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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按章节排版)

国际商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按章节排版)
国际商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按章节排版)

第一章导论

名词解释

1国际商法的概念:是指调节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2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一是国际条约,二是国际贸易惯例,三是各国有关商事和国际贸易的国内法。

3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国际间通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

4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主要代表国家是法国和德国。

5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以普通法为基础的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

简答题

1.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的关系是什么?它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发挥着什么作用?

答: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依赖于法律的规定。国际贸易惯例是世界通用语言。

2.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在当代呈现出什么变化?

答:国际商法调整的对象是传统的国际商事交易和跨国公司行为关系;商事关系和商主体关系无疑应是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传统商法调整的主要是商主体之间围绕货物买卖所发生的商事关系,如运输、保险、票据、仲裁等;目前已经扩展到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和销售,国际贸易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也在逐步扩大,国际贸易的含义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关于商主体,按照商主体的组织机构特征进行划分,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

3.试述西方两大法系商事立法的区别与联系?

答:大陆法系是成文法,英美法系是判例法,由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系统组成。大陆法系国家的私法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民法,二是商法。民法属普通私法,调整人的私法关系;商法属特别私法,调整商人之间因商业活动所产生的私法关系。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立法体系,主要分为民商分立体系和民商合一体系。英美法系中没有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民法或商法。

4,我国商法的范围包括哪些?其渊源有哪几种?

答:包括商业登记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证券法。渊源有:(一)法律,(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三)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四)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五)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六)国际条约(七)法律解释。

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

名词解释

1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为个人企业,由一人出资,独自经营,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主体。

2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人以上的股东共同投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社团法人。

3 有限合伙企业: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责任、共同享受利益的一种契约关系。

4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依法定程序登记成立通常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且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股东会:股东会是全体股东的组织,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表现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领导机构,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是依法产生,对董事和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

5解散: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使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企业的事业终止,全体合伙人的合伙关系归于消灭。公司的解散在公司法中指公司法人资格的消失。公司法人资格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公司已经解散,而是只有当公司终止了业务活动,结束了对内外的法律关系,清算了其全部资产以后,才能真正地解散。

简答题

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特点:(企业经营权和控制权归属投资者个人)

①企业由一名独立的自然别人单独投资创立;

②企业的财产由投资者个人所有;

③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④为非法人企业;

⑤内部结构简单,经营灵活,法律限制少。

二.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答:合伙企业概念: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受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合伙协议时合伙企业赖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

3、合伙人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4、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公司的法律特征:

1、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3、公司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起诉和应诉权

4、公司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制

5.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四.公司分类:

(一)按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划分: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二)按股权分布程度及股权转让方式划分:封闭公司和公开公司;

(三)依公司的控制关系为标准:母公司和子公司;

(四)按公司的内部管辖系统划分:本公司和分公司

五.. 简述公司的组织结构

答: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组织内部各个有机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系方式或形式,以求有效、合理地把组织成员组织起来,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协同努力。组织结构是企业资源和权力分配的载体,它在人的能动行为下,通过信息传递,承载着企业的业务流动,推动或者阻碍企业使命的进程。由于组织结构在企业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企业所有战略意义上的变革,都必须首先在组织结构上开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不能是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会是依法产生的,对董事和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它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行使监督职能,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

第三章合同法

名词解释

1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国际商事合

同: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有国际背景的商事主体之间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或含义。2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要约:要约在外贸业务中又称为发盘或发价,它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意愿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了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根据要约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加以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更确切的说,承诺是受要约人按要约限定的方式对要约人做出的接受要约中包含的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

5对价:英美法中特有的概念,就是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合同义务相交换的代价。(相互给付)

6约因:是法国法中概念,是指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直接或最接近的目的。

7错误: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对所作的关于既存事实或法律,做出的不正确的假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错误只有在涉及合同标的物的本质时才构成无效合同(大陆法)。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某些重大问题都存在同样的错误(英美法)

8欺诈:是一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做的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真相。

9胁迫:是指使用暴力或以暴力手段相威胁,使人感到恐怖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

10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主要针对格式合同而言。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行为。11违约救济:

12合同的让与:又称合同的转让,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从而使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发生变化,由第三方替代转让者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13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小妹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单方行为。

14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15抵销: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债务时哥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16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构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17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混为一人,同一个人即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简答题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哪几项?

答:1)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必须通过要约与承诺达成(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约(民事行为)的能力(3)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4)合同标的与内容必须合法(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6)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什么是要约?要约与邀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答:邀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发给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3.什么是承诺?大陆法与英美法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有何区别?

答: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英美法采用“投邮主义”,承诺一经投邮,立即生效。大陆法系原则上采取“了解主义”,即不仅要求收到对方的意思表示,而且要求当真正了解其内容时,承诺方能生效。

4.英美法中的对价是如何规定的,有何作用?

答:对价是购买某种承诺的代价。作用在于使诺言发生强制执行的效力。

5.违约的救济措施有哪些方式?

答: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违约金与禁令。

6.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合同消灭的规定上的区别。

答:大陆法系各国对于合同消灭的规定基本相同,大体包括: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英美法系主要有(一)依法使合同消灭----合并、破产、擅自修改书面合同,(二)合同因履行而消灭(三)合同因双方协议而消灭(四)合同因违约而消灭。

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名词解释

1发价: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的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有

其发价一旦被接受就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价.

2 接受:按照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规定,受发价人以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某项发价表示同意即为接受。3交付货物: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的行为

4品质担保: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对其所交的货物的质量、性能和用途方面应与其担保相符。

32权利担保: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5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中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另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义务,一方是当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并立即通知对方的行为。

简答题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发价的含义是如何确定的?

