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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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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8 名工作人员,其中市教育局所属教师类350 人,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178 人,县、区(市)乡镇卫生院类300 人。

现本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对象和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体条件按照《邯郸市xx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2、3)执行。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xx 年12 月13 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在读的研究生和专接本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三、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报名1、报名办法。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 元。网址: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2、报名时间。

12月20日8:30—12月25日17:30。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7

日17:3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

报考职位条件,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XX年1月4日9: 00至1月6日17: 00 登

录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凡发现弄虚作假或

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

先缴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 00前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行为,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指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围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市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属各部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第二章招聘围、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外国国籍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 第九条招聘中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不得对岗位的报考专业、年龄、技能等进行有指向性限制。 第十条招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招聘结果;

人社部发〔2010〕92号__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人社部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doc)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北京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四川华图(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如下,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试题资料、课程请关注四川华图。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数量关系。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第二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图形推理、定义判断、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事件排序等五种类型。 第四部分:常识判断。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试题取材范围广泛,主要涉及科技、经济、社会、法律、管理、历史、文学等诸多方面的常识。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四川省情、成都市情、事业单位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内容涉及广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等,了解常见犯罪种类、特点与刑罚种类、裁量,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内容主要涉及: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了解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员工招聘选拔体系 2、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收高素质人员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第二章招聘原则和基本要求 招聘原则:公司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积极引进关键人才适当的储备专业化的优秀人才 基本要求: 1、品德端正忠诚公司; 2、具备一定得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知识; 3、有敬业精神工作认真投入主动负责并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提出对公司有建设性的意见; 4、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严守规章严谨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第三章招聘管理流程 招聘需求: 1、由于各部门因人事调动、人员流失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短缺时在确认部门内部调配难以满足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需要填写《人员需求表》(附件1)对招聘岗位情况和岗位任职资料进行详细说明再交予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2、部门需要招聘人员需要部门领导提前跟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招聘实施:

1、人力资源部收到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表》后考虑招聘成本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通过网络现场招聘中介所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2、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任职要求的应聘人员安排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技能考核面试 3、经过部门相关负责人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面试者进行进一步会谈约定试用期限薪酬福利录用时间合同期限等事项 4、录用的面试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并告知报到时应带的相关资料新进员工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公司制度考核与技能考核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公司办公会议核准后予以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以及修订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招聘需求表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篇2] 一、目的 为满足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全面培养和发展各方面优秀人才并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各类人才在学校内部合理、有序流动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金钥匙全体服务期满一年的正式员工

[浅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化实施] 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浅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化实施] 事业 单位招聘条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实施,给人们提供了除公务员考录外另一个公开竞争的择业平台。但由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起步晚,仍处于探索完善的过程中,各地在招考条件、考试内容、录用办法等关键操作环节设置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甚至明显带有地域性、随意性、领导意志等主客观因素,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信度和效度。因之,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细则进行科学规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限制性条款要规范设置事业单位限制性招考条件,有利于缩小招聘人才的范围,有利于提高甄别人才的效率和针对性,但可能与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根本性原则相违,“人才高消费”、“因人设岗”的现象仍一定程度的存在。关于地域限制问题。在事业单位招聘时加以地域限制,可以使本地毕业生避免外来竞争,将含金量较高的事业单位空缺岗位,留给本地未就业毕业生。但从事业单位需求与人才最佳组合角度来看,容易造成个别紧缺专业形不成竞争,不利于充分选拔优秀人才。在近年来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不少省市如江苏、安徽、宁夏等已取消地域性限制,总体来说取消地域性限制将是一个逐步的渐进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在县市级区域范围内是否取消地域界限还要注意与周边区域间相互平衡,以免对考生带来新的机会不平等。关于性别限

制问题。根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鉴于目前对性别限制在法制层面已作出明确界定,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需严格依法行事,不可随意加以限制。关于年龄限制问题。年龄限制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不可少的资格条款,合理进行年龄限制,对优化队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多数地方、单位在招聘时将年龄限制在30岁以下,不违背有关规定,本无可是非。但如此操作将招聘对象往往限定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对超出年龄的其他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造成了机会不平等,而且与公务员考录的年龄限制政策不相吻合。因之,应从政策层面对此予以统一规范,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年龄条件一般限制在35周岁以下,对于专业性、经验性有较高要求的岗位在年龄上则可相应适当放宽。关于身份限制问题。各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身份限制上存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对考生学校背景加以限制,如“211工程学校”; 有的对考生的教育背景加以限制,如“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相应学位等; 更多的是对考生的学历层次、专业进行限制。诸如之类的种种条件设置,把一些本来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挡在了门外。从机会平等和人尽其才、满足工作实际需求的角度,应适当放宽报考范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竞争,更有利于选拔人才。二、考试内容需科学合理事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模板】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部门聘用单 位 岗 位类 别 岗 位等 级 招聘 数量 岗位聘用条件备注 年龄学历专业名称 专业方 向 教师资格证性别 华龙区教育局 华龙区 戚城小 学(19 人) 专技十三级8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汉语言 文学 中小学语文 教师资格 男女各 4人专技十三级4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数学中小学数学 教师资格 男女各 2人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体育 体操 方向 中小学体育 教师资格 不限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体育中小学体育 教师资格 男性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音乐 舞蹈 方向 中小学音乐 教师资格 不限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美术中小学美术 教师资格 不限专技十三级2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信息技 术 中小学信息 技术教师资 格 男女各 1人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科学中小学科学 教师资格 不限 岳村镇 东西寨 小学(1 人) 专技十三级1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 仅限1999级、 2000级华龙区 户籍(以入学 时户籍地为依 据,行政区划 调整的以目前 区域为准)的 中师毕业生报 考

