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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

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
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

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

——以北京杨梅竹斜街为例

段文,魏祥莉,余丹丹

摘要:2010年开始的北京杨梅竹斜街保护修缮项目是近年来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一次创新尝试。与以往屡屡发生的大拆大建不同,该次城市更新实践按照平等自愿、协议腾退的方式进行了人口疏解,小范围、渐进式地获得了居民腾退后的房屋作为更新利用的空间,代表了“新常态”下该类地段进行保护更新的趋势。项目实施主体国有企业大投公司提出以文化创意设计复兴老街区的策略,通过与北京设计周合作,连续4年不断探索文化创意引导下的街区更新利用方式。通过对大投公司访谈和现场调研,笔者对该地区引入的创意特色商业店铺、零散建筑空间的利用和公共设施的更新情况进行了研究,对文化创意引导方式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肯定其创新尝试的同时,提出当前文化创意引导在当地居民中参与性不强的局限性,未来如何调动广泛的社会参与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保护城市更新文化创意杨梅竹斜街

序言: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新常态”的解读

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发展阶段的“新常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在城镇化进程逐渐放缓的情况下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概括而言,“新常态”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面临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外部环境特征:1)经济结构转型,城市中心区居住用地减少,中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文化体验消费需求增长;2)建设方式转变,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大拆大建方式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更新难以为继;3)物质环境恶化,居住安全隐患突出,基础设施条件难以适应现代生活要求;4)社会结构下虑,流动人口增加,居民自我更新力量薄弱;5)历史问题累积,社会矛盾尖锐,就地解决所有问题存在困难;6)居民意愿多元,利益相互掣肘,组织协调机制建设不足。

2010年开始的北京杨梅竹斜街保护修缮项目是近年来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一次创新尝试,其在人口腾退、资本运作、功能定位等方面都表现出与以往大不一样的地方,整体的行动思路契合了“新常态”下的现实要求。

1.北京杨梅竹斜街保护更新概述

1.1历史沿革与背景情况

杨梅竹斜街片区属于北京大栅栏历史文化保护区1(以下简称“大栅栏文保区”)的一部分(见图1),大栅栏文保区[1]是“离天安门最近的向世人展示世界城市名片的重要窗口,总占地面积约126公顷,涉及居民约2.5万户。为加快推进首都旧城保护发展工作,北京市于2010年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并于同年将杨梅竹斜街列入四个2旧城改造新模式的试点项目[2]。

杨梅竹斜街[2]片区位于大栅栏西街斜街保护带北侧,是大栅栏商业街与琉璃厂东街的贯通线,是整个大栅栏文保区的核心区域。项目北起耀武胡同,南至大栅栏西街,西起延寿街、桐梓胡同,东至杨威胡同、煤市街,占地面积约8.8公顷,现状腾退涉及460个门牌,2112户,4861人,单位70个,现状建筑面积75920平方米3。

图1 杨梅竹斜街区位及范围(图片来源:笔者根据大投公司提供图片绘制)

1.2应对“新常态”的保护更新模式

应对“新常态”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现实制约条件,北京市决定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指导支持下,由国有企业广安控股集团下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投公司”)作为杨梅竹斜街保护修缮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主体。项目启动资本由市、区两级政府筹措(市政府注资10亿,区政府注资5千万元),解决初期居民投入有限和市场吸引不足的问题。不同于以往屡屡发生的大拆大建,杨梅竹斜街项目的实施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按照平等自愿、协议腾退的方式进行人口疏解和空间腾退。人口拥挤一直是制

约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发展的主要因素,不同于以往通常采用的划片区强制腾退实现人口疏解,该项目在人口疏解方面确定了以居民自觉自愿为基本原则,做到“协商一户、腾退一户”。人口疏解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持续进行了4年之久,按照西城区住建委的批复(西建发[2011]25号),采取货币补偿和房源安置两种方式供愿意腾退的居民自由选择,此后补偿标准不变,确保腾退前后标准统一。截至2014年12月,项目共完成腾退640户,疏解人口约1800人,占片区总人口的30%左右4,走在北京市旧城保护试点项目的前列。

第二,项目总体资本投入不考虑短期回报,政府前期资本投入作为杠杆撬动其他社会资本的持续投参与。根据大投公司测算(见表1),项目整体投资总额需要52.6亿元,前期以政府注册资本金作为种子资金,后期政府减少资金投入,转为主要依靠实施主体进行融资放大,带动社区共建和其他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改造,估计未来社会资本会占到整体项目投资的60%左右。

第三,资本投入回报不完全依靠土地增值收益,物质和文化环境品质提升后带来的品牌效应通过金融创新实现溢价回收平衡。传统以房地产开发带动的更新模式主要是依靠土地增值收益作为资本投入回报,但对于在建筑高度和容积率有严格控制要求的历史文化街区,单纯依靠土地增值收益难以平衡资本投入,而且资金回本周期长、风险大,往往会对历史文化街区造成较大破坏,带来大量“假古董”。2014年,杨梅竹斜街通过招商带来的房屋租金收入仅460万元5,尚且不够支付政府前期投资的银行利息。从经济上看,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带来的收益仅少量体现在物业租金收益上,而主要转化为它给整个城市带来的文化品牌效应等外部相应。因此,在该项目的实施中大投公司计划通过一系列金融创新的办法,将其未来产生的文化品牌效益作为虚拟资本进入资本市场,回收品牌溢价,平衡资本投入。

