,丁石的行为显然与上述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相违背。第三,与中国传统习惯相冲突。在我国,子女随父姓是传统,子女也可以随母姓。但在父母离婚后,单方将子女改随继父姓是违反社会习惯的,是社会上多数人不能接受的。综上所述,丁石在与张德明离婚后,单方将张成玺的姓名改为黄忆丁,无法律依据,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相违背,并背离民族习惯。故广汉市人民法院在张德明起诉后,判决丁石恢复张成玺本来的姓名,是恰当的。

三、在我国,父母对子女享有探视权。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所谓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一方(父或母)享有的探望性探视和逗留性探视其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的变化而发生的。探视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这种方式时间短,方式灵活;二是逗留性探视,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视,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视子女。关于父母对子

女的探视权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在我国,法律对探视权未设专门条款。但婚姻法第二条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确立了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予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一方(父或母)如要履行法定的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除承担抚养费以外,探视子女就成为基本的、必经的途径。若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不享有探视子女这一基本的权利,就难以全面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应是承认和保护离婚父母探视子女的权利的,离婚父母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应当受到司法保护。在本案中,丁石与张德明1989年离婚,离婚后婚生予张成玺随丁石生活。之后,丁石出于私利,拒绝和阻止张德明探视张成玺,严禁张德明接近张成玺,致使张德明想见而长期见不到张成玺,当然也就谈不上对张成玺的抚养和教育了。亍石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张德明探视子女的权利,阻碍了张德明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张德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其子女探视权的诉讼清求,是合法的。广汉市人民法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用判决的方式,肯定了张德明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判定了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广汉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因此是正确的。

四、法院否定张德明逗留性探视的诉讼请求不当。在诉讼中,张德明不仅提出了对张成玺探望性探视的诉讼请求,还提出了在暑假、寒假期间与张成玺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逗留性探视的诉讼请求。广汉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只判决张德明每月可探望性探视张成玺两次,每次l0小时,未对张德明逗留性探视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实际上是否定了张德明逗留性探视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的情况,首先,作为张成玺生父的张德明,虽然从职业上讲是个体工商户,但张德明现年41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经济上也比较宽裕。也就是说,从身体条件和经济条件看,具备短时间内抚养、教育张成玺的能力。其次,张德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是一个社会评价良好的守法公民。第三,张德明十分喜爱张成玺。综上可见,如果让张成玺与张德明这样的父亲短期生活,不会给张成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相反,对增进他们的父子感情、张成玺身心的健康发展都有很大的好处。因此,法院否定张德明逗留性探视亲生子张成玺的诉讼请求,是欠妥的。如果法院的判决增加一条,准许寒、暑假时张德明与张成玺共同生活一段时间,那么,本案的判决结果将更加完美。

广州市实习律师管理办法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 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 请律师职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 》以及《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 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人员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实习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本市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执 业机构实习的人员,其实习活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协会的职责) 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实习人员的管 理制度,依法保障实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作监督)开展实习人员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提交材料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首次申请实习提交材料) 首次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 务所应当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提交具备以下条件的书面材料及附件: 一)设立满一年; 二)具有 3 名以上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指导律师; 三)管理规范, 内部规章制度健全, 具有供实习人员实习的固定场所和必要 办公条 件; 有满足实习人员需要的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 未受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 受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已满六个月; 八)受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已满一年。 第六条(形式审查标准) 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广州市律师协会 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材料应统一用 A4 纸复印,字迹清 楚,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 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一)《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审核登记呈报表》原件; 二)申请实习人员填写并由律师事务所签署的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 习申请 表》原件; 三)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与申请实习人员签订的 《广东省申请 律师执业 人员实习协议》原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 已参加当年度年审注册并获通过; 四)

实习人员使用广州市律师协会新网站系统的具体说明。

附件:实习人员使用广州市律师协会新网站系统的具体说明。 一、实习人员的账号密码: 1、已经取得实习证的人员 登录账号:实习证号。 初始密码:123456 2、未取得实习证号 登录账号:资格证号 初始密码:申请实习证时所设密码。 二、实习申请流程 注:1、申请实习时,系统将验证申请人的实习资格及实习机构、指导律师的资格; 2、申请执业人员测试题必须为本人亲自操作,如发现非本人操作的,律师事务所及拟申请实习的人员一并从

