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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产业联盟会费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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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产业联盟会费管理办法

(20XX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的相关规定及《XX产业联盟章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费是联盟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费收取,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联盟章程,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会费的使用要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联盟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联盟的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二章会费的收缴标准及程序

第五条根据本联盟章程,将根据会员级别制定收费标准。

(一)普通会员,XX元每年。

(二)高级会员,XX万元每年。

(三)理事单位,XX万元每年。

(四)副理事长单位,XX万元每年。

第三章会费的交纳

第六条会费按入会年度周期交纳,新会员会费从被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纳第一年度会费,到期前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会费。

第七条会员可一次性缴纳多年会费,最多可缴纳4年会费。

第八条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会费统一交(汇)到本联盟指定的帐号,联盟向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四章会费的使用

第十条会费主要用于联盟的日常运作和会员服务。具体支出范围:

(一)办公场地。

(二)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及补贴。

(三)日常办公费用,如电脑等设备购置,办公用品,通讯

费,维修费等。

(四)会议费。

(五)交通费。

(六)印刷费。

(七)差旅费。

(八)税费。

(九)必要的专家费。

(十)其他必要费用。

第五章会费的管理

第十一条会费由联盟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联盟的财务情况,由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

第十三条按照联盟章程的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联盟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XX产业联盟

20XX年X月X日

企业协会会费收缴及管理规定

企业协会会费收缴及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协会 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协会章程》第30至37条规定,参照民政部门有关社团组织会费收缴和管理规定,现结合我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会员缴纳会费是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会费收缴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服务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缴纳 第四条会费按年度计。会员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发展入会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会组织缴纳一次。 第五条会费按以下原则制定标准: 1、担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企业,每年向协会缴纳会费2000元;担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会理事的企业,每年向协会缴纳会费1500元。 2、其他单位会员每年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会缴纳会费1000元。 3、会员自愿超额缴纳会费不在此限。

第六条收取会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和发票。 第七条会员因特殊情况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要在缴纳会费期间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会议研究批准,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会费。 第八条会员无故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者,第一年通报批评;连续二年不按规定无故不缴纳会费者自动除名,并不得享受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三章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会费主要用于本会会务和为会员的服务活动,其它特殊项目需要开支的,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会费的收支管理工作由会费管理委员会负责;会费管理委员会由促进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会费要设立专门账户,配备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设立会费收支账目,加强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会人员变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及炼化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交的经费、会员会费及其它补助、收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行为的责任人,对工会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工会经费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按照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工会经费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和支出。 (六)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七)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工会财务人员由企业财务部门派出,工会设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工会会计是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人担任,遵循钱、账、物分开管理原则。 第八条会计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4、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乐清市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在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第一条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乐清市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会费的正常开支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进行使用。会费的收取标准为: 第一年会长单位5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从第二年开始,理事以上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协会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协会常设办公室人员费用(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协会工作场所费用开支、办公费(通讯、办公用品等)。会费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09〕175号)规定执行。 (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费。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一次常务理事会,其会务费补贴主要用于会议材料的组织、理事单位的联络,内容准备、会场租金等。 (三)网站的开发、维护费用。

(四)创办刊物所需费用。包括编辑、排版、印刷、纸张等费用。 (五)专题讲座费用补贴。协会每年酌情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协会负担专家差旅、食宿、讲课费用以及会务费。 第四条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社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会日常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投资及不动产购置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以下称协会)是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的行业性组织。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是武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缴纳会费是协会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国内相关社团组织的做法,结合崎山武术协会的具体情况,制订《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均须按《本办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本办法》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并报送团风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室备案。 第二章会费收取标准 第五条按会员的性质,协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一般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二)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一次性交纳会费元;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员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向本会提供捐赠。 第六条会费交纳办法 (一)会员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缴纳会费; (二)新会员单位,经批准入会后,在一个月内交纳会费,办理入会手续; (三)单位会员当年发生经营亏损,或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时,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会费的申请,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予以缓交、减交、免交当年会费。 第三章会费的使用 第七条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按照《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开支、组织开展协会活动提供的经费。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 第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县财政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的资产。 第九条协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协会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平适度、履行义务、服务会员、以会养会”的原则,确定会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会费收缴范围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员。 第四条会费收缴标准 ⒈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 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万元; ⒊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 ⒋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第五条会费缴纳办法 ⒈本会会员经会员大会选举为理事单位,或经理事会选举为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即分别按照以上标准缴纳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可按年会费标准的50%缴纳。 ⒉每年第一季度前由协会综合管理部向会员单位发出《缴纳会费通知书》,会员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足额将当