华龙区卫健委28个岗位疾病预 防控制 中心 (10 人) 专技十三级4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医学检验、卫生检 验专业毕业。 检验技 术 不限专技十三级6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公共卫生、预防医 学专业毕业。 公共卫 生 不限 孟轲乡 卫生院 (5 人) 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临床医学或者相 关专业毕业。 临床医 学 不限 有助理医师 以上资格证专技十三级140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中医学或者中西 医结合专业毕业。 中医学不限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康复治疗专业毕 业。 康复治 疗技术 不限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医学影像专业毕 业。 医学影 像技术 不限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护理专业毕业。 护理学不限 具有执业护 士 证书 岳村镇 卫生院 (7 人) 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口腔医学专业毕 业。 口腔医 学 不限 有助理医师 以上资格证专技十三级140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中医学或者中西 医结合专业毕业。 中医学不限 中医或者中 西结合资格 证,主治医 师资格。 专技十三级235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临床医学或者相 关专业毕业。 临床医 学 不限 有执业医师 资格证

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新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 35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 ?第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已经具有批准权限的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高等院校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结果经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省、设区

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事部门)是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区)人事部门按照设区市人事部门核准的方案和授权,可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第五条各设区市政府人事部门和省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应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第二章招聘程序 第六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人事部门确定的年度增人计划内,根据空缺岗位、专业需要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是: (一)上报招聘计划; (二)编制招聘方案; (三)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六)公布成绩; (七)考察; (八)体检; (九)公示招聘人员名单; (十)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一、公开招聘计划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1、经市编委办审批核准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表;2、招聘单位填报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 审核内容:招聘岗位是否空缺;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在《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盖章并存档(申报材料各留存一份)。 二、公开招聘公告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公开招聘公告函(附电子版) 审核内容:1、是否按照公告函模板撰写;2、是否有歧视性设置(即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3、公开招聘的各项程序、内容是否符合《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规定;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发布公告,反馈招聘单位同时在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函(附电子版) 审核内容:1、是否按照公示函模板撰写;2、公示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中的设置条件;3、公开招聘过程是否符合政策文件规定以及是否有考生投拆等;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名义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公示,反馈招聘单位同时在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 四、录用手续办理 申报材料:1、以主管部门名义起草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说明;2、《宁波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四份)(首次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填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3、《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除录用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必须填写,调出单位、调出主管部门和调入单位、调入主管部门必须盖章;原是失业人员调出单位一栏不用盖章,原是失业人员或原是民营企业的录用人员调出主管部门一栏可盖本人或原民营企业人事代理的档案管理部门的章); 4、《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一式三份)(迁户人员必须填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一般情况下要求非中心城区〈宁波六区〉外户籍的录用人员须迁户至单位集体户口或中心城区投亲靠友,但农业家庭户的录用人员必须迁户,非中心城区〈宁波六区〉外城镇户籍的录用人员不愿意迁户的可签订承诺书后不迁户); 5、录用人

江苏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规范。 第四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是本地区面试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面试工作可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 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设有专门人事机构,并且能够规范独立地开展试题命制、面试组织等工作的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和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自行组织面试。 第六条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建立面试质量评估制度,不断提高面试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 第二章面试方法、程序和方案 第七条面试方法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确定,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含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说课、表演)等。面试阶段可以加入个性测评。 第八条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二)命制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和办法; (三)成立面试评委小组; (四)面试前培训; (五)实施面试;

