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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休假的5个侵权案例解析

关于年休假的5个侵权案例解析
关于年休假的5个侵权案例解析

年休假有名无实的五大侵权案例

一、以入职年限漠视累计工龄

案情介绍

李某因带薪年休假问题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庭审中,李某主张自己2011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应该是10天,并提交了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工龄证明》,证明自己累计工作已满10年。用人单位则称,李某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0年,只能享受5天的法定带薪年休假。

在该案审理中,法官最终依据《工龄证明》以及单位已经为刘某安排的医疗期时间反向推算,最终认定李某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0年,并进而认定李某应当享受10天的法定年休假。

法官提示

因劳动者年休假天数不仅与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也与入职前的累计工作年限有关,因此劳动者应当在入职时向用人单位明确已有工作年限及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避免在入职以后产生争议。

二、以待岗用工规避年假条件

案情介绍

一科技公司认为该公司员工邢某每年都有待岗时间,不存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情形,不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而劳动者认为,其实际工作连续满三年不存在间断,应当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最终,法院根据邢某提交的证据,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连续存在一年以上,满足了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劳动者的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之后,该科技公司应当安排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未依法安排,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法官提示

如果法官在证据方面能够确认连续工作时间,都会连续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为劳动者争取最大的补偿利益。同时应当区分待岗与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正常工资收入,而待岗期间劳动者只能享受基本生活费,因此两者之间亦不能混同。以待岗期限折抵休假期限的主张不能成立。

最终,劳动者应当努力收集有关连续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以便在诉讼举证过程中赢得主动。

三、以虚假考勤伪造休假记录

案情介绍

某公司职工董某为索要未休年假工资,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庭审中,用人单位出示了有董某签字的年休假考勤记录,证明董某已休年假。董某不认可年休假考勤记录,并申请法院对考勤记录上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

结果鉴定结论为签字并非劳动者董某本人所为。法院据此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董某未休年假工资。

法官提示

劳动者应增强辨别伪造证据的应诉能力,在劳动争议的仲裁、审判阶段,如果怀疑证据的真实性,需要充分行使质证权利,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对签字进行鉴定,以便法官能够通过科技手段准确判断证据的真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以约定不休年假限休假权

案情介绍

某公司在与司机郝某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郝某另外签订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承诺书,内容为“车辆限行时间可以折抵年休假待遇,因此郝某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后在劳动争议纠纷中,该公司拿出这份有郝某签字的承诺书,认为未支付郝某未休

年假工资,事先有约定,合理合法。

案件审理中,法官基于双方劳动合同的内容,认定张某的工作内容除了机动车驾驶以外,还有车辆维修、协助经理工作等内容,因此,该公司提出的车辆限行时间可以折抵年假待遇主张不能成立。

另外,由于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双方之间关于约定劳动者无休假权的内容属于无效约定,最终支持了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主张。

法官提示

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享受的法定权利,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附属协议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一旦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的文件中有限制、剥夺法定权利的相关内容时,劳动者可以明确予以拒绝,也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以旅游福利混淆休假权利

案情介绍

在一起未休年假工资纠纷中,用人单位称曾在劳动者徐某在职期间,安排其外出旅游7天,因此应当视为徐某享受了带薪年假,无需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徐某认可曾在工作时间外出旅游7天,但不认可旅游福利即是年假待遇。

法院审理后认为,外出旅游是单位为员工安排的福利待遇,不能视为劳动者享受了年休假,同时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向劳动者说明旅游时间要折抵年假天数,因此应依法支付劳动者未休年假工资,并判决单位败诉。

法官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休假制度规范。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以福利待遇折抵年假天数的规定,应当提前向劳动者告知公示,以便劳动者可以在享受单位福利待遇或是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之间做出明确的选择;否则不能以旅游福利待遇作为反驳劳动者年休假权利的抗辩主张。