年会费汇至协会综合管理部。 ⒊会费发票使用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⒋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单位,于批准后1个月内根据《缴纳会费通知书》缴纳会费。 第六条会费用途 ⒈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以及各种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的经费补贴; ⒉协会业务活动经费; ⒊协会常设机构办公经费; ⒋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 ⒌协会会刊、网站、编印资料及通讯经费; ⒍协会办公用房租赁费; ⒎协会的其他经费支出。 第七条会费管理 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 ⒉设立专门财务人员,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⒊成立经费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协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经费管理委员会对协会理事会负责,有关经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另行规定。

工会会费收缴规定

工会会费收缴及规范会费使用办法 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是对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保证会员能够享受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 交纳对象:“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 收缴标准: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根据我院交纳会费的惯例和实际情况,每季度交纳一次会费。会费应按本人最新工资标准。 月交纳工会会费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如下: 在职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0.5%=每月会费金额 离休职工:(基本离休费+增发离休费)×50%× 0.5%=每月会费金额 工会会员会费每年以1月份工资单数额缴纳。 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 收缴的会员费原则上由院工会直接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文艺、体育活动、帮扶活动的各项费用。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

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三、会费的财务管理 会费收支应量入为出,不得超支。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以便院工会进行账务处理(院工会财务暂由院财务处代管)。各项会费收支应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开。 收取会费时必须按每位会员的收取标准,收取金额,收费期间绘制表格,据实收取。 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各项活动,应有正规发票。根据院会计达标要求,发票填列应按下面要求:“原始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所有单据上应由两人以上经办人及基层工会主席签字方为有效。 基层工会在报销节日工会活动经费时(如五一、国庆及元旦春节),将会费收缴单及使用时的发票(三人签字)一并交至院财务,由院财务核查会费收支情况,并据以入账。 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工会委员会 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工会 2012年4月6日

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鄂尔多斯电业工会 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 会费收入是工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有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是工会依法履行四项职能、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实现工会工作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的物质保证。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益,做到“收缴及时,使用合理,会员满意”,会费来源于会员又用之于会员,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缴范围、比例及时间 1.范围: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我局在职职工均应交纳会费。 2.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有关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个人会费缴纳标准应按现工资单中前两项之和的0.5%计算。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即绩效工资)×0.5%=个人每月应缴纳的会费。各基层工会在收缴会费时做到公平、公正、透明,计算总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3.时间:我局工会会费从2012年6月起收缴,工会会费每半年收取一次,会员于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之前交各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给予办理会费收缴手续。 4.其它:各基层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应及时进行确定,并作为收缴会费的基数。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自批准当月开始缴纳工会会费。调入我局的正式职工,要到工会备案存档,依据在原单位交纳会费截止月份由下一个月起交纳会费。 二、会费收缴程序 1.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负责根据职工工资规定基数和 比例每半年对全体会员进行收缴会费细目造册登记,并将应收交会费清单发给工会小组长。 2.各基层工会小组长将会费收齐后,标明交纳时间、合计金额,上交工会组织委员,并分别在会费收缴明细会费清单上签字。 3.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将各工会小组会费收齐后及时 上缴各基层工会生活财务委员处,并由该工会生活委员出具《收款凭证》。 三、会费使用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活动,各基层工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使用,公开透明,职工满意”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将会费集中统一用于会员活动,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会费管理办法