1.3文化创意引导物质空间更新利用

在大栅栏片区城市更新的整体策划中,杨梅竹斜街地区定位为“地标型”核心公共空间,是融合传统文化内涵与现代文化品质独具胡同气质的文化体验与创意生活区。从2011年开始,杨梅竹斜街项目参与各种文化创意活动,努力塑造文化品牌效应6,如连续4年参与北京国际设计周,2014年参与2014年威尼斯双年展。

在进行了连续四年的人口腾退后,如何对腾退的建筑和城市空间(见图2)进行有效的更新利用方面成为项目在人口疏散之外另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7。杨梅竹斜街超越一般仿古修缮翻建和简单引入普通商业经营的方式,把文化创意引入作为街区复兴的推动力,在空间设计和功能引入方面都进行了许多创新尝试。

图2 杨梅竹斜街腾退建筑分布(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2.文化创意引导下的特色商业经营

不同于传统的“吃、住、行、游、购、娱”的业态设置,或者简单引入星巴克、肯德基等连锁商业,大投公司对入驻杨梅竹斜街的店铺有严格的挑选,以安静又有文化品质的业态为主。并将招商对象按优先程度分为ABC类,如A代表能独立生存,又能带动和激励本地其他商业对象。他们按分类邀请商户前来开店,并根据评分收取不同的租金,因为已收回了临街店铺产权,所以能左右业态的内容,可以避免过于商业化现象,保持商居混合的状态8。

2.1复合业态经营

建筑利用除了引入特色餐饮、零售购物外,零售通常会与展示、工作室相结合,让空间利用更为多元,并强调与胡同文化相结合,充分展现街区的历史文化特色。

根据现场调研统计(见图3、图4),目前置换后的建筑利用以零售为主,其次是餐饮,零售结合工作室、展示功能也占较大比例,从单一空间的利用变成了复合方式。零售商品不是常见的旅游小商品,而是强调创新、特色化产品。但用于展示的建筑目前除了在北京国际设计周等文化活动上利用外,平时处于空置状态,利用率较低。同时对业态的品质要求较高,准入门槛较高,部分腾退后的建筑还处于空置状态。

图3 杨梅竹斜街片区业态类型构成(数据来源:笔者2015年统计)

图4 杨梅竹斜街片区业态分布情况(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如位于杨梅竹斜街82号的LI+U WORKSHOP(见图5),是一间亦“店”亦“家”的工作室,店主二人不但在这里设计制作计,也在这里把最终制作成型的手工皮具贴近地呈现和展示给大家,呈现了历史上“前店后厂”的商业模式。让购物者在观看制作过程之后,能够体会一件作品从无到有的过程,获得对产品更深的认知和不同的购物体验。

图5 LI+U WORKSHOP(图片来源:网络)

2.2打破传统的经营方式和空间布局

不同于大栅栏传统商业街的商业经营,杨梅竹斜街的商业利用从业态经营、空间氛围的营造上都做了一些新的尝试,并充分利用四合院的特点,试图打破传统零售空间和特色化经营。经营内容不再简单地售卖,在售卖的同时也会加入体验、展示和工作室功能为一体,更多注重与人互动的购物体验。

如位于杨梅竹斜街26号的Triple-Major(图6),从传统中药的理念出发,将设计、独立出版、家具、展览、互动项目等融为一体。店铺共分为八个空间,每个空间以中药的药性或含义命名。经过重新修缮后的建筑以反传统、话题性的手法打造新式零售空间的模式,透过店铺的伪装、主体和视觉形象来打破传统服装店枯燥的既定模式。让展示的服装更像一个前来参与店铺互动活动的布景,获得不同于传统购物的体验。

图6 Triple-Major北京店《藥》的布展与手工制作凳子(图片来源:笔者2015年拍摄)

2.3结合历史功能的特色业态

因杨梅竹斜街在民国时期多与出版、印刷有关,这里曾书局林立,有民国时期的出版社、“纯记”、“公记”铅字局等,诸多文化名流在这儿留下足迹,梁诗正、沈从文、鲁迅、郁达夫或寓居街内。在商业的业态的引入上也多于之相关,呈现街区历史功能特点。

如位于杨梅竹街31号的模范书局(见图7),曾经是民国时期的出版社、“彝宝斋南文具店”旧址。毗邻西侧为“纯记”、“公记”铅字局旧址。现以古刻字雕版博物馆展示中心以及古旧书籍、新文化书籍交流,成为当代书籍、展陈场所。

图7 模范书局(图片来源:笔者2015年拍摄)

2.4历史氛围的营造

在建筑的修缮利用中,多强调对历史氛围的营造,从而体现他们经营内容的特色。餐饮也结合充分利用空间中的历史元素,塑造了独特的就餐氛围。

杨梅竹斜街10-14号的铃木食堂(见图8),将具有唐朝风格屋顶保留下来,并通过对墙面、入口步行空间的改造,让人置身于回家的亲切,这正是历史文化街区的魅力所在,这种历史氛围的塑造也时建筑重新获得了新生。同时还将餐厅边的一间老屋改造成商店。又通过陈列把这里划分成两个区域:一边定期进行小型展览,一边专门售卖来自美国工业时代的古董家具。在吃饭的同时也获得了闲逛的乐趣。

