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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道局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控制挖掘作业风险,保证挖掘作业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7-2009)及《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及为管道局服务的承(分)包商在生产、作业区域的挖掘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挖掘作业是指在生产、作业区域内,通过移除相应范围内的泥土、石方,形成沟、槽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管道局挖掘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管沟开挖、穿越地下障碍物(光缆、电缆、管道等)开挖、穿越道路大开挖、穿越河流大开挖、设备基础基槽开挖、房屋基础基坑开挖、顶管及定向钻作业坑开挖等。

第四条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施工组织单位要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管道局HSE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维护本办法,组织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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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参与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各级人事部门将本办法纳入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从事挖掘作业的所有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培训。

第八条局直属机构施工项目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优化线路,现场踏勘,规避或削减挖掘作业风险;

(二)负责提供挖掘作业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技术支持;

(三)负责组织审核承(分)包商挖掘作业施工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四)负责承(分)包商规范执行情况实施不定期监督审核。

第九条局属各单位施工项目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项目挖掘作业施工方案;

(二)组织项目挖掘作业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三)负责对管沟开挖的技术交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四)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挖掘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机组提供应急资源,对机组应急演练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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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提供符合技术规格要求的工具、材料,对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实施检查,确保完好;

(六)负责检查现场风险控制措施、挖掘作业许可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施工作业机组职责:

(一)参与管沟开挖的检查验收;

(二)确认挖掘作业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三)落实并维护挖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四)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维护,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挖掘作业安全知识培训;管理现场应急资源、部署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现场挖掘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清楚现场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二)熟悉被监护挖掘区域内风险与控制、应急响应联络信息,监视现场作业条件变化情况;

(三)负责挖掘区域监护,防止外来人员进入;

(四)发现险情或紧急情况下发出应急响应信号,启动撤离行动,协助作业人员脱离险情。

第十二条现场作业人员职责:

(一)接受包括紧急逃生技能在内的挖掘作业安全规程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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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处置培训;

(二)挖掘作业前,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清楚挖掘作业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确认挖掘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严格按安全工作方案和作业许可证内容的要求作业;

(三)服从作业监护人和属地监督的监管,清楚作业过程中与监护人员的沟通方式及紧急情况时的处置方式;

(四)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在违反安全规程的强令作业、削减风险措施不落实和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五)作业结束后,负责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

第十三条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制定挖掘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交通状况。

(二)附近居民情况。

(三)防护围栏及临时通道。

(四)附近的振动源。

(五)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六)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七)土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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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表水和地下水。

(九)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十)架空的公用设施。

(十一)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十二)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十三)使用的工器具。

(十四)作业环境。

第十四条挖掘作业前,由施工单位的作业现场负责人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涉及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道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挖掘作业,以及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河流等区域挖掘作业时,应提前与物权管理单位沟通,获取该区域对挖掘作业的要求,并取得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或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表明挖掘区域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时,施工项目部协调相关的电力、市政、通信、消防、文物保护等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会商,根据施工区域风险特点(如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制定安全措施。

第四章挖掘作业许可管理

第十七条以下特殊挖掘作业需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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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作业区域中,施工图纸或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揭示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或存在障碍物及疑似地下障碍物。

(二)在非稳固岩层地区开展人工挖掘作业,且深度超过1.2米以上;

(三)实施机械开挖作业时,基坑深度超过3米或非稳固岩层地区的管沟深度超过5米;

(四)在高架设施(密布电缆、通讯光缆等)下实施开挖作业;

(五)在临近构筑物(楼房、厂房等)开挖作业;

(六)在墙壁开槽打眼的挖掘工作;

(七)在人口稠密、各类活动频繁地区实施挖掘作业;

(八)在溶洞、暗河、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地质区域实施开挖作业;

(九)其他环境恶劣、情况复杂且开挖作业时风险较大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挖掘作业许可的申请人、批准人、作业监护人、作业现场负责人以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挖掘作业安全培训,具备识别、控制现场风险能力。

第十九条挖掘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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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挖掘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现场作业负责人在每次作业前需要对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复查,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如在挖掘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未能完成作业,经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应当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且作业条件和现场风险未发生变化,可以办理一次延期,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超过14天。

第二十二条挖掘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分发、延期、取消及关闭具体执行《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章作业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时要保证良好的照明,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应设置警示灯。

第二十四条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米之外。硬围护路障高度不得低于1.2米。在道路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安全警示反光背心。

第二十五条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二十六条挖掘作业过程中的警示与标识管理具体执行《管道局目视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挖掘作业时,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指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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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监护人应立即发出停止作业指令。其中,每日作业前应作业现场属地主管组织安全检查。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1。

第二十八条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掏挖的方式挖掘,挖出的土石堆放处应避免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第二十九条挖掘作业开始前,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在地下设施两侧3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对挖出的地下设施给予必要的保护。对于重要地下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部门同意并根据其要求开挖。

第三十条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对暴露出的地下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不能确定地下设施特性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挖掘作业批准人,按其要求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第三十一条所有人员不得在坑、沟槽内或设备周围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逗留、走动。

第三十二条管道施工作业过程中,在已布管或焊接完管道(地面上)附近开挖管沟时,为防止出现塌方、钢管滚入沟内的危险,开挖管沟边缘至管道边缘的距离应符合图纸要求,图纸未标注的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管道边缘与管沟边缘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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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在架空电力线路下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机械任何部位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规定,必要时与相关方沟通确认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

