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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素有工程合同“圣经”之称的菲迪克条款,继2002年在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了4本最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中英文对照本后,众望已久的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中英文对照本也于今年6月正式出版。至此菲迪克整套新版合同范本和应用指南中译本已全部出齐。这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人们关心的一件大事。它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迈向国际标准,走上新的台阶。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继承几十年经验,全面改进。

菲迪克作为国际工程咨询业权威性组织,其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等在国际通行已半个世纪。这次新版认真吸取了过去的经验,加入新的理念,做了彻底改写。更好地适应可持续发展和协调保护业主,承包商及社会公众各方利益的需要。菲迪克认为,这次改版,不是原来几本合同条件的修订版,而是全新版本,所以称为1999年第一版。

二、几种合同范本体现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

改变过去以工程类型冠名,按适用的工程类型划分合同条件的旧模式。采用按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划分合同条件。如:

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适用于业主提供设计;承包商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按图纸估价,按实结算,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允许调价。是一种业主参与和控制较多,承担风险也较多的合同格式。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入很少。是较彻底的交钥匙总承包模式。

4、《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综合上述几种模式,用于较小工程项目的简明灵活的合同格式。

以上几种合同格式,反映了几种主要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都适用于土木、机械、电气等各类工程。可适应业主管理上的需要任意选择。

三、几种合同,格式划一,便于调整"拼装"适应各类需要。

3种主要合同格式都采用固定的20条"通用条件",在各自"专用条件"中可互相借鉴调整"拼装"。如设计(或部分设计)由谁做,价格(或部分价格)是包干还是可调,雇主和承包商各承担多少风险,都可在"专用条件"中,根据业主的最佳选择,参照其他合同格式做出规定,形成4种新版合同格式可以千变万化适应各种项目管理模式的需要。

四、鉴于以上改进,世界银行已决定,从2003年开始,所有工程项目将采用FIDICl999年第1版合同条件。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是菲迪克对如何正确使用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的权威解释,它通过将3种主要合同条件的特点对比的形式,描述了如何选用适合的合同格式。说明了主要条款编写时的考虑或理由,对一些条款重点做了说明或解释、以及实施中如何把握的建议,对如何编写合同"专用条件"、附录及附件等提供了指导意见,还对如何编好招标文件等提出了建议。对帮助我们用好菲迪克合同范本,做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日本国概况复习资料

日本国概况复习资料 第一讲关于日本问题的综述 1. 经济大国资源小国 ○人口:12560万人(男:6160万人,女:6400万人) ○面积:377800平方公里,占世界总面积四百分之一,第54位 ○国民生产总值:45993亿美元,占第二位,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6572美元,第二位 ○人均年收入:31885美元,第三位 ○外汇储备:8516亿美元,第一位 ○对外贸易总额:6687亿美元,第三位。(其中出口3881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1075亿美元。) ○与日本相似细长型国家:智利,挪威,越南 ○与日本相同四面临海的国家:菲律宾,新西兰,古巴,英国 工业产业数字 ○粗钢产量:(99年)9805万吨,(比98年增加7.7%) ○发电量:(97年)10379亿千瓦,第三位 ○造船:造船王国,多年来占世界第一,1998年造船1098万吨,占全世界41.6%。 ○汽车:(1998年)1104万辆,第二位。 ○电视机:向新型多功能方向发展,普及率100%。 ○水产:1978年1090多万吨,占世界捕鱼总量14.5%,1997年为588万吨,居世界第三位。 以上材料说明:日本在世界经济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经济大国,经济实力相当雄厚,日本工业是发达的,但是先天不足,能源资源缺乏,工业原料,矿物原料主要依靠进口,粮食和农副产品自给率不高,是个资源小国。 ○日本能源自给率只有18.1%,煤97.2%,原油99.7%靠进口。