答:1定义: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明确,并且表明发价人有当其发价一旦被接受时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

2一项有效发价应满足的要求:

发价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发价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

发价人须有当其发价被接受时即受约束的意思

3发价生效的时间:发价于其到达发价人时生效,因为发价是一种意思表示,受发价人必须在收到发价后才能决定是否予以接受。

4发价的撤回与撤销:

发价的撤回:是发价人在发价后,在其尚未到达受发价人之前,即发价尚未生效之前,将该发价收回,使其不产生效力。方法是使撤回的通知在发价到达发价人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受发价人。

发价的撤销:是发价人在其发价已经到达受发价人之后,即在其发价已经生效后,将该项发价取消,从而使发价的效力归于消失。

5发价的终止: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应于拒绝该发价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二.卖方的义务

交付货物(最主要的义务)

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对货物做品质和权利的担保义务

检验货物的时间地点

三.买方的义务

支付货款

受领货物

开箱验货

四, 比较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及《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违约分类的异同?

答:大陆法系将违约分类分为给付不能和给付延迟;其中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犹豫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给付延迟是指合同已届履行期,而且是可能履行的,但合同当事人未按期履行其合同义务。英国法根据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将违约形式分为违反条件、违反担保和违反中间性条款;美国法按照违约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将违约分为轻微违约与重大违约;此外,英美法还包括预期违约和履行不可能。《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则将违约行为分为预期违反合同、根本违反合同和非根本违反合同。

综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违约有重大分歧,关于过失责任:大陆法认为合同载入人有过失才承担违约责任,英美法认为合同载入人达不到担保的结果叫违约;关于催告,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的一种通知。大陆法有催告,英美法没有。

第五章国际产品责任法

名词解释

1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给销费者、使用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制造者或销售者与消费者、使用者之间因产品缺陷所形成的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缺陷:1美国指产品存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安全性)。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确定的法律概念。其产品责任的重心完全建立在缺陷制度上,从而使缺陷成为受害人要求任何权利的基础。2,欧盟是指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3,中国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3疏忽责任:

4 严格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对使用者或消费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而使他们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免责: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是因为出现了不可归责于他、事先未预料到的、事后又无法控制的某种意外事件,则其违约责任应予以免除。

简答题

1.产品责任法中产品的范围是什么?

2.如何认识产品责任法中产品的缺陷?

答:产品缺陷的定义:指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合理期待的安全或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缺陷分为四种,即产品制造缺陷、设计缺陷与警示缺陷和科学上不能发现的缺陷.1)制造缺陷。制造缺陷是指由于制造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善、技术水平差等原因而使产品中存在的不合理危险性。2)设计缺

陷。设计缺陷指产品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3)警示缺陷。指产品提供者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做出必要的说明、警告或安全使用方面的指导,从而对使用者构成的不合理危险。

3产品责任的法律构成是什么?P116

答:1产品存在缺陷2给产品的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伤害3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关系

4产品责任法的主要特征是什么?P121

答: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使用者之间因为产品缺陷而形成的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西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看,产品责任法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产品责任法具有公法性质2产品责任法实行侵权责任原则3产品责任法的目的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5美国产品责任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是什么?

答: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州法,而不是联邦统一的立法。美国产品责任法是以下列几种法学理论为依据的:①疏忽说(theory of negligence);②违反担保说(breach of warranty);③严格责任说(strict liability)。凡原告由于使用有缺陷的产品遭受损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时,他必须基于上述三种理由之一,作为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的依据。

6中国产品责任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132

答:1缺陷2产品责任原则3生产者的免责条件4损害赔偿5诉讼时效

第六章代理法

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代理:

2代理: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的权力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3法定代理:是指被代理人于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为法律行为时,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由他人代为进行法律行为的代理。

4意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5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所做的代理行为。

6不容否认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一个人以他的言词或行动使善意第三人合理相信某人是其代理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且该第三人已基于这种相信改变了自己的经济地位,他就要受该合同的拘束,而不能事后否认某人是其代理人。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当被代理人的言词或行为导致第三人合理认为代理人具有某种权限,并根据这些权限同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时,代理人就具备了表见代理权限。

7 显名代理:明示为本人利益,又明示以本人(即“被代理人”)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这种代理与大陆法系中的直接代理相同。

8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

9 委托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10 未披露本人身份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根本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更不公开本人的姓名,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的代理。

11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在某些情况下,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或者第三人约定或者按照行业惯例,对被代理人或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这种代理人就被称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简答题

1.两大法系中代理的概念有何区别?

2.评述两大法系中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

3.什么是无权代理?

答:无权代理是指欠缺代理的人所做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不具备默示授权条件的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4.代理人对本人负有哪些义务?

答:1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2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实、包括(1)代理人必须向本人公开他

所掌握的有关客户的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供本人考虑是否同该客户订立合同(2)代理人不得以本人的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3)代理人不得受贿或谋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3代理人不得泄露他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质料4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5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5.什么是未披露本人身份的代理?

答: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根本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更不公开本人的姓名,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的代理。

6.评述我国的外贸代理制?

答:优点:他有利于国内供货部门了解国际市场产品的要求,促使他们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增加其竞争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增强国内生产供货部门对履行出口合同的责任感,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减轻外贸公司在收购出口货源方面的财务负担,并使外贸公司的经营方式更加灵活多变2做法有代理处出口,代理进口

第七章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

名词解释

1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第三者,而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折进行判断,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方式。

2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后,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在彼此都认为可以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灭纷争。

3调解:

4国际商事仲裁: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依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某临时仲裁庭或者常设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制度。

5司法协助:

简答题

1.仲裁为什么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最常用手段之一?

