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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审定稿)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8.7 北京

目录

1.总则 (2)

2.术语 (4)

3.一般规定 (6)

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6)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7)

3.3 风险管理 (8)

3.4 信息管理 (9)

3.5 质量管理 (10)

3.6 档案管理 (12)

4.决策阶段 (14)

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14)

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14)

5.设计阶段 (16)

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6)

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7)

6.交易阶段 (19)

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9)

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20)

6.3 投标报价分析 (22)

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22)

7.施工阶段 (23)

7.1 工程预付款 (23)

7.2工程计量支付 (23)

7.3 工程变更 (24)

7.4 工程索赔 (25)

7.5 偏差调整 (25)

8.竣工阶段 (26)

8.1 工程竣工结算 (26)

8.2 工程竣工决算 (27)

1.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宜选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编号),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1.0.6 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当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委托单位应指定主体承担单位,由主体承担单位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一、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0.7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应由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从业)印章,并承担具体责任。

1.0.8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除应遵循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是指需要一定的投资,经过决策和实施的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明确目标的一次性的活动,是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2.0.2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建设费用,即该工程项目从建设前期到竣工投产全过程所花费的费用总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2.0.3 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计算和确定投资估算价、设计概算价、施工图预算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竣工决算价的过程。

2.0.4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指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的过程。

2.0.5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是指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和技术,为寻求解决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等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最佳途径而提供的智力服务。

2.0.6 可行性研究: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系统分析方法。

2.0.7 投资估算:是指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预先测算和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包括工程造价和流动资金)的过程。

2.0.8 设计概算:是指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在投资估算控制下,根据设计要求和设计文件,

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过程。

2.0.9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依据,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过程。

2.0.10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全部工作,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承、发包双方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最终计算和确定实际工程造价的过程。

2.0.11 竣工决算:是指在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编制综合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的过程。

2.0.12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13 投标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14 合同价:是指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15 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2.0.16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2.0.17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3.一般规定

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3.1.1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的计价,实施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入,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

3.1.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3.1.3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

2、负责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3、负责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

4、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

5、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6、参与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7、负责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8、负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9、负责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10、参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11、负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12、负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13、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负责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1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15、负责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

16、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17、参与建设项目后评价;

18、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3.1.4 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可分为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和某一阶段或若干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3.1.5 承担全过程、某一阶段或若干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应依据3.1.3条规定的工作内容,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服务内容、范围、深度或参与程度。

3.1.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的,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力求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在相同的口径下,使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决算不突破设计概算。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采取必要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或进行投资调整。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3.2.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造价管理咨询项目后应编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项目工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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