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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围、纳污企业、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6.未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

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通过企业投产时间,核实该企业是否为现有源;

(3)核查企业是否有环评批复文件,如有环评批复文件,是否填写了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4)对于属于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认可或备案要求的项目,是否提供并填写证明符合认可或备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原则上,企业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企业具体情况。

(5)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6)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同时应与后续许可量计算过程及许可量申请数据进行对比,按技术规确定许可量。

(7)表1中的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2.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

主要生产单元、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电镀工业》(以下简称技术规)填报,不应混填。其中:(1)主要生产单元名称填写电镀生产线、公用单元的名称;

(2)主要工艺名称填写“前处理”、“镀覆处理”、“后处理”和“辅助设施”;

(3)生产设施名称主要填写与产排污相关的设施设备名称;生产设施编号填写企业部设施编号。不同编号的相同生产设施应分行填报,不应采取备注数量的方式;

(4)同类型的设施设备,其设施参数的计量单位应一致,如水洗槽,不能有的填写“m3”,有的填写“L”;

(5)审核“生产能力”是否是环评批复的产能或地方政府认可或备案的产能;是否包括了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生产能力与环评批复或地方政府认可或备案的产能不相符时,是否提供了说明材料;

(6)必填项容是否填写齐全。

3.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

(1)检查填写的“有毒有害成分占比”是否正确,正确填写应

该是有毒有害物质在总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

(2)在“燃料”信息中,燃煤要填写灰分、硫分、挥发分、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燃油要填写硫分、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天然气只填写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

(3)不需要填写的栏,划斜杠“/”,不能填0。

4.表4:《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1)应按照技术规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电镀企业废气产排污环节包括对应的生产设施和相应排放口,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锅炉、电镀前处理、镀覆处理、后处理等,相应排放口主要包括上述生产设施烟囱或排气筒;

(2)检查填写的“污染物种类”是否依据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的污染物有无漏填项;有组织排放源中锅炉烟气的污染因子不包括林格曼黑度;

(3)审核填写的“可行技术”是否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如没有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由于由于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的是协同治理措施,因此其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应填“无”或“/”,并在“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中备注“协同处理”。

(4)审核填写的“排放口编号”是否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废气排放口现有编号一致,若没有编号的,排污单位是否自行编号;

(5)审核填写的“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填写了“否”,申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将整改措施填入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或作为附件上传。

(6)审核“排放口类型”填写是否正确,本技术规将锅炉烟囱列为主要排放口,电镀废气排气筒列为一般排放口。

5.表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1)应将酸碱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重金属废水、电镀混合废水、综合废水等按废水类别分开填报;

(2)审核“污染物种类”是否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确定,污染因子是否有遗漏;

(3)电镀废水处理工艺是否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如没有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4)填写的废水排放口编号是否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编号填写一致,若不一致,排污单位是否根据《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

(5)审核填写的“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填写了“否”,申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将整改措施填入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或作为附件上传。

(6)排放口类型填写是否正确。

本技术规将电镀排污单位的车间或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专业电镀企业总排放口均确定为主要排放口;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分质处理单元出水口可视同

车间排放口,也归为主要排放口。将单独排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列为一般排放口。

如申报单位的废水排放去向选择填写了“排入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如申报单位的废水排放去向选择填写了“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主要排放口”;单独排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一般排放口”。

6. 表6:《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审核污染因子数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要求;对于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必须进行填写;

(2)审核是否填写了排气筒高度和排气筒出口径。

7. 表7:《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1)审核污染物种类是否与排放口编号相对应,是否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标准号和浓度限值;

(2)审核新增污染源是否填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及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

(3)环评批复要求应以数据形式填报,不应填报文字。

8. 表8:《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

(1)对于燃煤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只需申请许可排放浓度,无须申请许可排放量;林格曼黑度不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合许可排放量;

(2)申请的主要排放口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应与计算过程保持一致;

(3)对于电镀废气的一般排放口,污染因子只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不填写排放速率,也不申请和填写年许可排放量限值。

(4)是否提供了许可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计算过程说明容。

9.表9:《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表》

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治理措施填写符合实际;标准填写应明确。对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无要求的无组织产污环节,如无特殊规定,不建议给出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量化考核要求,仅说明控制措施即可。

因《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对无组织产污环节无要求,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可不填写表9 容。