图8 铃木食堂(图片来源:笔者2015年拍摄)

2.5居民参与非遗文化传承

杨梅竹斜街通过对街区整体环境、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前期小范围的试点改造,给当地居民、商家等以信心,也让当地居民对街区的利用逐渐感兴趣,于是开始更多引入居民参与经营的方式,展示、传承北京的特色文化。如老北京兔爷店,经营北京民俗商品,传统老北京工艺品。

在杨梅竹斜街50号的老张木板年画(见图9),经营业主一直在前门外的大栅栏儿生活,他用传统的手艺制作老北京失传很久的木版年画儿。以及位于杨梅竹斜街19号老北京兔爷店,经营北京民俗商品,包括传统的老北京兔爷、老北京毛猴、传统年画、皮影、景泰蓝工艺品、传统月饼模子,传统泥人等。这些店铺的经营成为宣传北京非遗文化的窗口。

图9 传承非遗文化(图片来源:网络)

3.文化创意引导下的零散建筑利用

3.1满足现代生活使用标准的建筑空间

通过从2011年开始进行的人口疏解,杨梅竹斜街片区产生了许多处于半腾退状态的老房子,有些是院落内的几间平房,有些是一栋建筑的一层,这些零散的建筑空间和未腾退的居民共享走廊、楼梯、院落等公共空间,由于质量差、体量小等问题难以直接利用。“内盒院”设计方案是“大栅栏领航员”项目中已经实施的一个试点,其本质是在不改变老房屋框架等原始构件的基础上,在建筑内部通过整合了结构、保温、门窗、电线、水管、插座以及室内外表皮的预制模块搭建“房中房”,这样既能完全保留老房屋,又能在内部创造出满足现代生活使用标准的建筑空间。

杨梅竹斜街72号院(见图10)是“内盒院”的第一个试点,原有5户人有3户搬走,

还剩2户人继续居住,腾退房屋改造已于2014年9月完成,改造成本大大低于常见的老旧房屋修缮或者新建成本,大概每平方米2000多元。改造后的72号“内盒院”包含两个内盒,北房是办公室,南房是拥有独立卫生间的客房,预备未来作为客座研究者调查研究大栅栏地区的生活/工作场所。

改造设计的初衷是而是让现有住户与模块使用者达成互惠互利的关系,让“内盒院”更好地为本地社区服务,但目前“内盒院”并没有招来实际的使用者,处于好奇过来参观的游客和设计师倒是不少。“内盒院”的建造虽然没有侵占院内现有住户的空间,但也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实际利益,来来往往的参观者倒是让在其中生活的2户住户不胜其扰。笔者最后一次去那里调研时发现院门紧闭,敲门询问后听到了住户并不友好的抱怨,说自打“内盒院”建设试点后,他们就没有过上一天安静日子,以后不让外人进来参观了。

图10 “内盒院”设计方案及建成效果(图片来源:大栅栏项目官方网站)

3.2微型社区公共建筑

“微杂院”是“大栅栏领航员”的另一个试点项目,由张珂领导的标注营造对茶儿胡同8号院提出更新再造设计方案(见图11)。这个院落是北京典型的大杂院,产权混杂,院内私搭乱建的房屋较多,居住环境拥挤不堪,目前仅有东侧的一间房屋和院内违章搭建的房屋得到了腾退。设计师提出的方案希望能保留大杂院这种具有历史记忆的空间形态,通过在腾

退的空间中植入微型艺术馆和图书馆,改善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条件,增强认同感和自豪感。因此,设计方案中并没有拆除院落内私搭乱建的房屋,恢复完整的庭院空间,而是按照原有房屋的位置和体量重新设计了一个微型艺术馆,作为社区居民公共活动的场所。对于东侧腾退的那间厢房,设计师采用了和“内盒院”类似的思路,在老房屋的屋架下另行设计建造一个“房中房”作为设计的公共图书馆。

在北京设计周的展示活动中,这个改造方案曾轰动一时,引来很多围观者,但笔者目前改造后的微型艺术馆和图书馆并没有真正投入使用,服务社区居民。在与一位老住户交流时了解到,这些改造的空间除了设计周作为展览场地比较热闹以外,其余时间均处于闲置状态。设计师的“理想”多少显得有些不接地气,无论是新奇的设计还是植入的功能,似乎与日常生活没有太多关联,毕竟在这样一个居住拥挤的院落中,居民每天期盼的是什么时候能住上更宽敞舒适一些的房子。

图11 “微杂院”设计方案及现状情况

(图片来源:设计方案来自大栅栏项目官方网站,现状情况来自笔者2015年拍摄)

4.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公共设施改善

4.1胡同里的微公园

2013年开始的“大栅栏领航员”计划除了关注零散建筑空间外,还进行了通过创意设

计改善公共设施利用的试点。“胡同里的微公园”(见图12)是2014年10月亮相北京国际设计周的一个试验项目,,场地原本有一些街边绿化和公共休憩空间,但沿街停放的车辆使得这一空间难以进入,并且视线受到阻隔。这里虽然有石桌石椅,却无法吸引居民来此休闲,墙边的网格花架被居民用来晒被子。设计团队Emote将原本容纳三个车位的街边“停车场”改造为一个拥有三角遮阳布棚、绿化种植、休息桌椅和游戏装置的袖珍社区公园,同原本的街边绿化融为一体,在拥挤的街道中创造出一个供人停留驻足、沟通交流的公共空间。设计周期间这里成了一处非常受人喜欢的公共空间,吸引了很多游客和居民驻足停留。但遗憾的是,设计周结束后,这个“小而美”的公共空间还是在同居民停车需要的博弈中被拆除了。