重处理。 三、实习人员的信息勘误 注:实习人员必须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勘误申请到市律协会员部进行审核。 四、实习变更申请 实习变更申请的类别有:实习类别变更、延长实习期限、变更指导律师、变更实习机构(转所)、申请注销实习。 操作流程如下:

注:实习人员必须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勘误申请到市律协会员部进行审核。 五、填写实习日记 实习日志填写须知:实习日志的填写只能补充填写最近一周的日志,超过一周的不予补填。(7月1日—8月1日作为过渡期,可以在这期间补录填写之前的实习日记)。专职实习需要填写实习日记150天,兼职实习需要填写50天。 具体操作如下:点击实习管理中的“实习日志”,进入实习日志管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出实习日志填报窗口,下图所示: 填写记录日期和日志内容后(指导意见为选填),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记录该天的实习日志。 六、填写实习鉴定

填报实习鉴定表和参与律师业务情况。点击实习管理中的“实习鉴定”,进入实习鉴定管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实习成绩已出,且满足结业条件,则表格下方会出现实习鉴定表。如需要填写参与律师业务情况,则点击“添加参与的律师业务”按钮,弹出“填报新的律师业务”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填写律师业务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律师业

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吗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408812710.html, 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吗 打官司是否必须要请律师,这是一直都有争议,有的人认为请律师能够减轻当事人的麻烦,同时还能比较好的维护合法利益。另一部分人则觉得请律师打官司完全是没必要,因为不少案件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应付下来。那么,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吗?下面,赢了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吗 1、较少纠纷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 笔者认为,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笔者有一个客户,对方欠他一笔钱给他打了一个欠条,欠条写得还算比较清晰和全面,有对方的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欠款日期、署名、金额等,自以为凭借这样的“铁证”根本不用请律师也一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的,但事实却是事与愿违。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看看他遇到的障碍就能得出答案。第一个障碍就是诉讼管辖的问题。他借款的地方是北京,他也长期居住在北京,但对方户籍却是外地,虽然也长期居住北京,但没有固定居所后又联系不上,人民法院根据诉讼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未予受理。不得已,他只好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但此时因为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对方经法院传唤未到后公告送达仍未出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他的起诉。 如果他及早让律师给予指导,这些事是不会发生的。虽然有一些案件实体上虽然问题不大,但程序上也必须要慎重对待,原因是,由于当事方都不是法律专家,他们根本想不到也不可能想到这些问题,这是他们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造成。所以,即使有一些案件并不复杂,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是必不可少的。 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 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少麻烦要解决。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不明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条据(借条、欠条)意思模糊问题、借款人用笔名、曾用名或假名问题、民事欠款和刑事诈骗的介定问题、起诉借款人一人还是起诉夫妻两人问题、财产保全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是由网畅基于php+mysql开发,具有律师简介、案例精选、律师风采、法律文书、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在线咨询等律师网站常用的栏目,并预设了二十多种常用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各种文章、图文、下载型栏目,支持栏目内容加密访问和会员阅读权限控制,支持HTML静态网页生成和多语言,可用于创建律师个人网站、律师事务所网站。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板 ?会员类型管理 - 可创建多种会员类型,设置不同的注册参数和权限 ?会员管理系统 - 会员注册、登录、重设密码、会员资料修改?权限控制系统 - 针对会员类型或单个会员设置阅读、发布权限?栏目管理系统 - 自由创建栏目频道,设置栏目名称和显示参数?新闻文章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文章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图文发布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图文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下载管理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下载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互动交流社区 - 内置小型互动BBS,也可使用DISCUZ!论坛会员接口 ?网站广gao系统 - 具有页内广gao、浮动广gao、弹出窗口、挂角广gao等多种形式