○工业原料,如原棉,原毛,橡胶全部靠进口,木材49%靠进口。 ○矿业资源,如铁矿石,铝上,镍100%,铜99.9%,铅95.2%,亚铅87.8%靠进口。 ○粮食和农产品除大米外(120%有余),其他都靠进口。小麦和大豆90%以上是进口。2. 二千年和两个五十年 ○两千年(见教材151-152) ○第一个五十年(1894-1945年,从甲午战争—日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 ○第二个五十年(1945-1995年,日本投降,新中国成立,中日恢复邦交抗战胜利50周年)(1)中日建交后分别在对方:大阪,札幌,福冈,长崎 上海,沈阳,广州(设立总领事馆) (2)1984年9月成立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 日方首席代表:石川忠雄 中方首席代表:王兆国 2001年12月第15次会议在广岛召开 日方首席代表:冈部达味 中方首席代表:杨振亚 (3)友好城市1973年6月——1982年10月45对 2000年5月206对 (4)规范中日关系的三项重要文件: 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联合宣言 (5)1997年李鹏总理访日,提出中日关系的五项基本原则: 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对话;互惠互利;面向未来 3. 怎样认识当今日本 ○“泡沫经济”破灭后,经济陷入衰退,股价地价暴跌,消费低迷,公司倒闭,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当代49-52)

(完整)《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商品房”大概只有在中国才有,它的作为房屋的一种,是相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不仅如此,我们还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就是那些还没有完工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房屋。 此条解释让人看起来还有点思考:什么“尚未建成”?什么叫“已竣工”?为了避免歧义,我认为还是“未竣工”和“已竣工”作为分界点比较好?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释义】中国的预售制度由来已久,目前由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95年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但是两个文件总共只有17条,如果除去重复和无用的内容,则仅13条1100字,可谓大道至简。 高法的这项解释是一种明显的功利思想前三句认定预售许可制度的有效性,后两句则认定了开发企业的变通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想利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点来进行诉讼,应快点行动,否则磨磨蹭蹭的等下去,等对方有了许可证后再诉讼,一切都

晚了;因为《预售许可证》相对于《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来说,其取得的成本比较低。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释义】本来《合同法》第十五条已经规定了广告内容可以作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如果作为要约的话,其内容应当作为合同内容兑现,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又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这一条看起来是保护了消费者,但实际上它的潜台词是说:“如果广告不写入合同,那么广告就不做为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就不需要就广告内容承担责任”。 幸运的是,起草《合同法》的学者们没有象建设部的官员这么写,否则全世界都会嘲笑中国法律人的弱智;更幸运的是,法官们的良知在他们制定司法解释的时候驱使他们力求恢复法理的真相,虽然只是恢复了“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这一部分,但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我们要向法官们致敬。 希望这一条最后直接改成“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做为房地产合同的要约”,因为过长的定语使消费者难以理解,而且还会给欺诈者以更多开脱的机会。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

政治学原理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题答案

三、名词解释: 1、政治:指的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 2、行为主义:是指坚信社会科学应该建立在可观察的人类行为基础之上、并只能就可量化的数据展开研究的观点。 3、政治权利:一般指公民在政治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政治自由、政治参与和社会平等三个方面的权利。 4、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5、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的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 6、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家)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7、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执行政策和决定的能动的工具。 8、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 9、君主制:是指以世袭和终身任职的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实际或形式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国家管理形式。 10、二元君主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形式上由君主与议会共同掌握,但实际上较大权力为君主所有,政府也对君主负责,议会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11、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体形式,它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政体。 12、议会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由议会执掌,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一般是权力的象征,而不掌握实际权力,是“虚位”国家元首.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一旦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 13、总统共和制:是指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权。政府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议会通过后产生,对总统负责。议会掌握立法权,但不能选举产生总统,也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时,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与议会之间存在权力制衡关系。 14、国家元首:是指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15、两院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存在两个并立的立法机关,共同行使立法权。 16、利益集团:是指具有特定利益要求和社会政治主张的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主张有组织地影响政府决策和行为的政治性团体。 17、政治社团组织:就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或价值取向集合在一起,有组织地参与.影响政治事务和政府决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 18、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 19、政党:就是指人们为了通过选举或其他手段赢得政府权力而组织的政治团体。 20、一党制:是指国家政权完全由一个政党单独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允许其他竞争性政党存在的政党制度。 21、两党制:是指由两个主要政党占据统治地位并互相竞取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 22、多党制:是指由两个以上竞争性政党并立角逐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 23、政治秩序:是指社会中人们依据基本的政治共识与法律制度展开政治实践的一种状态。