2.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的一种协议。内容包括: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规则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

内科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内科学复习资料一、名解 呼吸系统 1.医院获得性肺炎(HAP ):是指患者入院时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于入院48小时后 在医院(包括老年护理院、康复院)内发生的肺炎。 2.社区获得性肺炎(CAP):是指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3.原发综合征:指原发灶、引流淋巴管炎、肿大的肺门淋巴结统称为原发综合征。 4.Koch 现象:机体对结核菌再感染与初感染所表现出不同反应的现象,称为Koch 现象。 5.肺性脑病:由于呼吸功能衰竭所致缺氧、二氧化碳储留而引起的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的综合征。但必须除外脑动脉硬化、严重电解质紊乱、单纯性的碱中毒、感染中毒性脑病。 6.LTOT :即长期家庭氧疗。对COPD 慢性呼吸衰竭者可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存率。目的是使 患者在海平面,静息状态下,达到P a O2大于或等于60mmHg和或S a O2升至90%以上。 7.肺心病:是指由支气管-肺组织、胸廓或血管病变致肺血管阻力增加,产生肺动脉高压,继而右心结构和功能改变的疾病。分为急性和慢性。 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是一组气流受限为特征的肺部疾病,气流受阻不完全可逆,呈进行性发展,但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 9.慢性支气管炎(chronic bronchitis ):是气管、支气管黏膜及其周围组织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诊断依据:咳嗽、咳痰,或伴有喘息,每年发病持续 3 个月,并连续2 年或2 年以上, 并排除其他慢性气管疾病。 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简称慢性肺心病,是由肺组织、肺血管或胸廓的慢性病变引起肺组织结构和(或)功能异常,产生肺血管阻力增加,肺动脉压力增高,使右心室扩张或(和)肥厚,伴或不伴右心功能衰竭的心脏病,并排除先天性心脏病和左心病变引起者。 11.呼吸道高反应性(AHR ):指气道对各种刺激因子出现的过强或过早的敏感性增高反应称为AHR ,其气道炎症是其产生吸道高反应性的基础。 12.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 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相关,为可逆性气流受限。 13肺血栓栓塞症(PTE):是指来自静脉系统或右心的血栓阻塞肺动脉或其分支所致的疾病,以肺循环和呼吸功能为其主要临床表现和病理生理特征。 14.肺栓塞(PE):是以各种栓子阻塞肺动脉系统为其发病原因的一组疾病或临床综合症的总称。

国际商法简答题

简答题 1 简述违约责任成立的条件及两大法系对此规定的差异。 答:所谓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一项违约责任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成立原则上应具备四个条件:(1)行为人有过错;(2)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3)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4)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凡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就属违约。不管允诺人是否有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事实,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2 简述产品责任法的作用。 答:产品责任法的作用主要是: (1)迫使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2)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3)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维护国际贸易正常秩序,保证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1 简述追认代理应具备的条件。 答:所谓追认代理,是指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或一个人不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但却以被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法律行为,如果事后被代理人承认或者批准这种行为,即为追认代理。追认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代理人必须声明他的行为是以某个确定的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2)被代理人在代理人的行为期间和追认代理期间必须具有授权该行为的能力;(3)被代理人必须在第三人撤回该行为协议前进行追认;(4)被追认的代理行为必须合法;(5)被代理人在追认代理权时,必须对该行为的具体事实有充分了解。 2 简述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承担的义务。 答: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1)提供适航的船舶,即做到船舶的适航性;(2)管理和安全运送货物,即做到船舶的适货性;(3)交付货物,即船舶到港后将提单上载明的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托运人应承担的义务:(1)向承运人提交托运货物;(2)向承运人支付运费;(3)提取货物,即托运人或收货人应按习惯或承运人公告、通知及时到指定地点凭单提取货物。 1 简述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及多式联运单据之间的异同点。 答: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及多式联运单据之间的异同点主要在于: 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之间的基本共同点,是这些货运单据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所订立的合同的凭证。 基本区别在于它们是否是物权凭证。提单是物权凭证,原则上是流通证券,买卖提单等