?访问统计系统 - 网页访问统计分析 ?投票调查系统 - 设置投票组,任意插入模版 ?友情链接系统 - 支持文本和图片链接 ?模版插件设置 - 通过后台设置模版插件的显示参数 ?管理权限设置 - 可设多个管理员,自由分配各种管理权限二、系统特点和优越性 [>]灵活的可视化模版引擎 采用可视化模版引擎,每个频道可设置使用不同模版套系;每 个页面或显示模块均可自定义模版;针对分类信息网站的特点,可以为每个不同的信息类别指定不同的发布表单和查询模版。[>]和分类信息相关的文章资讯频道 可以和分类信息类别相关联的文章资讯频道,在不同的分类信 息频道显示不通的文章资讯 [>]全站内容插件灵活调用 文章、信息等插件可自由插入到任何模版页面,丰富网站内容。[>]灵活的会员权限控制体系 可将栏目、类别或单篇内容进行阅读权限控制,指定阅读权限 级别; 为各会员类型或单独会员设置各种阅读、发布权限和发布数量 控制; [>]灵活的网站广gao管理系统

广州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pdf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律师协会 二、竞赛日期:2019年11月16日(全天) 参赛运动员应于当日8:30前抵达比赛现场参加开幕式。 三、竞赛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体育中心西门亚残博物馆三楼 四、竞赛项目: 1、单项:男子单打青年组(197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男子单打中年组(1974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女子单打(因女子单打中年组报名人数不足,并入女子单打青年组)。 2、团体赛:混合团体赛(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团体赛报名至少4人报名,运动员不得兼项)。 五、参赛资格: 比赛当日前已领取执业证/实习证者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各参赛运动员须在8:30到达现场报到,并参加开幕式。 2、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比赛中双方比分为10:10时,先连续得2分为胜)。 3、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制,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淘汰赛前抽签确定对赛位置(每小组的第一名,抽取不同组的第二名参加淘汰赛;对手确定后,再抽取比赛场次。)决出最终名次。混合体团体赛均采用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比赛中双方比分为10:10时,先连续得2分为胜)。小组赛五个项目比赛不论胜负,均进行比赛;淘汰赛阶段任一代表队先赢得三场单项比赛即为该团体赛获胜方,比赛结束。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由双方队长填报运动员出场名单,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4、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执业证/实习证备查,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则取消队员及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5、各队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台号和轮次参加比赛,除第一次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出场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比赛进行过程中请勿随意离开赛场。 6、运动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报到,团体比赛需要提前填报运动员出场名单,运动员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 7、赛会及裁判长有权根据赛程进度,调动运动员到指定台号进行比赛或用多台同时进行一个团体比赛,各队运动员须配合裁判员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七、竞赛纪律: 1、参赛单位有义务遵守本竞赛规程; 2、参赛选手有义务接受裁判员、比赛对手的资格检查工作; 3、比赛场上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如有不同意见可向裁判 或仲裁申诉,由裁判长当场裁决; 4、裁判长裁决有异议时,为最终裁决。参赛单位及队员必须服从最终裁决; 5、遵守赛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奖励办法: 1、男、女子单项比赛奖励各组别前八名; 2、混合团体赛奖励前三名队伍。 九、场地、器材、服装: (一)比赛采用双鱼牌乒乓球台。 (二)比赛用球为双鱼白色三星40+新材料球。 (三)比赛服装自定,但衣服的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 十、健康要求: 各参赛队应自行准备队医,球员伤病自理,各参赛队应为上场球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及必要的保护器材。  十一、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广州市律师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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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他陈述的就是1、2、3,而在法律上却不一定是,或者在法律上不一定能够证明。 一方面,每个人的认知差异对事实的陈述会有很大的偏差,尤其作为当事人。另一方面,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他说的仅仅是客观事实而已。 或许,在律师或者法官看来,你说的那些所谓事实,其实是A,B,C而已,并非你说的1,2,3。客观事实,在法律上不一定有用,只有法律事实,才具有法律意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是有距离的,这个距离的连接,就是证据。也就是说,只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才是法律事实。 再者,很多时候咨询者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自己颇有想法,想让律师来论证。但是,咨询者很多关于处理的想法,是建立在他自己对法律、对自己事实的认识和理解基础之上的,它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不一定是最好的法律方案。这就像上面举的数学运算的例子,你说的运算法则不一定是正确的。 所以,按照咨询者陈述的事实、设计的方案,一般会得出咨询者要的结论。 也有的找律师咨询,说:“律师你帮我写写吧,几句话就行。”也有人说:“刘律师,你找人给我写个诉状就成了,其他的我自己办,就不委托你们了。”这里面也有两个方面。 一是,律师写材料哪里是随便写写就行的啊?那要研究事实,那要适用法律,除了引经据典,还要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你的事,律师随便给你写半页纸,你敢用么? 这诉讼仲裁案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写诉状啊,这里面包含了事实调查、证据分析、思路选择、法律适用、法院或者仲裁委的选定……这样的工作,你给律