世界近代史 大二上册名词解释

织田信长泰姬陵东印度公司通讯委员会莱茵邦联 地理大发现 西方史学家对15至18世纪欧洲航海者一系列航海活动的通称。15世纪后,西欧商品货币经济迅速发展,引起了封建贵族、大商人和新兴资产阶级对贵金属的渴求。《马可·波罗行记》对东方富庶的夸张描绘,进一步煽动着欧洲人的寻金热情。15世纪中叶以后,阿拉伯人与奥斯曼土耳其人垄断了东西方传统通道,也促使西欧寻找通向东方的新航路。此外,快速帆船的制造,指南针用于航海及地圆学说的盛行使远洋航行成为可能。最初由葡萄牙、西班牙两国组织远洋航行。1492年,哥伦布航抵“美洲”,开辟了欧美航线;1498年达·伽马开辟自西欧绕过非洲南端直达印度的航路;1519—1522年麦哲伦与其同伴首次环球航行。新航路的开辟和美洲的发现,扩大了世界市场,开始了西方国家殖民掠夺的狂潮。欧洲的商业中心逐渐由地中海地区转移到大西洋沿岸。由此加速了西欧封建制度的解体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增长,预示了世界史上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教皇子午线 葡萄牙和西班牙划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西、葡为争夺殖民地和市场而大动干戈,互不相让。1493年5月,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发布训谕,规定佛得角群岛以西100里格处,自北极至南极划一条线,区分西、葡的势力范围。1494年6月,两国据此正式签订了《托德西拉斯条约》,并同意将此线西移至西经43°40'。麦哲伦船队环球航行后,两国在太平洋再起冲突,并于1529年签订《萨拉戈萨条约》,规定在摩鹿加群岛以东17°处划一线,线的东西两侧分别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势力范围。这两项条约,揭开了欧洲殖民列强瓜分世界的序幕。 文艺复兴 14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在欧洲发生的思想文化运动。这个运动始于意大利,后扩大到英、法、德、西等欧洲国家。一些新生的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在“复兴”古代希腊罗马文化的号召下,把矛头直接指向教会神权统治,他们以人文主义为旗帜,主张尊重自然和人权,强调发展个性,反对禁欲主义;提倡科学文化,反对迷信愚昧;表现乐观主义,反对悲观主义。因而人文主义成为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思潮,也是新文化的基本内容,它逐渐形成为资产阶级思想体系。表面看来,文艺复兴是复兴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运动,但是,它并不是对于古典文化“亦步亦趋”的简单模仿,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创新,它冲破了黑暗的中世纪的重重禁锢,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在人文主义思想指引下,文学艺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以实验为基础的近代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哲学、新的政治学、史学和教育学相继出现,产生了一大批多才多艺的代表人物,使文艺复兴时代成为硕果累累、人才辈出、灿若群星的时代。 马基雅维里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著名政治思想家。出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律师家庭。曾长期担任佛罗伦萨共和国政府外交、军事等要职。因涉嫌反对美第奇家族而被逮捕,不久获释,归隐乡下开始著书。1513年,代表作《君主论》问世。全书26篇,主要论述为君之道。通过对历史和时事的分析,具体说明君主应具备的条件和才能,以及治理国家的策略。明确指出,要使国家统一,唯一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具有无限君权、并掌握强大军队的君主政权。他主张君主应把国家利益放首位。君主为达到政治目的,可以背弃信义、不择手段。在他看来,政治归根结底是力量问题。他的政治学说,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民族国家、实现祖国

日本地理概况(全日文)