表2:设备与架空电力线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若地下隐蔽设施在施工中发生变更,作业机组应将变更情况向隐蔽设施物权管理单位通报。施工结束后根据工序衔接计划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三十五条进、出口安全管理要求。

(一)挖掘深度超过1.2米时,应在每个作业坑内设置两架梯子或台阶、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二)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三)当允许员工、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第六章排水

第三十六条雷雨天气应停止挖掘作业,雨后复工时,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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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机组对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确认坑壁稳定和支护牢固可靠。检查人员须缓慢接近沟边,并保证与边沿距离至少1.5米,不作长时间逗留。

第三十七条坑内有积水时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等方式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排水措施后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第七章危险性气体环境

第三十八条对深度超过1.2米,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表明挖掘区域可能存在危险气体,作业机组须组织进行气体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方能继续作业。如果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必要时执行集团公司Q/SY 1242-2009《进入有限空间管理规范》中有关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施工区域挖掘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

第八章挖掘作业面的保护

第四十条对于挖掘深度5米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设置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5米所采取的保护系统,由各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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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设计。

第四十一条在稳固岩层中挖掘,经施工项目部组织检查、风险评估,确认没有坍塌、坠石等隐患,可不设置保护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筑物地基基础开挖,边坡坡脚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3。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GB 50007-2002执行。各单位(项目部)技术部门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表3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第四十三条在长输管道施工中,开挖管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类别、载荷情况和管沟开挖深度确定。深度在5米以内(不加支护)管沟最陡边坡的坡度可按表4确定,深度超过5米的管沟边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护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

表4 深度在5米以内管沟最陡边坡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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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施工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支护。支护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护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支护系统的拆除应该是自下而上进行。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第四十五条挖出物(土石)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米,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米,坡度不大于45度。

第四十六条根据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护。必要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第四十七条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护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护、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

第四十八条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 12 —

底脚下进行挖掘,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挖掘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一)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护系统;

(二)建筑物距挖掘处有足够的距离;

(三)挖掘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管道局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1.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

2.挖掘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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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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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挖掘作业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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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的复查确认:(许可证有效期大于一个班次,每班次作业前由现场作业负责人对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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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B I时'间H 卜/ / 1 / 5

1目的 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 以下简称生产区) 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 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 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 职责 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 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请。 5.2.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状况,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领导审批。 5.2.3福炼公司钳、电、仪车间及工程公司等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可由该装置技术管理人员或当班班长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值班干部审批或签发《装置一般作业票》。 5.2.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3 份,分别由审批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点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岗位监护人员持有。 5.2.5《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 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5.2.6 《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实施用火、进入设备、高处、临时用电、破土、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持特种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 5.2.7 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装置或要害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5.3.1 施工作业前,持《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当班班长和作业区域操作监护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5.3.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必须配戴阻火器并持有装置进车票。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保障公路养护生产安全开展,确保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1号)、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全省公路系统依法对所管辖公路、桥梁涵洞、隧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保洁、养护、维修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采取的公路应急措施等工作。 第三条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边施工边通车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改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省公路管理局监督,公路总段(分局)监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同时接受当地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各级路 政、交警部门应依法履 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二)全省公路系统养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组织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365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623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 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

3.2 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3.3 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 3.4 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 4 职责 4.2 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 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 4.2 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 5 工作程序或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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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第八条登高作业 (一)登高作业分为三级: 1、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 2、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 保证人员安全, 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 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 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 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 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 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 防止沟槽侧壁坍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69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1目的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术语或定义 3.1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 3.2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

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3.3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 3.4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 4职责 4.2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 4.2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由属管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属管单位领导负责审批。 5.2进入设备作业,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属管单位必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9180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 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生产装置指华胜公司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或试车期间,包括装置、罐区、成品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是指:非本生产装置人员(队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装置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其它场所和部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向生产装置安全员提出作业申请。 2、装置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装置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3、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分别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审批单位、施工点具体负责人和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 4、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第六条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持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置区域或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工程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的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全线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第四条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为: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代建单位应成立“德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 成员:代建单位各部室负责人、副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代表等 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应当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向项目办报备,主要人员调整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法定权限组织制订具体管理制度。 2.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监督考核。 3.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规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件六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挖掘作业活动。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等生产型企业应参照本制度执行炼油与化工企业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 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作业。

3.2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 ,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 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 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 作业申请人 填写挖掘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3.6 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通常是业务主管、区域(站、库、车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 3.7 技术负责人 指作业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通常是作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 4职责 4.1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推行、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销售公司油(气)库、加油(气)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小商品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地区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地区公司HSE 部门对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4.5地区公司二级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1目的 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以下简称生产区)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术语或定义 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职责 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新建铁路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概况..........................................- 3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 -第四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7 -第七章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 39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施工生产和行车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行业法规及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是现代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突出体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项目部必须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第四条项目部下属工区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承建所有工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自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引出,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和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等,沿既有沈山铁路引入沈阳站。正线全长697公里。辽宁省境内长406.7公里,其中沈阳市87.7公里、阜新市90.6公里、锦州市18.8公里、朝阳市209.7公里。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廊坊市康宏管道综合处现场作业区域的挖掘作业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3.2 沟槽

长窄形的凹地,通常底宽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光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 支护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 边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4.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 4.2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本规范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和管理。 4.3各级安全环保部门对本规范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和审核。 4.4作业人员接受挖掘作业安全培训,熟知风险,严格执行本规范,参加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交通状况; ——附近居民情况; ——防护围栏及临时通道; ——附近的振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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