图12 “微公园”建设前后对比(图片来源:左图为建设前,来自网络;中图为设计周期间,来自网络;

右图为现状,2015年笔者拍摄)

4.2重要城市节点

对于一些具有公共活动潜力的城市节点空间,设计师也进行了更新利用尝试。设计师阿克雅在茶儿胡同19号设计了一个半永久式的由多种陶瓷的砖块组成的“胡同互动墙”(见图13),通过互动式的玄关及有层次感的分类来鼓励多种社会互动,以使多功能融入住宅设计。每个砖块大小为500毫米厚,自身有支撑性,并且可以依据四合院的周长进行高度的调整,这种墙体可以实现多种功能,如扩充储藏空间,划分空间,围成盒子、长椅、绿植墙面系统等等。设计的重点是表达胡同使用者永久和半永久之间的互动。在北京设计周期间及设计周结束,一些陶瓷块的自由移动展示了城市的生长和可变性。

位于杨梅竹斜街49号的“修车小铺”是设计师对一家在大栅栏地区经营了十余年的自行车修车铺的空间改造利用尝试,CAFA设计团队通过对他们生存现状的调研,挖掘这样的“老字号”的情感价值,突出它的优势和特色。设计方案以旧物再利用方式对空间进行改造、对废弃零件进行再设计使其成为可展览及出售的工艺品或家具,并对整个店面及产品进行形象改造形成品牌,使其能够继续为本地新老顾客服务, 并且带动设计师参与社区小微商业的自主升级改造,将不起眼的店铺成为一种新文化。

图13 “胡同互动墙”和“修车小铺”(图片来源:笔者2013年拍摄) 笔者最近调研时发现,“胡同互动强”由于属于半临时性的装置,设计周结束后已经拆除,“修车小铺”的改造设计则一直保留下来,这个依旧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修车铺,也成了一个活态的“零件博物馆”。

4.3城市家具

在“大栅栏领航员”项目中,很多设计师还尝试通过引入具有设计感的城市家具(见图

14)提升胡同作为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品质。其中已经投入使用的有:1)“行走的砖”不但可以成为地灯、店面标示,而且可以屏蔽停车,将更多胡同的场地留给人活动;2)“停/亭”作为一种限制胡同内车辆进入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可变的阻隔装置,帮助居民控制停车位的使用,空置时也可以转化为座位区或小花园;3)“小凳子”的设计希望能对缺少公共设施的老街区尽一点微薄之力,设计师创造了这种由坚固的水泥制成的凳子,居民可以坐下歇息,也可以将它用作桌子来吃东西。虽然这些城市家具的创意各有特色,但核心都是希望将设计同社会功能相结合,尝试将原本被停车大量占据的胡同空间还给人,提供更多供人驻足停留的公共空间。从笔者多次现场调研的情况看,这些富有创意的城市家具通过其个性化的形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街区的艺术品位,但距离其希望实现的社会功能还尚有距离,车与人争夺街道空间的矛盾冲突依然十分尖锐。

图14 创意设计的城市家具利用现状(图片来源:笔者2015年拍摄)

5.小结与启示

杨梅竹斜街片区项目试点是“新常态”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有益探索与实践,对国内其他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提供了可供借鉴参考的新思路。

一、前提和基础:以居民自愿参与为原则进行人口疏解和房屋腾退,解决长期困扰保护更新的“人口拥挤”和“空间杂乱”问题,提供可供腾挪利用的空间;通过政府的先期资本投入,撬动其他社会资本的持续参与,资本运作通过金融创新实现文化品牌溢价回收。

二、重要着力点:对于人口腾退后的建筑和城市空间利用改善,文化创意引导一直是杨梅竹斜街的核心理念,经过四年多的尝试,在营造创意特色氛围和传承非遗文化方面取得了不小成就。但应当客观指出的是,文化创意引导的更新活动在现阶段仍很大程度受到一般商业经营规律的影响,在杨梅竹斜街两侧较有商业经营价值的地段比较成功,目前尚有大量商业区位不佳的已腾退建筑处于空置状态。

三、局限性与发展方向:社区参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化创意引导更新活动的实施效果,很多没有准确把握社区居民利益诉求的创意设计方案虽然从物质空间利用的角度能提出很好的解决方案,但大多并没有真正融入社区生活,尚未被社区居民认同接受。在实施街区更新时须真正调动起社区参与保护更新的积极性,准确把握居民利益诉求和建立良性互动的制度,从而既满足旅客、城市内其他市民的需要,提升历史文化的价值,也能真正解决这类居住性历史文化街区最本质的民生问题,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实现可持续利用。

注释

1. 从199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开始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即对应2008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历史文化街区”概念。

2. 其余三个是西城区钟鼓楼项目、崇文区鲜鱼口项目和东城区钟鼓楼项目。

3. 数据来自2012年12月大投公司内部项目实施阶段性总结报告。

4. 根据2014年12月大投公司内部项目汇报文件。

5. 根据2014年12月大投公司内部项目汇报文件。

6. 参见大栅栏项目官方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4b11890836.html,

7. 本文探讨的主要是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以外一般性传统建筑的利用问题。

8. 参见《三联周刊》2015第17期,p17。

参考文献

[1]单霁翔, 朱嘉广, 梅宁华.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M]. 北京: 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2.