日本地理概况 日本の位置と面積 第一節位置と国土 日本はアジア大陸の東側に南北3,000kmにわたって、弧状に位置している島国である。日本の東と南西には太平洋があり、アジア大陸と日本の間には、オホ―ツク海と日本海と東中国海がある。 日本は日本海と東中国海を隔てて、中国、韓国、北朝鮮と向い合い、東は広い太平洋を隔てて、アメリカ大陸と相対している。北にはオホ―ツク海を隔てて、ロシアのシベリアがあり、南には太平洋を隔てて、フィリピンやインドネシアなどの国々がある。特に、朝鮮半島とは対馬海峡で、また樺太(サハリン)とは宗谷海峡で接しており、大陸や近隣の島々と極めて近い位置にある。こうした地理的条件は、大陸からの人間や文化の移動を容易にし、日本という国家の形成に大きな役割を果たした。 日本と中国は「一衣帯水」の隣国であり、上海から九州の長崎まで約460海里、台湾省から日本の南西諸島の南端までは、約60海里しか離れていない。 日本は東経約123度(沖縄県の与那国島)から154度(東京都の南鳥島)、北緯約20度半(東京都の沖の鳥島)から45度半(北方領土の択捉島)の間にあり、首都東京は東経140度、北緯36度にある。 日本の国土は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の四つの大きな島ほか、散在する4,000弱の島からなっている。これらは日本列島と総称されている。 国土の面積は約37万8,000km2である。北海道は本州の北にあり、九州は本州の南西にあって、四国は本州の南にある。その中で、本州の面積が一番大きく、全国面積の61%を占めている。ついで、北海道は22%、九州(沖縄県を含む)は12%、四国は5%をそれぞれ占めている。 日本の国土は、北から北海道、東北、関東、中部、近畿、中国、四国、九州、沖縄の九つの地方に分けられる。これらの地方区分は地形などの自然的特性と地域の産業や歴史的変遷を基礎にして分けられたもので、行政上の地方区分ではない。 行政上では、日本は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43県に分けられている。東北地方と関東地方には県が十二あり、中部地方には九つの県があり、近畿地方と中国地方には県が十、四国地方には県が四つ、九州地方には県が七つある。沖縄地方は沖縄県一つである。日本の都、道、府、県にはそれぞれ都庁、道庁、府庁、県庁が設けられ、その下に

合同法及四个司法解释

合同法及四个司法解释 合同法全文及其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前三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四)(五)(六)条可以通过交易习惯或市场等来确定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七)(八)条是便于争议的有利解决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权力与权威_新的解释

权力与权威——新的解释 俞可平 (大学讲席教授、政府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 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学的核心畴。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权力是迫使对方服从的制度性强制力量,权威是一种使对象因信服而顺从的影响力,两者的实质性区别是强制服从和自愿服从。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中,没有作为现代政治学核心畴的“权力”与“权威”概念,然而,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两个重要畴“霸道”(“以力服人”,常人治理国家的方式)和“王道”(“以德服人”,圣人治理国家的理想模式)与现代政治学中“权力”与“权威”概念极为相似。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霸道”与“王道”的概念就是中国传统的“权力”与“权威”的概念。 现代政治区别于传统政治的本质特征,就是社会政治生活从官员的权力本位转向公民的权利本位。这一实质性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和权威的合法性来源和整个制度环境,从而也改变了权力成为权威的机制。只有沿着、法治和善治的道路,政治权威的增强才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和趋势。

权力与权威是政治学的核心畴。这两个畴之于政治学的意义,犹如货币和资本两个畴之于经济学的意义。然而,国政治学界对这两个核心畴,至今仍然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权力与权威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两者确实密不可分,因此,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不加区分地使用这两个概念,但实质上这两个概念有着重大的区别。进而言之,不仅传统与现代的权力权威观有着实质性的不同,而且中西方不同语境对权力和权威的理解也有着重大区别。本文将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权力与权威的概念作一较为系统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对中国传统的权力权威观,即“霸道”与“王道”,以及化和网络化条件下的权力权威观,作一简要的分析。 权力与权威:古今中西的语义 “权”在古汉语中为“權”,主要意思包括:(1)称锤,如《前汉·律历志上》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2)称量,如《前汉·律历志上》“谨权量。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絫”。又如,《孟子·梁惠王》,“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3)平衡,如《尚书》曰,“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4)势,如《易经》有“巽以行权”。(5)裁定,如《礼记·王制》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6)权谋,如《左传》曰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解读(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解读(合同 范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504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解读(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解读: 解读一:何为技术成果 技术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技术合同的重要标的,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财产内容的技术性和特殊性,我国曾以专门的技术合同法予以调整,统一后的合同法也将技术合同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设专章予以规范。 如何精确界定技术成果的概念,直接涉及到技术合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解释》在承继了原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技术成果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类型,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就本质而言,作为技术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应当是一种技术方案,不包含技术内容的其他劳动成果,如一般作品和商标不能够成为技术合同标的。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是两个既有交叉而又不等同的概念。大多数技术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但并不要求技术成果必须能够或者已经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如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技术就可能是公知技术。原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技术成果的一般类型,只是把技术成果分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成果;合同法也仅提到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这两种技术成果,没有明确提及新出现的一些知识产权类型,如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于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特别是处于专利临时保护期的技术,既不属于技术秘密又不是专利,是一种处于特定阶段的有特殊法律意义的技术成果。为了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提供明确的指导,《解释》以开放式的规定列举了前述六种技术成果。 解读二:技术秘密又有新解释 《解释》参照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重新予以界定,即“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法释〔20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政治学原理名词解释和简答

