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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 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

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

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对意见分歧较大且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由学校领导或校务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学校当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十三条:在行政会议集体决策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人数1/2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有必要在实施前及时向乡中心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负责人根据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人具体落实。

第十六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七条:行政会议做出决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要敢于负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定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或不妥

之处,应提请校务会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行政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特殊情况下,学校领导有权做出符合学校利益的决定,但必须尽快向学校班子成员通报情况。并适时在行政会上作说明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因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做出的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行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定的要形成会议纪要,需要乡中心领导掌握的要及时报送乡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在必要时,经行政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

太阳神大酒店“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务院国资委、神华宁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凡属酒店“三重一大”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3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 1.4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2 决策的原则 2.1 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必要时,应邀请法律顾问、业内专家把关。 2.2 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对涉及专业性强的重大

决策,应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2.3 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政主要领导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再作发言,以免影响或干扰其他人员的思路。 2.4 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 决策范围 3.1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1.1 酒店的发展思路、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 大战略管理事项。 3.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1.3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3.1.4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3.2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2.1 对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 3.2.2 酒店中层后备干部的管理、向公司推荐处级后备干

“三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三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即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3条决策原则 1.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高层领导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规范决策,公司高层领导要按照议事程序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2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4条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 项。 3.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 事项。 4.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产权变动、利 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7.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8.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 9.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 10.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 11.企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2.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3.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5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2.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奖 惩等。 4.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惩等。 5.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调整。 6.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6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南王村小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坚持集体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使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充分体现集体的作用。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范围: 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6、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 9、学校奖惩工作; 10、人事安排; 11、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大额经费支出; 12、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三、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程序: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会议决定,以会议形式体现集体的意见,不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替代集体议事、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事先个人意见 1.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看法,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 召开校代会,对领导成员提出的学校重大问题,全面听取大家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1. 召开学校会议,让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 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 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 第三条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经营事项; (二)重大投资事项; (三)确定年度借款总额、担保方式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重大购买、销售合同; (二)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赠与或受赠资产; (五)公司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债权、债务重组以及资产置换; (三)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四)新建生产线; (五)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六)委托理财;

(七)委托贷款; (八)对子公司投资; (九)提供财务资助; (十)证券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投资。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重大合同签订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 公司总裁有权签订标的额未超过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和未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 (二) 标的额超过3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公司总裁应报告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裁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第八条公司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 购置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二) 由于技术更新等,出现多余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经总裁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应按固定资产净值或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租入、租出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租入、租出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赠与或受赠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公司赠与或受赠财产,经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赠与、受赠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赠与、受赠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开县五通乡中心小学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晋职、晋级的评定方案。 8、评优、评先工作。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或调整。 (二)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2、年度大型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研究决定。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及以上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2、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做到: 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办公会负责最终做出决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中共江安镇滨江初中党支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1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做到:(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 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作出决策。(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l)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2)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会议事规则》和《贯彻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高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质量和水平,促进集团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明确责权,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会前充分酝酿、多方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重大决策的类别 (一)贯彻执行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 2、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主要措施、重要决议、及所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 (二)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 1、发展战略、规划; 2、年度综合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生产经营中的重

大事项; 3、体制改革、生产能力布局及其调整方案; 4、管理创新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方案。 (三)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 1、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审定; 2、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其重大调整方案; 3、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四)组织人事类 1、派往所属各单位的出资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免、更换、考核、奖惩等的建议; 2、公司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 3、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 4、所属单位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及工资、人工成本总额控制方案。 (五)财经类 1、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本金方案; 2、融资计划和方案,大额资金的支付和内部大额资金的调度; 3、贷款担保、履约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 4、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重要长期资产的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推进乡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1、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 2、乡镇经济和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的出台; 3、乡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调整、选拔任用,党内表彰和党员干部奖惩; 4、重要行政执法行为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乡镇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6、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的招标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 7、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村容整治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农村城镇化的重大措施; 8、其它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或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重大事项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和集体决定,坚决防止“一言堂”和“一个人说了算”。 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通过乡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确定。研讨重大事项必须

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分管领导必须参加。 2、提请党委会(联席会)研讨的重大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议题应提前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通报,乡党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不得搞临时动议;需要相关资料的,应由分管领导提前准备;分管领导要提前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3、坚持依法行政,所有事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4、会议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主持。讨论时,乡党委书记(乡长)不得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待听取其它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方可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重大事项决策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6、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7、重大事项一经决策,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对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 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

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结合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议事原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第三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重大决策主要内容: 1.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任务; 2.公司内部重大改革方案、措施; 3.涉及公司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涉及公司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5.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内容: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与奖惩;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 3.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轮岗; 4.评先评优与奖惩处罚; 5.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

第五条重大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本公司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5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购置、装修改造; 2.本公司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内容:1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第四章议事要求 第七条会议名称: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 第八条与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必要时中层管理人员列席。 第九条会议记录部门:办公室。 第十条会议通知送达时限:两天。 第十一条须到会人数比例:研究重大问题二分之一以上,讨论人事问题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二条决策形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书面表决。 第十三条通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四条纪要抄送单位和领导: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国资办,有关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表格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表格