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_规章制度

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_规章制度 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0-07-16随着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颁布,年休假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员工不断关注的重点,员工关心可以休多长时间,如何休?而企业更多关心的是到底应该给几天年休假?是不是给的合理?有没有少给?如员工A,2019年10月15日新进用人单位,入职前累计工作时间为11个月,那么A在2019年可以休年假吗?如果可以,能休几天?如果职工的年休假不能计算出准确天数,一旦发生少算少给的情况,可能引发诸如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要求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但是对于一个上百人的企业来说,要准确核算出每位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是不容易的。笔者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情况与计算公式做了分析,希望能给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的启发。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精神,考虑到大中型企业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原因,笔者建议按照企业按照自然年度为周期计算员工的年休假天数,而不是按照员工入职日期为年度周期起点计算员工年休假。针对上面2019年10月15日入职,累计工作时间11个月的情况,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四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规定,员工自2019年11月15日起就满足工龄满一年的条件可以享受年休假。问题是从2019年11月15日到2019年12月31日,企业应该给几天年休假呢?同理,如果员工是2019年新进用人单位,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在2019年内达到1年或2019年或20年,那么202019年度内企业应该给几天年休假呢?如果员工不是2019年新进用人单位,但是在2019年内他的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或2019年或20年的情况,2019年应该给几天年假呢?如何公平、合理解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们人力资源管理者。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把员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12个月)或2019年(120个月)或20年(240个月)的那一天称之为“临界点”。考虑到实际操作情况,我们使用“月”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当本年度内遇到临界点日期,根据上述两个条例和办法的相关条款,我们采用分段安排年休假的方式计算当年度总的年休假天数,即分别计算临界点前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和临界点后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在计算过程中,一般需要用到以下几个数值:累计工作时间(月)、年初或者入职之日距临界点日期的天数、临界点日期距年底的天数、全年天数等,具体计算公式根据不同情况在下文有所详细说明。同时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我们把员工的情况分为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和非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两种情况,在每一种情况下,又存在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否为零、年度内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否达到临界点等不同状态。对于入职前的累计工作时间,我们简称为社会工龄。对于入职后的累计工作时间,我们简称为本司工龄。通过以上分类分析,我们发现有二十一种年休假核算公式。一、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1、社会工龄为零:这是最简单的情况。员工本年度内年休假为零。一般常见于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工作。例如:2、有社会工龄:1) 社会工龄小于12个月,员工入职后在本年度遇到临界点。计算公式为临界点日期距年底的天数/全年天数×5天。例如:2019年5月20日入职,入职前社会工龄是10个月,那么到2019年7月20日就满足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条件,这一天我们称之为临界点。从临界点到2019年12月31日,一共165天,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165/366,165/366×5=2.25天,则2019年度年休假为2天。2) 社会工龄小于12个月,且员工入职后在本年度无临界点。年休假为0。例如:3) 社会工龄大于12个月小于120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编者按】年休假即带薪年休假,是指职工满一定工作年限后,每年可享有的带薪连续休息的假期。本文主要阐述年休假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相关知识,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我国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规定了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2009年1月23日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年休假又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现笔者主要从年休假的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一、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当年度新进员工符合休假条件的,该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4月1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内(即2009年4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享受年休假3天(274天÷365天×5天=3.75天);2010年全年享受年休假5天;2018年度4月1日前,该员工入职未满十年,应当按照一年五天的标准依法折算,应当享受1.25天(91÷365天×5天=1.25天)的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该员工入职已满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即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当按照10天的标准依法折算为7.51天(274天÷365天×10天=7.51天),该员工2018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为8天(1.25+7.51=8.76天)。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12月3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12月3日后开始享受年休假,其在2009年(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

完整带薪年假计算方法

“带薪年假”计算方法 当“带薪休假”早已是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带薪休假制度也撩起神秘的面纱,步入了中国寻常劳动者的生活,成为我国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2007年12月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使带薪年休假制度终于在万众期待中尘埃落定。为了保障和增强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18日以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些法规为劳动者如何享受带薪年假提供了夯实的依据。那么,作为单位的普通劳动者,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的理解这些规定,继而切实的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给我们带来的美好时光呢?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部律师将带领大家探访“带薪年假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

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 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 每逢过年,公司都会放假,关于年假通知,应该怎么编写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1 乂是新一年来临!深圳XXX有限公司值新春佳节,特向全体员工的努力表示感谢!并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20xx年度春节及年休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公司从20xx年1月25日星期六开始放假至20xx年2月11日星期二,共放假18天。 开工日:20xx年2月12日星期三,请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20xx年带薪国家法定假H的春节为3天: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2日,放假3日。 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笫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根据每 个员工不同的工龄5天至1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或上的,年休假15天。 留厂员工 如果员工不会回家过年,留厂渡过春节,请提前通知公司,因为我厂会有礼物给你。提前预祝大家渡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平平安安地回去,高高兴兴地回来。温馨提示:春节回家注意防盗、防骗。特此通知。 深圳XXX有限公司 20xx. 1.8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2深圳市XXX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始安排员工带薪休年假工作。具体休假规定如下: (一)、享受带薪年假的范围:

1、工作满一年期限的正式员工可享有7天带薪年休假。 (二)、年假安排方式: 1、员工需提前提出休假的申请,写好年假申请单后山部门经理根据所在岗位具 体的工作情况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根据所在部门的工作计划、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任何部门安排员工 休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年休假应在每年春节开工前休完,不允许跨年度休假,不能累积之前的年休假。 4、如公司临时有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权中止、调整员工正在进行的休假,员工 应以工作为重,予以服从。 特此通知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零xx年一月十四日公司的年假通知范文3新春佳节渐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人员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结合生产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 公司定于2月材日起开始放年假,年假共计XX天,截止时间为*月*B, *月水日正式上班。 回家的员丄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订好往返的车票,以免到时一票难求,计算好返乡的行程安排,并做好回家的理财准备; 同时,公司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在*月*日到达深圳,确保水月*日能够正常上班; 届时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逾期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为了让不回家的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方便公司在春节期间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特通告好下: 1、决定不回家并留厂的员工(包括外宿员工)如果仍未登记的员工,请尽快到各部门主管/文员处登记,登记时注明员丄姓名及部门/级别以及是否在厂内食宿,是享用管理餐还是员工餐等。 2、各部门文员/主管请将增加的统计名单于元月XX日前将留厂人中名单交到行 政部

关于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我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并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办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执行;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支付,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三、根据《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补发年休假工资时按200%计算,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其他假期未休的,不在年休假工资支付范围。 四、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不含货币补贴、加班费等。因调整工资等原因补发上一年度的增资额应计入上一年度,并按上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给予补发。 未休年休假应支付工资计算公式为:当年全年工资收入之和÷261×2×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五、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我单位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七、实行这项制度应当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年带薪年休假的管理,工作人员申请休年休假时,应填写《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见附表1)报批。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年休假的登记、年度统计。财会部门负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在支付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前,应在本单位公示。 本通知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三、附表1、2、3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带薪休假申请书3篇

带薪休假申请书3篇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 的普遍做法。 __高度重视中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为带薪休假写一 份申请书,本文是为大家的带薪休假申请书,仅供参考。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xxx年月日休假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单位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满20xx年,不满年,年休假10天的条件,申请从8月15日至8月27日止休假10天,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 xx: 您从年进入公司,至今已满年。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今年内您可享受天带薪年假。 请填妥以下申请内容,按照《考勤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姓名:所属部门:

1. 本人申请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休年假,共计_____天。 部门经理批示_____________, 总经理批示____________. 2. 本人申请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休年假,共计_____天。 部门经理批示_____________, 总经理批示____________. 3. 本人申请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休年假,共计_____天。 部门经理批示_____________, 总经理批示____________. 4. 本人申请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休年假,共计_____天。 部门经理批示_____________, 总经理批示____________. 5. 本人申请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休年假,共计_____天。

各类带薪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大全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公式 随着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颁布,年休假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员工不断关注的重点,员工关心可以休多长时间,如何休?而企业更多关心的是到底应该给几天年休假?是不是给的合理?有没有少给?如员工A,2008年10月15日新进用人单位,入职前累计工作时间为11个月,那么A在08年可以休年假吗?如果可以,能休几天?如果职工的年休假不能计算出准确天数,一旦发生少算少给的情况,可能引发诸如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要求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但是对于一个上百人的企业来说,要准确核算出每位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是不容易的。笔者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情况与计算公式做了分析,希望能给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的启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精神,考虑到大中型企业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原因,笔者建议按照企业按照自然年度为周期计算员工的年休假天数,而不是按照员工入职日期为年度周期起点计算员工年休假。 针对上面08年10月15日入职,累计工作时间11个月的情况,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四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规定,员工自08年11月15日起就满足工龄满一年的条件可以享受年休假。问题是从08年11月15日到08年12月31日,企

业应该给几天年休假呢?同理,如果员工是08年新进用人单位,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在08年内达到1年或10年或20年,那么08年年度内企业应该给几天年休假呢?如果员工不是08年新进用人单位,但是在08年内他的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或10年或20年的情况,08年应该给几天年假呢?如何公平、合理解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们人力资源管理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把员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12个月)或10年(120个月)或20年(240个月)的那一天称之为“临界点”。考虑到实际操作情况,我们使用“月”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当本年度内遇到临界点日期,根据上述两个条例和办法的相关条款,我们采用分段安排年休假的方式计算当年度总的年休假天数,即分别计算临界点前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和临界点后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在计算过程中,一般需要用到以下几个数值:累计工作时间(月)、年初或者入职之日距临界点日期的天数、临界点日期距年底的天数、全年天数等,具体计算公式根据不同情况在下文有所详细说明。 同时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我们把员工的情况分为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和非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两种情况,在每一种情况下,又存在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否为零、年度内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否达到临界点等不同状态。对于入职前的累计工作时间,我们简称为社会工龄。对于入职后的累计工作时间,我们简称为本司工龄。 通过以上分类分析,我们发现有二十一种年休假核算公式。 一、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