政治学原理 一、名词解释: 1、政治:指的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 2、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执行政策和决定的能动的工具。 3、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4、总统共和制:是指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权。政府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议会通过后产生,对总统负责。议会掌握立法权,但不能选举产生总统,也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时,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与议会之间存在权力制衡关系。 5、国家元首:是指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6、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 7、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 8、政党:就是指人们为了通过选举或其他手段赢得政府权力而组织的政治团体。 9、政治社团组织:就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或价值取向集合在一起,有组织地参与、影响政治事务和政府决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 10、压力集团:是指具有特定利益要求和社会政治主张的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主张有组织地影响政府决策和行为的政治性团体。 11、治理:是以维持政治秩序为目标,以公共事务为对象的综合性的政治行动。 12、政治共识:它指的是人们对政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政治制度的一种普遍的认识与看法。 13、政治合法:是指人们根据其政治正义观念来判定的政治秩序的合理性,其核心观念是人们对政治合作的理解。 14、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 15、政治监督:指的是在政治治理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为保证公共权力主体在所担负职权的正当范围内行使公共权力,而对其进行监视、检查、控制、纠偏的各种活动,包括宪法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政党监督。 16、社会监督:指的是社会团体组织(主要包括政治社团、舆论机构等)和公民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监督。 17、绝对多数代表制:又称过半数当选制或二轮选举制,即参加选举的政党或候选人在选区第一轮选举中,必须获得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或占有该选区全部应选名额,否则要进行第二轮选举。 18、政治文化:是一国国民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于生活其中的政治体系和所承担政治角

城市规划原理试题

城规原理 1993年试题 一、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及变化的动力是什么?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的城市建设形态有什么变化?(20) 二、请阐明莫斯科1971年总体规划的基本特点;它的理论思想与功能分区有何差异?(20) 三、目前国内的居住区规划结构有那几种基本形式?你认为怎样才能更合理一些?(附模式图说明)(20) 四、请阐述广场在城市中的意义;广场空间设计要考虑那些主要因素?(20) 五、试问在建筑学科业务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三者各自的工作任务性质是什么?它们三者相互关系如何?(20) 六、目前我国大城市市中心的空间建设环境面临那些问题?你认为怎样能克服或改进它们?(20) 1995年试题 一、简述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在建筑学学科理论中的地位。(20) 二、唐长安和宋东京代表了我国封建社会两种不同类型的城市,它们之间有什么基本区别和演变,这种变化发展的动力是什么?(20) 三、简述“邻里单位”理论的基本内容;该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20) 四、在工程建设设计中怎样对待建筑红线(指压线或后退)?(20) 五、马丘比丘宣言与雅典宪章对照,它有那些基本不同的新思想?(20) 1996年试题 一、试阐明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及其主要理论趋向。(20) 二、试阐述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基本任务及其适宜规划结构模式。(20) 三、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系统在城市发展和环境中的作用及其对城市和城市规划的影响。(15) 四、城市绿地系统在城市发展和环境中的作用及其对城市和城市规划的影响。(15) 五、简要阐明下列各词的含义及其对应关系(30) 1 城市道路、道路红线、建筑线 2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城市广场 3 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居住区用地 4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5 城市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 1997年试题 一、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分哪些阶段?谈谈你对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的理解? 二、城市规划中,如何利用自然环境条件创造空间艺术布局? 三、什么是居住区规划结构?居住区规划结构有哪几种类型? 四、城市规划中主要有哪些工程规划?简述工程规划与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的关系。 五、谈谈你对当前一些城市规划理论新思潮的认识。 1998年试题 一、试述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与城市总体艺术布局的关系。(20)