法制史简答题、名词解释

一、春秋得成文法、争论与人物 (一)主要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赵鞅等人铸刑鼎。 (二)争论。1、争论原因:破坏了原来得礼法等级秩序;民众知道法律后将会根据法律追逐自己得利益从而不利于统治。 2、进步性:公布成文法顺应社会进步得历史潮流,各诸侯国纷纷公布成文法得现实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3、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得特权,而且也为法律自身得发展提供了重要得条件。(2分) (三)争论相关人物:郑国铸刑书于鼎,郑子产与叔向关于公布成文法得争论;(2)晋国赵鞅铸刑鼎,此活动受到孔子批评。 二、简述《法经》各篇篇名及其主要内容 (一)法经就是 (二)(1)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2)贼法:有关侵犯她人人身及国家政权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3)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4)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5)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6)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得规定。 (三)意义 三、简述汉初刑罚改革 (一)起因:汉初约法省刑得需要、缇萦上书。 (二)内容:1、汉文帝时规定,以徒、笞与死刑分别代替黥、劓及斩左右趾:1)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2)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3)当劓者,笞三百;4)当斩左趾者,笞五百;5)当斩右趾者,弃市。2、汉景帝时两次减少笞数,并专门规定了刑具得规格,笞刑部位等。 (三)影响:1、它为刑罚由旧五刑向隋唐新五刑得过渡奠定了基础2、推动了法律得儒家化3、就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得转折点。 四、法家“法治”理论得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君本位得极端君主主义。(2)法、术、势三者结合。(3)重刑主义。(4)重农抑商 五、儒家得德治思想得主要内容就是什么? (1)儒家主张以礼义道德教化人民,使人民道德升华,反对以暴力威胁为基础得政治。 (2)要求为政者要以自己得高尚品德感化人民 (3)法令刑罚只就是德礼教化得辅助手段 六、论汉朝刑法得儒家化 1、刑法儒家化即刑法中体现儒家思想; 2、主要体现:孝思想,以家庭观念为核心; 3、表现:1)春秋决狱2)亲亲相隐3)矜恤老幼妇孺4)重惩不孝犯罪5)官僚贵族有罪先请 4、意义:在于促进了法明文明进步 七、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得表现 1、曹魏“八议”入律2、晋律实行“准五服以制罪”3、北魏孝文帝创制“存留养亲”制度4、北齐总结“重罪十条”(“十恶”前身)5、南北朝实行“官当”。 八、综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新创立得对中国法制史具有重要影响得刑法制度。 (1)结构形式上:创立了《名例律》、法典分为十二篇以及律注合篇得传统。 (2)内容上:创立了八议;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规范得流刑,等等 九、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哪些主要法典?这些法典分别创设了哪些重要得刑法制度?(至少举出五项) (1)魏《新律》,八议入律,缩小族诛连坐;(2)《北魏律》存留养亲;(3)晋《泰始律》,确立“准五服以制罪”;(4)北齐《北齐律》,重罪十条;(5)北齐《北齐律》,新五刑体例 十、简述唐朝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一)法律形式:1)律:刑法典2)令:有关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得法规3)格:经过整理后得皇帝敕令4)式:国家机关经常适用得办事细则与公文程式。 (二)相互关系:1)律就是普通法,其余形式为特别法,就是律得补充2)凡违反令、格、式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者,由律处罚 十一、为什么说唐律“一准乎礼”? 1、唐律就是礼法结合得典范,就是儒家化法律得代表。2、立法原则体现,《唐律疏议》序文中声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就是立法基本原则,此原则要求根据礼得精神与要求来制定、解释法律;3、首列“十恶”总列严重违反纲常名教得罪行,表明法律要维护礼教秩序;4、法律历史渊源:不少法律规定源于礼文,例如“八议”、老幼废疾减刑、同居相为隐、准五服以制罪等;5、引

外科学简答题及名词解释精

简答题 1 什么是无菌术?无菌术的内容包括那些? 答:无菌术是针对微生物及感染途径所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无菌术的内容包括灭菌、消毒法、操作规则及管理制度。 2 什么是等渗性缺水?常见病因有哪些? 答:等渗性缺水又称急性缺水或混合性缺水,此时水和钠成比例地丧失,因此血清钠仍在正常范围,细胞外液的渗透压也保持正常。 常见病因:①消化液的急性丧失,如肠外瘘、大量呕吐等;②体液丧失在感染区或软组织内,如腹腔内感染、烧伤等。 3什么是低渗性缺水?常见病因有哪些? 低渗性缺水又称慢性缺水或继发性缺水,此时水和钠同时缺失,但失钠多于缺水,故血清钠低于正常范围,细胞外液呈低渗状态。 常见病因:①消化液的持续性丢失,如反复呕吐、长期胃肠减压等;②大创面慢性渗液;③应用排钠利尿剂时, 未注意补充钠盐;④等渗性缺水治疗时补水过多。 4什么是低钾血症?常见病因有哪些? 答:低钾血症是指血钾浓度低于 3.5mmol/L。 常见病因:①长期进食不足;②钾从肾排出过多,如应用排钾的利尿药、肾小管性酸中毒等;③补液病人没有补钾或补钾不足;④钾从肾外途径丧失,如呕吐、肠瘘等;⑤钾向细胞内转移,如碱中毒、大量输注葡萄糖和胰岛素时。 5 低钾血症时,静脉补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①浓度的限制,输液中含钾量低于 40mmol/L;②输液速度的限制,输入钾量小于 20 mmol/h ;③休克病人应尽快恢复血容量,待尿量大于 40 ml/h后,再静脉补钾。 6什么是高钾血症?常见病因有哪些? 答:高钾血症是指血钾浓度超过 5.5mmol/L。 常见病因:①进入体内的钾过多,如服用含钾药物、大量输入保存期较久的库血等;②肾排钾功能减退,如急性或慢性肾衰竭、应用保钾利尿药等;③钾从细胞内移出,如溶血、酸中毒等。 7 高钾血症时如何治疗? 答:?停用一切含钾的药物或溶液。 ?降低血钾浓度。主要措施有:①促使钾进入细胞内,如输注碳酸氢钠溶液、输注葡萄糖和胰岛素溶液等; ②应用阳离子交换树脂;③透析疗法 ?对抗心律失常。静脉注射 10%葡萄糖酸钙等。 8 代谢性酸中毒的主要病因有哪些? 答:①碱性物质丢失过多,见于腹泻、肠瘘、胆瘘等;②酸性物质产生过多,如休克、心搏骤停、糖尿病等; ③肾功能不全。 9代谢性碱中毒的主要病因有哪些? 答:①胃液丧失过多,如严重呕吐、长期胃肠减压等;②碱性物质摄入过多,如长期服用碱性药物、大量输注库存血等;③缺钾;④利尿剂的作用。 10 输血的适应症有哪些? 答:①大量失血;②贫血或低蛋白血症;③重症感染;④凝血异常。 11 输血的常见并发症有哪些?