[2]本报记者李翔. 北京西城引导核心功能区“升级”[N]. 中国工商报,2014-12-20002.

[3]温宗勇,王天一,李壮,李伟,甄一男,臧伟. 杨梅竹斜街的前世今生——城市软性发展的更新模式探索[J]. 北京规划建设,2014,06:145-156.

作者简介

段文,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

魏祥莉,规划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余丹丹,规划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土地局。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0年11月2日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三章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改与备案第四章保护规划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 1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历史文化街区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第三条 (适用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规划制定与实施、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管理主体层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保护原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遗产,继承文化,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突出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维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持功能的延续性,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正确处理更新改造和保护的关系。 第六条 (保护资金)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第七条 (支持奖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资质管理)承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划资质管理规定。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九条 (设立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 - 2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二)有比较丰富的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 2(三)占地面积不小于2.5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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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改造 摘要:分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及开发运作等问题。并结合孔城老街的实例,提出保护设想,希望找到既有利于文化保护和延续,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造方式。 关键词:历史街区、保护、开发 1引言 一座城市的特色,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还要有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最好见证。同时,作为城市文化遗产保存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历史文化街区被世代生活于此的人们倾注着很多复杂的情感。 200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首次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 2.2概念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文物保护法》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界定是:法定保护的区域,学术上叫“历史地段”。 2.3意义 历史文化街区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现实意义。文化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已经在很多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得以证实。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是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城市形象宣传、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的维系、文化身份的认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人居环境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的价值。 历史文化街区不仅仅是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其间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有其特有的社区文化,不能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内容,保存文化多样性。这就要维护社区传统,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3.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以孔城老街为例 3.1历史沿革 孔城镇位于安徽省桐城市的东部,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中期(公元前770-481年),即为桐国南部门户,扼大别山东南区域通往长江水运通道之要冲,是古代重要的军事要塞,距今2500多年。三国(公元220-280年)时期,吴将吕蒙曾屯兵于此,建筑堡垒。距今1700多年。南宋时,孔城是民间抗金要塞,著名的抗金战场。元代为大别山东侧,江淮分水岭至长江大别山边缘地区的九大商镇之一。到明代有居民600余家,清代中、后期本镇发展为旧桐城县内“枞、汤、孔、练”四大名镇之首,达到古镇发展的高峰。现存约2公里长的石板古街和古建筑群就是晚清和民初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 3.2老街概况 孔城老街是以南北向中大街为主轴,大街呈“S”形,地势南低北高,有主街一条,横街两条,另有七巷十三弄。连同两侧各甲之间(一甲到九甲)的巷道,形成鱼刺状的外部空间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街巷弄均为麻石所铺,店铺房舍皆青砖灰瓦,颇具江南水乡特色。著名的《桐乡书院四议》,戴钧衡即作于此,它为全国书院所奉崇,并载入《皇朝政典类纂》。镇东大沙河,平沙浩瀚,极目无垠,夕阳照射,宛如白雪,故有“孔城暮雪”之称。镇西南界荻埠河,碧波粼粼,

江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

江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 江南历史文化街区蕴含丰厚的城市记忆要素,其建筑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是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彰显城市个性与魅力的重要空间场域。不过,伴随世界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其蕴含的城市记忆和历史文化内涵持续缺失,街区建设发展与地方文化保护之间的矛盾也越发尖锐。所以,选择南京夫子庙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典型个案,采用实地考察和问卷调研的方式,探究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对街区保护与开发现状的满意度评价,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和建议,为促动江南历史文化街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记忆、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提供参考依据。 一、引言 “城市靠记忆而存”,城市历史的延续及自然的生长,能够彰显城市文化独有的地方特色,增强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对城市的地方感和文化认同感,因而,保存完整的城市记忆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江南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作为传承地域文化、繁荣地方经济、促动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世界化和城市化快速变迁的时代背景下,表现新的时代发展特征。一方面,基于商业利益的驱动,大批量的外来商户持续涌入甚至侵占街区核心地块,历史文化街区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商业化氛围愈发高涨;另一方面,资本级差地租带来的空间置换与权益割让,原住民开始搬迁,市井民俗生活气息开始消亡,街区承载的城市记忆和文化传承功

