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论
第一章:导论
1.奏章学堂章程,1903年规定标志着化学课程在我国教育
制度中正式确定了自己的位置,化学教育体系进入成型期
2.化学教育的社会价值:化学教育是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化学教育是一种全社会参与的行动;化学教育是一种启智育人的内容;化学教育是一种社会预期的成果。
3.科学教育的广域四个目的:态度、过程、知识、技能。
4.通常被教师或研究者采用的化学教育的研究方法有调查法,
采访法,实验法统计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等
5.化学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大学前化学教学系统及研究化学教
学中教育学的联系,相互作用及其统一
6.2000年初,教育部正式启动了基础教育新一轮的课程改革
第二章:化学课程的编制与变革
(1)新中国成立以来化学课程的变革:初建体系时期;相对稳定时期;
发展变革时期;修订完善时期
(2)科学素养框架构建的化学课程包括:一、科学内容,二、科学对
社会的影响,三、科学的推理过程,四、科学的社会历史发展五对科学的积极态度
(3)我国自1996年起公众的科学素养,至少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
容:第一个是对科学术语和概念的基本了解;二、对科学研究过程和方法的基本了解;三是对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相互关系的基本了解。
(4)在2001年义务教育、2003年普通高中两个阶段的化学课程标准
中,都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作为化学课程改革的主旨,并从
知识与技能、课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大领域给予明确的界定。
(5)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和平衡思想、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科学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
(6)化学课程的基本组织形式: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必修课程与选
修课程;基础课程、拓展性课程与研究型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7)化学课程目标确立的依据:一、国家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二、
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认知特点;三、根据化学学科的特征。
(8)化学课程目标的内容特征:突出科学探究目标;立足基础知识和
基本技能目标;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9)合成路线的内容标准描述方式的多样化:
一般应符合四个要素,也称abcd法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行为主体a是学生通常省略,行为条件c是指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特定方式或范围的限制,有时也可以省略行为。行为动词b、行为条件c和表现程度d在目标中的地位或顺序不同,往往导致内容标准表述方式的不同
(10)基础化学课程面临的挑战(论述)
具体要求:一、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二、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三、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司机应被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四、改变课程评价过于强调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