10.表10:《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对于电镀排污单位,全厂合计的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数据,应与环评批复的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比较,两者取严。

11. 表11:《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如果废水为间歇排放,应审核是否填写了间歇排放时段;

(2)审核是否填写了受纳自然水体名称和功能目标、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等容;

12. 表1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如果废水为间歇排放,应审核是否填写了间歇排放时段;

(2)是否填写了受纳污水处理厂不同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13. 表1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1)电镀排污单位一类污染物必须填写《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2)废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除一类污染物外,其他污染物填写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标准名称和排放浓度限值,不能填写与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协商的纳管浓度限值。

14. 表14:《废水污染物排放》

(1)审查排污单位是否按排放口编号,逐一对应填写了主要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和设施或车间排放口污染物申请排放浓度限值、申请年排放量限值,申请特殊时段排放量限值;

(2)核对是否存在同一种污染物在主要排放口和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同时申请许可排放限值的情况;

(3)单独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不申请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量限值。

如果电镀企业生活污水不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而是单独排放到自然水体,此时,其生活污水排放口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申请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可不申请许可排放量。

(4)排污单位是否按每一个主要排放口逐年计算了污染物申请

年排放量限值、合计年排放量限值、全厂排放口总计的年排放量限值和特殊时段污染物申请排放量限值;

(5)是否提供包括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计算过程描述等容。

15. 表15:《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表》

(1)监测因子数量及最低监测频次应符合技术规及即将发布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的要求;

(2)重点关注电镀排污单位是否填写了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信息;

(3)对手工监测方法,应审核其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是否采用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

(4)对于电镀集中区的企业,废水污染因子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监测,企业除了自行监测废水流量外,可不填写自行监测的相关信息,但应说明废水污染因子监测的实施单位;

(5)如果电镀企业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到自然水体,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填写主要污染物的监测设施、监测频次与监测方法。

16. 表16:《环境管理台账信息表》

应按照技术规要求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容和频次等要求。其中,管理台账信息容主要包括: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各电镀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原辅料、燃料使用情况指种类、

名称、用量、有毒有害元素成分及占比;原辅料、燃料采购信息;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3)监测记录信息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应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清扫频次,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方式,日常检查维护频次及情况等;应记录非正常工况和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及电镀工业排污单位根据环境管理要求,记录其他信息。

(二)附图附件

1.附图

(1)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与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要清晰可见、图例明确,且不存在上下左右颠倒的情况;

(2)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包括主要电镀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辅料的流向、电镀生产工艺流程等容;

(3)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应包括主要处理单元、主要处理构筑物、污水走向、污水管线布置、排放口和排放去向等容;

(4)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生产线、厂房、设备位置关系,注明厂区雨水、污水的收集走向、排放口位置等容;

(5)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除了提供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围、纳污企业和纳污企业纳管废水量。

2.附件

(1)提供守法承诺书;

(2)提供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3)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影印件;

(4)提供总量计划分配文件影印件;

(5)提供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如:

——未采用可行技术但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证明材料;

——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及与总量控制要求取严的过程说明;

——申报单位自愿采取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作为申请许可排放

浓度和许可排放量依据的材料;(应进行核实,并告知环保部门及企业利弊关系)

——申报单位排污口规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

——申报单位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整改措施材料。

三、申请材料的规性审核

核发部门对排污单位申报材料的规性审核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容: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是5个自然日。

2.信息公开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应填写完整,包括信息公开的起止时间。

4.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5.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申请材料

1. 是否按本标准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容是否齐全,完整,填写是否规。

2.是否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本标准要求,确定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申报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测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

3.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信息公开方案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2015年1月1日(含)后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是否执行了排放标准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是否变更了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

5.填报的电镀工艺或产品是否包括了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电镀工艺或产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审核

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

1.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2.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

3.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4.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的要求。

5.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信息公开

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要求。

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变更情况。

7.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清洁生产

附件: 上海市2011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所属区/集团 1 华润雪花(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区罗东路1398号宝山 2 上海宝钢十三冶钱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宝山区练祁河钱潘桥南首宝山 3 上海海笠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宝山区富联三路5号宝山 4 上海海隆防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宝山区罗东路1825号宝山 5 上海环宇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宝山区沪太路8885号宝山 6 上海汇众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宝山区月罗路317号宝山 7 上海金大塑胶有限公司宝山区富锦路5299号宝山 8 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宝山区沪太支路476号宝山 9 上海联合气雾制品灌装有限公司宝山区泰和西路2521号宝山 10 上海罗金玻璃有限公司宝山区沪太路8778号宝山 11 上海图博可特石油管道涂层有限公司宝山区锦乐路669号宝山 12 上海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宝山区富联路881号宝山 13 上海云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宝山区飞云路365号宝山