日本国概况中文翻译

一,日本的地理 1,位置 日本是为于亚洲大陆的岛国。由3000多个岛组成,主要是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隔海北临サハリン?シベリア、西临朝鲜半岛,中国。因为具有不会被卷入大陆的政治变动中,可以吸收大陆文化的有利位置,日本建国以来,即保留固有的文化,又吸收外来文化,形成独自的融合文化。 2,国土 全国4分之3被森林覆盖。山不高,位于本州中部的阿尔卑斯山高3000米,除此之外,超过2000米的山很少,火山很多,主要的有150个,因为没有广阔的平原,河川短而急。因为日本列岛属于地壳变动带,所以地震很多。日本面积38万平房米,是英国的1.5倍,和美国的阿尔福尼亚州一样大。 3,人口 日本总人口1亿2628万人(1998年),位居世界第8。中国:12亿5570万人,印度:9亿8222万人。美国:2亿7403人,印度尼西亚:2亿634万人,巴西:1亿6585万人,巴基斯坦:1亿4817万人,俄罗斯:1亿4743万人,人口大多分布在气候温暖,交通,产业发达的太平洋沿岸的平原,从本州的南关东至北九州集中人口70%.还有随着工业的发展,人口集中在城市,农村明显减少。 以东京都的783万人(97年,包含郊外1.158万人)为首,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有11个,东京包含郊区,人口占世界第5位。 4,地形 日本列岛被太平洋,日本海包围,和大陆之间由浅大陆架连接。太平洋岸有非常深的日本海沟,伊豆小笠原海沟。由于日本有几个火山群,所以地形变化丰富。河川短,急流,山间没有深的峡谷,海岸线错综复杂。有很多风光明媚的地方,也散布很多温泉。 日本列岛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火山活动也很活跃是世界上少有的地震多发地带(1923年的关东大地震,《震级7.9》使包含东京在内波及很大范围受到损害。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震级7.2》使神户以及淡路岛为首的阪神地区遭受很大的损害。第二大地震) 5,气候 日本位于中纬度,气候温暖。中央部的东京平均气温15.3摄氏度。从列岛北部到南部有3000公里,所以气温温差大,年平均气温6-22摄氏度。雨量大,每年降水量达到1600-1700毫米。从早春到夏的植物生育期,特别是6月-7月的梅雨期经常下雨。夏季和秋季每年数次台风,大量的降雨。 日本列岛受有规则的季节风支配,冬季寒带气团南下,夏季热带气团北上。被两气团覆盖的冬季和夏季都会延长数月,季节风交替的山谷,春季和秋季各两个月。 冬季,吹北西季节风持续下雪的日本海岸和多数晴天干燥的太平洋形成对照的天气气候。本州南部的夏季热,和东南亚并列或往上的地方是典型的照叶树林带气候。夏季的3-4月,说和东南亚同样的气候是因为以日本农耕文化基础芋和稻为首,南方生物随着热带气团也会北上。这一点是将日本文化的基本性格转为南方型的有力证据。 6,山,川,湖 日本约70%都是山区,特别是本州中部有飛騨、木曾,赤石三个山脉,耸立着3000米以上的被称为北,中央,南阿尔卑斯。总称是日本阿尔卑斯。这是1896年英国人ウェストン起的名。 富士山,高3776米,是日本最高的山,也是典型的圆锥形火山(1707年有过一次爆发后,过去约3个世纪没有火山爆发)。有宽广美丽的原野。冬季山腰以上都被雪覆盖,更增加了一份美丽。 现在,日本有浅间山,阿苏山,樱岛,云仙岳,三原山等约60个活火山。 河川短而急,最长的信农川有367公里,落差很大的急流适用于水利发电,形成美丽的峡谷,但是在交通方面无法被利用,反而会造成洪灾。 湖在山间,水清澈见底。但是规模很小,最大的琵琶湖有674平方米。还有最深的湖市田沢湖,水深423米。除此之外还有由砂丘,砂州与外海分离所形成的浅滩:霞ケ浦168平方米。 7,植物 日本气候有明显的地域差,植物生态复杂多极化。日本有约4500种植物,其中约1000种是日本固有的。 包括北海道的日本北方可以看到冷杉等针叶树等和西北利亚地区相似的植物。 从日本中部到九州的平原有很多栗等温带落叶树。