会费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少于3000元; 2、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少于2000元; 3、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会费按职工总人数乘以每人50元标准缴纳,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4、个人会员会费为每年50元。 二、会费收取 1、会费是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缴纳会费。 2、会员会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负责收取,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会费缴纳方式一般为支票、现金或电汇。本会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名为:“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账号:286101040004237。 3、逾期不交纳会费,经书面催缴后3个月内仍不交纳的,可视为自动退会;在本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再继续担任所任的职务。

4、本会提倡一次性交清本届(5年)会费,并鼓励会员积极向社会和上级组织争取学会活动经费。 三、会费的使用 本会会费主要用于以学会名义召开的常务会议、学会活动、日常办公以及书刊编印等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和在会员中分发,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会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 3、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4、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本办法经2011年3月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本办法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 2011年3月23日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 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X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费10 元/年; (二)团体会员费500 元/年; 第七条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x协会2010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2010年12月8日起施行。 Xxx协会 2010年12月8日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X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费10 元/年, ,二,团体会员费500 元/年, 第七条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

,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x协会2010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2010年12月8日起施行。 Xxx协会 2010年12月8日 2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

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单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 2006-08-15 09:51:12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

协会《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办法》

XX协会 《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办法》 为促进XX协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民发[2006]123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XX 省社会团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会会费收取及财务管理办法。 一、会费是协会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是维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交纳会费是每个成员的法定义务,也是协会成员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义务。 二、收取会费的原则是取之有度,用之得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会费标准应切实遵循“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依据工作成本”的原则确定,同一社团对同类会员收取会费应统一标准,结合会员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收取会费。 根据我会实际情况,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1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10000元/年; 秘书长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10000元/年; 副会长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2000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500元/年; 本项费用仅为年度会费,不包括本会组织会议、活动或各项赛事时需要会员另行承担的费用(如资料费、住宿费、餐饮费、参展

费、参赛费等)。 三、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应尽义务,会费收取实行年度一次性交清,本会于每年一季度内向会员发出本年度会费交纳通知,各会员应在当年月日前到本会秘书处交纳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出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各会员应按标准、主动及时交纳、不得拖欠,在当年规定期限内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非会员单位参加协会业务活动,按相关规定收取活动经费。 五、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1、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加强审计,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2、会费收支统一由协会财务收管,协会收取会费,应按照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XX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单独设立帐册,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3、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有益于会员的公益活动。 4、会费的支出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平调、挪用。 5、会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XX协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工作,如宣传教育、技术、业务培训、文

社团会费管理制度

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草案) 为维护黄河水院各学生社团及协会的会员的合法权益,使社团的财务收支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正常活动的进行,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根据《黄河水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会员会费、商家赞助、上级主管拨款及其他收入。 一、会员会费 <一>、统一会费收取时间 (1)社团在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院级社团会费不得超过10元,系级协会不得超过5元,并开据发票。(2)社团招新时间由院社团联合部统一安排,各社团收取会费时使用由社团联合部盖章的统一发票。各社团招收会员时间只限于社团联合部统一安排时间,其他时间不允许招收会员。 (3)在招新期间,各社团收取会费开据发票时,应有本社团财务人员和社团联合部监察人员同时在场,私自开据发票无效。并杜绝收取会费不开发票或是打白条。 (4)在招新结束后,任何社团不能以任何名义向社团成员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统计招新人数

(1)在招新前两周各社团应向院社团联合部提交本年度会员招收预案,包括计划招收人数和会费金额。并领取同等数目的发票。(2)在招新活动结束之后,各社团应立即向社团联合部上交本年度招收新会员人员数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所收会费总额以及相关收款收据清单。 (3)在招新结束各社团上交收据本后,院社团联合部应及时根据各社团上交的收据及名单核查会费收取情况,包括人数及收款数目,并与初步统计的人数进行对比,核定各社团收会费总额。 <二>、统一招新收据 (1)社团招新使用收据本(收据本须为三联,一联交与会员,一联社团自留,一联交与院社团联合部)由社团联合部统一提供。并在招新前两周,并对收据本进行统一盖章,并记录收据本的编号及页码差缺。并在社团提交本年度招新计划时发放同等数目的收据本。(2)各社团在招新收取会费的同时就应该向会员开取收据,收据应规范填写(填写作废的收据,应注明“作废”字样,并写明理由,并交与社团联合部补发同等数目的收据)。社团联合部监察部干事将在此期间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3)招新结束后,未使用的收据不再返换给各社团,由社团联合部保管,备下次招新使用。 (4)社团联合部应对收据出现的各种问题予以记录,在社团大会上通报。 二、商家赞助 (1)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 (2)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取得商家赞助时,应及时报审社团联合部,