14 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宝山区锦富路298号宝山 15 上海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山区城银路118号宝山 16 上海山特姆电气有限公司宝山区园光路138号宝山 17 上海京鑫管道安装防腐有限公司宝山区罗东路1377号宝山 18 力同铝业(上海)有限公司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4888号金山 19 上海达纳铜铝业有限公司金山区干巷镇荣昌路555号金山 20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金山区金山大道5158号金山 21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金山区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金山 22 上海多纶化工有限公司金山区石化金一路968号金山 23 上海福助工业有限公司金山区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3181号金山 24 上海广凌气门座有限公司金山区吕巷镇朱吕公路6588号金山 25 上海禾本药业有限公司金山区亭林工业区林宝路2号金山 26 上海华普国润汽车有限公司金山区枫泾工业园区万枫公路2888号金山 27 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金山 28 上海佳田制造有限公司佳田电镀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698号金山 29 上海金山红光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金山区吕巷镇白漾村2组8001号金山 30 上海金山经纬化工有限公司金山区亭林工业区林盛路285号金山 31 上海金山凯拓五金电镀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585号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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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理,申报时选择“热力生产和供应”进行该设施和排放口的排污许可申报。本要点不再涵盖锅炉有关的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一)排污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需要注意,仅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提交; (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2018年1月10日及之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 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6.未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 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纺织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材料的完整性 排污单位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受理: 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明确禁止建设区域的; 既没有环评手续,也没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 二、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使用平台下载的样本,应完整填写表格内容,尤其注意公开的起止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单元、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通过排污单位投产时间,核实该排污单位是否为现有源;原则上,排污单位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排污单位具体情况;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颗粒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涉及的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同时应与后续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表面处理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一三年九月

目录 1 前言 (1) 2 电镀行业概况 (2) 2.1 电镀生产和消耗情况 (2) 2.2 生产工艺概述 (2) 2.3 生产过程污染情况 (4) 2.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3 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及依据 (6) 3.1 指导思想 (6) 3.2 主要依据 (7) 4 标准制定的主要工作步骤 (7) 4.1 成立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专家小组 (7) 4.2 资料查阅 (9) 4.3 对国内主要电镀企业进行调研 (9) 5 国内外标准研究 (10) 5.1 主要国内相关行业标准 (10) 5.2 国外相关行业标准 (10) 5.3 能耗、水耗指标对比分析 (12) 6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3) 6.1 指标体系适用范围的确定 (13) 6.2 指标选取原则 (13) 6.3 指标体系主要内容 (14)

1 前言 电镀是利用电解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是工业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电镀工业是通用性强、使用面广、跨行业、跨部门的生产技术。电镀工艺可改变金属以及非金属的表面属性,如抗腐蚀性、外观装饰性、可焊性、耐磨性等。某些特殊的功能性镀层,已是电子工业和尖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电镀企业集中分布在一些工业部门:30%左右的电镀企业分布在机器制造工业,20%左右在轻工业,20%在电子工业,其余主要分布在航空、航天及仪器仪表等行业。 我国规模以上电镀厂点约有1.5万个,职工总人数超过150万人,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包括基体材料价值)。由于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与之配套的电镀业发展迅速,主流电镀企业大量引进先进的电镀设备和工艺,已赶上国际先进水平,但是,我国电镀行业发展不平衡,仍有许多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小电镀厂。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并于2012进行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工具,已经收到很大成效。制定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对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有效规范以及评价其效果变得越来越重要。此外,清洁生产审核、示范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推广也迫切需要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因此,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是推动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和客观、科学考查企业清洁生产程度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此,《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首次于2005年6月发布。2007年发布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并要求每3~5年修订一次。 此次修订在《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5年版本和《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2007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镀工业最新的行业发展、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产生以及企业环境管理等状况,加以补充调整。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协调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清洁生产指导工作委员会和北京表面工程协会负责整合修订工作,起草《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锅炉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 审核要点 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生态环境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一)排污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需要注意,仅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提交; (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2018年1月10日及之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8)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9)排污许可证副本。 此外,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二)明确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情形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核发的生态环境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1、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2、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在申请前信息公开,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对于主行业为热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目录 前言1 0.1任务由来 (1) 0.2企业基本概况 (1) 0.3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启动情况 (1) 0.4外部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2) 第一章筹划和组织3 1.1领导的支持 (3) 1.2组建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3) 1.3制定工作计划 (4) 1.4宣传和教育 (5) 1.4.1 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培训 (5) 1.4.2 全厂员工的宣传教育 (6) 1.5克服障碍 (7) 第二章预审核9 2.1企业概况 (9) 2.1.1基本情况 (9) 2.1.2地理环境 (9) 2.1.3厂区平面布置 (10) 2.1.4企业组织架构 (11) 2.2企业生产状况 (11) 2.2.1主要产品 (11) 2.2.2原辅材料基本情况 (12) 2.2.3水供应及消耗情况 (14) 2.2.4能量供应及消耗情况 (15) 2.2.5主要设备 (16)

