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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表

1、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服务业税种税率表-服务性行业税种税率

商业企业税种税率表-商业企业涉及的税种

一般工业企业税种税率表-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

建筑业税种税率表-建筑业涉及税种及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种税率表-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税种

2、土地增值税

3、房产税税率表

4、契税

5、关税

6、资源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

8、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9、车辆购置税

10、印花税税率表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纳税申报期限:正常情况为每月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日期见纳税日历1、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营业税税率表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营业额和营业税税率表中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服务业税种税率表-服务性行业税种税率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下面几个特殊性服务业注意不要混淆:

金融经纪业不按代理业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融资租赁,不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广告代理业务按“广告业”征税。

对报社、出版社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

1、营业税:

服务业属于提供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纳税人,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

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企业所得税:服务业的所得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当服务业企业发生应税劳务时,应当缴纳印花税,见附表。

附:服务业税种税率表

印花税

商业企业税种税率表-商业企业涉及的税种

相对于其他行业,商业企业属于典型的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经营活动主要为采购和销售。

商业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按应缴纳税额的税负顺序依次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下面将商业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介绍如下:

1、增值税

增值税是针对产品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种,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包括商业零售和商业批发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计算方法采用购进扣税法(销项税-进项税),基本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算方法,税率3%。

2、企业所得税

商业企业的所得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额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当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时,应当缴纳印花税。

附:商业企业税种税率表

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其他税种

一般工业企业税种税率表-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

相对于其他行业,工业企业属于典型的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生产型企业,经营活动相对复杂,增值税的税务管理要求高。

工业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按应缴纳税额的税负顺序依次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下面将工业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介绍如下:

1、增值税

增值税是针对产品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种,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

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计算方法采用购进扣税法(销项税-进项税),基本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算方法,税率3%。

2、企业所得税

工业企业的所得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额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当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时,应当缴纳印花税。

附:工业企业税种税率表(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

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工业企业其他税种:

建筑业税种税率表-建筑业涉及税种及税率

相对于其他行业,施工建筑业营业额高,涉及的税种多,纳税金额也很大,税负也相对较高。

施工建筑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按应缴纳税额的税负顺序依次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下面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介绍如下:

1、营业税

从事建筑工程作业,应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的营业额,依建筑业税目所适用的税率3%纳税。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对于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件明确了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

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细则第二十五条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施工建筑业的所得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当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时,应当缴纳印花税。

附:建筑业税种税率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种税率表-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税种相对于其他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额高,涉及的税种多,纳税金额也很大,税负也相对较高。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按应缴纳税额的税负顺序依次为):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下面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介绍如下:

1、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时应在收讫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房款)凭据后,就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与包销商签订合同由其自订价格进行销售,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客户开具房地产发票,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的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部分若由包销商收购,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就房屋销售收入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销售,对包销商也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建筑工程作业,应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的营业额,依建筑业税目所适用的税率3%纳税。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30%、40%、50%和60%。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可以免税。

3、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得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5、印花税:当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时,应当缴纳印花税。

6、契税:其纳税人是以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形式取得土地、房屋产权的承受人。契税是按当事人双方所订契约产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按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5%征收契税,具体由各省、市、区决定。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税种税率表

土地增值税-针对有偿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征收

1、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计税依据和税率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级数计税依据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3、计税方法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时,先用纳税人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减除有关各项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得出增值额。再按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增值额中各个部分的适用税率,依此计算各部分增值额的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各部分增值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之和,即为纳税人应纳的全部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规定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可以免税。

房产税税率表

1.开征范围

凡在本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的房产,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2.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产权所有人。

(1)凡产权属国家所有的,以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2)凡产权属集体单位的,以该集体单位为房产税纳税人。

(3)凡产权属个人所有的,以该产权所有者个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4)凡产权出典的,以该房屋承典人为房产税纳税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其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期限为:

(1)单位纳税每年上半年税款在五月份缴纳入库,下半年税款在十一月份缴纳入库。

(2)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可以分月、分季或全年一次缴纳。

注:房产税计算公式:转让不动产涉及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销售收入以及价外费用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

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税[2003]16号)

2、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律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准予的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30%、40%、5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2)旧房的界定及转让扣除问题

①旧房的界定:新建成的房产使用时间满一年的,在转让时应作为旧房;购买新房再转让的,不论其是否使用,均作为旧房;个人新建房产转让,不论其建成后使用时间长短,均作为旧房。

②扣除金额的计算:

方法一: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方法二: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方法三: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实行核定征收。