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

会费标准和管理 为加强协会会费管理,保障协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调整社团会费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鄂民政发[2004]12 号)精神,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一般会员50 元/ 年 单位会员500 元/ 年 二、会费支出范围协会会费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进行支出。 1、事业费支出。用于协会开展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优秀研究成果及论文评审及承担委托交办任务的开支等。 2、会议费支出。用于协会召开年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彰奖励会议等。 3、办公费支出。用于协会日常办公、房租水电、差旅、通讯、购置设备、书籍、资料、订阅报刊等。 4、印刷费支出。用于文件、资料、会讯等印刷及稿费支出。 5、工资补助支出。用于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等。 6、其它合理开支。 三、交纳会费时间 1、会员单位每年5 月底前一次交纳当年会费。 2、凡当年6 月底前申请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的新会员,按全年交纳会费;7 月1 日以后申请 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的新会员,按会费标准的一半交纳会费。 四、会费管理 1、收取会费,开具民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会费收入、使用应纳入正常的财务管理渠道,专人负责。每年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 五、其他 1、会员无故未交纳会费的,按本会章程规定处理。 2、本办法自广东省少数民族体育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在30日内分别报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财务部门备案。 广东省少数民族体育协会 2016 年1 月1 日

社团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参考

XX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为促进XX市XX协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和省民政厅、财政厅文件精神(民发[2003]95、[2006]123、鄂民政发[2004]12号),结合我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会会费收取办法。 一、会费是协会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是维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交纳会费是每个成员的法定义务,也是协会成员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义务。 二、收取会费的原则是取之有度,用之得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会费标准应切实遵循“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依据工作成本”的原则确定,同一社团对同类会员收取会费应统一标准,结合会员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收取会费。根据我会实际情况,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9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元;一般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本项费用仅为年度会费,不包括本会组织会议、活动或各项赛事时需要会员另行承担的费用(如资料费、住宿费、餐饮费、参展费、参赛费等)。

三、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应尽义务,会费收取实行年度一次性交清,本会于每年一季度内向会员发出本年度会费交纳通知,各会员应在当年6月底前到本会秘书处交纳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出具“社团会费统一收据”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各会员应按标准、主动及时交纳、不得拖欠,1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非会员单位参加协会业务活动,按相关规定收取活动经费。 五、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1、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加强审计,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2、会费收支统一由协会财务收管,协会收取会费,应按照规定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单独设立帐册,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3、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有益于会员的公益活动。 4、会费的支出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平调、挪用。 5、会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XX协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工作,如宣传教育、技术、

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

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 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会费收入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强化工会自身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推动工会创新发展的物质保证。为规范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比例为0.5% 。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标准: (一)执行员工岗位绩效薪酬方案的人员,会费收缴标准为(岗位薪酬+绩效薪酬+年功薪酬—不足10元的尾数)X 0.5% ; (二)执行年薪工资的人员,会费收缴标准为(当月应付工资-360元—不足10元的尾数)X 0.5%。 (三)执行计件工资的人员,会费收缴标准为(计件工资收入—360元—不足10元的尾数)X 0.5%,也可按多收入不多缴、少收入不少缴的原则,执行第(一)款规定。 (四)各子公司自行确定工资的人员,会费收缴标准为(自行确定的 工资额度—360元—不足10元的尾数)X 0.5%。 (五)根据公司规定,休婚丧假、哺乳假、节育假、女工假、男职工护理