权力的定义性质与特征

?权力(power)一词,现在同阶级、性别、种族等一起成为社会学一般理论的基本范畴。对权力的讨论至今为止分歧百出,并没有统一的定论。说到底,这是由于" 当我们从理论上讨论权力时,我们其实是在论述整个社会世界的运作方式"。因此,对权力的不同论述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学理论流派的基本观点。 早期的人们常常自然地使用"权力"一词,而没有企图去阐明它。对权力进行奠基论述的是韦伯和马克思。从20世纪开始,批判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功能主义、功利主义等对权力皆有过精辟的论述。下面我将结合各派主要观点讨论一下权力的基本含义。 ?一、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和类型划分 对权力作出最有影响定义的是韦伯。他是这样定义权力的,一个行动者能够任凭反抗而贯彻其个人意志的可能性,而不论这一可能性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1] 这个定义强调了两点,第一,权力是一种能力,包括实际能力和潜在的能力;第二,强调了权力拥有者的主观意图。 韦伯将权力划分为强制和支配两种类型,其中,支配又分为合法支配(即权威)和凭借利益格局中垄断而取得的支配。合法支配有三种,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传统型(t raditional domination)、克里斯玛型(charismatic domination)、个人魅力型(rational-legal domination)。 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和划分是与其行动理论相关联的,不是从宏大的社会结构入手而是从行动者入手讨论的,表明了个体行动者的目的性和意向性。这种权力观点与马克思和帕森斯观点的对立,刚好表明了社会学理论中行动与结构的对立。 二、权力是物质资料占有关系的一个面相 这是马克思以及后来的批判结构主义者所持有的观点。 马克思对权力并没有作出单独的、系统的论述,但是探讨国家问题、社会管理和统治时不时地提到权力、权威等概念。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就是一种围绕物质资料的斗争,特别是生产资料。权力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附属品,拥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实体拥有权力。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划分为两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是统治阶级,因此,运用权力、体验权力的不是特定的个人,而是各个阶级和群体。由于资本主义社会里财产完全可以让渡和私有化,导致权力趋向集中。 批判结构主义者们发挥了马克思的观点,主要根据对物质占有的社会结构来说明权力。他们主要观点有两个:(1)唯一真实的权力形式涉及各经济阶级围绕所有权的

西建真题

2003年城市规划原理试题 一、工业革命给农业经济社会时期的城市带来了什么变化?城市出现了那些主要的矛 盾?(20分) 答:近代工业革命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种种矛盾。居住拥挤,环境质量恶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匮乏,交通拥挤,传染病流行等问题,首先危害了劳动人民的生活,也妨碍了资本阶级自身利益,因此全社会开始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你认为“卫星城”理论与“有机疏散”理论基本观念不同在哪里?(20分) 答:卫星城理论是20世纪初期,昂温在霍华德田园城市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在大城市外围建立卫星城,以疏散人口控制大城市规模的理论。卫星城是一个经济上,社会上,文化上具有现代城市性质的独立城市单位,同时从属于一个大城市的派生产物。 有机疏散理论是20世纪初期由沙里宁提出的,有机疏散理论也是田园城市理论的延伸。 它是将城市分解为一个即统一又分散的的城市有机整体,各部分形成相对独立单元,并用绿化地带隔离开来,以高速交通联系。将城市各种功能适当集中,并将这些集中点做有机疏散。 三、请从生态、社会、和城市交通三个层面对1971年的莫斯科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20分) 答:生态:1971年莫斯科规划中,为了保证各片区居民就进休息,接触大自然和保持生态平衡,在核心片界线的花园环路外侧布置一系类绿地,形成一条绿色项链,其周围7个片都有一块面积在1000或1000公顷以上的大块楔形绿地,一头渗入城市中心,另一头与市郊森林公园相连接。规划公共绿地为每人平均26平方米。全市有2挑绿化环和6条楔形绿带。 社会:规划分了8个独立又互相联系的分区,人口在65完到134完,各片都有各自市级公共中心,为了逐步解决规划片区内居民就地工作问题,进行了全市工业调整规划,计划将900多个企业也迁入新建立的66个工业片。本次规划中,莫斯科将国民经济发展性质和方向与莫斯科州个城镇及居民点的发展结合起来考虑。为了严格限制莫斯科及其附近地区的工业和居民的过分集中,优先发展原理莫斯科市区的工业,市区及市界以外50-60公里的郊区要限制生产力进一步集中,市界以外100-120公里的范围是发展工业的主要地区。 交通:莫斯科市区外围城市群呈辐射环状,他们是有莫斯科环形公路,大环形铁路以及从莫斯科发出的12条放射状铁律干线,构成了城市布局骨架。 城市内部交通干道由十几条主要放射路和6条换率组成。为改善交通,全市设有一套绕行市中新的镜子行高速道路,和穿越市中心的地下通道系统,加上扩大的地铁网,使多数军民乘车上班时间缩短。每个片区都又有一条或料条重要的放射干道作为该片区的布局轴线,沿这些轴线布置公共中心,使其不仅交通方便,而且同自然环境有良好的结合。 四、请评述因果密尔顿·凯恩斯新城规划中的居住环境结构的规划思想。(30分) 答:凯恩斯新城市英国第三代新城,在规划中,新城的棋盘式导率将城市分成面积大约1平方公里的环境去。不同于传统的邻里单位形制,每区面积约100-120公顷,大约住5000人,改变了过去吧活动中心如商店,学校等安排在区中心的做法,而是安排在区的主要道路中段,并与公共汽车站,地下人行道结合在一起。每个环境去四周有4个活动中心,每个家庭可按不同去求自由选择活动场点。 五、试述城市绿化环境对人的作用。(30分)

