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

--------------------------------------------------------------------------------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一)参保登记管理

1、[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时,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填报《单位参保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与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书与资料。

(四)跨统筹范围成建制转移或事转企单位提供原参保社会保险登记复印件。

参保登记环节对用人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按照属地参保,结合工商登记级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地,在市级以上工商登记的,在市级经办机构参保。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经办机构应自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之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录入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分配单位社保编号并进行单位参保登记处理,建立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在《单位参保登记表》上盖章,向用人单位打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参保变更]参保单位发生以下变化情况时,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单位参保变更手续:

(一)、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参保单位因为某种原因暂停缴费与恢复缴费的;

(三)企业重组,吸收合并其他参保或未参保单位的。

单位填报《单位参保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与资料:

(一)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参保登记环节对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审核,应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完成参保变更手续。录入单位参保变更登记信息,进行单位参保变更处理。在《单位参保变更登记表》上盖章,

经办资料归入参保单位登记档案,打印参保变更记载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上。

3、[单位参保注销]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单位参保注销手续:(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被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

(三)、单位跨统筹范围转出或统筹范围内异地转出的;

(四)、企业被合并、兼并的。

单位填报《单位参保注销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与资料:

(一)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

(二)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参保登记环节对用人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应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完成参保注销手续。录入单位参保注销登记信息,进行单位参保注销处理。复核后,在《单位参保注销登记表》上盖章,经办资料归入参保单位登记档案并封存,核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4、个人参保。以个体人员身份新参保的人员,应到市养老保险中心填写《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注册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A、居民身份证;B、户口薄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C、本人档案材料(指经劳动部门批准招工而未参保的人员)。经审核批准参保时间后,办理个体参保手续。

(二)缴费核定管理

缴费核定包括缴费人员增加核定,缴费人员减少核定,缴费申报核定等环节。

1、缴费人员增加核定

用人单位或个人首次参保,参保单位新招或调入职工,参保人员因参军、失业和被判徒刑等原因中断缴费后又续缴的,缴费核定环节应为其办理缴费人员增加手续。要求参保单位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个人填报《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

(1)身份证件;

(2)职工档案;

(3)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4)视同缴费年认定相关证明;

(5)转业、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等证明;

(6)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对上述资料审核准确无误后,确定并记录缴费人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当期缴费工资基数等信息,将有关信息传送至帐户管理环节建立或续记个人帐户。

2、缴费人员减少核定

缴费人员调出、辞职或因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原因终止缴费;因参军、失业或被判徒刑等原因中断缴费,缴费核定环节应及时办理缴费人员减少手续,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变更表》转出人员需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调出”:身份证、调令、跨统筹范围转出的需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证明等;

(2)“辞职”: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退休”:身份证、离退休(职)审批表;

(4)“死亡”: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5)“出国(境)定居”:出国(境)定居及户口注销等证明;

(6)“参军”:征兵机关证明(如入伍通知单)等。

对上述相关资料审核确认齐全后,通知帐户管理、征缴、待遇审核等环节进行相关业务处理。根据相关环节反馈的信息,记录缴费中断或终止的类型、日期、原因等。

3、缴费基数核定

对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要求填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并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或《劳动工资统计月报表》;

(2)《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台帐》;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

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申报表,核对有关资料,计算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数额。对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出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未按现定申报的缴费单位,暂按其上年(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三)个人帐户管理

个人帐户管理包括建帐与记帐、转入、转出、中断和恢复、帐户一次性支付计算、对帐等环节。

1、建帐与记帐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缴费时,帐户管理环节应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注册表》为每位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记帐环节。根据财务管理环节确认的到帐信息,记载个人帐户当期实际记帐额;所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时间顺序和规定的个人帐户比例分配记帐。

2、转入

接收异地参保人员转入的,缴费核定环节为参保单位或个人办理缴费人员增加核定手续后,帐户管理环节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帐户转入手续。并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同时财务管理环节应向财政基金管理专户查询并确认转入基金到帐后,记帐环节才能根据有关信息续记个人帐户。

3、转出

参保人员转出的,帐户管理环节接到缴费核定环节传来的缴费人员减少信息,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A、身份证;B、《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C、调令或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信函及转入地社保机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