国际商法模拟题及答案资料

(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一般情况下,接到要约不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视为( B ) A.接受要约 B.拒绝要 约 C.违约 D.新要约 2.AIR公司(卖方)与FOX公司订立国际贸易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两公司营业地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时全部不适用,而只适用贸易术语 C.AIR公司应在约定日期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D.AIR公司应订立运输合同并为货物办理保险 3.根据中国法律,两个以上的人同日就同样的商标申请商标权的,商标权应授予( A ) A.最先使用的人 B.最先设计的人 C. 最先申请的人 D.最先申请和使用的人 4.票据的签章被伪造的,持票人应向 ( C )主张票据权利 A.被伪造人 B.伪造人 C.票据上的其 他真正签章人 D.以上均可 5.海运提单按运输方式可以分为 ( D ) A.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B. 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C. 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D. 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 国际商法的渊源包括(ABCD ) A.属于实体法规则的国际商事条约 B.国际商事惯例 C.各国有关的国内商事立 法 D.属于冲突法规则的国际商事条约 2.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是(AD ) A.及时通知对方 B.经对方同意 C.经行 政机关批准 D.提交不可抗力证据 3.SUNNY公司作为买方与YEAR公司签署了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SUNNY公司在检验货物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D ) A. SUNNY公司公司应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 SUNNY公司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YEAR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 SUNNY公司应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 SUNNY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当通知YEAR公司 4.保兑信用证中,负第一付款责任的有 (CD ) A.付款行 B.偿付行 C.开证 行 D.保兑行 5.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BD )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2)

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提存: 提存的概念,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提单: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要约: 要约,在外贸业务中又称为发盘或发价,它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意愿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了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不可抗力: 对市场和电力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及其产生的后果。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等。符号“f”。背书: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自己的事情或为自己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专利: 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专利的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简答题 1、要约与承诺的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2、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3.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2)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5)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 4.大陆法关于合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的的行为。 2、抵销,是指双方互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3、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4、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亦即债权人放弃其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单方面行为。 5、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于一个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 5.代理的特征 1、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是一种法律关系。 2、代理是一种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三方关系。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是一种信任关系。 6.保险的基本原则 L、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 3、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论述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

法制史名词解释

1、禹刑: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笼统称为禹刑。根据《左传》:“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一般认为“禹刑”不是专指夏代的制定法,而是泛指夏代的所有法律。具体内容无法详考。(是夏代刑事法律内容的名称) 2、吕刑:西周中期周穆王命司寇吕侯所作的刑书,也称为甫刑。 它强调“明德慎罚”,要求司法官必须慎重,并建立了完备的赎刑制度。 3、质剂:是西周买卖关系中的契约形式,分为“质”和“剂”。 “质”指专门用于“大市”的买卖奴隶、牛马,为长券; “剂”则用于“小市”,用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为短券。 傅别:使用于借贷关系中的契约形式。 4、五听:是西周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法。 具体内容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5、廷行事: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即判案成例,是各级司法官员运用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成例,在审判需要时,也可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实际上就是判例法。 6、非公室告:秦朝的诉讼限制制度。所谓的非公室告,是指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的财产,以及子女控告父母、奴妾控告主人肆意加诸自己各种刑罚。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坚持告者有罪。 7、决事比:汉朝的法律形式,即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也叫比。 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对比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比照同类型判例处理。 8、亲亲得相首匿:汉津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指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而且减免刑罚。 它是在孔子的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9、八议:《魏律》首定, 是指对八种身份的人犯罪处理的特殊规定。 适用对象是: (议)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10、官当:也称“以官当徒”,是封建社会中允许官吏以官品、爵位抵罪的制度。 源于晋律中的“杂抵罪”,南朝《陈律》正式出现“官当”之名,沿用至宋。是官吏享有司法特 权的表现。 11、永徽律疏:是永徽三年,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对永徽律进行了全面注释,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时称“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我我国迄今为止保存最完整,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封建法典。 12、三司推事:唐朝的一种会审制度,指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大理寺卿、御史中丞共同审理。 13、《宋刑统》:宋建隆四年,宋太祖命人制定《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是宋朝第一部正式刑律,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14、创折杖法:宋太祖建隆四年所创,是把笞、杖、徒、流四种刑罚折抵为杖刑的制度。 是宋代统治者慎刑思想在刑罚制度上的体现。 15、翻异别勘制度:是宋代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犯人翻供而重新审理的案件。如果犯人2次翻供或者3次翻供,案件必须重新审理。有两种形式:移司别勘和差官别推。 16、《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十年颁行天下的一部法典,是明朝的基本法典,标志着明朝法律制度基本形成。它一改唐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7篇的格局。为清律所继承。 17、充军:规定在《大明律》中,是把犯罪人按遣放里程发配边疆的刑罚。轻于死刑,重于流刑。 18、秋审:号称“国家大典”是清代每年对死刑案件执行的复核制度。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侯案件,每年8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19、领事裁判权:是清末外国侵略者强迫中国低阶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非法特权。 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中确立。 20、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1864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诉讼案,若被告系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被告为无约国人,也须由其国领事陪审。

