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地下车库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1执行规范
1.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50019-2003)
1.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1.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5《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0)
1.1.6《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
1.2超过20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就要进行机械排烟排风排烟
1.3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4000 m2,每个防烟分区不大于2000 m2,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
区(防烟分区单边长度不得超过60m)。每个防烟分区需有至少一个排风竖井,同一个防
火分区内相邻的两个防烟分区可共用一个竖井,以平均层高3m计,竖井土建净面积为排
烟区面积的‰,共用竖井应以共用排烟区面积总和来计,此时风井流速为4m/s左右。每
个防火分区的多个防烟分区可共用一个进风通道,可利用汽车坡道作进风通道,但汽车坡
道上不得设置防火卷帘,没有汽车坡道的防火分区应该增设进风井,进风井的大小约为
服务区域面积的‰。
1.4进排风口的面积约为进排风井面积的到2倍。
根据DGJ08-98-2002之规定:
1.4.1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
1.4.2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朝向人员活动区域时,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排风口设在非
人员活动绿化地带内时,其底部可低于。
1.4.3机动车停车库的机械进风口底部离地面宜大于;设在绿化地带内的进风口,其底部
离地面宜大于。
1.4.4机动车停车库的进风口、排风口处于同一立面、同一高度时,其水平间距宜大于,
进风口应布置在排风口的常年主导风向向上风侧。(如果把汽车坡道作为进风口时,
应该同样满足这样的要求)
机动车停车库的进风口与排风口处于同一立面,且水平间距小于时,其进风口顶部应低于排风口底部,且保持足够高差和水平间距。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