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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队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军队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军队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济南军区(战区)建筑工程

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济南军区(战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提升全区建筑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水平,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济南军区(战区)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等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军队有关规定编制。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是济南军区(战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归档及备案等资料管理工作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形成的真实、准确、全面地记录和反映整个建筑工程内在质量和建设情况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第五条工程资料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资料管理应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以下称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均应将资料管理纳入职责范围,并明确岗位责任及责任人。

(二)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应约定签署工程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专业承包(分包)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资料应使用项目部(专业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应有相应授权证明。

(三)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三)工程资料应做到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资料中有签名、签署意见或验收结论时,均不得打印或复印,必须由签字本人亲自填写。

(四)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原件存放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原件存放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与档案的整理、组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工程招标及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组卷。竣工图的编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也可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是指建筑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完成。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军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备案部门备案。

第八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专业承包(分包)单位移交的施工资料。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应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资料整理要求单独组卷,并及时向施工总

承包单位移交。

第九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资料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第十条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二)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三)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第三章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第十四条档案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 x 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第十五条档案资料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

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竣工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二)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三)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四)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应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并应使用新晒制的蓝图,不得使用复印图纸;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1/3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式样见附录A)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等内容。

2.竣工图章尺寸为 :5Omm × 8O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 , 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六)竣工图的绘制方法和折叠方法均应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中附录D和附录E的要求执行,图标应外露。

第四章组卷要求

第十七条组卷的原则和方法。

(一)施工资料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应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三)组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第十八条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求。

(一)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二)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三)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第十九条案卷的编目要求。

(一)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见“附录E”;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4.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见附录B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组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见附录C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档号、档案馆代号由图档室(库)编填;

3.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人;

4.编制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5.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6.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7.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第二十条案卷装订要求。

(一)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二十一条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一)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

(二)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见附录D。

第五章资料分类、编制与目录

第二十二条工程资料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工程资料类别划分、类别编号及资料内容详见附录G。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归档,每个单位工程应按分部工程和部分子分部工程分别整理组卷,在形成过程中按照目录设置分类整理,以三级目录形式(总目录、分卷目录、卷内细目录)展示施工资料编制的系统性。总目录应注明卷名、分册名称及代码、卷盒序号;分卷目录应注明卷内细目录名称及代码、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有关项目。各目录项目设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详尽、清晰。

第二十四条施工资料组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资料组卷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类、顺序号4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用横线隔开(如下图);

XX –XX –XX - XXX

①②③④

图施工资料组卷编号

①为分部工程代号,可按附录F的规定执行。

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附录F的规定执行。子分部工程代号一般在专业承包(分包)项目单独组卷或有子单位工程时使

用。

③为资料的类别编号,可按附录G的规定执行。

④为顺序号,按形成时间顺序填写。

例如:附录E卷内细目录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施工物资资料中钢筋项目“HRB400Φ18钢筋进场验收记录”的资料编号为“01-C4-一(一)2”

(二)属于单位工程整体技术、质量、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OO”代替。

(三)同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应将该物资资料编入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卷目中;在次要使用部位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资料中,仅需将该物资资料题名编入相应目录中,并在该目录的备注中填写该物资资料所在主要使用部位的组卷编号即可,此项不需要编写页次。

(四)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五)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的总目录、分卷目录、卷内细目录的编制式样在附录E中做了举例说明。在实际编制时,应根据自身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取舍,编制成符合实际情况的单位工程施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单位工程施工资料总目录如下:

00单位工程整体技术质量管理资料

0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资料

02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

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料

04建筑屋面工程施工资料

0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资料

0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资料

07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料

0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资料

09电梯工程施工资料

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资料

E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资料

D竣工图

E3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工程竣工总结及影像资料

C3进度造价资料

E2竣工决算资料

第二十六条单位工程施工资料总目录的几点说明一、00单位工程整体技术质量管理资料一般包括:

(一)工程概况表

(二)开工报告及审批表

(三)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四)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授权表(五)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表

(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七)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处理记录

(八)试验检测计划及实施核查记录

(九)施工日志

(十)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十一)图纸会审记录

(十二)设计变更单

(十三)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

(十四)经济签证

(十五)施工合同等

二、每个分部工程和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如地基处理、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网架工程、幕墙等)施工资料均应分别包含以下内容,其类别编号分别为:

C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C4施工物资资料

C5施工记录

C6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其中,C4施工物资资料中每种物资一般均应具有以下三项资料:1.物资进场验收记录;2.物资出厂合格证及厂家提供的质量试(检)验报告;3.规范规定需复试检验的物资的复试检验报告。

C1~C7包含的具体内容详见附录G。在整理资料时,按照分部工程实际所含内容选择使用。

三、E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二)军队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五)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六)施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仅限住宅工程)(八)施工单位《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仅限住宅工程)(九)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其中,“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7.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8.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9.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1.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仅限住宅工程)

四、D竣工图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与结构竣工图: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

(二)建筑装饰与装修竣工图:幕墙竣工图、室内装饰竣工图

(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竣工图

(四)建筑电气竣工图

(五)智能建筑竣工图

(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七)室外工程竣工图:室外给水、排水、供热、供电、照明等安装工程竣工图;室外道路、园林绿化、花

坛、喷泉等竣工图

注:附录A 竣工图章示例

附录B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录C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D 案卷脊背式样

附录E 施工资料总目录、分卷目录、卷内细目录示例

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及分项工程划分表附录G 工程资料类别划分及主要内容

附录H 施工资料通用、专用表格

(完整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185-2009T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等(A )类。 A. 5 B. 6 C. 7 D. 8 2. 商务文件属于( A )。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B. 监理资料 C. 施工资料 D. 工程竣工文件 3. 工程竣工文件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等(B )类。 A. 3 B. 4 C. 5 D. 6 4. 以下关于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错误的是( B )。 A.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 B. 竣工图可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形成 C. 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D. 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5. 以下关于工程资料编号说法正确的是( C )。 A. 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待会可不写 B.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照施工顺序填写 C. 竣工图宜按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D.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左上角的编号栏中 6. 以下关于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B.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C. 竣工图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 D. 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7. 下列关于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 A.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B.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C.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城建档案馆归档 D.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8. 由( A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A. 建设单位 B. 监理单位 C. 施工单位 D. 代建单位 9. 某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规定送审就擅自施工,对此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 )。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施工单位 D. 监理单位 10. 决策立项文件不包括( B )。 A. 项目建议书 B. 项目概算书 C. 可行性研究报告 D.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11.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来源于( B )。 A. 勘察单位 B.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C. 测绘部门 D. 设计单位 12. 商务文件不包括( D )。 A. 工程投资估算资料 B. 工程设计概算资料 C. 工程施工图预算资料 D. 工程结算资料

湖北省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上册(117-305页)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统一用表 目次 A类工程管理文件 (118) B类工程技术文件 (131) C类工程测量记录 (137) D类工程施工记录 (143) E类工程试验检验记录 (188) F类工程物资文件 (266) G类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中、下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下册) 21172

A类工程管理文件 1、工程概况表(表A1) (119)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2) (120) 3、工程开工报告(表A3) (121) 4、工程竣工报告(表A4) (122) 5、工程停工报告(表A5) (123) 6、工程复工报告(表A6) (124) 7、施工进度计划分析(表A7) (125) 8、项目大事记(表A8) (126) 9、施工日志(表A9) (127) 10、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A10) (128) 11、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表A11-1) (129) 1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表A11-2) (130) 21182

工程概况表 表A1编号: 一般情况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建设用途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监理单位 总建筑面积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结构类型基础类型 层数建筑檐高 地上面积地下室面积 人防等级抗震等级 载客(货)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 构造特征 地基与基础柱、内外墙梁、板、楼盖外墙装饰楼地面装饰屋面防水内墙装饰防火设备建筑节能 建筑给排水、采暖、电气、 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及 智能建筑系统简要描述 其 它 附: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1192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word格式文档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 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早。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

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 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 转自:生活安全网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第三章基本规定

