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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故事1

【实践"四种形态"】一次"麻辣"而不失"温度"的

谈话

在机关干了近30年的安徽省阜阳市某单位副处级干部汪俊(化名)积压在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2016年7月,一封反映他利用职务便利,安排熟人承揽单位“食堂”并谋取利益的举报信,引起了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的注意。反映汪俊的举报信没有明确线索,也没有明显证据,涉及人物也语焉不详。在线索处置阶段,阜阳市纪委内部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如果不查,将来真“出事”了,不就是失职了吗?也有人认为,举报信捕风捉影,此时介入调查,是否会影响工作积极性,对他本人造成不好的影响?

“有问题反映,就要了解清楚,找他谈谈话,提提醒,不能不管不问,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一番“争议”后,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谈话函询是从严治党的常态,我们要敢用、多用、善用。

市纪委在对汪俊的家庭情况、平时表现和接触人员等进行多方了解、综合分析后,精心准备对汪俊的谈话提醒工作。

8月的一天,汪俊走进了市纪委办公楼。在接到市纪委的通知后,汪俊心里“嘀咕”,自己平时很谨慎,难道还有什么问题让纪委“请”去“喝茶”?

进入会议室,一番简短轻松的“闲聊”,缓解了谈话气氛。随后,谈话进入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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