2.2.7 电镀操作说明及产污环节 (17) 2.3管理情况 (20) 2.4环境保护 (20) 2.4.1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20) 2.4.2环评批复情况 (20) 2.4.3废水 (21) 2.4.4废气 (23) 2.4.5固废物 (23) 2.4.6噪声 (24) 2.4.7环保现状与环保文件相符性分析 (26) 2.5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6) 2.5.1原辅材料、水及能源利用方面 (26) 2.5.2技术工艺方面 (27) 2.5.3 设备方面 (27) 2.5.4过程控制方面 (27) 2.5.5产品方面 (27) 2.5.6废弃物方面 (27) 2.5.7管理和员工方面 (27) 2.6 企业目前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28) 2.7确定审核重点 (30) 2.7.1备选审核重点的识别 (30) 2.7.2审核重点的确定 (30) 2.8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30) 2.9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的产生(1) (31) 第三章审核33

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流程文档

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 1、排污单位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在申报指南栏目可下载《排 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模板文件,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 图1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2、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业务办理 平台页面。 图2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图3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3、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请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区的分公司/ 分厂需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注册时“单位名称”为企业总公司/总厂名称,“注册单位名称”为本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分公司/分厂名称,若没有分公司/分厂,才可填写总公司/总厂名称。 4、首次在本系统申报排污许可证,请点击“许可证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5、许可证在线申请业务包括5项:排污许可证新办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 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和信息公开。前四项业务的申报流程相同,信息公开用于排污单位发布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 下面以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单位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三步: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也可以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 申请填报包括14个页面的内容,分别为: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产能;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信

2015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分析

附件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 (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

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3.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4.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和本规范条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见附1)。 (三)品种单一、连续性生产的电镀企业要求自动生产线、半自动生产线达到70%以上。 (四)生产区域地面防腐、防渗、防积液,生产线有槽间收集遗洒镀液和清洗液装置。 (五)新(扩)建项目生产线配有多级逆流漂洗、喷淋等节

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排污单位需要完整的提交以下三类材料: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承诺书、排污许可申请表及相关附图和附件,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承诺书、排污许可申请表环保部统一规定了格式,可以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下载。 审核的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的规范性、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三个方面。 一、材料的完整性 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排污许可证副本、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雨水、污水集输管线走向及排放去向图和平面布置图。 二、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应填写完整,包括信息公开的起止时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及参数、储罐统计信息、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统计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应明确到“省、市(区)县、镇”;该地址直接决定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2)是否投产以第一个建设项目的投产日期为准。(3)技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应为“熟知公司排污许可证且懂环保管理技术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应为技术负责人的电话号码”。(4)重点控制区域与其他区域的执行标准确定。《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及其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要求,核实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域。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中明确列出重点区域石化行业须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也列出了47个重点控制区城市。(5)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二者必备其一。(6)总量分配文件为环境主管部门

清洁生产审核过程要点分析

清洁生产审核过程要点分析 发布时间:2007-12-28 所属分类:漂染废水在针织漂染工艺中的回用点击率:175 (徐建国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510660) 摘要: 本文主要从企业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和审核时应注意的要点进行阐述,详细描述了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应如何分析企业环保现状,以及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清洁生产,审核,环保 通过近几年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结合审核过程出现的问题以及验收专家提出的建议,谈谈在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环保的基本要求 作为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不管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对环境保护的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的环保状况都应该进行详细的分析。对于强制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一定存在较大的不足,有需要提高和改善的地方。因此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时,需要认真分析环保政策对企业的要求,以及企业自身的环保状况,找出差距和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 对于自愿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环保政策的符合性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企业获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