(六)公布面试结果。 第九条面试组织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的,其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的,其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面试实施方案包括面试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评委的组成结构以及监督办法等。制定实施方案时,须保证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应聘人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第三章面试试题 第十一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第十二条面试试题可以由面试组织单位自主组织命制,也可委托具备命题能力的专业机构或行业专家命制。 第十三条命制面试试题的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8 名工作人员,其中市教育局所属教师类350 人,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178 人,县、区(市)乡镇卫生院类300 人。 现本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对象和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体条件按照《邯郸市xx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2、3)执行。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xx 年12 月13 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在读的研究生和专接本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三、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报名1、报名办法。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 元。网址: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2、报名时间。 12月20日8:30—12月25日17:30。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7 日17:3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 报考职位条件,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XX年1月4日9: 00至1月6日17: 00 登 录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凡发现弄虚作假或 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 先缴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 00前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浙江省人事厅 【发布文号】浙人才〔2007〕184号 【发布日期】 2007-07-31 【生效日期】 2007-10-01 【效力】 【备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均应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接收上级机关按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成立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其成员按照需要,可以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二章招聘对象、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是竞争力、生产力、是事业发展动力。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是转变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是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防止和克服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具体实践。由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实施还处于探索期,在其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许多弊端,损害了公开招聘制度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影响到事业单位以及在社会中的正面形象,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单位招聘程序,营造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招聘机制,切实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的公信度。为此,本文结合新形势下人事管理的特点,就公开招聘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为组织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公开招聘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规划与人员需求分析缺失 一是人力资源规划的缺失,会导致不能全面了解到各类专业人员的余缺和各层次岗位的需求,分析预测不到长期的人员供给,从而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人员的需求与供给存在动态不均衡;二是不能科学有效地调配人员,把招聘对象放置于适合其能力与特点的岗位上,做到人岗匹配,这不利于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利于潜能的发掘;三是个人能力与职位不相适应,随着人员能力素质的变化,招聘要求没有跟着动态的调整。导致在招聘中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获得不了真正适当人员。 (二)能岗不匹配 对个人能力和岗位分析不足,会导致能力和岗位存在偏差的现状,一是有的能力水平高于岗位的要求,任职对象会感到自己的能力与才干得不到充分施展,造成高素质人才的流失,单位和个人都蒙受损失;二是有的能力水平小于岗位的需求,造成单位的工作效率下降,形成恶性循环。如果能力与岗位的要求合理匹配,员工的工作情绪会很稳定,业绩也会提升;三是没有科学合理的区分员工专长。没有对应聘对象能力的判断建立在专长的基础之上,能力等级就无法进行准确的衡量和比较,很难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岗位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直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交流。

第四条总局人事司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直属事业单位是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及批复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直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在编制或岗位总量内新招聘工勤人员。 第六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总局宏观管理与落实直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部署、分级管理。 第七条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突出本单位的主业发展和重点工作,统筹平衡招聘在职人员和接收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做到专业对口、层次合理、比例适当。 第八条总局人事司一般于每年上半年统一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特殊情况下急需招聘工作人员的,在报经总局审批后,可由直属事业单位单独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第九条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成立包含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人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试攻略

近年来,随着报考人数和考试难度的增加,事业单位考试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纵观近年各省(市)事业单位的考试情况,《职业能力测验》作为重点考查科目,经常出现在各省(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因此,对于准备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广大考生来说,了解这一科目考试的基本情况,把握它的命题趋势至关重要。为帮助广大考生在短期内高效、便捷、准确地握考试的基本特点,中公教育集团一线专家结合多年来的公职类考试辅导经验,通过对近年各省(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的分析和研究.总结出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验》的命题规律和发展趋势。 一、各省(市)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验》特点分析 近几年各省(市)事业单位考试所考查的内容难易布局合理,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同时,也兼顾对考生个人能力的考查。总体上看,《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以下具体分析这五种题型的特点。 (一)数量关系 这种题型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问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数量关系常见的题型包括:数字推理、数学运算。 1.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数字推理题目从整体上讲难度不大,主要考查基本数列及其变式,其中等差数列及其变式、多次方数列变式、组合数列、分式数列出现较多,强调对数项之间的运算关系、数字的基本特征的理解。 【例题1】-1,0,2,7,21,62,() A.184 B.164 C.132 D.81 【答案】A。解析:方法一,三级等差数列变式。 方法二,等比数列变式。 -1×3+3=0,0×3+2=2,2×3+1=7,7×3+0=21,21×3-1=62,62×3-2=(184)。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 w ××市××单位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化,进一步 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围及条件 (一)招聘围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围,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容: 1、招聘单位、岗位; 2、招聘数量; 3、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考试、考核的方式与科目容、围; 6、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7、体检、考察的容、标准和要求; 8、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9、咨询、举报或投诉; 10、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2 —

2012年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大纲

2012年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大纲 D

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复习所用。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题五类。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第一部分法律 一、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法律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三)法律制定的概念、原则和程序。 (四)法律实施的概念、内容。 (五)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概念及种类。 (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二、宪法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宪法的监督、解释和修改。 (二)我国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三)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相关概念和内容。 (四)国家机构的概念,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及组织活动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民族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三、刑法

(六)物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和保护,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征收)和转移,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用益物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物权的概念,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七)债的概念和种类,债的发生和消灭,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八)合同的概念、分类和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概念,要约与承诺,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之债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担保方式,保证和定金。 (九)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十)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几类主要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十一)继承的概念和种类,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权的保护。 (十二)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归责原则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五、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行政主体的概念和职权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三)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效力和分类,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立法的概念、原则、主体和程序,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和内容,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的概念、原则、种类和程序,行政强制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裁决的概念、特征和程序,行政给付的概念和类型,行政确认的概念。 (四)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五)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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