龙溪口中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学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以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精神,根据海原县教体局党委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涉及到学校重大事项的都适用于本项制度。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及上级行政领导部门对重大事项有决定的,一律从其规定。 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需要学校党组织审议的,则按照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四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事项决策: 1、教育改革发展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3、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4、重要考核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5、重要专题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6、学校机构的设置更名撤消的确定。 7、学校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 8、教工工资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9、对外重要合同协议的确定和调整。 10、各类评优奖励处罚的审议和决定。 二、岗位人员安排: 11、中层干部的任免。 12、教研组长指导教师的确定和调整。 13、其它岗位有关人员的确定和调整。 三、重大项目安排: 1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确定和申报。 15、年度校舍维修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16、学校重要设备采购的确定和调整。 四、大额资金使用: 17、预算外3000元以上人员资金的使用。 18、预算外2000元以上活动资金的使用。 19、预算外1000元以上维修资金的使用。 20、预算外1000元设备采购资金的使用。 第三章重大事项决策形式 第六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一般行政会议商量确定,再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最后由党组织会议决定。如属行政会议可决定的项目,则按行政议事形式决策,如需经校务会议决策的,再按校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 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 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 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 况;7、教职工职称评定;8、评优、评先工作;9、分配方案 的制定或调整;10、教师工作安排;11、年度经费预算、决策 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 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5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 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 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 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 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 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 见。(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 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 (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做出决策。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和操作程序。 (4)、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 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凡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 (1)、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 和实施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XXX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XXX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X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收购资产和资产置换公司收购资产和资产置换,单项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标的资产累计交 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0%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超过上述金额的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项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标的资产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 第四条对外投资 1、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单项金额或在最近连续12 个月内对同一公司追加投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超过上述金额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项投资金额或连续12 个月内对同一公司追加投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 2、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单项投资金额或年度累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的投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上述投资金额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项投资金额或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 第五条重大合同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 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 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

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完整版)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对生产经营中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事项决策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按照《xx(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班子专题讨论做出决定,对应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和民主监督。党政班子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本办法所指重大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 1.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工作部署、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部门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管理事项。 - 1 -

3.部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部门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等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部门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定编定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6.部门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7.部门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8.部门党建工作、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9.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问题。 10.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11.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 12.其他有关部门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部门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干部人选。 2.部门室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调整、奖惩等。 3.部门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 2 -

4.部门人员退养、退休、病退等。 5.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部门年度投资、购置、维修、采购计划等项目。 2.部门销售、采购合同签订等项目。 3.部门工程、物资等项目验收。 4.部门工程承发包项目。 5.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 (四)资金运作事项 1.部门生产经营发生的资金使用管理。 2.部门调整预算事项。 3.部门支援、捐赠、赞助(款、物)。 4.部门非生产性资金使用。 (五)事关部门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其它事项。 三、重要事项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凡提交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均必须做好认真调查研究,为党支部会议提供科学民主决策奠定基础。 - 3 -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 规则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 则 一、提出:主管或分 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

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

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河北省行政程序规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涉及到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建设的重要决定、安排或者出台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措施; (二)出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我局对重大行政事项做出决策前,应当听取意见,听取意见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能科室,应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重大行政决策承办科室具体承办。 第六条承办科室应当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或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承办科室可以采取会议、公示、函询、调查、座谈会及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决策事项涉及的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对象。 第八条承办科室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组对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 第九条承办科室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和评估,广泛听取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征求意见后,承办科室应当及时将听取意见情况形成报告,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建议意见。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官当小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官当小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的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学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以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精神,根据沙洋县防控办公室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涉及到学校重大事项的都适用于本项制度。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及上级行政领导部门对重大事项有决定的,一律从其规定。 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四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需要学校党支部审议的,则按照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五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事项决策: 1、教育改革发展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3、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4、重要考核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5、重要专题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6、学校机构的设置更名撤消的确定。 7、学校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 8、教工工资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9、对外重要合同协议的确定和调整。 10、各类评优奖励处罚的审议和决定。 二、岗位人员安排: 11、教导总务各处室中层干部的任免。 12、教研组长指导教师的确定和调整。 13、其它岗位有关人员的确定和调整。

三、重大项目安排: 1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确定和申报。 15、年度校舍维修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16、学校重要设备采购的确定和调整。 四、大额资金使用: 17、预算外3万元以上人员资金的使用。 18、预算外2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的使用。 19、预算外1万元以上维修资金的使用。 20、预算外1万元设备采购资金的使用。 第三章重大事项决策形式 第六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一般行政会议商量确定,再由校委会议研究决定。如属行政会议可决定的项目,则按行政议事形式决策,如需经校委会议决策的,再按校委议事形式决策,会议记录备案,如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则按支部议事形式决策,同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第七条: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各类会议,须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举行召开,而且在决定某一重大的项目时,负责该重大项目人员必须到会。 第八条: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决定的,则由校长会同有关人员审核决定,但事后必须及时召开有关会议予以确认。 第四章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第九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具体程序: 1、提出事项:重大事项一般由分管领导提出,并提供讨论决策的方案和说明,如需在较大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应在提出事项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形成文字资料提供会议审议。 2、列入议题:分管领导汇总重大事项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里先交校长审定,由校长确认是否列入讨论议题,其结果则由校长通知分管领导。 3、召开会议: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会议,如需要另外安排召开紧急会议,则必须提前2天发出会议通知,以保证有关领导准时参加会议。 4、讨论决定:会议由校长或委托分管项目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时先由事项负责人介绍情况,然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会议的校长或会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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