能开始弱化。站在历史和现代、记忆和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十字路口,我们不禁反思:这些弥足珍贵的江南历史文化街区,在经历城市大拆 大建、大修大补、大面积更新改造后,存留下哪些隐患?人们在探寻 街头巷尾的历史足迹时,是否还能找到记忆中那些美丽的“乡愁”? 未来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这些弥足珍贵的城市记忆、留住美丽“乡愁”?缘于此,从城市记忆角度切入,选择江南历史文化街区的典型 个案,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研,发现存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和建议,为保护城市记忆、传承地域文化、促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 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二、城市记忆概念 国内外关于城市记忆相关的概念有集体记忆(collectivememory)、文化记忆(culturalmemory)、实践记忆(practicememory)等。比如法 国社会心理学家“集体记忆”的研究鼻祖莫里斯哈布瓦赫就曾将集体 记忆的概念界定为一个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 认为集体记忆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一种物质客体、物质现实,又是 一种象征符号,即附着于物质现实之上的为群体共享的东西;德国著 名学者扬阿斯曼在阐释文化记忆的概念时,指出文化记忆是一个民族 或国家的集体记忆力,其记忆传承媒介包括仪式和文化两种类型;此外,相关学者还指出实践记忆形成于人们的日常交往、生活实践、行 为仪式等活动中,是人们通过潜移默化方式习得的文化记忆,建立在 群体共同的文化基础之上,通过世代沿袭的方式传递。综合来看,本 研究将城市记忆的概念界定为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 件或人物故事等的集体性记忆。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0年11月2日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三章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改与备案 第四章保护规划实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规划的审批、公布、修改与备案 第三章保护措施管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三章调查和评估 第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七章成果要求 第八章附则 附件一保护规划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街区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第三条(适用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规划制定与实施、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主体层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保护原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遗产,继承文化,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突出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维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持功能的延续性,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正确处理更新改造和保护的关系。 第六条(保护资金)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第七条(支持奖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资质管理)承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划资质管理规定。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九条(设立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

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历史文化街区具有时代特征和历史价值,但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建设中面临诸多的问题和矛盾。针对当前城市建设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面临的问题,本文进行了详细的探讨,总结并分析了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经验教训,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化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完整面貌早已改观,但许多城市中至今仍然保存着一些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历史文化街区保存有大量的历史建筑甚至成片的历史街巷,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民风民俗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历史文化街区丰富的文化遗产是城市悠久历史文化的实物例证,得到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现状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的局面比较复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剧烈的社会变革,历史文化街区的许多历史建筑的产权发生了变化,长期缺乏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传统木构建筑如果缺乏维护和保养,保存的时间有限,要维持其基本使用功能已很困难,有的甚至已经成了危房,却得不到维修。历史文化街区的有些部位已经挤进了新建的现代建筑,风格的统一性和景观的连续性遭到了破坏。并且由于人们生产生活方式、交通方式的改变,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商业、手工业渐渐衰退,被商业大潮逐渐淹没,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历史文化街区有被边缘化的趋势。 二是历史文化街区现有建筑和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居民改善生活条件与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完善造成乱搭乱建等损害历史建筑及其传统风貌的现象不断增多。又反过来造成环境质量的低下,一些居民迁居他处,有的历史建筑长期闲置。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后,原住民多被迁出散落他处,回迁的比例极低,导致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灭失。历史文化街区有空心化的倾向。 三是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开发力度的加大,以及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传统城区地皮的日益减少,历史文化街区越来越受到了开发商的青睐,取得这些土地以“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而获利的事件时有发生。历史文化街区有被蚕食的危险。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分析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14年03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汉魅力村镇点击:522次 1.1依据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1 依据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武汉市旧城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结合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 护和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技术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 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等上位规划及本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作用 本技术规定是结合武汉市历史保护的特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化。编制完成的保护规划和修建 性详细规划将作为武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1.3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传统 特色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他历史文化资源集中的区域可参照本技术 规定执行。 1.4 规划编制组织、审批、修改程序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修建性 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以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名城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体现,而其中的历史建筑是构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历史建筑的数量也是确定历史文化街区最重要的依据. 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建议.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以修缮和改善为主,即不改变其外部历史风貌,对其内部结构,空间布局,内部设施,使用功能做适当的变动,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鼓励有利于保护的各种使用功能,引用市场机制解决历史建筑的保护、维修、臵换等,探索出适用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新路. 项目概况 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开封市老城区东偏北的区域,是老城区内划定的两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相邻周边用地多为未经改造的低层民居,建筑风格及色彩,空间尺度上较为协调,保持着良好的古城风韵.双龙巷传统民居保护区以北方古城传统四合院住宅形式为主,是清末民初民用建筑的典范,较好地保留了当时的居住格局,在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具有相当重要地位.

居住在双龙巷的居民几乎人人皆知双龙巷的故事,相传宋代皇帝赵匡胤, 匡义两兄弟曾住该巷,古代皇帝称真龙天子,故得名后人在双龙巷西口两侧各筑一龙头以示纪念.后开封城几遭破坏,现在仅存在的一个龙头为清代所建,其表面虽已斑驳,却依然是附近居民的骄傲. 保护范围及价值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是域,其核心保护区范围北至水车胡同,轱辘湾街一线,南至朝阳胡同,东至塘坊口街,南聚奎街,屈家胡同一线,西护面积16l7公顷.建设控制区范围北至以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延寿寺街,南至财政厅东街,平等街一线,东至内环东路,西至北道门,右司官口,北兴街一线,面积侣.8 公顷.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是以双龙巷、双井巷为代表的开封古城内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传统居住街区. 历史建筑集中,风貌相对完整.留存较多的有传统特色和文革历史特色的民居院落,有关于赵匡胤、史可法等传说。规划要点搬迁区内所有工厂,为街区保护提供发展用地.恢复僧忠亲王祠、史可法祠等历史古迹.最大范围的保护双龙巷街区历史风貌完整的区域,积极修缮历史建筑,改善居住环境.划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为保护建筑,重点修缮,并整治建设周边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尤其道路改造及宅院内部给排水工程改造. 公认的三个历史街区的核定标准: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一、规划范围 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 图1 现状航拍图 二、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商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实体运作,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指导思路开展工作。 四、规划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尤其是体现街区价值特色的传统街区风貌,包括: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济南古城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多类型建筑集中展示区;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2、保护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居住功能为主,使其成为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 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传统居住文化突出的特色社区。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综合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加强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对街区保护与整治措施的可行性。 五、街区价值与特色 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较完整的、最具传统特色的地区,将军庙街区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街区是古城的传统居住区;街区还集中了大量宗教建筑,是中西

