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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上海市虹口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0908-上海市虹口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0908-上海市虹口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虹口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虹口区统计局

( 2011年5月5日 )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区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通过400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虹口区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1]: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为85247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072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250人,减少0.96%。平均每年减少82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10%。

全区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虹口区常住人口为196105人,占23.00%,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0488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1221人,增长86.97%。平均每年增加912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6.46%。

二、家庭户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24963户,家庭户人口为80248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人减少0.3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22509人,占49.56%;女性人口为429967人,占50.4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9下降为98.27。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8736人,占6.89%;15-64岁的人口为672816人,占78.9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20924人,占14.1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6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43696人,占98.9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780人,占1.0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0537人,减少1.23%,比重减少0.28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287人,增长34.64%,比重增加0.28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289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642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725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97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767人上升为30839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0211人下降为2773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460人下降为2783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2864人下降为8795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52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422人,文盲率[3]由3.36%下降为1.70%,下降1.66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别常住人口数(人)

欧阳路街道 73394

曲阳路街道 102586

广中路街道 122756

嘉兴路街道 125755

凉城新村街道 98196

四川北路街道 86688

提篮桥街道 114013

江湾镇街道 129088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常住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报告(1)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报告(1)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

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XX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各省负责印发。

0506-内蒙古赤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赤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年6月3日赤峰政府网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开展了第六次人口普查[1]工作。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 日零时。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34124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51804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76801人,下降3.91%,年平均下降0.4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367201户,家庭户人口为41697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33288人,占 51.44%;女性人口为2107957人,占48.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81上升为105.9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6534人,占15.35%;15-64岁人口为3350599人,占77.18%;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4112人,占7.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355733人,占77.30%;蒙古族人口为829824人,占19.1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 155688人,占3.5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50696人,下降4.30%;蒙古族人口减少9145人,下降1.0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6960人,下降9.8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07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631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44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34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409人上升为686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938人上升为 1442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033 人上升为 3811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577人下降为30716 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834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2427人,文盲率[4]由8.21%下降为3.19%,下降 5.02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人口数(人) 红山区 434785 元宝山区 325170 松山区 573571 阿鲁科尔沁旗 272205 巴林左旗 327765 巴林右旗 175543 林西县 200619

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州市统计局2011年5月1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27008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943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57800人,增长27.74 %。年平均增长率为2.4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84370户,家庭户人口为10068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0.4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37247人,占52.26%;女性人口为6063553人,占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70上升为109.4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56396人,占11.47%;15-64岁人口为10403534人,占81.91%;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870人,占6.6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4207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9114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58845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971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 报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05 2010年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辽宁省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 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 段的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 9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234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693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8294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364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6 182人上升为1196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3205人上升为1478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0082人上升为4532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9778人下降为21407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4369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76305人,文盲率[5]由4.76%下降为1.93%,下降2.8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格式(区市县)

XX县(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X X 县(市、区)统计局 2011年5月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XX县(市、区))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市、区)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3]为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人,减少 %。年平均减少 %。 全县(市、区)户籍人口为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47109户,家庭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减少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 %;女性人口为人,占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下降为。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人,占 %;15-64岁人口为人,占 %;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 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九、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 [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255人,占49.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32394人,减少1.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59659人,增长1.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2005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6年3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7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1%。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快速汇总的全国总人口及其结构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 二、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三、城乡构成 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157万人,占总人口的4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7.0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五、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

福建省泉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泉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泉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统计局 2011年7月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812853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28304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45490人,增长11.61%,年平均增长率为1.1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267970户,家庭户人口为69486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5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207544人,占51.76%;女性人口为3920986人,占48.2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3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78882人,占14.50%;15-59岁人口为6237844人,占76.74%;60岁及以上人口为711804人,占8.7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6988人,占5.9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2个百分点。