《口腔科学》名词解释与简答题_202005031709274

1. 口腔颌面部:即口腔与颌面部的统称,位于颜面部下2/3,颜面部为上从发际、下至下颌骨下缘或须下点、 两侧至下颌支后缘或颗骨乳突之间的距离。 2. 固有口腔:由压裂、牙槽骨及牙龈与其内侧的口腔内部组织器官如舌、腭、口底等构成。 3. 口腔前庭:是指唇、颊与牙列、牙龈及牙槽粘膜之间的潜在腔隙,呈马蹄形。 4. 前庭淘」又称唇颊龈沟,呈马蹄形,为口腔前庭的上、下界,为唇、颊粘膜移行于牙槽粘膜的沟槽。是口腔 局部麻醉常用的穿刺及手术切口部位。 5. 上、下唇系带:为前庭沟正中线上的粘膜小皱嬖,制作义齿时,基托边缘应避开该结构。 6. 翼下颌皱曩:为伸延于上颌结节后内方与磨牙后垫后方之间的粘膜皱襲,是下牙槽神经阻滞麻醉进针点的重 要标志。 7. 颊脂垫:是指大张口时,平对上、下颌牙咬合面的颊粘膜上的一三角形隆起的脂肪组织。其尖称为颊脂垫尖, 9. 牙尖:牙冠上突出成尖的部分称为牙尖。 10. 切端结节:是指初萌切牙切缘上圆形的隆突,随着牙的切磨逐渐消失。 11. 舌面隆突:前牙舌面近颈缘部的半月形隆起,是前牙的解剖特征之一。 12. 龈淘:是牙龈的游离龈部分与牙根颈部间的沟状空隙,正常龈沟深度不超过2mm o 13. 龈乳头:是指位于两邻牙颈部之间的间隙内,呈乳头状突起的牙龈,是龈炎最容易出血的部位。 14. 丝状乳头:是遍布于整个舌体背面的刺状细小突起,上皮有角化故呈白色,数量较多。 15. 颊孔:位于下颌体外侧面,成人多位于第二前磨牙或第一、第二前磨牙之间的下方,下颌体上、下缘中点 稍上方,距正中线约2 ~3cm 。有须神经通过。 16. 眶下孔:位于眶下缘中点下约0.5cm,其体表投影为自鼻尖至眼外眦连线的中点。是眶下神经阻滞麻醉的 进针部位。 17. 優病:是在以细菌为主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牙体硬组织在颜色、形态和质地等方面发生的慢性进行性破 坏的一种疾病。 18. 浅保:分为窝沟應和平滑面艦。窝沟錦的順损部位色泽变黑,探诊有粗糙感或能钩住探针尖端;平滑面鵰 一般无白垩色、黄褐色;患者一般无自觉症状,对温度刺激无明显反应。 19. 中保:麗坏已到达牙本质浅层,胡洞形成,洞内牙本质软化呈黄褐色或深褐色,患者对温度刺激敏感,尤 其是冷刺激。 20. 深鶴:鹊洞深大,已到达牙本质深层;无自发痛,食物嵌塞或遇冷热等刺激时出现疼痛,去除刺激后疼痛 立即消失。 21. 可复性牙髄炎:是牙髓组织以血管扩张、充血为病理变化的初期炎症表现。 22. 急性牙讀炎:是指慢性牙髓炎急性发作或牙髓受到急性物理损伤、化学刺激等情况下出现剧烈疼痛等一系 列症状。 23. 急性根尖周炎:是从牙尖部牙周膜出现浆液性炎症.到根尖周组织形成化脓性炎症的_系列反应过程,可 发展为牙槽骨的局限性骨髓炎,严重时将发生颌骨骨髓炎。 24. 慢性根尖周炎:是指根管内由于长期有感染及病原刺激存在,根尖周围组织呈现慢性炎症反应,表现为炎 性肉 《口腔科学》名词解释与简答题 (-)名词解释 是下牙槽神经阻滞麻醉进针点的重要标 为颌骨上,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有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有 答案)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新西兰 B.比利时 C.荷兰 D.瑞士 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B.判例法 C.衡平法 D.普通法 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 B.受罗马法影响小 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 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 B.美国C.德国 D、香港 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 C.德国法学家 D、美国法学家 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学理 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 B、条理化 C、逻辑性 D、二元性 9、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

A、判例法 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国际法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 A、普通法与平衡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公法与私法 三、判断题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x )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 x ) 3、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 ) 4、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x ) 5、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x ) 6、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先例约束力。 ( x ) 7、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本身,而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解释的法律规则才是适用的法律。 ( ) 8、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x ) 9、判例在中国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 ( x ) 10 、“国际商法”中的“国际”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 ) 11、英美有独立的民法和商法。( x ) 12、大陆法国家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x )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A.普通商业广告B.商品目录 C.商品价目表 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2.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3.产品责任法的目的是保护() A.生产厂家的利益 B.零售商的利益 C.买方的亲友的利益 D.消费者的利益 4.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是其成员国的是() A.《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B.《海牙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D.《维斯比规则》 5.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这种接受原则上() A.不得附加条件B.可以附加一定条件 C.可以变更一些条件 D.可以限制一些条件 6.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而将船舶的占有权转移给租船人以供运输,由租船人雇用船长、船员、并按照使用船舶的时间支付租金的合同称之为()A.航次租船合同B.光船租赁合同 C.定期租船合同 D.提单运输合同

7.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的内容有() A.合同的订立 B.买卖双方的义务 C.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D.合同的有效性 8.依大陆法,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为() A.意定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意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9.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适用于下列哪个合同() A.消费者合同 B.国际知识产权合同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D.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10.下列国家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新加坡 三、判断正误(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不能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 2.营业地在英国的公司和营业地在中国的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适用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 3.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认为广告是邀约邀请。() 4.《国际货物买卖法》与《国际产品责任法》性质相同。() 5.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或者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部分)和问答题