缴费核定环节审核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确认个人帐户记录情况。对有欠费的,要求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缴欠费。经审核无误后,为转出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报分管财务基金的领导签署意见后,送财务管理环节,财务管理环节将转出基金划转至转入地社保机构专户后,帐户管理环节注销其个人帐户,同时通知缴费核定环节减少核定。

从参保单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如本地区或转入地已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出办法参照企业养老保险执行。如转入地没有实行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封存其个人帐户,个人

帐户继续计息。

4、中断和恢复

(1)缴费人员因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转出、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终止缴费,或因被判徒刑、参军、失业等到中断缴费,帐户管理环节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递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变更表》等信息,确认个人帐户记录,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单》,封存个人帐户。

(2)参保人缴费中断后又续缴的,根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缴费人员增加信息,确认原个人帐户记载的信息,恢复记录个人帐户。

5、计息

(1)年未计息与结转,根据缴费人员当年个人帐户实际记帐额和缴费月数,按规定进行个人帐户利息计算,结合历年缴费累计本息储存额进行结转,记入个人帐户。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储存余额进行年终计息和结转。

(2)年内结息。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和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有关信息,计算个人帐户记帐额的利息。

6、对帐

帐户管理环节每年应在4月底以前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参保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记录情况有异议的,帐户管理环节应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在对帐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缴费票据。

根据参保单位或缴费个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与个人帐户记载情况进行核对,对确需进行调整的,应与缴费核定环节和征缴环节复核后予以修改,并将结果通知单位和个人。

7、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

对缴费人员不满15年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退休人员死亡、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帐户管理环节应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余额,确定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额,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将其传递给待遇审核环节审核后,送分管领导签批,基金财务环节支付待遇后,注销其帐户。

(四)待遇计发审核管理

待遇审核包括离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审核,一次性待遇审核,其他待遇审核等环节。

1、离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审核

对符合法定正常离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应首先提出申请,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科办理批准退休(职)通知书;缴费核定环节凭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退休(职)的通知办理缴费人数减少手续;待遇核定环节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来的有关信息,向参保单位或个人发放《离退休(职)人员待遇审批表》,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待遇审核环节要对申报人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按现行待遇计发办法计算相关待遇。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待遇支付环节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意见后,记录参保离退休(职)人员信息,建立离退休人员档案,并按批准退休待遇的执行时间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2、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审核

当国家规定对离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进行统一调整时,待遇审核环节应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依据所建立的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信息逐人填写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审批表,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形成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台帐,并将待遇调整人员花名册传送给待遇支付环节实行社会化发放。

对离退休(职)人员对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重核申请。待遇审核环节应予复核,并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待遇审核环节对有关资料进行重核后,要将重核结果通知参保单位或个人,同时通知待遇支付环节。

3、一次性待遇审核

对缴费人员缴费不满15年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退休人员死亡、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待遇审核环节应为其办理一次性待遇审核手续,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和资料:A、身份证件;B、出国(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境)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C、死亡的,提供医院、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

对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后,待遇审核环节应将《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传送给帐户管理环节,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反馈到待遇审核环节复审,最后将复审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传递给待遇支付环节按规定的签批程序履行支付手续。

4、其他待遇审核

其它待遇包括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遗属一次性抚恤费。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参保单位或死者家属办理申请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及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并填写《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待由待遇审核环节进行实地稽核后,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相关待遇,待遇支付环节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复的意见给予一次性待遇支付。

(五)待遇支付管理

待遇支付包括离退休人员待遇支付,一次性待遇支付,其它待遇支付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环节。

1、离退休人员待遇支付

(1)对新增离退休(职)人员,待遇支付环节接到待遇审核环节传来的新增离退休(职)人员待遇审核信息后,应在当月将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有关信息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机构,为离退休(职)人员开设基本养老金活期储蓄帐户和专用存折。并通知离退休人员领取。

(2)待遇支付环节每月应根据上月待遇支付记录及待遇核定环节传来的对新增离退休人员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的相关信息,生成当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台帐,并与待遇审核环节生成的支付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生成报盘数据和《基本养老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转送给财务管理环节。由财务管理环节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3)财务管理环节每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送至各社会化发放机构,同时将资金款项从“支出户”划转到各社会化发放机构养老金发放帐户。各社发点应每月20日之前划入离退休人员储蓄存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一次性待遇支付