3、印花税

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05%缴纳。(买卖双方均缴纳)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业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营业额和营业税税率表中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契税

1、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承受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2、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3、税率和计税方法

契税使用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之内确定。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城镇职工按照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符合免税规定的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可以免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酌情减税或者免税。

关税

1、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中国准许进口的货物的收货人和出口中国准许出口的货物的发货人,前者应当缴纳进口关税,后者应当缴纳出口关税。

2、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部分

进口关税的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原产于未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纳税;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纳税。

1999年,中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货物税号有6940个。进口关税普通税率从0%、8%到270%不等,共有20多个差别税率;优惠税率从0%、1%到121、6%不等,共有50多个差别税率,算术平均税率为16、8%。另有少量进口货物征收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动关税。出口关税征税货物的税号共有36个,税率从20%到50%不等,共有5个差别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关税采用从价定率计征和从量定额计征两种基本方法计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下列货物,经过海关审查无误,可以免税:关税税额在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2)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海关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减税、免税。

(3)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收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资源税

1、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额标准

资源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税额标准

一、原油8~30元/吨

二、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元/吨或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

七、盐

1.固体盐10~60元/吨

2.液体盐2~10元/吨

3、计税方法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纳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课税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和原油,可以免税

(2)纳税人在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酌情免税或者减税。

(3)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和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可以减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1.开征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凡在本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桃浦、安亭、高桥工业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2.计税依据及地段等级适用税额

(1)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本市土地使用税按划分的地段等级确定税额,各地段等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烟台)

市区土地一级土地8.00元/平方米、二级土地6.00元/平方米、三级土地4.00元/平方米,县(市)土地2.00元-4.00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3.00元/平方米。

3.纳税期限

(1)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个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月份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及相关规定

1、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实行差别税率:市区税率为7%,县城、建制镇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此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上述三种税同时缴纳。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车辆购置税

1.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1)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

(2)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印花税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 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 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 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 3% 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 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 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 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国家税收作业三

一、判断题 1.对《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所适用的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上、下30%的幅度内核定。 ( √) 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 3.在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过程中,企业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5%,14%,2%计算扣除。 ( × ) 4.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准予按实扣除。(×) 5.对股票交易不征收印花税。(×) 6.两人共同取得的同一所得项目的收入,按税法规定两人按分得收入分别计税。(√) 二、不定项选择题 1.资源税的纳税人为( BC )。 A.销售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B.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C.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D.收购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2.下列情况( ACD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房地产出租 B. 房地产买卖 C.房地产赠与 D. 房地产评估增值 3.按照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收可分为(BC )。 A.价内税 B.直接税 C.间接税 D.价外税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资本性支出不得作为一次性费用列支。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有( BD )。 A.资本的利息支出 B.购进各项无形资产的支出 C.被没收的财物 D.房屋的建造支出 5.某人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一次为3000元,一次为45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 )。 A.1160元 B.1200元 C.1340元 D.1500元 6.工薪所得可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有( ABC )。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完整版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法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资源税思维导图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一次性课征——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知识点:税目、税率 (一)税目(征税范围)——5大类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率(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

注意事项: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1.销售额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2019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doc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下面是赠送的年度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欢迎再度光顾 XXXX年度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XXXX就快结束,回首XXXX年的工作,有工作成功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不知不觉中紧张而有序的一年就要过去了,一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步,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一年以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学习专业技能,向周围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做到尽心尽力,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树立公司现象,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最大化,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产品宣传。以及对公司产品性能的收集,以便作出及时改进,使产品更好的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三要学会善于沟通交流,加强协助协调。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还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一种产品很多时候是由于操作不当才出现问题,而往往不是客户反映的质量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客户进行交流,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客户对产品的不信任乃至公司形象的损害。在过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在工作中心态很重要,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阳光的微笑,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便于和客户沟通。在日常

的工作中做到较好跟客户沟通,做到令客户满意,每次优秀的技术服务,代表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多了一份了解和信任。 四要继续学习专业知识,做到实际掌握,熟练操作。一年来,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学习了气体的产生、收集及方法,逐渐熟悉和掌握了本公司推出的燃气机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熟悉并掌握了公司推出的科迈控制系统的原理、调试方法,并且到武汉陈家冲垃圾电厂对燃气机控制系统改造,学习调试,积累了一些经验. 总之,一年来,干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不能达到更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发扬本人优点,改正不足,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展望XXXX年的工作,我会更加的努力下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的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每一年我都有进步,相信不断的成长就会得到更大的回报,我会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我最大贡献,相信自己在下一年做的更好! 祝大家来年工作学习都进步!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附: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45%加0.003元/支30%加0.003元/支25% 30% 、酒及酒精 .白酒 .黄酒 .啤酒 (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其他酒 .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化妆品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鞭炮、焰火15% 、成品油 .汽油 (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燃料油0.28元/升0.20元/升0.10元/升0.10元/升0.20元/升0.20元/升0.20元/升0.10元/升 、汽车轮胎3% 、摩托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一、高档手表20%十二、游艇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四、实木地板5%