首要条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时,在企业环境保护方面需要查看哪些环保文件及资料,以及需要注意哪些地方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环评文件及批复:在这里需要关注的主要是环评报告中的产量、生产工艺以及批复中对企业的要求(燃料的含硫量、排放标准)。现在很多企业的实际产量都超过了当初环评报告中的产量指标,因此需看企业在扩大产能的时候有没有向环保局申报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没有,应该更具实际情况,在审核报告中应该进行描述,说明情况。同时也要对比环评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看是否现在的生产工艺有较大的改变。针对于燃料含硫量的问题,由于现在的燃料价格不断上涨,所以大多数公司用的油和煤的含硫量都超过了环保局要求的标准,因此需在源头和末端处理方面都采用相应得措施。同时也应该核对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对企业提出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如果没有落实,应该查找原因,并给以合理的解释。 (2)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正常生产重要的证书之一,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必须查看。对于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该参照《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看是否需要申请。在查看排污许可证时,主要需注意的地方有:是否为临时签发的、废气废水是否齐全、证书的签发日期(看是否已过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浓度排放指标。对于企业排污许可证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醒企业,并要求其进行补充。 (3)企业环保设施验收情况:这里主要察看企业的环保设施有没有进行验收,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按设计的要求建设,运行情况如何。环保设施验收报告中相关的要求有没有得到落实。环保设施中最可能有猫腻的地方就是,实际处理能力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4)企业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在对企业现状进行调研时,应了解企业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并察看三废监测报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定稿)

前言 0.1企业简介 奉化市金盛镀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06年1月投入生产,是一家专业从事电镀表面处理加工的企业。厂区位于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丰路688号,厂区占地面积13320m2,建筑面积11666m2,现有在职职工280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8人,专职环保管理人员1人。企业现有电镀线24条,分别为镀装饰铬、镀锌、滚镀镍等,主要为轴承、五金件以及塑料制品等配套表面加工服务,属于来料加工型企业。管理和职能部门主要有技术科、业务科和财务科等。 奉化市金盛镀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平面布置如图0—1和图0—2所示: 图0—1 奉化市金盛镀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奉化市金盛镀业有限公司平面布置情况如图0—2所示。

图0—2 奉化市金盛镀业有限公司平面布置图 0.2清洁生产审核背景和成果综述 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是一种对污染来源、废弃物产生原因及其整体解决方案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和实施过程,其目的旨在通过实行预防污染分析和评估,寻找尽可能高效率利用资源(如:原辅材料、能源、水等),减少或消除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的方法,是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也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关键和核心。持续的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会不断产生各种清洁生产方案,有利于组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逐步的实施,从而使其环境绩效实现持续改进。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从清洁生产的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鼓励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推动、政策扶持等推动清洁生产实施的措施。法律强制规定了必须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 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 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 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 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 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

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 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 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采取的是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是一种非市场化的配额办法,而不是使用市场交易的方式。 所以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将排污权的交易具体化为一项可以操作的制度安排,并加以实际实施,需要在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 2001年9月,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在山西省太原市26家企业试点,首开国内排污权交易之先河。 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英文用a license; a pass; a permit; a permit card表示!一: 许可证制度是在环境管理中,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建设、生产排污等具有影响环境的活动行为者进行活动申请,并批准、监督其从事某种活动而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多以某种凭证即许可证形式进行,故称“许可证制度”,也称“许可制度”它一般包括许可证申请、审核、批准、监督、中止、吊销以及作废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根据管理对象不同要求,可分有规划、开发、生产销售和排污许可证等类型。 许可证制度可保证对环境有影响作用的管理对象遵守国家管理环境的有关规定,从而将其对环境的影响作用限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实践表明,它是国家强化环境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