(1)待遇支付环节应依据待遇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及时生成一次性待遇支付信息,报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财务管理环节。

(2)财务管理环节应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为付款凭证,向申领人支付一次性待遇,并向待遇支付环节反馈已支付一次性待遇信息。

3、其他待遇支付

(1)对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的支出,待遇支付环节应根据待遇审核环节传来的《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批表》批准的意见,生成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拨付单信息报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财务管理环节。

(2)财务管理环节以《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批表》和待遇支付环节生成的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待遇拨付单为发放凭证,向申领人发放其待遇。

4、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待遇支付环节应定期对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进行领

取资格认证时,要向参保单位或离退休(职)人员发出资格认证通知,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时间、方式。对确认已去世、失踪、被判徒刑等情形的离退休(职)人员进行待遇停付处理,并追缴已多领的养老保险金;对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以待遇暂行支付处理,待提供资料符合条件后再恢复其养老保险待遇。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虽然摸不着,看不见,但的的确确是一杆实实在在的秤。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尽在秤杆上可以看出;人心的大小,胸怀的宽窄,拨一拨秤砣全然知晓。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可太近。

与人太近了,常常看人不清。一个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赤足是也。初识时,走得太近就会模糊了不足,宠之;时间久了,原本的美丽之处也成了瑕疵,嫌之。

与人太近了,便随手可得,有时得物,据为己有,太过贪财;有时得人,为己所用,也许贪色。贪财也好,贪色亦罢,都是一种贪心。

与人太近了,最可悲的就是会把自己丢在别人身上,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忘了回家的路。

这世上,根本没有零距离的人际关系,因为人总是有一份自私的,人与人之间太近的距离,易滋生事端,恩怨相随。所以,人与人相处的太近了,便渐渐相远。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不可太远。

太远了,就像放飞的风筝,过高断线。

太远了,就像南徙的大雁,失群哀鸣。

太远了,就像失联的旅人,形单影只。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时,先远后近;有时,先近后远。这每次的变化之中,总是有一个难以忘记的故事或者一段难以割舍的情。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忽然间近了,其实还是远;忽然间远了,肯定是伤了谁。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如果是一份信笺,那是思念;如果是一个微笑,那是宽容;如果是一句问候,那是友谊;如果是一次付出,那是责任。这样的距离,即便是远,但也很近。

最怕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一句失真的谗言,一个不屑的眼神,一叠诱人的纸币,或者是一条无法逾越的深谷。这样的距离,即便是近,但也很远。

人与人之间最美的距离,就是不远不近,远中有近,近中有远,远而不离开,近而不相丢。

太远的距离,只需要一份宽容,就不会走得太远而行同陌人;太近的距离,只需要一份自尊,就不会走得太近而丢了自己。不远不近的距离,多像一朵艳丽的花,一首悦耳的歌,一首优美的诗。

人生路上,每个人的相遇、相识,都是一份缘,我们都是相互之间不可或缺的伴。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虽然摸不着,看不见,但的的确确是一杆实实在在的秤。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尽在秤杆上可以看出;人心的大小,胸怀的宽窄,拨一拨秤砣全然知晓。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可太近。

与人太近了,常常看人不清。一个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赤足是也。初识时,走得太近就会模糊了不足,宠之;时间久了,原本的美丽之处也成了瑕疵,嫌之。

与人太近了,便随手可得,有时得物,据为己有,太过贪财;有时得人,为己所用,也许贪色。贪财也好,贪色亦罢,都是一种贪心。

与人太近了,最可悲的就是会把自己丢在别人身上,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忘了回家的路。

这世上,根本没有零距离的人际关系,因为人总是有一份自私的,人与人之间太近的距离,易滋生事端,恩怨相随。所以,人与人相处的太近了,便渐渐相远。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不可太远。

太远了,就像放飞的风筝,过高断线。

太远了,就像南徙的大雁,失群哀鸣。

太远了,就像失联的旅人,形单影只。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时,先远后近;有时,先近后远。这每次的变化之中,总是有一个难以忘记的故事或者一段难以割舍的情。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忽然间近了,其实还是远;忽然间远了,肯定是伤了谁。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如果是一份信笺,那是思念;如果是一个微笑,那是宽容;如果是一句问候,那是友谊;如果是一次付出,那是责任。这样的距离,即便是远,但也很近。