消费税的发展历史

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 一、我国消费税开端 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等。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是为适应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二、2006年消费税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还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的税负水平。 (一)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背景 任何一次税制改革或税收政策调整,都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变化的结果,都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以后的新形势。此次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它的出台也是为了适应消费形势变化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1、是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有了根本性的提高。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经济政策的确定(包括财税政策的确定),必须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 2是产业政策导向的变化。在我国产业结构发展和转换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现象,由此造成了产能过剩和资源的浪费。据国家发改委通报,目前全国90%左右的产品存在过剩现象,对生产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给社会资源造成了许多浪费。之所以造成产能过剩,既有市场调节不力的因素,也有政府引导不力的因素,因此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以完善,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水平。其中,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完善消费税政策对合理引导生产结构调整能起到有效作用。 3、是消费水平的变化。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随之提高,2005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200多美元,已经初步进入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并面临着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的新机遇。但是,现行的一部分消费税应征税目,与国内产业结构,

工业企业资源税的纳税辅导――资源税

业企业资源税的纳税辅导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的当天。 具体按照结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 (1) 纳税瞬扇〕?分期收款和预收贷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br> (2)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 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 产品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具体实施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税法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 日、5 日、 10 日或者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资源税的减免税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现规定,冶金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得给予减税免税。 五、资源税的缴纳 一)预缴税款 按照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 二)纳税申报月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填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纳税申报。 三)税款缴纳 对于以1日、3日、5日、10 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工业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

2016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015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商业批发 2.雪茄 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11%加0.005元/支(批发环节)36%(生产环节) 30%(生产环节) 二、酒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取消此税目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三、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2015年1月13日起)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52元/升 1.2元/升 1.2元/升(继续暂缓征收)1.5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2元/升 七取消此税目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七、涂料(2015年2月1日起) 4% 十五、电池(2015年2月1日起)4% 备注: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 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旧法规对比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旧法规对比 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令第66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11年第6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资源税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根据其上位法相关授权对内容作相应操作性规定,与旧《实施细则》相比,新《实施细则》增加了5条,删除了2条,修订了6条,保留了5条。 一、新增加的内容 新《实施细则》: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六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计算方法,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增加内容解读:不难看出,以上条款中(第五—九条)都是对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的政策衔接,相关问题的口径与增值税保持了一致;第十条明确了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的要求。 二、删除的内容 旧《实施细则》:

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简表

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简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注意: 1、金银首饰的范围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2、汽车轮胎 国税函【1994】303号 汽车轮胎税目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3、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4、小汽车 自2006年4月1日起,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 财税【2006】33号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财税【2006】125号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财税【2006】33号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国税函【2006】772号 财税【2006】33号中有关用车辆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用不同种类车辆的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应按照何种子目(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并非限定只对这类改装车辆征收消费税。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国税函【2007】1071号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资源税基本规定

资源税基本规定

资源税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规定 第一条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以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资源税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其目的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采;调节级差收入;为国家取得一定的财政收入; 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实施分税制。 资源税是从1984年10月开征,经过税制改革,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目前只包括具有商品属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矿产品、盐等。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其课税数量是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 第二条资源税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注1〕 (二)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注2〕 (三)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注2〕 第三条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一)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注1〕 (二)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注2〕第四条资源税税目、税额 税目税额幅度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 固体盐 液体盐8-30元/吨 2-15元/千立方米 0.3-5元/吨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2-30元/吨 0.4-30元/吨 10-60元/吨 2-10元/吨 (二)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注1〕 (三)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额,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执行。(见