广州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 第一条【总则】为完善我会实习人员期满考核规则,规范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工作。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期满考核指引。 第一章申请考核 第二条【申请人】本指引所指的申请人是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在我市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后向我会申请期满考核的实习人员。 第三条【申请条件】申请人员必须在实习证载明的实习期满后方可向我会提出面试申请。 第四条【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申请期满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原件一份,内容应体现下列内容: (1)辅助办理的案件应体现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 次接待当事人、不少于3 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卷整理归档的实际操作及参与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 (2)“个人总结”部分详实、准确,并由本人签名;

(3)“指导律师意见”应由指导律师本人撰写并签名; (4)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品行鉴定”及“执业能力鉴定”应由事务所进行评价,并由所主任或负责人签名,加盖事务所公章; (二)实习期间的工作日志复印件一份;同时应提供在实习鉴定书中“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中列明的案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由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已结案的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以及裁判文书; (2)未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或代理词; (3)法律顾问服务的,提供工作记录或归档的材料; (4)非诉讼业务应提供证明本人参与服务的材料,以及证明本人参与辅助办理法律事务的材料。 除考核小组认为需要核实外,上述材料将在考核完毕后退还。 (三)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一份; (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申请人社保《个人缴费历史信息》和《养老年帐户信息》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广东省

怎样去找适合你的律师去咨询问题

May 2, 20 找到适合你的律师? 如果争议比较复杂或者你经济条件较好,聘请律师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许多人从没有聘请律师没有经验,对律师好坏和专业程度的判断力几乎为零。 据统计成都市目前有执业律师11641名、律师事务所666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总量位居全国第4位,副省级城市第2位。 在如此众多律师中如何找到适合你的律师? 01 哪里找律师? 你可以通过熟人介绍、网络搜索、报刊上的分类广告、当地律师协会等发现律师。有人通过律师协会筛选意向律师进行联系,但是律协网站提供的信息量太大、太简单,对找律师的帮助并不明显。目前,熟人介绍和网络搜索是许多人找寻律师的主要途径。 作为口碑行业,律师很注重在朋友圈的口碑,办案也会用心一点。熟人介绍的律师专业度不会太差、办案也较用心。总体来讲通过熟人介绍选任律师风险低、时间经济。随着律师专业化的分工,如果有律师朋友转介绍的律师靠谱性就更大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寻找律师。许多律师在搜索引擎中投入广告。当事人很容易通过网络找到众多律师、律师事务所。 02 什么才是好律师?

好律师只有一个判断标准——职业性。职业性不是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职业性不仅表现在法律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还表现在遵守职业道德,用心服务客户。更表现在相信法律,客户利益第一。 对于诉讼业务而言,法律事务往往是一般性的。律师通过对法律技能的掌握,诉讼程序的熟悉,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 对法律/程序有深入的研究,对客户要需求及时响应,对案件研讨热爱、专注,是好律师的显著特征。 03 找到适合你的律师 小河的水深不深?问松鼠、问黄牛都没用,小马只要下河试一下就清楚了。 律师合不合适?试一下就清楚了。由于缺乏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不容易判断律师是否合适。但是通过比较律师提供的方案,与律师进行深入沟通,当事人能很好的判断律师是否适合自己。法律无小事,货比三家,精心慎重选择,再没经验的当事人都能选出适合自己的律师。 许多律师,并不介意向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向当事人免费咨询是向客户展示专业性的有效方式。职业律师能在短时间内,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情况,提供有效的解决方向,并向当事人清晰明了的表现出来。通过沟通交流,当事人能发现律师的专业性和与自己的契合度。 04 聘请律师中的陷阱? 陷阱一:律师费用太低。 律师提供的是无形的服务,律师费用由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决定。

