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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此合同签订后,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七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发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

高温和严寒天气时要为一线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和保温取暖设施和用品。

第八条: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并且应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存有较大危险的工作场所设置有毒有害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等安全标识。对粉尘等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地点,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行业规定标准。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切实加强监控,并制定整改治理计划并尽快落实解决。

第九条:甲方对从事接触尘毒等有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给予治疗和休息,并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范围,由甲方和工会根据工种等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发生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工会组织。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由企业自行负责处理的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组织代表参加,并及时听取和答复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月经期间,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的强度;怀孕期间,除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毒害作业。对怀孕7 个月以上(含7 个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应通知工会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并通过。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职代会召开期间向职工代表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十五条:工会积极协助甲方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工会有权向甲方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甲方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现场,并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职工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对此。甲方不得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因此降低

(完整版)集体合同文本

滁州市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保障证号: 企业登记注册地:邮编: 企业实际经营地址:邮编: 经济类型: 职工总数: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总工会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为参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双方也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2.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3.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 4.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5.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6.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双方应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再重新报送。 7.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用人单位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联系电话: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职工方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双方代表开始协商日期:年月日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年月日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经济法)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本文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差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北京市在《关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中,要求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在继续深化搞好劳动合同制的同时,都应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现就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浅谈一点个人的理解。 1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河为了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台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台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贯彻《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一个是建立、规范劳动关系.一个是调整一定范围内集体(群体)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全面贯彻《劳动法》,规范和制约劳动合同的需要,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还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的规范内容;第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此协议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

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七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发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 高温和严寒天气时要为一线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

集体合同精华版

集体合同精华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440

集体合同精华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 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厂)与__________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

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_______年各项目标: 一、完成工业总产值______万元。 二、实现销售收入______万元。 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______万元。 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______%。 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______%。 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______%。 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六条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劳动安全卫生承诺责任状。 第八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企业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

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监督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条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条件。 第三条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获得职业卫生危害场所告知权和职业卫生的保障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 第五条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由任 组长,成员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职 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 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企业决定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 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企业每年年终向职代会 报告职业卫生情况以及本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 2. 3. 4. 5. 6. 7. 8. 第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效治 理,保证作业场所尘毒等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计划、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车 间、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载明尘毒等职业危害的种类、 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容。企业在与职工订立或变 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告之并详细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待遇等 容。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评价,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XX县发电厂劳动安全卫生 专 项 集 体 合 同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XX县发电厂劳动安全 专项卫生集体合同 山西省XX县发电厂 单位地址:山西省XX县娘子神乡西会村 首席代表: 山西省XX县发电厂(工会) 总则 一、为了维护我厂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工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经公司与工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公司有法律约束力。本专项合同所指的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三、我厂制定和修改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时不得

低于本合同的要求。

四、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采取集体协调的方式。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的原则;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本合同由我厂首席代表(单位厂长)与职工首席(工会主席)签署。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六、我厂就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监督体系;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采取完备的组织技术措施,防止人身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七、我厂应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责任心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综合检查。 八、我厂应当随着有关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变更,及时依法执行;应当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我厂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的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 要点 该合同为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之间的合同,双方主要约定了用人单位对其全体员工的各项保 障及其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集体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人单位工会): 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与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职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单位和全体职工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实现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第2条本合同对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标准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3条本合同的主体是单位和职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4条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单位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5条工会应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6条单位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协商机制。 单位应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职工的技术业务等诸因素进 行劳动评价,分别确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职工的工资报酬。职工个人工资的确定,以职工本 人劳动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 对于计件工资报酬,企业根据工作物等级、劳动定额等因素,合理地确定计件单价和分配办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 此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 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 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乂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 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 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 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 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 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 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 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虽,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一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虽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虽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 (劳部发[1994]485号) 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方: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甲方)职工方: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会(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甲、乙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从2011 年3 月2 日至2014 年3 月1 日,期限届满前,甲、乙方在本《专项集体合同》基础上协商一致可续签新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专项集体合同》所称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是指本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向本公司职工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及培训教育等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本《专项集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各项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每年按有关规定提取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及劳动技能培训经费,确保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公司在新、改、扩项目时,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即三同时),并经公司工会派员参加,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四新”应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 3、公司应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及自动化控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条件,公司对查

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作业超标点及时整改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及时制定治理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限期治理。 4 、公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享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权力。公司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即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经考核持“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不适宜人员,要及时给予调换工种。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对劳动防护用品要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6、公司若发生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公司要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公司《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向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和县总工会报告,并在医疗终结后30 日内为该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事故,并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分析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没有工会的签字,事故不得结案。 7、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8 、公司在制定、修定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制度时,应有工会组织派员参加,涉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 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及施工生产的实际签订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企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1、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3、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4、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5安全操作规程;6、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7、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8、工伤事故调查处理;9、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10、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企业(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

1、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改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企业(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企业(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企业(公司)应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根据国家规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工会应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八条企业(公司)应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是: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的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70357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 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

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很容易混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我们对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做一个对比,就会发现两者有以下六种区别: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书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书 篇一: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 (以下简称“企业”与) ___ (以下简称“工会”双) 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 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 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 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 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协议书范本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

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第三条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 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 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 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安全操作规程; 4.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 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 职业病危害防护; 7. 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 工作时间与休息; 1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样本) 甲方:单位名称(公司) 乙方:单位全体员工(工会)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此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

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七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发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教育、督促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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