资源税的核算

10.1资源税的核算 10.1.1纳税人 资源税是为了促进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调节资源及差收入,而对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10.1.2征税范围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采用选择法,即从众多具有商品属性的资源中,选择需要税收进行调节的矿产资源和盐,列入纳税范围,包括: 一、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人造石油不征税。 二、天然气。指专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三、煤炭。指原煤,以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碳制品不征税。 四、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如宝石、金刚石、玉石、石墨等。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等。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铝土矿石、黄金矿等。 七、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井矿盐;液体盐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 10.1.3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资源税税目、税额如表格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所示。 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10.1.4资源税的计算 一、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公式: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方法征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其计算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例换算的数量为依据,确认课税数量。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确认课税数量。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对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例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西北某油田5月份共开采原油10万吨,其中已销售7.5万吨,自用0.5万吨,尚待销售2万吨。按规定该原油单价税额12元/吨,计算该油田5月份应纳税额。 应纳资源税税额=销售原油应纳税额+自用原油应纳税额 =7.5×12+0.5×12 =96万元 [例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2] 某企业用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平均每3.5吨液体盐加工1吨固体盐,该企业2007年1月份共销售固体盐20000吨,按规定液体盐和固体盐应纳税额分别为6元/吨和25元/吨,计算该企业2007年1月份应纳税额。 应纳资源税税额=已销售固体盐数量×适用税额-固体盐所耗液体数量×适用税额 =20 000×25-20 000×3.5×6 =80 000元 10.1.5会计处理 企业进行资源税会计核算时,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资源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科目贷方核算企业依法应缴纳的资源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45%加0.003元/支30%加0.003元/支25%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4元/升1.0元/升0.8元/升 0.8元/升 1.0元/升1.0元/升1.0元/升0.8元/升 七、汽车轮胎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 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注税税法一辅导讲义之资源税(3).docx

注税税法一辅导讲义之资源税(3) 第四节税目与税额 一、资源税的税目 (一)原油 (二)天然气 (三)煤炭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六)煤炭 (七)盐 二、资源税的税额 (一) 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税率,即固定税额。 1、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上下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对冶金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09变动) (二) 税额确定的依据 1、依据应税资源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技术因素 2、依据部分资源加工产品的税负转移情况 3、依据盐类产品的税负变化情况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课税数量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三)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矿产税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税率,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计税。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煤炭。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11]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 成文日期:2011-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各种税目税率明细表

增值税: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冷暖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农产品(含干姜姜黄,不含麦芽),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0%:出口 消费税:烟:甲:56加0.003元,乙:36加0.003/支,批发环节:5,雪茄:36,烟丝:30,酒:白酒:20加0.5元/500克,黄酒:240y/吨,啤酒:甲:250y/t,乙:220y/t,其他酒:10,酒精:5,化妆品:30,金银铂金钻石首饰:5,其他珠宝:10,鞭炮烟火:15,高尔夫:10,高档手表:20,汽车轮胎:3,含铅汽油:1.4y/升,无铅石脑溶剂润滑油:1y/s,燃料航空柴油:0.8y/s.摩托车:250hs下:3,上:10,游艇:10,木筷:5,实木地板:5 营业税:3: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建筑业,文化体育,5: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20:娱乐业(除保,台)城建税7:市,5:县,1:其他,教育附加:3,资源税:15土增税:≤50,税率30%,扣除数0,50<x≤100,40%,5,100<x≤200,50%,15, >200,60%,35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自用:余值,1.2%,出租:租金收入,12%,车辆购置税:10% 印花税:0.05‰借款,0.3‰购销,建安,技术,0.5‰加工承揽,建筑勘察,运输,产权转移,营业账簿中资金账簿,1%财产租赁,仓库保管,财产保险,1‰股权转让.5元:权利\许可证,营业账簿中其他契税:6%买卖赠与,3%典当,交换房屋若等价免,不等按超过部分6% 企业所得税:25%,扣除:福利14%,工会2%,教育2.5%,招待:发生额60%或收入5‰,广告宣传:收入15%,捐赠:利润额12%.个税:个体工商承包承租: ≤5000,5%,0,5000<x≤10000,10%,250,10000<x≤30000,20%,1250,30000<x≤50000,30%, 4250,>50000,35%,6750,劳务报酬: ≤20000,20%,0,20000~50000,30%,2000, >50000,40%,7000工资(2011.9前)≤500,5%,0,500~2000,10%,25,2000~5000,15%,125,5000~20000,20%,375,20000~40000,25%1375,40000~60000,30%,3375,60000~80000,35%,6375,80000~100000,40%,10375, >100000,45%,15375,工资(新)≤1500,3%,0,1500~4500,10%,105,4500~9000,20%,555,9000~35000,25%,1005,35000~55000,30%,2755,55000~80000,35%,5505, >80000,45%,13505,扣:捐赠30%,稿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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