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广东省广州市代表处

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广东省广州市代表处 名称变更申请书 第一部分申请 广东省司法厅: 香港***** 律师事务所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申变更广东省广州市(所选择的省份及城市名称)代表机构名称为香港*****驻**代表处。名称变更原因为年月,香港***** 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合并。 我们在此承诺: (一)本所系在香港(地区)合法成立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拥有在香港(地区)合法执业的资格。本所及拟派驻代表符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赵** (拟派驻首席代表姓名)是本所合伙人相同职位人员,并取得本所授权,担任本所驻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任期年。 (三)本所拟派代表机构的代表在执业资格取得国家(地区)具有合法执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述事项: .依据法律受到过刑事处罚; .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过处罚; .依据法律被确定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破产人,且尚未恢复权利。 (四)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所提供的信息、文件和材料在申请提交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本申请书及其附件的中文译文与

原文是一致的。自本申请提交之日至获得批准前,如果上述信息、文件和材料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代表本所在本申请书及其附件上签字的人员已经获得本所正式合法的授权。 (六)本申请获得批准后 .本所将对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在内地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本所将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代表机构及代表将遵守内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所将为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持续购买符合要求的律师执业风险保险。 第二部分申请人情况 一、申请人名称:**** 法*****律师事务所 二、总部地址和通讯方式:、 总部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号**大厦** 通讯方式:****(电话),****(传真) 网址: :** 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李** 职务:合伙人 联系方式:**** 四、本申请负责人: 姓名:张** 职务:职员 联系方式:**** 五、申请人的组织形式、法律性质及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形

广州市律师协会收费标准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08-12-05 作者: 浏览597次字体【大中小】 粤价〔2006〕298 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 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 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民利民,加强内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 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 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广州律所面面观

在广州律师管理部门工作近四年了,每年都参加行业整顿大检查,下到各律师事务所去查规章制度,查办案质量,查档案管理,查人员聘用,查收费情况,查党建工作等等,另外,有时还参与验收新所成立,粗粗一算,广州二百六十余家律师事务所,我去了一百五十多家,一半有余了.因此,对这个问题,我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 先总体说一下,广州的律师事务所目前二百六十多家是包括了公职律师事务所和个体律师事务所的,公职律师事务所就不用解释了.在广州是事业编制,是要通过广州的公务员考试进去的,公职律师的执业证是绿色的,和一般社会律师红色的执业证不一样,而且,公职律师是拿工资的,做的业务一般都是政府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个体律师事务所在广州目前有两家,一家是广东李峻峰律师事务所,一家是广东李铭律师事务所,顾名思义,都是由一个律师开的律师事务所,而律师事务所名称也就是办所的律师名字.个体律师事务所是历史原因形成的,目前广东省司法厅不批准成立个体所了.但是现在北京又有个体律师事务所,不过主要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走低端路线.不过这里有个误区大家别进去了,个体所虽然名为个体,但是所里面不止一名律师,除了主任以外,还聘用了其他律师的,不过就合伙人而言,个体所就只有一个,其余的律师都是聘用律师,不承担所里面的成本的.至于个体所好不好,这个我不敢断言,但如果要长长见识,学习比较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运作模式,建议还是去比较大的规范的所. 另外,关于广州律所和其他城市律所的比较,拿北京\上海来说,北京现在有八百多家所,一万多名律师,其中最大的是金杜,可以说是中国律师界