关于技术合同的司法解释(完整版)

关于技术合同的司法解释 关于技术合同的司法解释 、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第十一条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第十二条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对外许可该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或者使用人取得该技术秘密所支付的使用费,并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以及使用人的使用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第十四条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日本概况名词解释简答

南北朝时代 被足利尊氏废黜的后醍醐天皇不甘心失败,逃到京都以南的吉野,纠集了一些地方武士,另立朝廷与足利尊氏在京都拥立的天皇相对抗,这样就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维持了近六十年,知道1392年南朝为北朝所并,这段历史史称南北朝时代。 日美安全联合宣言 规定把以前防卫范围扩大到亚太地区,规定从后勤支援,武器,技术开发到兵力构成,战斗编组,全面加强两国合作。日本是美国在远东的“不沉的航空母舰”,“不沉的补给舰”,“出鞘的剑”,“国际警察”。该宣言矛头针对中国和东亚各国 米骚动 1918年7月,由于本来农业就落后,粮食不足,再加上日本政府武装干涉苏俄,大量收购军粮,粮食歉收以及地主资本家趁机投机倒把囤积粮食,迫使挣扎在饥饿线上的广大人民群众掀起了大规模的抢米暴动。 建武中兴 当时对幕府“执权”北条高时的不问国事和生活腐败不满,皇室又力图乘机恢复政权,一部分支持皇室的武士想利用农民运动,乘机推翻幕府的统治,以便取而代之,在这种情况下,后醍醐天皇乘机联合了对幕府不满的力量,发动讨伐镰仓幕府的战争,甄权复归皇室,镰仓幕府宣告灭亡。皇室夺权后,后醍醐天皇一意重建集中统一的皇权,企图恢复皇室和贵族已经失去的庄园,禁止武士侵占庄园,然而,不仅不能实现,反而引起了本来拥护天皇的武士们对天皇的不满,所以仅维持了三年(1333-1335)的天皇政权再次垮台。这段时间,史称“建武中兴”。 应仁之乱 1467年守护大名之间发生了一场持续十年的大内战,史称“应仁之乱”。混战长达一百多年,此为日本历史上的“战国时期”。 参勤交代 规定大名的妻子要留在江户作为人质,而住在自己领地的大名本人,必须每隔一年到江户去拜见一次将军。 战后日本经济特点 1,加速原始积累,更新扩大设备 2,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 3,推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 4,重视振兴科学技术和“人才开发”投资 5,有利的国际条件和相对稳定的国内政局 日本设备投资能够较快的增长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是战争的破坏,第二次世界大战虽然没有在日本本土进行,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长期进行的侵略战争对日本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 其次从企业外部看,日本政府为鼓励私人投资,加速资本积累,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再次,是战后日本政府在预算中军费支出比重较低,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左右,这也为日本高速积累资金提供了条件 日本技术引进的主要特点是 1,偏重引进美国的技术,广采世界各地技术之长,引进数量不断增加 2,以重,化工业技术为主,广泛引进 3,方式灵活、形式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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