年休假的三个计算公式

年休假的三个计算公式 实践中的年休假争议最终都落在金钱上,怎么算钱,是每个HR和法律从业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本文告诉你三个公式,清清楚楚清算年休假。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入职B公司,则张三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张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特别提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就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

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述折算方法。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 应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例解析】这样简单的问题还用实例?你懂的! 【特别提示】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给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资,可按公司制度执行。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无任何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可参照法定年休假折算规则进行折算。

带薪年休假时工资计算的方法

带薪年休假时工资计算的方法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施行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成为了每一个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在对员工的年休假进行管理时,一方面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员工应有的待遇,同时也应立足于企业的发展,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 一、享受年休假的主体 案例一:2007年7月张某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B公司工作,工作满一年后,张某向B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案例二:王某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2009年7月,王某向已经为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C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 原则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呢?就这一问题,应当明确两点:首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被派遣职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职工无工作期间可充抵年休假;对于非全日制职工,到目前为止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因此,上述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应当协商安排张某享受带薪年休假,而王某则无权向C公司主张该项权利。 二、工龄的计算 案例三:2008年2月黄某进入H公司,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黄某在H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休假15天。2009年4月,黄某已累计享受年休假5天,当黄某再向该公司提出带薪休假请求时,H公司以黄某累计工龄为3年,按照法律规定最多只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为由拒绝安排。 由于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和相应待遇标准都与职工的工龄挂钩,所以,明确工龄的计算方法也就显得十分重要。 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待遇标准: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布的。从此我国职工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相应也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也简称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受休假影响。其中“年”是指公历年度,如2008年度等。“职工”不仅指企业职工,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是两者在计算年休假天数和相应的加班费上略有不同。下面只介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在实际确定年休假时比较难以理解是年休假天数。下面举例说明。 某人于2000年5月1日到单位参加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属于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5天;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属于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10天,这时2010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分两个时间段分开计算,然后相加,即是2010年度应享的年休假天数。 2010年4月30日前,计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4个月×30天/月÷365)×5天/年=天。其中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4月30日前应享受年休假1天。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8个月×30天/月÷365)×10天/年=天。其中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享年休假6天。(注:4个月×30天/月和8个月×30天/月是本文为简便而取的平均数,若精确计算,需确定相应日历天数作为计算依据。) 这样2010年度应享年休假共7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如果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年休假。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职工本人也同意的,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是职工日工资的300%,该300%工资报酬不包括职工正常工资。当然职工如书面声明放弃此300%工资报酬的亦应可以。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doc

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 随着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颁布,年休假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员工不断关注的重点,员工关心可以休多长时间,如何休?而企业更多关心的是到底应该给几天年休假?是不是给的合理?有没有少给?如员工A,2019年10月15日新进用人单位,入职前累计工作时间为11个月,那么A在2019年可以休年假吗?如果可以,能休几天?如果职工的年休假不能计算出准确天数,一旦发生少算少给的情况,可能引发诸如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要求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但是对于一个上百人的企业来说,要准确核算出每位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是不容易的。笔者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情况与计算公式做了分析,希望能给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的启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精神,考虑到大中型企业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原因,笔者建议按照企业按照自然年度为周期计算员工的年休假天数,而不是按照员工入职日期为年度周期起点计算员工年休假。 针对上面2019年10月15日入职,累计工作时间11个月的情况,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四条,职