最怕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一句失真的谗言,一个不屑的眼神,一叠诱人的纸币,或者是一条无法逾越的深谷。这样的距离,即便是近,但也很远。

人与人之间最美的距离,就是不远不近,远中有近,近中有远,远而不离开,近而不相丢。

太远的距离,只需要一份宽容,就不会走得太远而行同陌人;太近的距离,只需要一份自尊,就不会走得太近而丢了自己。不远不近的距离,多像一朵艳丽的花,一首悦耳的歌,一首优美的诗。

人生路上,每个人的相遇、相识,都是一份缘,我们都是相互之间不可或缺的伴。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1997年7月16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1997年7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

3.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等,应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并及时更新。 组织机构、企业人员(资质、知识、经验、职责)、设施(营业场所、仓库的布局、面积、容积)、设备(空调、冰箱、温湿度监测设备)、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计算机系统(电脑、ERP软件、网络、电子监管码采集设备)等应符合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许可换证验收及GSP规范(2013年)的相关要求,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能满足实际经营活动需求。 应依据经营范围,加强对冷藏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罂粟壳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类药品的管理,建立相专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追溯措施。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应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本单位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质量管理部门职责、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均应符合“企业负责人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GSP规范(2013年)要求经营药品”。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四)供货单位、采购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等审核的规定;(五)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配送、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六)处方药销售的管理;(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八)药品拆零的管理;(九)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十)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十一)门店退货的管理;(十二)药品召回的管理;(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四)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十五)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十六)质量信息的管理;(十七)质量查询的管理;(十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十九)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二十)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二十一)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二十二)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二十三)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二十四)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二十五)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二十六)其他应规定的内容。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GSP规范(2013年)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质量管理文件应齐全、层次清晰,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操作规程应齐全、简明、易懂、可操作,涵盖零售经营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与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保持一致,符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 记录应与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上位文件保持一致,与企业实际相符。 企业应按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配送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配送过程中

现金管理平台产品介绍

上海银行企业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 【拟稿部门】产品开发部 【签发日期】2008年10月21日 【发布文号】上海银行产品〔2008〕3号 【印发日期】2008年10月30日 【生效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备案批准】否 【规章层级】操作规章 【汇编定位】产品开发-企业现金管理业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规范开展企业现金管理业务,统一操作流程,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上海银行企业现金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上海银行公金〔2008〕28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基本概念 (一)企业现金管理业务是指基于企业现金管理平台,由银行向公司客户提供的,以企业现金流动性管理为核心,集交易性管理和投融资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其目的是对企业现金资产流入、流出及存量的运作进行统筹规划,帮助企业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财务效益最大化。 (二)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是指利用Internet网络,为企业客

户提供自助、安全、实时的企业现金管理服务的电子化金融服务系统。 第三条系统架构 企业现金管理平台由企业现金管理平台企业端(以下简称“企业端”)、统一签约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签约平台”)组成。T24核心业务系统与企业现金管理平台通过接口连接,共同为客户提供企业现金管理服务。 (一)企业端。是提供给企业客户使用的,由客户通过Internet网络访问并自助操作各类企业现金管理业务的系统平台。 (二)签约平台。是银行内部操作员使用的,对企业现金管理客户进行开户和维护管理、部分业务后台处理、参数管理,并提供业务查询和报表的系统平台。 (三)T24核心业务系统。处理客户从企业端发起的交易账务,同时生成凭证和报表数据。 第四条主要业务功能 企业现金管理平台主要业务功能包括: (一)账户管理 提供直观清晰的单个客户或集团客户的账户管理架构、灵活的自定义账户分组。提供客户本、外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贷款的查询服务。 (二)收付款管理 提供企业内付款、行内转账(企业对外付款)、跨行交换和跨行汇款四种支付结算方式。同时,还向客户提供了批量付款、预约付款、集团账户委托查询和转账、支票直通车等增值服务功能。 (三)流动性管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知识(doc 8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知识(doc 8页)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3号令)