电镀企业污染源分析及清洁生产措施

论文 摘要 关键词 长期以来,我国电镀行业以大量消耗资源的粗放型经营为特点,这不仅对环境造成了危害,也使企业效益低下,难以持续发展。随着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以及《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讨论稿)的出台。电镀行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工艺与技术的进步,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真正走上资源低消耗、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高的可持续发展之路[1]。本文以天津市某例探讨了电镀生产过程中可采用的清洁生产措施。 1、电镀企业主要污染源 由于电镀工业使用了大量强酸、强碱、重金属溶液,甚至包括镉、氰化物、铬酐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在工艺过程中排放了有害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已成为重污染行业。电镀工业中产生的废物及污染源详见表1。 2 电镀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电镀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厂点多、规模小 (2)装备水平低 (3)管理水平较低,经济效益差 (4)电镀污染治理水平低,有效治理率低 (5)经营粗放,原材料利用率低 (6)电镀企业实现清洁生产的措施 3 电镀企业实现清洁生产的措施 电镀企业应从原材料、生产工艺、管理等方面着手提高自身的清洁生产水平,可供参考的部分清洁生产方案见表2。 4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实例分析 4.1 企业概况 以天津市某电镀企业为例,分析该厂实施清洁生产的措施。该厂镀种包括镀锌、镀铜、镀镍、镀铬。该厂用于电镀的原材料年用量见表3。

表3 主要原材料用表 4.2 清洁生产措施 4.2.1 原材料的清洁性 (1)该厂采用去离子水配制溶液和清洗,减少了底液中杂质的累积,延长了镀液的使用寿命。 (2)该厂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不使用铝、镭、汞重污染化学品,采取无氰电镀工艺。 4.2.2 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该厂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措施主要包括:减少带出量、提高寿命、节省水资源。 (1)镀槽之间设有挡液板; (2)镀液采用边疆循环过滤系统进行过滤,提高镀液使用寿命; (3)电镀槽后二级回收槽,回收槽中槽液定期返回电镀槽,以减少镀液带出量; (4)清洗采用三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清洗水用量; (5)采用抑雾剂,减少铬酸雾的产生。 (6)延长工件出槽的停留时间,固定停留时间为30秒,减少镀液的带出量。 4.2.3 末端治理措施 该厂电镀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离子交换法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最新版)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最新 版) Enterprises should establish and improve various safety product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safety prod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74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重点(最新版) 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EMS)监督审核(以下简称监审)实施中,如何确保贯彻CNAB对认证机构的通用要求和认证机构审核方案的相关规定,把握EMS监审证据的获取重点,形成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促进组织的环境绩效持续改进,是监审有效的关键。现就审核实施中一些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高层领导的审核 对高层领导的监督审核,通过交谈、沟通等方式主要需获得以下证据:1、环境意识的提高是否有具体的体现,如“新、扩、改”项目领导抓了哪些“三同时”工作;2、守法意识的提高是否有具体的体现,如是否了解新的适用法律法规对组织的要求,组织采取哪些守法对策;3、对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在领导的日常工作中有哪些具体安排和关注;4、在污染预防、持续改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取得的成效如何,在资源优化、环保费用方面有哪些投入;5、政府或相关方关注的重点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6、自我完善机制如内审、管理评审的实施及有效性;7、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守法证据 EMS监督审核仍然要获取守法的证据,特别是二监、三监审核以体现EMS的有效性。 1、对于属于一类风险的组织不但要审核水、气、声排放的日常监测结果,而且要审核地方环境监测部门的例行监测和年度监测报告,是否达标排放; 2、对于属于二、三类风险的组织酌情而定,对初审时提供的水气声监测报告中已接近排放标准的项目,应要求提供新的年度监测报告,以审核其改进的有效性; 3、组织当年的排污许可证与实际实施情况,有无超标、超量排放,有无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4、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或转移的证据; 5、国家或行业节电节水有明确指标要求,组织是否达到了相应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述