工连续工作满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规定,员工自2019年11月15日起就满足工龄满一年的条件可以享受年休假。问题是从2019年11月15日到2019年月31日,企业应该给几天年休假呢?同理,如果员工是2019年新进用人单位,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在2019年内达到1年或2019年或20年,那么202019年度内企业应该给几天年休假呢?如果员工不是2019年新进用人单位,但是在2019年内他的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或2019年或20年的情况,2019 年应该给几天年假呢?如何公平、合理解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们人力资源管理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把员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个月)或2019年(0个月)或20年(240个月)的那一天称之为" 临界点"。考虑到实际操作情况,我们使用"月"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当本年度内遇到临界点日期,根据上述两个条例和办法的相关条款,我们采用分段安排年休假的方式计算当年度总的年休假天数,即分别计算临界点前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和临界点后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在计算过程中,一般需要用到以下几个数值:累计工作时间(月)、年初或者入职之日距临界点日期的天数、临界点日期距年底的天数、全年天数等,具体计算公式根据不同情况在下文有所详细说明。 同时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我们把员工的情况分为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和非本年度新进用人单位两种情况,在每一种情况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的领导: 本人系公司,工号,本年度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为天,已休年休假天,剩余年休假天,因_________ (原因),申请放弃本年度未休年休假天,且本人已知晓放弃年休假的后果。 申请人: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的领导: 本人系公司(部门)员工(姓名),工号,本年度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为天,已休年休假天,剩余年休假天,因__________ (原因),申请放弃本年度未休年休假天,且本人已知晓放弃年休假的后果。 申请人: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的领导: 本人系公司(部门)员工(姓名),工号,本年度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为天,已休年休假天,剩余年休假天,因_________ (原因),申请放弃本年度未休年休假天,且本人已知晓放弃年休假的后果。 申请人:

部门姓名放弃休假天数天内容我因个人原因,放弃享受单位安排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带薪休假,我承诺:若当年12月31日前,单位无法安排我休假,我自愿放弃这几天的带薪年休假。 本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部门负责人 签字分管所长 签字考勤员签字 注意事项: 1、本申请单由申请职工自己填写,不得代填。 2、职工放弃年度休假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所领导批准。 3、申请单应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后,于休假前一天交人事处备查。 4、职工自愿放弃由单位安排的休假,我所不支付3 倍工资进行补偿。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篇3] 放弃年休假申请书的领导:本人系公司本年度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为因_________ (部门)员工天,已休年休假(姓名),工号天,剩余年休假,天, (原因),申请放弃本年度未休年休假 天,且本人已知晓 放弃年休假的后果。 申请人:

各类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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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公式

随着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颁布,年休假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员工不断关注的重点,员工关心可以休多长时间,如何休?而企业更多关心的是到底应该给几天年休假?是不是给的合理?有没有少给?如员工A,2008年10月15日新进用人单位,入职前累计工作时间为11个月,那么A在08年可以休年假吗?如果可以,能休几天?如果职工的年休假不能计算出准确天数,一旦发生少算少给的情况,可能引发诸如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要求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但是对于一个上百人的企业来说,要准确核算出每位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是不容易的。笔者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情况与计算公式做了分析,希望能给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的启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精神,考虑到大中型企业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原因,笔者建议按照企业按照自然年度为周期计算员工的年休假天数,而不是按照员工入职日期为年度周期起点计算员工年休假。 针对上面08年10月15日入职,累计工作时间11个月的情况,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四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规定,员工自08年11月15日起就满足工龄满一年的条件可以享受年休假。问题是从08年11月15日到08年12月31日,企 1、社会工龄为零:这是最简单的情况。员工本年度内年休假为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 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第四条年休假流程1、年休假类别 1、员工申请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

年休假申请书怎么写

年休假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范文1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年xx日休假x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申请书范文2 尊敬的领导: 根据协会关于带薪休年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19年6月16日-----6月21日休年假共计6天。并服从中心关于节前值班的工作安排。休假期间,会安排好个人的所有工作。请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书范文3 公司领导: 我是xx年参加工作。根据年休假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特申请xx 年年休假。时间从xx年x月x日x日。恳请批准。 现将有关资料附后,请依法予以核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年休假申请书怎么写 [篇2] 范文1: 年假申请书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只选其一):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年xx日休假x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月x日 范文2: 年休假申请报告 xx公司: 我是xx年参加工作。根据年休假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特申请xx 年年休假。时间从xx年x月x日x日。恳请批准。 现将有关资料附后,请依法予以核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申请书怎么写 [篇3]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1x年x 月x日休假xx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已于2008年9月18日起就开始施行。根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也就是说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来确定的。那么年休假天数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呢?很多人弄不清楚。下面将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总结如下: 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 2、打折算

(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比如前面提到的李先生在甲单位干满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工作已满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10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10天=4.2天。由于0.2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4天。从在新单位工作的第二年起,李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doc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更新:2018-11-19 16:26:05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已于2008年9月18日起就开始施行。根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也就是说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来确定的。那么年休假天数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呢?很多人弄不清楚。下面将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 2、打折算 (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比如前面提到的李先生在甲单位干满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工作已满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10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10天=4.2天。由于0.2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4天。从在新单位工作的第二年起,李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2)单位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享受到,年休假怎么算?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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