文化交流繁荣的区域;街区内整体风貌保存尚好,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名泉水体、大树丰富,建筑遗产多样。将军庙街区的总体价值为: 1、将军庙街区是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之一; 2、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宗教建筑分布最为集中,同时最能体现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 3、将军庙街区建筑类型多样,体现了中西建筑精湛的建造技艺; 4、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六、保护内容及保护要素 本规划从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两部分确定保护内容及各项保护要素。其中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传统格局、传统街巷、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泉水历史文化遗存、历史环境要素等七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和与泉水相关的优秀传统文化要素。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规〔2008〕11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从2008年6月1日起试行,请结合当地的实际组织实施。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我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025-********(兼传真) 江苏省建设厅二○○八年四月八日 ─1─目录 一、总则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规划编制的依据 4.规划编制的原则 5.规划的层次定位 二、保护规划编制管理

1.规划编制组织 2.编制单位的资质 3.规划审批 4.规划修编 5.公众参与 三、保护规划文本大纲内容 1.规划总则 2.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3.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2─ 4.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5.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 6.实施政策建议 四、保护规划成果内容与要求 1.保护规划成果内容 2.保护规划成果要求 五、保护规划技术指引 1.历史研究 2.现状调查与评估 3.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4.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5.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6.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 7.规划实施政策建议 ─3─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的指导,规范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3.规划编制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规; 3.2《城市紫线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1─3.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3.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86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5城镇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以及相关上位规划。

传统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

传统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 ——以台儿庄古城为例 姜玉磊 (枣庄市规划局山东枣庄 277100 ) [摘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对城市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台儿庄古城,从街区的内在价值和文化内涵出发,通过分析街区的现状问题,指出街区保护和更新的必然性,并结合实际提出街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更新的构思和方法措施。 [关键词]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文庙-慈云寺 1 引言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赋存大量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们在保护名城肌理,延续城市历史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更好地进行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对正处于快速城市化中的我国大多数城市来说,已成为一个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难题。 自国务院1984年公布了第一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国城市旧城市文化的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北海市中山路和珠海路的历史老街区的改造,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连绵延续、尺度亲切宜人,其中珠海路骑楼建筑风貌为中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骑楼风貌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载体,体现中西建筑文化的历史脉络和古典气氛[1]。但由于缺乏社会的共识和法律的保障,再加上城市开发的压力以及技术观念的落后等因素,到目前为止我国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的遗存和风貌仍遭到了很大的破坏,有的甚至荡然无存,如香港旧城早已消失就是典型的一例[2]。 2 传统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意义 “建筑与城市文化的可贵,在于它是一部最真实而珍贵的‘历史’。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1866~1952年)曾说过,人写出来的历史只能说是‘现代史’,因为它是现代人写出来的,是以现代的观点来表达的。因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及其建筑,它的价值也就不言而喻了” [3]。城市是一部具体的真实的人类文化记录薄,建筑便是中国历史的写照[4]。 这些建筑一方面反映了工匠们的建造工艺,另一方面又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时代的建筑风采与建筑文化,其中蕴含着失之不可再得的文化信息资源,有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 办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

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十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保护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县)域的保护要求; (四)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以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名城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体现,而其中的历史建筑是构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历史建筑的数量也是确定历史文化街区最重要的依据. 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建议.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以修缮和改善为主,即不改变其外部历史风貌,对其部结构,空间布局,部设施,使用功能做适当的变动,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鼓励有利于保护的各种使用功能,引用市场机制解决历史建筑的保护、维修、置换等,探索出适用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新路. 项目概况 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市老城区东偏北的区域,是老城区划定的两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相邻周边用地多为未经改造的低层民居,建筑风格及色彩,空间尺度上较为协调,保持着良好的古城风韵.双龙巷传统民居保护区以北方古城传统四合院住宅形式为主,是清末民初民用建筑的典,较好地保留了当时的居住格局,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具有相当重要地位.

