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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会务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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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会务管理制度1

会议及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管理工作,缩短会议时间,开展有效沟通,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一)党委会;(二)总经理办公会;(三)专题会议(包括工作安排会);(四)其它会议。

对子公司的会议管理还包括:(一)股东会;(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遵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部门内部的工作安排、协调会议,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灵活安排,不在本制度规范范围内。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和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

第四条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非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据各会议权限,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以班子成员会签、主要领导签发的会议纪要为依据,所决策事项无效。

所有会议应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

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与召开

第五条党委会的准备与召开

(一)目的党委会的召开,一般是为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涉及公司组织机构部署、调整以及重要人事、工作安排等。

(二)时间党委会的召开时间由公司党委讨论或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三)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出席,工会主席列席,必要时也可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

(四)议题党委会的议题有:

1. 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

的指示精神;

2. 讨论通过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精神文明、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3. 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5. 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研究推荐党内先进代表人物;

6.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工作。听取党风廉正建设情况的汇报,批准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7. 需要党委会讨论和研究的其它重要问题。

(五)党委会的准备

1. 会议议案党委会议题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向党委委员征集,根据党委委员意见草拟议案,并收集修改意见,报党委书记审定。

2.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连同议案于会议召开二日前书面通知全体参会人员。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准备与召开,遵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执行。

第七条专题会议的准备与召开

(一)目的专题会议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各种座谈会、工作安排部署会等,目的是互相学习、交流看法、达成共识,工作安排会的目的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节点及责任人。

(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提议部门分管领导决定。

(三)主持由会议提议部门分管领导主持,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领导委托其他人员主持。

(四)议题议题由会议提议部门根据内容确定。

(五)会议准备会议提议部门拟定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需要综合管理部协助的相关事宜,需提前告知。

第八条会议召开之前,会议提议部门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会议议题收集及议案资料,应当在会前两天形成定稿,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发送至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做好包括发言提纲等在内的准备工作。

材料准备不充分,且未经公司领导审定的,原则上不得召开任何会议。

第九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次会议

召开前,会议提议部门应至少提前两天书面告知综合管理部

需准备的会务事项。内容包括:确定会议室的布置及接待等。

第十条会议召开前,综合管理部会务人员至少应当提前半个小时进场,检查会场布置,准备好开水、多媒体、纸笔等物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议召开时,应做好添茶水等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其它会议的准备与召开参照专题会议进行。

第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在会议开始后,主持人一般应首先将会议的议题、议程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的目标以及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简洁说明。

(二)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第十三条参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至少提前五分钟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二)会议发言时做到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三)做好本人的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原则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专题会议或其他会议按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由提议部门自行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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