的一面旗,08年奥运会的全程法律顾问就是金杜,它有五百多名律师.北京律师的年平均收入是四十万左右.上海现在有六千多律师,四百多家所,其中最大的锦天城,它是由三家律所合并的.上海律师的年平均收入是三十万左右.广州目前四千律师,年平均收入和上海差不多,也是三十万左右,深圳的要低一点,二十八万左右. 1、广州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该所目前有一百六十余名律师,五十多名合伙人,在天河财富广场那里买了一层楼.该所目前也是广东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不过比起北京来就是小CASE了.法制盛邦的采取低成本的策略,实际上就是通说的”卖位置”的管理模式,律师每年花四万元在所里面买个位置就可以执业了,这家所内部管理的还是比较好,风险控制能力比较强,对员工也比较负责.广州大学城项目就是该所负责,是一家综合性的大所.05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了规范管理奖.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在体育西新创举大厦,也是买了半层,这家所是管理的比较规范的大所之一,各项制度都比较到位,应该可以学到很多东西.05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了规范管理奖.这家所主要做综合业务. 3、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这家所在中信广场,它是广州律师做房地产业务的一面旗,主要是按揭,房地产业务,拆迁之类的.这家所下面有个德赛按揭中心,是广州很有名的按揭中心.如果想在房地产方面有发展,可以去这家所.

广州市律师协会收费标准[详]

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08-12-05 作者: 浏览597次字体【大中小】 粤价〔2006〕298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在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哪些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律师费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sodocs.net/doc/408812710.html, 哪些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律师费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二、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2、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3、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全国百强律师事务所权威排名

1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体育东路122号羊城国际商贸中心东塔7楼117 2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市延安路126号, 耀江广厦A座4楼116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5楼101 4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市香港西路52号丙101 5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96 6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96 7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河南文化路90号95 8 齐鲁律师事务所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山航大厦16楼91 9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楼12层89 1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89 1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层89 12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内87 13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圣廷苑酒店B座19-20层86 14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圳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楼85 15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市香港中路20号22楼85 16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83 17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裕华路西路452号83 18 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上海胶州路58号12楼83 19 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B座11层1101-1103 82 2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 80 21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78 22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河南金水路99号建达大厦3层78 23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市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层76 24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乙16号74 25 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区5A1 74 26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27楼74 27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湖南长沙市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15楼74 28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1号中华广场19楼73 29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11层72 30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中山五路193号百汇广场18楼72 31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423室71 3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71 3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内南小楼71 34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吉林长春市解放大路585号71 35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上海武定路333号1号楼11楼70 3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68 37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515室67 3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7层67 39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仓边路93-95号银山大厦B座5楼66 40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安徽合肥市长江中路90号4楼66 41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河南郑州市文化路56号金国大厦19-21层66 42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5层65 43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25层65 44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广州广州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6楼65

家律师事务所简介

十八家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州市律师协会 广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由广州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是广州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8年,1988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广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广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广州市律师协会自1994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进行了多次改革,律师协会从以往依附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独立走向自律性的行业化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2003年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更确立了代表常任制度,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落实。 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广大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民主、规范、务实、廉洁的原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 广州市律师协会现任会长是黄永东律师,副会长有庄伟燕(女)、张平、黄建水、邢益强、文震殊、肖胜方,秘书长为朱宝莲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在律协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为法治广州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是广州市番禺区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以优质的服务理念、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现已发展成为番禺区执业律师最多、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拥有1500平方米办公场地,办公环境宽敞、优雅。本所现有执业律师20多名,律师助理及行政管理人员40多名,下设行政部、法律业务部、房地产事务部和二手楼按揭中心。而根据各律师的专业特长结合本所业务领域,法律业务部还分设民事法律组、刑事法律组、房地产法律组、公司和金融法律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组、行政法律组、知识产权法律组以及教育系统法律组等八大专业法律组。 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一直以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宗旨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及

注册广州律师事务所需要工商注册吗

注册广州律师事务所需要工商注册 吗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10 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注册公司步骤:

1 核名企业名称查询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北京(地区名)+某某(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由各行政区工商局统一提交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提供证件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3 审批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4 刻章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成都网上律师免费在线咨询平台