办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的具体事务。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六条(缴费基数和比例)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三)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对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实行逐年过渡到位,2006年,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确定;2007年,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确定;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四)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其雇工缴费基数的12%为其雇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雇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之月为止。 第七条(缴费列支渠道)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在发给其工资时代扣代缴。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八条(个人账户建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第九条(个人账户规模) 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全部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个体参保人员按其缴费基数的8%建立和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 (一)2005年12月31日以前按原规定建立的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 (二)2006年1月1日以后做实的个人账户的本金和收益; (三)2006年1月1日以后未做实的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 第十条(个人账户收益) 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国家规定运营,并计算收益。 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2006年1月1日以后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的记账利率每年计算一次利息,所计利息并入个人账户储存额。

汽车租赁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四川旅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业务流程操作规范 一、业务办理 1.客户接待 (1)电话接待 接听客户电话时应说“您好,四川旅顺汽车租赁公司。” 认真、准确、详实解答客户询问。为保证业务电话畅通,公司内部事物不能用客服电话沟通。 (2)来访接待 接待客户应先用“您好”向客户打招呼,待客温和、亲切。 2.调配车辆 依客户需求,提供待租车辆。 公司业务总监负责审批车辆调配事宜,并指定专人在计算机系统内记录车辆调配信息。 3.租车资料 (1)团体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客户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等。 提交证件包括: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下称《身份证》)复印件;④公章或合同章;⑤经办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下称《驾驶证》)复印件。 (2)自然人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真实姓名、电话、经常居住地等信息。提交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原件;②《驾驶证》原件;③外国人工作证明,含《外国人就业证》、《在京租房协议》等。 客户无承租资格,应提供担保人。 (3)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件: ①担保人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等;——《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经办书》或《介绍信》。 4.资料审核 (1)法人客户 ①《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年检;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是否相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是否合法; ③注册地址是否与现办公地址相符,不符的需实地核实; ④公章或合同章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承办人应当登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审核驾驶员资质 ⑤驾驶证件是否有效,身份信息是否相符; ⑥年内无重大违章情况; ⑦违章积分低于12 分;

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柜面人民币现金收付管理办法(修订)》 等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缴库业务和现金领缴业务。 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提缴库业务是指总行现金中心、异地分行、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各机构)库存现金大库在人民银行、同业、上级机构或分行营业部(太原地区营业网点除外)办理提取和缴存库存现金业务。其中:总行现金中心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办理;太原地区营业网点向总行现金中心办理;异地分行可向总行现金中心、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异地营业网点可向其管辖分行、管辖分行营业部、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 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领缴业务是指操作柜员向营业网点库存现金大库领取和上缴现金业务。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管库人员是指各机构库存现金大库管理人员,其中,营业网点管库人员原则上工作日由库管员和授权柜员担任,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由一名操作柜员兼任库管员。

本操作规程所称营业网点是指各分行营业部、支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各机构办理现金提缴库业务均可通过集中作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申请、审批以及账务处理,具体流程为:首先提缴库机构发起申请,然后,提取库存现金的,出库机构审批同意后,办理现金实物出库;缴存库存现金的,现金实物出库后,入库机构审批入库。 第五条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提缴库业务,无需通过平台发起申请,但必须经有权人审批。总行现金中心有权人根据《银行金库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异地分行有权人为 分行行长或分管行领导,营业网点有权人为网点负责人或营业部经理。审批方式为在现金提缴库凭证上签章。各异地分行应结合实际,制定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提缴库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各机构须于规定时间内发起提缴库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审批。 第七条各机构提缴库现金须在监控下装入款箱、办理款箱交接;款箱须加封签,双人分别落锁。所有款箱交接环节,必须登记《款箱交接登记簿》,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提缴库业务流程处理完毕,相关机构可通过平台“590018-业务汇总查询”交易,查看“现金出入库单”凭证