1、昏墨贼杀:昏是指“恶而掠美”,即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墨是指“贪以败官”,贪得无厌,败坏官纪。贼是指“杀人无忌”,即肆无忌惮地杀人。犯这三种罪之一的,就要被处以死刑。 2、圜土:周代监狱名称,一种用土墙围起来的圆形建筑物,用以关押劳役刑徒的监狱。 3、亲亲尊尊:亲亲尊尊是西周立法和司法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其意思是要亲近应该亲近的人,尊重应该尊重的人,实际是维护等级制。“亲亲”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互相爱护团结,“尊尊”不仅要求在家庭内部执行,贵族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君臣之间都要讲尊卑关系,讲秩序和等级。 4、质剂、傅别: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傅别,西周时出现的借贷契约。称责指借贷,傅别即契约。傅别的形式与质剂有所不同,傅别是在一片简犊上只写一份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椟上的字为半文。 5、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又叫纳币。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其同意。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6、七出三不去:七出是:一是无子,二是淫,三是不顺父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盗窃,六是妒忌,七上恶疾。但是,无子是在妻子五十岁以后才有效,即过了生育期,而此时男方一般有妾生的子女,休妻很难出现,况且还有三不去的限制条件。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妒忌实际是指自己不生育又不许丈夫纳妾的那种妒忌。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疾病。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一是有所取无所归,二是与更三年丧,三是前贫贱后富贵。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结婚时贫穷,后来富贵的。 7、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五听"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8、庭行事,决事比:廷行事:是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是司法审判的成例。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形式之一。“比谓类似。”即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汉朝广泛采用判例断案,“比”能补充律令之不足,对维护封建统治更具有灵活性,但也为司法官吏破坏法制提供了方便条件。 9、城旦春、鬼薪、白粲秦代和汉代的徒刑,即男犯筑城、女犯春米的劳役刑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劳役刑。其刑期为四岁刑。鬼薪白粲秦代和汉代的徒刑,即男犯入山采薪供祭祀鬼神,女犯择米使之正白的劳役刑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劳役刑。二者的刑期皆为三年。 10、“公室告”:秦朝的诉讼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公室告,是指秦朝允许告官的案件,如贼杀伤、盗他人财物为公室告。凡公室告,政府则应受理。“非公室告”:秦朝的诉讼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非公室告,是指秦朝不允许告官的案件,如子告父母、臣妾告主人,都属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这是为了维护封建尊卑关系和主奴关系,反映了在诉讼制度上公开的不平等。

细胞生物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版

第四章P16提要第一段;细胞生物学概念,研究的主要内容 研究细胞基本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称为细胞生物学。它是以细胞为研究对象,从细胞的显微水平、亚显微水平、分子水平等三个层次,主要研究细胞和细胞器的结构和功能、细胞增殖、分化、衰老与凋亡,细胞信号转导、细胞基因表达与调控,细胞起源与进化等。二、细胞生物学的主要研究内容1 细胞核、染色体以及基因表达的研究2生物膜与细胞器的研究3生物膜与细胞器的研究4 细胞增殖及其调控5 细胞分化及其调控6 细胞的衰老与凋亡7细胞的起源与进化8 细胞工程P46提要真核结构:1生物膜体系以及生物膜为基础构建的各种独立的细胞器2.遗传信息表达的结构体系3细胞骨架体系 P80提要,普通光学显微镜结构和性能参数 1、光学显微镜的组成主要分为光学放大系统,为两组玻璃透镜:目镜和物镜;照明系统:光源、折光镜、聚光镜;机械和支架系统,主要保证光学系统的准确配置和灵活调控。光学显微镜的分辨率是最重要的性能参数,它由光源的波长、物镜的镜口角和介质折射率三个因素决定。 2、荧光显微镜是以紫外光为光源,电子显微镜则是以电子束为光源。 3、倒置显微镜与普通光学显微镜的不同在于物镜和照明系统的位置颠倒。

一、名词解释 外在膜蛋白:外在膜蛋白为水溶性蛋白质,靠离子键或其他较弱的键与膜表面的膜蛋白分子或膜脂分子结合,因此只要改变溶液的离子强度甚至提高温度就可以从膜上分离下来,但膜结构并不被破坏。 内在膜蛋白:内在膜蛋白是通过与之共价相连的脂分子插入膜的脂双分子中,从而锚定在细胞质膜上。与脂肪酸结合的内在膜蛋白多分布在质膜内侧,与糖脂相结合的内在膜蛋白多分布在质膜外侧。 生物膜:镶嵌有蛋白质和糖类(统称糖蛋白)的磷脂双分子层,起着划分和分隔细胞和细胞器作用生物膜,也是与许多能量转化和细胞内通讯有关的重要部位,同时,生物膜上还有大量的酶结合位点。细胞、细胞器和其环境接界的所有膜结构的总称。 二、简答题 1、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影响生物膜流动性的因素 生物膜的基本结构与作用 (1)具有极性头部和非极性尾部的磷脂分子在水相中具有自发形成封闭的膜系统的性质,以疏水性非极性尾部相对,极性头部朝向水相的磷脂双分子层是组成生物膜的基本结构成分,尚未发现在生物膜结构中起组织作用的蛋白。 (2)蛋白分子以不同的方式镶嵌在脂双分子中或结合在其表面,蛋白的类型,蛋白分布的不对称性及其与脂分子的协同作用赋予生物膜具有各自的特性与功能。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有答案)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 有( )。 A.新西兰B.比利时C.荷兰 D.瑞士 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 于()。 A.成文法B.判例法C.衡平法D.普通法 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 是()。 A.法典化B.受罗马法影响小C.先例约束力原则D.民商合一 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B.美国C.德国D、香港 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C.德国法学家D、美国法学家 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学理 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 是() A、法典化 B、条理化 C、逻辑性 D、二元性 9、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 是( ) A、判例法 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国际法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 为( ) A、普通法与平衡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公法与私法 三、判断题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x)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 质。(x) 3、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4、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 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x) 5、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 法。( x ) 6、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先例约束力。( x ) 7、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本身,而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解释的法律规则才是适用的法律。( ) 8、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x ) 9、判例在中国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 x ) 1 、 “ 国 际