假、年休假的人员,会费收缴标准为(当月应付工资—360 元—不足10元的尾数)X 0.5%。 (六)因公或非因公致残达4 级以上,或因病转工会人员,在治疗期间保留会籍,暂不交纳会费。 (七)因生产任务不饱满、不均衡临时放假的人员,且只发放基本薪酬的,可免缴当月会费。 第四条会费的收缴程序 (一)工会组长对本组会员进行造册登记,逐月按规定标准收缴会费,并填写《年度会费收缴花名表》 (二)收齐会费后,统一交单位工会组织委员,由工会委员出据《工会会费收据》,载明交纳时间、金额,并由组织委员和工会组长相互签字确认分别保存相关凭证。 (三)分工会组织委员每月向公司工会财务交纳一次会费,同时填写《基层工会组织状况、收缴会费报告单》。 (四)工会财务人员负责出据会费收缴凭证。 第五条会费的管理程序 (一)会费上缴后,公司工会按100% 留成记入分工会《会费留成使用卡》上。 (二)会费留成使用卡由财务委员保存。 (三)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工会将会费收齐后必须全部上缴公司工会,分工会不得支现金,不得截留会费,否则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进行处理。 (四)分工会每年对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公司工会财务室。自查报告要注明本单位有多少名职工,应缴会费金额,实缴会费金额,发现应缴与实缴存在差额时,要说明发生差额的原因,年底

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10-14 文章来源:本网 (2009年11月16日·红总字〔2009〕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四条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 第五条会员交纳会费依据《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会费的收缴标准及程序 第六条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基层红十字会应在当年6月底前向上一级红十字会上交会费,县级红十字会应在当年7月底前向上一级红十字会上交会费,地(市)级红十字会应在当年8月底前向上一级红十字会上交会费,省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应在当年9月底前向总会上交会费。 第七条个人会员会费,由所在红十字会收缴;团体会员会费,由审批发放团体会员证书的红十字会收缴。 第八条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会员按照履行义务和交纳会费的多少分为普通会员、特别会员、永久会员。 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个人特别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元以上或连续交纳会费达10年,并能履行会员义务;个人永久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元以上或连续交纳会费达20年,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团体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团体特别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团体永久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下岗失业、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会员和其他交纳会费

会费管理制度

附件三绵阳清韵汉文化社 会费管理制度 本社《章程》载明:“本社属非营利性组织”,“本社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会费。”为使会费的收支工作纳入本社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定期收缴、合理开支,避免会费流失或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费的收缴工作 1.本社《章程》规定: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 2.会员会费标准,每人每月20元。 3.企事单位的捐款,纳入会费帐户。社团收到捐款后一定要按收到的金额给捐款人开具收款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捐款人收存,另一份作为收款凭证由财务人员作传票下账。 4.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 ①会员会费按月计收,由本社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按常务会规定的时段办理会员的交费手续; ②新会员入会不论入会日期,均自次月开始交纳会费; ③会员应按规定的交款时段主动到财务处交款,因出差或事务繁忙而逾期者,可事前打电话预约,补办交费手续,如会员不愿补交会费则按自动退会,办理退会登记手续; ④财务处建有会员会费收缴登记薄,定期核实督促;收到会费由财务人员给交款会员开具收款收据,双方各存一份。 ⑤收缴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统计整理成书面汇报材料,向常务会议如实汇报,并及时公示。 二、会费的支出工作: ①本社《章程》规定:“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②会费收入和支出在财务帐上单列科目,详细记载收支情况,按时提交相关报表。 ③会费是保证社团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之一,所以,一切开支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未经社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会费。 ④会费的收支情况要接受社团会员大会选出的监督会议财务监督小组的民主监督。 ⑤社团是社会团体组织,一切收支都要增加透明度,要执行好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的经费收支进行公示的制度。 ⑥会员退会不论退会日期,均自退会当月停缴会费。已经缴纳的,给予退还当月会费处理。 三、责任追究 会费收回统一由社团财务人员管理和保管,社团对此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如私自挪用公款,私吞公共财物,等。一经发现开出社籍,追回财物,并永不录用;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清韵社保留民事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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