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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专业理论素养,具备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秘书学等现代管理多学科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应用写作和社会调查实务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能力、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变能力、管理沟通能力,能胜任城乡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基层组织从事应急管理、公共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共管理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使命感和公共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熟悉公共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基础、知识体系和实践技能;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办公自动化等计算机运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悉和掌握社会调查的方法和技能,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4、了解国内外危机管理的前沿和发展趋势;具备在城乡公共服务部门和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基层组织从事各类公共服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具备应急预案写作、危机预警、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办文、办事能力以及较高的计算机运用水平。

三、学制、学位及学分要求

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修业年限为3-6年。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7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4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6学分,专业核心课程64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6学分,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主干课程与学位课程

1、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经济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沟通与谈判、秘书学、应用统计与软件运用、专业素质教育

2、专业学位课程(9门课程,29学分):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经济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五、课程设置:(170学分)

(一) 通识教育课程(54学分)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39学分)

逐级修读。

必修12学分。

(二)专业教育课程(116学分)

1、学科基础课程(26学分)

2、专业核心课程(64学分)

3、专业选修课程(26学分)

非本专业学生须修完该专业学位课程,达到学校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七、本专业为全校学生开出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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