国际商法简答题

国际商法简答题

1.简述国际商法的构成和特点。 答:国际商法的范围超出传统商法;国际商法属于跨国私法;国际商法的发展轨迹不同于其他法律分支;国际商法的渊源为国际立法、国际商事惯例以及各国相关立法,尤以前两者为主。2.简述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 答: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的法、德两国法律以及效仿其法例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大陆法系在13世纪形成于西欧,除法国、德国外,其他如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瑞士、荷兰、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等欧洲大陆国家均属于大陆法系。曾受大陆法国家殖民统治的拉丁美洲、非洲的一些国家,也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另外,日本、土耳其等国,中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也先后引入了大陆法。中国大陆实际上秉承了大陆法传统。 3. 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 答: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又扩展到美国及其他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

来西亚、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南非、菲律宾、斯里兰卡则先采用大陆法,后又引入英美法,形成两大法系混合的局面。美国独立以后的法律制度还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4.英国的先例拘束力原则是如何体现的? 答:先例拘束力原则着重体现为下列三点:(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全国各级审判机关均须遵循,只有上议院本身可不受约束;(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其自身以及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3)高级法院每一个庭的判决对所有低级法院均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分为判决理由和判决词中为解释判决理由所阐述的法律规则两个部分,只有前者对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后者只有说服力。 5. 简述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答:大陆法系中判例的作用日益增强;英美法系中成文法的数量迅速扩大;两大法系取长补短,逐渐融合。 1.简述公司及其法律特征。 答: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它具有营利性、法人性、社团性和依法认可性4个特征。2.中国大陆主要的合伙企业形式有哪些? 答:有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3种。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法制史简答题、名词解释教学提纲

法制史简答题、名词 解释

一、春秋的成文法、争论和人物 (一)主要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赵鞅等人铸刑鼎。 (二)争论。1.争论原因:破坏了原来的礼法等级秩序;民众知道法律后将会根据法律追逐自己的利益从而不利于统治。 2.进步性:公布成文法顺应社会进步的历史潮流,各诸侯国纷纷公布成文法的现实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3.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而且也为法律自身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2分) (三)争论相关人物:郑国铸刑书于鼎,郑子产与叔向关于公布成文法的争论;(2)晋国赵鞅铸刑鼎,此活动受到孔子批评。 二、简述《法经》各篇篇名及其主要内容 (一)法经是 (二)(1)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2)贼法:有关侵犯他人人身及国家政权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3)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4)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5)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6)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的规定。 (三)意义 三、简述汉初刑罚改革 (一)起因:汉初约法省刑的需要、缇萦上书。 (二)内容:1.汉文帝时规定,以徒、笞与死刑分别代替黥、劓及斩左右趾:1)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2)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3)当劓者,笞三百;4)当斩左趾者,笞五百;5)当斩右趾者,弃市。2.汉景帝时两次减少笞数,并专门规定了刑具的规格,笞刑部位等。 (三)影响:1.它为刑罚由旧五刑向隋唐新五刑的过渡奠定了基础2.推动了法律的儒家化3.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转折点。 四、法家“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君本位的极端君主主义。(2)法、术、势三者结合。(3)重刑主义。(4)重农抑商 五、儒家的德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儒家主张以礼义道德教化人民,使人民道德升华,反对以暴力威胁为基础的政治。 (2)要求为政者要以自己的高尚品德感化人民 (3)法令刑罚只是德礼教化的辅助手段 六、论汉朝刑法的儒家化 1、刑法儒家化即刑法中体现儒家思想; 2、主要体现:孝思想,以家庭观念为核心; 3、表现:1)春秋决狱2)亲亲相隐3)矜恤老幼妇孺4)重惩不孝犯罪5)官僚贵族有罪先请 4、意义:在于促进了法明文明进步 七、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1.曹魏“八议”入律 2.晋律实行“准五服以制罪” 3.北魏孝文帝创制“存留养亲”制度 4.北齐总结“重罪十条”(“十恶”前身) 5.南北朝实行“官当”。 八、综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新创立的对中国法制史具有重要影响的刑法制度。 (1)结构形式上:创立了《名例律》、法典分为十二篇以及律注合篇的传统。 (2)内容上:创立了八议;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规范的流刑,等等 九、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哪些主要法典?这些法典分别创设了哪些重要的刑法制度?(至少举出五项) (1)魏《新律》,八议入律,缩小族诛连坐;(2)《北魏律》存留养亲;(3)晋《泰始律》,确立“准五服以制罪”;(4)北齐《北齐律》,重罪十条;(5)北齐《北齐律》,新五刑体例 十、简述唐朝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一)法律形式:1)律:刑法典2)令:有关国家各项基本制度的法规3)格:经过整理后的皇帝敕令4)式:国家机关经常适用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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