一些律师通过网络(比如百度问答、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平台、博客、天涯、微博等等)向社会大众公益普法、提供咨询服务。之所以公益普法,律师行业认为,公益性地普及法律知识,是律师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于是一些律师,自发性地通过一些平台回答网民的法律问题、公益性讲座、举办沙龙、演讲等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所以网上律师免费在线咨询平台现在是很常见的。律师之所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无非以下几种情形或者心理: 1、免费的法律咨询,有可能给律师带来业务 先说说免费咨询当事人的心理:第一种,因经济方面原因,支付律师费比较困难,只好来免费咨询;第二种,沾便宜心理,能免费为什么要付费;通过免费的咨询,以了解律师的专业技能,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律师。 第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建议向当地居(村)委会申请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可通过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律师代理该案件。如果由律师协助当事人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效果可能更佳。这样对律师来说,就有了一单业务。 第二种情形的当事人:有些问题,经过律师疏导、归纳、讲解,律师提供一些咨询后,或说明操作方法,就可解决问题;有些事情,确实是需要律师的介入,否则当事人根本处理不了,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处理,对律师来说,律师便有了一单业务。 2 、免费的法律咨询,是律师展示自己专业技能的机会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其实酒香同样也怕巷子深。律师的专业技能也需要通

过一定方式展示给潜在的客户,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成为律师向潜在客户(当事人)展示专业技能的一种方式。 3 、律师为了搜集第一手案例素材,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处于成长期的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服务,可以积累执业经验。有些律师出于搜集第一手的素材,比如为了开展新的业务领域、出书、写论文,向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作为市场调研或积累素材。 4 、免费法律咨询、甚至有些免费的法律服务,属于考核律师的项目 比如,几乎每个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律师做一些公益的案件,面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案件,以作为对律师执业的考核内容;甚至行政服务中心、法院立案大厅、妇联等行政部门,专门设立了窗口,由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 5 、出于情谊,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人,不可能孤立地生活在社会中,律师也不例外。出于交情、情面、友情等,律师会给朋友、亲友、合作伙伴等,提供免费的咨询,甚至帮助撰写一些法律文件。但是一些律师认为,可以提供免费的咨询,而不可免费地撰写法律文件(比如借款合同、合伙协议、租赁合同、价款函等),原因有二: 第一,如果免费的法律文件履行过程中出了问题,到底是律师撰写法律文件的问题,还是履行过程因当事人的原因出了问题,比如证据留存、合同主体认定、签约细节注意事项(没盖骑缝章、没有代理权的人代签、签名不是身份证上的姓名等)等。 出现此类问题,绝大原因是当事人没处理好细节问题,法律服务本身就是个

广州律师服务市场各层次律师服务及收费标准分析

广州律师服务市场各层次律师服务及收费 标准分析 作者:广州律师麦海波律师一、广州律师概况 广州律师行业经历30多年的不断发展,在省会级城市同行业中,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虽然近年来流传着“广州一线城市地位难保”的声音,然而广州是广东的省会,华南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作为对外开放的中心城市,随着粤港澳一体化建设及泛珠三角合作经济的发展,广州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影响力仍只会越来越大,广州仍然是中国律师眼中的“香饽饽”,吸引着即将或已经成为律师的法律服务人员加入到广州律师行业。截止至2016年5月4日,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布的数据,广州市共有583个律师事务所,律师总数为10215人,已经突破了10000人的大关。这10000多名律师,将共同为广州建设成以服务业为主的商业化大都市这一目标在法律方面保驾护航。 二、广州各层次法律服务市场分析 广州作为华南地区的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其法律服务的对象是复杂的,层次是多样的,根据法律市场客户的主体特征,可以分为传统市场、中端市场、高端市场。 (1)传统法律市场 对于传统市场,即主要以民事、刑事有关的传统代理和辩护,诸如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债务纠纷等民事纠纷或者是轻伤害、诈骗等社会影响度和危害程度较小的刑事类纠纷为主,这类纠纷法律服务对象的需求并不复杂,所需要的法律服务技巧与知识也并不苛刻,加上广州律师数量较多,因此竞争的激烈程度要最为强烈,主要由广州本地律师消化,该类诉讼事务亦广州律师承办的业务中占了较大的比例。而由于传统市场所需要支付的法律服务成本相对较少,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需求往往是一次性的,加上律师行业内的激烈竞争,因此不同的广州律师之间的收费也可能有比较大的区别,既存在为取得案源以低价为利诱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也存在利用服务对象对法律服务收费不了解的盲点漫天要价的情况,律师服务市场存在竞争无序的局面。对于传统市场业务,客户在选择律师时,不必过于苛求律所及律师的名气,而应在价格较合理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一位认真负责、积极沟通的律师,方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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