六安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六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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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六安市统计局 2011年6月27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561170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95344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41739人,下降5.74%,年平均下降0.59%。 全市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711844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6036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14798人,增长7.80%,年平均增长0.75%。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739089户,家庭户人口为53647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0.4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61086人,占50.98%;女性人口为2750615人,占49.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12下降为104.0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3514人,占17.70% ;15-64岁人口为4020557人,占71.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7630人,占10.6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361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387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23603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69686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374人上升为434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

延安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

延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普查局 2011年5月1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区)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18700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5594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1068 人,增长6.38%。年平均增长率为0.6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646054户,家庭户人口为203060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0.5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49068人,占52.54% ;女性人口为1037941人,占47.4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9上升为110.7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67783人,占16.82%;15-64岁人口为1679704人,占7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9522人,占6.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0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8796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2275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79646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383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人口统计普查公报.doc

人口统计普查公报 【篇一:历次人口普查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 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指示,结合全国普选,举办了全国人口调查。调查 的标准时间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参加这次调查登记 工作的人员共有二百五十余万人。 为了保证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国组成了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并制定了统一的简易可行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 办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按照这个办法进行直接调查;但有 少数地区不能进行直接调查,而用其他办法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未 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待解放的台湾省,国外华 侨和留学生等。 为了使这次普查资料全面、确实,曾及时组织了抽样复查,对已经调查登记的人口数目的正确程度进行检查。全国范围内共抽查了五 千二百九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占直接调查登记人口的百分之九), 检查的结果是:重复的人口占千分之一点三九,遗漏的人口占千分 之二点五五。 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其中: 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人; 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人,内有: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 (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料); 待解放的台湾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一九五一年台湾公布的数字); 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二、在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中:

滁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滁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93786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001488人相比,十年共减少63620人,下降1.6%,年平均下降0.16%。 全市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453354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2290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10631人,增长7.4%,年平均增长0.7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203843户,家庭户人口为378355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人减少0.4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99579人,占50.78%;女性人口为1938289人,占49.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 查的105.41下降为103.1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77497人,占17.20% ;15-64岁人口为2837132人,占72.05%;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3239人,占10.7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 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9866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920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52236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19190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山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9579.31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079.31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500.00万人。增长5.50%,年平均增长0.54%。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010.5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985.5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了0.23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8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0.57%;女性为4734.59万人,占总人口的49.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3下降为102.33。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 1507.43万人,占15.74%,15-64岁的人口为7128.90万人,占74.4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42.98万人,占9.8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3.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排行

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排行 作者:排行老三发布于:2011-5-1 11:12 Sunday 分类:中国各地排行榜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以下为公报全文。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 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 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 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

广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11年6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广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与总人口 全自治区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4602.6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89.3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13.29万人,增长2.52%,年平均增长为0.25%。 全自治区总人口为5159.46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44.20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415.26万

人,增长8.75%,年平均增长为0.84%。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年平均增长1.08%下降0.24个百分点。 二、家庭户人口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家庭户1315.1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397.3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1人减少0.47人。 三、性别构成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92.62万人,占51.98%;女性人口为2210.04万人,占48.0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68下降为108.26。 四、年龄构成 全自治区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9.14万人,占21.71%;15-59岁人口为2999.84万人,占65.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3.68万人,占13.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5.32万人,占9.2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局)

统计局:中国人口近13.4亿10年增7390万 2011-04-28 10:37: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有20173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138)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以下为公报全文。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杭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杭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杭州市统计局 2011年5月 12 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市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杭州市的常住人口为870.04万人[3],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87.8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2.17万人,增长26.48%,年平均增长2.38%。全市常住人口中市外流入人口为235.44万人,占27.06%。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97.0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68.1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8人减少0.3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5.72万人,占51.23%;女性人口为424.32万人,占48.7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34下降为105.0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周岁人口为99.11万人,占11.39%;15-59周岁人口为654.35万人,占75.21%;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6.58万人,占13.40%,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8.44万人,占9.0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周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6个百分点,15-59周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92个百分点,60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4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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