货运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科发物流业务操作规程 一、总体目标: 以业务需求为前提,满足客户需要为目的,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网络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物流配送中心网络,规范和强化运营组织管理,最终建成网络功能齐全、覆盖范围广泛、信息化程度高、业务处理能力强、查询便利、运行高效、国内领先的物流平台。 二、业务受理: 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受理业务。 1、承接客户咨询电话,主动了解客户意图,热心介绍公司业务; 2、受理客户委托,了解客户需求,积极为客户当好参谋,并将公司的优势业务介绍给客户; 3、根据客户所需业务进行报价; 4、仔细核对受理内容及报价,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5、正确、完整填写工作单,不得缺项、漏项、错项; 6、根据客户委托及时提醒和督促调度安排业务; 三、签订合同: 1、定价出单。根据货物的规格、重量、性质及货运里程,双方估价,谈妥价格,出单。 2、签订合同。根据谈妥的价格及事宜,签订相应的合同。 3、预付运费。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预付部分运费。 4、建立客户和司机档案。整理客户和司机的档案以便日后回访,及时跟进,进行实时监督。 四、调度调车: 根据货物的规格、性质、重重及运输到达目的地的里程,合理安排车辆及运输线路。 五、包装、装卸、运输: 1、包装 A、原则: 适合运输——避免和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冲击和震荡所产生的破损,兼顾防潮和防盗。

便于装卸——提高装卸操作效率,避免野蛮装卸。 适度包装——选择恰当的包装材料,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货物与包装一体——货物与包装结合紧密,不应有摩擦、挤压和撞击。 注意方向——注意包装箱的向上箭头,避免倒置和侧置。 重心中心合一——避免运输过程中货物的翻滚。 B、具体要求: (1)易碎品和不能倒置的物品:易碎品必须用坚固的包装材料或木箱包装,包装时最好用成型泡沫、纸张等缓冲材料将产品固定在包装箱的中央部位,使产品在包装完成后不在包装箱内窜动,并在外包装醒目位置易碎标志或注明“易碎”、“勿压”等其它字样。不能倒置的物品要在醒目位置注明向上标志。对于玻璃类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的破损时,一般不予以赔偿。 (2)液体货物的包装:封盖必须严密,容器不得渗漏。对于油漆类货物,必须裸装或部分裸装(也就是外包装不得用纸箱等全部包住,货物要有一部分外露出来,让人容易识别),并有明显易碎标志、向上符号; (3)粉状货物的包装,最外层要有保证粉末不会漏出的包装; (4)严禁多件货物合拼在一起;若货物在中转过程中因包装松散导致货物遗失由包装人员承担责任。 (5)对于一般的纸箱包装货物用打包带打成“十”字型,重的货物必须用打包带打成“井”字型; (6)如客户自行包装,其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物流公司有权拒收或按照规范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收取包装费。 (7)一票多件的,必须用分货标签注明和张贴分单编码。同时,在货物的外包装上,要写上主运单号码和分单号码,并写上始发站与目的站,以便标签脱落时容易查找和中转货物。 2、装卸 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抛、摔、拖拉等野蛮行为。尽量使用周转箱、传输装卸设备。 包装物品间用相应的材料隔开,箱体外粘贴“易损”、“防水”、“防倒置”等标签。3、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

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 第一条业务办理原则 一、基本原则 办理个人负债业务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二、记账原则 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方账户,再记贷方账户。 三、冲正原则 个人存款账户业务办理发生差错时,当日的差错须经授权后办理冲正;隔日的差错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经授权后办理冲正。冲正传票附当天传票装订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冲正记录。 第二条其他规定 一、个人负债业务按照我行挂牌的相应档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依法计税。 二、办理个人负债业务时,经办人须以客户开户申请表或更改后的客户资料为依据,按照客户与我行约定的方式为其办理。 三、辖内网点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个人名义的公款私存业务。 四、辖内网点及员工对存款人的存款情况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五、个人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挂失、查询等业务的,应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 第三条活期存款开户 客户根据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向 柜员审核无误后,根据内容开立 检查打印内容与客户 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在 事中人员当日审核 事后人员审核 第四条活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大额存款)

柜员清点客户送交的现金或有效单 据,为客户办理有折或无折存款。 清点审查无误后,正确录入 柜员检查打印的凭条或存折,请客 户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存折 事中人员当日审核 事后人员审核 第五条活期储蓄取款(一般取款、大额取款)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覆盖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费率。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