电镀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述 ——化环0905 张美琴 2009113030526 清洁生产审核是对组织现在的和计划进行的生产和服务实行预防污染过程诊断和评估程序,从另一角度看,清洁生产审核是实现清洁生产的具体途径。通过各类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实现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一般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三个层次(问题从哪产生、为什么产生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这系问题);八大途径(原料能源、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人员素质、管理、产品、废弃物);七个阶段(①筹划与组织②预评估③评估④方案的产生于筛选⑤可行性分析⑥安放的实施⑦持续清洁生产),包含35个步骤,外加前言和最后的总结。 前言一般包括①企业的基本信息②本轮清洁生产的审核背景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意义与必要性④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的依据(相关法律、通知、技术)。此电镀厂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可总结为第一章即前言里,总体介绍该电镀厂的基本信息,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是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背景与必要。 第一章一般写筹划与组织,此报告的第一章第二节的“本次清洁生产审核评述”放在筹划与组织里。建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一般有该公司各个部门的主管参与,而且一定要包含该公司的财务部主管,方便对该公司的经济状况有深入地了解,便于与后面的实施方案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比,以便判断该方案的经济可行性分析。然后制定审核计划,开展宣传教育,克服障碍,此报告在这方面写的比较全面。 第三章预评估里没有提出和实施无/低废方案,分析产业的产污排污现状,确定该企业的审核重点和设置预防污染目标,应提出和实施明显的和易行的废物削减措施。如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 Cr6+、Cu2+、Zn2+、Ni2+,废气中的盐酸雾和镀液体铬酸雾,及废渣中的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都应当提出如何解决,而不是只找出问题。 评估是对审核重点的原辅助材料、生产过程以及废物的产生进行评估。建立物测平衡最好以图的形式给出,该厂为电镀厂主要是用电量的消耗去赚取经济盈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一、电镀行业生产特点 1.概念 电镀就是利用电解的方式使金属或合金沉积在工件表面,以形成均匀、致密、结合力良好的金属层的过程。 电镀的分类: 按获取镀层方式:通常电镀,化学镀,热浸镀,闪镀 按挂具方式分类:挂镀,滚镀,刷镀 按镀层组成分类:镀铜、镀金、镀银、镀镍、镀铬、镀镉、镀锌、镀锡、镀三元合金(铜、锡、锌)等 2.生产工艺 电镀工艺包括工件抛光、脱脂、上挂具、化学除油、酸洗、电解除油、弱腐蚀(活化)、电镀、浸洗回收、出光、低铬钝化、漂白、烘干、检验等生产过程。镀层种类分为单层金属电镀和多层(复合)金属电镀。 电镀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镀前处理、电镀阶段、镀后处理,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毛坯→表面平整→除油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上挂具(吊镀)→一层电镀→清洗→二层电镀→清洗→钝化→清洗→干燥→下挂具→包装→成品。 3、常用化学品 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铬酸、硼酸、氢氟酸、醋酸、柠檬酸等。 碱类:氢氧化钠、氨水等。 盐类: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重铬酸盐等无机酸盐(铜、镍、钠、锌、锰)、氰化物或硫氰酸盐(钠、钾、亚铜)、有机酸盐(酒石酸钾、十二烷基硫酸钠、间硝基苯璜酸钠、柠檬酸盐)等。

有机物类:添加剂、乳化剂、光亮剂、皂化剂等。 4、主要生产设备 前处理槽:(除油、脱脂槽)、预镀槽(氰化镀铜)、镀槽(金、铬、镉、镍、锌、银)、褪镀槽、清洗槽。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电镀工艺产生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其中水污染(含重金属离子和有机污染物)和大气污染(各类酸雾)是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水 电镀废水含有数十种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其中无机污染物主要为铜、锌、铬、镍、镉等重金属离子以及酸、碱、氰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为含碳有机物、含氮有机物等。 电镀废水的来源一般为:1、镀件清洗水;2、废电镀液;3、其他废水,包括冲刷车间地面、刷洗极板以及通风设备冷凝水,和由于渡槽渗漏或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跑、冒、滴、漏的各种槽液和排水; 4、设备冷却水。 电镀废水主要由以下几类废水组成: 酸碱废水:包括预处理及其它酸洗槽、碱洗槽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磷酸钠等。 含氰废水:包括氰化镀铜、碱性氰化物镀金、中性和酸性镀金、银、铜锡合金、仿金电镀等含氰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氰化物、络合态重金属离子等。该类废水剧毒,须单独收集、处理。 含铬废水:包括镀铬、镀黑铬、表面钝化、退镀以及塑料电镀前处理粗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六价铬、总铬等。该类废水毒性大,须单独收集、处理。 重金属废水:包括镀镍、镉、铜、锌等金属及其合金产生的废水,焦磷酸盐镀铜废水,钯镍合金电镀废水,化学镀废水以及阳极氧化、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再生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审核要点 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生态环境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一)排污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2018年1月10日及之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8)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9)排污许可证副本。 此外,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二)明确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情形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核发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1、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2、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 对于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有一种情形属于淘汰类装备或工艺: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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