2017年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山东省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72-2016)和《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73-2016)已于2016年9月1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同时废止。(鲁建质(2016)10号文件) 规程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 三、基本规定 四、管理职责 五、分类与编号 六、施工资料内容与要求 七、竣工图编制 八、组卷与归档 附录A竣工图绘制及图纸折叠方法 附录B主要建材进场复验试验项目与取样表 附录C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组成目录 附录D施工表格 (1)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2)建设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3)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4)桩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9)屋面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10)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管理要求 3.1.1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和归档等工作。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整理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料,其资料应当保证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3.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纸质资料应为原件,相关证件不能为原件时,可为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所持有单位公章;电子资料应保证原始性、安全性和持续可读性,涉及电子签名文档的必须由本单位以授权书的形式认可。 3.1.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字迹、图像、声音、影像等信息应清晰有效,资料中的签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应齐全。 3.1.4 鼓励应用计算机等智能化工具来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一.建设单位职责 4.1.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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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培训资料(一) 一、填空题: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2、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3、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4、凡列入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由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5、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6、总包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 7、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8、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合同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套数和完成时间,进行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工作。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套数,则每个工程竣工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完成时间,项目经理部应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9、项目专职资料员应熟悉施工资料管理业务和管理规定,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10、施工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同步。 11、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各相关责任人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12、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13、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有关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14、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一、填空 1.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2.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生产的原则是指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四不放过、五同时等五项原则。 4.“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6.在管理方面,一项基本的原则是,要致力于对事故本质的分析,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事故的后果、伤亡及损失方面。 7.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禁止吸烟禁止靠近禁止吊兰乘人可动火区8.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当心火车当心爆炸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安全帽9.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当心触电当心坠落必须系安全带当心滑倒10.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必须戴遮光护目镜当心夹手应急避难场所禁止伸入 1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12.工程建设标淮包括国家标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13.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4.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5.施工员对所管辖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6.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的制度,并建立安全检查小组。 17.各施工班组在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 18.围挡的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笆或安全网等。 19.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做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物。 20.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保证项目有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 21.“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2.“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 2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24.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 类。 25.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 类。 26.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27.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8.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29.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30.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31.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3.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3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35.监理会议纪要指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会议纪要,它包括工地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 36.旁站监理记录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所见证的有关情况的记录。 37.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一名具备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监理人员担任见

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及注意事项

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及注意事项 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及注意事项 此培训是参照银川三污工程资料模式(即按土建工程资料整理规范来汇总,具体检验批表格用市政工程检验批表格)并结合以往中山的工程资料来总结。 在我们做的工程中,大多数都是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所以首先应该清楚是这个工程是按市政工程报建还是按土建工程报建,如果是按土建工程报建则应按土建资料整理规范进行汇总。由于我们现在挺多省外的工程,每个地方的资料表格形式不同,所以还要找当地的资料管理规程和档案馆归档目录,资料管理规程中有所需用到的当地资料的表格,而对于异地工程且新手来说,了解当地档案馆归档目录对我们要做的资料有个整体的把握。 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T185-2009,资料主要分为4类,包括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建设单位)、B监理资料、C施工资料、D竣工图。我们做的主要是施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进厂物料质量检验资料(即材料设备进场报审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施工验收资料。 一、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主要是项目部进场后,项目开工前的一些施工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施工单位及管理人员资质资质报审、进度计划报审、开工报审等,并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后形成的交底文件。资料管理流程参见以下流程图。

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及注意事项 施工管理资料流程图 注意:这部分施工管理资料均需盖公章!

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及注意事项 二、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进场报审资料 在设备、材料、构配件入场时,收集、整理各设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资料,报给监理审批,审批后拿回项目部归档存放。 设备、材料报审管理流程图 三、施工记录、试验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基本总则 1.1为加强建筑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工程档案的归档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公司权属所有项目部。 1.3本办法中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如与项目部所属建设、监理、质监站等要求有冲突,以所属建设、监理、质监站要求执行。 2、基本规定 2.1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2.1.1 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进行明确,至少留出一套完整资料在建筑公司工程部归档; 2.1.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2.1.3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资料,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后,方可移交至建筑公司。 2.2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专业分包的,资料员应汇总各专业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移交,验