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 (四)养老金待遇。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必须进行有 效的培训,做好培训的基础是要有可行完整实用的培训计划,现将今年的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建立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和车间班组的三级培训教育体系 一级培训是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大政方针、公司文化、发展战略、员工心态、规章制度、管理技能、新技术、新知识等前瞻性教育和培训。培训对象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集团全体 管理人员。组织部门为人力资源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二级培训是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单位班组长以上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内容是公司企业文化 教育、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人为各分公司总经理。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 半小时。 三级培训是各车间班组负责对所管辖的全体员工的培训,主要内容是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流程和工艺技能专业知识、作业指导书等,负责人是各车间班组的负责 人。培训时间是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利用每天的班前会班后会,反复学习本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各分公司专业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是三个方面:一是工艺技术知识的培训, 二是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知识的培训,三是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三、各部门(如销售、财务、采购、人力资源、国际贸易、办公室)专业知识的培训由部门 负责人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就是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运行中岀现的专 业问题,进行探讨培训交流,教会下属如何去做好工作,提高下属的专业技能,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目的就是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产品质量。 四、新员工的岗前培训:新员工集中招聘八人以上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不得少于 三天,主要内容是公司简介、发展历程、战略目标、公司文化、产品介绍、通用规章制度和通用 安全操作规程,新员工到车间后(或班组)进行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第一个月内在车间 实际培训不得少于6小时,使每个员工到岗后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本岗应知、应会,应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本岗位工作做到什么标准,明确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新员工在上岗二个月后要有书面考试,考试成绩纳入试用期转正的考核评定中。对于平时补充招聘到 岗的新员工人力资源部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岗前培训。 五、培训的考核和评估,培训计划的有效运行要有组织上的保证,并要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培训结果要跟踪。建立管理人员培训档案,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作业上交等情况纳 入档案管理和全年的考核之中。考核是两个方面,一是对培训组织者的考核,二是对员工参训后 的评价和考核;要保证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使培训工作真正成为公司的基础工作,培训真正起到 作用,有效地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并使之能科学、扎实而又有效地开展起来,变员工要 我培训为我要培训,以适应公司的转型和高速发展,塑造学习型组织,体现公司和个人的价值。 六、要求:各分公司各部门拟定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年度工作计划于一月十日前报 主管领导;培训计划要认真去做,细化到每个月进行几次,培训计划中要明确培训的组织者、责任人,培训时间,培训主题及内容,培训形式,参训人员,培训主讲,培训要有记录,对培训结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doc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历经辽政发[1993]34号、辽政发[1996]1号、辽政发[1997]41号、辽劳社[2002]105号和辽劳社发[2006]81号等5次改革,目前执行辽劳社发[2006]81号文件,现将此文件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说明如下,并附举例。 一、计发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 n/c n)/ N 其中:a1a2……a 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c1c2……c 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开始为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为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计发比例(1%)

(二)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前)×计发比例(1.4%)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老账户养老金+新账户养老金 二、举例说明 某女,1958年11月出生,1977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11月(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全部缴费年限为36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零1个月,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为18年零1个月。截至退休当月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42175.77元,其中: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为6846元;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为35329.77元。该人历年缴费工资见下表: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188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 第四条统计 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 (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 1、行车事故等级 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或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G26-11-001-A2 1.岗位安全职责 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操作。 1.2 对管辖围的所有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负责。 2.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存在触电、灼伤、火灾、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 3. 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 经常检查绝缘工器具的绝缘性能,禁止使用绝缘不良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3.2 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3 停电检修时,电源开关必须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检修完毕,由检修人员取下警示牌后,方可送电。 3.4 电气设备、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地点的检修场所的停电、送电须办停电检修操作票,方可进行作业。 3.5电气设备禁止在运行中拆卸修理,须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挂警告牌后再进行。 3.6 动力设备禁止带负荷拉闸和合闸,合闸时应站在侧面,手动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到位。 3.7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负荷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 3.8使用梯子时,地面与梯子的夹角以60-75度为宜,采取防滑措施,设专人监护。 3.9高空作业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材料等必须用绳子、工具袋吊取,不得抛掷。3.10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 3.11停电作业时必须按如下步骤进行: 明确断电围→切断负荷→断开隔离开关→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设置安全围栏。