居住在双龙巷的居民几乎人人皆知双龙巷的故事,相传宋代皇帝匡胤, 匡义两兄弟曾住该巷,古代皇帝称真龙天子,故得名后人在双龙巷西口两侧各筑一龙头以示纪念.后城几遭破坏,现在仅存在的一个龙头为清代所建,其表面虽已斑驳,却依然是附近居民的骄傲. 保护围及价值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围是域,其核心保护区围北至水车同,轱辘湾街一线,南至同,东至塘坊口街,南聚奎街,屈家同一线,西护面积16l7公顷.建设控制区围北至以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延寿寺街,南至财政厅东街,平等街一线,东至环东路,西至北道门,右司官口,北兴街一线,面积侣.8 公顷.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是以双龙巷、双井巷为代表的古城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传统居住街区. 历史建筑集中,风貌相对完整.留存较多的有传统特色和文革历史特色的民居院落,有关于匡胤、史可法等传说。规划要点搬迁区所有工厂,为街区保护提供发展用地.恢复僧忠亲王祠、史可法祠等历史古迹.最大围的保护双龙巷街区历史风貌完整的区域,积极修缮历史建筑,改善居住环境.划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为保护建筑,重点修缮,并整治建设周边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尤其道路改造及宅院部给排水工程改造. 公认的三个历史街区的核定标准: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14年03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汉魅力村镇点击:522次 1、1 依据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得编制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武汉市旧城风貌区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结合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规划管理得实际需要,制定本技术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等上位规划及本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作用 本技术规定就是结合武汉市历史保护得特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得深化。编制完成得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将作为武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与管理得依据。 1、3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传统特色街区)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得编制。其她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得区域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1、4 规划编制组织、审批、修改程序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得意见,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始于1986年,但直到2012年,有关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文献数量才开始激增。尤其随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的不断深人,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不断跟进,形成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学者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概念的表述有多种称谓,如“历史地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作为2002年以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中观层面”的核心概念,其前身为1986年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起草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定义为城市中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其中,前者指代了城镇和乡村环境中的特定区域,而后者则特指城镇环境中的某一特定区域,且前者的规模大于后者。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12)的发布,使“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成为我国名城保护体系“中观层面的规范用语。其中,“历史地区”的范畴最广、包含内容最多,其他概念都内含于“历史地区”之中;“历史文化街区”又内含于“历史地段”之中,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尤其对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学者们给予了更多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思考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思考 1瑞金简介 瑞金市位于江西省东南边陲,地处赣、闽、粤的结合部,素为赣闽粤 三省通衢之地。“瑞金”之名始于唐,一直沿用至今,因“掘地得金,金为瑞”命名。瑞金自古以来便是中原由赣入闽通粤的主要通道,现 如今仍然保留大路岽、黄竹岭、大隘岭、鸡公寨等数条赣闽边际的盐 粮古道。境内主要河流——绵江,为赣江的主要源头,经赣州、南昌、九江,流入长江。瑞金是举世闻名的红色故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时期,瑞金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曾一度改名 为“瑞京”,是全国苏区政治、文化、经济、军事中心。当时,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一大批近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开创者长期 生活战斗在瑞金,他们创造传播的先进文化与瑞金本土文化相互激荡,互相濡养,孕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苏区文化。至今,瑞金保存了极其 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全国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存最丰富的城 市之一。 历史上,瑞金是赣粤闽边际地区重要的客家人聚居地和集散地。汉、晋、唐、宋时期,中原汉人大举南迁,聚集瑞金及其周边成为赣闽粤 边的客家先民。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原汉人带来的中原文化与当 地土著文化相互揉合,相互同化,孕育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客家文化, 瑞金也因此成为客家文化的主要发祥地。瑞金传统客家文化底蕴丰厚,以客家语言、民俗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客家传统文化融合在瑞金社会 生活的方方面面,客家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简而言之,瑞金既是一座 千年古邑,又是中国革命史上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民主政权的中 央政府所在地,其历史文化价值可以概括为:红色故都,遗址众多; 共和之根,卷帙浩繁;长征之源,彪炳史册;苏区精神,光照千秋; 客家古邑,溢彩流金。瑞金城市发展虽历经变化,但城市文化记忆的 主要载体—历史城区,基本保留了临江筑城,一江两岸的传统格局。 历史文化街区较好的保存了晚清、民国时期的历史风貌特征。1991年,

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

文化创意引导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 ——以北京杨梅竹斜街为例 段文,魏祥莉,余丹丹 摘要:2010年开始的北京杨梅竹斜街保护修缮项目是近年来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一次创新尝试。与以往屡屡发生的大拆大建不同,该次城市更新实践按照平等自愿、协议腾退的方式进行了人口疏解,小范围、渐进式地获得了居民腾退后的房屋作为更新利用的空间,代表了“新常态”下该类地段进行保护更新的趋势。项目实施主体国有企业大投公司提出以文化创意设计复兴老街区的策略,通过与北京设计周合作,连续4年不断探索文化创意引导下的街区更新利用方式。通过对大投公司访谈和现场调研,笔者对该地区引入的创意特色商业店铺、零散建筑空间的利用和公共设施的更新情况进行了研究,对文化创意引导方式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肯定其创新尝试的同时,提出当前文化创意引导在当地居民中参与性不强的局限性,未来如何调动广泛的社会参与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保护城市更新文化创意杨梅竹斜街 序言: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新常态”的解读 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发展阶段的“新常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在城镇化进程逐渐放缓的情况下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概括而言,“新常态”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面临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外部环境特征:1)经济结构转型,城市中心区居住用地减少,中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文化体验消费需求增长;2)建设方式转变,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大拆大建方式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更新难以为继;3)物质环境恶化,居住安全隐患突出,基础设施条件难以适应现代生活要求;4)社会结构下虑,流动人口增加,居民自我更新力量薄弱;5)历史问题累积,社会矛盾尖锐,就地解决所有问题存在困难;6)居民意愿多元,利益相互掣肘,组织协调机制建设不足。 2010年开始的北京杨梅竹斜街保护修缮项目是近年来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一次创新尝试,其在人口腾退、资本运作、功能定位等方面都表现出与以往大不一样的地方,整体的行动思路契合了“新常态”下的现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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