收认可后,资料员应将分包单位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至建筑公司。 3、归档要求(移交建筑公司) 3.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3.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1.2工程开工前期资料如: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报监手续等。 3.1.3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按地方要求执行)。 3.1.4工程获奖的奖杯、牌、文件资料等。 3.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3.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尽量为原件,有个别资料实在是无法获得原件的,复印件也可,如试验报告、原材合格证等。 3.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2.3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规程标准条例 转自:生活安全网(anquanweb.) 第一章总则 1.0.1 为规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1 为加强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1.0.3 本规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市行政区域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0.6 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标准和市有关规定编制。 1.0.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2.0.5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第三章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抽撤。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1433-2009 DB34/T918.1-2009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Anhui Proyincial Specifi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第一分册 2009—6—10发布2009—8-—1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4.1 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4.2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 5 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资料………………………………………………………5.1 监理管理资料…………………………………………………………………5.2监理过程资料………………………………………………………………… 6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6.1 施工组织设计…………………………………………………………………6.2 现场质量管理资料……………………………………………………………6.3 施工合同……………………………………………………………………6.4施工许可证…………………………………………………………………… 6.5 工程开工报告…………………………………………………………………6.6 施工日志……………………………………………………………………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_3016_2005)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全省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著录的准则,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8号 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件归档整理规 GB/T50323-2001 1.0.5 工程资料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测量、勘察、设计的开工前准备阶段和开工后监理、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的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图。 2.0.2 资料员(data persknnel) 施工现场负责人收集、汇总、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人员。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seedtime project) 2.0.4) ) 2.0.6 监理资料(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7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竣工验收后,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工程档案(building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的历史记录。 2.0.10 工程资料档案著录(description of building docrment) 提取工程资料档案信息,对工程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编制工程资料档案目录的过程。 2.0.11 立卷(filing) 的组卷过程。 2.0.12 归档( 2.0.14 缩微品载体(microrfil mcarrier) 胶片为基础通过缩微技术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2.0.15 光盘载体(CD carrier) 以光盘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3基本规定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湖北省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上册

附录G (规性附录) 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统一用表 目次 A类工程管理文件 (118) B类工程技术文件 (131) C类工程测量记录 (137) D类工程施工记录 (143) E类工程试验检验记录..............................F类工程物资文件 (266) G类施工质量验收文件·······················(中、下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下册)

A类工程管理文件 1、工程概况表(表A1) (119)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2) (120) 3、工程开工报告(表A3) (121) 4、工程竣工报告(表A4) (122) 5、工程停工报告(表A5) (123) 6、工程复工报告(表A6) (124) 7、施工进度计划分析(表A7) (125) 8、项目大事记(表A8) (126) 9、施工日志(表A9) (127) 10、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A10) (128) 11、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表A11-1) (129) 1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表A11-2) (130)

工程概况表 表A1 编号:

附: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2 开工日期:编号: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工程开工报告 表A3 编号: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竣工报告 表A4 编号: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监理部审查后,工程部复审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

DB11 T-695-2017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DB11/T695-2017 备案号:J×-2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2017-06-29 发布2017-10-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编号:DB11/T695-2017 备案号:JXXXX-201X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 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 年10 月01 日 2017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 [2015]22号文要求,由北京 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工程资料管 理的经验,依据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考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并与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等进行了协调。 本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对原规程第一、三、四章的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 2、将原规程第五、六、七章合并为“工程资料”一章,并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 3、根据管理规定,增加了工程质量承诺书等作为工程资料内容; 4、根据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和推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理念,增加了电子资料和电子档案的要求; 5、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对相应的资料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本规程共 七章和八个附录,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 和附录H。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 和附录D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 和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不断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西里七号院,邮政编码:100053,电子邮箱:bc p ma@126.c om,电话:83121086),

资料管理规程(上)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上)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DBJ14—02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 2004—04—14发布 2004—06—1实施 山东省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上)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DBJ14—02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 十七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批准单位:山东省建设厅 实施日期:2004年6月1日 2004·济南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 鲁建标字[2004]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14—023—2004,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建设厅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上编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1 总则 1.0.1为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0.6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1.0.7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组成。 2.0.2 建筑工程质量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3 5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5.1 基本内容 各大类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是记录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过程记录。 5.1.1 施工管理资料 是施工阶段各责任方对施工过程采取组织、技术、质量措施进行管理,实施过程控制,记录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监督实体形成情况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文件、施工试验等内容。 5.1.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是施工阶段各责任主体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工序质量进行确认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形成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5.1.3施工检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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