3.12送电时必须按如下步骤进行: 明确现场工作人员已撤出,设备已检修无误→拆除安全围栏→取下标示牌→拆除接地线→明确送电围→闭合隔离开关→闭合负荷开关→验电。 3.13工作时必须有充足照明才可进行,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3.14摇测电缆及电容器结束时要进行放电。 3.15凡电气工人都应掌握一般的触电急救措施(包括解脱电源、人工呼吸、外伤救护、止血急救等)。 4. 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置及报告程序 4.1触电伤害 4.1.1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危害点;若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救护者要使用绝缘器具,将触电者救离危害点。 4.1.2 触电者如出现休克症状时,要将其抬到通风、平坦地点,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进行抢救后送医院救治。 4.2登高作业造成坠落伤害时,救护者要对其进行检查,骨折部位用木板等进行简易包扎后送医院救治。 4.3发生火灾时,切断电源,岗位人员应在最初的3—5分钟用灭火器将火灾扑灭。电气火灾禁止用水进行灭火。 4.4发生事故后的报告程序 4.4.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本单位领导、调度室汇报。 4.4.2 报告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后如实向调查人员讲述事发详细情况。 4.4.3报告: 居佳乳业公司总调度室:8825730;居佳牧场:、; 火警:8811119,119(公司88开头的可直拨119); 职工医院急救:8210120,8812948; 八冶医院急救急救:8211120 5.岗位主要工艺参数、标准、相关记录及要求 5.1做好当日的生产和检修记录。 5.2 记录应真实、不得有涂改。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行现金业务操作,根据《xxxxxx银行出纳制度》、《xxxx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 1.分行应在辖属网点中指定一家现金代理行(分行本部或某个网点,简称现金上级行)统一办理辖内各行现金的缴存与请领业务,资金的最终清算仍然通过各辖属网点在分行(简称账务上级行)的备付金账户进行。 2.对于采取支行派员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方式的分行,各网点应在现金上级行预留印鉴,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办理。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印鉴,控制现金请领的风险。 3.现金调缴时应由双人押运,库管员与押运人员(双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二、向人民银行领缴现金 (一)领取现金 现金上级行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时,由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经有权人审批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签开人民银行现金支票或人行规定的相关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库管员在现金支票存根联上签章后,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支票的交接手续。押运员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押运员持现金支票随同守押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领取现金时,应当场验看券别,逐捆卡把,清点总数。 现金领回后,押运员与库管员当面办妥交接,无误后库管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对于原封新币,开箱、拆包、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应在监控下进行,且至少二人在场。拆箱、拆包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封后先点包卡把,后清点细数。由发行库取回的现金,对外支付拆捆、拆把时不得丢弃原封签、封条,原封签、封条在款项付出日营业终了账平款清后才能销毁。现金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办理现金入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并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将加盖个人名章及“附件”戳记的支票存根联作附件随当日传票装订。 (二)交存现金 库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需向人民银行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库管员应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两联)和人民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经有权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 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 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 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四、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

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

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大额资金的分级分权审批授权 第二条不得对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支付。 第三条对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单位除工资支出以外的现金支付,单笔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但不足5万元的现金支取,由开户会计主管审批;超过5万元(含5万元)但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由支行副行长审批;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现金支取,由支行行长审批。 第四条对开户单位的转账业务,单笔金额50万元超过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转账业务,由会计主管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转账业务,由支行行长或支行副行长审批;单位对个人账户转账单笔超过20万元(含20万

元)以下由支行行长或副行长审批。 第五条对个人银行存款账户的现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联网核查公民身份证平台建设》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严禁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如超权限额的要按上述审批进行逐级上报。 第六条对各种汇兑结算款项(包括汇票、汇兑)通过应解汇款科目提现的要严格控制,除现金汇票、注明“现金”字样、用途写明“现金”的汇兑款项外,其他业务各支行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 第三章大额现金支取的登记备案制度 第七条开户单位单笔支取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提取登记簿,转账100万元以上,单位对个人20万元以上逐笔登记备查。 第八条加强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提现资格的审批管理,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提现资格必须经过XXX中心支行审批备案。 第九条加强对异常大额现金支付的监督。对柜台发生的异常现金支取活动进行登记备案,每月上报总行。 第四章对居民个人储蓄大额现金支付的登记备案管理 第十条对个人单笔或单日数次支取累计人民币5万元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